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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6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6",一起来看。构成要件要素犯罪构成要件由具体要素组成。每个要件都由不同要素组成,组成要件的要素,就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如主体要件的要素:年龄、辨认控制能力、身份等;客观要件的要素: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主观要件的要素:故意、过失、目的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方面的要素——行为、结果、行为对象等;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方面的构成要素——故意、过失、目的。二)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识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素的事实时,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的构成要件要素。如第三百二十条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需要法官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的构成要件要素,如: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六十三条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构成要件应尽可能地使用记述的要素而非规范的要素。当由于立法技术的原因不得不使用规范的构成要素时,在对其进行解释时应尽可能地将其还原为记述的要素加以解释而且该解释要与社会一般人的判断相一致。三)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通常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如:第三百八十九条四)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为任何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如行为;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指部分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如身份与目的五)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但却是成立犯罪所必需的要素。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考研法硕:刑法总则知识点16”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预祝同学们都能顺利的通过考试!更多法学考研信息尽在考研法学频道!相关推荐:法律硕士法学和非法学考研的区别法律硕士考研报考要求法硕刑法学简答题备考策略>原标题: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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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明大诰》《明大诰》是朱元璋亲自编纂的一部带有特别法性质的重刑法令,是律外之法,用以严惩臣民犯罪,弥补律文的不足。《明大诰》采集官民过犯的典型案例,加上明太祖的例令,由《大诰一编》《大诰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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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参加网上报名,第一志愿没有被招生单位录取并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统考、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均可参加网上调剂;②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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