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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国家民委主管6所大学外,这6所民族大学同样值得关注!上一当

除了国家民委主管6所大学外,这6所民族大学同样值得关注!

在我国现今的高校格局中有二三十所民族大学(学院),在这其中有六所由国家民委主管,它们分别是中央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以上这六所民族大学也是社会认可度最高的几所民族大学,但是其实除了它们以外,还有六所民族大学同样值得关注。今天要聊的这六所民族大学虽然都是“地方高校”,但实力和影响力都还不错,它们就是:内蒙古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坐落于“科尔沁草原明珠”通辽市,学校始建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现今的内蒙古民族大学是在世纪之交时由内蒙古民族师范学院、内蒙古蒙医学院、哲里木畜牧学院合并组建而成的,现有拥有霍林河、西拉木伦2个校区。学校在内蒙古东部地区较有影响力,拥有全国唯一一家国家级重点蒙西医结合医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坐落于南宁市,学院源自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分院,校园环境幽美静谧,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人文氛围深厚浓郁,具有鲜明的壮乡民族特色和东南亚异域风情,学校入选《环球人文地理》中国九所最富有诗情画意的大学之一。学校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和武鸣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500亩。学校少数民族学生占50%,涵盖壮、汉、苗、瑶、侗等53个民族,学校在广西地区影响力比较大。贵州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位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现拥有两个校区,花溪校区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市花溪区,大学城校区坐落在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上世纪五十年代,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云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位于春城昆明,现有莲华校区和雨花校区。学校创建于1951年,原名云南民族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民族高等院校之一,2003年更名为云南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社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被教育部社科司评为全国高校文科学报“百强期刊”。学校拥有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个专业硕士点和94个本科专业。现有11个省级重点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8个国家特色专业,26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西藏民族大学首先,要说明的是西藏民族大学并不在西藏,而是远在陕西省咸阳市。学校诞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原名西藏民族学院,2015年更名为“西藏民族大学”。 学校是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单位。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青海省省会西宁市,创建于1949年,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青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西宁铁路司机学校分别于2002年和2005年并入。学校先后历经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青海省人民公学、青海省民族公学、青海民族学院等办学阶段,2009年更名为青海民族大学。2011年,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签订协议共建青海民族大学。2012年,教育部确定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2013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2017年,教育部增列厦门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口支援青海民族大学。这六所民族大学虽然不是国家民委主管院校,但都属于所在省份比较有影响力的民族大学。它们都处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些还处在被援建的阶段,但对当地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贡献良多。

何邪

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共120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报考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符合《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考录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1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报考年龄外,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7月31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如仍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分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知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公安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8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00—11:00申论 14:00—16:302020年8月23日:公安专业知识 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公务员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除第一题外,其他题中必须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面试前,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统一组织;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公安局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申论(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县、乡镇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咨询电话: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046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71—8482336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6(网上报名技术支持)来源︱青海日报审核︱候贤卿责编︱祁雯青海警方悬赏涉黑涉恶在逃人员马海云徐洪光刁永富

有事

附职位表|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

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0年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0年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共821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考录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和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司法行政部门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符合《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考录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1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报考年龄外,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7月31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如仍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占笔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申论14:00—16:3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公务员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除第一题外,其他题中必须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他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和加试体能测评的特殊职位,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有关招录机关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50%)、申论(占笔试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县、乡镇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咨询电话: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71—8482336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6(网上报名技术支持)青海省公务员局2020年7月10日

动则得矣

附职位表|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一)考录人数。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共120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二)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三)报考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考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在青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考录。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曾在青海省服役。(四)报考条件。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法医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日至2002年3月1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8.符合《青海省2020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查询)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要求。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考录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19日18:00。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13日9:00至7月21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9:00—16:00。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除报考年龄外,工作经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与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费用手续。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7月31日(休息日除外),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到报考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及时监督和查询。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报考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限退役士兵)、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如仍未按期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一)笔试科目和权重:笔试科目分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知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公安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申论与行测成绩之和÷申论与行测试卷满分之和)×100×8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政策加分(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22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申论14:00—16:302020年8月23日:公安专业知识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四、相关注意事项(一)加分政策。1.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2.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3.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4.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要求。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报考公务员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1〕20号)有关要求执行。上述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四)笔试科目《申论》答题要求。报考省直、西宁市、海东市职位的考生(报考藏汉、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除外),《申论》答题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现代汉语)答题,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部分不计分;报考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题。报考具有藏(蒙)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题时,除第一题外,其他题中必须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要求的民族语言文字答题,并取得有效得分,否则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要求处理,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五)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为1:1职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除外)的最后一名成绩。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六)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和体能测评。面试前,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统一组织;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七)开考比例。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要求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公安局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十)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调剂补录的方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申论(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2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十一)雷同卷鉴定。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十二)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十三)基层服务年限。市州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机关服务满4年后(含试用期),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县、乡镇机关服务满6年后(含试用期),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十四)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现行相关考录政策规定执行。考录工作咨询电话: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046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71—8482336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6【来源:西宁晚报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关不住

青海10强大学:青海大学第一、青海民族大学第三

本文所有数据来自网络,不可作为官方发布的真实情况,同时也是小编自己个人的一点看法,如有不同声音,请私信或者评论,谢谢大家。本文内容,是小编原创。如今高校已经成了我国每个地方都特别重视的时期,哪怕是条件不好的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是我国除了西藏之外,可能生存环境最恶劣的省份,然而如今在省内依旧是十几所大学,完全可以满足当地人的教育需求。把他们培养成国家的栋梁之才,在实现自己个人价值的同时,也促进经济的发展。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西宁的10所最强大学。处于第一的是青海大学,这是整个青海省最好的大学,创立于1958年,是全省仅有的一所211大学,其生态学是国家双一流学科,拥有57个硕士点,实力不俗。基本上所有青海考生都希望能进入青海大学深造。处于第二的是青海师范大学,这是青海最好的师范类高校,拥有15个博士点和129硕士点,其实力甚至和青海大学差不多。处于第三的是青海民族大学,这应该是青海省历史最悠久的学校,其创立于1949年,至今已有70多年历史。第四也是青海省最后一个本科学校,这就是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这是青海省4所本科学校之一,也是仅有的一所民办本科。除了4所本科学院之外,青海省还有8所专科学校。处于前六的专科学校进入青海省10强大学分别是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5)、青海警官职业学院(6)、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7)、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8)、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9)、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10),与4所本科一样,这6所大学专科全部都是位于西宁,可见整个青海省优质高教资源都集中在西宁。

谓武

青海省仅有青海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和青海师范大学等4所大学

上期聊了聊网红打卡地“山城”重庆众大学,如《网红“山城”的重庆,除了重庆大学,还有哪些好大学》所述,一霸重庆大学和一强西南大学长期把持着重庆的前两名。再往前也分析了下天津市、江西省、河南省、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山西省、辽宁省以及新疆自治区等省市区的高校近况,如想了解的可以查阅飞哥之前的文章。今天,我们就一起聊聊神奇而美丽的青海众大学。01 青海的高校综述青海2019年青海人口仅为607.82万,还没稍微大点的大城市人口多,但其陆地面积72万平方千米,在我国排第四。青海的旅游业是非常丰富的,如我国最大的咸水湖青海湖、孟达林区、塔尔寺、茶卡盐湖等。地广人稀、神奇而美丽的青海,但是其大学是非常少的。截止2020年6月30日,青海省共有本科及其层次以上大学4所,分别是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和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哪怕是专科院校,也仅仅8所,少的可怜。与沿海大城市或是西北其他省区没法比。02 唯一211/双一流:青海大学青海大学,简称青大,始于1958年的青海工学院,1960年与青海农牧学院、青海医学院、青海财经学院合并而成现青海大学。青大先后入选国家“211工程”、“双一流”之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俗称小211工程)、卓越医生/工程师/农林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等。青海大学共有5个博士点和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还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学科生态学和2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内科学(高原医学)和作物遗传育种。此外,还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化工工程工艺、草业科学、藏医学、预防医学、资源勘查工程和经济学。青海大学的优势在于农学和民族医学方面。03 青藏高原第一所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作为青藏高原第一所大学、青海省第一所高等院校的青海民族大学,简称青海民大,始建于1949年的青海省青年干部训练班,与共和国同岁,2009年更现名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大先后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俗称小211工程)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青海民大,共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此外,还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药学、旅游管理、艺术设计和网络工程。青海民大的优势如校名一般,民族学更具特色。04 计算机强校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简称青海师大,始于1956年的青海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现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师大先后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青海师大共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其计算机类学科、地理学和历史学还是很牛的。总体来说,青海的高等教育与沿海或中部省份还是有很大落差的,建议去北上广深等沿海城市就读和发展~欢迎大家就青海省的众高校,一起在评论区交流哈~

学知

民族文化的守望者传播者——记青海民族大学副校长、“青海学者”马成俊

“青海学者”马成俊青海新闻网讯 在青海学界有这样一位学者,坚守学术的良心,耐得住寂寞、耐得住艰辛,面对浮华世界不为所动,认认真真做学问,踏踏实实搞研究。经年累月,成就斐然。他就是“青海学者” — —马成俊。现任青海民族大学副校长,青藏高原民族研究基地主任,青海民族大学民族学博士研究生导师。11月12日下午,在青海民族大学的弘毅楼四楼小会议室里, 5 位今年刚入校的民族学专业研一学生正在向导师马成俊汇报读书心得, “听了各位同学的汇报和体会,我觉得,你们对于阅读已经找到门路,但是我发现你们读书太凌乱,读书要系统地去读一本书,这样才可以很好地形成体系……”马成俊一一点评。马成俊1985年大学毕业留校任教至今,不论是在中文系工作,还是在民族研究所或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任职,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讲台。初进大学校门,学生们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该从哪儿入手,马成俊常常在课余饭后,与同学们促膝长谈,教他们如何读书,教他们如何规划自己的未来。 “当同学们向他请教问题的时候,他总是不厌其烦地给予解释,并把自己的藏书借给学生阅读。”一位学生说在教学中,马成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人才培养的目标,及时学习前沿的教育教学方法,结合实际,策划了一系列适合青年特点、寓教于乐的活动以及各类创新活动。为了上好每一门课程,他常常是夜以继日地在浩如烟海的资料中翻阅大量的相关学术文献,用来充实教案。学生在马老师的悉心指导下一天天成长。曾经的学生和现在的同事张海云说, “上课的时候,马老师总是侃侃而谈,信手拈来,引经据典,纵横捭阖,这些都得益于他阅读大量的中外学术文献……”张海云说。走进马成俊的书房,让人立刻想到“汗牛充栋”这个词。书房的两面墙的书柜、办公桌,甚至柜顶和窗台上密密麻麻装满了书籍。 “白天忙完工作,晚上从8时到凌晨1时在书房看书、学习,这已成为多年的习惯……做研究、查资料、有些生僻的,图书馆也找不着,只能买。每年要投入1万多元购买各种学术类图书,我的私人藏书成了学生和年轻教师共享的文化资源。”马成俊说。“知识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学习,只有勤学勤问,才会有学问。”正是基于对于学问的孜孜以求,马成俊用勤勉、努力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1985年刚留校时,他就致力于民间文学、民俗学的研究和教学,他利用每个寒暑假,到青海民族地区采风问俗,收集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藏族的《格萨尔王传》到青海花儿,从民间神话到传说故事,一个人一个人地采访,一个字一个字地记录,逐渐丰富了自己对青海民间文化的知识的积累。1986年,他带领一个班的学生,到海南藏族自治州文化馆帮助完成三套集成的收集整理任务。1987年暑期,他带领学生,赴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走村访户,帮助县文化馆完成了撒拉族民间故事、民间歌谣和民间谚语的收集整理任务。1999年,他主编的《循化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出版,这本书首次将可持续发展理论运用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并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县”的理念,得到了学术界的肯定。2000年,马成俊带领课题组到同仁县进行调查,撰写了40余万字的学术论著《神秘的热贡文化》, 2003年由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首次将深藏于藏传佛教寺院的民间艺术和村落乡间的民族文化全面系统地呈现在读者面前,一时掀起了国内外热贡文化艺术研究的热潮。后来,这本富有创新的著作获得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随后,他又帮助同仁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和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等单位撰写“申遗”文本,使得热贡艺术在获得了国家级“非遗”保护代表作之后,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这是青海省获得的第一个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年,马成俊被聘任为学校首批博士生导师,致力于培养藏区特殊人才,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出谋划策。……至今马成俊在学术刊物上发表了有关民族文化方面的学术论文80余篇,出版了《神秘的热贡文化》、《热贡艺术》、《中国婚俗文化》、《青海民间文化新探》、《守望远逝的精神家园》《影像记忆: 20世纪三十年代的撒拉族社会》《撒拉族史料汇编》等数十本有关民族文化、社会、历史研究方面的专著,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保护和弘扬青海的优秀民族文化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在撒拉族历史、文化等研究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撒拉学”的构建打下了良好的学术基础。马成俊时时刻刻关心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关注民族地区的热点问题,并把这些作为人生理想。如探讨“民族地区的双语教育问题研究”, “青海省当前伊斯兰教热点问题研究”;为海东市五县一区的农村小学想尽办法捐助200多台电脑设备并精心设计学习教材,精心组织农村小学教师做电脑辅助教学的培训;如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而进行田野调查的工作等等,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

来生缘

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5名管理职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厅发〔2015〕79号)等规定,现就青海民族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调管理职员公告如下一、选调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二、选调岗位管理职员5名。三、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方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四、选调条件(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与研究生均为文科类专业。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三)具有5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且具有2年及以上文秘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四)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五)身心健康。五、选调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文写作、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采用网上分批报名方式进行,每批报名截止时间为:第一批:2018年8月13日18:00第二批:2018年9月4日18:00第三批:2018年9月18日18:00请考生下载《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管理职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 (邮件标题:民大管理职员+本人姓名)发送至青海民族大学招聘邮箱qhmzdxzp@163.com。1. 身份证;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3.现为机关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工作年限、文秘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关于工作年限、文秘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4. 本人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有关文秘工作方面的文章首页及正文页;5. 厅级及以上获奖证书。(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提供的以上1-5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学校网络公告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选调资格。(三)考核1.资格审查通过一批,学校即行按批次组织考核,录满即止。考核时间另行通知。2.考核包括公文写作和结构化面试:(1)公文写作公文写作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写作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2)结构化面试根据公文写作成绩高低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全部参加公文写作和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面试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上1-5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四)体检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的,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选调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写作成绩高低确定;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参照排名靠前的考生总成绩优劣等情况决定是否核减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五)考察公示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职业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青海民族大学官网公示7天。(六)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写作成绩递补。(七)录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需携带资格复审时1-5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八)试用期报到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六、其他规定(一)现为公务员身份的须征得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二)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三)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选调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四)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联系人:赵老师 余老师青海民族大学网址: HTTP://WWW.QHMU.EDU.CN/网上报名邮箱:qhmzdxzp@163.com。         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7月31日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管理职员计划表

爱与战

青海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青海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网上报名。(三)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以下人员,可以按要求选择青海省四个报考点之一进行网上报名:1.在我省省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2.户籍在我省的社会考生;3.在我省工作的非青海户籍社会考生。各报考点按如下规则接受网上报名:6303-青海大学:青海大学、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青海大学的其他考生。6304-青海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青海师范大学的其他考生。6305-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青海民族大学的其他考生。6301-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且户籍或工作在我省的社会考生。(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先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要求以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告为准,一般在10月初发布),然后持经审核盖章的“考生登记表”,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处领取校验码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5号504室,联系电话:0971-6311782二、报名考试费2021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缴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60元/人次,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三、网上确认为加强疫情防控和更好地服务考生,从2021年起,我省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不得参加考试。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和流程、要求等请随时关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一般在10月底至11月初发布)。四、初试(一)初试时间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并公布,不超过14:30)。(二)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三)初试科目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五、其他(一)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招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其他相关规定,请参见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研招网“国家政策”栏目下)。我省研招相关信息,请关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www.qhjyks.com)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五)联系方式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20年9月22日

贺兰山

青海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青海民族大学学校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国标代码:10748上级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和青海省政府共建的综合性民族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学位单位和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对取得学校学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青海民族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六条 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八条 学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近年来学校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招生计划。报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第九条 学校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第十条 学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单招分类录取考生。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高档比例为100%。第十二条 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青海民族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和安排专业;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第十四条 学校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区) 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加。第十五条 学校民族语言类专业只招收用民族语言(藏文、蒙文)答卷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民族比例。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第十六条 学校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专业提前录取,其余专业按各省(市、区)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第十七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第十八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 学校艺术类、运动训练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普通文经类:3820元/年;普通文经类(外语):4150元/年;普通理学类:4200元/年;普通工学类:4420元/年;普通医学类:4800元/年;普通艺术类专业:6350元/年;师范、民族文经类:3100元/年;师范、民族文经(外语):3120元/年;师范、民族理学类:3350元/年;师范、民族工学类:3600元/年;师范、民族医学类:3700元/年;师范、民族艺术类:4800元/年。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用,一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第二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学校设有民族类、师范类专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丰田助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每人每年可得到500至8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青海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3号   联系单位:青海民族大学教务处联系电话:0971-8808501传 真:0971-8808501 邮 编:810007E— mail: qhmd1074800@163.com学校网址:http://www.qhmu.e.cn招生平台:http://zhaosheng.qhmu.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