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13年法学院法律硕士复试(民法31-40)
>31、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特征?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总是发生在两个以上权利主体之间。(2)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间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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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火罪的犯罪客体及既遂标准放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罪是危险犯,指行为人着手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并已经将放火的对象物点燃,且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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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票据诈骗罪的犯罪对象(1)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2)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5)汇票、本票出票人签发或12、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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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一般情况下,两者不难区分,但在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中既使用了欺骗手段,又使用了秘密窃取的手段的情况下,则存在一定的困难。两者相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如何从财物所有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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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辨析?(1)成立基础不同社团法人以人为基础,有自己的组织成员或社员。财团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没有法人成员。(2)设立人的地位不同社团法人设立人在法人成立时就成为其成员,并享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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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只是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包括:(1)当事人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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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经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影响力索取,收受请托人的财物,或者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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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对象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1)人身关系:平等主体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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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4",一起来看。犯罪构成理论是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的坚实基础,无犯罪构成论,罪刑法定主义就成为一个空洞的法律术语。一般认为犯罪构成理论,始于德国的贝林格(六分法),经过迈耶(三分法)、麦兹格等人的继承和发展,现在形成比较成熟的犯罪构成三分制理论,即构成要件该当性(符合性)、违法性、有责性。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1、构成要件该当性(符合性):主体(自然人、法人、特定身份)、客体(行为对象、法益)、行为、行为状况(手段、方法等)、结果、构成要件的故意(仅包括对构成事实的认识)或过失(仅包括对客观注意义务即社会一般人的注意义务的违反)2、违法性(有无阻却违法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救、法定职务行为等3、有责性:责任能力(年龄、精神状态)、责任的故意(不法意识)与过失(主观注意义务)、期待可能性(当时期待其行为合法的可能性)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客体2、犯罪客观方面3、犯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构成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二)只有对成立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三)犯罪构成是刑法所规定或包含的。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4”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通过考试!更多法学考研信息尽在考研法学频道!相关推荐: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考研的区别法律硕士考研报考要求法硕刑法学简答题备考策略>原标题: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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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关词汇记忆重点后三月的词汇学习重心是梳理为主,前期没有背过的词汇,做好生词的梳理前期没有记全的意思,在词汇书中做好重点标记,结合,对每个生词熟意,熟词僻意做总结,例如:dismiss的意思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