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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13年法学院法律硕士复试(民法31-40)

>31、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特征?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1)总是发生在两个以上权利主体之间。(2)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间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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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放火罪的犯罪客体及既遂标准放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罪是危险犯,指行为人着手实施了放火的行为,并已经将放火的对象物点燃,且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的

  • 吉林大学2013年法学院法律硕士复试(刑法11-20)

    >11、票据诈骗罪的犯罪对象(1)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2)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5)汇票、本票出票人签发或12、利

  • 吉林大学2013年法学院法律硕士复试(刑法21-30)

    >21、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一般情况下,两者不难区分,但在行为人实施犯罪活动中既使用了欺骗手段,又使用了秘密窃取的手段的情况下,则存在一定的困难。两者相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如何从财物所有人、管理

  • 吉林大学2013年法学院法律硕士复试(民法11-20)

    >11、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辨析?(1)成立基础不同社团法人以人为基础,有自己的组织成员或社员。财团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没有法人成员。(2)设立人的地位不同社团法人设立人在法人成立时就成为其成员,并享有社员权。财团法人设立人于法人成立时与法人相脱离。(3)设立行为不同社团法人共同的民事行为,且为生前行为。财团法人单方行为,并可以遗嘱方式实施(4)有无意思机关不同社团法人有自己的意思机关。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5)目的事业不同社团法人可以是为了营利,也可以是为了公益,因此社团法人可分为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财团法人只能是为了公益,只能是公益法人。(6)解散原因及其后果不同社团法人的解散原因是多种的,并可以因成员的协议而解散;而财团法人则只能因为期限届满或财产不足而解散。12、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A.法人的目的、成立宗旨、组织机构、经营范围、方式等合法,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B.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要合法,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后才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即与法人开展的各项业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或者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13、意思表示的要素?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没有意思表示就没有法律行为。应由其内心意思及其内心意思的外部表示所构成,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1)客观要件:外部的表示行为,即在客观上可认为其表示某种法律效果意思(2)主观要件:A.行为意思:即行为人自觉地从事某项行为B.表示意思:即行为人认识其行为具有某种法律行为上意思C.效果意思:即行为人欲依其表示发生特定法律效果的意思14、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1)行为人合格: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也必须在其法定的活动范围内,或者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实施。(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向一致。由于相对人的威胁、欺诈或趁人之危或行为人自己对该行为的重大误解等意思不真实的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应当认定为无效或者可撤销。(3)行为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4)行为形式合法: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15、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特点?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了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一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1)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已经发生的事实,不得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2)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如果是肯定能发生或肯定不能发生的事实,就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3)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商定)的事实,具有约定性.法律规定的或基于行为性质所决定的事实,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条件.(4)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具有合法性。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16、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民法通则规定:(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6)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7)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法规定:(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7、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情形?(1)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2)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3)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18、滥用代理权的类型?(1)自己代理(2)双方代理(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19、表见代理的类型?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类型主要有:(1)因表见授权表示而产生的表见代理(2)因代理权授权不明而产生的表见代理(3)因代理关系终止后未采取必要措施而产生的表见代理20、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出现法定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

  • 吉林大学2013年法学院法律硕士复试(民法21-30)

    >21、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只是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包括:(1)当事人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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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构成特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人,经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影响力索取,收受请托人的财物,或者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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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对象是指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1)人身关系:平等主体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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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关词汇记忆重点后三月的词汇学习重心是梳理为主,前期没有背过的词汇,做好生词的梳理前期没有记全的意思,在词汇书中做好重点标记,结合,对每个生词熟意,熟词僻意做总结,例如:dismiss的意思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