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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关于进一步完善2014版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学术 学术型研究生研究

各有关单位:6月6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2014版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版)进行审查,各委员对培养方案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与建议,为做好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单位

  • 【培养工作】关于落实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教学任务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落实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任务落实时间2015年7月1日至7月2日,学院(系、部、所)维护&

  • 【培养工作】关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2014版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版)进行审查的通知

    学位 学术 学术型研究生

    各有关单位: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2014版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完善的进度和学校重点工作安排,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查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

  • 【培养工作】研究生课程调课通知

    2015年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分别于2015年6月13、14日(星期六、星期天)在南校区3号教学楼举行,从6月12日22时—6月14日18时3号教学楼全楼封闭。原安排在此期

  • 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课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博士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博士招生简章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继续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今年教育

  • 学位服着装规范

    一、学位帽学位帽为方型黑色。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二、流苏博士学位帽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帽流苏为深蓝色,校(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流苏系挂在

  • 【培养工作】关于做好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成果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省研究生研究 研究生

    各学院(系、部、所):根据陕西省学位办《关于做好第二届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筹备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15]21号)、《陕西省研究生创新成果展暨创新成果洽谈会实施办法》(陕教位[

  • 关于做好农林工作委员会2015年学术年会征文及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所):根据《关于召开农林工作委员会2015年学术年会的预通知暨会议论文征稿函》(农工委[2015]6号)、《关于评选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农工委[2012]3号)要求,

  • 关于协助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现状调研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根据《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现状调研的通知》(陕学位办〔2015〕14号)精神,为全面改进和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请各有关学院协助做好本次专业学位

  • 【培养工作】关于对2014版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审查的通知

    学术 学术型研究生研究

     研院〔2015〕15号各学院(系、部、所):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完成我校2014版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咨询论证,现将专家组意见反馈各单位,请按照专家组意见完善培养方案,并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要素(见附件1),修改和细化培养环节及实施细则。培养方案需经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查时间及地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时间为5月18日-3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单位协调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见附件2)。二、审查形式及内容各学院(系、部、所)负责人针对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实施细节等进行汇报,汇报重点应涵盖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相关要素,并明确相关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着重对培养方案中主要培养环节及实施细则的“量化指标”进行审查,并给出具体的审查意见,该意见将作为校学位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三、具体要求1.请各学院(系、部、所)按照专家组意见,参考《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上、下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编写,2014年1月出版)完善培养方案,方案既要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研究生获得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及结构、基本素质、基本学术能力、论文基本要求中的各项规定,又要突出本单位、本学科特色。2.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要素主要内容,对培养方案中主要培养环节及实施细则提出“量化指标”,“量化指标”应根据学科发展基础、战略定位、建设目标等设置,能较好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水平与特色。3.本次修订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实施细则将作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基本材料,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提出适度的量化指标。4.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认真修改完善,为顺利通过校学位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审查打好基础。5.请各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培养方案、培养环节实施细则、学位分委会意见(附件3)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三份,经行政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学院(系、部、所)公章后,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处。电子版请发送pyyxw@nwsuaf.e.cn。联系人:苏美琼刘海斌电话:029-87080150 附件:1.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要素.doc2.学院及对应学位分委员会.xlsx3.学位分委员会意见表.docx4.研究生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15年5月18日附件1.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抽评要素.doc4.研究生课程开设情况汇总表.xls3.学位分委员会意见表.docx2.学院及对应学位分委员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