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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爱恨情仇,解聘辞退,为天津大学点赞文偃

“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爱恨情仇,解聘辞退,为天津大学点赞

此次天津大学教授学术不端的事情被举报之后,在网上发酵,引起了大众的对于高校学术造假的再次关注,天津大学这次的反应速度也是非常给力,当即解聘了聘用合同,相关问题仍在调查,相信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关于研究生与研究生导师的故事近来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一个故事刚结束,另外一个故事又开始2015年5月18日,28岁的中南大学研三学生姜东身从学校图书馆六楼跳楼身亡,原因是因为自己觉得被导师刻意为难,导致毕业答辩不能通过2018年3月26日清晨,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在读研究生陶崇园,在学校跳楼自杀,年仅26岁,疑似遭到导师的不公平待遇2020年10月13日早7时左右,大连理工大学化工学院一名研究生被发现在实验室身亡,自杀原因是因为自己可能会延迟毕业这些都是研究生当下一些研究生于导师之间曾经发生的故事,这几起案例,多多少少都反应了当下研究生与导师的不平等关系,在高校里老师是强势的存在,他们掌握着学生的成绩,科研,毕业答辩,甚至是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研究生对导师不满,质疑,却不敢提出来,有很多研究生甚至成了导师的保姆这次的天津大学张裕卿被解聘事件,虽说是学生检举揭发,但是也是在多年以后,学生认为这样做不会对自己和朋友造成威胁时才勇敢站出来说话的,由此可见一个导师在大学时期对学生的强势到何种地步我们先来看下作为一个研究生导师的基本要求一、导师应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二、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三、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身体健康,心态积极向上,每年保证能有半年以上时间在基地指导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导师的主要工作内容导师的主要工作不在于教学生怎么学习,而在于引导学生怎么学习一、引导学生熟悉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二、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学习,提高其研究能力现状关于目前高校出现的这些偶然的案例,虽然不能代表全部,也不能否认大环境下还是有很多兢兢业业的导师,在指导学生学习和科研上做出的努力,但是这些案列的出现说明还是有些导师不能正视自己的责任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关于高校如何规范师生关系,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一个制度和标准,在出现状况时不推脱,积极解决问题,天津大学这次的做法就很值得我们为它点赞国家方面对这方面也是非常重视,在2020年10月30日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中也明确规定了“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在“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经费使用管理”等八个方面对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行为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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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教授学术造假,遭学生实名举报,学校:已经解聘

在社会公众的眼中,硕士研究生导师或者博士研究生导师非常有社会地位,是值得大家尊重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拥有深厚的学术思想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因此他们值得我们的尊重。但是近年来也发生了一些学术不端或者学术造假的现象,比如一些教授的子女在小学或者高中已经可以发表高质量的论文,但是这些论文基本上博士都难以发表。这些现象正在侵蚀着我们社会公众对大学教授的信任。近日一名学生用130多页的主要材料举报自己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造假。在该学生的举报材料当中,该学生表示,天津大学该教授涉嫌把自己学生的论文占为己有,同时还把学生的科研成果送给自己的女儿,以方便自己的女儿出国留学。天津大学该教授的行为已经涉及了严重的学术不端,目前天津大学已经对此事作出回应,目前天津大学已经解聘该教授。在该名学生传达130多页的材料当中,可以看到该名学生论据充分,证据得当,将该教授及其女儿发表的论文,与其他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数据图表进行充分的对比,可以清晰的看出。该学生思维缜密,逻辑清晰,也可以看出该教授已经涉嫌学术不端。而同时令人欣慰的是,天津大学并没有包庇该教授,而是第一时间根据举报材料做出回应,对此我们要为天津大学点赞。但是此时给我们社会公众带来的思考,却远不止如此,正如该学生在其举报信中所言,天津大学这名教授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并没有认真从事科研活动,他所发表的论文基本上都是自己学生的论文,并且还涉嫌论文数据造假,在科研中的一些学术课题成果更难以信服。但是天津大学该教授却在平时的工作当中又通过了学校的各种考核,他是如果如何通过大学的考核,值得进一步思考,希望大学今后能够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的学术规范要求,避免再次出现学术不端。某种意义上天津大学该教授的行为是学术圈内卷化的一种现象,比如近年来一些大学教授或者研究所研究员的子女在上小学期间都已经可以发表核心期刊论文。这一现象说明学术圈内一些人,正在利用自己在学术圈的影响力为自己某取利益。这些希望学术圈可以以此为契机,净化学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天津大学教授学术造假,遭学生实名举报,学校:已经解聘。对此大家还有哪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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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津大学原硕士生举报其导师学术不端说起丨底线VS理想:研究生导师权责边界何在

作者:陈彬不久前,教育部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期为研究生导师的行为划定底线。对此,很多导师并不以为意。然而,以近日发生的天津大学原硕士生举报其导师学术不端事件为代表,又的确有很多导师突破了这一底线,由此也引发了公众对于研究生导师素质的疑虑。作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某些研究生导师在处理师生关系时,为何无法守住底线?靠文件规定的底线划分能否真正起到作用?导师的权利和责任之间,又是否该有一条明晰的边界?■本报记者 陈彬不久前,在一次学术会议上,西部某高校硕士生导师刘浩收到了同事发给他的一则信息推送,内容是关于教育部刚刚出台的《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其中,特别提到了十条导师不得违反的底线行为。对于这十条被统称为“十不得”的禁令,刘浩只是扫了一眼,然后便将手机装进裤兜,继续开会。回忆起当时自己的感受,刘浩用了四个字形容“一笑置之”。因为在他看来,对导师而言,这些条款是根本不需要强调的。然而,就在短短一周后,从天津大学退学的原硕士研究生吕翔实名举报其导师张裕卿学术不端的新闻登上了众多媒体的显要位置。在这份长达123页的举报信中,该研究生揭露其导师不仅存在学术造假行为,还强制利用自己学生的成果,并逼学生论文造假。一边是很多导师对行为准则的不以为意,另一边则是时常见诸媒体的导师行为不端,乃至由此引发的师生冲突事件。其背后,导师和学生之间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深层次矛盾?对于研究生导师,底线和理想间又应该怎样平衡管理的尺度?“常识”=“共识”?今年9月,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长洪大用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我国研究生导师数量为46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的人数达到11.5万。从绝对数量上说,这已经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那么,他们是如何看待教育部刚刚发布的《准则》的呢?对于自己对待“十不得”的态度,刘浩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做了一个简单明了的解释:“对我来说,《准则》中规定的这‘十不得’条款就像‘水和空气’一样,是最自然的事情,根本就不需要强调。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去在意呢?”在《中国科学报》采访中,类似刘浩这样的态度可谓是受访教师的“主流”。这也成为了很多对此质疑者口中最主要的依据——大家都认为是很自然的内容,如何去落实,又如何去规范?正如有研究生导师在受访时所打趣的那样,“我总不能在写年终总结的时候,还要特意写上一句‘未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吧’?”然而,也并不是没有不同的声音。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研究员卢晓东便在受访时坦言,对正处于当下发展阶段的中国研究生教育而言,“十不得”可能仍有着底线意义。“国内高校数量庞大,不同高校和学科的发展程度参差不齐。”卢晓东表示,我们不能低估研究生导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的整体素质,但同时也不能高估某些导师对规则的认知能力和自身道德水平。“也就是说,某些看来是常识的规范,却并不一定是所有导师的共识。此次天津大学教授张裕卿学术不端事件,就是一个案例。”除学术不端事件外,近年来时常被曝出的研究生导师与学生间的矛盾冲突,也印证了人们对于研究生导师群体道德素质的疑虑。然而,这是否就代表着“十不得”可以为这些导师“敲响警钟”呢?对此,北京某高校文学院硕士生导师李晓宇在受访时直言,“十不得”更像是教育主管部门在面对近期频频出现的高校师生关系事件时,所做出的一种“应激反应”。“面对公众的质疑,教育主管部门是必须要有一个态度的,但解决当前的师生问题,远不是对导师画几个条条框框这样简单。”“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目前高校师生之间的关系已经出现了某种异化。”李晓宇表示,“这就使得我们必须要认真考虑如今的师生关系中,学生思维模式的变化以及教师自身定位的变化,并在这一基础上,对师生关系中的权责进行重新梳理。”“刘浩”们的困扰作为一位有着十几年指导学生经验的研究生导师,在自己教过的学生中,让李晓宇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位已经留校并成为其同事的学生。“他是一个对自己的未来很有想法的人,而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的身上也有着一份同龄人不太具备的执着,甚至有时会为此不择手段。”李晓宇此前曾和这名学生做过多次交流,但似乎收效甚微。“更重要的是,目前这名学生的确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这让李晓宇心生感慨,如今的学生早已不像自己的学生时代那样“单纯”了。发出如此感慨的并不止李晓宇一位老师。有高校教师向记者直言,目前很多高校师生矛盾爆发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我国传统“师徒如父子”式的师生关系,已经与当前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现状有很大反差。这就造成了两个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有些老师并没有从传统思维模式中转变过来,进而造成了某些“无心之过”;另一方面,也的确有一些老师在模式转变的过程中走了“邪路”。在李晓宇看来,所谓的“邪路”本质上就是他口中的师生关系异化——从单纯的师生关系变为纯粹的利益交换关系。“这不是教师单方面造成的,而是师生之间相互利用的结果——导师让学生充当廉价劳动力,学生以此换取文凭。”李晓宇说,这也就是“老师”蜕化为“老板”的直接原因。但因为一位导师往往要管理多位研究生,这种模式下,有些学生对这种异化很“适应”,而另一些学生则并不喜欢,当他们对外“吐槽”时,也就给外界造成一种“导师全都是老板”的感觉。作为一名导师,卢晓东认为导师与学生的关系应该是共同探索中的“同事”关系。浙江大学教授李飞也曾在自己的一篇文章中进行过类似的阐述——在了解“新知识”这一点上,由于导师往往要指导多名研究生及参加一些学术会议等,阅读文献的时间被挤占,可能不如研究生读得多,读得及时。再比如,提出科学假设和设计试验证明都是创造性的过程,课题开始的前期基本上是由导师来完成的,但随着课题的进展,优秀的研究生往往自己会提出假设并试图证明。“这一层面上看,导师和研究生其实是‘同事’关系,各有所长。年轻的研究生经验不足,但思维敏锐且精力充沛;导师受杂务烦扰且或多或少有些守旧(可能是旧知识掌握太多的缘故),但稳重且经验丰富。”李飞说。与此不同的是,刘浩依然习惯于将学生看作是自己的孩子。“这可能是源于我的导师对我的言传身教。”然而,正如前文所言,如今“师徒父子”般的师生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适合于现代校园,加之公众对于师生关系中某些事件的敏感,这也在客观上给“刘浩”们带来了一些困扰。“据我的观察,我周边的一些男性导师,近年来已经开始刻意减少女性研究生的招收比例。这并不是出于学术原因,而仅仅是因为和男学生不会有‘出事’的危险。”刘浩说,尽管这些导师明白“身正不怕影子斜”,但毕竟“人言可畏”。“问题是,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有损女性的受教育权。”此外,也是出于担心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导师在与研究生交往时,往往也会避免非学术性活动的接触。“以前我们还会和研究生一起出游,或进行一些团队建设活动,但现在已经不太敢了。”刘浩说,从导师与学生单纯的师生关系角度来说,这样的做法倒也无可厚非,不过这也引发了他另一个疑惑——如果此时学生还是因为某些非科研因素出现问题,导师应该负责吗?为导师“减负”?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其中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此后,这一概念被不断强调,似乎已经成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公认的一条“真理”。然而,在有些导师看来,这句话本身是有可商榷之处的。“研究生培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可以单纯地理解为对研究生学术能力的培养,同时也可以理解为对研究生从学习到生活的全方位培养。如果是后者的话,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其实是有难度的。”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郭英剑说。在郭英剑看来,导师最基本的职能是要做好研究生学术培养的第一负责人,而这也应该作为评判导师是否称职的主要标准。至于其他方面,导师当然可以,也应该对学生进行相关的教育,但不能将其作为导师的硬性要求。“毕竟在当前的高等教育环境下,我们不能时刻守在研究生身边,而且研究生作为成年人,有自身的认知和为人处世方式。我们可以通过言传身教去影响他们,但如果出现问题,‘板子’不能首先打在导师身上。”郭英剑说。受访时,有多位研究生导师直言,目前研究生导师工作中,承担了大量针对研究生的“非学术”事务以及相应的责任,这大大增加了导师的工作压力,也不利于对学生学术能力的培养。“比如,此前就有高校规定,研究生如不能按时毕业,导师应承担连带责任,类似的规定还包括学生的某种评价不能低于或者高于一定比例。这些看似是人才培养问题,但实际上都掺杂了大量非学术性因素。”李晓宇说,试问,如果是学生由于自身原因,而不是由于导师教导有误而导致无法按时毕业,导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同样的,如果导师已经对学生进行了诚信教育,但学生依然出现学术不端问题,导师是否还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曾有学者对麻省理工学院、耶鲁大学等美国10所研究型大学出台的与研究生导师直接相关的制度文本中,有关导师指导职责和伦理规范的规定进行过统计。结果显示,涉及研究生指导职责的文本中规定的指导行为基本都集中在学术方面,如指导学位论文,帮助研究生找到容易解决且重要的研究问题,指出其作为研究者的优缺点,为其提供探究个人想法的自由等。相比之下,这些文本中仅有少量涉及非学术因素,除提及导师要为研究生提供适当的职业发展支持、心理支持外,对研究生生活、思想、经济等方面是否需承担职责,文本均鲜有提及。在道德品行培养方面,也仅强调导师要做好专业榜样,培养研究生科研诚信品质,至于学生其他道德品质的培养,并未纳入其中。与之相对的是,早在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便联合发文,要求高校改变单独评定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做法,同时,一旦研究生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应承担相应责任。“这说明在美国高校,教师的指导责任设定并没有被泛化,这点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李晓宇表示,换言之,国内高校导师是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减负”的。弹性的边界在导师责任的问题上,有该“减负”之处,但在某些方面也需要更加明晰的要求。《准则》出台后,对于后续的工作,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一方面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这正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研究员李海生十分看重的。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李海生表示,从近年来部分培养单位已出台的一些导师行为规范来看,其内容有待完善,相应的原则、尺度也有待统一。“具体的导师行为规范中,应明确违规者所应承担的责任,明晰相应的惩罚性条款,增强可操作性。”在李海生看来,目前为很多人所诟病的研究生导师权力过大的问题,实质上就源于对导师的学术指导权力缺少相关的制约机制。导师指导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致使许多指导行为无法规制,因此,需要充实导师行为规范的具体内容。然而从另一方面,导师指导是一种基于“学问”和“资格”的特殊权力,具有鲜明的专业自主性和自律性,这就使得刚性的文本性内容往往在具体的导师行为问题上,缺乏足够的针对性。“导师与研究生的师生关系具有特殊性,两者的责权关系在相关的法律和制度规范中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在一篇文章中,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左崇良表示,研究生导师的责权划分应该考虑师生双方的精神需求,合情合理地确定一个弹性的边界。对此,李海生认为,可以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导师行为规定禁止范围,从而将标准的“文本”转化为一系列可评判的实施策略和认证指标,并明确相应的惩戒措施。“在我国,对于违法违规事件的判断主要基于法律法规文本,虽然具有很强的体系化优势,但灵活性上相对不足。相比之下,英美等国则以判例为主,更加灵活。我们当然不能全盘照抄国外,但在某些方面,是否可以做一些借鉴呢?”李海生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刘浩、李晓宇为化名)《中国科学报》 (2020-11-24 第5版 大学周刊)【来源:中国科学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惠以

天津大学研二学生:算是见识了自己导师有多不要脸

“有的人觉得我比那些自杀的学生强多了,我想也是,自杀就啥都没有了,也不知道以后会有什么结果,我只能尽量说服自己不要冲动。”天津大学研二学生走投无路,网上发帖询问网友自己该怎么办:【我本科努力学习获得保研资格,之后被天津大学录取,联系到导师后我以为人生即将大步向前,但没想到这仅是悲剧的开始。大三保研刚结束导师就联系我说让我做她的项目,我本以为这是她看重我想培养我,但我错得一塌糊涂,她分明就是把我当成了廉价劳动力。19年6月15日我本科毕业,没有暑假直接被导师安排到学校搬砖,没多久导师说她孩子要中考了,想让我辅导一下,我尽心尽力但全科辅导还是有些力不从心,后来我便又找了另一位一起来天大的研究生和我一起辅导,我俩没白没夜地带她孩子一个月,最后导师问我需要给多少钱,我也没好意思多要,说一千就可以,结果导师只给了另一位学生1000,给我连个解释都没有,我问她后得到的答案是:你去管那个同学要,剩下的钱开学后走学校经费,她说平时给孩子的家教费一直都是走学校经费的。我第一次感觉到天津大学竟然也有这么不要脸的教授。从我保研结束导师就一直跟我说我将来要发sci,后来我才明白她这是在画饼充饥,自己根本啥也不会指导,她手下的项目都是交给另一位老师指导,跟我们说她只盯进度。然而另一位指导老师并不在学校,在市里,天津大学新校区到市里指导老师公司那儿一个来回就要四小时,刚开学她就让我们整天去市里找指导老师,十一国庆都没给假,每天累成狗,来回的路费导师从来没有过问,有时候还半夜找我布置任务,挪用学生助学金更是不在话下。这一年我基本上是熬过来的,自己的命本就不好,不是爹妈亲生的,有时候真想一走了之,在导师的摧残下我去医院检查得知自己患上了抑郁症,我给导师说后她还是各种阴损,可能这就是导师制吧,总觉得学生欠她的。这学期开题之后没几天,导师突然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换课题,称自己新接了一个项目需要我来做,都什么时候了,我一年多一直都是在研究之前的课题,这不是坑我吗?问学院教务处工作人员,人家也不理我,我去找导师,她拿毕业论文来说事。一天晚上我喝了些酒,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爆发了,在天津大学,一些老师总觉得自己的利益最重,不管学生的死活,只懂得你有没有给他挣到钱,有没有发sci帮他评职称。事后同学劝我给导师道歉,我联系她但都不回我,一直在宿舍憋着,我在网上也说了自己的事情,大部分人都是支持我的做法的,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网友“Poincare”:师弟看你也是机械的,实际上天津大学的官僚主义非常严重,我建议你直接开始行为艺术,在37楼拉横幅控诉,然后告诉辅导员和院长自己得抑郁症了,如果学院内部不解决问题,那就去1895如法炮制,记住,你是学生,不怕丢脸,但是有人怕丢脸。网友“欧豆豆”:天大博二,姑且算个师兄,说说我的看法,你这种行为看似猛,实则是冲动了兄弟,你喝酒后的行为直接把事情搞僵了,在中国的高校体制里,你摊上一个不靠谱的老板只能认栽,你现在这样子把事情搞大即使可以换导师,谁还敢要你?网友“深蓝”:我一直说,研究生就三条路,要么忍,要么狠,要么跪下当狗,虽然你现在已经撕破脸了,当狗没法当,疯狗从良下一步就直接会被杀,所以从现在开始,你必须一直狠下去,不能怂,尺度很重要,你要让她知道你可以做到鱼死网破,并且如果有需要,你一定会做。后续:【学校知道我在网上发帖说这个问题后,当天晚上领导找我谈了好几次话,一上来就问我想解决老师还是想毕业,多次要求我删掉之前的帖子,说学校可以出面解决这个问题,领导说帖子下方扯出了很多天大其他的老师。经过和院领导的反复沟通,说可以换导师,但前提是我要写一封道歉信,我觉得我的确是一些言语不当,可是这样就搞得仿佛所有错误都是我一人承担,导师的错误怎么说?实事求是的大学难道是这样子吗?后来我书面写了一封道歉信,其中如实说明了事情的本源,并且也真诚道了歉,但院领导看后让我修改,即使有一丁点的老师的错误也不能出现,请问现在是想让我隐瞒事实强行签字吗?然后你们就可以拿出这封道歉信说这完全是学生的问题?即使我个人出现生命安全问题也与你们没有关系?事情中间我也有过与导师协商,但都无效,导师欺人太甚,说换导师可以,但要求我把之前录用过的文章二作强行换成其他学生,什么道理?文章是我写的,导师没指导什么,我给了她一作,如今还要求我换二作……】整体看下来,这位同学虽然对其导师非常不满,但仿佛并没有掌握足够有力的证据,比如说导师用经费来给自己孩子补课,他并未说明导师到底用的什么项目出的钱,纵向、横向还是科研发展金?如果是科研发展金,那是老师自己的钱,问题不大,而且聊天记录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其次是论文挂名问题,其作者排序一般是所有对文章有贡献的人共同商讨的结果,如果导师付出了很多资源,她作为一作或是通信都是合理的,并非是谁写论文谁就要成为一作,出钱出平台的人往往享有更多的话语权,这是圈子里的潜规则。有天津大学机械的学生讲,大家普遍认为涉事导师和学生都有问题,但具体谁的问题更大没有定论,但无论如何这位同学是很难再顺利读完研的,最后要么乖乖道歉认错换导师,要么只能硬磕到底退学了,祝福他吧!来源:楚天都市报编辑:游越【来源:海峡都市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善导

天津大学教授张裕卿学术造假被解聘,之后还能找到工作吗?

近日天津大学一退学的研究生在网上举报了其导师及其女儿学术造假、涉嫌学术不端等行为。从该学生的举报内容来看,内容有理有据,有事实有依据,为此目前天津大学已经解聘了教授张裕卿,可以说该教授得到了自己应有的惩罚,目前该教授已经失去了自己的铁饭碗工作。但是作为社会公众,我们所关心的是该教授之后还能找到工作吗?如果该教授之后还能够找到工作,这说明学术不端,学术造假的机会成本非常的低,就还会有人继续冒险,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这些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从过去一些大学老师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的案例来看,一些老师在被学校处分以后,都会低调一段时间。但是过一两年以后,这些老师又会去其他层次比较低的大学去当老师,而且工资待遇还不低。因为一些学术层次比较低的学校,需要一些大学教授来给他们做指导工作,因此这些学校往往会放宽标准,让一些存在学术不端的老师来学校当老师。但是这样子的结果也存在一些问题,因为。大学毕竟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如果老师存在学术不端现象,就会上梁不正下梁歪,进一步会影响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也会影响学校的名声。因此希望各个学校能够把好学术关,在对老师的选取用人方面能够执行严格的标准,让那些存在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的教授或者其他老师没有找到工作的可能和希望,对学术造假实行零容忍制度。这样才能够让那些学术造假的教授失去就业的市场,才能够提高他们学术不端的机会成本。而对于天津大学该教授学术不端,之后他能否再次找到工作这一问题,值得我们社会公众的进一步观察。如果该教授因为学术不端,在今后各个学校难以找到工作,这就让大学老师更加重视自己的学术声誉。对于这个问题,大家还有哪些不同的看法呢?

凤鸣关

举报天大教授的吕翔提了四点要求,第一点已经实现,其他三点呢?

天津大学,一所百年名校,211大学,985大学,世界一流建设大学建设高校。其化工学科在教育部组织的学科评估中名列前茅,是天大的A+类学科。但是化工学院的一位教授张裕卿,却被退学的研究生实名举报,举报的还是学术不端,论文造假,数据造假。这让人情何以堪。张裕卿被解聘,对天大的化工学科在全国的地位是否有影响?目前,张裕卿已被天津大学解聘,学校官网极其知网上,张裕卿的相关信息及论文大都被撤下。从目前的可查的信息来看,在2017至2020年期间,张裕卿共完成了4篇英文论文,其中有5篇论文的影响因子大于5,发表的期刊绝对都是比较牛的期刊。开展的课题有5个,其中2个还是国家级课题。完成的项目中也有4项是国家级的。根据举报信中的内容,张裕卿的学术论文的数据是根据发表期刊的需要造的假,有些项目的进行也有造假。那么张裕卿的成果中有多少站得住脚的成果呢?经过这一个事件,天津大学化工学科全国领先的地位是否会受到挑战呢?吕翔此前曾向学校举报,反遭邮件威胁,如今一击毙命作为此次事件的举报者吕翔,在2014年进入到天津大学学习,在2016年选择退学,当时面对张裕卿的造假,吕翔曾向学校进行过举报,但是最后没有任何结果,还受到张裕卿的邮件威胁。这样的情节在大多数的举报中是何其相似。正儿八经的举报是不会受到重视,不走寻常路,出奇招才能将其一锤到底。吕翔做到了,用了123页的论文来论证张裕卿的造假。天津大学仅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做出了处理的决定。面对这样的举报,张裕卿本人也很快承认学术不端,并愿意承担任何后果。谋定而后动,一击毙命,这就是吕翔。举报信中提了四点要求,第一点已实现,其他三点呢?吕翔在举报信中提到四点要求,分别是开除张裕卿;妥善处理张裕卿过去和现在的学生;赔偿;健全教师监管制度。吕翔来自农村,深知读书不易,进入到天津大学是抱有极大的科研热情的,但是张裕卿的所做作为让吕翔彻底绝望,只能进行分割。吕翔提到的这四点要求,第一点已经实现,天津大学对张裕卿进行了解聘。但是其他三点呢?妥善处理张裕卿过去和现在的学生由于张裕卿已经被解聘,那么他带的研究生就需要更换导师。而且举报信中也提到张裕卿带过的已经毕业的研究生有的也涉及造假。可以说一个人造假,其背后的学生都会受到影响,如何处理,确实是个问题。对吕翔进行赔偿赔偿也应该被提上日程。一个人做了坏事,应该受到惩罚,那是他应得的,但是好人呢?是不是也应该受到赔偿。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方面并没有提及,希望能有所解决。健全教师监管制度高校的造假肯定不仅仅张裕卿这一例。有人说,经过这一件事,那些硕导,博导们应该是瑟瑟发抖。被人们经常提及的数学天才许晨阳回国后又重回美国,也曾提到国内高校学术造假现象严重。只有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教授们不敢造假,不想造假,这才是正道。这就需要监管制度的健全。吕翔提到的这四点可以说合情合理,第一点已经实现,其他三点让我们拭目以待。据说,吕翔已经重新申请了美国的高校继续深造,希望其学术道路越走越好!

李翱

天大教授学术造假背后:“学二代”拼爹拼妈上名校,教育公平何在

我们知道“二代”有好多种,富二代、拆二代,但“学二代”大家应该比较少听过吧!最近上了热搜的“实名举报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张裕卿教授和其女张丝萌学术造假”一事,也扒开了“学二代们”在学术上拼爹拼妈,通过造假而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内幕。真假“学术新星”翻开张裕卿教授的履历不难发现,其于1982年考上天津大学应用化学系应用化学专业,此后,从本科到博士均毕业于天津大学,并且曾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工学院、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任访问教授,曾任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工学院纳米功能材料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学者。其女儿张丝萌在学习上可能就要差一点了,本科就读于河北工业大学,但这都没关系,因为张裕卿早已经为女儿规划好了道路。张丝萌在河工大本科就读期间,总共发布了7篇文章,其中一作3篇,四作4篇,这个发文数甚至已经超过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对博士毕业的要求!举报者在举报材料中称,上述张丝萌为第一作者的3篇英文论文,均来自张裕卿所带硕士生的毕业论文,重合部分大于90%,“张裕卿教授为了给他女儿发表假文章,把本来只属于天大的文章改成了天大和河北工业大学共同所有。”有了这些金闪闪的科研成果,张丝萌在2015年顺利保送至天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17年,张丝萌获得中国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录取赴澳大利亚留学,目前正在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攻读博士。 也就是说,张丝萌的学业一路绿灯,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父学术造假的“帮助”。正所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爹有多能作,娃有多舒坦。6年级“神童”研究癌症获全国大奖前段时间的六年级小天才大家还记得吧,小小年纪就研究癌症,并且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小学组获得三等奖。看看这个获奖题目,简直要比其他参赛的学生高出不知多少个level,就算让一个博士来做,恐怕也得一年半载的研究吧,但这位小朋友只用了短短的四天,不愧是神童!后来一查这个研究成果其实来自于他的父母,据调查,其父母系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的研究员(相当于大学教授),而且2019年12月还刚刚发表过类似的科研论文。有细心网友从小朋友父母的履历发现,两人基本上都于十多年前在美国从事博士后工作。考虑到这重身份,如果小朋友未来打算申请美国大学,那么这份小学期间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获奖经历无疑是重要的加分项。鉴于此,广大网友指出,离谱背后往往事出有因。这事就是父母为孩子未来的学术生涯提前“铺路”。事实上,原本“学二代”本身没啥了不得,因为不富不贵,所以并不被人羡慕。但是,现在“学二代”却风头甚健,因为社会对科研逐渐重视,设置了许多全国奖项,而且在升学考试、自主招生、高考都有加分优惠,将来出国更方便,无形中却让一些小小年纪的“学二代们”在学术上拼爹拼妈,通过造假而近水楼台先得月了。造假不应该是家长给孩子上的第一课很多家长为了子女能够在升学这条路上占得先机,不惜把各种实验成果安装在自己孩子身上。只要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怪象丛生,从天大教授学术造假,到六年级小学生研究癌症获奖,还有最近几年各种科技创新奖的名单,大部分都有一个刚好在相同领域做科研的老爹或者老妈。好一个“学二代们”拼爹大舞台。最后,我想说的是,造假不应该是家长给孩子上的第一课。倘若我们的“教授”、“学者”都这么肆无忌惮地为自己的孩子捉刀和顶替,那将来培养出来的那些个“博士”该有多水?因为造假的黑手,不仅打击了那些原本真正有志于科研的青少年,也成为了投机者的温床,破坏了教育机会的公平。

可乎

导师的日子,也不好过了

导师,作为高校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培养的主要力量,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任。在一般人眼中,导师头衔听起来光鲜亮丽,学术成就和社会地位均高不可攀。然而深度了解后才发觉:导师的日子也不好过,许多辛酸“不足为外人道”。近年来,国家频发政策对导师出手。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教师评价要“破”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全力构建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这些改革风向标,不断将高校导师的评价体系要求推上了新高度。资格收紧,告别“铁饭碗”随着我国的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走向大众化教育,硕士乃至博士遍地走,对导师的要求也“水涨船高”,博士学位是最基本的“标配”。上海一“双非”院校2021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的基本条件而在名额更为紧俏的顶尖高校,往往是招聘师资博士后,作为师资后备人选。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出站后才能得到副高级职位。图源:复旦大学法学院师资博士后招聘启事这种情况下,工作其实存在极大的不稳定性。随着高等教育体制不断深化发展,导师再也不能“一劳永逸”了。年审:导师不再“终身制”2020年7月29日,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召开。会上提出,打造一流的研究生导师队伍,要深化导师管理的机制体制改革。探索打破导师身份“终身制”,建立导师招生资格年审和动态调整制度。软科整理发现,已有多所高校在导师动态管理机制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2020年3月,中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了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报情况,其中49名校内硕士生导师、6名校外硕士生导师暂停招生一年。2020年7月,西南政法大学发文称,在2019年和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中,20名博士生导师、50名硕士生导师被暂停2019年招生资格,10名博士生导师、92名硕士生导师被暂停2020年招生资格。2020年7月31日,华南理工大学正式启动了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进一步打破导师“终身制”,不断增强导师的岗位意识,真正实现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的转变。2020年8月,深圳大学公布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核结果:招生条件审核通过率约70%,此数字略低于往年。2020年12月21日,天津大学宣布,正式将育人能力提升纳入导师的年度必修课,打破以往“一次培训、终身免考”的导师认定机制。图源:天津大学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打破导师“终身制”,很大程度上将增强导师的岗位意识,实现导师资格向导师岗位的转变。评聘:与“职称”解绑目前在中国的高校中,其实存在着职称与岗位不对称的情况,教授、副教授等“岗位”级别,并不意味着有正高、副高等“职称”。这与长期以来实行的“评聘分开”的聘任制度有关。评聘分开,即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与获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分开,在高校中往往出现“高职低聘”。一般来说,现在到高校工作的博士不用申请,即可获得讲师职称。讲师不带研究生,副教授级别能担任硕士生导师,教授水平是博导,这还得是有博士点的学校才行,没有博士点的高校,也只能授予硕士学位,教授最高也就是带硕士研究生。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一套严格的、较为完善的导师遴选制度,其中与“职称”的捆绑关系较为固定。2015年的一份统计研究中发现,在全国研究生导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比例为96%,中级职称者占比为4%,在博导中,高级职称所占比例则会更高。图源: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图源: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然而,职称评定存在着名额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在部分高校,副教授甚至讲师已经实际承担了博导的岗位职责,而迫于职称的硬性要求,没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他们只能“挂靠”别的博导,这就造成了“有的博导不带博士生、而带博士生的又无导师之实”的怪圈。教育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我国博士生导师达11.5万人。显然,这么大规模的群体,无法全部满足给予“职称”的要求。不少高校因此走上了改革之路。早在2012年,清华大学就取消了“博导评聘”制度,清华副高职称以上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还允许特别优秀的讲师带硕士生。随后,不少高校效仿。但质疑的声音也接踵而至:博导资格对副教授放开,是否会导致博士生教育质量的下降?毕竟,一般高校的副教授,和清华的副教授,并不能在同一个“重量级”。放开博导资质,解绑职称关联,导师为了争夺优质生源,只有靠自身的科研优势、教学水平才能抢占先机。虽然看起来似乎是放宽了导师的评定资格,但只有导师自己才知道,竞争越来越激烈了。2020年9月29日,教育部公布《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应从严控制。博士生导师在独立指导博士生之前,一般应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对于不适合继续指导博士生的导师,要求及时退出导师岗位。导师评聘和职称“脱钩”,对于“新人”来说,干同样的活,待遇与“老人”却不是一个水平线。为了保住职位或谋求晋升,只能拼命做科研、搞项目、申请基金……身处“高位”,也不得不被“内卷”的洪流裹挟。明确红线,扭转“轻教学”研究生导师作为科研工作的主要承担人,本身有巨大的科研、晋升等压力。事实上,导师对于学生主要在于“导”而不在于“教”,如果要求导师对学生的管理和教学做到事无巨细,那未免不合情理。在有些学校,研究生的培养经费是从导师的项目经费里出具一部分的,加上各种调研、文章版面费等,造成导师不得不多接项目、多申请课题,才能保障学生和自己的科研成果,就造成了重科研轻教学的情况。不参与本科教学,不合格!2018年的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不抓本科教育的高校是不合格的高校,不重视本科教育的校长是不合格的校长,不参与本科教学的教授是不合格的教授。” 给教授明确划了条“合格线”——要参与本科教育。早在2012年,为了把教授拉回本科生课堂,中南大学就出“狠招”:在职称晋升、岗位定级、年终考核、津贴发放等方面严格执行“本科生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的课表和实施情况,通过校园网络系统向全校师生公开,堪称“史上最严讲台令”。同年,湖北媒体报道,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教授们纷纷走向教学一线,给本科生上课蔚然成风,有些学校教授给本科生上课的比率达到了95%以上。2016年,安徽科技学院在安徽省率先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在原来辅导员班主任教学管理模式基础上,选聘一些高水平的专业教师和管理干部担任本科一、二年级的导师,每名导师指导1-2个宿舍的学生。2017年,招收首批本科生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正式宣布,对本科生的培养将采用“师徒制”指导模式,为每名本科生设置学业导师。在新时代的高等教育背景下,2019年3月22日,江苏省教育厅出台《加快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如果教授连续两年不给本科生上课,其职称将改为研究员。随后3月28日,东南大学发布的《2020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提出,学校将从包括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及院士在内的2800多专任教师中挑选优秀的来做本科生导师,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开展科学研究,参加学术交流和讨论,接受真实的科研训练。要“马儿”跑,却不给“吃草”2019年10月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明确各类教师承担本科生课程的教学课时要求。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让教授到教学一线,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把教授为本科生的授课学时纳入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教育部门和高校把给本科生上课作为导师聘任和评价的关键指标,无疑是给导师施加了压力。但政策的强制规定并不等于实施效果的最优,让导师自愿、主动地投身给本科生讲课的工作中,还有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在同样的评价体系内,一个科研成绩突出的老师相较于一个潜心教学的老师,前者无论是在职称晋升,还是在各种奖项的评定中,都占有明显的优势,导师们轻视教学任务也无可厚非。这种情况也与教学活动的“效益”甚微不无关系。陕西师范大学公开的课时费等人员费用发放标准中,教授:不超过150元/课时;副教授:不超过100元/课时;其他人员:不超过80元/课时。图源: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有高校为了鼓励导师走上讲台,出台了奖励措施。比如浙江大学2011年起设立“心平奖教金”,其中杰出教学贡献奖为获奖的一线教师每人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武汉大学也设立了“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用于奖励在本科(含研究生基础课)教学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但必须承认的是,课时标准、奖励措施相比动辄百万级的科研项目经费,仍是“天壤之别”。一流大学离不开一流的本科,一流的本科需要一流的教师来教学。让导师回归课堂,高校可以探索的方面还有很多。责任加重,尺度难把握2020年9月21日,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把招生、培养、管理研究生的权利落实给导师,并以此提高导师的责任意识。然而赋予导师权利,并不意味着导师就能行使权利,而且毋庸置疑的是,导师还陷入了被更加严格监督的境地。学生学术不端,导师责无旁贷2020年9月,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将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这一话题迅速引起热议,导师的职权似乎被放大了;赋予导师自主权没有问题,可研究生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看起来研究生更“弱势”的情况下,会不会加剧导师和学生之间的的矛盾和冲突?导师作为学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学术上的话语权应该毋庸置疑。2020年10月16日,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出台新规,研究生在学期间未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学术成果,不得用于评奖、评优、申报各类项目和学位论文成果要求等。单方面放权给导师,保障了导师的学术话语权,但是如何防范导师不滥用权利,构建和谐的导学关系,各式各样的担忧也开始显现。学生的论文可以看作是个人的学术成果的体现,但是如果没有导师的指导、监督,这样的研究学习也是值得商榷的。在实际情况中,导师往往也很委屈:如果学生不学无术,混日子熬毕业,导师只有拿发表论文、学位才能激起学生的一点奋斗意识。学生被导师卡不毕业,可以向学术委员会申诉;超期太久未能毕业的学生,学校一纸清退就可以。而大概率情况下,即使学生做得再差,导师也得让他毕业,因为学生延毕太久或是未毕业的数量太多,最终影响的是导师的招生资格,导师被占用的名额、资源和时间,往往无处诉苦。2020年11月26日,四川大学校长李言荣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会上讲话时表示,对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要从严把关,对博士学位论文要更加规范和严格,一定不能怕得罪少数人。图源: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导师上岗有明确的要求和提高招收指导学生的条件,对出现问题论文的导师一定要严格追责。“学校规定出现问题论文的导师要停招两年,同时所在的学院减两个博士生招生名额,整个绩效减2-3%,大概每个人减四五千块钱,我们说这都轻了,如果还不能刹住车的话,那就只有从重了,我看导师停招5年、减10%的岗位津贴都是应该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李奇曾表示:“学术诚信是师德的重要内容,导师跟学生的学术成果按照参与度多少如何署名等都应该有所规定。” 保障导师的指导权和评价权,激发导师的权利与责任意识,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益尝试,只是这其中的尺度却难把握。“非学术责任”,导师承担吗?在中国文化中,导师的地位可见一斑,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就要求导师更多关注学生在学术之外的方方面面。在高校中,学生采取极端手段伤害自己或者同学的例子不在少数。事情发生之后,导师往往被置于舆论风暴的中心,批评、谴责不绝于耳。但是,必须承认的是,极端事件的发生,一定是导师的责任。《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要求,导师要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导师显然有责任采取预防措施。但不能研究生一出事,就怪罪到导师身上。一个年龄上成年的人,仅仅通过3-6年的指导,却要对其一切负责,这本身是否合理呢?导师的弱势大概只有导师们才能惺惺相惜。导师有义务主动了解、关心研究生的生活状态和思想状态,尽可能对遇到困难的学生施以援手——但,须知导师并不能对学生承担无限的责任。近年来,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异化”,频频引发热议。有关部门、高校在政策制度方面积极探索变革,为和谐的导学关系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然而不可否认,我国的导师制并不健全。导师承担的学术责任和人生导师责任,两者之间的平衡很难说清楚。导学关系小到对于学生的培养,大到对于学科、学术的发展都至关重要,一段导学关系的形成取决于导师和学生双方的共同努力。“立德立言,无问西东。”在浩瀚的学术银河里,学生与导师本就一脉相承,互相体谅,或许才能自由翱翔。

家长会

考研:天津大学某学院缩招严重,第3名瞬间变成“擦线党”

4月29日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公布了2020年硕士研招的复试名单,让人不解的是官方给出的招生计划与此前的招生计划有出入,其中网络安全空间专业招生计划直接从20变成2,而本来还感觉良好的第3名考生直接变成了“擦线党”,这要是再严格执行这个“2”的招生计划,那么形势不容乐观,“擦线党”的处境想必大家都知道。学部网站公布信息小编翻看了天津大学2020年的招生专业目录,整个学部全日制加非全日制的招生数在336人,除去推免的130人,那么统考招生计划应该为206人,但是在最终的学部招生计划上仅有103个招生计划(这个是含非全日制,不含推免数),差不多缩招了一半。这个落差可能谁都不会料到,考研居然可以这么操作。2020招生目录为了实锤这一缩招,小编查询了教育部官方的研招网发现,网络空间安全的拟招生人数为20人(不含推免),那么这个直接缩招九成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小编整天研究了各种研招套路也没发现这种缩招为了什么。你要说嫌网络空间生源不行,把指标放到本学部其他专业还能理解,大家不行调剂一下就行,但是整个学部都在缩招,计科学硕也从12缩招到5,软件工程从4变成1(招生人数都是教育部官方数据)。教育部官方研招网先从博大精深的文字方面进行解读一下,本该是极具权威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天津大学写了这样的一段话“该计划以 2019 年招生数测算,仅供参考。2020 年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也就是一切都是待定!不知道学信网公布的数据算不算“准”,至少对于考生来说学校的招生目录和学信网应该是最有信服力的数据了。而学信网也注明了一句话“本系统数据由各招生单位上报,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生单位”,说真的,咱能不能负点责,就不能像高考招生计划似的,你想扩招可以,但是随便就缩减招生计划,是万万不能容忍的。招生数从20变成2,在最终的复试名单之中,网络安全空间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有三位,而整个学部的进复试名单有314人,虽然这个数也超过了本该的招生计划(本应为206人,但是公布的招生计划仅有103),意味着至少有211位进入复试的考生要被淘汰掉。学硕还好点,报考电子信息专硕的竞争就有点大了,304人角逐95个名额,天津大学计分方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 +复试成绩×40%,也就是六四开(复试成绩总分200)。一般情况下,一个高校的招生计划有变化正常,但是像天津大学智能与计算学部的这种大幅度跳水还实属少见,谁能告诉我是当初计划报错了,还是后来临时决定缩招了?

大阴谋

北大许晨阳为何重返美国?看完对天大教授的举报材料就明白了

近日,天津大学化工学院的教授张裕卿被退学研究生举报的事件,引起网友们的极大关注。退学研究生用123页材料举报张裕卿学术造假举报者是天津大学的一名退学研究生,自称是吕翔。被举报者正是这位研究生的研究生导师张裕卿。吕翔来自农村,对科研抱有极大的热情。当考上天津大学的化工研究生的时候,肯定是意气奋发,踌躇满志的。要知道天津大学的化工专业在全国处于第一的位置,好好研究肯定有一番作为的。入学之后,导师张裕卿的学术造假让吕翔感到绝望。根据吕翔举报信中的内容显示,发表的论文的数据都是编造的,都是人为控制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发表论文。数据,图标等论文的关键数据都是自己造的。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搜索这封举报信具体看看。可以说张裕卿的造假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学生想毕业,也必须跟着导师造假。张裕卿可谓是一个“造假狂人”。这样的造假,这样学术不端,彻底让吕翔感到绝望,于是选择了退学。之前吕翔曾向学校举报过相关的材料,但是没有后果,反遭张裕卿的邮件威胁。这次用123页的材料,以论文的形式进行举报,一击毙命,可以说干的漂亮。张裕卿被解聘,吕翔还提到了其他三点诉求举报信在网络上公布后,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天津大学就迅速做出回应,对张裕卿予以解聘。可谓是雷厉风行,对学术不端者一点儿也不手软。开除张裕卿也是对举报材料的正式回应。在举报材料中,吕翔除了要求开除张裕卿之外,还提到了另外三点要求,分别是妥善处理现在的及以前的学生,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还有物质损失,加强高校老师的监管。自从天津大学发布情况通报之后,一直没有后续的消息,希望这次事件的处理不仅仅限于解聘,应该还有后续的追责,这样才能有更大的威慑力。看完吕翔的举报材料,我明白了许晨阳为何回国后重返美国吕翔的举报信可以说是高校科研的一记响雷。于无声处听惊雷。这也给那些造假的硕导,博导们提个醒,凡是造假,不是不报,只是时候未到,要小心了。其实对于高校的学术造假,北大的数学天才许晨阳也曾提到过。许晨阳,北大数学天才,“黄金一代”的领头羊。在北京大学期间取得学士,硕士学位,之后出国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在2012年的时候回到祖国,进入北京大学国际数学研究中心,但是在2018年的时候却重返美国,全职进入麻省理工学院数学系任教。其实在中国的6年间,许晨阳获奖无数,国家待他不薄。2013年的时候成为教授,同时获得了求是基金会杰出青年科学家奖和第十三届中国青年科技奖,2014年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并被评为北京大学长江特聘教授。即便如此,许晨阳还是回到了美国。后来,许晨阳曾对此作出解释,其中一点就是学术造假严重,造假成本太低。张裕卿的造假可能只是高校学术不端的冰山一角,也许还有更多的李裕卿,陈裕卿,王裕卿等没有被曝出来。即便被曝出来,也只是被解聘,并没有相应的惩罚机制。该有的都有了,钱也到手了,就当是提前退休了。解聘其实惩罚意义不大。学术不端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解聘,还应该有更多的处罚,比如追回因造假获得的科研基金等。据有的资料显示,吕翔已经申请到美国高校学习深造。这和许晨阳怎么有相似的地方呢?愿加强监管,不要把许晨阳这样的人才再推到美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