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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5名管理职员公告孰嘘吸是

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5名管理职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厅发〔2015〕79号)等规定,现就青海民族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调管理职员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选调岗位管理职员5名。三、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方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四、选调条件(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与研究生均为文科类专业。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三)具有5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且具有2年及以上文秘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四)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五)身心健康。五、选调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文写作、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采用网上分批报名方式进行,每批报名截止时间为:第一批:2018年8月13日18:00第二批:2018年9月4日18:00第三批:2018年9月18日18:00请考生下载《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管理职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 (邮件标题:民大管理职员+本人姓名)发送至青海民族大学招聘邮箱qhmzdxzp@163.com。1. 身份证;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3.现为机关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工作年限、文秘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关于工作年限、文秘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4. 本人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有关文秘工作方面的文章首页及正文页;5. 厅级及以上获奖证书。(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的以上1-5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学校网络公告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选调资格。(三)考核1.资格审查通过一批,学校即行按批次组织考核,录满即止。考核时间另行通知。2.考核包括公文写作和结构化面试:(1)公文写作公文写作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写作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2)结构化面试根据公文写作成绩高低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全部参加公文写作和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面试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上1-5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四)体检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的,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选调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写作成绩高低确定;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参照排名靠前的考生总成绩优劣等情况决定是否核减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五)考察公示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职业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青海民族大学官网公示7天。(六)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写作成绩递补。(七)录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需携带资格复审时1-5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八)试用期报到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六、其他规定(一)现为公务员身份的须征得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二)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三)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选调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四)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联系人:赵老师 余老师青海民族大学网址: HTTP://WWW.QHMU.EDU.CN/网上报名邮箱:qhmzdxzp@163.com。         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7月31日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管理职员计划表

火之地

青海最受欢迎的十大高校,你知道吗?

青海最受欢迎的十大高校,你知道吗?青海人气最高的大学有哪些?青海最受欢迎的大学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你盘点了青海最受欢迎的十大高校!青海大学教育部和青海省共同建设的“211工程”大学青海大学,简称青大,是位于”西宁市北郊,始建于1958年,是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对口支援,教育部和青海省共同建设的“211工程”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重点建设大学之一,“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单位。青海师范大学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青海师范大学,简称青海师大,位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建于1956年,学校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备的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青海民族大学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青海民族大学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学校创建于1949年12月,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办学阶段。青海大学昆仑学院青海省唯一的一所普通本科独立学院青海大学昆仑学院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生物科技产业园,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青海大学按新机制和模式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也是青海省唯一的一所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4年被国家教育机构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学院党委先后被评为“青海省高校院系优秀班子”、“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00年3月,由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青海省司法警官学校合并组建的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主要培养全省公安政法机关需要的实用型、技能型人才和承担全省公安政法干部在职培训任务。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层次的高职医学院校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集护理、医疗、药学、口腔、医技等教育为一体的普通专科层次的高职医学院校,学院始建于1951年,1993年经省教委评估,青海省卫生学校被省政府确定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工科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始建于1976年12月。近几年学院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青海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青海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省唯一独立设置的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78年2012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高等职业院校,是培养建筑、通信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是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的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国际化办学之路的高职学府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是青海唯一的国家示范性院校和部分生源试行单独招生的院校,也是率先提倡走开放化和国际化办学之路的高职学府。学院先后荣获国务院 “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等 100多项荣誉称号。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于2014年1月经青海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是西宁市政府直属的第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着力构建“纵向衔接(中高一体,专本连通),横向联合(多方合作,集团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作者:宿命殊途同归

此其难者

青海省教育厅通知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为贯彻落实《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精神,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促进师范生就业,切实做好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免试认定范围从2021年起,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以下简称“两所高校”)要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公费师范生是指入学前与两所高校以及教育、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签订《青海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享受省级或地方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的师范生。二、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两所高校要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师范类专业培养方案要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融入到日常教学、学业考试和相关培训中。三、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两所高校要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教育部另行印发),建立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制度,考核制度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一)加强培养过程性考核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重点考核师范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累计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完成情况)等。(二)统一组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所高校要根据所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确定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统一命题,统一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合理控制考核合格率。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命题组要包含校内外教师教育专家、一线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等。(三)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机制两所高校要成立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本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四、分类确定任教学段学科(一)对以幼儿园、小学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附件1),参加高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高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申请认定相应的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二)对以初级中学学科教师、高级中学学科教师、中职文化课学科教师、中职专业课教师为培养目标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附件2),参加高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高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科目和培养目标,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科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三)对以初级中学教师、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培养目标但所学专业未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附件2),要在高校自行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中加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其中,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已开考的科目,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未统一开考的,由两所高校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中统一命题组织实施。高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申请认定与“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五、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两所高校要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对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由校长签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及师德情况、任教学段和任教科目、有效期起止时间等,由教育部统一制定样式。《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六、优化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程序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凭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等材料,由两所高校统一到所在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可以电子核查的无须提供纸质原件。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七、工作要求(一)加大投入,加强监管两所高校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建立师范生培养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师范生教学状态数据库,强化师范生培养过程和结果质量监测,确保师范生培养质量。指导两所高校严格按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二)严格执法,严肃追责对随意扩大免试认定范围,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不按规定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或在免试认定改革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及时上报,做好认定两所高校要及时将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维护教育类研究生专业信息、标记并动态维护公费师范生信息;切实做好《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发放工作,每年5月底前将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情况汇总后报省教育厅(附件3)。有关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 系 人:高劼、郭啸龙联系电话:0971-6310741联系邮箱:qhjszg@163.com附件:1.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2.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对应任教学科(试行)3.**年度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汇总表(**高校)青海省教育厅2021年1月14日附件请登录青海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qinghai.gov.cn/)查看来源/青海省教育厅网站

芦苇地

附职位表|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共120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报考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符合《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考录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1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报考年龄外,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7月31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如仍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分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知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公安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8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申论14:00—16:302020年8月23日:公安专业知识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公务员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除第一题外,其他题中必须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面试前,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统一组织;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公安局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申论(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县、乡镇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咨询电话: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046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71—8482336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6【来源:西宁晚报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刑德

砥砺奋进七十年建功立业新时代——青海民族大学建校70年历史回顾与前景展望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青海解放70周年,也是青海民族大学成立70周年。70年来,青海民族大学始终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共发展、与青海共命运,谱写了青海高等教育气壮山河的精彩华章。回顾青海民族大学70年来走过的辉煌历程、肩负的光荣使命、作出的重大贡献,展望未来发展的光明前景,具有多方面广泛而深远的意义。一、青藏高原开华章青海解放之初,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极为关注民族教育问题。毛泽东在《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一文中指出:“此外,青海、甘肃、新疆、宁夏、陕西各省省委及一切有少数民族存在地方的地委,都应开办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或干部训练学校。”遵照这一指示和要求,青海省委克服困难,迅速筹办,于1949年12月12日正式创办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民族大学的筹建就此起步,开启了改变命运、奋发图强的新篇章。70年来,青海民族大学从省青年干部训练班到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大学,在艰苦中创业、在奋进中成长、在创新中发展,从不足百人的学校发展成为文理工学科综合、本硕博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校园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开放性、综合型大学。青海民族大学走过的70年艰苦卓绝的探索发展历程,正是青海教育发展历程的缩影。青海民族大学迅速发展的70年,见证了青海教育由落后向现代的历史性转变,见证了新青海乃至新中国从贫穷落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转变。回顾70年的办学历史,青海民族大学卓有成效地履行了党和国家赋予的光荣使命,在服务国家战略和藏区政治稳定社会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办学定位更加明确,学科结构不断优化,学科特色充分彰显,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服务社会能力不断增强,现已成为青海省培养少数民族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研究民族宗教和社会问题及政策、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智库,引领藏区经济社会和思想文化发展的知识灯塔,传承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国际教育和对外交流的重要平台,展示党的民族政策优越性、体现民族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的重要窗口,国家支持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二、服务国家铸辉煌70年来,青海民族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形成了自身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始终扎根青海大地服务国家战略。从建校开始,青海民族大学就深深扎根在青海这片高天厚土上,围绕青海的教育工作和民族工作双重主题,把培养“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靠得住、有后劲”的民族人才作为核心任务,全方位推进学校各项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在培养的近10万名学生中,有6万余名在青海藏区工作,有8000多人在西藏、新疆工作,涌现出改革先锋杰桑·索南达杰等一批优秀代表和45位省部级领导干部、1300 多名厅级干部、90多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00多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青海的革命、建设、改革各项事业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始终汇聚一批优秀的教师队伍,在70年的发展历程中,在青海民族大学这块文化沃土上,人才荟萃、名师辈出,邵祖平、李文实、芈一之、胡安良、贺捷生、吴均、才旦夏茸、夏吾才让、夏日东、多加格罗、黎宗华、祁顺来、毛继祖、贾晞儒、魏英邦、欧潮泉、李建本、旦正、何峰、马成俊、林鹏程、李军乔、李琼等一批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名师大家及青年学者以校为家,接续奋斗,成就了青海高等教育的辉煌。现在,1300多名青年才俊和教职工汇聚一堂,持续不断地进行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始终为青海和国家的学科建设作出贡献。从省内最早开展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到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从最早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教学团队到至今唯一获得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核心期刊,以一项项扎实的教学科研成果,青海民族大学始终走在青海高等教育的前列。多年来,重点打造了藏学、民族学、藏药学,唐卡艺术设计等特色学科,信息科学等新兴学科,形成了文、理、工综合发展的学科体系,成为全省学科最为综合的高校。始终围绕青藏高原民族宗教社会问题开展研究。顺应国家战略需要,积极建设国家民委青藏高原民族研究基地等5个国家级科研机构和32个省级、校级研究机构,紧密围绕青藏高原地区政权建设、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主题,积极承担并完成28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在内的国家级课题,出版原创性学术著作320部,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89项。三、奋起追梦新时代站在建校70年的历史新起点,青海民族大学只有紧跟时代步伐,凝练特色,彰显优势,才能永立优秀高校之林,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期待。展望新时代,我们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立足新时代,我们将坚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学校发展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使党组织成为师生最贴心、最信赖的组织依靠,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最强战斗堡垒。展望新时代,我们将始终抓住立德树人这个根本,把它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环节,纵深推进“四爱三有”教育,完善“三全育人”工作机制,努力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展望新时代,我们将始终坚持服务社会,贡献地方发展。紧密结合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藏药研究、蕨麻研究推广种植、唐卡艺术传承、民族文化旅游、藏毯产业发展、盐湖化工、光伏电研究推广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增强学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直接服务能力。展望新时代,我们将始终坚持彰显特色,育好优良校风。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现代的才是未来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青海民族大学将坚定走特色发展之路,形成具有民大特色的学科、人才、科研优势。持续不断抓好校风建设,营造教风严、学风浓、校风正的良好风气,营造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高校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培养各民族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和睦的良好局面,努力使学校成为全省民族团结的模范之地。(青海民族大学党委书记薛建华,青海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索端智)[ 责编:李方舟 ]

内丹

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共120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报考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符合《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考录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1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报考年龄外,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7月31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如仍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分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知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公安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8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2020年8月23日:公安专业知识 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公务员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除第一题外,其他题中必须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面试前,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统一组织;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公安局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申论(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县、乡镇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咨询电话: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046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71—8482336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6(网上报名技术支持)来源︱青海日报审核︱候贤卿责编︱祁雯青海警方悬赏涉黑涉恶在逃人员马海云徐洪光刁永富

其一

2020青海排名前3的大学,全省仅一所“211大学”,是你的母校吗?

#青海#1、青海大学青海大学(简称:青大),位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14所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之一,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重点大学对口支援高校。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内一流学科2个、省内一流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16个,设有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6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涉及50个领域,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本科专业67个。2、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学校高度重视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人文社会学科始终在青藏高原地区具有优势地位,与青海特色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相衔接的新能源、新材料、盐湖化工、藏医药等理工类学科建设形成规模、富有特色。学校现有24个学院(含青海干部网络学院),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8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7个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本科、硕士、博士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学科涵盖文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工学九大门类。3、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简称:青海师大),位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建于1956年,学校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备的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学校设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史、地理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0个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课程。以上就是2020青海排名前3的大学,全省仅一所“211大学”,那就是排名第一青海大学,是你的母校吗?

禅医

青海省有4所本科院校,1所211,1所民办高校,另外2所你估计没听过

青海省位于西北,关于青海的印象就是那个美丽的青海湖了,青海省的简称“青”也是来源于这个美丽的内陆湖。青海省内的高校资源相对较少,所有高校共计12所,其中本科学校4所,专科学校8所。我们今天来说说青海省的3所公办本科高校,1所民办本科高校。一、青海大学青海大学简称青大,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是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学校占地3000余亩;设有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40个,本科专业69个;有15个学院、26个系(部)。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生态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学工程工艺、草业科学、藏医药、预防医学、资源勘查工程、经济学二、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简称“青海师大”’,位于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建于1956年,学校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完备的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学校共有城西校区、城北校区及成都校区等三个校区;设有18个学院,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62个本科专业。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国家级精品课程:藏族古代文学史三、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学校分东序、西昆、南山三个校区,设有24个学院,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专业硕士学位点、58个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药学、旅游管理、艺术设计、网络工程国家级精品课程:藏族古典文学、藏族文学史、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国家级教学团队:藏语言文学教学团队四、青海大学昆仑学院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青海大学按新机制和模式举办的一所独立学院,也是青海省一所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校设有21个本科专业,涉及经、管、理、工四大学科青海大学现有教职工4421人,其中医护和专职科研人员2565名、专任教师1339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219人,专任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81.47%。

夫至人者

除了国家民委主管6所大学外,这6所民族大学同样值得关注!

在我国现今的高校格局中有二三十所民族大学(学院),在这其中有六所由国家民委主管,它们分别是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以上这六所民族大学也是社会认可度最高的几所民族大学,但是其实除了它们以外,还有六所民族大学同样值得关注。今天要聊的这六所民族大学虽然都是“地方高校”,但实力和影响力都还不错,它们就是:内蒙古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坐落于“科尔沁草原明珠”通辽市,学校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现今的内蒙古民族大学是在世纪之交时由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的,现有拥有霍林河、西拉木伦2个校区。学校在内蒙古东部地区较有影响力,拥有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蒙西医结合医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坐落于南宁市,学院源自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分院,校园环境幽美静谧,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人文氛围深厚浓郁,具有鲜明的壮乡民族特色和东南亚异域风情,学校入选《环球人文地理》中国九所最富有诗情画意的大学之一。学校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和武鸣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500亩。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占50%,涵盖壮、汉、苗、瑶、侗等53个民族,学校在广西地区影响力比较大。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位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现拥有两个校区,花溪校区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校区坐落在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云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位于春城昆明,现有莲华校区和雨花校区。学校创建于1951年,原名云南民族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2003年更名为云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被教育部社科司评为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百强期刊”。学校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硕士点和94个本科专业。现有1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8个国家特色专业,26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西藏民族大学首先,要说明的是西藏民族大学并不在西藏,而是远在陕西省咸阳市。学校诞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原名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创建于1949年,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青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西宁铁路司机学校分别于2002年和2005年并入。学校先后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办学阶段,2009年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201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教育部确定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2017年,教育部增列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这六所民族大学虽然不是国家民委主管院校,但都属于所在省份比较有影响力的民族大学。它们都处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些还处在被援建的阶段,但对当地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贡献良多。

纸月亮

51人|青海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0〕80号)等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现将我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三、招聘范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四、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三)具备与所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学历,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五、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9时-7月27日18时,缴费时间为7月21日9时-7月28日23:30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2.资格审查由青海民族大学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并向应聘人员做好招聘岗位条件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学校视情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核。调剂时间为7月29日9时-18时。(二)考 核考核分为笔试、加试和面试三个环节。1.笔 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进入我校组织的第一轮笔试考核环节,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均为《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要求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成绩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根据第一轮笔试考核成绩高低,编辑、实验员1、实验员2、基建干事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加试考核人选;其他岗位均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轮加试考核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成绩有效考生人数达不到上述相应比例的,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加试环节。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2.加 试。进入第二轮加试环节的考生,编辑、实验员1、实验员2、基建干事岗位的加试内容为“实际操作”;所有管理岗位及辅导员、心理指导教师、实验设备干事岗位的加试内容为“写作”;图书管理员、会计岗位的加试内容为“专业能力测试”,加试总分为100分。加试时间预计于8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相应比例总分(即第二轮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加试成绩*60%)高低排序,所有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3.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以信息公布的时间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进入第三轮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学历学位证书验证为假证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4.面 试。所有岗位的面试形式均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预计于8月2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根据考核总成绩(即第三轮考核成绩=第二轮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高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加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成绩确定。各招聘岗位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聘用。第一轮笔试成绩、加试成绩、第二轮考核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三)体 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政审资格。(四)政 审政审由学校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五)公 示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以及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六)递 补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后由学校视情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其中,因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产生的空岗只递补一次。(七)聘 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六、其他事项(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需将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的形式上传,未能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三)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对国家统一招考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四)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考生的年龄、入党时间、职称资格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五)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及第二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执行。上述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学校与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六)因我校辅导员从事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日常管理、党团和班级建设等工作,心理指导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思想政治引领等工作,结合教育部第4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有关要求,报考辅导员和心理指导教师岗位的考生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七、相关要求(一)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二)考生疫情防控要求:1.考生应提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每日早晚两次测量体温,最大限度减少非必要外出。确需外出的,落实好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佩戴口罩等自我防护措施。遇有体温异常或其他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防止因为其他原因造成体温过高而不能参加考核的情况出现。2.考生报名时须详细填写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并作出真实性承诺;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的,一经发现,应承担相应责任。3.考生参加考核,须携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省外考生和报名后、考核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省内考生须出具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入场。考生请提前自备2只一次性医用口罩,考核期间须全程佩戴。5.考核期间,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安排。(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和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zzrs.qhmu.e.cn)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五)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联 系 人:龚老师 吴老师联系电话:0971-8804620 8807127监督电话:0971-8804617网 址:http://zzrs.qhmu.e.cn附 件: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7月18日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来源/青海民族大学责编/顾植霞监制/胡芝蓉 总监制/刘蓉燕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