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7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7",一起来看。一、犯罪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二)

    >案例辈分不同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继承张富与妻子在农村务农,独生儿子张利志已婚,与妻子杨静及小孙子小宝住在城里。1998年2月,恰逢农闲时节,张利志夫妇经商议,决定开车把父母从乡下接来小住数月,

  • 2016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典型案例赏析(一)

    >案例遗嘱的效力及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条件刘天顺老伴去世早,膝下无子女。因考虑其身体欠佳,其兄刘天德经常让自己的儿子刘二和女儿刘兰照顾刘天顺的生活。刘天顺很是感动,就立下亲笔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在死后

  • 法律硕士考研备考重点探究

    >一、把握教材、认真复习教材是考研指定用书,法律硕士联考指定用书都c不会超出教材范围。教材是复习的根本材料,也是答题的根本依据。复习时应以教材为根本,要、牢固地掌握教材内容,不可本末倒置,以自己选

  • 2016考研民法学考查重点: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已经成为近现代以来民法领域的一项至为重要的民事物权制度。由于善意取得制度在解决民法中财产所有权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协调问题的同时,还涉及法律上的利益衡量以及价值判断,因此在理论和实务方面,该

  • 2016法律硕士考研刑法记忆口诀

    >可从轻、减轻处罚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自首;立功应从轻、减轻处罚4、8应从减——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 2016法硕备考:教材两手抓

    法硕 法硕备考

    >一、以教材为主教材是复习的根本材料,也是答题的根本依据,考生在选择教材时应参照两个标准:一要准确。这里所说的准确不单指知识点无误,而且还指该教材为报考院校所指定的教材,或是有关导师主编、参与编写的教

  • 2016法硕考试法制史复习指导:清末法律

    >1、《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是1914年5月由袁世凯公布、实施,正式确立其独裁统治的宪法性文件。虽然在表面上该约法保留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关于“主权在民&r

  • 2016法硕考试法制史复习指导:清朝法律2

    >1、摊丁入地“摊丁入地”是清代的一项财税政策,即将人丁应纳丁银按照土地数量平均分配到田赋之中,不再按人头征税。这是古代财税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摊丁入地”的政策,从雍正元年以后在各地陆续推行,大约经历了百余年时间终完成。“摊丁入地”的推行,其积极作用不仅仅在于简化税收标准,减轻劳动者的经济负担,而且在于以法律手段正式废除了限制人口流动的人丁赋役,使劳动者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有所减轻。2、京察所谓“京察”是对在京百官政绩的考核。按照清朝的制度,“京察”每隔三年举行一次,其中,三品以下官员由吏部和都察院负责考核,三品以上官员及总督、巡抚等方面大员,则先自陈政事得失,后由皇帝敕裁。经过考察后,官员按照“称职”、“勤职”、“供职”等三种等级,实行奖惩。3、大计“大计”是对地方官员的考察,每隔三年进行,考察范围包括各藩、臬、道、府及州县官员。一般是由各级官员依隶属关系逐级考察,作出评断,后申之各省督府,核其事状,注考造册,送吏部复核。“大计”后的官员,按“卓异”与“供职”两个等级奖惩。4、发遣发遣是清朝创设的一种刑罚方法,是指将犯罪人发往边疆地区给驻防官兵为奴,这是一种比充军更重的刑罚,多适用于政治性案犯。5、枷号清朝的枷号主要适用于伦理、风化案件的附加刑罚,一般是在主刑执行完毕以后,让人犯戴枷立于衙门之外、城门口或集市之处,时间有一月或两月。6、斩绞监候斩绞监候是清代的一种死刑执行方式。即对于那些尚有疑问或是有矜免情节的案件,则判处“监候”,称为“斩监候”或“绞监候”。被判斩、绞监候的案犯,不在当年处决,而是暂时监禁,留待来年秋审或者朝审再做判决。7、立决立决是对于那些性质比较严重、案情属实、适用法律适当、并无疑义的案件,判处斩刑或者绞刑,在当年秋分以后执行,称为“斩立决”或“绞立决”。8、《大清会典》《大清会典》又称为五朝会典,它是康熙、雍正、乾隆、嘉庆、光绪五个朝代所修会典的统称,其目的是为了规范行政活动,提高行政效能。《康熙会典》仿《明会典》修订,采取“以官统事、以事隶官”的编纂体例。它按中央各行政机关分卷,每个行政机关之下,具体规定该机关的执掌、职官设置、处理政务的程序方法等,这构成了会典的正文。在正文之末又附有与机关相关的则例,作为正文的补充。《乾隆会典》采取“以典为纲,以则例为用”的原则,将典例分别编纂的新体例,改变的原因在于典与例的性质不同,典经久不变,例因时损益。《大清会典》详细记述了清代从开国到清末的行政法规和各种事例,反映了封建行政体制的高度完备。《大清会典》五朝首尾相连,内容详实繁富,体例严谨,在我国古代乃至世界都是为完备的行政法典。9、会谳会谳是对全国死刑案件的复核程序。凡各省死刑案件上报刑部以后,刑部奉旨核议,然后将核议意见送都察院参核副署,再转交大理寺,大理寺复核并副署后退回刑部,由刑部办理提奏,报皇帝核准。10、秋审秋审是清朝著名也重要的一种会审形式,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纳入每年秋审的案件,主要是地方上报的斩监候和绞监候案件。每年秋审之前,各省督抚须对本地斩、绞监候案先行审核或审理,拟具初步意见,并“刊刷检册”,即准备相关文书证词等,分送九卿詹事科道,供秋审时参阅。至当年八月,在北京天安门金水桥西会同审理。“秋审”被认为是国家的大典,所以有时皇帝也会亲临,以示重视。推荐视频:法律硕士(非法学)导学http://v.kaoyan365.cn/zhuanyeke/563.htmlhttp://v.kaoyan365.cn/zhuanyeke/564.html>

  • 2016法硕考试法制史复习指导:清朝法律1

    >1、清代“律”与“例”的关系“律垂邦法为不易之常经,例准民情因时以制宜”(1)律、例都是国家重要的法律规范,二者同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