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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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的制度。142、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开户,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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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22、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撤回其承诺。123、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124、样品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定的样品,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与样品具有相同品质的买卖。125、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于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验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126、招标投标买卖合同,是指由招标人向数人或公众发出招标通知或招标公告,在诸多投标人中选择自己最满意的投标人并与之订立买卖合同的方式。127、拍卖合同,是指对物品的拍卖,即以公开竞价的方法,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128、地上权,是指以建造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种植物,并取得所有权为目的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129、地役权,是指为了自己使用、经营土地的便利而经过订立合同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种物权。130、永佃权,以支付佃租为对价而永久在他人土地上进行耕作或畜牧的权利。131、反担保,第三人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为第三人提供的担保。132、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对其创造性劳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依法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133、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134、邻接权,法律赋予作品传播者的权利,包括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等。135、专利权,是每时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136、商标,是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织构成的,使用于一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用以区别商标使用者与同类商品的街道经营者或同类服务业务经营者的显著标记。137、商标权,商标注册人依法对其注册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138、驰名商标,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具有良好信誉,为社会公众普遍知晓的商标。139、继承权,是指公民死亡后其生前合法财产依法转归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140、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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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达成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102、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的担保,债务人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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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49)”,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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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添附,是指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82、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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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为。62、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效力的开始或终止取决于将来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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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42、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43、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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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22、退伙,是指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23、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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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3、人身关系,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