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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抢劫罪

>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①侵犯客体:1)财产所有权2)他人人身权利。②客观表现:对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

  • 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所有人、管理人实施威胁、要挟方法(不含当场实施暴力),强行索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抢劫罪不必数额较大)。①侵犯客体:1)公私

  • 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伪证罪

    >伪证罪指的是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弄玄虚,意图陷害他人、隐匿罪证的行为。①侵犯客体:1)司法机关正常活动2)公民的人身权益、其他合法权益。②伪证行为

  • 2015考研:法律硕士考前冲刺记住这10点

    >2015考研时间逐渐的在逼近。这场持久战,用一场战役来形容绝对不为过。在此总结十条宝典,帮助2015考研战友有效的瞄准目标,快速拿下考研战役。一、击不垮的自信拥有一颗击不垮的强大的自信,是成功的要条件。很多战友,再刚看到考试大纲和考试分析时就开始自乱阵脚,妄自菲薄。或许击败你的,不是那些教授们的考题,而是在这重要的时光中,你的犹豫与不自信。瞄准既定的目标,将所有精力放在备考中。相信自己,一切皆有可能。二、放平整的心态你最终会获得什么样的结果,在于你现在所持有的心态。很多战友,都抱着试试看考研,不行再找工作的心态,那么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样想你就输了。考研是一场实现人生目标的战役,不拿出“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态,对正面面对人生的这一段时光,在未来也是无法成功的。三、坚持的执行考研最后的备考阶段,最忌讳的就是随波逐流,跟随别人的复习方法。因为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千篇一律的培养计划真的适合你吗?针对自身的情况,将复习重点有的放矢。政治比较薄弱,就可以依据情况,适当减少优势学科的复习比重。坚持的执行自己制定的计划。四、动静的结合张弛有度,方为大器。要做到学要学个痛快,玩要玩个尽兴。学习不在时间长短,效率才是王道。上午10点,提神饮品的补充,中午午饭过后,大脑头部的放松。适当的休息可以让心情愉悦,也可以让紧绷的神经得到放松。五、仔细的挑选考研参考书和资料铺天盖地,种类繁杂,但是良莠不齐。参考书贵精不贵多,考生要精挑细选选择出适合自己的,不要盲目跟风,看见别人用什么就跟着买什么。时间如此宝贵,要及时擦亮火眼金睛。六、坚定的毅力请与“外面的世界”说拜拜。90天的付出,把板凳坐穿。别人可以花前月下,别人可以安稳的度过各种节日,可是你不能。因为别人不是你,他们没要对你的梦想负责。这条路上,能陪你走完的只有自己。他们整天可以玩得不亦乐乎,而你要坚定自己的初心。请记住,所有的一切,都要为你的备考让路。七、虚心的请教备考时刻,研友这个特殊的朋友,就显得尤为重要。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一定要虚心的求教。没要因为你想报考北大,他只报考本校,就端起你的架子。虚心的请教,牢记“三人行有吾师”的道理。一切为了学习,一切为了那2天的战役,多学多问多请教,这是进步提升的好时机。八、健康的身体在现代社会,身体永远是革命的本钱。考研本身就是一种折磨人身体和心理的苦差事,或许比当年的“万里长征”更加折磨人。所以,强壮体魄,就是另一个胜的法宝。清晨的慢跑,或者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做一些简单的放松操。疲惫的时候,与二三好友侃大山,吹吹牛皮,也是不错的缓解方法。九、信息的关注对所报考的院校信息及时的掌握,就犹如给自己增加了一份利器,可以成功让你在备考阶段就做到有备无患。如果你是跨专业的考生更为重要。这里特别指出,法律硕士的备考。所以,备考阶段,要关注考研最新动态,特别是自己报考的院校专业的每一条重要的信息更新。十、微笑的面对总结了以上,还是告诉大家,坚持就是胜利。考取功名,自然值得庆祝。没有获得希望的结果,也没什么可颓败。因为在你可以努力的时候,为梦想拼命,那么人生就没有遗憾。在未来走向社会的路上,就多了自信和从容。>

  • 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50)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50)”,一起来看

  • 2015考研:法理学复习心得

    >在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卷中,法理学大约占据六十分。如此之高的分值意味着考生应在法律硕士复习备考过程中重视法理学的复习。但是从考生的反馈和综合课法理学全国平均分来看,考生对法理学的复习始终处于

  • 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明知他人犯罪,为其提供隐匿住所、财物、助其逃匿,或作假证包庇。①侵犯客体:司法机关追诉、制裁犯罪分子的正常活动。②窝藏行为:1)为罪犯提供隐藏住所2)提供财物,协助罪犯逃匿3)为罪

  • 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贪污罪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窃取、骗取或其他非法方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①侵犯客体:1)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公共财产。②客观表现:因工作关系

  • 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①侵犯客体:1)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国家财经管理制度3)公款使用权。②客观表现:行为表现:大于3个

  • 2015考研法硕刑法学冲刺口诀十条

    >1、预备(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中止(无损当免损当减);未遂(可从、减,教唆犯罪未遂心);2、胁从(应当减轻或免除,防避过当胁从族);从犯(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