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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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要挟方法(不含当场实施暴力),强行索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抢劫罪不必数额较大)。①侵犯客体:1)公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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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证罪指的是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弄玄虚,意图陷害他人、隐匿罪证的行为。①侵犯客体:1)司法机关正常活动2)公民的人身权益、其他合法权益。②伪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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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考研时间逐渐的在逼近。这场持久战,用一场战役来形容绝对不为过。在此总结十条宝典,帮助2015考研战友有效的瞄准目标,快速拿下考研战役。一、击不垮的自信拥有一颗击不垮的强大的自信,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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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50)”,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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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中,法理学大约占据六十分。如此之高的分值意味着考生应在法律硕士复习备考过程中重视法理学的复习。但是从考生的反馈和综合课法理学全国平均分来看,考生对法理学的复习始终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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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藏、包庇罪:明知他人犯罪,为其提供隐匿住所、财物、助其逃匿,或作假证包庇。①侵犯客体:司法机关追诉、制裁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②窝藏行为:1)为罪犯提供隐藏住所2)提供财物,协助罪犯逃匿3)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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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窃取、骗取或其他非法方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①侵犯客体:1)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公共财产。②客观表现:因工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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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①侵犯客体:1)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国家财经管理制度3)公款使用权。②客观表现:行为表现:大于3个月未归还:资金归个人使用、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小于3个月: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任何时候,挪用资金用于非法活动,不论数额大小归“个人使用”:将公款供本人、亲友、其他自然人使用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而个人谋利挪用公款后案发前,挪用公款所生利息,不作为挪用公款数额计算,但应作为被告“非法所得”,一并追缴。③犯罪主观: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目的。④本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区别: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行为对象、犯罪成立条件。从重处罚:挪用救灾、抢险、扶贫、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罪的转化:若行为人主观挪用资金后,不打算归还,则转化为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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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备(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中止(无损当免损当减);未遂(可从、减,教唆犯罪未遂心);2、胁从(应当减轻或免除,防避过当胁从族);从犯(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