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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硕考试法制史复习指导:隋唐法律2

>1、六杀关于杀人罪,唐代对封建刑法理论的大发展,就是在《斗讼律》中区分了“六杀”,即所谓的“谋杀”“故杀”“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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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罪十条“重罪十条”是《北齐律》中规定的对十种严重的犯罪予以严厉制裁的制度。北齐统治者在总结历代封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将统治阶级认为危害国家根本利益和统治秩序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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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法硕考试法制史复习指导:汉朝法律1

    >1、春秋决狱春秋决狱是指在审判案件时,如果法律无明文规定,则以儒家经义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其首创者为董仲舒,基本精神是“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rdqu

  • 2016法硕考试法制史复习指导:秦朝法律

    >1、公室告公室告是指控告主体对其家庭以外的人所犯的杀伤人、偷窃财物之类的行为所提出的控告。2、廷行事廷行事实秦代的主要法律形式之一。“廷行事”即判案成例,可以作为法律依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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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经》《法经》是春秋末期李悝制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rdq

  • 2016法硕考试法制史复习指导:西周法律

    >1、六礼“六礼”是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是男家请媒人到女家提亲,获准后备彩礼前去求婚;问名,是男家请媒人问女方的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