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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考研基本入门常识

>一、法律硕士分类法律硕士联考目前分为三种: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及法律硕士(法学)】和在职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只允许本科专业是非法学的考生报考,是法律硕士联考的主力军。如果本科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汇总

    >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汇总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一)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二)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三)详情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四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十)

    >案例寄存人的告知义务与相应的赔偿责任周女士是一位保龄球爱好者,而且酷爱宠物猫。一天,她去打球,顺便把猫也带上,由于球馆不让带宠物,于是她将猫用外衣包好带进馆中,然后将衣物和猫一起放在存物柜中锁好。打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九)

    >案例先使用的商标是否享有专用权南山市有A、B两家酿酒厂。A厂历史悠久,凭借其独特的酿酒工艺,生产出酒味纯正且物美价廉的“北湖”白酒。该酒投放市场后,深受本地顾客喜爱,并远销其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八)

    >案例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与使用在先原则A、B两家工厂均系某省生产化妆品的厂家。1995年8月,A厂研制出一种新型的美白产品,能迅速淡去面部色素,使皮肤在短期内达到增白的效果。产品投放市场后,深得女性朋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七)

    >案例合作开发的专利申请权归属1989年,某研究院与某工厂口头协商决定研制一种多功能家用炉具,为此该企业专门派出两名工人代表协助研究院的研究人员共同完成设计任务。在设计过程中,厂方工人代表主要负责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六)

    >案例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的确定与推定李明达为某机关退休干部,其妻早逝,独生子李立军于1990年结婚,与父亲同往。1992年1月,李明达经人介绍,与丧偶女工刘丽英登记结婚,婚后即搬去刘丽英处共同生活。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五)

    >案例代位继承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赵伟光系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赵宏于1990年与本厂职工王英结婚,婚后生有一子赵小刚。赵宏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赵娟未婚,与父母同住。赵伟光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于1995年于某南方城市结识当地女青年钱某,次年钱某为赵伟光生一子赵扬,赵扬一直随同母亲生活。1999年5月赵伟光因车祸意外死亡,经查留有现金10万元,银行存款10万元。赵伟光生前没有遗嘱,现其家人因继承份额发生纠纷。[问题]1.钱某提出赵扬为赵伟光的亲生儿子,亦有权继承赵伟光的遗产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2.赵宏的妻子主张代位继承赵宏的应继份额,她的主张是否成立?案例解析:1.钱某的主张成立,赵扬有权继承赵伟光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虽然钱某并不是赵伟光的合法妻子,但赵扬属于钱某与赵伟光的非婚生子女,在遗产继承上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有权继承父亲的合法财产。2.赵宏的妻子王英提出其代位继承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但赵宏的儿子赵小刚有权代位继承赵宏的应继份额。根据《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王英作为赵宏的妻子,并不是赵宏的晚辈直系血亲,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应由其儿子代位继承,王英只在赵小刚成年之前享有代管权。推荐阅读: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六)>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四)

    >案例丧偶儿媳与缺乏劳动能力人的继承权刘子英为某国有企业退休干部,丈夫早逝,夫妻二人共有二于一女,均由刘子英扶养长大。长子周进于1991年与王月结婚,生有一子周玉,周进于1993年因病去世,王月伤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三)

    >案例遗蹭扶养协议的效力叶广胜为某村村民,老伴去世早,独自将两个儿子扶养成人。大儿子叶军高中毕业后,去南方打工并在当地结婚,与家中甚少来往。小儿子叶伟在家务农,结婚后与年事已高的父亲同住。考虑到大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