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易错知识点之民法学
>1.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这两个概念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考生要注意民事法律行为只是民事行为的一种,是合法行为;民事行为不仅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合法行为),也包括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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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指的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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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判断既遂未遂的标准是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二、犯罪既遂主要形态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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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即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即他罪)的犯罪形态。2.牵连犯的特征(1)牵连犯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犯罪目的。(2)牵连犯必须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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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吸收犯吸收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数个犯罪行为,应其所符合的犯罪构成之间具有特定的依附与被依附关系,从而导致其中一个不具有独立性犯罪,被另一个具有独立性的犯罪所吸收,对行为人仅以吸收之罪论处。可概括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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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44)”,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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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正当防卫概念正当防卫指的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2.正当防卫成立条件①起因条件:存在具有社会危害、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具体表现:1)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3)侵害现实存在4)侵害通常是人所实施。侵害行为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②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侵害之时,不能是事前或事后防卫。不法侵害已经终止:1)不法侵害已经结束2)不法侵害人自动中止侵害3)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4)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③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及于第三者。④主观条件:主观出于正当防卫目的,为使有关财产、人身、其他利益免受进行的侵害。⑤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1)客观需要说2)基本适应说3)相当说(较合理)。3..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间接故意或者过失。①防卫过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客观上实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主观上对过当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罪过,且罪过形式只能是间接故意、过失。②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与避险过当一致)。影响量刑因素:1)防卫目的2)过当程度3)罪过形式4)权益性质4.无过当防卫权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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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紧急避险概念紧急避险指的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用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2.成立条件①起因条件: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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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制及其适用管制指的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①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②限制罪犯一定的自由: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可行使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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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期徒刑及其适用有期徒刑指的是剥夺罪犯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制其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①剥夺罪犯自由,将其羁押于特定的设施、场所中:②具有一定期限:6月~15年,max:20年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