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研基本入门常识
>一、法律硕士分类法律硕士联考目前分为三种: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及法律硕士(法学)】和在职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只允许本科专业是非法学的考生报考,是法律硕士联考的主力军。如果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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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汇总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一)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二)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三)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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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寄存人的告知义务与相应的赔偿责任周女士是一位保龄球爱好者,而且酷爱宠物猫。一天,她去打球,顺便把猫也带上,由于球馆不让带宠物,于是她将猫用外衣包好带进馆中,然后将衣物和猫一起放在存物柜中锁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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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先使用的商标是否享有专用权南山市有A、B两家酿酒厂。A厂历史悠久,凭借其独特的酿酒工艺,生产出酒味纯正且物美价廉的“北湖”白酒。该酒投放市场后,深受本地顾客喜爱,并远销其他省市。B厂见“北湖”白酒如此受欢迎,也将自己厂生产的白酒使用“北湖”商标,立刻销售量大增,当月获利润50万元。B厂领导欣喜之余,听说A厂的“北湖”白酒并未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于是立即向工商局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并获批准。A厂闻讯后,气愤至极,遂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以“南山”作为其所生产的白酒商标,其申请被工商局驳回。[问题]1.A厂是否可以主张B厂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为什么?2.A厂申请商标注册被驳回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案例解析:1.A厂无权主张B厂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因为《商标法》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或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重要依据,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A厂虽先使用“北湖”商标,但未注册,不享有专用权,因此不能主张B厂侵权。2.商标局驳回A厂的商标注册申请,是有法律依据的。《商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这是由于地名缺乏显著性,不利于消费者识别商品,易造成市场混乱。本案中A厂申请注册的“南山”商标是市名,不能作为商品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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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与使用在先原则A、B两家工厂均系某省生产化妆品的厂家。1995年8月,A厂研制出一种新型的美白产品,能迅速淡去面部色素,使皮肤在短期内达到增白的效果。产品投放市场后,深得女性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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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合作开发的专利申请权归属1989年,某研究院与某工厂口头协商决定研制一种多功能家用炉具,为此该企业专门派出两名工人代表协助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共同完成设计任务。在设计过程中,厂方工人代表主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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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的确定与推定李明达为某机关退休干部,其妻早逝,独生子李立军于1990年结婚,与父亲同往。1992年1月,李明达经人介绍,与丧偶女工刘丽英登记结婚,婚后即搬去刘丽英处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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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代位继承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赵伟光系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赵宏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赵小刚。赵宏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赵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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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丧偶儿媳与缺乏劳动能力人的继承权刘子英为某国有企业退休干部,丈夫早逝,夫妻二人共有二于一女,均由刘子英扶养长大。长子周进于1991年与王月结婚,生有一子周玉,周进于1993年因病去世,王月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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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遗蹭扶养协议的效力叶广胜为某村村民,老伴去世早,独自将两个儿子扶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与家中甚少来往。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考虑到大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