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中山5月18日综合报道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中山翠亨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贺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贺晖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纪律观念淡薄,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球会员卡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超标准接待;价值观扭曲,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工程、调整土地性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贺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贺晖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贺晖简历贺晖,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江西永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月任中山市民众镇党委副书记2001年7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副书记2002年6月任中山市东升镇党委副书记2002年8月任中山市东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6年11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副书记2006年12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8年1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书记2008年2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1年7月任中山市三乡镇党委书记2011年11月任中山市三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4年8月任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2014年9月任中山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2019年10月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12月被免去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2019年12月被免去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宏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魏宏广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工程项目、加快审批手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魏宏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魏宏广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魏宏广简历魏宏广,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3月任共青团中山市委副书记1985年6月任共青团中山市委书记1993年3月任中山市坦洲镇委书记1996年8月任中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9年3月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0年2月任珠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2年5月任珠海市委副书记2008年2月任阳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8年3月任阳江市委副书记、市长2012年9月任阳江市委书记2012年11月任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6年3月任湛江市委书记2016年5月任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7年3月任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2018年5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2020年2月被免去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广东中山市纪委监委网站9月12日发布了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局长胡乃权被“双开”的消息。经查,胡乃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利用职务影响力违规经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收受财物为他人谋求职务晋升提供帮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并违规使用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收受赌博团伙及企业经营者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纪检部门点评:胡乃权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规矩意识淡薄,纪法底线失守,长期纵容、包庇赌博团伙违法行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导致当地治安状况恶化;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为他人谋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乃权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公开简历显示,胡乃权,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胡乃权此前长期在中山市沙溪镇任职,2010年4月起任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委委员、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局长。今年6月,中山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局长胡乃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东清远下辖的英德市委原书记汪耿东一审获刑10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他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上诉理由之一是“受贿事实绝大部分不是主动索贿而是被动收取,且都发生在十八大之前,受贿性质相对不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请求二审对其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0万元以下的刑罚。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汪耿东受贿二审刑事裁定书》,披露了上述内容。汪耿东出生于1967年5月7日,在职硕士研究生文化,自2000年起,历任广东省清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清远市土地开发储备局局长、清远市文广新局局长、清远市政府副秘书长、英德市委书记等职,2018年4月被宣布调查。原审认定,汪耿东自2003年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接、经营许可、项目合作、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者收受陈某焕等19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8023633.28元、港币5850000元、美元44000元。于2019年12月26日,以受贿罪判处汪耿东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据裁定书:汪耿东上诉提出,一审认定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却没有对其减轻处罚,量刑过重;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有坦白和悔罪情节;受贿事实绝大部分不是主动索贿而是被动收取,且都发生在十八大之前,受贿性质相对不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一审判处的罚金300万元过高;与珠三角相似案件相比,一审对其判处的主刑和附加刑均过重。综上,请求二审对其改判有期徒刑五年,罚金50万元以下的刑罚。汪耿东的辩护人辩护提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汪耿东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并积极退赃,有重大立功表现,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本案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受贿事实基本上发生在十八大以前,与其他仍不收手的贪腐行为形成明显区别;受贿金额是在任十几年的金额累加,单笔数额较小,性质相对不恶劣。汪耿东在留置期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还包括专案组未掌握的部分事实,积极配合调查。汪耿东检举揭发了对同一地区极有影响力的人物,对该地区社会风气、腐败分子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相比已公布的典型案例,建议对汪耿东改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给予其悔过自新、回报社会的机会。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了原审法院认定的汪耿东的受贿事实,2003年至2018年,其收受、索取19人贿赂款,约合人民币1400万元。例如2008年至2009年,汪耿东利用担任清远市土储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清远市日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清城区凤城街道东岗J14号地块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老板刘某昌贿赂款130万元,此外,刘某昌为汪耿东支付了一套住宅的装修款280000元。还有2014年至2018年,汪耿东利用担任清远市政府副秘书长、英德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刘某所在公司与清远市德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经营驾驶员考试业务提供帮助,帮助刘某获得英德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先后收受刘某贿赂款65000元、本田奥德赛汽车一辆(购买价格为328000元)、高档服装一批(购买价格为71933.28元),又以帮助司机郑某(另处理)购买车位和提前还住房款为由,向刘某索贿人民币400000元,还安排自己的情妇陈某(另处理)在刘某的公司吃空饷,共计264000元。针对汪耿东的上述理由“受贿事实绝大部分不是主动索贿而是被动收取,且都发生在十八大之前,受贿性质相对不恶劣,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二审法院提出:被动收受和主动索取贿赂虽然在行为人主观恶性上有所差别,但不影响对两种行为均应认定为受贿犯罪,将两者之间在主观恶性上的区别反映到刑罚的具体运用上,应是对主动索取贿赂从重处罚,而不能将被动收受贿赂认定为可从轻处罚的情节。同理,贪腐案件是否发生在特定历史节点之前,并不影响对贪腐案件的性质认定,对现仍不收手的贪腐案件从严处理,不能作为对之前已发生的贪腐案件从宽处理的理由。且上诉人汪耿东的受贿犯罪时间跨度大,作案次数多,足以反映其长期以来存在的犯罪主观恶性和对社会造成持续危害的严重性。二审法院认为,汪耿东的这一上述理由,“说明汪耿东并无深刻认识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悔罪态度并不彻底,相关上诉、辩护意见不能成立”。针对其另一上诉理由“一审认定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却没有对其减轻处罚,量刑过重”,二审法院提出:“汪耿东归案后,检举揭发清远市副市长、公安局长贝某有数条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的线索,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现已将贝某移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载明汪耿东对其他案件的顺利查办起到积极作用。但该情况说明未载明贝某的受贿数额,也未载明汪耿东检举贝某的犯罪事实是否贝某整个犯罪事实中的主要部分。且原公诉机关在一审庭审中当庭指出,贝某案件涉及较多犯罪事实,汪耿东检举的只是其中一部分,不能认定为重大立功”。“审认定汪耿东的检举揭发为重大立功表现,依据不足”。二审法院认为:汪耿东受贿数额约合人民币1400万元,归案后虽有退赃,但未足以认定其已退缴大部分赃款物。汪耿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有索贿的法定从重情节,也有归案后如实供述、退缴部分赃款、能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一审量刑时已综合考量本案的各项具体情节,但因错误认定汪耿东有重大立功表现,最终导致对汪耿东量刑偏轻。“鉴于上诉不加刑,二审在纠正一审错误的同时,对一审量刑也只能维持”,二审法院于5月19日,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政事儿”(xjbzse)撰稿/新京报记者 王姝
中山纪检监察消息,日前,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肖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肖建军违反政治纪律,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并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违反群众纪律,损害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相关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肖建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尽失,初心使命尽丧,滥权妄为,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迷信关系,迷恋物欲。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工程承接、学位申请、案件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尤其是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无戒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建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肖建军简历肖建军,男,汉族,1977年7月出生,江西萍乡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9月至2006年3月,历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室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副主任科员;2008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副主任;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中山市纪委、监察局监察综合室主任(副处级);2013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委员;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中山市石岐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19年9月被免去中山市石岐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时代封面由《时代商家》杂志社出品关注时代封面,了解更多政经资讯作者:张喜斌主编:张喜斌 编辑:朱向锋1月16日,曾风保被任命为汕头市代市长。1月17日,吴晓晖被任命为江门市代市长。据了解,此次履新的二人都是“70后”。其中,曾风保出生于1971年8月,吴晓晖出生于1972年7月。据悉,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的21位市长(含代市长)中有9位“70后”,最年轻的是清远市市长马正勇,其于1973年1月出生;21人中有2位女市长,分别是1968年5月出生的茂名市市长袁古洁和此次履新的1972年7月出生的江门代市长吴晓晖。01江门代市长吴晓晖成全省最年轻女市长1月17日上午,江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应武主持召开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会议决定任命吴晓晖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议决定接受刘毅辞去江门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会议决定吴晓晖为江门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值得注意的是,吴晓晖是一名“70后”女市长。(图片来源于南方+)吴晓晖,女,汉族,1972年7月出生,广东雷州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经济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吴晓晖在中山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此后,吴晓晖曾任广州工程承包总公司经营部法律室干部,广州工程承包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法律室干部、公司团委书记,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法律事务部部长兼中国南海石油服务总公司董事,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总法律顾问、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南油经济发展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2019年7月后,吴晓晖任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人选;2019年8月后,吴晓晖任梅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吴晓晖现任江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02广东新增2位70后市长,曾风保任汕头市代市长1月16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接受郑剑戈辞去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决定任命:曾风保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申勇强为汕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决定:由曾风保副市长代理汕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曾风保)曾风保,男,1971年8月生,江西宁都人,汉族,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央党校经济学专业),理学学士。也就是说,1月16日和17日,广东省新增了2位“70后”市长。据了解,1989年9月后,曾风保在江西赣南师范学院化学教育专业学习。曾风保曾是韶关市第一中学的教师,曾任校团委副书记,曾被借调到韶关市教委办公室工作,曾任韶关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南雄市副市长、南雄市委常委等职。2006年12月后,曾风保曾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港岛工作部宣教处副调研员、调研员。2010年3月后,曾风保调任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正处级)。2011年11月后,曾风保调任韶关市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此后,曾任韶关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南雄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南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韶关市委常委,芙蓉新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等职。2017年5月后,曾风保任广东省纪委常委,韶关市委常委,芙蓉新区管委会主任、党组书记;2017年6月后,曾风保任省纪委常委、秘书长;2021年1月后,曾风保任汕头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03广东省21地级市有9位70后市长公开资料显示,广东省有21个地级市。其中,汕头市代市长曾风保,1971年8月出生;江门市代市长吴晓晖,女,1972年7月出生;茂名市市长袁古洁,女,1968年5月出生。其他18位市长分别是:广州市市长温国辉,1963年9月出生;深圳市市长陈如桂,1962年9月出生;珠海市市长姚奕生,1965年7月出生;韶关市市长陈少荣,1968年11月出生;佛山市市长朱伟,1968年9月出生;湛江市市长曾进泽,1969年5月出生;肇庆市市长吕玉印,1970年11月出生;惠州市市长刘吉,1969年5月出生;梅州市市长张爱军,1970年4月出生;汕尾市市长逯峰,1972年1月出生;河源市市长林涛,1971年7月出生;阳江市市长温湛滨,1971年1月出生;清远市市长马正勇,1973年1月出生;东莞市市长肖亚非,1966年6月出生;中山市市长危伟汉,1965年7月出生;潮州市市长何晓军,1972年7月出生;揭阳市市长张科,1968年2月出生;云浮市市长王胜,1968年3月出生。据了解,在广东省21个地级市的21位市长中,有9位“70后”。最年轻的是清远市市长马正勇,其于1973年1月出生。(马正勇)在21人中,有2位女市长。分别是1968年5月出生的茂名市市长袁古洁和此次履新的1972年7月出生的江门代市长吴晓晖。(袁古洁)【资料来源:广东省政府官网、广东省各地级市政府官网、人民网、江门日报、汕头日报】
据中纪委官网5月18日发布,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中山翠亨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贺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贺晖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纪律观念淡薄,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球会员卡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超标准接待;价值观扭曲,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工程、调整土地性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贺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贺晖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贺晖简历贺晖,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江西永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月任中山市民众镇党委副书记2001年7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副书记2002年6月任中山市东升镇党委副书记2002年8月任中山市东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6年11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副书记2006年12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8年1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书记2008年2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1年7月任中山市三乡镇党委书记2011年11月任中山市三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4年8月任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2014年9月任中山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2019年12月被免去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2019年12月被免去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8月28日,广东中山纪检监察官方微信发布了文章《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原党总支部书记、校长刘道康:一位从“名”到“囚”褪变的校长》。文中,刘道康对自己违纪违法行为,作出了两点忏悔。中山纪检监察官方微信指出,刘道康理想信念动摇,初心使命丧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欲熏心,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影响力,为企业及个人在学位、推荐生、转学插班、校服采购、食堂承包、工程承揽、合作办学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中山纪检监察官方微信指出,刘道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18年8月,刘道康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9年10月,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刘道康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简历刘道康,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中山市实验小学教师;1999年7月,任中山市实验小学教务处主任;2002年8月,任中山市实验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2015年9月,任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以下是“忏悔录”全文一位从“名”到“囚”褪变的校长2018年6月21日,人生中一个无法忘却的日子。这一天,我被市纪委监委留置了。我被带到办案点之后,内心一直在煎熬,脑袋还没有转过弯来,经过办案人员耐心、专心、细心的教诲,给我上了一堂又一堂人生中最深刻的党性教育课、法规教育课、人生感悟课。这么多年来,几乎都是我给别人上课,很少有别人给我上课,但在这里受到的教育却是最深刻的、最动人的,令我不断反思自己,回忆这些年来所犯下的错误。在学校时,我常给学生、家长上思想品德课,台上说道理夸夸其谈,台下收钱财理所当然。当办案人员把我这些年来收受的好处费计算出来的时候,我惊呆了,我竟然收受了如此巨额的钱财。俗话说“凡走过必留痕迹”,确实如此,自己当校长十几年,期间犯下的错误永远不可磨灭。那些错误就像汹涌而来的巨浪,淹没了我曾经取得的所有荣誉,把我推向了回不了头的彼岸。来源:南方都市报
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中山翠亨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原副书记贺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贺晖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纪律观念淡薄,顶风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球会员卡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打高尔夫球活动,收受礼品、礼金,违规超标准接待;价值观扭曲,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工程、调整土地性质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贺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贺晖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贺晖简历贺晖,男,1965年2月出生,汉族,江西永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9年1月任中山市民众镇党委副书记2001年7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副书记2002年6月任中山市东升镇党委副书记2002年8月任中山市东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6年11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副书记2006年12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8年1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书记2008年2月任中山市大涌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1年7月任中山市三乡镇党委书记2011年11月任中山市三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4年8月任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主任(副厅级)2014年9月任中山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2019年12月被免去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主任职务2019年12月被免去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翠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更多推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纪检监察机关需注意三个“要”两会前夕中纪委"打虎"不停 中船重工原"一把手"胡问鸣落马找靠山、攀高枝 这些干部陷入政治攀附“怪圈”如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带头什么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你真的了解吗?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10月1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委原常委、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翠亨新区党工委原书记侯奕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侯奕斌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辖区工业投资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纪律意识缺失,长期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私欲贪欲膨胀,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收受礼品礼金,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不法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在房地产项目开发、项目承揽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侯奕斌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侯奕斌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山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侯奕斌简历侯奕斌,男,汉族,1967年3月出生,广东珠海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6月任中山市西区党委副书记(副处级)2002年7月任中山市西区党委副书记、西藏林芝地区察隅县委副书记2004年4月任中山市科技局局长、西藏林芝地区察隅县委副书记2004年7月任中山市科技局局长2006年5月任中山市三角镇党委书记2006年12月任中山市三角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1年6月任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2011年12月任中山市委常委、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3年2月任中山市委常委、中山火炬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中山翠亨新区党工委书记2019年3月被免去中山市委常委、委员职务2019年4月被免去中山火炬开发区和翠亨新区党工委书记、委员职务(编辑:何颖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