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法律硕士重点名词解释(7)
>61、法系法系是指由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历史上所形成的具有相同法的结构和法的表现形式(法的渊源)的一种法的类型,法系的概念更多地表达的是一种法律传统,它是跨越历史和国度的62、法律部门&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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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私法私法主要是调整个体与个体之间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它主要涉及个人利益、个人权利、自由选择、平权关系,包括民法、商法、婚姻家庭法。52、衡平法衡平法是指英国在14世纪后对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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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政府规章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于本辖区内的规范性文件。4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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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具体原则具体原则是以基本原则为基础,并在基本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特定社会关系领域的法律原则。32、公理性原则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广泛公认并被奉为法律之准则的公理。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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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复合规则复合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和设定义务双重属性的法律规则。22、强行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绝对肯定形式,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协议或任何一方的任意予以变更的法律规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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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根据一定的标准与原则对法律的字义与目的所进行的阐释。12、法的程序性法的程序性,即法律的强制实施都是通过法定时间与法定空间上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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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我们认为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2、法律现象所谓法律现象是指法律以及由法律引起的相关的各种社会现象。3、法理学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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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33)”,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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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法硕历年进行复习
>报考法硕专业的考生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除了通过对法律基础知识学习,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之外,还要注重对法硕考试历年的利用,通过研究来巩固记忆专业课的知识点,了解法硕考试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的知识点分布、命题特点、命题规律以及如何进行复习才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考生应当要多做历年,尤其是2004年至今的,通过做,掌握命题思路,把握命题规律,找到做题感觉。提前做2004年–2009年的,可以很好的了解法硕考试的考察方式和命题思路,以便考生更有针对性的复习备考,做后面2010–2014年的是帮助我们掌握考场临战技巧,让考生自己调整自己的出题速度。因为是特别宝贵的,因此一定要好好做,不要浪费了。辅导讲师高琳老师认为,每一年的都需要研究三次以上,这还需要考生学会合理分配时间。法律硕士已经考了十几年了,可以说主要的专业课知识点几乎都考察了一遍,命题人肯定需要去出一些往年考察过的题目,比如民法中的保证这个知识点就已经连续多年通过主观题的形式进行考察了。考生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要将自己的备考视野设定得高一点,因为命题人的思路与考生的思路是有很大区别的,考生的学习规律和命题者的命题规律是两个在不同方向上的规律。考生在学习知识的时候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进行的,但是法硕考试的命题则不同,它超越于所有知识点之外,命题者是站在一定的高度上来设置命题的。他们会将那些更重要的、与时事有紧密联系的知识点作为题目来进行考察。因此,在复习备考前期,考生是按照由浅入深、由基本到复杂的学习规律来进行复习的,高琳老师建议大家,在进入复习的后期时,考生应该把前期所储备的法律基础知识融会贯通,考生一定要加强对专业课知识的理解,学习和思考相结合,不要一味地死记硬背。从2004年以来,法硕考试的历年比较推崇跨章节、跨学科命题,进行了命题思路的调整,考生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知识有一个宏观的把握。比如近几年综合课中的主观题方面,题目完全超越了某个章节的范围,而是跨越几个章节,跨越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和中国宪法学,试题考察的综合性特别强。对于这样的命题方式,考生在研究以及复习过程中将真正学到各学科知识点的精髓,而不是只背几道题就可以随便应付过去的。总的来说,通过对法硕考试历年的分析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近几年法硕考试的命题有两大趋势:一是更加注重法律知识的应用,法律硕士的专业特点是培养高级法律应用人才,注重法律的应用,而不是理论二是更加注重思考分析,更加注重对案例的考核,在民法和刑法中体现尤为突出。因此,高琳老师提醒各位考生,要在备考中多做案例训练,结合法条和基本原理对案例进行分析。高琳老师友情提示:考生在复习备考的过程中应当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在做每一套时都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合理安排好时间,全部做完之后再去对答案,不要一边看答案一遍做题,不然就是在浪费宝贵的,起不到很好的效果和作用。第二,在做完后,根据答案给自己评分,主观题部分根据采分点评分,只要答到了答题要点,就可以得分。这样考生就能做到心里有底,对自己的水平有一个基本的评判。第三,在做完后,考生要做到及时纠错,在错的地方标上醒目的标志,了解自己做错的原因,一定要把这些知识点搞清楚,并且之后还要经常拿出来巩固。第四,考生在做完后,还要学会总结历年的命题特点和命题趋势,以便更好的更有针对性的进行复习。做不同的题型有不同的解题方法,考生要通过不断的练习掌握这些解题方法,提高解题能力。(本文作者为法硕辅导讲师––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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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英国法1、普通法:遵循先例(最基本原则),程序先于权利(最重要特征)。2、衡平法:遵循先例,与普通法冲突时优先。3、制定法:效力高于判例法。六十二、英国1、陪审制:发源地,陪审团裁决一般不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