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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考研法律硕士秋季强化复习指导

>第一轮复习(8月——10月1日)1.备考目标:这一轮,主要是对上一轮复习的知识,做到笃实,掌握的更扎实,为最后冲刺阶段的复习打下良好的基础,否则在以后的复习会相对吃劲。所以这

  • 刑法学重要知识点——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

    >考生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最好是将容易混淆的知识点放在一起复习,记清楚它们之间的异同点,这样在做题时就比较容易辨析。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未遂形态,均是在直接故意的犯罪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停顿下来而未完

  • 2015考研:法硕五门专业课复习特点归纳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加快,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较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法硕作为热门,近年来一直受到热捧。全日制法律硕士是跨专业报考,考研难度本来极大,由于国家不指定法律硕士考

  • 2015法硕考研刑法重点:减刑

    2015法硕法硕 法硕考

    >一、减刑概念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二、减刑条件1.对象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

  • 2015法硕考研刑法重点: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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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假释概念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当执行一定刑罚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二、假释条件1.对象条件:被判处有期徒

  • 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点: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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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制度概念及其与国家制度关系经济制度是指一国过宪法和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经济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各种原则、规则和政策的总和。经济制度是国家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 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46)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46)”,一起来看

  • 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点:特别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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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特别行政区自治权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一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也不改变。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3.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

  • 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点:民族区域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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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族自治地方有哪些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根据现行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自治权:1.制定自治

  • 2015法硕考研宪法重点:我国行政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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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原则第一,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考虑到我国统一的多民族的特点和少数民族的分布,从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出发,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第二,有利于各个地区经济的发展,从自然资源的分布和经济发展状况出发,以有利于组织经济建设,促进生产的发展。第三,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行政区域划分既要便于政府工作,同时又要有利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第四,照顾到历史状况、民族传统和人民生活习惯以及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二、地方制度和地方自治制度地方制度是指在国家治理上有关行政区域划分和地方国家机关或自治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行使职权的程序等法律、政策、惯例的总称。地方制度是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着单一制国家内作为局部的地方与作为整体的中央之间的关系。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地方制度的不同,我国地方制度可以分为普通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三种不同形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可总称为地方自治制度。普通地方是以宪法和普通法律授权而建立的地方制度,不享有优越于其他地方的特殊权利。民族自治地方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定区域。特别行政区是特别地方,是依据宪法和特别法的授权,实行不同于普通地方的特别社会制度的地方区域。地方自治制度是解决国家整体与局部、中央与地方权力自治关系的一种政治与管理制度,是进行国家治理的一种结构形式。实行地方自治制度的地方,一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方式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享有优越于普通地方的特殊权力即自治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其特殊性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区域内事务的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包含了三方面的内容: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地方制度的一个具有特殊性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这说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领土完整为前提。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是我国的行政区域,实行自治是为了解决民族问题,以最大限度地体现各民族的利益。所以说,它与一般行政区域不同,具有特殊性。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3.民族区域自治是为了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性事务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