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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这本民法典,法律小白也能看懂,21世纪人人都该懂点法律常识

在我们印象之中法律似乎是律师,或者是公务人员才能用得到,但是今年新发的我第一部民法典,意味着,即使是老百姓也要懂一点法律知识。同时国家也在大力推进法律知识的普及度,将依法治国贯彻到底,而今天推荐的这个《民法典和法律知识常识一本通》即使是原先,没有接触法律的小白也可以,轻松读懂和理解我们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这本《法律常识一本全知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诉我们,日常会用到的法律知识,现在里面还会有许多生动的案例,比如什么是孳息,我们看看他的法律解释:是不是很难理解,但是如果举一个现实的例子就很容易理解了,就是你拥有一只母鸡,而这只母鸡生的蛋就是孳息。是不是很容易理解。其实所有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都用现实的例子轻松理解。所赶紧点击下方链接购买吧,这样再也不怕有人说你不懂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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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 年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考研专业详解

目录一、2021 年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参考书二、2020 年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考研经验分享(412 高分学姐 分享)三、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详解一、2021 年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考研参考书728公共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李国正,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公共管理导论》(第4版),欧文·休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公共管理学》,汪大海,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987经济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第7版),(美)曼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经济学原理》,唐任伍,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辅助资料《全国行政管理考研真题解析》,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公共管理学:考点热点与真题解析》,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公共政策分析:考点热点与真题解析》,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中国行政管理》期刊(最新一年1-12期)二、2020 年北京师范大学 行政管理考研经验分享(412 高分学姐分享)专业课科目和参考书目专业课是考两门,620 学科基础和 841 专业课。620 学科基础考 的是社会学和宏观经济学,841 专业课考的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 ①社会学的参考书用的是郑杭生的《社会学概论新修》第四版, 这个出版社还出了一本第四版的《学习笔记和课后题详解》,我认为 这本书非常有用,因为每一章前面都有一个单元知识点的框图,每章 具体的内容也都是整理成条目,非常的清晰,对于跨考生来说是一个 事半功倍的法宝。因为社会学概论中还会考到“社会学研究方法”, 这个内容在第四版中涉及较少,第三版中较多。还有一本书是风笑天 的《社会学研究方法》,我买了这本书的电子版,然后结合社会学概 论的第三版和第四版整理成了电子版的笔记用来背诵。②宏观经济学我用的就是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宏观部分》第六版, 以及同一出版社配套的参考资料,还买了圣才的《笔记和课后题详解》,结合着用。③公共管理学主要看的书目是张成福和党秀云老师的《公共管理 学》修订版,另外还参考了朱立言老师的《公共管理概论》第三版,这也是大家都推荐的参考书目。我是以第一本书为主(这本书也是绝 对的重点),然后将第二本书里涉及而第一本书里没有的内容补充了 进去。④公共政策主要看的是谢明的《公共政策导论》第四版,还买了 大家都推荐看的谢明老师的《公共政策分析概论》修订版,以及谢明老师的《公共政策概论》第二版。公共政策推荐的书比较多,其实主 体内容是相类似的,只是版本不同会有新的内容增加进去。我还是以第一本书为主,将后面两本书中没有重合的部分补充了进去。大家在 买书时也最好是买最新版本的,然后关注一下新增加的章节和知识点。时间安排:由于是跨考,所以从大三上学期期末定了方向后,就开始上论坛、 学校的官网,搜集考研的书目、真题等,然后在大三下学期开始过书。考过的各位可能都知道,620 和 841 这两门,需要看的书很多很厚, 而且对于一个跨考生来说,内容也比较艰涩难懂,所以第一轮过书对我来说时间又长又难捱。大三下就在看书中度过,暑假也就回家待了 一个礼拜。作为一个跨考生,没有上过专业课,我觉得把书本上的知识整理成体系非常重要。于是在看过两遍书后,我又花了大段的时间 整理了知识框图还有笔记。整理好电子版的框图和笔记,已经到了十月初。就开始了两轮的背诵。回忆这一段时间的安排,有几点经验, 或者说我自己的教训。1.关于自学和对书本的利用。作为一个跨考生,一大难点就是学 习新知识,并把它变成自己的知识。在过书的这一段时间,我觉得学起来还是比较吃力的,如果能够找到相关老师的视频公开课,学起来 将会更加轻松。对于已经确定了考研方向的跨考同学,我觉得越早着手学习书本,越有利,能够为后几轮的学习争取时间。2.关于知识点的整理和背诵。在复习的这段时间,我花了很长的 时间整理知识框图和笔记。因为知识点对我来说都很陌生,我采取这种方式将它们系统化。我最终把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都整理成了十万 字的电子版笔记,社会学也利用参考书进行了详细的整理。这项工作非常有用,因为在考场上拿到考卷之后,我知道这些题都在我整理的 笔记上。但是整理也花费了我大量的时间,而且由于整理出来的笔记文字量很大,背诵也很费时间,所以我在后面背诵的时间很紧,就背 的不是很扎实。背诵的不扎实,这也是我难以拿高分的原因之一。3.关于重点。在之前看论坛,还有之前的大神分享的各种帖子, 大家都推荐了一种方法,就是将历年的真题都标注在相应的章节,就知道哪几章是重点,应该重点关注。我也这样做了,将真题都标在了 笔记上,确实很清晰,可是这样也会让人有一种投机取巧的心理。有的章节几年没出过题,我虽然知道都应该平等的对待,可是时间不够 时,还是首先会选择忽略这些章节。今年社会学的考题就考了不少之前的冷门章节,让我很是慌乱…… 目前我想到的和大家共勉的就是这些,称不上经验,就当是对自 己考研失败的一个总结。真心的祝贺录取的同学们,考研这个过程只 有自己经历了才能懂其中的酸甜苦辣。也祝福 18 年考研的小伙伴们和选择二战的勇士们,希望你们的梦想能够在明年的现在开花结果。 早上 7:00—8:00,英语早读(前期主要是单词,后期就是作文了)8:00—10:00, 西方经济学(西方经济学涉及到图表和数学,因此需 要在思路比较清晰的时间复习,早上的时间就比较合适)10:00—12:00,社会学(由于考研初试 620 科目就是上午考试,所以 时间就安排在上午复习,保持这个时间段 620 科目的敏感性)中午 12:00—2:00(吃饭+休息,一定要午睡!!!!!!)下午 2:00—4:00,英语(这段时间主要就是真题,由于英语初试考 试就是下午两点开始,所以把英语安排到这个时间点)4:00—6:00,公共管理学(这本书特别重要!!!比较晦涩,所以要在精力比较集中的时间段复习)6:00—7:00,吃饭7:00—9:00,公共政策分析(这本书比较通俗易懂,因此可以留到晚 上看)9:00—10:30,政治(政治的学习就当做一个一天学习结束之余的放 松时刻,不需要高强度的学习,特别是暑假,看看书,做做选择题就好,所以就放在一天最后)总之,一定要有自己的时间规划,每天的学习之前也一定要复习一下 前一天的学习内容,严格按照计划来,做到心中有数,这样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慌。三、北京师范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详解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教育行政管理方向):1.本专业是硕士学位授予点2.本专业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对教育行政管理进行总体性、综合性研究,从公共管 理和公共政策的角度研究中国教育行政管理的问题。本专业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培养既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知识、又有科研及管理能力 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高校师资及与教育相关的管理人员。3.师资力量、主要导师姓名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术队伍梯队合理。在教育行政管理学术 队伍中,博士生导师、责任教授秦惠民博士担任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咨询专家、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术委员、中国高等教育管理研究会理事等,在高等教育 管理、研究生教育管理研究和教育法学界有较大影响。硕士生导师包括:牛维麟教授、陈立鹏副教授、胡平副教授、刘向兵研究员、杨海 燕博士等。4.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本专业是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教育行政管理作为我校行政管理 学科的一个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向,在教学、科研方面的特色明显,成绩突出。本学科专业目前承担相关研究课题多项,研究成果突出。5.对外学术交流本专业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国、英 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教育研究机构开展交流活动。教师多次出国考察、访问、出席国际会议,并经常接待来 访的各国学者。6.毕业生就业去向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相关的事业单位等。7.主要开设课程宪政与公共行政、行政管理与行政法、教育政治学、教育行政学、 教育财政学、教育社会学、教育管理与政策分析、大学组织与管理、高等教育管理专题、教育组织行为学等。一、学院专业优势及简介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于2013年建院,其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的管理学院。学院现有60多名教职工、1000余名在校学生,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现有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4个本科专业,行政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情报学、图书馆学6个硕士点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点(MPA),行政管理、政府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4个博士点,另有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为北京市重点学科。政府管理学院拥有一支年轻、知识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现有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超过95%,为多层次、现代化和国际化的人才培养奠定了坚实基础。二,师资队伍蒋正华,男,汉族,1937年10月生,浙江杭州人。 农工民主党成员,1958年参加工作,印度孟买国际人口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毕业,教授。蒋正华->个人简历1954年至1958年在西安交通大学电机系学习 。1958年至1980年任西安交通大学自动控制教研室、系统工程研究所助教、讲师、副主任。1980年至1982年印度孟买国际人口科学研究院研究生,获金质奖章。1982年至1991年任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至1997年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农工民主党中央副主席(1992年当选),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兼职教授。1997年任农工民主党中央主席,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年3月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李京文->基本信息李京文,中国工程院院士,俄罗斯科学院外籍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俄罗斯人文科学院院士 ,世界生产率科学院院士,乌克兰管理科学院院士主要社会兼职: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用经济组召集人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经济评审组组长国家社科基金应用经济评审纽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学部评审委员国家软科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第七、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总体战略顾问组成员中国人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等校兼职(名誉、顾问)教授北京市政府、广西南宁市政府、北海市政府、浙江舟山市政府、湖北鄂州市政府等地顾问从1998年9月起担任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院长、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并创办中国能源政策研究中心、中国转型经济研究中心、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中心,正筹建循环经济研究中心李京文->个人简历1951年考入武汉大学经济系,同年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被选送苏联学习,先后在普列哈诺夫国民经济学院和莫斯科国立经济院学习,1958年获硕士学位和经济工程师称号。回国后先后在河北省计委、国家计委担任技术员,1963年起参加筹建北京经济学院,担任校务委员会委员、教研室主任。1974年在国家建委、建材部等单位任工程师、政策研究室主任、办公厅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总局长助理。并在北方交通大学、武汉工业大学等校担任兼职教授。1985年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第一任所长兼党委书记至1998年,同时还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科片领导小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部主任、教授、博导。1999年出任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院长;2001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京文->学术研究主要学术贡献:1、是技术经济学的奠基人之一。2、对我国工程论证、规划与决策理论的奠定和制度的建立做出了开拓性贡献。3、是我国开展经济预测的创始人之一。4、是我国数量经济、生产率研究的创始人之一。5、主持了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京沪高速铁路、磁悬浮等多项国家重大工程技术经济论证。6、从1991年起主持总理基金项目"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现正主持和参加的重大课题1、中国油气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总理直抓项目,总负责人:侯祥麟院士)2、中国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工程院重大课题,总负责人:王淀佐院士)3、中国城市化战略(中国工程院重大课题,总负责人:徐匡迪)4、中国区域经济问题研究(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工程院重大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徐匡迪、李京文)5、磁悬浮技术在中国应用的宏观经济分析(国家863项目,总负责人:李京文、吴祥明)主要获奖情况:李京文院士长期从事技术经济和工程管理理论与方法研究,是我国技术经济和工程管理理论的开拓者之一,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3项、二等1项,国家科技攻关奖1项,省部级奖10项。1.《技术进步与产业结构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合作者郑友敬等2.《三峡工程经济评价研究》获国家科委科技进步奖3.《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合作者刘国光4.《中国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合作者李国豪5.《长江三峡工程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获国家科技攻关奖,合作者游吉寿6.《国家12个重要领域技术政策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合作者吴明瑜7.《2000年的中国》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合作者马洪8.《京沪高速铁路重大技术经济问题前期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合作者惠永正、石定环9.《21世纪的中国经济》获"五个一工程奖",合作者吕政、刘树成10.《北京市经济增长与产业结构优化》获北京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合作者张守一11.《中国建材工业发展战略研究》获部委级科技进步奖,合作者刘赋捷12.论著《科技富国论》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成果奖13.《技术经济手册》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成果奖,合作者郑友敬14.《海南发展战略研究》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成果奖,合作者刘国光15.《生产率前沿分析》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成果奖,合作者钟学义主要学术著作:李京文院士已出版专著41部,论文300多篇、内部政策报告一百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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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金融考研招生信息、参考书、报录比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我校是国家首批“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7年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获评A类学科总数为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政治学、哲学获评A,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获评A-,A+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财政金融学院的前身—财政信用借贷系,始建于1950年,是中国人民大学最早设立的八大院系之一,也是新中国第一个培养财政金融领域高级人才的基地,为新中国财政金融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开拓性贡献。早在20世纪50年代,财政金融学院教师编写了新中国第一部金融学教材《货币信用学》和第一部财政学教材《财政学讲义》,以及第一部系统介绍西方货币银行体系的教材《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流通与信用》,第一部系统介绍西方财政的参考书《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论文选集》,奠定了新中国财政金融高等教育的基础。改革开放以后活跃在中国财政金融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多是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这一时期的毕业生。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以后,财政金融学院获得了空前发展,编写了被誉为中国财政金融理论建设里程碑的著作《社会主义财政金融问题》和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的核心课程教材《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奠定了其在财政金融高等教育领域领头雁的地位。黄达教授担任首席专家的首批国家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标志性成果《全球经济调整中的中国经济增长与宏观调控体系研究》,成功入选国家新闻出版署第二届“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进入21世纪以来,财政金融学院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学科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鲜明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基本形成。金融学、财政学于1988年、2001年、2006年、2013年教育部组织的国家重点学科评审中蝉联国家级重点学科。2013年教育部公布国家第三轮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国人民大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等9个一级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其中以学院金融学、财政学为骨干学科的应用经济学已连续3次排名全国之首。1999年,以财政金融学院为依托的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组建以来,在五年一度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评审工作中,分别于2004年、2009年和2016年连续3次被评为优秀,均位居经济学术类基地首位。一、专业目录招生院系:财政金融学院国际学院(苏州)初试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3数学三④431金融学综合复试考试科目: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学(财政金融学院)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学(国际学院)二、参考书目初试参考书目:《金融学》 黄达,《公司理财》 罗斯补充:《货币金融学》米什金复试参考书目: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学《证券投资学》吴晓求《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庄毓敏。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证券投资学《国际金融》陈雨露《证券投资学》吴晓求《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庄毓敏。三、分数线及招生人数虽然财政金融学院(北京)金融专硕(全日制)统考招生名额近两年有所增加,但是复试分数线在2016年仍然突破新高,达到390分。2017年由于396出题风格变换以及政治选择题难度增加,导致了复试线的下降,但这并不表明考取难度下降。而国际学院(苏州)金融专硕(全日制)的复试线受到统招名额的缩减,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因此,国际学院(苏州)金融专硕(全日制)的考取难度已经基本和财政金融学院(北京)金融专硕(全日制)持平,考生之前拥有的套利空间逐渐消失。四、复试复试内容与形式1、专业综合课笔试及外语笔试:复试笔试科目3小时,满分150分(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外语笔试满分为50分)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由精通英语的教师主考,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英语面试满分50分。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专业课口试考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综合素质面试考察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状况、特长等,面试满分为150分。复试成绩计算1、专业综合课笔试60分以上,外语笔试30分以上,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90分以上为复试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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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二十一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举行

新华社北京10月2日电第三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2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论坛上发表视频致辞。王晨强调,习近平主席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日趋成熟、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抗疫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精神和中国担当,也是中国为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所作的贡献。王晨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愿与世界各国法学界人士一道,加强互学互鉴,广泛开展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围绕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法治人才培养等重大课题,深入研讨,分享经验,为促进法治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于2000年首次举办。本届论坛上,来自牛津大学、耶鲁大学等国外大学法学院和国内法学院校的院(校)长与专家学者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围绕文明转型时期的法学教育等进行交流。《 人民日报 》( 2020年10月03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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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考研招生信息、参考书、报录分析

著名的高等学府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原名东北大学,建校于1946年,是D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1949年定址于长春。1950年,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易名为东北师范大学。全校现有18个学院,56个本科专业,101个硕士学位点,40个博士学位点,设有研究生院。一九五六至一九七八年间,马列主义教研室与政治教育系历经四度合分,一九八三年马列主义教研室更名马列主义教研部。一九九六年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室合署,二零零一年建马克思主义学院。二零零四年因置国际政治本科而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国际关系学院二名并称。二零零九年专业调整而复名马克思主义学院。二零一三年整合相关学科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为东北师范大学国家级重点学科。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于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此基础上,1998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为本专业全国最早六个博士点之一。2006年获全国首批获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07年国家人事部批准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一、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硕士考试科目(1)所属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部(2)研究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3)招生人数:14人(4)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635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85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5)复试科目:思想政治教育史(6)备注: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历史唯物主义二、参考书目1.635马克思主义基础概论:《毛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五版)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2.852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第三版)陈万柏,张耀灿,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3.思想政治教育史:《中国恭缠档思想政治教育史》(21世纪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系列教材)王树荫,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5.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第五版)李秀林,王于,李淮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6.备注:参考书都是19年官网公布的最新版,注意一下毛概论用的是18版本的,千万不要再用15版的了,18版和15版差的内容很多。三、分数线及招生人数2019年统招26人,复试比率120%,录取最高分403分,最低分340分2018年统招18人,复试比率150%,录取最高分400分,最低分341分2017年统招10人,其余无数据。备注:该学校自己的院线还是比国家线高了一些的,但是可以看到18.19年的录取最低分就是复试线,所以该学校复试翻盘的几率还是挺大的,尤其是18年三个淘汰一个的复试录取比例,刚过复试线也是可以成功翻盘的。四、考研心得很多考生觉得经过白天一天的学习,晚上的大脑已经混沌不堪,“卡壳”了一样,再也转不动了;可若不看书,又会觉得很浪费时间,怎么破?事实上,经过白天的辛苦复习,大脑已经塞满了太多东西,确实很疲惫,不再适合“填鸭式”学习了。我们适合在这个时候安排“梳理总结式”复习。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做笔记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在复习的过程中认真做笔记很重要。这不仅是对知识的梳理,而且也能在写的过程中加深印象。如果实在太累了,不妨去抄写下,哪怕是机械的重复,这也是一种复习。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大脑可以放松,还不失为转移压力的好方法。(2)复习白天的内容很多人觉得这个知识我见过了,那肯定就会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在知道和掌握间还有点距离。白天已经学习了太多知识,疲惫的大脑已经无法容纳新的知识了,这个时候的我们可以适当的回顾下已经学过的知识,再复习下所学过的东西,这样可以在无意识中加深印象,巩固所学。(3)做一套题目白天的复习很累,晚上再看书很容易使精力分散,处于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神游”状态。建议小伙伴们在晚上去做一套题,这可以约束精力的分数,强迫自己集中精力投入学习之中,同时也可以检测之前的知识掌握状况,以查漏补缺,弥补自身不足,这是一个了解自己掌握情况的好方法。(4)读专业相关课外读物如果晚上不太想看书,不妨通过阅读和专业相关的课外读物来度过。它不以学习为目的,但也与学习相关,在放松的同时,也不会使小伙伴们有愧疚心理。所以,这在忙碌了一天找到放松时间的同时,也在无形中可以拓宽自身的视野。晚上的时间其实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并不是“鸡肋”。考研虽然一方面拼的是智力,可是合理安排和好的复习规划也是重要一项。希望考生们能hold住自己的时间,做人生的大赢家。最后祝大家考研成功!

窦娥冤

90后副教授“侧颜杀”看呆学生,网友:还有这样的法学老师?

21君~走进经济生活里的一切导读:昨天,湖南大学法学院新聘任的90后副教授陈少威登上微博热搜,他上课的一张照片在学生们的朋友圈传开了,同学们纷纷表示:不仅帅,而且有才华,简直是现实版何以琛!来源丨中国青年报(ID:zqbcyol)综合自时刻新闻APP、红网、新浪微博、中国青年报等朋友圈刷屏:大学副教授竟是“90后”高颜值小鲜肉1月15日,湖南大学学子的朋友圈被一张照片刷了屏:湖大的同学纷纷在照片下面留言,这是学院新来的老师,90年,下学期一定多去法学院晃一晃:  还有人突然觉得自己的知识有很大的漏洞,想找这位老师补一补:选错专业的同学捶胸顿足:发出这张照片的同学表示,这简直是现实版何以琛啊,而这条朋友圈也大概是近期评论最多的了:再来一张监考时的图:这件事经媒体报道后,这位90后副教授立马上了微博热搜前三!据悉,这位老师叫陈少威,出生于1991年,本科就读于厦门大学,2011年获得直接攻读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资格,是由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出来的博士,这个项目是中美双方开展的层次最高的官方教育交流项目。清华大学官网截图国家留学网截图目前,湖南大学法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最新名单显示,陈少威为副教授网友:又是别人家的老师湖南大学有这样的副教授,外校同学眼红了:有人说,又想骗我去湖大:也有人说能够年纪轻轻成为副教授,经历也一定很励志吧:还有网友感慨:人家已经当副教授了,我却在……只会“佛系”“秃头”?来看看这些“开挂”的90后老师其实,90后当高校老师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还有更“开挂”的呢!还记得浙大的90后美女老师杨树吗?据了解,这位老师叫杨树,是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研究员,出生于1990年6月5日,20岁本科毕业于复旦大学,24岁博士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据公开报道,杨树是首批香港博士奖学金获得者,已在TED、EDL等国际顶级期刊及会议发表论文数十篇。她的研究成果被工业界杂志如《Compound Semiconctor》等广泛引用。凭借这些耀眼的成绩,她入选了第十二批“青年千人”计划,被聘为浙江大学“百人计划”研究员、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杨树在苏州纳米所作学术报告图源: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网友们看完都震惊了:还有出生于1990年5月的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刘明侦:刘明侦18岁进入英国布里斯托大学学习,21岁以全系第一名毕业;22岁硕士毕业于剑桥大学;23岁Nature发表论文;24岁拿下牛津博士;25岁入选电子科技大学“百人计划”被聘为教授;26岁入选第十二批“青千”,牵头成立了“应用化学研究中心”,助推电子科技大学化学学科成功进入ESI前1%。仅三年时间,Google 学术目前引用量已超过2700次23岁的刘明侦博士也是在《Nature》上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最年轻的中国女学者。有网友评论她:这是我看过最漂亮最有才华的理科女:21君小伙伴们,看到这些集“颜值”和“才华”于一身的90后大学老师,你有什么想说的?百万读者都在看……雷军:如果不是富贵人家,你成就事业的唯一机会是忠诚和勤奋假如不能工作了,你还会有收入吗?公认的最科学、稳健的资产分配方式是……本期编辑 陈思21君老铁们,给21君点个赞再走呗~

而容崖然

未来已来:区块链热潮下的法律思考

文 | 天元律师事务所 夏智华、刘蓼乔区块链(Blockchain)长期作为比特币(Bitcoin)等加密货币用以存储数据的一种底层技术,其最具颠覆性之处在于它绕过了中间环节,建立了一套“去中心化(Decentralized)、去信任化(Trustless)、集体维护(Collectively maintained)”的支付系统。区块链中的节点产生新信息后,在第一时间将该信息发布给其他节点,获得信息的每个节点均会分别将信息打包为“区块”,同时加盖时间戳,通过后块引用前块哈希值的方式将区块串联起来,即构成了区块链。正因为区块链上的每条记录都是从后向前有序链接起来并且分别记录于每个独立区块的,这种去中心化的记录系统因此具备公开透明、无法篡改、方便追溯等特点。区块链技术的产生与发展正在改变传统中心化的支付系统,甚至革新现有金融机构资产登记、交易、清算和结算等业务模式。普华永道在2017年发布的针对金融科技(FinTech)对全球金融业影响的调查报告中指出,计划于2018年前将区块链嵌入商业流程的金融机构占全球1,308家金融机构中的55%,2020年这一比例预计将上升至77%。除金融领域外,区块链还能够被应用于贸易物流、身份验证、不动产记录、政务管理、共享经济、能源交易等各个领域,实现全面的结构性创新。面对区块链技术对现有的法律构架与规则的突破和挑战,立法者乃至诸多法律从业者在此浪潮下又该何去何从?1何谓区块链?一区块链的技术特点及分类1、区块链的技术特点基于其独特的信息存储及验证机制,区块链技术得以具备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广泛采用的中心化交易体系无法具备的技术特点:1.去中心化:有别于传统的中心化计算机存储机制,区块链使用分布式核算与存储,系统中的各节点权利与义务均等,而不存在控制性的中心节点。各节点同步维护系统中的所有数据,是区块链技术的基础性特征。2.安全性:区块链体系依赖加密验证交易,会验证涉及交易的各方身份。换言之,如果没有获得原始交易各方的同意,一个“错误的”交易将无法被添加到区块链上。每次向区块链加入一笔新的交易就需要进行一次复杂的数学计算(即“哈希算法”),这取决于交易数据、涉及交易的各方身份以及先前交易的结果。编辑现有区块链需要依赖先前区块链上的信息这一特性确保了恶意参与者不能篡改交易历史记录,因为如果改变之前的交易数据,现有的哈希值将受到影响,导致虚假数据无法与账本的其它备份相匹配。3.透明性:区块链的本质决定它是一种分布式的数据库,由多个节点共同维护并确保实时同步。因此,在涉及多个频繁互相交易的相关方的情况下,交易数据必须在各方之间保持一致,才有可能被加入区块链。区块链在构建时即确保多方能同时访问同样的数据,因此较之传统系统依赖于多个躲在防火墙后面的“私藏”数据库而言,区块链极大地增加了透明度。4.高效率:从理论上讲,维护区块链数据库的多份备份不会比一个单一、中心化的数据库更有效率。但现实世界中,正是由于各方并不能够完全信任中心化的数据库,在交易中往往需要各自核对信息,实际造成了成本高昂、耗时冗长的对账程序。在跨组织、跨地域的交易中使用区块链这样的分布式数据库可以极大地减少人工对账需求,因此大量节约了成本。5.不具名性:不具名性是区块链技术的附属性特征。鉴于区块链构建了一个“去信任”的交易系统,各方参与交易并非基于对交易其他方的信任,而是基于对区块链系统的信任而参与交易,因此交易各方无需进行事实身份验证,实现不具名性的交易,从而一方面提高了交易效率,另一方面也保护了交易各方的隐私信息。2、区块链的分类2015年之前,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基本局限于比特币领域,目前区块链技术在数字货币之外的应用仍大多处于概念验证的阶段。区块链技术按其开放程度可分为共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三种:1.公有链(Public Blockchains):以比特币和以太坊(Ethereum)为代表的公有区块链是最早的区块链,也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区块链。世界上任何个体或者团体都可以在其上面进行交易并且获得该区块链的有效确认。2.联盟链(Consortium Blockchains):联盟链将参与人限定在成员内部,联盟通常会指定多个预选的节点为记账人,每条交易记录生成均由全部预选节点共同决定,其他节点可以参与交易,但不过问记账过程亦不能对其运作进行干涉,联盟内成员可以通过区块链内开放的API进行限定性查询。目前,以R3区块链联盟为代表的联盟区块链已扩充到160多个成员,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于2016年5月正式加入该联盟,此后,招商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民生银行又相继加入。3.私有链(Private Blockchains):私有链是由交易所、银行等金融机构乃至经营区块链业务的企业构建的用以进行特定内部交易或运营的系统。2015年12月31日,纳斯达克即启动了其区块链产品Nasdaq Linq平台完成了首笔面向个人投资者的股票发行。二区块链的应用层次及领域在不断的开发与实践中,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逐渐呈现两极趋势,即以互联网机构、金融机构为代表的区块链底层平台应用以及底层技术之上各类场景型应用,包括资本市场、银行业务和保险行业、产权交易市场等现实场景中的应用。1、底层平台开发区块链的底层平台开发目前以金融机构推动的联盟链为主,包括我国央行在内的多国中央银行均已积极开展数字货币及区块链技术的实验研究。2016年至今,已经出现了R3联盟发布的分布式账本应用Corda、由以太坊和摩根大通、微软等20余家机构联合发布的以太坊企业版以及Linux基金会发布的用于企业的Hyperledger Fabric等底层平台。此外,2017年7月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向区块链股份公司、矩阵元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联合宣布其共同开发的开源三方搭建的区块链底层平台BCOS (BlockChain Open Source)正式启动,该平台聚焦于企业级商业服务,也将进一步推动分布式商业生态系统的形成。2、场景应用在底层平台逐渐开源的推动下,区块链技术的场景应用也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集中体现在对银行业、资本市场、保险行业等传统金融领域的创新性、边缘性业务的探索。1.银行业务区块链技术在传统银行间支付及结算业务中的应用实现了点对点的跨境交易,使得摒弃中转行或清算所成为可能。在现有的基于SWIFT电文(Message)展开的银行间国际支付及清算体系下,银行间通过交换中心(Swifting Center)交换同业电文以完成国际金融交易。但依据2016年4月SWIFT公布的信息,已出现多起恶意攻击者入侵SWIFT系统并提交虚假电文的案件。设想一下,如果参与国际交易的银行能够成为区块链网络中的验证节点,就能够实时验证交易信息及指令,同时无需验证指令及信息的真伪,降低支付及清算风险。目前,我国央行及多家商业银行已纷纷在国内业务领域试水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数字交易系统。2017年1月,邮储银行与IBM合作推出了采用Hyperledger Fabric架构的资产托管系统;2017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其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测试成功。此外,国内多家商业银行也纷纷试水基于区块链技术搭建的业务平台,包括民生银行与中信银行合作上线的国内信用证信息传输系统一期;浙商银行推出的针对企业用户的签发、承兑、支付应收款以及使用应收款进行采购支付或转让融资的“应收款链平台”;以及农业银行上线的涉农互联网电商融资系统,该系统已于2017年8月完成首笔线上订单支付贷款。2.资本市场在股票交易中,买方客户、交易经纪商、信托或托管银行以及托管结算公司之间会产生大量重复性人工确认和对账流程,这无疑需要巨大的人力成本且程序复杂。目前,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单笔交易的结算流程平均需要2天时间。在交易流程中,一旦任何一方对交易信息提出异议,交易流程将立即进入人工干预程序,即可能需要人工对账,那么交易时间将被极大延长。区块链在股票交易领域的应用则可以最大化地减少交易错误,缩短交易时间,甚至能够实现国际交易中市场参与者的T+0 实时结算。除了证券交易结算,区块链技术还可以用来注册并发行数字资产。智能合约能够将众多复杂的衍生产品交易条款写入区块链技术支持的注册发行程序中,实现系统自行迅速并无误地执行交易。前文提到的Nasdaq Linq平台完成的私募股权交易即是最好的例子。但是,在现阶段要想在跨境交易中完全实现区块链化的实时交易,无疑需要各国共同促成新的一体化监管规则。3.征信管理区块链技术具有的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且匿名的特性使其在征信领域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目前,银通征信已与微软合作,基于微软的Azure平台并采用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结构,创立了一款融合数据挖掘、区块链、生物识别、机器学习等技术的“云棱镜”征信系统。云棱镜通过整合互联网业务数据和渠道数据、运营商数据以及政府的公开数据等源数据,搭建了一套能够为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提供个人在线征信数据查询和报告服务的电子征信系统。银通征信目前的合作伙伴已经包括互联网租车平台、车辆融资租赁公司、办公设备网络租赁平台、3C分期平台、互联网消费金融贷款平台等。4.产权交易及保险行业目前在不动产领域,各国对于所有权的确认及公示机制均基于不动产登记体系展开,但确保公共记录准确、同时进行大量记录的存储、维护及查询需要耗费的人力及物力无疑是不动产产权交易的痛点。另外,在美国等国家,为保证交易安全,房地产的出售人在出售房产时通常需要为买房人购买产权保险,这无疑也增加了不动产交易的费用。区块链技术的引入则能够消除现有不动产登记的系统风险,淘汰纸质产权记录,转而将产权链条上的全部交易信息记录在去中心化的账本中,这将极大减少产权欺诈风险,同时降低产权保险成本。区块链对于“产权链”的记录显然不仅适用于不动产交易,艺术品、钻石等价值较高且通常依靠交易记录的连贯性佐证其真实性的交易标的也同样可以从其应用中受益。创立于英国伦敦的区块链技术企业Everledger即专攻钻石登记,该公司可以为每一个独一无二的钻石从序列号、切割、透明度等4S标准数据以及钻石的40个子属性元数据进行记录编号,作为钻石唯一的身份证件记录在区块链中。2代表性国家在区块链领域的法治探索及面临的问题一欧美国家在比特币和区块链领域的立法实践1、美国关于美国在比特币领域的立法,大致说来,以下几个里程碑事件值得我们关注:2014年6月,加州正式实施AB-129法案,该法案认可包括比特币在内的数字货币在加州具有合法性。 2015年1月,第一家获得许可的美国比特币交易所Coinbase公司宣布开业,这标志着比特币交易在美国逐步走向合法化。2015年6月,纽约州宣布将包括虚拟货币管理和比特币许可证等相关内容,编入《纽约州法律法规》中的“虚拟货币”一章(Part 200: Virtual Currencies of New York Codes, Rules and Regulations),开始对比特币的存储、转账、兑换、兑付等环节进行监管。2017年5月,西弗吉尼亚州通过了第2585号法案,将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添加到反洗钱法规中,并将虚拟货币定义为一种“金融工具”。 2017年7月,加密货币交易平台运营商LedgerX 获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批准,正式成为一家受美国联邦监管的合法虚拟货币交易所及衍生品合约清算所,这意味着比特币期权交易在美国也成为了现实。总体而言,美国的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持宽容态度,相关立法也给比特币的发展提供了较为适宜的土壤。在区块链立法方面,美国各州议会近年呈现出争先恐后的态势。2016年5月,佛蒙特州议会通过一项法案,承认基于区块链的数字记录具有证据效力。2017年3月,亚利桑那州议会通过一项法案,承认区块链签名和智能合约的有效性。2017年7月,特拉华州议会亦通过一项法案,根据该法案,注册于特拉华州的公司在股份发行和交易时,可以选择在区块链技术平台上进行。同月,伊利诺伊州议会表决通过了120号决议,要求创建一个政府间的工作组,研究区块链在公共部门的应用。2017年12月,纽约州议员Clyde Vanel向州议会提交了数个有关区块链创新和智能合约的法案,旨在对这两项新兴技术提供法律定义,研究和评估如何应用区块链技术来保护选民记录和选举结果,呼吁进行研究及组建任务组,确定州政府是否可以用区块链平台迅速高效地进行信息的存储与共享。2、欧盟国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包括德国、法国等在内的大多数欧盟国家不承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货币地位,亦采取暂不监管的态度。部分国家曾试图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纳入现有的法律体系中,但给予一定的限制,例如西班牙国会在2014年将比特币视为一种“电子支付系统”,从而受电子支付业务许可的限制;德国则视其为银行条例下的金融工具的一种,虽不是货币但可以用于多边结算;法国则明确了虚拟货币购买真实商品和服务的行为违法。但是,这一相对温和的政策正面临着急遽的调整。2017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表示,欧盟各成员国议员已达成协议,将对比特币和其他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采取更严格的规定,禁止在虚拟货币平台上进行匿名交易和使用预付费支付卡,以杜绝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terrorism financing)问题。根据这一协议,比特币交易平台和“托管钱包”供应商必须公开用户的身份,而所有欧盟成员国的立法机构必须正式采纳新规则并在18个月内使之成为国内法律。不仅如此,2017年12月17日,法国财长提议,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监管纳入2018年G20峰会的议程。不管他的提议最终是否被采纳,可以预见,加强对包括比特币在内的虚拟货币的监管,将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的重大议题。欧盟对区块链的立法持相对消极的态度。2016年初,欧盟议会同意推迟有关区块链技术的立法,以避免扼杀创新思维。欧盟的立法者们倾向认为,在现阶段,尚无法全面透彻了解区块链技术的用途,客观上也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管手段,因此,毋宁将对区块链行业的监管交由市场来决定。二独立于比特币的区块链技术带来的法律挑战脱离了比特币而独立存在于金融、保险甚至更广泛的商业领域的区块链技术,虽然尚处于试水阶段,但其重塑现有的中心化信息存储机制的潜力必然会对现有的立法及法律监管体系带来诸多挑战。1、去中心化及不具名性的特征加大审查难度在区块链构建的交易体系中,如数字货币交易,交易信息的计算及存储具有去中心化的特征。与传统的由特定金融中介机构控制交易流程及信息相区别,去中心化的交易跨越了组织、国家边界甚至司法边界,将交易数据与相关应用部署在区块链中的各节点上。分散的服务器分布以及交易参与者的不具名,必然导致责任认定的审查难度。依据我国现行《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而在区块链技术背景下,如何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范围及身份,是摆在监管机构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2、智能合约存在漏洞区块链体系亦是一个智能合约系统,节点参与者在其上以代码的形式将交易各方的信息以及交易内容写入区块,通过智能合约体系在不须人为干预的情况下进行自动执行交易。区块链的基于哈希算法和时间戳的架构使之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但事实证明智能合约体系仍然可能被黑客攻击。2017年6月17日,基于太坊构建的区块链而搭建的The Dao智能合约遭遇黑客攻击,黑客利用函数的递归将筹集的公众款项调用转向以太坊搭建的区块链下的一个子合约,从而卷走了约三百万以太币。这一事件证明智能合约代码也存在安全漏洞,并导致交易资金被盗取,这反映出分布式自治组织的局限性。以太坊在修复智能合约的过程中,先后进行了“软分叉”和“硬分叉”尝试,“软分叉”即编辑一个向前兼容的新协议,使其赶超旧版本协议成为新的区块链条,而“硬分叉”即迫使用户切换至新的不兼容的协议版本而完全放弃旧协议。但诸如“软分叉”的尝试实质上违背了“去中心化”的初衷,而此类具有中心化色彩的人工干预机制事实上也违背了区块链的核心原则。3、去中心化系统与中心化体系的协调存在障碍目前以区块链为基础架构的去中心化系统基本仅应用于边缘化创新性领域,尚未独立于通行的中心化金融体系。但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及去中心化理念的传播,传统的银行、金融机构等实体与区块链平台之间的界限必将进一步模糊化,且金融产品的流通性也必然要求二者的联结。因此如何实现传统实体与区块链平台的互联互通,同时减小技术创新对传统实体带来的巨大冲击和风险必将成为监管机构的研究重点。3关于对区块链进行法律调整的思考及建议一监管角度的思考与建议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同时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可见我国目前对比特币的法律监管仍持观望态度,而对于区块链的法律调整则基本处于空白的状态。针对区块链技术所具有的去中心化、不具名性等特征,以及最近一年蓬勃发展的诸多场景的应用,笔者认为我国在区块链监管机制建设方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不同场景下的区块链应用进行分类监管除底层平台外,区块链与包括数字认证技术、机械自动化、人工智能等技术结合并应用于越来越多的场景,如数字货币交易、银行业务、清算结算、证券交易、产权交易和保险业务等。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应加强与行业机构的合作,开展对区块链场景应用的研究,实时掌握行业应用动态并同步建立监管规则和技术应用标准,并明确监管态度和规范。通过广泛听取行业意见,并吸收行业内的实践经验,在重视各个场景具体特征的基础上实现更为有效的法律规制,形成行业内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法制框架,为区块链的场景应用提供正确指引。2、通过灵活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适应性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无疑为金融等领域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但也对监管手段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各监管机构之间应加强协作以提高监管效率,例如在联盟链上部署一个能够实现跨行业、跨市场的监管节点,使监管机构能够对交易风险进行全面的检测并加强各行业监管机构的协同性。其次,监管机构可以在智能合约中编入限制性代码,通过智能合约本身限制特定类型的违规交易,实现有效的事前监管。同时,针对区块链体系去中心化的特征,监管机构应当适当将监管重点转移至区块链技术服务商等技术提供者,而非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以适应新技术背景下的责任主体的变更。最后,在区块链全球协作的背景下,我国监管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国际间合作,并力争在区块链跨境规制方面掌握先发的主动权。3、借鉴“监管沙盒”机制,构建弹性监管空间“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的概念由英国政府于2015年首次提出,其实质是监管机构为金融科技创新企业构建一个“安全空间”,在这个空间内,金融科技创新企业在确保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按照监管机构的特定的审批程序,提交相关申请,在得到了授权之后,在适用范围内进行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创新测试,监管机构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保证测试的安全并对出现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判断是否给予正式的监管授权,在沙盒之外予以推广。目前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和中国香港均已推出了自己的监管沙盒计划,而加拿大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监管部门也正在积极开展这方面的研究。监管沙盒的治理理念,既可以检验一项金融产品或服务是否真正具有创新性,还可以有效地防范与之而来的金融风险,对于中国发展自己的金融科技无疑也具备宝贵的借鉴意义。笔者期待我国在对区块链平台及各场景应用的监管中引入这一制度,适当放宽准入标准,让区块链服务提供者在更宽松的环境下探索不同场景的应用,并由监管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积累监管经验,完善监管措施。二法律从业者的实务思考在国内区块链企业不断涌现并获得投资界关注的背景下,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不仅要关注如本文第二章所述的比特币及区块链技术本身在立法层面的调整动向,更需要从实际操作层面思考处理涉区块链企业相关业务时应考虑的法律问题,而其中最首要的是对相关业务资质的把握。目前实行的2015年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并未明确将区块链业务纳入任何已有的业务分类,但其中第二类增值点业务项下的“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被定义为“利用各种与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相连的数据与交易/事务处理应用平台,通过公用通信网或互联网为用户提供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事务处理的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包括交易处理业务、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和网络/电子设备数据处理业务。”可见,如果区块链企业依托其技术开展经营性的交易处理业务或电子数据交换业务,则极有可能被归入该业务分类,从而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及《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九条,“运用新技术试办《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新型电信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因此,在实务中,即便不能确认区块链企业是否需要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亦应当建议其向省级电信管理机构咨询是否需要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以确保其经营的合法合规性。由此可见,虽然我国尚未在立法层面对区块链技术企业及其业务进行管控,但囿于区块链技术多应用于金融行业且与互联网交易紧密相连,未来电信管理机构甚至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必然会对区块链技术企业的经营资质、业务规范等方面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也必将会出现针对该领域的新型立法。参考文献[1]《从区块链看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王超著,载《检察风云》2016年第10期,第66-67页。[2]《区块链带来金融与法律优化》,杨东,潘瞾东著,载《中国金融》2016年第8期,第25-26页。[3]《区块链的应用层次递进》,李前著,载《理财顾问》2017年第3期,第54-56页。[4]《区块链革命:比特币底层技术如何改变货币、商业和世界》,唐塔普斯科特·亚力克斯·塔普斯科特(加)著,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9月第1版。[5]《区块链:互联网金融终局?》,袁晶莹著,载《二十一世纪商业评论》2016年4月刊,第52-57页。[6]《区块链技术简史》,蔡欣著,网址:http://mt.sohu.com/20161012/n470127123.shtml[7]《区块链技术的监管困境》,赵田雨著,载《经济师》2017年第3期,第26-27页。[8]《区块链技术需要法律框架》,网址:http://www.jpm.cn/article-25509-1.html[9]《区块链技术演进及产业应用展望》,董宁,朱轩彤著,载《信息安全研究》2017年3月第3期第3卷,第200-210页。[10]《区块链:前所未有的技术突破与法律挑战》,网址: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6-06-22/doc-ifxtfrrf0812436.shtml[11]《区块链热潮下的冷思考》,耿黎明著,载《中国商界》2017年第1期,第96-97页。[12]《区块链与法律的重构:代码即法律》,网址:http://info.chinabyte.com/335/13836335.shtml[13]《区块链6大金融应用》,周路菡著,载《新经济导刊》2018年8月刊,第19-24页。[14]《央行首发数字货币,比特币区块链另眼相看》,网址: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7-02-03/doc-ifyafenm2660701.shtml[15]《邮储银行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资产托管系统》,载《中国金融电脑》2017年2月刊,第91页。[16]《证券区块链的应用探索、问题挑战与监管对策》,刘瑜恒,周沙骑著,载《金融监管研究》2017年第4期,第89-109页。[17]《2014-2016全球比特币发展研究报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互联网金融实验室和火币网联合发布,网址:http://mt.sohu.com/20160307/n439622819.shtml[18] De Filippi, Primavera; Hassan, Samer: Blockchain Technology as a Regulatory Technology: from Code is Law to Law is Code, First Monday, Vol. 21, No. 12, 2016. Gump, Akin; Leonard, Christopher: Blockchain: Regulating the Future of Financ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 No. 1, 2016.[19] Iansiti, Marco; Lakhani, Karim R.: The Truth about Blockchai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an.-Feb., 2017.[20] Kiviat, Trevor: Beyond Bitcoin: Issues in Regulating Blockchain Transactions, No. 3, 2015.[21] Koonce, Lance: The Wild, Distributed World: Get Ready for Radical Infrastructure Channges, from Blockchains to the Interplanetary File System, No. 5, 2016.[22] Macheel, Tanaya: Delaware to Push Blockchain, Smart Contract Technologies, American Banker, No. 65, 2016.[23] Price, Edward: Regulatory Divergence Could Hamper Blockchain,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Law Review, 2016.[24] Routree, David: Technology and contracts: Navigating the Blockchain and the Law, No. 26, 2016.[25] 23 NYCRR Part 200,http://www.dfs.ny.gov/legal/regulations/adoptions/dfsp200t.pdf.(专题)

百川灌河

专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民法典立足国情,回应现实需要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利明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一个民法典的时代即将来临。我国未来民法典将采纳具有中国特色的“七编制结构”,将分别由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组成,共1260条,创下新中国立法史的纪录。“这部法典首先立足于中国国情,解决中国现实需要,致力于维护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维护我国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介绍。他曾担任多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直接投身立法工作。每个人的切身权利每时每刻都在受到民法的保护,民法典草案也在努力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回应互联网信息时代提出的新的权利保障需求。合同法是市场经济基本法《21世纪》: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自由、平等交易,从宏观层面如何理解民法典合同编的意义?王利明:合同法是交易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是鼓励交易、创造财富、维护交易安全与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合同法在民法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2019年12月底审议的民法典草案,未来中国民法典总条文在1260条左右,其中合同编就将达到500多条,这也反映出合同编在民法典中的重要地位。合同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们生活在一个合同的世界里,一个人在一生中可能不会与刑法打交道,但总是要订立合同,参与各种民事交往,从而受到民法的广泛调整。合同在国家治理方面也能发挥作用。在现代社会,法治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其不限于国家机关所制定的法律规范,也包括乡规民约、自治性的团体规则、行业章程、习惯等软法规则,与国家立法相比,这些软法规则在针对性、参与性、灵活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发挥软法的治理功能也有利于培育市民社会,从而实现国家治理和行业自治的良性互动,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21世纪》: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了巨大冲击,也让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情事变更”等平时不多见的法律专业术语进入普通民众视野,民法典草案是如何完善相关规定的?王利明:所谓情事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如果缔约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结果显失公平,则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并没有规定情事变更规则,这显然属于法律缺漏。2003年“非典”疫情、200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以及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交易实践都显现出迫切需要完善情事变更制度。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第323条规定:“合同成立后,订立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方面,值得肯定之处在于现行草案不再区分情事变更与不可抗力。尽管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属于不同的法律概念,但二者在许多情形下往往难以准确区分。例如,新冠肺炎疫情究竟属于不可抗力还是情事变更,很难严格区分。如果在情事变更的定义中一定要求对不可抗力和情事变更作出区分,则一旦法官如果不能准确界分,就无法适用情事变更规则,这显然给予法官过重的负担。另一方面,合同编草案规定了当事人负有及时继续谈判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情事变更的情形下,课以当事人继续谈判的义务,有利于尽量维持合同的效力,这符合鼓励交易的精神。合同法的重要功能在于鼓励交易,在发生情事变更的情形下,并不当然导致合同解除,如果合同仍然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则应当课以当事人及时继续谈判的义务,以尽量促成交易。当事人之间进行交涉变更合同的成本明显低于与第三人另行缔约的成本,因此继续谈判的义务也可以有效提高交易效率。如果当事人通过谈判可以变更合同条款(如价格条款),则不必解除合同。创设居住权保障住有所居《21世纪》:房子是老百姓的一件大事,“住有所居”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对此,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增加了居住权的相关规定,但普通公众仍然对这项权利比较陌生,比如其和租赁权有什么区别?王利明:所谓居住权,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主要是为了赡养、扶养等生活需要而设立,因此,如果为商业目的需要使用他人的房屋,完全可以通过订立租赁合同的方式实现,而不能设立居住权。同时,居住权是为特定的自然人基于生活需要而设定的权利,只能由自然人享有,而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居住权与房屋租赁权都是对他人房屋所享有的使用权,二者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我认为,租赁无法取代居住权制度。第一,居住权人对房屋具有较强的支配力,只要不违背法律规定,居住权人在利用房屋方面具有很强的自主性。第二,作为用益物权的居住权是绝对权,必须要通过登记而设立,这样就可以对抗房屋所有权人之外的任何第三人,能最大程度地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利益。作为债权的租赁权则是相对权,其设立不需要采取登记的方式,除了在“买卖不破租赁”的场合具有对抗效力,其他情形仅能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第三,租赁是典型的市场交易行为,租赁权的设立必须基于租赁合同,而租赁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租赁权的取得必须以支付租金为条件。对比而言,居住权的设立不是市场交易。第四,法律不规定居住权存续的最长期限,其通常是长期权利,甚至可能是为居住权人终身所设定的,租赁权则不是一项长期、稳定的权利。就住房租赁的实际情况来看,租赁期限通常只有1-3年。《21世纪》: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时,草案说明指出,居住权制度有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对此应如何理解?王利明:根据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居住权制度旨在解决特定的家庭成员和家庭服务人员之间的居住困难问题,体现了家庭成员间互助的性质。但是居住权仅限于这一功能是不够的。在现实生活中,要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居住权应当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更宽泛的适用范围。为了解决“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问题,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采用了廉租房的解决方案,其好处是租金低廉,缺点是居住者得到的是债权性质的租赁权,导致居住者缺乏稳定感,间接导致居住者的获得感不强。在民法典规定了居住权制度以后,对此类群体,可以考虑由政府提供房屋,产权归属于政府,而由上述群体享有居住权,并办理登记,长期居住,它既能像廉租房一样无需居住者承担高额对价,又能使居住者获得物权的稳定性,能增强居住者的获得感。居住权还可以为“以房养老”提供制度支持。既有的以房养老模式,由于老年人只能售房后获得债权,因而对老年人而言有较大风险。不少老年人在同意设置该模式后,又反悔并要求终止合同,这说明这种模式不能形成长期稳定的机制。居住权制度的设立则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支撑。依据这一制度,老年人可以与相关金融机构达成设定居住权并以房养老的协议,由老年人将其房屋所有权在协议生效后移转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该房屋上为老年人设定永久居住权,由金融机构根据房屋的价值向老年人进行定期的金钱给付,从而确保其生活质量不下降。由于老年人向金融机构转让房屋所有权的目的在于养老,故在老年人有生之年,金融机构虽可取得所有权,但还不能实际占有该房屋,而只有在老人身故后,金融机构才能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而老年人则在获得一笔充足的养老金的同时,又能够享有居住权,长期居住。可以说,在我国老龄化社会到来之际,在民法典物权编规定居住权制度,在以房养老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在应对老龄化方面的确正对其路、恰逢其时。规定侵害人格权禁令制度《21世纪》:经过持久的争论,人格权终于独立成编,被认为是我国民法典的重大创新,是对世界民法立法的一大贡献,作为支持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代表性学者,民法典即将颁布,你有何感想?王利明:人格权关乎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民事权利。我国的人格权立法始于1986年《民法通则》,该法在第五章“民事权利”中专设第四节“人身权”,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承认法人亦可享有部分人格权(如名称权、名誉权等),这是新中国民事立法的历史性创举。《民法通则》的起草者们立足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际,对人格权保护作出了既符合实际又富有前瞻性的规定,为我国的人格权保护奠定了坚实的立法基础。虽然出现较晚,但人格权制度已成为现代民法最为活跃的发展领域。我国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尤其是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更加强烈。我认为,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支配其人格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以维护和实现人格尊严为目的的权利。人格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就是维护个人的人格尊严。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采纳了人格权独立成编的主张,体现了对人格权制度发展趋势的准确把握,充分适应了高科技时代强化人格权保护的现实需求,这是民法典的重大创新。在现代社会,私人生活安宁是个人最重要的“福利性利益”,是个人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的民生事项。民法典草案承认私生活安宁是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他人发送垃圾短信、垃圾邮件侵扰个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专门在隐私权部分规定了此种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类型,并明确将个人私人生活安宁规定在隐私权之中,禁止非法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非法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非法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有利于保障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21世纪》: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对人格权的侵害也变得突出,民法典人格权编对于这些现象应该做出怎样的应对?王利明:在互联网时代,信息的传播具有即时性的特点,而且由于网络具有无边界性,其受众具有无限性,网络对信息的传播也因此具有一种无限放大效应,借助于互联网,信息可以在瞬间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传播。人格权一旦遭受侵害,其损害后果可能被无限放大,很难恢复原状。因此,事先预防更为重要。因此,在现代社会,更应当强调对人格权侵权行为的全阶段控制,即不仅强调对受害人的事后救济,也应当注重对侵害行为的事先预防与事中控制。就事先预防而言,有必要采取消除危险等救济方式,并允许权利人采取申请诉前禁令的方式,防范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就事中预防而言,有必要在侵害人格权行为发生后,允许受害人及时行使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及时制止损害,并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如果行为人是通过互联网发布侵害他人的信息,应当允许权利人采取更正、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以防止损害的进一步扩大。民法典草案已经明确规定了侵害人格权的禁令制度。由法院对相关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并及时决定是否发布禁令,既有利于规范此类行为,也有利于及时救济受害人。可以说,规定禁令制度是民法典草案的一大亮点。《21世纪》:数据已成为一种市场要素,但数据只有被收集、加工、共享才会产生价值,那么,促进数据共享的同时应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王利明:数据开发者对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开发前,需要经过权利人同意,将数据与他人共享之前,还需经过当事人的许可和授权。对于如何授权,首先,民法典草案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但没有说明是否需要信息权利人的明示同意。我国应借鉴欧盟的经验,包括了个人信息的数据共享应当获得权利人同意。其次,应当严格限制概括授权条款的运用。个人信息与信息主体人格利益之间联系紧密,概括授权委托可能会造成信息主体对于个人信息的完全失控,从而带来超出其合理预期的影响。再次,不需要授权的情况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下来,做出明确列举,这样既可以保护个人的信息权利,也可以为数据产业的发展提供明确的行为标准和发展预期。对于获得授权后如何使用数据,首先,应当在信息主体授权范围内使用,并且要使信息权利人控制信息共享的过程。其次,信息的搜集、使用和共享应当遵循“最小化使用原则”,即在从事某一特定活动时可以使用、也可以不使用个人信息时,要尽量不使用;在必须使用并征得权利人许可时,要尽量少使用。(作者:王峰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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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21世纪法学医天才,因研究毒术遭反噬而死。他,表面是圣洁谪仙的国师大人,受尽人人尊崇,总含怜悯之色,慈悲为怀。穿越而来,丑陋非凡,她一双秀手谱写一段风华,一手平定天下,一手炉火纯青的毒术毒死排排白莲花,翻手覆云,且看她毒妃是如何玩转天下,撕破白莲花,调戏高冷美人。

刘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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