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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在职研究生,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年饥

宁大在职研究生,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每年考研党在选专业的时候,最关注的就是哪些专业就业形势看好,哪些行业最有发展前景。今天为考研er们整理了最全在职考研专业目录,一起来看看吧!宁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条件及专业目录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以上,就是关于研究生专业的一些情况,有志于报考的同学们千万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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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在职备考MBA西北地区有哪些性价比高的院校?

2021在职备考MBA西北地区有哪些性价比高的院校?有关网站的数据显示,市场对工商管理类专业人才需求量超过200万。其中国有企业培训现职和后备管理人员约有80万人,非国有企业约为80多万人,政府及其他行业约为50万人。可想而知MBA的就业前景和就业需求是很大的,接下来,就让必尚考研为大家介绍一下西北地区的MBA开设院校有哪些吧!1、甘肃农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Gansu Agricultural University)位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农业部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大学、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国家重点建设的中西部百所高校之一。专业方向:1. 农业企业营销管理2.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3. 企业财务管理4. 电子商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2年。学费15000元/生·学年。2、兰州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Lan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兰州财大”,坐落于甘肃省兰州市。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财经一流学科建设联盟、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成员,国家外专局“西部中青年干部英语强化项目”重点培训基地。研究方向公司理财、商务策划与营销管理、风险投资(与深圳东方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培养)。学费2.7万元。3、青海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Qinghai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是青藏高原建立最早的高校,是新中国建校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青海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非全日制学费2.4万,研究方向有旅游资源开发与战略管理、商务策划与营销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投资与理财。4、青海大学青海大学(Qinghai university),简称青大,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是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青海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学院有:财经学院等,青海大学在职研究生热招专业有: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等优势专业。MBA学制为2年。5、宁夏大学宁夏大学(Ningxia University),简称“宁大”(NXU),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省合作共建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非全日制学费5.1万,主干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学、经济法、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运筹学、企业战略管理。6、新疆财经大学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学校坐落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北京路上,南、北两个校区总面积近62万平方米。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由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口支援新疆财经大学。非全日制2.7万,作为新疆第一家MBA教学单位,我校利用先发优势,以质量铸声誉,以口碑做宣传,以实效显实力,以石油、有色金属、金融等行业为重点,以乌鲁木齐为中心,面向南北疆开拓和培育市场,具有广泛且稳定的生源。7、新疆大学新疆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简称“新大”,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B类)、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非全日制学费2.7万元,新疆大学MBA中心是新疆大学组织和管理中高层管理人员学历、非学历培训的专门机构。目前中心已针对不同需求层面开立相应MBA、SMBA项目,并与西安交通大学合作开设专门培养高级管理人员EMBA项目。咨询|考研|择校|备考|经验|资料|研招指导|复试调剂私信: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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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技巧攻略

现如今,各个院校都相继进入到专业硕士的复试阶段了,有很多的考生可能是第一次参加复试,为了能让这些考生更好的应对复试,就在这里介绍一下,考生在参加专业硕士复试的时候应该知道的技巧。专业硕士复试技巧 1、要有好的外在形象考生参加复试,穿着打扮要整齐大方,让人看着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不要刻意的去打扮,因为这是考试,太过可以往往会起到相反的效果。2、要有时间观念考生的时间观念一定要强,宁可提前到场,也不要迟到。因为迟到是考试很大的忌讳,有些严厉的老师,甚至会当场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3、复试时目光要集中考生和老师在进行交流的时候,切忌左顾右盼。尽可能的将自己的目光集中在老师的眼睛或者是鼻子周围,而且要自然,这样会显得自己很自信和真诚。4、说话的声音要响亮考生在进行面试的时候,说话的声音一定要响亮,但是不要带过大声。不要唯唯诺诺的,声音响亮,可以显示出自己的自信,这样也能给老师留下一个很好的印象。 5、要实事求是在面试的时候,老师一般都会问很多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考生如果会,那么就自信的回答出来。如果不会,不要不懂装懂,甚至胡编乱造。面试的老师都是非常专业的,不懂就说出来,老师还会认为这人很诚实,所以考生不要认为可以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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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银川拟任用14名市管干部

中共银川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第3号(2020年5月13日)根据《银川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现对拟任用的14名市管干部公示如下:李全安,1964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科员、秘书处处长,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现任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市直机关正处级领导。刘明,回族,1970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正科级组织员、电教中心主任、干部管理主管(科长)等职务。现任永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拟任市直机关正处级领导。韩蕃璠,女,1979年5月出生,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风险交流部副主任、《中国食品卫生杂志》编辑部主任(正处级),灵武市委常委(正处级)、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现任灵武市委常委(正处级)、宣传部部长,拟任银川市直部门正职。徐振宁,1977年5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武警宁夏总队某部副营职干事,银川市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综合事务副主管、宣传科副科长、科长、外宣主管(科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处级领导。沙勐,回族,中共预备党员,1985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主任科员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街道办事处主任,拟任副处级领导。平萍,女,1968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副科长、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市财政局企业副主管、企业主管(科长)、经济建设主管(科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处级领导。张伟,1968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协调室副主任、主任、队伍建设主管,市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处级领导。王晓菲,女,回族,1975年9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委宣传部副主任科员、精神文明创建科副科长、新闻科科长,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市委宣传部网络新闻科科长,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银川新闻传媒集团(筹建)党工委委员等职务。现任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银川日报社、银川市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社长(副台长)兼副总编辑,拟调任县(市)区委常委。陈娜,女,1981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贺兰县立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县妇女联合会主席,习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等职务。现任贺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拟任县(市)区委常委。陈宝全,1973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在职工程硕士。历任银川晚报社社会新闻部副主任、社会生活部副主任、广告部副主任,银川新闻网络中心常务副主编,银川晚报社新闻编辑中心副主任、政经新闻部主任、《银川晚报》副总编辑等职务。现任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银川晚报》执行总编辑、主任记者,拟任副处级领导。张耀翔,1982年11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纪委副主任科员、审理法规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银川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处级领导。程改瑞,女,1972年3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银川市纪委主任科员、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银川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处级领导。杜小敏,1981年1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队副队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公室)综合处主管(科长)等职务。现任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科主管、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副处级领导。柳成荫,1964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银川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科级),市农村养老保险局局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市社保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职务。现任银川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社会保险登记科科长,拟任副处级领导。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4日至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银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举报电话为(0951)12380,短信举报接收平台18795112380,来信请寄银川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电子邮箱yc18795112380@163.com。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的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9:00-12:00,14:00-18:00。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银川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银川市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来源:宁夏新闻网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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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2021.1.21)

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马汉平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马汉平 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榆中,出生地甘肃榆中,在职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主管医师,现任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制所所长,拟任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马 莉 女,回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张家川,出生地甘肃兰州,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现任中共兰州市城关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三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事业单位正职(试用期一年)。马真胜 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临洮,出生地甘肃临洮,大学学历,农学学士,高级农艺师,现任兰州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园林景观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马新艳 女,汉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金塔,出生地新疆阿克苏,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兰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正职。王守孝 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永登,出生地甘肃永登,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兰州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王雪霏 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黑龙江哈尔滨,出生地甘肃兰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电子政务管理科)科长,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王 斌 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武都,出生地甘肃武都,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王锡荣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皋兰,出生地甘肃皋兰,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皋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重大项目服务中心主任,拟任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方军虎男,汉族,197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陕西凤翔,出生地陕西凤翔,省委党校大学学历,副研究馆员,现任兰州市文化馆副馆长,拟任市属副县级事业单位正职(试用期一年)。方居军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榆中,出生地甘肃榆中,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兰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所长,拟任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正职(试用期一年)。甘 钧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永登,出生地甘肃兰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兰州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拟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左 凡男,汉族,198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湖南湘阴,出生地甘肃白银,在职研究生学历,军事学硕士,现任兰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二级高级警长,拟任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副职(试用期一年)。冉海珍男,汉族,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会宁,出生地甘肃会宁,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兰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拟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冯 杰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永昌,出生地甘肃永昌,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兰州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二级调研员,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正职。吕佳荣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张掖,出生地甘肃张掖,在职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委(监察室)驻运营分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兼),兰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纪委书记,拟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纪委书记。朱守积 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白银,出生地甘肃白银,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兰州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级)。李 军男,汉族,198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定西,出生地甘肃定西,大学学历,文学学士,现任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李宗虹 男,汉族,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兰州,出生地甘肃兰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拟任市属副县级单位正职。李桂珍 女,汉族,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皋兰,出生地甘肃皋兰,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兰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站长,拟任市属副县级事业单位正职(试用期一年)。李继芳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皋兰,出生地甘肃皋兰,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水利工程师,现任皋兰县西岔电灌工程水利管理局西干水管所所长,拟任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杨振坤 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镇原,出生地甘肃镇原,在职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兰州植物园主任,拟任市直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杨海霞女,汉族,197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临洮,出生地甘肃临洮,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科(健康扶贫科)科长、四级调研员,拟任市直部门副职(试用期一年)。杨淑宁 女,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陕西扶风,出生地陕西扶风,在职大学学历,助理兽医师,现任兰州市安宁区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拟任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汪文丙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天水,出生地甘肃天水,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工程师,现任兰州市水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正职。汪建栋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山东肥城,出生地甘肃兰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兰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兰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三级高级警长,拟任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副职(试用期一年)。宋明安 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兰州,出生地甘肃兰州,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工程师,现任兰州建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拟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副总经理、董事。张 堃 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陕西西安,出生地陕西西安,在职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兰州市体工大队副大队长,拟任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张颖莉 女,汉族,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河南新乡,出生地甘肃兰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现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级调研员,拟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张德祯 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榆中,出生地甘肃榆中,大学学历,农学学士,高级畜牧师,现任兰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正职。陈发强 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兰州,出生地甘肃兰州,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兰州市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拟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组长。金 莉 女,汉族,1974年1月出生,无党派,籍贯甘肃榆中,出生地甘肃榆中,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兽医师,现任兰州市兽医中心(兰州市畜禽定点屠宰服务中心)副主任,拟任市属副县级单位正职。周 宏女,汉族,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兰州,出生地甘肃兰州,大学学历,理学学士,现任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试用期一年)。屈春军 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玉门,出生地甘肃玉门,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兰州市财政局三级调研员,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胡 泉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庆阳,出生地甘肃庆阳,大学学历,农学学士,现任兰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三级调研员,拟任市属副县级单位正职。柳旭辉 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庄浪,出生地甘肃庄浪,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注册税务师,现任兰州市审计局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部门副职。施 宏 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张掖,出生地甘肃张掖,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兰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二级高级警长,拟任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副职(试用期一年)。陶春喜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天祝,出生地甘肃天祝,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兰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拟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级)。黄时武 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吉林白城,出生地甘肃兰州,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兰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拟任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崔 彦 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景泰,出生地甘肃景泰,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现任兰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兰州市畜牧兽医研究所、兰州市草原饲料监督站)副主任(副所长、副站长),拟任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正职(试用期一年)。富少春 男,汉族,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天水,出生地甘肃天水,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兰州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拟任市属正县级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雷 宁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临洮,出生地甘肃临洮,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二级调研员,拟任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副职。穆赵勇 男,汉族,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辽宁锦州,出生地辽宁锦州,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十二科科长,拟任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魏世元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皋兰,出生地甘肃皋兰,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皋兰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拟任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魏列民 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皋兰,出生地甘肃皋兰,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皋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拟任副县级事业单位正职(试用期一年)。魏守俊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籍贯甘肃临洮,出生地甘肃临洮,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部门副职。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8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受理部门: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电话举报:0931-12380电话举报:0931-8472511短信举报:18809312380网络举报:gslz12380@sina.com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735号邮政编码:730030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2021年1月21日来源丨兰州组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今夫此人

观察:一位研究生的十年的真实经历

(一)一直以来,想写写自己大学毕业这十年来的经历,又不知从何说起,先介绍下情况,本人高中时学习成绩很好,记得会考时九门课有四门是满分。爱好广泛,唱歌、象棋、乒乓球、跳舞、游泳、文学、历史等等,都很喜欢。现在书归正传,从头说起。1998年,23岁,我大学毕业了。虽然学了个烂工科专业,且来自农村,没什么社会关系,但凭着自己在学校里四年来担任班长的经历和个人的不俗表现,进入了北方某沿海城市的上市公司做销售工作。当时该公司几万多人,全国共招了50名大学生,记得报到的时候,人事处主任充满期待地说,你们可都是百里挑一的人啊,好好努力吧!国企里面管理和用人机制很微妙,工资也少得可怜,不到一年,一起去的同事至少走了2/3。我也不例外,去了南方,进入一家民营企业继续做销售,在这家企业,个人能力得到了初步发挥,每月收入基本上是同期进入海尔的员工收入的3-5倍,记得当时销售副总拍着我的肩膀说,小李啊,好好干,再锻炼一两年,派你到分公司做副总去!那年我25岁。我笑了笑,副总岗位虽然很诱人,但我的近期目标却不是这个,我决定跨专业考研,以实现自己当初的梦想,经过认真考虑,我报了北方一所大学的热门专业,该专业是全国重点学科,该校亦是我心目中的国内哈佛。考研不指定参考教材,我把该校本科阶段的主干教材大约10多本书全自学了下来,时间是按分钟计算的。经过勤奋努力,考试过后我估下分数,感觉很有把握,尤其是数学,有满分的感觉,至少也得给80分吧。也不知是什么原因,大概是因为没有提前联系导师吧,数学只给了60分,单科都过了线,总分与该校差了3分。该校的招生办负责老师建议我申请特招,这时我已经联系好了另一所学校,还是先有学上吧,并没有申请。调剂的学校也并不差,全国综合排名在前15以内,不过是自费的。由于各项开支比较大,等到拿到通知书的时候,手头已所剩无几,一万多的学费和生活费使我捉襟见肘,向亲戚朋友们七拼八借凑够了,然后带着美好的憧憬来到了这所学校。机会来之不易,学习上我很用功。本科时的烂专业,枯燥乏味,学得不怎么样,现在是自己喜欢的专业了,学习非常勤奋。那年我26岁。(二)生活其实很平淡,三个人一个宿舍。上课有时在教室里,有时在老师的办公室。一堆人挤在一张大桌子旁,挤不进的搬张椅子坐在后面,边听边记,煞是壮观。老师讲课基本上是照本宣科,多是老旧知识的重复。有的老师对学生已经掌握的知识点都讲不清楚,吞吞吐吐说服不了自己;有的老师讲课貌似还是计划经济的思维,让人颇觉疑惑;有的老师没有讲过这门课,现学现卖,囫囵吞枣;有的老师讲课唾沫乱溅,听上去很精彩,过后脑子空空如也,没什么收获;有的老师把一学期的课安排给学生讲,自己只做短评;有的老师用几个课时就把一门课讲完了,然后就无影踪了;有的老师从网上来大量资料,边念边放幻灯片;有位英语老师,单词读音常错,竟在课堂上说“音标谁能全读准呀”;教听力的是一位高一级的外语系女生,上课就是放磁带,对答案。如是种种,让我感觉很沮丧!因为曾经在调剂的时候,我在北方那所学校听过一次专业课,老师讲课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与实践结合非常到位,闻之茅塞顿开,两相对比,又是自费的,其沮丧之情状,可想而知。本来当初上课是非常虔诚的,非常认真,既是对老师的尊重,又为了多学点知识。后来上课是因为我一直是个好学生,从不逃课,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对考试不及格的恐惧,真真是也!不过我的学习成绩还是可以的。同专业的学生有几十个,本校保送的有1/4;本校考的有几个;外校考的有几个;本校老师在职读的有几个;工作后考的有一半左右;保送生当中品学兼优具培养前途的有,很少,靠家庭背景关系的也大有人在。整个生源结构比较复杂,象支杂牌军。由于入学时宿舍安排的原因,我跟他们不在一个楼层,平时上课见见面,上完课就回宿舍了,交往不是很频繁。(三)日子一天天平凡地过,除了上课就是上自习,泡图书馆,这时还没有分导师。有时也去其他相关专业蹭课,也是为了扩充一下知识面。有一次,在别的班上听课,发了几张门票,是北方一位著名教授在本市的一个演讲,时间安排在第二天。我想,自己也不知道路,同班的碰见谁给谁吧,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一起去也有个照应。晚上去教室自习,正好碰见同班的一位女生,印象不是很深,衣着朴素,皮肤黝黑,脸上泛着油光,畏畏缩缩,一看就是从农村来的。我也是从农村来的,惺惺相惜,反而觉得添了几分亲切,便把门票送给她一张,顺便聊了一会。聊天中才知道,她是从别的学院保送过来的,我暗自惭愧,因为自己本科阶段对烂专业没兴趣,学习并不突出,心想这位同学相貌普通,却很懂事,知道学习!因为在这之前很少碰到同学有上自习的。写到这里,确实感觉农村出来的大学生就是勤奋,知道学习有用,当然这也是改变现实的唯一杠杆。第二天,一起做公交车去听讲座,讲课还是比较精彩的,都是些闻所未闻的前沿热点,我拼命的做笔记,她坐在旁边,也没怎么记,腿一直在抖,心神不宁的样子。中午休息,我打算请她吃拉面,她不肯,要回学校,我正听得过瘾,没有回去,她便一个人回去了。到了下午,其他得到我门票的同学才陆续来,过了几天,就把这件事淡忘了。(四)大概是到了期中吧,双向选择分了导师,我跟她由一个导师带,导师姓A,50岁左右,据说是学院里学术水平最高的,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就有几项,还兼任学院行政职务与社会职务。导师确定后,共带三个人,她即小赵,另外一个女生小张,还有我。小赵最小,小我3岁,小张其次,小我两岁,我最大,我们两个都是工作后考的。然后,我们商量去拜访下导师,小赵提议,每个人出100元,买点礼物,路上边说边走,言语中得知,我跟小赵是半个老乡,小张听了,似乎有点不快。到超市后,买了个礼包,红酒,还有些水果等。在买红酒的时候,曾与小张在哪个品牌上产生过不同意见,最后买的我推荐的牌子。来到老师家,大家寒暄坐定,小张称导师夫人为阿姨,导师夫人纠正说还是叫师母吧,然后大家就随便说说话。让我感到不解的是,这么一个社会名流级的人家,我们带了礼物来,竟然没有倒水倒茶地招待,颇觉奇怪。导师夫人坐在旁边一动不动,神态甚倨,偶尔插两句话。A老师第一句话便说:“你们选我做导师,这既是你们的悲哀,又是你们的幸运。”初次拜访,感觉愕然,气氛本来很愉快,这话有点不大协调,何来悲哀之谈?A老师又解释说,“说悲哀是你们跟着我会很累很辛苦,因为我课题比较多,说幸运是你们有机会参与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这个不是每个学生都有机会的,有的老师没有课题,学生只能象读大五、大六”,至此方悟。我连忙说,“老师,没关系的,我们不怕吃苦的,课题方面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好了”,小赵扑哧笑了说,“我也表个态,我们能做到的尽量去做好了”。然后A老师又说了自己的研究领域和研究生培养方式什么的,我拿出随身带好的纸笔,一一记下,两个师妹没带纸笔也没记。A老师说,“小张是学校人事处长介绍过来的”,随后问小张:“你跟他熟不熟啊”,小张笑答“不熟”。A老师又说,“小李啊,你是师兄,以后多照顾下你两位师妹”,我点头答应,随后我请A老师给开个书单我们平时好学共坐了20分钟左右,于是大家告辞出来,临出门的时候,A老师突然问,你们谁喜欢打乒乓球啊,我说我喜欢,小赵小张都说不会打,于是A老师约定明天我们打乒乓球。出来后大家都感觉A老师是个很威严的人。回到宿舍,便接到小张的电话,我问有什么事,说没什么事,却说今天我表现如何世故,如何会见机行事,言语中充满了嘲讽之意,电话里很是有股尖酸味。我听了有点不快,第一次接到小张师妹的电话,竟是这种内容,于是便说“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没别的事的话我就挂电话了,我要休息了”,然后就挂了电话。第二天打乒乓球,我乒乓球打得还可以,但总不能狠抽吧,初次玩,A老师万一接不住,岂不很没面子?于是,只是喂球、接发球,A老师倒抽得很起劲,有几个球还打在我眼镜上,能够感觉出杀球的力度。后来,A老师又叫了两个老师来,我和另外一个年轻老师打,每当我杀球的时候,就感觉A老师威严的目光射过来,便不再杀了,感觉打得没什么劲。完了后,A老师吩咐我通知两位师妹第二天来拿书单。第二天,我们都到了,A老师还没来,就随便说说话。小张尖酸鄙夷地问我“昨天你跟A老师打球,输赢如何,你赢了几个啊”,我背过脸去,无语,人家是学校人事处长介绍的,咱没什么背景,惹不起啊,随后又听见小张蔑视而充满挑战地说“跟我斗,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差远了!”,我不知该说什么好,也不知如此尖锐的话她是如何说出口的,而且我们都是刚刚开始交往的,当这小赵的面,面子上有点挂不住,无奈只好淡淡地笑笑。A老师到了,要纸笔写书单,我递上笔,当时我的钢笔管尾部破了,A老师接过来,写完后说“谁这么穷啊,还用这种笔”,我接过来,感觉有点不大好意思。随后又过了一段时间,A老师找我,当时办公室就我们两个人,A老师突然说“小李,我向你道歉,我之前不知道你来自农村,家庭困难”,这话说的,我心里有点尴尬,随即一笑说“没关系的,这个我都已经忘了”,A老师恩了一声。又过了一段时间,学院里下发通知,说美国在小张所在城市的科研机构来我院招助研,愿意去的写申请,但要经过导师同意。我想了一下,来学校几个月时间了,感觉收获不大,做助研虽然比较枯燥,但也有份还算可观的收入,如果干下来,等毕业时就可以把学费等挣够了。于是,便给A老师打电话,A老师电话里说,只要学院同意我就同意,听得出,语气并不好,我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后来学院领导又在相关会议上补充说,其他年级其他专业的研究生都可以申请,就是你们年级你们专业的学生不可以申请。我想,既然这样,那就不申请也罢。(五)快到年底了,有天下午,我去打篮球了,刚回来小赵来电话说,下午一直找你,你不在,A老师有几篇文章需要我们校对,现放在软盘里,我们去学院打印室校对一下吧,她现在食堂里等我。我一听,也顾不上换衣服,就赶到了食堂,找到小赵后,她正在吃饭,旁边堆着鸡腿、鸡翅的骨头,我心想,看不出,你生活水平还挺好的啊,本来我以为她也是农村的呢。小赵看到我,问我吃饭了没有,我说“还没有,刚回来”,她说,“先去吃饭吧,我去打印室等你”,我答应了,便去吃饭。校对的文章是A老师以前发表的一些文章,10份我们校对了7份,剩下的交给小张校对,并且复印了校对好的,留下自己拜读。校对完后,小赵给A老师打电话,汇报校对进度,A老师说,你们吃饭了没有,我请你们吃饭吧,我们说,吃过了,A老师幽了一默:“难道你们连一点点都吃不下了吗”,我们笑了,说以后再说吧。又过了几天,小赵来给我送小张校对过的复印件,我赶紧下楼来取,发现小赵原来一直扎起的头发变成了披肩发,虽然不算亮丽,倒也比较妩媚,聊了几句,小赵回去了,看着小赵略带惆怅的背影消失在宿舍拐角处的黄昏暮色中,我略有所思,但没想太多,我一直是把她当师妹看的,我们的相处也很象兄妹。转眼一个学期过去了,新的一年又开始了,年底给A老师信箱里塞了张贺卡,书云“新的一年,我的成长进步离不开您的指导,希望自己在知识、能力、做人方面更上层楼,恭贺新禧,健康长寿之类的话”。开学后,接到小张电话,问“你去不去看A老师啊,学校有个风俗,开学初要带些家乡的土特产孝敬老师,我打算今天去”,我没听说过这个惯例,而且也没带土特产,所以就说“你一个人去吧,我暂时先不去了,过段时间再看吧”。晚上打电话给小张询问情况,说A老师不在,师母没让进门,她放下东西就回来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没有A老师的消息。一次,偶然在食堂碰到研究生会担任部长的上一级的一位朋友,研究生阶段,我没有再做学生工作,大学四年的班长生涯让对学生工作已经比较了解了,而且也想集中精力多学点东西,所以就没再做。边吃饭边聊天,无意中得知A老师病了,而且还住进了医院的金卡病房。我吃了一惊,非常着急,心想,这导师还没怎么给指导呢,如果有个三长两短的,我该如何是好啊,以前入学还是他给我复试的呢,怎么说也算有点知遇之恩吧,此时视A老师如同亲人,赶紧给两位师妹打电话询问,都说不知道此事,又给A老师家里打电话,师母接的电话,说现在已经好多了,不用担心。我说去看望一下,问了地址,然后就凑份子买了水果鲜花,去看望A老师。到了A老师所在病房,看到A老师憔悴的面容,胡子拉碴的,我喉头不禁微微有些哽,眼神自然也很深情,但并不失态,问了一下情况。不过A老师似乎不在乎病情,仍然挣扎着起来给上一级的师兄改论文;还问我们,谁先知道的,我说是我。没多久,A老师就出院了,告诉我们说有个组织部的课题要我们参加研究。(六)该课题学校里共四个老师参加,B老师属于那种精细小女人的类型,性格比较柔弱,C老师属于那种好勇斗狠嫉妒心盛的强势女人,惯于耍手腕,D老师属于那种见风使舵、插科打诨、充当和事佬的老男人,整天笑咪咪的。其他的是省里面相关部门人员,大约5、6个部门吧。课题开始之前,一天下午,A老师通知我们开会,我提前来到办公室,C老师见到我说,“软盘你给A老师了吗”,我有点疑惑,“什么软盘啊”,C老师说,“F没有告诉你吗”,C老师是在职博士,F是我同学也是她同门的师弟,F有时跟她一起做课题,F大我两岁。我说,“今天中午吃饭的时候F跟我说起过找你要光盘,不过没说什么时间交给A老师,现正巧碰见你,我顺便带上吧”,C老师脸色微变,转身回办公室取出软盘给我说“A老师快来了,来了你交给他,昨天下午就急着要呢”。正说着,A老师气势汹汹地来了,我赶紧迎上去,把软盘交给他,陪着小心低声说,“A老师,软盘的事我刚刚知道”,A老师没说话,走进办公室,开始开会,原来C老师也参加会议。说完课题的基本情况后,A老师又说,“这课题基本没什么经费,不过我还是要给你们发工资,小李,你经济比较困难,一个月给你400,小赵小张家庭条件还可以,每人每月300”,然后转头问小张,“你家里还可以吧”,小张低头回答,“也不是很好”,这时C老师接过话题来说,“A老师,本来就没什么课题经费,你还要从自己的工资里拿钱给学生,你工资也不高,象小李300就可以了”,A老师想了想说,“那就都300吧”,然后又说,“在这个课题里,你们三个要竞争,表现突出的会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散会后,A老师说找我有点事,其他人都离开了,办公室只剩我们两人,A老师说,“你好好干,我可以给你节省5-10年时间”,我受宠若惊,忙说谢谢、多多栽培之类的话。这里补充一句,上次A老师在这个办公室向我道歉的时候,还说会给我一只笔。第二天,我们坐A老师的桑塔纳一行5人来到某宾馆会同省里其他部门人员开了会议,对课题情况进行了讨论。中午一起吃饭,三桌子人。我们三个研究生和下面市里的同志一桌,小张旁若无人,似乎特别能吃,有个部门的领导很看不惯,气得差点骂脏话摔筷子,弄得我们也很尴尬。下午5点多回到宿舍,发现门缝有张小纸条,说让我找辅导员,申请助学贷款,我感觉很疑惑,别人是怎么知道我家里很穷的呢?来学校时间也不长,衣服都是工作期间买的,在学校里穿还算是不错的,平时一般都是去食堂吃饭,学费虽然是借了些,但我也没跟别人说起过,别人怎么知道自己很穷呢?对这种贷款的事,我很不情愿,于是第二天找到辅导员说,并不想贷款,没想到女辅导员竟厉声喝道:“你不贷款,能把下个年度的学费交齐吗”,我一时语塞,只好说,“那就贷吧”,于是就在已经准备好的申请书填了下,签了字。进入课题不长时间,后来B、D老师也进来了,这时C老师向我们透露说,她的一篇文章还没有发表,被B老师给抄袭去发表了,还很神秘的说不要告诉别人,我问,“这事您找她沟通过吗”,C老师说,“这种事找也没证据,找什么啊,白白生气还不讨好!”。这事情,无法确认,不过再见到B老师的时候,竟然还是对其行为多少有几分轻视。临近学位英语考试了,大约还有10天吧,偏偏在这个时候,C老师叫我们三个帮她翻译外文资料,我看了一下,A4纸足足有七八十页,还说要快,最好是一个星期之内交给她。小赵小张没说什么,作为师兄,我只好发话了,“C老师,这么多东西,我们短时间完不成,如果英语考试不过的话,拿不到学位,能不能等我们考完试,再帮您翻译啊”,C老师看我们为难的样子,说,“没关系的,你们不翻译也可以,我再找别人吧”,后来这事就没再提起。后来听F说,C老师交代的事,你不想做只要提前告诉她,她是不会计较的。(七)不知不觉,研一已经结束了。暑假里,因为要做课题,A老师不让回家,所以就留在学校里做课题。从入学以来,一直觉得在课堂上收获甚微,觉得有必要自己制定个学习计划,于是,年后回来就报名准备参加两个考试,一个是计算机方面的高级职称,一个是相近专业方面的,后一个考试含金量很高,只凭此证件就足以在社会上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两个考试都在下半年进行。在我本科阶段,就有朋友通过这些考试的,所以自己感觉虽然有挑战性,但是很有信心。记得年初,有次上课前,我在看后一个考试的教材,小赵问我在看什么书,我让她看了一下封面,没想到,小赵居然撇撇嘴,“你真有追求啊”,我笑笑,不知该说什么好。课题方面也没什么新增内容,无非是开会讨论,查资料,写东西,外联跑腿等。两个师妹还算清闲,多数事情还是我来做,在四个的老师指划下,跟蚂蚁一样,忙忙碌碌,东一件西一件,都非常琐碎,还要上本学期的几门课,整个的备考时间表都被打乱了,所以也不能集中精力准备考试。由于课题方面的原因,占用了大量时间,报名的两个考试因为准备不充分,有的教材都没看完,干脆就没去考,这是我第一次放弃考试。有一次,C老师叫我们三个去她办公室,说有个课题是省里面的,现在人手不够,参加后可以得到很好的锻炼,问我们愿不愿参加,既然这样,我们就答应了。C老师又说,这件事要绝对保密,不能让A、B老师知道,D老师也会参加的,我们答应了。过了几天C、D两位老师,请我们喝茶,讨论这个课题的事情。我们三个提前到了,聊天中才知道小赵的一些情况,原来小赵的爸爸是某国子号超级强势公司的副总,官至副部级,这真令我大跌眼镜,看走眼了。以前,只觉得她是农村的呢,相处比较随意,感觉很轻松也很融洽。现在,人家跟咱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这差距大了,顿时产生了巨大的压力,感觉自己矮了一大截。但仗着自己以前跟她相处的关系,仍然壮着胆子开玩笑说,将来可以托你的关系啦,小赵笑笑说能帮就帮。自此不再把小赵当成以前的小赵,以前很随意,这之后见了小赵就拘束多了,因为这个主太强了。小赵说自己很崇拜爸爸,全是靠自己奋斗上去的。我想想自己,叹息不已,小赵又说,你也很厉害啊,那么远一个人来到这里,说到这里便打住了。过了一会C、D两位老师来了,做了相关安排。随后便开始准备,很快省里面的人就请我们吃饭,传达有关精神,看得出,省里面的人对C老师当时的表现并不满意,饭没怎么吃完就推说有事,离开了。我们一起送出来,人家走出快20米了,就要上车了,C老师才想起还没有结帐,连忙叫我追上去,让人家结帐,完了后就回来了。在这之前,省里面的人请过一次,我因为忙A老师的事情,没有去,等她们回来才了解了一些相关情况,无非是课题和饭桌上大家谈的一些见闻什么的。就是那天,A老师让我弄一些东西,B老师需要用,我忙了一下午,6点多了,还没吃晚饭,食堂已经关门了。B老师打过电话来说,让我快弄完给她送过去,我当时还没有自行车,B老师家离学校大约一刻钟就到了,便说弄好后打电话给她,我在校门口等她,学校非常大,从宿舍走到校门口就差不多将近20分钟,如果走到她家,估计要走四五十分钟,B老师不同意,一定让我给她送过去,语气很坚决。没办法,只好弄完了,给她送了过去。然后她又给我一些资料,让现在就交给A老师,好吧,又把这些送到A老师家,这时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A老师似乎有点不高兴,也没让我进门,也没怎么听我解释,就让我回来了,这时我还没有吃晚饭,回来后泡面吃。又过了一段时间,C老师在学院里遇见我,说让我下午2点去她家,别没说什么,我也没问,一般开会都是由我们三个中的一个负责通知的。我按时来了,小赵小张也到了,还是课题的事。一会C老师去另一个房间了,我问,今天是谁负责通知的啊,小张说是她,我说怎么没有通知我呢?小张顿时没话说了。这时C老师出来了,大家继续研究课题。从C老师家出来后,一路上气氛闷闷的,在说再见的时候,小张突然横眉竖眼地说,“我的所作所为,都问心无愧!”,我也没好气地说“希望以后不要再发生这种事情了!”随后,这个课题我再也没有参加过,其他人是否在研究,也不知道,没人来通知我,后来据说是这个课题流产了。此后,跟B、C、D老师的联系就很少了,零零碎碎的,比如C老师的文章在A老师那里,要了好几次,没给,让我给帮着要,我也没要出来。A老师的课题资料在C老师那里,A老师让我给要,打电话给C老师,C老师说现人在老家,我也没要出来。后来我买了自行车,跟B老师一起走路,B老师问我“想不想当官啊”,我不好回答,就说“如果有机会的话,也可以啊”,此后,B老师好象就没有露过面。到此时,暑假已经过去了,也没有人宣布课题结束,反正工资是不发了,从五月份开始,总共是发了一个月还是两个月工资,已经记不清了。(八)随后,生活比较平淡。偶尔帮A老师做点事情,比如给组织部、国家自然基金委寄东西;有时跟A老师等人一起讨论研究他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或整理点资料什么的,生活比较乏味。这时,国家有个大型会议在学校召开,非常隆重,是相关部门的一次盛会,很多国家领导人都要参加,省长书记都非常重视。开会前夕,我给A老师打电话,问是否有门票,在我想来,象A老师这样的社会名流应该是要参加的,不料,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冷冰冰的声音“我没有票”,然后就挂电话了,当时我人呆了一呆。第二天就开会了,人山人海,彩旗飘飘。我心里非常渴望能进去听听演讲,于是就去学校相关部门询问,答复说本校师生一概不准参加,但可以去省里相关部门看看。接待我的是位女士,本来说不给,但经不住我充满热情的演讲,就破了例,笑着给了我一张列席证,还随送了一套资料,我非常高兴,感谢不已。这件事我没有告诉A老师和两个师妹,因为那位女士告诉我要保密,当然后来也有同学知道了,同学问哪里来的票,我就开玩笑说是通过特殊的正当渠道获得的。有一次A老师让我给去打印室打印东西,当时C老师也在打印室里,正在跟打印室的小姑娘说话,看到我去后就转身离开了。东西很少就12页纸,期间小姑娘接了个电话,放下电话后看了我一眼,我便开始催,她则说“很忙,别的老师急要”,我说“打印用两分钟就搞定了,我这还在等着呢,麻烦快一点”,对方只顾做事情,不理我,然后又等了老半天才给打印,我已经有点不耐烦了,A老师还等着要呢。平时打印都是5角一张,结帐的时候却收我12元,我有点不理解,问为什么,小姑娘答曰就收你12元,怎么了?看来,对方开始找碴了,打印室是专为学院老师服务的,据说已经承包给小姑娘了,平时老师来签个字就可以了,不用付现金。我打印12张应该是6元,这点钱倒是小事,可如果我签12元的话,A老师会怎么想?想到这里,我顿时火了,要她给个说法,小姑娘也不示弱,不着边际地说“你导师不就是A吗,你以为我害怕吗,现在当着他的面我也敢这么说”,这时其他人过来打圆场,最后还是签了12元完事。因为这件事,后来A老师跟我说,“我听别人说,你脾气很大”,我就跟A老师解释是怎么回事,但A老师根本不听。我心里说,谁没有脾气啊,不惹急了,发脾气干吗?自己评价还是属于那种温和儒雅的类型。接下来,我的经济状况很不乐观了,年初从家里带的钱已经不多了,本来是准备暑假里找个公司打工的,但因为课题的原因,没能去做。A老师最初许诺的工资也不发了,怎么办?往家里要是不好意思开口了,看着宣传栏上的小广告,我第一次做了严重违背本人道德准则的一件事,做了一次英语四级枪手,给了2000元报酬,这样一来生活状况才宽松多了,那年我27岁。转眼又到年底了,小赵小张我们三个又带了礼物去A老师家作礼节性拜访,当时小赵的男朋友送小赵到楼下后就回去了。到A老师家后,师母问起小赵的男朋友,“男朋友送过来的?多长时间了,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已经做贴身保镖了”,小赵说“我也是去年才认识他的,也不是特别了解”。小赵的男朋友我以前就见过的,记得有一次,我在打乒乓球的时候,小赵跟男朋友路过,专门停下来跟我打招呼,外表看上去还是挺帅的,至少比我帅。至于是学生还是什么情况,人家那么高的身份地位,咱也不便打听,只听说经常从北京飞来飞去的。然后,坐了一会就出来了。过了几天,A老师一家又请我们吃饭,大家喝了点酒,吃完饭后喝茶,其他几个老师说要商量事情,坐得离我们较远。我跟两个师妹海阔天空的聊了半天,依稀记得小赵谈自己目前的工作中的难处,她在学校里有兼职工作,我也聊聊自己的过去和理想什么的,小张没怎么说话,多数时间是我在吹牛,她们听。完了后出来,快10点了,小赵跟我走在后面,也许是路黑看不清,小赵在旁边走,好几次都撞在我身上。因为小赵不住学生宿舍,回宿舍时,小张跟我一路,一路上师兄师兄地叫个不停,气氛前所未有地融洽。就这样,研二上学期结束了(九)要放寒假了,听A老师的意思,好象是过年不让回家了,留在学校做他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对他那课题,我并没什么兴趣,不过是当作一项任务来做而已。当然我的表现还是可以的。记得有一次,我在课题的某方面做出了重大突破,A老师非常高兴,A当着B、C、D老师和两位师妹的面说,自己在泰国某会议上有个奖,让我替他出席代领一下,我因为没出过国,感觉很突然,一时就没有反应过来。过了几天,又问这事,A老师淡淡地说,不用了。放假了,我去买好车票,刚回到宿舍,电话响了,我猜可能是A老师或小赵打过来的,估计是说不让回家过年的事。我感觉过年是件大事,父母年纪都大了,而且也一整年都没回家了,很有必要回家跟父母一起过年。还有,这个学期由于课题的原因,自己为了生活,违背本人道德准则去做枪手挣了2000元钱,已经感觉象失身了一样,又想起上次A老师那冰冷的声音,心里也暗自权衡,觉得A老师这人既靠不住,也不能靠,于是便没接电话。这个电话,不管是谁的,而且也不知道是谁的,感觉不接都没关系,因为已经放假了,学生都回家过年了,当然后来也没有人说给我打过电话。年后,想想去年,一无所获,两个考试也没去考。回学校时,加上去年剩下的,总共从家里带了1500元,我是想今年出去做兼职的,业余时间好好复习,全力准备两个考试,我还是很有信心的。开学初,我列了个计划,1、迅速精读完考试教材;2、寻找兼职工作;3、帮A老师做课题,因为A老师的课题,除了隔三差五开个会讨论什么的,也没什么事情;如果有什么事情,我可以放在晚上来做,也可以向公司请假,毕竟还是以学业为重,也没希望能挣多少钱,养活自己就可以了。感觉计划基本上是可行的。该计划除了我以外,别人都不知道。我用三个星期,以考研的劲头,把几门教材都精读了一遍,这是我计划中的一部分。我有个长处,一本书我精读一遍后,再复习就感觉非常简单了,当然这个精读是很艰苦的过程,完了后平时再多下点工夫,多翻翻,考试基本上就没什么问题了。三个星期后,我开始寻找兼职。正在搜集信息、打电话、面试的时候,A老师主动打电话过来了,说学院里有份兼职,问我愿不愿干。我问了下情况,A老师也没说具体细节,只说学院里给基本工资300,他本人给我500,加上其他,一个月可以收入八九百元。我本来是想去公司兼职的,这一方面工资高点,另一方面也可以多积累些实践经验。A老师既然打电话过来了,而且工作也很轻松,收入也还够用,又不用起早贪黑去外面上班,还可以很方便复习备考,于是便答应了。这里顺便说一句,我考研之前,工资是这份工作的好几倍。同事是个做行政的中年女人,姓G,长发到腰,细高个,很瘦,化很浓妆,看上去脸很苍白,很多学生都这么说她很“神”,言外是“神经西西”之意。那女人告诉我,是A老师悄悄安排我进来的,很多人不知道,眼里都盯着呢。还告诉我说,我值班的时候,有电话找她,就说她出去了什么的,意思是我在这里上班的事要保密,我一一答应。平时跟她也没什么话题,交接班的时候聊两句。那女人东长西短的说些话,问我的情况,还说A老师很喜欢我云云,又说要给我介绍女朋友等等。我只是听,也不好说什么,工作干好了就可以了,对于女朋友的事,我说,可以见面认识一下,不成的话也还是朋友,那女人立即说,是呀是呀。那女人有时说起我的工资来,就说还没学院打扫垃圾的清洁工高,听到这个比方,我也只是笑笑,不说什么。有一天是我值班,有个电话进来,我拿起电话,对方是个女的,劈头就问,“G老师在不在啊”,我说“G老师出去了”,对方又问“你是谁啊”,我不好回答,就问“你是哪位啊,等G老师我转告一声”,对方火了:“我问你是谁?!”,我只好说我是在这里值班的,对方又问“谁让你在这里值班的?!”。刚开始我还陪着小心,现在我被对方的情绪感染了,回了一句“你问这么多干吗”,对方暴怒:“你现在哪里,我现在来找你,看看你到底是谁!”,我说“那你来吧”,转瞬间,一个说话象女皇式的胖女人来了,具体说了些什么已经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不让我干了,并收缴了钥匙。正在这时,G老师来了,忙打圆场,说让我先回去。第二天一早G老师又给我打电话,说她把事情都跟那个胖女人说了,钥匙又要回来了,让我继续回去上班。干了大约一个多月,正赶上非典,说非典过后才能干,于是我就不干了。这段时间学习还是很用功,还写了两篇论文。(十)转眼到了夏天,我把论文交给A老师修改,是关于A老师专业领域方面的。又过了两天,下午我正在午休,辅导员突然打过电话来说,让我赶紧去教室,今天讨论我入党的事情。我一听,立即爬起来就来到了教室里。大学里,因为对烂专业不感兴趣,学习成绩不好,后来又准备考研什么的,所以一直没有入党。支部大会上倒也顺利,全票通过。当天是周五,公示的时限也过去了。到了周二,有同学碰见我说,有点事改天找你聊聊,他是我的入党介绍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事,就说好啊。到了晚上,他电话打过来说“有点事情你要做好思想准备,也不是什么大事”,我一听,感觉有点蒙,就说“没关系,有什么事,你说吧”,他接着说“入党方面,有人向学校写信检举你”,我一听,没经过这种事,更蒙了,有点晕晕乎乎的,因为当时感觉入党很重要,担心入不了,就急忙问“检举我什么啊”,说具体他也不清楚,让我找辅导员问问。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一早就找到辅导员,辅导员一见我脸色就变了,让我感觉事情似乎很严重,我战战兢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辅导员说,“入党的事,有人向学校举报你有问题,现在已经捅到校长那里了,校长都已经作了批示,我是管不了了,你看怎么办?”,辅导员说的校长实际是主管学生的副校长。我诚惶诚恐地问,“检举我什么啊,我可以看一下检举信吗”,辅导员转身拿出一份传真来,上面是检举内容,下面是该副校长的签名,据说是用电子信箱发的,发信时间是在支部会议之后。我看了一下举报内容,我看完后,指着上面说,这是从来没有的,辅导员问“哪些有?说说有哪几条”,我找了一下,有条是模仿国家领导人语气讲话,还有条是在阳台上光着背,便说这个好象是有的,辅导员听了,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便说,“这事我已经管不了了,你去找院党委副书记吧”。我喜欢运动,有时运动回来,满身汗,光背在阳台上吹吹风凉快一下或许是有的,至于模仿同志的语气,这也算不是个事。但到了副书记这里,副书记则非常严肃,疾风骤雨地对我进行了一番教育,对我的辩解,根本丝毫不听,我一辩解,就说我态度不老实,我感觉特憋闷。最后看说服不了我,就让我回去写个东西交上来。我出来后,也没写,就到了同学的宿舍,这才知道昨天辅导员就已经召集了全班同学就我的事情开了会,调查我的“问题”。最后也没调查出什么,却翻出了前年我跟室友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研究生三个人一个宿舍,我们宿舍有一个同学没来报到,所以就两个人住,另一个同学入学后就买了电脑,天天打游戏到深夜2-3点,弄得我休息不好。我学习还是比较用功的,实在不堪骚扰之际,跟他吵了两句,也没打也没骂,就是声音高了一点。过了几天,该室友就搬到楼上去了。楼上原本就有个空床位的,我们班除了我们两个,其他男生都在楼上住。不过,这都已经是前年的事了,我们关系也早就很好了,到现在还提这个干吗?那时我还没写入党申请呢!到了晚上,我一夜没睡,写东西,也没写什么深刻的思想的认识,倒是在为自己辩解。从上中学开始写起,整整写了近10张信纸,交上去后,院副书记说还不够深刻,还让写,这时我没再写,懒得理他了,心想,我可是一晚上没睡,就您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本人比较反感,您老有没有想想我的感受,我又不是小孩,您这是何苦呢。第二天,我去问辅导员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说晚上两位入党介绍人会找你谈话的,两位入党介绍人是我同学,都是本校保送的。第二天晚上,两个同学来了,一本正经的找我谈话,我请他们去一个较高档的地方喝茶。坐定后,两个同学问我对这件事的看法,我坦言有点小题大作,然后又问我下步打算,我说当然还是希望能入党。完了后,大家随便聊聊,其中一个说,在学校6年来,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随后,辅导员找我说,经研究,决定再用5个月时间对你进行考察,在这段时间里,你如果表现好了,党龄仍然从现在算起,我连连答应。随后,那个副书记也没再跟我要什么反省材料。这时天气非常炎热,经历这种事情,心里非常郁闷。过了几天,A老师召集开会,此时本人信心指数极低,见了两位师妹,有种抬不起头来的感觉,A老师说了一番“只有把铁中的杂质打击出来才能成为钢”的话;我当时很憔悴,A老师又没头没尾地、也不知在和谁说,“再整两年就整死了”;谈到学术又说什么“学我者生,仿我者死”的话,让人听不懂;还有什么“孤立的系统是死体统”云云,就让人更加惶惑了。此时,非典的影响小了,又去重新上班。(十一)经过上次事件的折腾,院党委副书记与辅导员认为,我沟通能力不好,以自我为中心;A老师除了以上又说我心胸狭窄,斤斤计较,我应该海纳百川才是;本班同学倒是没说什么,都尽量避开说这件事。为了练习英语口语,我经常去英语角的,随后的一个周末,有个本学院其他专业的同学拥着一群人来了了,他先我入党,现在是预备党员,三年来,英语角上只见过他一次,平时交往中印象还是比较好的。见面后他说,你的事情我知道了,问我是不是得罪了别的同学或者什么人?我说没有,该同学则说你自己可能感觉不到,一个眼神、一个表情都会得罪人的。当时对老师、好友的这些意见还是看得很重的,但以上各种评价与自己长期以来的感觉有天壤之别。一时弄得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不知该如何是好。以前做课题发言都是很积极的,现在诚惶诚恐,不敢说话了,见人就感觉矮了一头;同学见面只有赔笑的份,生怕得罪了人家。整个人全没了以前的灵气,无精打采萎靡不堪。又过了两三个星期吧,院党委副书记找我谈话说,事情发生后,感觉对你的触动比较大,你不要有什么思想包袱,平时跟同学多沟通,在这段时间你好好表现,努力改正缺点,不要有什么思想负担,我只能感激地说谢谢关心。之后给小赵打手机,基本上不再接我电话,联系也很少了。此后一年中,小赵小张基本没露面,也没看到过几次,偶尔碰见问起来,好象是在跟C老师做课题。从此见到A老师,A老师必定强调几次上面评价的缺点,便感觉自己好象真的有很大错误一样,于是就只有诚惶诚恐地、惭愧不已地说改正,因为上面的评价太模糊、笼统,自己又不知道具体怎么改。同年度,C老师被学校评为“优秀教师”,辅导员被评为“优秀心理辅导教师”。此后不久,非典的影响小了,G老师又通知上班。还告诉我说,听小道消息,A老师不主管了我们这块了,换学院另外一个领导管,言外之意是我可能要失去这个工作了,我也没说什么。又过了几天,G老师打电话说,前几天要给我介绍的女朋友,今天下午有空,让我过来看一下人。那女朋友的事,说了有一段时间了,据说是跟A老师有点关系,问G老师她又含含糊糊说不清。在来办公室的路上,正好在学院一楼碰见小赵在等电梯,于是就一起上去,问候了一下也没说什么话电梯就到了。我来到办公室,结果G老师又说人家有事没来,以后再说吧,后来这事就没再提起过。上了两个星期左右的班,随后就放暑假,该工作全部时间加起来大约不到两个月。研二结束了,暑假里,天气闷热,心情也不好,也没去外面打工,考试的书也没怎么看,A老师那里也没什么事情,整个暑假都泡在学校的游泳池里,倒也清凉。(十二)暑假期间,因为要发表论文,我给A老师打电话问修改的怎样了,说比较忙还没修改,后来又催了几次,得到同样的答复。于是,我对A老师说,“我先把论文寄给各杂志社,如果能发表就发表,发表不了也不影响您修改,这样可以吗?”,A老师说,“那你寄吧”,于是我打印后寄了出去。不久,先后有四、五家杂志社来函同意刊出,其中有家很有名的核心期刊杂志,上面发表的多是著名大学的博士、教授写的文章,我就告诉了A老师,A老师半信半疑地,“真的吗,是你自己写的吗”,言外之意,你有没有抄袭啊,我赶紧拿出杂志社的信函给他看,说“除了已经注明出处的引用部分外,都是我自己写的”,A老师看了也没说什么。这时,我写的另外一篇论文,杂志社也来通知要发表了。这篇论文本来是上学期自己自由命题写的一次作业,任课老师给打的分数较高,该任课老师曾说他打90分以上的作业,基本上就能发表,于是我简单修改后就寄出去了。杂志社来函通知说要收版面费,发表文章杂志社都要收版面费的,费用也不是很高,文章内容也与A老师的研究领域无关,我就把费用寄出去,不久就发表了。研三开学了,那年我28岁。新学期刚开始,还是去学院做兼职,G老师告诉我说,A老师已经不负责这块业务,学院另一位领导接手了,过几天我大概就不能做了。又过了几天,G老师说,接下来我工资一个月将是150-200元左右,问我还做不做。我算算平均每小时大约1-2块钱,太低了。在这个时候,我的经济状况也很不容乐观了,手头很紧张。于是就给A老师打电话,说工资这么低的话自己也不想做了,A老师说“那你就不做了吧”,同时说有个横向课题要我参加。很快大家就去了所在单位见了面,当场签了合同,我坐在A老师旁边,看了一下项目金额,是20万。这时,小赵小张没有出现,同课题的是两个下一级的师妹,一个本校毕业的,叫小H,是应届调剂过来的,据说当初跟我报的是同一所学校,但专业不一样;一个本市的,叫小M,已经结婚孩子都上小学了,年龄比我大很多。A老师让我担任课题小组长,他只负责把关,并说,课题时间是三个月,每周用2-3天去该单位做调研,每月每人发700元工资。我当时很高兴,毕竟生活费有着落了。随后大家便开始行动,合作过程中,两位下一级的师妹对我这个师兄小组长并怎么不尊重,处处为难,有恃无恐。因为上次学院里的事情,让我自信心下降很多,自尊心也下降很多,对外界刺激也有点麻木,又生怕又得罪了人,所以到后来她们说什么我就随声附和一下便算了,遇到不公之处,也是忍声吞气,处处退让。直到有一天,在去做调研的路上,因为一点芝麻大的小事,小M又把责任推在我身上,明显是在故意找茬,小H也在旁边帮腔。我溜溜地走在一旁,边走边辩解,小M突然恼羞成怒,当众在我耳边大骂SB,其他言辞亦极尽侮辱之能事,不能尽述。这时,我生气了,本人28岁了,还从来没有人如此声色俱厉地当面用SB一词骂过我,也从来没有人这样侮辱过我,于是就回骂了几句。一整天,除了课题上的事情,都没怎么说话。到了晚上,小H又给我打电话问我课题的事情,态度出奇地有礼貌,当时我答复也没什么好声气。刚放下电话,A老师打电话过来了,以一副长者的语气问我怎么回事,我估计小H、小M都在A老师家里,就说了白天发生的事情,还没等我说完,A老师声音高起来了,严词把我批评一通,然后说,“你不要做小组长了,由小M来做”,本人无语而沉默。随后,便再没别的事情了。过了一段时间,A老师召集开会,小H小M,还有久违了的小赵小张都参加。当时小张在小H、小M面前师姐状十足,谈笑风声,小H、小M毕恭毕敬陪着笑脸,我这个曾经的师兄孤零零的立在一旁,手足无措。曾几何时,众老师都云我乃A老师的得意门生。现在,谁还把我当师兄?只有唯唯诺诺低声下气的份,目睹此情此景,感觉有些凄凉。又过了几天,A老师找我说,我上次交给他文章,如果在本校期刊上发表,且由他署名第一作者的话,可以不用交版面费,问我是否愿意,我连声说好的可以没问题。这时,很多同学都忙着找工作了,我也开始考虑自己的前途了,一方面我报考了办公厅的公务员,另外又报考了清华大学的博士,有时也去学校里各公司的专场招聘会上看看。上面忘写了,上次在英语角上碰到的那位同学问我毕业打算去哪里工作,我说希望去北京,该同学接过话来说“你能力很强啊,我要是去北京的话只能当乞丐、拣垃圾。”其实,毕业后我想去北京工作,之前很多同学都知道的。随后,上次辅导员说的5个月时间到了,我买了点东西到了A老师家,说这次入党的事该好好沟通一下,A老师笑了说,“你现在怎么知道沟通了”,随后,也没经过学院,A老师直接让我去找学校党委组织部长,说他会提前打招呼的,组织谈话过后,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快到年底了,小M把A老师发的工资交给了我。(十三)随后,上次辅导员说的5个月时间到了,我买了点东西到了A老师家,说这次入党的事该好好沟通一下,不要再出现类似上次的事情了,A老师笑了说,“你现在怎么知道沟通了”。随后,又聊到“举报”那件事,记得A老师含含糊糊地说,“上次学院里那事,你不要还以为是我在背后搞的,若真是我的话,你年轻的时候踩你一下,你一辈子都爬不起来”,我笑说“怎么会呢,我没这么想过”,我又说“上次出了那事,我是您的学生,感觉对您影响也不好”,A老师说“这对我有什么关系?我带研究生十来年了,出一两个垃圾也很正常”,听到这话,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随后,也没经过学院,A老师直接让我去找学校党委组织部长,说他会提前打招呼的。组织谈话过后,这件事就算过去了。快到年底了,小M把A老师发的工资交给了我,动作高贵而优雅。这学期还遇到两个人,一个是女的,很有钱,30左右,据说开的车就价值几十万,在学校另一个学院读在职硕士,是我在学院做兼职工作的时候,做G老师交代的事情的时候偶然认识的;一个是男的,40来岁,也很有钱,是另外一个学院的朋友介绍我认识的,我们班有个读在职研究生的同学在该朋友所在学院做行政工作。这个女的让我帮她做作业,写一篇论文,当然是给我报酬的,第一次很轻松就搞定了,她说在学校外面某网吧等我,让我送过去,我送了过去,挣了200元。随后不久,又让我写四篇作业,也是论文,让第二天晚上7点交给她。我说这么短时间来不及,她说让我去网上几篇随便修改一下就可以了,谈好价钱是800元。我答应了,第二天便开始准备,也不知怎么搞的,当天吃饭竟然食物中毒,这是我三年来唯一的一次食物中毒。上吐下泻的,我去了校医院,边挂水边修改打印出来的论文,忙忙火火,终于赶在七点以前完工,就给那个女的打电话,她一直不接。又过了一天,她找到我所在的学院的办公室来了,还带了一个男的,说是她表弟。当时,我正在值班,其他老师都下班了。我一看见她,很高兴,正找她呢,问昨天怎么没接电话,说去参加婚礼去了。于是我把论文给了她,付钱的时候她说,论文给迟了,要少给一部分钱,我一听不对,就说昨天给你打电话你不接,这不是我的原因。她就是不给,两人争吵了起来,最后我的据理力争无效,还是没全付,只给了她刚开始说的那些。走的时候,撂下一句话:说我跟你们学校某副校长挺熟的,我让你毕不了业。我心想,这女的也太狂了!快到年底的时候,这女的又找我写毕业论文,见面后,看到我手放在肚子上,问我是不是胃不好,我说刚吃过晚饭,就说吃得比较饱。她说,“上次是我脾气急了点,你也有不对,这次你帮我写毕业论文,我把上次没付你的一起给你”,说完真的把上次没付的给我了。我问了下论文的情况说要5万多字,我说“快放假了,放假之前可能完不成”,她说“你可以不回家,利用寒假在学校里做啊”,我说“如果价钱谈好的话,我寒假就不回家了,在学校给你把论文完成”,因为年后我的生活费还没有着落,再加上年后想去北京找工作,估计需要花很多费用,于是我才下这个决心。她问要多少钱,我想了一下,就说“5000吧”,她说要回去考虑考虑,后来打电话给她,也没说不可以,只说收费太高了。后来,又打了几次电话,就不再联系了。那个男的是在学校里BBS上发了广告很长时间以后,另外一个学院的朋友告诉我的,当天晚上十点多我给他打电话,他便马上开车来接我到了学校附近的一个比较高档的场所洗脚,我以前从没来过这种地方,又是敬烟又是要茶的,我感觉很高兴,于是,他有什么问题咨询,我都热情回答,也没谈钱的事。当天晚上一直谈到天亮,三五烟抽了好几包。然后又把我送到学校,后来又车接车送的见了几次,情况都差不多,喝茶、吃饭,不过就是他同行的多了几个人。也是到年底了,他让我给写出个方案来,这时开始谈钱了,他如果在外面找专业公司的话可能要几万、十几万,我感觉这人也不错,就说给一万吧,还是说可以的话我寒假就不回家了,这个方案就可以完成了,这样也不耽误他时间。他说还要跟别人商量,也没说不同意,后来打电话说不用了。其实,这时我关于方案思路,他大概也基本清楚了。当然他也说,如果我有什么事,可以找他帮忙。随后,快放寒假了,关于考博士的事情,A老师让我考前去他家一趟,写封推荐信让我交给某某,其实我对考博士并不怎么抱希望,一方面年龄大了,也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不是很想读了,另一方面,家里还欠了很多债,想赶紧挣钱还上。放寒假后,我就回家了。(十四)年后,我没有回学校,也就没去A老师家拿推荐信。在上个学期,A老师经常说我来自农村,不要好高骛远,曾在多个场合提到我来自农村的事情,我心想,您说这个有什么意思呢。从家里直接去北京,路程也近一点,到北京后在一个朋友这里住了下来。在北京大约待了两个月,尽管参加了很多面试,也没有找到一份工作,在面试的时候倒是遇见了很多清华、北大的学生。博士考试的时候我接到外地的一个面试通知,所以也没参加考试,就去面试去了。在北京期间,不断有学生干部打电话催我回学校。在外地面试的时候,有同学给我打电话,问我人在哪里。特别是在博士考试完了之后的第二天,G老师每天都给我打电话,持续了一个星期,估计她打电话来也没什么事情,我都没接。在北京没有找到工作的时候,我想起A老师当初说的“节省5-10年时间”的话,就给A老师打电话,问能不能帮一下,A老师说帮不上,还问我想不想去别的地方,并让我给小张打电话,结果小张说那里工作一样难找。辗转反侧,终于收到几个OFFER,都是外地的,在三月底我回到了学校。同学告诉我说5月下旬答辩,快要交论文初稿了。论文的资料我年前就已经查好了,大致框架我心里也已经有数,于是以每天3000字的速度,写了两个星期把论文完成了,论文的质量我还是比较满意的。在学校里三年也没什么收获,这篇硕士毕业论文还是可以留做纪念的,呵呵,这里补充一句,我上次写的那篇自己感觉比较有分量的论文,这时也已经被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了,这是一份比较权威的期刊,在各大学的图书馆里应该都可以看得到。快要答辩了,学院却下发了通知说,没有交完学费的同学不准参加答辩,我还有4000元学费没交,上次助学贷款银行只贷给一部分。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了,我现在去哪里弄4000元啊。这时突然想起,上次找我咨询的那个男的,于是就给他打电话,他人很爽快,送给了我2000元。当然他也说,自己目前也在用钱,只能帮这么多了,其实我已经很感谢了,直到现在想起我都很感谢他。但还是不够4000元,于是,我找到了学校的财务处,财务处让我签一个缓交学费协议,这样就不用在毕业前交4000元了,于是我便签了,A主动给我做担保。这样我便有资格参加答辩了。答辩那天,很多同学先上讲台演示,完了后下面老师随便提几个问题,时间也不过20多分钟。轮到我的时候,答辩用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答辩开始了,这时老师们开始提问题,我来回答,气氛很热烈,但总体感觉象场闹剧。答辩在进行,大约已经超过半个小时了,这时,有位老师总是在我还没回答完问题的时候就开始质疑,见我思路老被打断,那老师竟然高兴地趴在桌子上笑得抬不起头来。教室里下面学生都在窃窃私语,教室里有很多同学,同一级的下一级的都有。当那位老师又打断我回答的时候,我用充满真诚、渴望和正式的语气说,“老师,您能不能先听我讲完啊?”,顿时,教室里鸦雀无声,回答完后,那老师就没接着再问什么。这时,又有位老师说,“你这篇论文我看了两个晚上都没有看懂,是怎么回事?”我的论文还是比较深奥的,对非本专业领域、没有数学功底的文科老师来说,看起来真的很费劲,又是模型,又是公式的。刚才被那位老师弄得有点郁闷,听到这种问题,我就说,“老师,您再看两个晚上的话就能看懂的”,教室里哄堂大笑。过了一会,答辩主持人看继续提问也没什么意思了,就说时间差不多了,没什么问题,就先这样吧。我下来看了下时间,大约用了1个多小时,很多同学都对那些老师颇有微词。随后我们回避,老师在里面投票表决。之后宣布答辩结果,其他人都是全票通过,小赵小张还有一个同学三人被评为优秀论文,只有我不是全票通过,但也超过2/3多数,于是答辩也算是通过了。这个结果很有意思,在前文当中,我也没说自己在同学中是如何出类拔萃的,但这里我可以说,有些同学答辩时的表现,就象中学生一样,具体是怎么个情况,你们自己去想吧。转眼到了6月份,就要授予学位了,我忽然想了解下自己的学位情况,于是就来到了学校学位办。结果,其他同学的名字都在授位名单内,但我的名字却赫然不在其上。于是急忙问原因,学位办的老师说,你们学院没把你的材料送上来,我们也没办法,你去问你们学院吧。于是,就来到了学院,说是学费没交齐,要延期毕业。我一听很着急,不是签了学费缓交协议了吗,回答说也不行。于是,我找到了管财务的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生院跟我们学院是隶属关系,不是一个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批示,该学生跟学校已签缓交学费协议,通过论文答辩,符合相关规定,可以授位。带上学校的批示,我又来到了学院,答复说还是不行,负责老师一直在扯淡。当时学院各主要领导正在开会,全部在场,我把该批示复印了几份,进去在每个领导面前放了一份。当时A老师也在场,面带怒容,低吼一声,“你出去!”,我没说什么,随后出来,坐在楼梯上等结果。过了一会,一个院党委副书记出来和蔼地说,“原来你就是小李啊,我还以为是谁呢”,言外之意是我以为上次学院处理的举报事情中的小李,是个什么惫赖人物呢,看来还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随后又聊,看上去他对那次举报事件有点歉意,看来这个党委副书记对我印象不错,于是我笑着说请您多帮助,他说让我等一会。这个院党委副书记跟上次训斥我的那个不是一个人,他们分管不同的工作。又过了一会,一位副院长出来,我当时低着头坐在楼梯上,这位副院长跟我商量说,“延期毕业也没什么,就是毕业证晚发半年,到年底就给你了,你不要这样了”,这话说得很轻松,好像什么事都没有一样。我其实对延期毕业也不是很了解,就问“延期毕业,毕业证上面的毕业时间是现在还是年底?”答曰“年底”。我肯定不同意,于是他又让我再等会。又过了一会,这位副院长出来说,“没事了,过一会就通知相关老师把你的材料送到学院”。我不亲自看见材料送过去,还是不放心,就找到了相关老师,该老师说“你放心吧,我现在就去”。第二天,我又去了学校学位办,看到我的名字已经列上去了,这才放心。转眼毕业时间到了,要领证准备离校了。按学校相关规定,我办完离校手续后,来到学院领毕业证、学位证。结果不让领,问什么原因,该老师支支吾吾。这事情一波三折的,此时此刻,我动了雷霆之怒,非要领不可,其他老师忙过来打圆场。正好上面说的那个学院副院长也在,说“你去问下A老师,他同意发我就发”。打电话给A老师,他说“我不管这个事”。于是,我来到了学校党委书记的办公室,正好在门口碰见敬爱的书记,一位老人。党委书记说“你再去学院好好说说,应该会给的”,再见的时候老人又慈爱地跟我握手说让我放心。随后,我又来到学院,那位负责发证的老师又让去辅导员那里领,于是又到了辅导员办公室,终于领到了毕业证跟学位证。至此,研究生算是毕业了。(十五)答辩、授位、领证,一波三折,终于,研究生毕业了。研究生三年,回头想一想,自己除了两个考试的教材以外,竟然没有认认真真读完一本书,哪怕是小说也没认真看一本。自己想做的其他事又做了多少?整天忙忙碌碌的,到底是在忙什么?上面忘了写关于入党转正的事,这里补充一下。按党章规定,我大概在研三下学期就可以转正了。但在一次组织生活会议上,那时我刚从北京回学校,主持人还没来,我坐在后排跟周围的同学聊天,大家久别重逢,还是比较热乎的,互相问长问短。小W坐我前面,我们中间隔了一排座位,这时小W突然转过头来,盯了我半晌,冒出一句“你还是预备党员!”。小W的爸爸是本市某副厅级干部,小W也是保送上来的。她这话说得我心里发毛,后来又因为答辩、授位那么不顺利,所以就没写入党转正申请,担心再出什么事,等到了新单位再转正吧。到了新的单位,一年平安无事,但感觉很有意思的是,自己工作业绩还是不错的,但从来没有受过表扬,其他同事根本算不上什么的事情,领导也要在会议上表扬一番。开玩笑时提起这事来,领导则说,没有表扬你,不是也没批评你嘛,我只能笑笑。一年过去了,来了个新同事,20多岁,美国女孩,金发碧眼,比我还高点,但比我胖,她刚刚毕业于美国全球排名前十的一所大学。我英语还可以,所以经常见面就认识了,也经常一起玩,后来我们就谈起了恋爱,顺理成章,就走在了一起,开始同居。我大概可能是她的第一个男朋友,两个人在一起还是很开心的,她也很关心人。但时间久了,也会发生点别扭。有一次因为一点小事,我说了声还是做朋友吧,便走了,本来是打算过两天再跟她和好。谁知,第二天她竟然告我QJ她,两个人ML一直都是自愿的,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而且就她那体格我根本不可能QJ。然后,警察就来找我了,当然三天后,警察就撤了,因为那本来就是没有的事。然而,单位里的领导却不是这样的,跟上次所谓的“举报”一样,那个严厉劲啊,就仿佛是真的一样,期间,对我横眉竖目,吹胡子瞪眼,恩威并施,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何必这样呢?事情结束后,我本没什么错,却要求我主动辞职,但多给一个月工资,这时我也不想在这里待了,那就辞职吧。辞职后,感觉平白无故被泼了一身脏水,心里堵,很想讨个公道,于是就去法院告,法院根本不给立案,执法者似乎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一直在拖,要不就是推诿、扯淡。两个多月时间过去了,没什么结果,我想算了吧,也实在不想再花这个时间了,于是就来到了上海。经历了如此种种,心情大受影响。一个人在上海两年多了,除了工作就是找工作,实际工作时间大约有一年,前后共换了十几家公司,独资合资民营都有,岗位也各有差别,工资最高的月薪税后8k,最低的不到2k。现在又是无业状态,33岁了,一无所有,怎么办?来源:生命教育观察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福轻乎羽

面向社会扩招 高职院校引来研究生报名

今年全国高职院校将面向社会人员扩招100万,我省共20所院校获得招生资格,总招生计划7400人。昨天记者获悉,在刚刚结束的招生考核环节,在宁两所高校均设置了一定的门槛,不过,只要通过资格审核的,大多都能被录取。这样的招生还吸引了部分研究生、本科生前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被录取比例高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此次面向社会扩招的报名要求为:具有南京户籍或在南京务工的(省内外)社会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含中专、技校、职高等)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招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面试由相应的专业老师担任考官进行结构化面试。8月5日的考试现场,来了不少考生。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老师张东海介绍,学校此次开放安全技术与管理、制冷与空调技术、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四大专业,计划招收400人,结果共有562人报名,通过审核的462人。去掉没来考试的,最终参加面试的是320人。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共开放了3个专业:医学美容政策、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和健康管理,拟计划招生300人。最终报名245人,审核通过180人,参加考试139人,拟录取124人。两所学校均表示,他们高职专业的学历教育,测试不是太难,但需要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专业功底,否则后面学起来也很痛苦,学生会面临毕业难题。报名者涵盖多层次学历,还来了研究生此次全省共有20所院校具有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资格,每个地级市1—2所,基本都只招收具有本地户籍或者在本地工作的学生。部分学校还吸引了研究生报考。“报考我校的考生中,近50%具有医药卫生类行业从业背景。”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生处陈彦副处长介绍,虽然招生章程中对于学历的要求是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但实际报名考生中有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成人本专科、高中学历、中专学历、初中学历满四年者(同等学力)等各层次学历。报考该校医学美容技术专业的孙女士就是一名研究生,她是一名中学老师。“完全是出于个人兴趣。希望学完这个专业后,个人形象能提升一个档次,能够给周围的朋友或者同事提供专业的美容建议。”她说。报考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检测和维修技术专业的金官雄也是一名研究生。本科就读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土木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的他,是无锡一家公司的销售主管,虽然事业有成,但一直梦想进行汽车方面的创业,“大专院校注重实操性,希望通过这次学习,对这一领域有更深入的了解。”被江苏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录取的徐德全曾经是一名士官,现在是雨花台区岱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我以前学的是临床医学,现在在单位从事后勤工作,需要接触医疗设备,两者之间差距不小,希望多学习充实自己。”方便学生,教学线上线下相结合考虑到社会人员的实际情况,江苏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将其安排在汉中路校区(靠近江苏省中医院)进行学习,上课时间以周末为主。“为了更好地帮助社会人员,我们还对社会人员的学费执行优惠标准,在省定基准的基础上适当下浮。”陈彦举例说,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和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由6200元/年下降到4500元/年,健康管理专业由5300元/年下降到3800元/年。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则设置了更为灵活的上课方式。“我们将采用集中学习、分阶段学习、网络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张东海说,针对部分生源集中的地区或单位,他们还将采取送教上门的办法。对已经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可免修部分课程。同时,学生可以选择住宿或者走读的方式。除了物流管理的学费为4700元/年外,其余3个专业均为5300元/年。本报记者 谈洁 本报实习生 蔡嘉妮

茉莉花

考研初试时间定了!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时间为今年12月26日至27日

教育部官网9月4日消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20年8月24日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五章 命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试第三十一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潇湘晨报记者 综合教育部官网【来源:潇湘晨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恭俭推让

清华研究生新生开学,非全比例低:宁读三本研究生,不读清华非全

2020年,清华大学共招收大约9000余名硕博研究生,年龄大多在20至29岁之间,研究生男女比例为1.78:1,年龄最小的硕士生19岁。这些新生来自五湖四海约100个国家,不少人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内来自山东、河南、河北的学生最多。硕士生新生来源的学校,人数最多的前十所高校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天津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录取人数最多的前十个专业依次为:工商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管理、公共管理、金融、能源动力、机械、艺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一向被视为“鸡肋”,却没想到专业录取人数多于热门专业“电子信息”,充分说明了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的影响力。需要留意的是,清华大学硕士生占招录新生的65%,其中全日制硕士生占比63%,非全日制硕士占比非常少。“非全”研究生,因为“不是全日制”,所以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分量不如“全日制研究”。清华大学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的时候,全校统一划定初试线,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虽然复试会刷下的人没那么多,但是前提也是要过线。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都在一起上专业课,毕业要求越来越正规,学分要求和全日制一模一样。“非全”和全日制一起统考,很多专业分数也不低了,毕业论文一样外审,要求和题目也一样,同样耗费精力。耗费精力学习,结果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性价比是特别低,社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认可度和在职研究生一样,面试的时候往往会设定全日制还是非全,招聘待遇和条件有差别。“非全”包住宿,不算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上还多一个“非”字,写得很清楚。因为文凭上一个“非”字,应聘时往往会受到一些单位“另眼相看”。有的考生赌气说:宁可去黑龙江东方学院,西京学院和北京城市学院这类三本院校读全日制研究生,也不读清华大学的“非全”。正所谓:全日制雪中送炭,非全锦上添花。眼下,“非全”还是比较适合在职人员,边工作边读书,是一件很惬意,也会有意义的事情。其实,选择读更好学校的非全日制,无非是想跟着更好的老师,学习更多的知识,最主要的是为了就业。如果有工作后做一名“非全”研究生,是一个挺不错的选择,只是目前对“非全”的认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同滥而浴

教育部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考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八)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九)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二)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 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五章 命 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考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题库命题。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考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 试 第三十一条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 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考、全国联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统考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考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统考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 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 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 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五条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 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