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法硕考研宪法学复习重点分析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基本法、母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加之宪法条文本身晦涩难懂,更增添了这门学科的神秘性。不过依据2014年法律硕士大纲分析,中国宪法学的考试内容其实仍然比较简单
-
2015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建议
>1.结合题目理解制度。民法仍然具有很强的理论性较强,仅仅看书很难理解部分民事法律制度,比如善意取得,原始取得,抗辩权,缔约过失、预期违约、无过错原则、效力待定合同、定金原则、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20)”,一起来看
-
>1、选择题:做题的时候要想一下出考题老师的出发点,比如附条件或者附时间的解除和成立这种考题,出题老师一般会考解除和成立,还有迷惑考生的地方就是需要大家注意小小的短句和题目的中心。2、简答题:简单
-
>主要针对民法部分给大家做一个介绍:一、民法的单选题与往年一样,难度不大。1、相应来说,直接考察法条的试题比较多(1)比如,34、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时间是A、承包合同生效时B、
-
>法律硕士考试在英语上不易得分,很难和其他考生拉开距离政治一般考生也都是差不多,呈现低分高分两头小,中间分数大的态势而专业课不同,两门专业课占300分,高分可以拿到270左右,低分也许就是160,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能最大限度的指导各位战友的法硕复习,特提出以下专业课复习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信息准备阶段在这一阶段需要了解法律硕士相关知识,主要有:什么是法律硕士(特别注意区分
-
>简答题1.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本代理和再代理及表见代理)(代理及表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3.简述物权法的基本原则3.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和
-
>■民法的概念【分析】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
>1.民法的本质。经过了解民法的起源可以有效地掌握民法的本质,洞悉民法的概念与特征,进而对我国民事立法有正确的认识。所谓民法是指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原则。明确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弄清民法作为一个重要部门法的基础,也是理解民法的体系结构、民法的调整原则和各项制度的前提。民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民法的调整原则是贯彻宪法宗旨、体现民法精神、规范民事活动、指导民事审判的基本准则。把握好民法的调整原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各项民事制度。考生在复习民法的调整原则时,应结合民法的其他内容,深入理解。特别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被认为是民法的"帝王原则",考生应准确把握其基本含义和该原则在民法基本制度中的体现。3.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事实。就民事法律关系而言,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分类、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特别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考生要有较清楚地认识。就民事法律事实而言,要求考生重点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及其基本分类、各项分类的含义。4.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制度。首先,应掌握公民的概念与本质其次,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考生应当掌握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特点及比较,考生在复习时,更应当重点掌握。其他的如监护制度、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制度、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及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也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5.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和民法学的核心内容,其知识点也比较多,考生在复习时,对这一部分内容应当重点掌握。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和形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附条件以及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等。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首先准确掌握各相关的概念。比如,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及构成等。考生在复习本部分内容时,应当首先准确掌握各相关的概念。比如,对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考生应当能够准确记住它的概念和特征,能够理解它和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能够掌握它的法律效力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等。6.代理。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考生要注意准确掌握代理的概念,并根据此概念,理解代理的法律特征。其他如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代理权及其行使、无权代理的概念和无权代理的效力以及表见代理制度,这些都是本部分的重点内容。7.诉讼时效。重点掌握时效和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及其性质、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和取得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意义、诉讼时效的种类、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和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期间的概念、种类病情计算等。8.民事责任。重点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特征、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民事责任的分类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的类型、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方式以及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免责理由,这些都是考生需要掌握的内容。询师兄,询师姐,找研友,找资料,求指导,谈经验,请加QQ群部落:1160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