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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研究生赴境外短期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15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双一流”建设任务“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构建开环整合的卓越研究生培养体系,在整合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设立

  • 转发外事处关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中国招生项目宣讲会的通知

    宣讲人: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研究生院院长CarolineDaley宣讲时间:10月19日上午10-11点宣讲地点:紫金港校区校友楼(李摩西楼)304学校信息:  奥克兰大学(TheUn

  • 转发关于名古屋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的通知

        名古屋大学是日本顶尖的研究型国立大学,研究成果丰硕。到目前为止,共有6位校友获得了诺贝尔奖,还有多位校友获得了菲尔兹奖等国际奖项。2017年名古屋大学国

  •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办法

    留学 留学人员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请尽快办理以下手续:     1.联合培养博/硕士生请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回国资料上传——因公出国境回国”。“

  •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16博士生招生面试交流会通知

    由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主办的第八届2016博士生招生面试交流会/PhDWorkshopChina2016将分别于2016年11月19日-20日在北京喜来登长城饭店和11月22日在上海花园饭店举办。该交

  • 考研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是什么?不通过竟然无法考研!

    考研 考研学历考研学

    18考研报名已经接近尾声,截止本月底晚上十点,18考研网上报名将全部结束。最近小编经常听见考生在问学历(学籍)校验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没通过?没通过该怎么办?网上报名学历(学籍)校验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 转发外语学院关于选拔学生赴意大利都灵大学参加2017年秋令营的通知

    根据我校意大利中心与意大利都灵大学的协议,今年浙大将选派7名优秀学生赴意大利都灵大学参加2017年“欧洲区域”秋令营课程学习。一、申请条件 1.有志于从事外交事业或者到国际组织中工作的学生。

  • 关于申请2017年浙江大学人文社科专业博士生境外交流基金的通知

    为促进浙江大学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参与境外交流,利用境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文社科专业人才,提高我校人文社科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特设立专项奖学金,用以支持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赴境外开展交流与合作。现将2017年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请见《浙江大学人文社科专业博士生境外交流专项基金实施办法》(浙大研院【2015】15号)。         二、资助办法        1、项目资助包括: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往返旅费。其中奖学金生活费按《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财教〔2010〕286号)核发。        2、资助人数:不超过10人。        3、派出期限:3个月(大于90天)。         三、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对外交流项目中填写申请表,申请项目名称请选择“浙江大学人文社科境外交流专项基金”,申请表需填写导师与院系推荐意见;        2、邀请函复印件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并签字确认的研修计划复印件(英文);        3、自本科阶段开始至最近一个学期的成绩单(中文);        4、申请人主要学术成果汇总表及统计表;       5、外语水平证明;     6、相关附件材料。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1、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用“个人申请、学院(系)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即日起至2017年5月31日,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填写项目申请,网上提交打印后,与其它申请材料一并递交学院(系)初审。申请时为毕业年级研究生,建议学院不予推荐。       3、2017年6月6日前,学院(系)将纸质版材料与推荐人员名单交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       4、研究生院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名单。       五、派出及管理       1、开始派出时间另行通知,被录取人员应在2017年内派出。       2、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签署学校、录取人员本人、担保人三方《资助留学协议书》。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担保人指定为派出人员的国内指导教师。       3、不接受因各种非客观原因造成的延期派出、改派、提前回校等申请。    4、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研究生因公出国境手续。       5、获资助者与项目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人文社科专业博士生境外交流专项基金支持”。       6、 获得本项目资助的人员回校后,须对交流情况做好总结,填写《“浙江大学人文社科专业博士生境外交流专项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书》。注:如申请本项目,不得同时申请学校同期其他项目。获得此项目资助后,不得再申请学校其他项目的资助。如已申请2017年国家公派还未得知录取结果,暂不能申请本项目。                                                           研究生培养处                                                      2017.5.15  

  • 浙江大学公派出国国外状态变更(延期回国/提前回国/转校/转导师)办理流程

    大学 出国

    一、公派出国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请按以下流程办理国外状态变更:1、在派出时间到期前一个月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国外状态变更”资料,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1)国外状态变更申请

  • 浙江大学人文社科专业博士生境外交流专项基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5】15号)

           为促进浙江大学人文社科专业研究生参与境外交流,利用境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文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