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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研基本入门常识

>一、法律硕士分类法律硕士联考目前分为三种: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及法律硕士(法学)】和在职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只允许本科专业是非法学的考生报考,是法律硕士联考的主力军。如果本科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汇总

    >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汇总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一)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二)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三)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四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十)

    >案例寄存人的告知义务与相应的赔偿责任周女士是一位保龄球爱好者,而且酷爱宠物猫。一天,她去打球,顺便把猫也带上,由于球馆不让带宠物,于是她将猫用外衣包好带进馆中,然后将衣物和猫一起放在存物柜中锁好。打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九)

    >案例先使用的商标是否享有专用权南山市有A、B两家酿酒厂。A厂历史悠久,凭借其独特的酿酒工艺,生产出酒味纯正且物美价廉的“北湖”白酒。该酒投放市场后,深受本地顾客喜爱,并远销其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八)

    >案例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与使用在先原则A、B两家工厂均系某省生产化妆品的厂家。1995年8月,A厂研制出一种新型的美白产品,能迅速淡去面部色素,使皮肤在短期内达到增白的效果。产品投放市场后,深得女性朋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七)

    >案例合作开发的专利申请权归属1989年,某研究院与某工厂口头协商决定研制一种多功能家用炉具,为此该企业专门派出两名工人代表协助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共同完成设计任务。在设计过程中,厂方工人代表主要负责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六)

    >案例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的确定与推定李明达为某机关退休干部,其妻早逝,独生子李立军于1990年结婚,与父亲同往。1992年1月,李明达经人介绍,与丧偶女工刘丽英登记结婚,婚后即搬去刘丽英处共同生活。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五)

    >案例代位继承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赵伟光系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赵宏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赵小刚。赵宏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赵娟未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四)

    >案例丧偶儿媳与缺乏劳动能力人的继承权刘子英为某国有企业退休干部,丈夫早逝,夫妻二人共有二于一女,均由刘子英扶养长大。长子周进于1991年与王月结婚,生有一子周玉,周进于1993年因病去世,王月伤心之余,决定不再婚,专心照顾儿子及多病的婆婆。次子周峰因意外事件刺激患精神病,被送往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女儿周红甚得母亲喜爱,现在美国留学。1998年2月刘子英因脏脏病突发被王月送往医院,虽经数月的细心照料及治疗,仍无法控制病情,于四个月后死亡。在其遗产继承问题上,远在美国的周红来电话称,刘子英死前曾打电话给她说,其死后全部遗产由周红继承。[问题]1.刘子英所立遗嘱是否有效?2.王月现要求作为继承人继承刘子英的遗产,她的要求是否合理?3.本案中周玉是否享有继承权?为什么?案例解析:1.刘子英所立遗嘱无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口头遗嘱必须在危急情况下作出,且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刘子英所立遗嘱由于无见证人见证,因此在形式上是不合法的。而且《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刘子英在遗嘱中没有给次子周峰保留必要的份额,因此在内容上也是不合法的。2.王月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本案中,王月放弃了再婚的权利,主动承担照顾家庭及婆婆的责任,因此,对婆婆尽了赡养义务,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婆婆的遗产。3.周玉有权代位继承其父周进应当继承的财产份额。王月作为丧偶儿媳继承遗产,是法律赋予她的特殊权利,是因为她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才特别赋予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律地位。而周玉的继承权是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由他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不能因为他母亲的继承权而剥夺了他的代位继承权。推荐视频:法律硕士(非法学)导学http://v.kaoyan365.cn/zhuanyeke/563.htmlhttp://v.kaoyan365.cn/zhuanyeke/564.html>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三)

    >案例遗蹭扶养协议的效力叶广胜为某村村民,老伴去世早,独自将两个儿子扶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与家中甚少来往。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考虑到大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