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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市场现状与竞争格局分析市场格局寡头化阮瞻

2021年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市场现状与竞争格局分析市场格局寡头化

2018年,我国金融科技投融资达到阶段性高点,随后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有所降温。国内市场上已形成少数大型互联网企业主导的市场格局,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广泛,但目前来看,金融科技的融合深度仍然不足,停留在业务表面。随着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金融科技将更多发力于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提高硬实力等方向。金融科技是金融服务与底层技术的深度融合金融科技Fintech一词最早是花旗银行在1993年提出的,由Finance(金融)+Technology(科技)合成而来。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能够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央行也参考了上述定义,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金融科技的实质就是金融服务与底层技术的结合,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打造金融支付、融资、投资、保险以及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新服务模式。起步较晚,后来居上全球金融科技发展可以分为三大阶段,分别为金融信息化、互联网金融、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早在上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在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开始探索电子信息技术与金融的融合。1993年我国国务院《有关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中国金融信息化提上日程,随着移动通信和物流基建的迅速发展,目前我国在全球金融科技竞争格局中处于第一梯队。中国投资逐渐降温根据毕马威《金融科技脉搏》数据统计,中国内地金融科技投融资经历2018年高峰,2019年投资额为45亿美元,相比缩减82%,2020年上半年进一步降至6.1亿美元。市场格局寡头化其他国家和地区金融科技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而我国金融科技市场结构趋向少数大型互联网企业主导。《2020胡润全球独角兽榜》显示,我国18家金融科技行业独角兽企业估值供给16340亿元。应用场景众多,应用深度尚不足金融科技在传统金融领域应用场景和细分赛道众多,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各有优势,竞争与合作并存。但是目前来看,金融科技在各领域的应用尚存不足,不管是投入产出比较低、技术融合不足亦或是监管趋严,均导致金融科技整体的应用深度不够。未来随着新基建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将推动金融科技发展进入新一阶段,总体来说,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和提高科技硬实力是三大发力方向。(文章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廷无忠臣

2021年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市场现状与竞争格局分析 市场格局寡头化

2018年,我国金融科技投融资达到阶段性高点,随后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有所降温。国内市场上已形成少数大型互联网企业主导的市场格局,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广泛,但目前来看,金融科技的融合深度仍然不足,停留在业务表面。随着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金融科技将更多发力于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提高硬实力等方向。金融科技是金融服务与底层技术的深度融合金融科技Fintech一词最早是花旗银行在1993年提出的,由Finance(金融)+Technology(科技)合成而来。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能够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央行也参考了上述定义,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金融科技的实质就是金融服务与底层技术的结合,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打造金融支付、融资、投资、保险以及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新服务模式。起步较晚,后来居上全球金融科技发展可以分为三大阶段,分别为金融信息化、互联网金融、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早在上世纪80年代,西方国家在金融自由化背景下,开始探索电子信息技术与金融的融合。1993年我国国务院《有关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中国金融信息化提上日程,随着移动通信和物流基建的迅速发展,目前我国在全球金融科技竞争格局中处于第一梯队。中国投资逐渐降温根据毕马威《金融科技脉搏》数据统计,中国内地金融科技投融资经历2018年高峰,2019年投资额为45亿美元,相比缩减82%,2020年上半年进一步降至6.1亿美元。市场格局寡头化其他国家和地区金融科技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而我国金融科技市场结构趋向少数大型互联网企业主导。《2020胡润全球独角兽榜》显示,我国18家金融科技行业独角兽企业估值供给16340亿元。应用场景众多,应用深度尚不足金融科技在传统金融领域应用场景和细分赛道众多,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各有优势,竞争与合作并存。但是目前来看,金融科技在各领域的应用尚存不足,不管是投入产出比较低、技术融合不足亦或是监管趋严,均导致金融科技整体的应用深度不够。未来随着新基建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将推动金融科技发展进入新一阶段,总体来说,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和提高科技硬实力是三大发力方向。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科技金融服务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IPO募投可研等解决方案。

待水波定

预见2021:《2021年中国金融科技产业全景图谱》(发展现状、细分市场、发展趋势等)

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蓬勃发展,“金融+科技”经历了“金融信息化-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不同阶段,形态不断变更升级,2019年我国金融科技行业市场规模已经突破了3700亿元。在“金融+科技”的发展进程中,国家也出台了一些列监管和鼓励的配套政策,推动行业秩序不断完善。从下游不同领域来看,银行、保险、证券以及资管行业均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众多,但目前来看,金融科技整体的应用深度仍然不够。总体来说,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和提高科技硬实力是三大发力方向。我国金融科技产业全景图谱金融科技Fintech一词最早是花旗银行在1993年提出的,由Finance(金融)+Technology(科技)合成而来。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金融科技是指技术带来的金融创新,能够产生新的商业模式、应用、流程或产品,从而对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央行也参考了上述定义,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金融科技的实质就是金融服务与底层技术的结合,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打造金融支付、融资、投资、保险以及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新服务模式。金融科技行业上游主要包括数据提供商、硬件设备提供商以及软件服务提供商等。其中数据提供商为中游企业提供金融客户数据信息,硬件设备提供商则提供基础设备服务,包括服务器和芯片等,软件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操作系统、平台和应用之间的通用服务等。金融科技行业中游则为金融科技服务商,包括综合型金融科技服务商和垂直型金融科技服务商,两者的区别在于:综合型金融科技服务商不仅仅提供金融科技服务,同时输出用户流量和用户场景数据,典型的企业有蚂蚁集团、京东数科等;垂直型金融科技服务商以金融科技产品为主营业务。金融科技行业下游包括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按照行业可划分为证券、银行、保险、资管等领域。市场规模已突破3700亿元根据赛迪顾问数据,2019年,中国金融科技整体市场规模超过3753亿元,预计到2022年,中国金融科技整体市场规模将超过5432亿元。从行业投融资事件数量来看,受互联网金融热潮的影响,2015-2018年为金融科技投融资的高峰期,2019年出现降温。2020年受到疫情的影响以及行业内监管规范政策频出,投融资事件数量进一步下降。从投融资金额来看,2018年为中国金融科技投融资金额最高的年份,达到了1581.11亿元,主要是因为中国金融科技领域在2018 迎来快速发展: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建立科技子公司,发力数字化;以BATJ为首的互联网巨头也纷纷着力于金融科技。竞争格局:互联网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其他国家和地区金融科技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而我国金融科技市场结构趋向少数大型互联网企业主导。《2020胡润全球独角兽榜》显示,我国18家金融科技行业独角兽企业估值供给16340亿元。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科技应用趋于规范化从科技在金融行业应用的深度和变革影响来看,金融领域的科技应用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金融电子化阶段,着重于IT技术的后台应用;第二阶段为互联网金融阶段,聚焦于前端服务渠道的互联网化;第三阶段为金融科技阶段,强调业务前、中、后台的全流程科技应用变革。结合监管层颁布的政策来看,从2016年开启互联网金融领域整治到2019年《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的颁布,金融科技顶层规划趋于完善,2019年底,央行宣布启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工作,目的是为了构建中国版的“监管沙盒”,截至2020年7月,“监管沙盒”试点已经扩大到北京、上海、深圳等9各地区,为金融科技的发展构造了良性的政策环境。互联网金融到金融科技的转变,不仅仅反映了科技在金融领域应用中的深度变革,也意味着在监管下,金融科技更多地是作为科技服务输出者,而不是金融服务输出者的存在。细分领域发展现状从金融细分领域来看,金融科技体现在这几个板块的融合:银行、保险、证券和资管,涵盖了支付、借贷、投资、保险和财富管理等业务形态。1、银行科技近年来,银行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在平台建设、零售金融、公司金融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根据《中国上市银行分析报告 2020》,2019年大中型上市银行平均科技人员占比提升至 4%以上,平均科技投入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约为2%,其中披露金融科技投入的18家上市银行投资规模合计达1079亿。各大银行纷纷成立自己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建立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截至2020年年底,国有五大行及七家股份制银行已经成立独立的金融科技子公司。2、保险科技保险科技在近几年来发展十分迅速,根据《中国金融科技生态白皮书2020》,2019年中国保险机构的科技投入达到了319亿元,预计2022年将增长到534亿元。头部保险企业和互联网保险公司的科技布局不断加速,中国平安、中国人寿等传统大型保险机构,均将“保险+科技”提到战略高度。3、证券科技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2017-2019年,中国证券业信息技术投入金额从2017年的112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205亿元,信息技术投入占上一年度营收比重从2.80%提高至8.07%。中证协指出,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投入指标发布以来,证券行业对信息科技重视程度不断增强,行业信息技术投入逐年增长。4、资管科技资管行业包括基金、银行理财、信托等资管模式,其中金融科技在基金领域的应用以辅助投研决策为主,根据iResearch的数据,2019年中国基金行业整体技术投入为18.9亿元,金融科技占比仅为4.4%,为0.9亿元,其中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智能科技应用仍然为基金科技落地探索的主要方向,占比达65%。以信托为代表的非标投资机构,金融科技水平较低,仍处于探索期,根据信托业协会,2019年信托公司投入信息科技建设的金额约15亿元,主要应用场景是提升信息化系统、消费金融智能风控等方面。5、大型互联网平台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巨头通过自身的丰富场景、用户流量和网络信息技术等优势渗透到了支付、借贷、投资和保险等各个领域的金融服务,打造出了金融科技头部平台。以BATJ为代表,能够一览当前我国大型互联网平台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布局情况。可以看出,得益于用户流量,大型互联网平台在支付、理财、银行和信贷领域均开展了相关的业务。应用深度有待持续提升目前来看,金融科技在各领域的应用尚存不足,不管是投入产出比较低、技术融合不足亦或是监管趋于规范化,均导致金融科技整体的应用深度不够。随着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以及“监管沙盒”的落地,金融科技发展将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总体来说,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和提高科技硬实力是三大发力方向。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科技金融服务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同时前瞻产业研究院提供产业大数据、产业规划、产业申报、产业园区规划、产业招商引资、IPO募投可研等解决方案。更多深度行业分析尽在【前瞻经济学人APP】,还可以与500+经济学家/资深行业研究员交流互动!〖 前瞻产业研究院 〗本文不构成投资建议,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生死决

金融科技专题研究报告:金融科技监管框架及行业趋势

(报告出品方/作者:中泰证券,戴志锋、陆婕)一、本轮金融科技监管的背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延续,监管重心转移至互联网头部平台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是一个持续完善的过程,监管政策不断调整和细 化。近期对金融科技的监管可视为 2015 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延续, 对于线上金融服务的监管始终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每年都有 新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出台,兼具主体监管和功能监管,减少监管套 利。从近期出台的监管政策能看出监管思路的延续性,一是从主体监管 的角度,强调持牌经营,规范持牌机构与外部机构的合作。早期监管重 点在于处理非持牌机构,包括逐步出清了 P2P 网贷平台和无牌照的互联 网理财平台,清理了支付行业的“二清”问题等,强调开展金融业务必 须持有相关的牌照;在非持牌机构基本出清之后,近期监管目标转向持 牌机构,规范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平台的业务合作,疏堵结合,开启牌照 的发放,鼓励持牌机构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二是从功能监管的角度,不 断细化各类业务的监管要求,根据市场变化,更新并完善前期发布的管 理办法。例如将之前陆续发布的支付监管要求整合成支付行业管理条例, 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提出定量要求以便于执行等。目前互联网金融相关 监管政策覆盖支付、借贷、存款、理财、保险等各类金融业务,政策内 容不断细化,从资金来源的管理到业务流程的规范等。近期的监管重点偏向于互联网流量平台,尤其是头部平台,原因包括:1)互联网公司积极布局金融牌照,成为综合性的金融公司,存在监管 套利。近年来,互联网公司积极布局金融牌照,开展金融业务,基于平 台的流量、数据和技术优势在移动支付、互联网消费金融、投资理财及 保险销售领域对传统金融机构形成异业竞争,占据了原本属于传统金融 机构的市场份额。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和监管 要求,金融业务和平台主营业务(电商、社交等)、不同金融业务(支付、 借贷等)之间存在交叉性,在数据管理、风险隔离上有待进一步明确监 管要求。2)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持续进行,中小平台逐步淘汰,凭借流量优 势,头部集中明显。资源优势导致互联网头部平台在金融业务上相比缺 乏流量的中小平台和传统金融机构有明显的优势,竞争公平性降低,从 而造成市场格局的分化,少数头部公司的金融业务规模在其细分领域中 已占据主要市场份额。以网络借贷行业为代表,市场格局从数千家 P2P 平台、分期平台和现金贷平台林立,到大部分中小平台出清,目前市场 参与者主要包括背靠互联网公司或金融集团的头部平台,以及少量独立 的借贷平台(从 P2P 成功转型的助贷机构、持牌的消金公司等)。互联 网平台的流量优势明显,尤其是在小额借贷领域。首先互联网平台在活 跃用户数上具备优势,可针对现有客户进行二次转化,降低获客成本; 其次是数据优势,互联网信用贷的风控逻辑与传统银行有所差异,传统 银行注重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考察,包括资产的评估和收入水平的确认, 而互联网小额借贷更偏向于考察客户的还款意愿,包括反欺诈以及客户 的行为偏好。互联网平台可以通过消费记录、社交数据及其他网络行为 数据等来对客户做用户画像,以评估客户的风险等级。3)互联网平台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日益深入,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导致 部分金融机构的风险提升,同时传导至整个金融市场。目前传统金融机 构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普遍,尤其是获客能力、技术能力偏弱的中小金 融机构,通过与平台合作,获取增量客户,做大业务规模。从机构层面 来说,中小金融机构主要依靠合作平台进行获客、运营及风控支持,话 语权较弱,支付的服务费率较高,部分机构通过这种合作实现资产负债 表的快速扩张,资产端的信用风险和负债端的流动性风险提升。从行业 层面来说,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使头部平台的信贷规模快速扩张,导致 行业整体信贷风险的提升,而互联网存款业务的爆发也抬升了整个银行 业的负债成本,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金融科技的监管原则和目标:注重全面性和平衡性,终极目标是防范风险金融科技公司基于其业务具有创新性、交叉性和综合性的特征,面临较 为复杂多变的监管环境。金融科技公司尤其是头部互联网公司的金融服 务平台主要面临三个方面的监管:一是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二是 针对平台经济的反垄断监管,三是针对各细分领域的监管政策。这些监管政策本身并不仅针对于金融科技公司,分别适用于开展各类金融业务 的公司以及互联网平台型公司。由于金融科技公司的业务具有创新性、 交叉性和综合性,传统的金融监管政策不能完全满足监管需求,因此监 管部门正在加快并持续完善现有的监管框架,补齐监管制度的短板,减 少监管套利,监管环境处于动态变化之中。金融监管的终极目标是守住金融风险的底线,在此基础上政策制定强调 “度”的把握和平衡,保持金融科技发展对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正向作 用。金融科技公司的监管要点包括:1)普适性:开展金融业务都要接受金融监管。我国金融行业目前采用 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金融机构持牌经营,接受对应的监管部门 的日常监管。监管部门会制定相关的监管要求,具体包括准入门槛、公 司治理要求、资本金要求、业务规范等。金融科技的发展促进了金融业 务模式的创新,而先发展后监管的模式导致监管缺失、风险积聚。金融 科技相关监管政策的出台就是补齐监管短板,堵住监管套利空间。2)创新性:头部互联网公司金融科技平台的监管需要突破金融监管的 范畴、运用新的监管手段。互联网平台开展金融业务通常基于自身主业 场景和数据,金融业务主要作为流量和数据变现的途径,或者用于促进 主业的发展。这种金融和非金融业务的混业经营模式以及互联网平台的 快速聚集效应蕴含新的风险,需要更大的监管框架,金融监管部门、司 法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形成联动监管机制。互联网公司广泛应用云计算、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金融业务,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模型进行风 险定价及金融产品的销售,业务流程的自动化程度较高。监管部门需要 相应地提升技术能力,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二、主体监管:金控集团监管和平台反垄断金控集团监管:加强资本约束,减少监管套利,防范风险金控集团监管的目的在于控制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下存在监管套利 空间,以资本要求约束互联网平台在金融业务上的快速扩张,未雨绸缪, 防范风险。1、国内金控集团已有十几年的发展历史,形成多种金控集团模式。我 国金控集团的发展可追溯到 2002 年,国务院批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 平安集团三家集团公司进行综合金融控股集团试点。在鼓励金融业综合 经营的大背景下,金融机构加快拓展金融业务版图,实体企业积极参与 金融业务布局,逐渐形成了多种金融控股公司,实质性开展各类综合金 融业务,成为金融行业重要的参与方。2、混业经营抬升潜在风险,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框架。从海外成熟市 场经验来看,缺乏监管的混业经营容易积聚风险,导致系统性风险的爆 发。20 世纪 30 年代美国经济危机之前,政府部门对银行经营活动的限 制较少,可同时开展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市场投机活动泛滥, 风险的爆发最终导致大量银行破产。经济危机之后,美国银行业开启了 50 年的分业经营时代,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综合化经营趋势再现, 银行逐步恢复了混业经营。区别于 30 年代的监管缺失,目前美国针对 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伞形监管制度,即由美联储对金 融控股公司进行监管,子公司按照业务类型分别接受货币监理署(OCC)、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州保险厅等的功能监管。3、经历公司试点和意见征求,金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填补了监管缺 失。国内针对金控的监管从 2018 年开始,在《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2018》 中分别用两个专题讨论了《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及监管》 和《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防范金控集团野蛮生长风险》,同时央行 披露了 5 家金控试点公司,分别为招商局集团、蚂蚁金服、苏宁集团、 上海国际集团和北京金控。《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2019 年7 月公开征求意见,2020 年 9 月定稿,同年 11 月正式实施。金控集团的监管要点:1)持牌经营,全面监管。对于达到金控集团认定标准的公司必须申请 金控牌照,接受金融监管部门的全面监管。监管模式与美国的伞形监管 制度类似,由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监管,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 按照金融监管职责分工对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财政 部负责制定金融控股公司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 跨部门联合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2)强化资本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建立资本充足性监管制度,金融控 股集团的资本应当与其资产规模和风险水平相适应。设立金控公司的实 缴注册资本额不低于 50 亿元人民币,且不低于直接所控股金融机构注 册资本总和的 50%,金控公司需要具备为所控股金融机构持续补充资本 的能力,资金来源满足合规性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在并表基础上建 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所控股机构和各类风险。3)完善公司治理,实现穿透式监管,简化股权关系、规范关联交易。金融控股公司应当具有简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权结构,金融控股公司 和所控股金融机构法人层级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 金融机构不得反向持有母公司股权。集团内部交易需满足监管要求,与 其所控股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市场 原则,不得违背公平竞争和反垄断规则,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开展不正当 利益输送、损害投资者或客户的消费权益、规避监管规定或违规操作。平台反垄断:主要针对互联网平台的主业,金融业务涉及较少。反垄断监管更多地是一种事后惩罚和行政干预的监管手段,在认定了垄 断事实之后才能实施相关的监管措施。因此目前反垄断的重心主要在市场集中度较高的互联网平台,例如电商、外卖、社交、网约车等行业。 大部分互联网平台从事的金融业务在整个金融市场中占比较低,离垄断 认定的距离较远,目前仅有支付条例提出了垄断的认定标准。互联网行业平台化的属性容易通过市场竞争和资本投入形成较高的市 场集中度。国内的互联网公司通常采用价格补贴的方式快速获取 C 端和 B 端用户,再通过并购的方式,减少竞争对手,做大市场规模。目前国 内的 B2C 电商、外卖、在线酒店、网约车等领域已呈现较高的市场集中 度。平台经济的垄断行为认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完善立法和监管有助于净 化市场环境,遏制不公平竞争的企业行为。作为《反垄断法》的补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 意见稿)》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监管做了完善和补充,包括相关市场的 界定根据个案进行具体分析,先确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是否具有支配地 位,再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指南》 明确了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 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指南》对于目前在互联网行业存在的补贴后提价、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 强制搭售产品等行为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从而达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激发市场创新创造活力的效果。金融行业和互联网行业在反垄断上的异同点分析。1、相同点。从结果 上来看,金融行业和互联网行业垄断造成的结果都是垄断企业获取了垄 断收益,破坏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反垄断 就是通过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来打破特定市场上垄断的格局,激发中小 企业的竞争活力。2、差异性。金融行业反垄断的核心目标以防范金融 风险为要旨,垄断能力来自于数据优势,表现为较强的定价权,反垄断 的措施以金融监管为主。互联网行业的反垄断的目的是维持科技创新动 力,垄断能力来源于技术能力和绝对的市场占有率,常用的反垄断措施 是经济处罚,极端处罚方式包括技术开源、分拆公司等。金融行业的反垄断监管压力相对较小。金融行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完 全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和交易规则可能会造成系统性风险,影响正常的社 会和经济活动,因此金融行业属于受监管行业,触发反垄断的概率和反 垄断的力度相对其他行业较小。国内金融行业的反垄断典型案例主要涉及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设定、券商的证券交易佣金设定、车险的市场和价 格垄断、第三方支付行业的交易限制等,申诉案件较多,但最终判定和 处罚的案件数量和影响力都较为有限。从海外经验来看,美国是全球最 早建立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国家,就金融行业来看,具有一定规模及业务 资质的金融机构在成立、并购、退市时需要得到金融反垄断监管当局的 批准,审核主要考虑对竞争环境和公共利益的影响。从细分领域来看, 金融信息服务商、国际卡组织等是反垄断的关注焦点,市场集中度高, 市场新进入者难度较大,导致终端用户承担费用偏高、金融风险积聚等 问题。金融科技领域的反垄断认定难度较大,以完善日常监管框架、引导行业 自律为主。1、垄断地位的认定难度较大。互联网公司在金融业务领域 的垄断较其主业领域更难认定,关键在于相关市场的认定。目前市场集 中度较高的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借贷、理财和保险等领域的市场较为分 散,预计互联网头部平台离市场支配地位较远。此外,金融业务的竞争 优势也会随着主业竞争优势的变化而变化,互联网公司也面临激烈的市 场竞争,如果主业的流量优势减弱,也会影响的金融业务的垄断地位。2、 一行两会承担日常监管职责,持续完善监管框架。对于金融业务的新参 与者实行牌照管理,对于同样的金融业务实行同等标准的监管要求,从 行业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减少监管套利。在完善监管框架的前提下, 开放相关业务牌照的申请,包括对民营和外资的开放,保持行业的竞争 活力。3、加强金控集团的管理。金融控股公司一直与反垄断关系紧密。 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以及与产业的融合容易导致市场垄断地位的形成, 因此对于金融集团的监管是金融反垄断的核心政策之一,对金控集团实 行穿透式管理、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控,提升金控集团的公司治理水平。 4、监管要点在于数据治理问题和业务交叉问题。互联网平台的优势主 要来自于流量和数据,后续监管重点在于对数据采集、使用、流转的规 范,以及对主营业务和金融业务混业经营的管理。三、功能监管:细化各业务板块的监管要求支付:数字钱包端集中度高,监管首提反垄断行业现状:两大数字钱包占据主要市场份额,格局稳定1、数字钱包的市场集中度较高。第三方支付业务从形式来看主要包括 互联网支付、移动互联网支付、扫码支付、刷卡支付等,从产业链来分 包括数字钱包、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从事数字钱 包和收单业务。数字钱包端目前的市场集中度较高,支付宝和微信占据 主要市场份额,其他主要互联网平台均布局了支付牌照,正在或将要加 大数字钱包的布局力度。收单侧市场格局较为分散,互联网平台的支付 公司、银行和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均有参与。2、互联网巨头的流量优势明显,市场格局稳定。从发展历史来看,支 付宝诞生于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之前,源自淘宝网的担保交易,后凭借淘系电商及阿里巴巴系的支付场景以及蚂蚁集团的金融业务布局成为第 三方支付行业的领头羊;微信支付则是通过微信红包和腾讯投资的生态 体系后来居上,目前成为仅次于支付宝的第二大支付公司。两大数字钱 包凭借 C 端的流量优势和 B 端的场景布局牢牢占据市场,对后进入者产 生较大的竞争壁垒。新兴的互联网小巨头在 C 端流量上具备一定的竞争 优势,但在支付场景上与支付宝、微信支付仍有较大的差距。在两大数 字钱包能满足几乎所有的支付场景需求的前提下,客户开通并使用其他 数字钱包的难度较大。3、支付场景存在排他的情况,但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支付宝和微信 存在独占的支付场景,主要是阿里巴巴和腾讯的大本营:淘系电商和微 信/QQ,自有 APP 中使用自有的数字钱包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他场景 几乎都呈现开放状态,但主要支付方式就是支付宝、微信支付、银联云 闪付和平台自有的支付钱包。4、信用支付业务创新。在支付业务的基础上叠加了信贷业务,功能上 类似信用卡,对于平台方来说,信用支付产品有助于做大平台的 GMV, 并为现金贷业务积累征信数据。支付业务带来的流量也是其他金融增值 服务变现的基础。监管要点:主要监管要求均已落实,后续关注反垄断力度1、已完成备付金集中交存、断直连、接入清算机构,保障客户资金安 全、加强反洗钱管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支付回归本源。从 2013 年开始,监管部门对第三方支付的客户备付金存管提出要求。2017 年开 始,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的比例分阶段持续提升,从 20%到 50%,最后 在 2019年 1月实现100%集中交存。第三方支付中网络支付部分在2018 年 6 月 30 日之前全部迁移至网联进行清算。2、近期发布的支付条例调整了支付业务分类,增加了反垄断监管,进 一步强调回归支付本源。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面临一定的反垄断监管压力。 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市占率达到市场支配地位的预警要求、但未到认定情 形。第二梯队互联网平台的支付公司须在新的监管框架下开展业务,逆 袭的概率进一步降低。3、未来持续关注监管动向,包括垄断涉及的相关市场的具体界定,是 否强制打破数字钱包的独占场景以及数字货币的推广力度等。监管政策 的目的集中在分散数字钱包侧的市场格局,收单侧政策影响较为中性。借贷/征信:规范平台与资金方的合作及征信业务行业现状:互联网贷款以消费金融和小微金融为主,头部平台优势明显1、互联网平台主要参与的市场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和小微金融,从市场 参与主体及资金来源来看,市场较为分散。互联网消费金融和小微金融 具有小额高频的特点,客户基数大、客均金额小,整体信贷规模在个人 类贷款中占比较低,对于金额较大的个人消费贷和经营贷,银行仍然是 主要的市场主体。就互联网消费金融和小微金融市场来说,市场主体包 括银行、持牌的消金公司、互联网头部平台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垂直平台 等。虽然现金贷监管和 P2P 平台出清之后,借贷平台数量大幅缩减,但 目前在营的平台数量仍较多,借贷业务是大部分流量平台寻求流量变现的主要方式。从资金来源来看,主要包括银行、持牌的消金公司、小贷 公司、信托公司、发行 ABS 等。头部平台贷款规模中,银行作为资金来 源的占比较高,中小平台非银机构的资金来源占比较高。资金端整体呈 现分散的状态。2、头部平台的流量和数据优势明显,以助贷或联合贷的方式与资金方 合作。借贷业务的核心是获客及风控,目前市场环境下,好的资产具有 稀缺性。头部平台有庞大的客户基数,掌握客户大量的消费、社交、互 联网行为数据,能高效获取目标客户并进行风险定价,因此在互联网消 费金融和小微金融这个细分市场上相比传统银行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借 贷业务受到杠杆率约束,平台方通过助贷或联合贷方式与资金方进行合 作,做大借贷业务规模。3、头部互联网公司自建征信体系,征信机构的数据厚度有待提升。移 动互联网的发展及渗透产生了大量的征信数据,而头部互联网公司的平 台效应使数据集中沉淀,数据维度多、频次高,在数据获取上具有明显 优势。头部互联网公司通过数据和业务闭环,形成快速迭代的自有征信 体系。相比之下,持牌的个人征信机构的数据来源主要来自金融机构报 送和政府机构数据等,数据的维度和更新频次远低于互联网公司的大数 据征信体系,尤其在长尾客户的征信数据覆盖上,持牌征信机构的数据 厚度有待提升。监管要点:对各参与方细化监管要求,控制信贷规模和集中度1、借贷业务涉及的参与方较多,监管需要出台全方面的监管政策,强 化持牌经营,来规范线上借贷业务的开展,守住风险底线。借贷业务的 参与各方基本都要求持牌经营,一般平台方持有互联网小贷牌照或民营 银行牌照,资金方均为持牌的金融机构,其他参与方还包括征信机构、 增信机构和催收机构,其中个人征信除了央行征信,仅发了两张牌照, 企业征信采用备案制,增信机构主要是保险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预计 大数据征信公司和催收机构会有进一步的监管要求出台。2、通过资本金、杠杆率、联合贷比例等要求对平台方进行约束,防范 过度借贷和平台风险集中。平台方在借贷业务中处于产业链核心位置, 近期监管正在加强对头部平台的监管力度。《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 办法》对开展借贷业务的互联网小贷公司的杠杆率和联合贷出资比例设 定了上线,限制了头部平台的快速扩张。《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 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对商业银 行开展互联网贷款做了相应的要求,商业银行是平台方最主要的资金合 作方,通过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监管要求细化,来减少监管套 利,落实监管要求。3、预计关于借贷业务的监管将持续完善和细化,包括针对助贷业务模 式的界定及参与各方的监管要求、征信数据管理和客户隐私保护的司法 建设、对催收业务的规范等。资管/理财:线上化趋势明显,规范平台销售行为行业现状:互联网平台主要布局线上理财,客群偏长尾1、互联网平台主要布局下游的财富管理端,参与上游的资产管理较少, 以销售标准化理财产品为主要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监管以来,产品端 已经趋于规范,P2P 产品、非标分拆类产品等产品早已下架,目前线上 主要代销各种标准化理财产品,包括公募基金、银行理财(近期已下架)、 券商资管、保险资管等。平台方一般通过基金代销牌照、保险中介牌照 进行直接的产品销售,或者以导流模式协助金融机构获客。2、头部平台流量优势明显,但客群偏长尾。由于产品端趋于同质化, 平台端的流量优势更加凸显,在线上理财这个细分市场中,中小平台获 客难度较大,C 端客户向头部平台集中,集中度高于线上借贷市场;再 结合支付牌照的优势,使头部平台的投资理财流程更加便利。从整个理 财市场来看,互联网平台的资产规模占比较低。财富管理行业有明显的二八法则,少量高净值客户贡献大部分的资产管理规模,而高净值客户 主要在传统金融机构获取财富管理服务;线上平台以长尾客户为主,客 户数量大,但客均资产规模较小。传统资管机构和互联网平台主要在中 端客群和年轻客群上进行竞争,近两年互联网平台对公募基金销售的分 流比较明显,渠道份额持续提升。3、中小银行通过第三方平台导流获取存款,规模增速较快。中小银行 通过在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设置存款产品展示和购买入口,借助互联网平 台的流量优势,通过较高的存款利率、灵活的支取方式吸引个人存款客 户,实现异地客户和存款规模的快速增长,2018 年以来,中小银行的储 蓄存款增速明显高于大型银行。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头部第三方平台 主要包括支付宝、腾讯理财通、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携程金融、陆 金所、天星金融(小米金融)、滴滴金融等,合作的银行以区域性银行(城 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和民营银行为主。由于互联网存款产品在支取便利性上做了提升,加大了中小银行流动性 管理的难度。传统的定期存款一般到期还本付息,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 计息,因此客户在选择长期存款时会有持有到期的预期,提前支取的概 率较低;而互联网存款通常允许客户提前支取本金或者利息,提前支取部分的利率也远高于活期利息,导致客户提前支取的机会成本降低,提 前支取概率提升。从客户角度来说,选择互联网存款的客户通常是被高 利率吸引,趋利性较强,客户忠诚度较低。互联网存款推动整个行业的负债端成本上升,传导到资产端的风险偏好 提升。互联网存款产品的出现加剧了存款市场的价格竞争。中小银行通 过在具有高流量的互联网平台推出高息的互联网存款产品,从全国性银 行分流了零售存款,为了阻止存款的大量流失,全国性银行也不得不对 存款利率进行上浮,以应对市场竞争,从而导致整个行业的存款利率水 平提升,压缩了银行的利润空间,也不利于落实引导贷款利率下降的政 策导向。对于负债成本较高的银行,在资产端上对收益的要求更高,导 致其资产端风险提升。五家样本银行的生息资产收益率水平远高于行业 平均水平,在资产端布局上也偏向于高定价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监管要点:以规范销售行为为主,防范流动性风险1、财富管理监管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平台代销 资格管理、产品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互联网金融监管早期 出清了无证平台及不合规的非标金融产品,目前监管部门主要通过日常 监管来引导平台规范经营,专门针对平台的监管文件较少。2、加强流动性管理,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引导利率下行。近期监管 暂停了第三方平台的互联网存款销售及宣传,2018 年曾对货币基金的互 联网销售和赎回进行监管指导,主要都是针对流动性方面的管理。另外, 目前理财子公司产品暂时只是通过银行和理财子公司进行销售,预计后 续销售渠道将进一步放开。互联网存款监管有助于控制银行负债端利率和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1)停止第三方平台开展存款业务,从量上进行控制。《关于规范商业 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最核心的要点就是 不允许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 不仅不能有购买入口和信息传输,也不能进行营销宣传和产品展示。失 去了互联网平台的流量支持,中小银行线上获客能力将大幅下降。(2) 自营平台加强自律,从价上进行控制,做好风险提示。《通知》允许中 小平台通过自有平台开展互联网存款业务,但对业务规范性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包括充分披露产品信息、揭示产品风险,不得利用存款保险制 度内容进行不当营销宣传;严格执行存款计结息规则和市场利率定价自 律机制,下架分档计息产品,合理设定存款利率;规范营销行为,明确 区分和展示存款和理财产品属性,不得用“定期产品”来混淆“存款” 和“理财”的概念,加强风险提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3)监控互联网存款规模,加强中小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通知》要求 商业银行在个人存款项目下单独设置互联网渠道存款统计科目,加强监 测分析。一方面,互联网存款可能具有较强的波动性,银行需要对互联 网存款的规模做及时的跟踪甚至预判,对市场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做好 预案和准备;另一方面需要进一步规范存款产品的设计,降低产品现金 流的不确定性,并优化客户结构。保险:线上化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强调持牌经营行业现状:线上化率和集中度处于较低水平1、互联网保险的渗透率在处于较低水平。2019 年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 为 2696 亿元,渗透率为 6.3%,还处于较低水平。从结构来看,互联网 人身险占比较高,约占七成,其中以寿险为主,其次是年金险和健康险。 从线上渠道构成来看,第三方占比渠道较高,尤其是互联网人身险,2019 年的第三方渠道占比达到 87%。2、互联网平台参与保险业务的模式与财富管理趋同,以保险产品销售 为主。互联网平台通过保险中介牌照开展保险产品的线上销售,销售产 品以低客单价的短期险以及场景险为主。头部平台通常会与保险公司合 作,定制开发具有高性价比的产品。3、场景和流量都能带来保险业务的竞争优势,头部平台的保费收入领 先,但整体市场集中度不高。互联网保险的销售平台包括场景平台、理 财平台和保险平台,不同的平台有不同的产品销售优势。作为头部平台 的支付宝,2019 年促成的保费规模为 348 亿元,市占率约为 13%,大 部分平台的保费规模在百亿以下。4、互联网流量平台纷纷布局网络互助社区,蚂蚁集团的相互宝一家独 大,其他平台规模有限。国内的网络互助起始于 2011 年,到 2016 年行 业进入第一个高峰期,平台数量超过百家。之后互联网金融整治行动开 始,网络互助平台也在其中,大量平台关停。经历了一段低谷期之后, 2018 年支付宝推出了相互宝,用户的快速上升吸引了其他流量平台的加 入,行业进入第二轮加速发展。网络互助平台的运营机制逐步完善,流 量依然是致胜的关键因素,行业竞争主要集中在少数头部平台。监管要点:强调持牌经营,规范销售行为1、强化持牌经营,规范销售行为。目前保险领域的监管文件主要是《互 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包含互联网企业代理保险 业务的相关要求。监管明确只有具有保险牌照的公司才能开展互联网保 险业务。作为保险产品的销售平台,必须获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规范销售行为包括充分的产品信息披露、规范宣传用语等。2、网络互助社区长期缺乏明确的监管,平台进入主动出清阶段。关于 网络互助的监管始终处于政策探讨和风险提示阶段,监管部门主要表态 为:网络互助不是保险,消费者应注意风险。2018 年 10 月,支付宝推 出了一款“相互保险”产品,芝麻分 650 分及以上的蚂蚁会员(60 岁以 下)无需交费就能加入到其中,获得 10 万至 30 万元不等的额度的包括 恶性肿瘤在内的 100 种大病保障。次月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相互保” 升级为网络互助计划“相互宝”,明确该产品不是保险。2020 年 9 月, 中国银保监会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在《保险业风险观察》再次提示的网 络互助的风险:本质上具有商业保险的特征,但目前没有明确的监管主 体和监管标准,属于非持牌经营,网络互助平台监管缺乏制度依据,处 于无主管、无监管、无标准、无规范的“四无”状态。由于缺乏明确的 监管要求,互助平台的经营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对公众的公信度有所 下降;此外,平台本身也面临逆选择风险增加、分摊金额上升的问题, 互助行业面临较大挑战。2021 年以来,头部互助平台美团、水滴、轻松 陆续宣布关停,网络互助社区或将成为继 P2P 平台之后,另一个退出市 场的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四、对后续监管的展望他山之石:海外科技巨头的监管借鉴以及与国内互联网巨头的差异性海外科技巨头面临较大的反垄断压力。近年来海外的反垄断诉讼也主要 集中在互联网科技公司,以美国的头部科技公司谷歌、亚马逊、 FACEBOOK 和苹果为典型代表,针对这四家公司的反垄断诉讼持续不 断。头部科技公司已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收入和盈利规模持续提 升,业务上形成强大的竞争壁垒。在美国股市的总市值中,信息技术行 业占据了 31%的市场份额,远高于排名第二的可选消费行业(17%), 在市值排名前十的公司里,前六家都是科技公司,其中就包括了谷歌、 亚马逊、脸书和苹果(FAAG)。FAAG 面临来自美国司法部门、欧盟及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反垄断诉讼。自 2017 年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FAAG 在全球范围内共遭遇了 17 个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 调查及纠纷,共达 84 起。其中,谷歌 27 起,亚马逊和苹果均为 22 起, Facebook 共有 13 起。美国司法部和欧盟对 FAAG 的反垄断重点有所不同,美国本土主要关注 市场公平竞争,欧盟关注利益分配问题和数据隐私问题。1、美国通过反垄断来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持市场的创新活力。从美国 的反垄断历史来看,之前也出现过针对 IBM、AT&T、微软等科技公司的 反垄断诉讼,反垄断之后往往会出现新一轮的科技创新周期,使美国在 全球科技领域保持领先地位,体现了反垄断的正面作用。2020 年 7 月 29 日,美国国会对 FAAG 举办了反垄断听证会, 监管机构认为大型科技公司可能存在不公平竞争的行为,FAAG 分别为 美国最大的社交网络、最大的电商平台、最大的移动设备制造商以及最 大的搜索引擎,反垄断关注点集中在谷歌对搜索的操控、苹果对应用程 序的控制、脸书对竞争对手的收购,以及亚马逊对第三方卖家的影响力, 预计后续反垄断监管将持续。2、欧盟通过立法来加强反垄断力度,主要针对美国科技公司在欧洲的 不正当竞争及避税问题。欧盟正在积极推进《数字市场法案》和《数字 服务法案》的落地,使其对美国科技公司的监管及反垄断认定有法可依。 一旦反垄断事实被认定,科技公司将面临高额的罚款,或被要求分拆或 出售部分欧洲业务。此外,部分欧洲国家通过加征数字税的方式来应对 美国科技公司的避税行为,法国已经率先开征,预计其他国家将跟进。3、罚款是常见的处罚方式,强制分拆的可能性亦存在。反垄断诉讼周 期较长,互联网巨头强大的资源优势可支持其漫长的诉讼过程。通常反 垄断诉讼会以和解结束,公司缴纳相应的罚款;如果互联网公司的垄断 地位持续增强,不排除监管部门会采取更加强硬的处罚手段,包括技术 开源、修改算法等、甚至业务分拆。国内互联网巨头和海外科技公司具有相似的业务属性,面临类似的反垄 断监管,区别在于海外科技公司直接参与金融业务较少,而国内互联网 公司普遍布局金融牌照,通过金融业务变现。从收入结构来看,美国科 技公司以主业收入为主,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广告收入、云服务收入等, 并未直接开展金融业务。一方面是因为美国金融服务的渗透率较高,传统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例如卡 组织为电商平台提供支付功能;另一方面,美国的金融行业较为成熟, 监管完善,大型科技公司想进入金融业务领域存在一定的监管阻力。其 实美国的科技公司也在不断尝试金融科技的布局,例如亚马逊基于电商 平台开展小微金融和支付业务、以及 FACEBOOK 在数字货币上寻求突 破,但整体进展较为缓慢。反观国内,互联网公司在金融科技的布局上 走的较远,一方面是因为国内金融服务不充分,另一方面也借助了移动 互联网发展的技术红利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红利。头部平台通过支 付打通交易闭环,再基于流量和数据优势通过借贷、理财和保险业务进 行变现。数据管理:核心在于度的把握,疏堵结合,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数据是金融科技公司最核心的生产资料和竞争力的来源。金融本身是处 理数据的行业,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极大丰富了数据来源和数据量,从而改变金融行业处理数据的种类和方式。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平 台与客户的交互频次更高,可以获得更多的客户数据建立用户画像,从 而在营销能力、运营能力、定价能力等方面取得优势。如果仅观察金融 科技公司,数据也是核心的竞争优势,流量越大、自有数据越丰富的平 台,在市场竞争力上明显优于中小平台,具体体现在更低的获客成本、 信用成本和资金成本。大数据的出现大幅提升了金融服务能力,扩大的 金融服务的受众范围,对金融行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数据是金融科技监管的重点,涉及多个监管主体,标准持续细化。大数 据应用是一把双刃剑,在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同时也带来隐私保护、数 据安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竞争公平性等问题,各国都在应对 科技发展带来的数据监管挑战。作为商业主体来说,本能上会趋向于尽 可能多地收集客户数据,因此监管目的是设定底线和边界。在人大立法 的基础上,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 行以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会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和标准。数据监管不会一刀切,疏堵结合,通过制度建设和技术手段,寻求平衡 点和社会利益最大化,打造完善的社会征信体系和良好的数据流通环境。1、规范企业行为,对数据采集、存储、应用、流转的全流程设定基本 规则。在采集客户数据之前需要充分的告知,获得客户的同意,不得过 度采集客户信息。在数据存储上要加强安全性建设,防止数据的泄露, 不得非法留存客户信息,客户有权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在数据应用方 面不得利用数据对客户进行不合理的差异性定价,侵犯客户的合法权益。 在数据流转方面加强对客户隐私的保护,禁止客户信息的买卖,对数据 的输出进行脱敏处理。2、要求平台共享征信数据,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平台通过自身业务产 生的数据属于平台,要求互联网公司共享所有数据不具备合法性及合理 性,但对于金融业务强相关的征信数据应该与传统金融机构产生的征信 数据一样,通过征信机构实现社会共享,客户及经客户授权的金融机构 有权调用客户的征信信息,应用于金融及其他合法的业务,解决目前共 债率信息缺失问题。3、鼓励在客户隐私保护前提下的数据共享。金融科技公司和传统金融 机构存在广泛的业务合作空间,科技可以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数据孤岛的 问题。通过联邦学习、迁徙学习等 AI 技术,不同所在的数据可实现联合 建模,合作双方共享数据模型的计算结果。资本约束:控制信贷规模增速和行业集中度,维护金融市场竞争公平性借贷业务是金融科技变现最主要的方式,头部平台凭借在流量和数据上 的优势,通过轻资产模式实现了业务的快速扩张。1、在网络微贷业务 上,互联网平台相比传统金融机构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网络微贷主要面 向长尾客群,产品具有小额高频的特征,在风控模式上主要基于大数据 征信而非传统借贷业务的抵押模式。互联网平台基于场景获客,根据客 户画像提供相应的信贷产品,申请方式便捷,大部分产品可实现秒批秒 贷,客户体验优于传统金融机构。2、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具有较高的 利润率水平,收入贡献大。从定价来看,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利率定价远 高于一般商业银行的平均贷款定价,虽然资金成本也较高,但整体利差较为可观。头部平台的规模效应使其具有较低的获客成本和信用成本。 此外,消费金融业务受宏观经济周期影响相对较小,是稳定性和收益性 兼具的金融业务类型,因此也成为了大部分互联网平台重点布局的业务。3、头部平台在借贷业务中的自有资金占比较低,能以较少的资本金实 现较大的信贷规模。主要通过较低出资比例的联合贷、不出资的助贷以 及发行 ABS 融资等方式进行,从而快速做大了资产规模,在细分借贷市 场获得了较大的市场份额。资本约束的目的在于控制信贷规模的快速扩张、行业集中度提升导致的 信用风险上升。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大幅提升了个人信贷服务的便利 度和易获得性,个人信贷规模的快速增长带动居民杠杆率的快速上升以 及年轻人过度消费情况增加,潜在信用风险的提升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头部平台集中度高、话语权强导致的金融机构风险和成本提升问题也是 监管重点。资本约束要求已体现在金控公司注册资本要求以及借贷业务主体融资 杠杆率及出资比例要求上,后续借贷业务方面的监管将进一步完善各类 市场参与主体的管理制度,平衡产业链的利益分配,资本约束也会限制 互联网平台进入其他金融行业细分领域,维护金融市场竞争公平性。在 持牌经营的前提下,所有开展借贷业务的公司都被纳入监管范畴,主要 包括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小贷公司。截止目前已出台针对商业银 行和小贷公司的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预计后续将进一步完善消费金融 公司的管理办法。小贷公司的管理办法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平台 公司主导的信贷规模扩张,包括杠杆率上限和联合贷出资下限的要求, 通过资本要求约束。后续针对消费金融公司和助贷模式的监管有待进一 步完善,填补监管漏洞。另一方面,监管部门通过约谈等方式引导互联 网平台降低向资金端的信贷科技服务收费,均衡产业链上的收益分配。 对于金控公司的资本要求也对平台公司进一步拓展金融业务进行了一定 的约束。反垄断:采取严厉处罚方式的概率小,早期监管介入,避免垄断地位的形成垄断地位认定的概率较小,金融业务集中度并不高。垄断地位的确定首 先在确认相关市场,在确定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互联网平台涉及的 金融业务包括支付、借贷、理财和保险,如果将传统金融机构包含在内, 互联网平台的市占率均处于较低水平。如果仅统计细分业务线上市场的 市占率,头部平台处于领先位置,按集中度从高到低排序,分别是支付、 借贷、理财和保险。已出台的支付条例首次提出反垄断监管,根据条例 认定要求和易观 2020Q2 的市占率数据,头部两家公司达到预警线,但 离认定线较远。借贷、理财和保险的反垄断压力低于支付。预计采取分拆等严厉的处罚或开征数字税的概率较小,主要还是引导企 业自行整改,监管方式主要是约谈及经济性处罚。从海外反垄断的历史 来看,反垄断地位的确认一般要经过较长的司法诉讼程序,最后导致分拆的案例屈指可数,目前国内互联网公司在金融科技领域的集中度情况 距离反垄断要求的标准较远。其次,海外数字税的开征主要针对互联网 公司跨境业务中出现的避税情况,例如欧盟国家针对美国的互联网公司 在欧洲本土开展业务获取的收入进行征税,而国内的互联网公司主要在 国内开展业务,不涉及税基的流失,税率上也未出现明显偏低的情况, 因此国内开征数字税的概率也较小。监管主要通过约谈的方式引导互联 网公司进行金融科技业务上的规范,使产业链上的收益分配更加公平、 合理。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起监察机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监管部门加强协作,提升监管科技能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监 管也面临新的挑战,监管框架也需要根据金融业务模式的变化而持续调 整,来保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减少监管套利。预计监管部门将持续加 大监管科技的投入,提升监管能力和效率,对线上金融业务建立更加完 善和及时的风控监测。通过引入新的市场参与者,来提高市场的竞争活跃度。金融科技发展对 于支持普惠金融具有积极意义,包括对国内消费需求的拉动和对小微企 业的支持。监管部门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在完善监管框架的同时,恢 复相关牌照的申请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发牌,保持市场的竞争 活力。近期监管部门连续发放了一张个人征信牌照和两张直销银行牌照, 意在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向互联网公司学习客户运营能力, 提升金融行业的服务水平,降低市场集中度。五、对金融科技公司的影响头部平台的业务规模扩张及收益水平受制,竞争优势仍在受近期监管政策影响较大的是金融科技头部平台以及借贷业务。1、从经营主体来说,受近期监管影响最大的是以蚂蚁集团为代表的业 务规模大、金融业务综合性强的头部金融科技公司,同时受到反垄断、 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法规政策以及金融领域的金控、支付 反垄断、互联网贷款等监管影响。对于其他在金融业务上有所布局的互 联网头部公司来说,例如美团、拼多多、字节跳动等,由于本身金融业 务规模较小,对现有金融业务开展影响有限。对于其他细分领域的金融 科技公司,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经历了多年的严监管,尾部平台已大量 出清,目前尚在经营状态的公司业务规模相比头部公司仍有较大差距, 监管影响也偏中性。2、从业务角度来看,借贷业务受影响最大。针对互联网贷款的监管政 策密集出台,包括针对小贷公司和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目的在于控制 头部平台的信贷规模及行业集中度。由于借贷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贡献较 大,对金融科技公司的影响也主要体现在借贷业务上。支付行业监管框 架已较为完善,整改空间不大,后续主要看反垄断力度;理财业务和保 险业务以轻资产的代销模式为主,且行业集中度不高,出台的监管政策不多。短期来看,头部平台业务收入增速受到抑制,利润空间有所压缩,主要 源自于借贷业务量和价的约束;但头部平台在线上小额借贷市场上的竞 争优势仍在。监管收紧短期内抑制头部平台的快速扩张,减缓行业集中 提升的趋势。在借贷业务方面,通过杠杆率约束和联合贷出资比例要求 来限制贷款规模的加速扩张,头部平台需要补充资本金、调整与合作金 融机构的出资比例,另外在借贷业务合作资金方和合作模式上也将有所 变化,预计会增加与全国性大型银行及非银机构的合作比例,信贷技术 服务费的费率或有所下降。虽然在业务扩张和盈利性上受到限制,头部 平台的优势依然存在,在线上小额信贷的获客、运营和大数据风控能力 上优于传统金融机构,平台和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将持续。金融科技公司后续金融业务的创新会受到比较大的约束,金控监管和资 本金约束限制头部互联网平台进一步扩张金融业务版图。金融业务的颠 覆性创新主要来自于行业外部,互联网公司从场景挖掘客户的金融服务 需求,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良好的用户体验,并大幅扩大了金融服务的 覆盖面和渗透率。随着金融监管的收紧,从事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互联网平台也都被纳入监管范围之内,之后的业务创新需要做事前的报 备或审核,创新灵活度受到一定的约束。目前监管部门推行创新沙盒模 式,鼓励持牌机构进行金融科技创新,但需要先在小范围施行,对潜在 风险做充分的评估,出现爆款产品的概率或下降。其次,新兴互联网头 部平台打造类似蚂蚁集团的综合化金融科技平台的难度加大,一方面, 相比早期头部平台获取增量市场,新进平台需要争夺存量市场,竞争难 度加大,尤其是在数字钱包市场;另一方面,监管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 金融业务开展必须在监管框架内进行,且互联网公司获取新的金融牌照 难度加大,尤其是银行、券商、保险等核心金融牌照,从而限制其在借 贷、资管及保险业务上的布局。互联网巨头的商业模式或发生变化,科技能力提升和业务创新持续,提 高科技输出的收入占比。面对金融监管环境的变化,互联网平台在经营 策略上会做相应的调整。不同平台对金融业务的定位有所差别,部分平 台将金融业务独立出来发展,也有平台尚未将金融业务剥离,所处的金 融变现的阶段也存在较大差距。整体来看,互联网平台的金融业务的发 展偏向稳健,拓展与传统金融机构多样化的合作模式,发挥各自的相对 优势,共同拓展市场。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加强主业业务发展,加强 科技创新,探索科技输出变现的模式。对蚂蚁集团整改措施的展望2020 年 12 月 26 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 理部门联合约谈了蚂蚁集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代表四部门就 约谈情况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回答中提到,对于蚂蚁集团目前存 在的问题,金融管理部门对蚂蚁集团提出了五条重点业务领域的整改要 求:一、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二、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三、依法设立 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四、 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 活动。五、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 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结合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监管政策以及针对蚂蚁集团的整改要求,我们预 计蚂蚁集团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设立金控公司:各项金融业务满足对应的监管要求,保持资本充足,关 联交易合规。根据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蚂蚁集团需要申请金控公司牌 照,设立金控公司的方式尚未得到公开确认。根据蚂蚁集团的招股书披 露,目前共有 20 家重要子公司,其中 19 家子公司可归类在集团整体平 台及四个业务平台,另外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融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作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并接受监管,并由浙江融信持有相关从 事金融活动的牌照子公司的股权。设立金控公司大致上有两种方案选择,一种方案是将整个蚂蚁集团变成 金控集团,接受全面的金融监管。另一种方案是仅将金融业务相关的子 公司纳入金控集团,其中包含支付、借贷、理财、保险等业务子公司, 支付宝 APP 运营、科技输出等业务子公司不纳入。考虑到目前蚂蚁集团 的大部分收入来自于金融相关业务以及集团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和数 据归属问题,预计监管部门更偏向于将蚂蚁集团整体作为金控公司进行 发牌和监管。借贷业务控规模,转模式。借贷业务是蚂蚁集团收入和利润贡献最高的 业务,促成的信贷规模遥遥领先同业,业务模式偏轻资产,是受监管影 响最大的业务,后续在业务模式面临较大的调整,规模增速放缓。截止 2020H,蚂蚁集团促成的消费信贷余额总计为 17320 亿元,小微信贷余 额总计为 4217 亿元,合计 21536 亿元,服务约 5 亿用户及超过 2000 万小微经营者。公司与约 100 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以商业银行为主。 截止 2020H,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中,由金融机构合作伙伴进行实际放 款或已证券化的比例合计约为 98%。2020H 微贷科技平台收入首次超过 支付业务收入,成为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达到 39.41%。1、经营主体的变化。目前蚂蚁集团以两个互联网小贷公司作为消费金 融的经营主体、以网商银行作为小微金融的经营主体。根据《网络小额 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同一投资人只能控股一家互联网小贷 公司,且杠杆率上限为 6 倍。从资本节约的角度考虑,预计蚂蚁集团会 对消费金融的经营主体进行调整,例如将业务转移至蚂蚁消费金融公司 体内。根据现行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资本充足率参照商业银行, 最高可以达到 10 倍。同时不排除将消费金融业务纳入网商银行的可能性,参考腾讯主要就以微众银行作为微粒贷的经营主体,另外花呗业务 涉及“支付+借贷”,由银行作为经营主体,合规性更强。由于蚂蚁集团 并没有持有蚂蚁消费金融公司和网商银行 100%的股份,持股比例分别 为 50%和 30%,预计还是会保留一家 100%控股的互联网小贷公司。2、资本的补充。从目前的监管导向来看,信贷业务规模会长期受制于 资本的约束,以 30%的出资比例和 10 倍的杠杆倍数粗略计算,300 亿 资本可撬动 1 万亿的贷款规模,对于蚂蚁集团来说,资金压力整体可控。 此外,进一步规范 ABS 的发行,ABS 也是蚂蚁集团借贷业务的资金来 源之一,一方面发行规模受到发行主体的杠杆率的限制,联合贷的 ABS 发行监管要求有待明确;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 ABS 的发行流程。3、合作模式的变化。目前蚂蚁集团主要与商业银行通过联合贷模式合 作,合作银行中有大量的区域性中小银行,蚂蚁集团整体的话语权较强, 出资比例一般在 1%-20%,向银行收取的信贷技术服务费一般为银行实 收利息的 30%-35%。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中 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的 监管要求,蚂蚁集团在联合贷中的出资比例需要提升至 30%,地方法人 银行不得跨区域经营的要求限制了蚂蚁集团与中小银行的合作规模,预 计联合贷业务会从地方性中小银行向可全国性经营头部银行转移,另外 单一平台集中度的限制也使蚂蚁集团更偏向于一级资本净额更大的银行 合作,为了突破商业银行的合作规模限制,蚂蚁集团同时需要拓展非银 机构进行联合贷的合作。其次,蚂蚁集团不出资的助贷模式也是联合贷 的替代模式,助贷模式下,对合作银行的风控能力要求更高,推广情况 主要看银行的接受程度。但如果助贷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的话,预计监管 也会推出相应的监管要求,以减少监管套利。最后,从“价”的角度来 看,合作银行向头部集中,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将更加对等,蚂蚁集团 向银行收取的信贷服务费率或有所下降。加强数据治理,规范个人征信业务。针对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法 制建设会持续完善和细化,公司层面的合规成本将提升。征信数据的社 会共享是大趋势。加强数据治理和全流程管理。1、数据入口。加强数据采集的流程规范, 事前对客户做充分的告知,告知方式清晰明了。近期蚂蚁集团对用户告 知文档做了更新,优化了文件内容和格式,便于客户阅读并理解相关内 容。2、数据的存储和应用。蚂蚁集团采用大中台的系统架构,数据也 集中在中台统一管理,实现各业务条线的数据共享。蚂蚁集团旗下的持 牌金融机构需按照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数据存储,或需要对各子公司的 业务数据做一定的区隔。客户个人信息的存储和应用需得到客户的同意, 蚂蚁集团也要允许客户提出修改和删除信息的权利。3、数据出口。蚂 蚁集团需要持续提升系统安全性,保障客户信息不被泄露。在与合作方 数据共享时采用脱敏数据,或通过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确保数据不出 本地。规范个人征信业务,通过技术和制度设计推进数据价值共享,完善社会 征信体系。蚂蚁集团在大数据来源和征信数据积累上具备较强的竞争壁 垒,不依赖外部数据,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状态,因对外共享数据的意 愿较弱。早期蚂蚁集团设立芝麻信用以申请个人征信牌照,但监管部门 并未给试点的八家公司发放牌照,而是新设百行征信作为个人征信牌照 公司,参与试点的八家公司各持股 8%。由于八家公司均少量持股,且 各家的数据资源差距较大,数据共享较难推进。后续监管将加大社会征 信体系建设的推进力度,将借贷业务数据均纳入征信体系,提升全行业 的风控能力。1、合作金融机构。联合贷的合作银行作为放贷主体,要 求将与蚂蚁集团合作的信贷业务上传央行征信,提升信贷数据的覆盖率, 降低行业的共债风险。2、蚂蚁集团。对于蚂蚁集团自有的数据,一方 面按照统一的管理要求,与商业银行执行一致的征信数据上传要求,对 于底层数据属于企业的核心资产,预计不会要求全部共享,商业银行也 会有自己特有的数据来源。另一方面,监管还是会鼓励蚂蚁集团可以共 享数据资源,技术和制度设计有助于该目标的实现。在确保数据不出域 的前提下,加强与合作金融机构的联合建模,共享数据价值;推进数据 资产化,对数据进行合理的定价,提升头部平台数据共享的意愿。对蚂蚁集团估值的探讨短期的公司估值压制主要来自于估值水平的下降,核心因素是收入占比 最高的借贷业务监管环境的变化导致估值体系的改变。虽然蚂蚁集团的 收入主要来自于金融相关业务收入,但整体采用轻资产业务模式,表内 借贷业务仅占比 2%,收入性质基本为不承担信用风险的服务费收入, 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资本回报率,因此可对比互联网公司采用较高 的估值水平。监管环境的变化要求公司提高出资比例,使业务规模受到 资本的约束,从而使原有的估值体系发生变化。对应信贷类金融机构的 估值水平,公司的估值水平会有明显的下调。次要压制因素来自公司利 润规模的预期变化,受监管政策影响,金融相关业务尤其是借贷业务的 增速放缓,利润水平下降,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规模。考虑到公司借贷 业务的规模已经较大,即使没有监管政策出台,增速也应较前期有明显 的下降,回归到较为稳定的增速水平。长期来看,借贷业务模式的变化、收入结构的调整以及创新业务的发展 有望带动估值水平的提升。目前,借贷业务收入是蚂蚁集团占比最高的 收入,同时也是主要的利润来源,这种收入结构导致估值水平受监管影 响较大。短期内借贷业务可以实现快速变现,长期来看蚂蚁集团需要新 的收入增长点。我们认为蚂蚁集团未来估值提升的来源包括三点:(1)借贷业务商业模式从联合贷、助贷向征信、技术服务的转变。根 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要求的变化,蚂蚁集团借贷业务的商业模式将 会持续演进,逐步降低资产端自营的比例,更多地从数据和技术上赋能 传统金融机构,提供风控技术支持,长期来看商业模式或将逐步转变为 合规的征信业务或数据技术服务模式。(2)收入结构的调整,提升非借贷业务收入占比。从历史上来看,蚂 蚁集团的收入结构也处于变化之中,从以支付业务为主要收入来源,逐 步实现流量变现,增值服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目前来看,相对轻资产 模式的理财业务和保险业务的收入占比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两部分 收入的提升也将拉升公司整体估值水平。此外,虽然支付业务占比呈现 下降趋势,但支付业务本身仍有价值挖掘的空间,海外支付业务和商户 服务有望进一步丰富支付收入来源。(3)技术输出具备市场空间,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增长引擎。目前创新 业务收入占比极低,尚未超过 1%。蚂蚁集团的金融科技已形成比较完 善的产品体系,并能持续输出成熟的产品模块和解决方案。目标客户除 了银行、保险和证券等金融机构之外,还包括企业、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等。数据库、区块链技术等创新业务的推进有望成为蚂蚁集团的第二 曲线,带动公司估值的提升。详见报告原文。(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精选报告来源:【未来智库官网】。

标心者

《“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研究报告》正式发布

来源:金融界网  金融界网3月19日消息 近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和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组织撰写的《“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研究报告》正式发布。   金融科技作为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日益成为数字化时代世界各国金融发展与产业布局的焦点领域。为客观全面评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科技发展情况,助力发挥金融科技在推进沿线国家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联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组成专项课题组,历时半年撰写形成8万字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构建了“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并结合指数分析就如何推进“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包括金融科技产业、金融科技用户和金融科技生态3个分项指数,由金融科技上市企业规模等23个指标组成。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和国家代表性,专项课题组选取6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研究样本。考虑到相关数据更新时间、频率差异和疫情等原因,按照“就近就新”原则,数据截至2020年2月,部分数据为来源数据库的最近一次更新。指标权重计算采用“基于打分规则学习的层次分析法”,并同步使用变异系数法等研究方法对权重结果进行交叉验证。   附件:  《“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研究报告》  执行摘要  金融科技作为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日益成为数字化时代世界各国金融发展与产业布局的焦点领域。为客观全面评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科技发展情况,助力发挥金融科技在推进沿线国家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联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组成专项课题组,历时半年撰写形成8万字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构建了“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并结合指数分析就如何推进“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包括金融科技产业、金融科技用户和金融科技生态3个分项指数,由金融科技上市企业规模等23个指标组成。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和国家代表性,研究专项课题组选取6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研究样本。考虑到相关数据更新时间、频率差异和疫情等原因,按照“就近就新”原则,数据截至2020年2月,部分数据为来源数据库的最近一次更新。指标权重计算采用“基于打分规则学习的层次分析法”,并同步使用变异系数法等研究方法对权重结果进行交叉验证。  一、“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已有一定基础,但不充分不平衡特征突出  《报告》显示,63个样本国家“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得分均值为40.63分(总分100分,下同),得分方差较大(187.47),有5个样本国家得分超过60分,多数样本国家(34个)得分集中在20-40分。发展指数相对较高的国家包括中国、新加坡、韩国、印度、以色列、新西兰、波兰、俄罗斯、马来西亚等。总体来看,“一带一路”沿线样本国家金融科技发展已有一定基础,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但需要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发展成果的共享性与包容性。  从金融科技产业分项指数看,样本国家产业指数得分均值为28.48分,低于用户分项指数(55.35分)与生态分项指数(49.83分)均值。一半以上样本国家金融科技风险投融资缺乏,也缺少领先型金融科技企业,大多数样本国家缺少金融科技上市企业。从地区看,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国家产业指数得分均值相对较高,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国家得分均值相对较低。新金融业态中,样本国家数字支付交易规模均值最大(346亿美元),数字理财(35亿美元)和众筹融资(37亿美元)交易规模均值较小。近年来,数字支付增速有所放缓,数字理财增速持续加快,数字理财有望成为未来“一带一路”新金融业态发展的重要方向。产业分项指数相对较高的国家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韩国、新西兰、以色列、印度尼西亚、俄罗斯、波兰等。  从金融科技用户分项指数看,样本国家得分均值55.35分,高于产业指数(28.48分)和生态指数(49.83分)均值。新金融业态中,样本国家数字支付用户规模均值最大(3977万人),数字理财(61万人)和众筹融资(113万人)用户规模均值相对较低。数字支付用户占比较高的国家主要位于欧洲和中亚地区(64.97%)及东亚和太平洋地区(61.81%),且主要为高收入及中高收入国家。样本国家金融机构账户覆盖率平均值为63.18%,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多数样本国家已经具备一定的金融科技用户规模和金融账户基础。因此,相对于在需求侧挖掘潜力,金融科技还需要进一步从供给侧推动创新发展。用户分项指数相对较高的国家包括中国、新加坡、韩国、新西兰、拉脱维亚、奥地利、卢森堡、以色列、爱沙尼亚等。  从金融科技生态分项指数看,样本国家均值为49.83分,亚洲国家和中高收入国家生态指数相对较高,总体呈橄榄型分布,40-60分国家最多(38个)。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样本国家移动电话普及率均值为85%,多数在70%-100%之间;样本国家互联网普及率均值为62%,多数在50%-80%之间,移动电话普及率高于互联网普及率。因此,可考虑重点发展移动金融模式。征信和法律基础设施方面,样本国家征信基础设施指标得分均值为69.14分,多数在60-90分之间;样本国家法律基础设施标准化均值为47.98分,多数在40-60分之间。政策监管方面,样本国家政策环境较好,政策支持力度整体较高,约三分之一的样本国家已推出监管沙盒等金融科技监管创新举措,但政府整体监管能力国别差距较大,样本国家该指标均值为56.09分,多数在40-80分之间。生态分项指数相对较高的国家包括韩国、中国、以色列、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波兰、俄罗斯、泰国等。  二、金融科技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包括产业集聚、生态协同、政策监管、数字基础设施等  一是金融科技发展在地理上存在集聚效应。课题组通过计算Moran指数衡量样本国家空间集聚程度。结果显示,样本国家金融科技各项指数总体具有显著正向空间相关性。其中,东亚和太平洋、南亚、欧洲和中亚等地区样本国家正向地理集聚效应更为显著。  二是金融中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有助于加快金融科技发展。金融中心城市和金融科技中心城市具有较为完备的金融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科研机构等,依托自身生态资源,有利于形成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的良性联动和地理集聚。结合对英国智库Z/Yen集团《第26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报告》和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2020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报告》的数据分析,“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排名前20的样本国家均具有金融中心城市,其中近半数具有金融科技中心城市。  三是金融科技产业、用户和生态之间存在显著的协同效应。相关性分析显示,金融科技产业指数和金融科技用户指数、金融科技产业指数和金融科技生态指数、金融科技用户指数和金融科技生态指数之间相关性较为显著。这也意味着“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着力形成产业、用户、生态等因素相互促进的正循环机制。  四是良好的政策支持、金融监管、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与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密切相关。政策支持、金融监管与金融科技投融资之间存在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政策支持、金融监管也与金融科技产业基础存在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与金融科技用户指数、数字支付用户占比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金融机构账户覆盖率与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的联动效应较强,且该联动效应在中低收入及低收入国家更加明显。  三、建议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实际,分类分阶段推动金融科技发展  课题组采用K均值聚类方法,根据不同国家在产业指数、用户指数和生态指数方面的得分情况,将63个样本国家分为均衡领先、均衡发展、非均衡发展与全面追赶四种类型。  对于均衡领先型国家,可结合自身经验和先发优势,积极发挥“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的引领示范效应。比如,新加坡基础设施和金融监管水平较高,韩国在政策支持方面较为突出,中国在金融科技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方面领先。先发国家可通过向其他沿线国家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技术援助,分享金融科技产业发展、生态构建以及政策监管等方面的经验。  对于均衡发展型国家,由于金融科技产业、用户和生态之间存在显著的协同效应,可结合本国情况,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策支持环境,建设高质量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可考虑集中资源培育本国金融中心城市和金融科技中心城市,充分利用金融科技生态资源,形成金融科技各类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和地理集聚效应,提升金融科技整体发展水平。  对于非均衡发展型国家,可考虑以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的数字支付为出发点,利用支付业务进一步带动数字理财、众筹融资等金融科技业务模式发展,着力提升金融科技投融资活跃度。同时,持续提升移动电话普及率和金融机构账户覆盖率,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有力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支撑。  对于全面追赶型国家,鉴于政策支持对金融科技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在金融科技创新尤其是制度创新方面应做到发展与治理并重,避免先发展后治理。建议相关沿线国家监管部门考虑将金融科技发展纳入国家普惠金融战略,通过科学合理的政策支持,提升金融科技产业对风险资本的吸引力,促进金融科技产业生态持续完善。  四、中国金融科技发展位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前列  中国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在样本国家中居于首位,得分87.12分。金融科技产业分项指数和用户分项指数均位列首位,生态分项指数仅次于韩国。可见,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在产业发展和用户基础方面表现突出。因此,建议中国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落实过程中,充分发挥金融科技优势,为“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贡献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结合研究结论,课题组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是建议将金融科技纳入“一带一路”倡议合作范围,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推动落实中国与沿线国家签订的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及《“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提升“一带一路”整体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为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发展提供支撑。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以及中国-东盟信息港等平台载体向金融科技发展潜力较大、数字基础设施薄弱国家,提供可负担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  二是建议立足我国金融科技市场规模和创新发展优势,发挥金融科技中心城市的引领辐射效应。建议通过与沿线国家签订金融科技合作备忘录,加强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重点推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金融科技中心城市提升国际化水平,发挥金融科技地理聚集与辐射带动效应,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世界银行共同支持建设的全球数字金融中心等平台促进金融科技良好实践、标准和经验的传播运用,实现“国际经验本地化,中国经验国际化”的双向互动,助力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科技整体水平。  三是建议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科技标准互联互通,提升我国在金融科技标准规则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派专家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金融服务技术委员会(TC68)、可持续金融技术委员会(TC322)、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委员会(TC307)等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金融应用方面的标准研制。发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的作用,从合作基础较好的中国-东盟、中非合作论坛机制着手,重点在移动支付、数字银行、法定数字货币等优势领域,加强与沿线国家金融科技领域标准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国际标准制定的实质性参与程度。  四是建议加强金融创新国际监管协调与合作,有效防范监管套利及金融科技跨境业务和技术应用风险。加强金融科技合作及创新监管协调,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订、落实双多边金融科技合作协议。加强数据法规对接和风险监测网络共建,防范技术应用和网络互联带来的隐私数据泄露风险。建立完善针对金融科技监管信息共享、风险联动应对和跨区域应急处置安排,提升沿线国家金融科技风控能力和跨境监管协作水平。  五是建议加强金融科技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心相通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等国际化平台作用,增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金融科技领域的交流和对话。按照“广泛参与、多元投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原则,充分激发金融科技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探索建设面向沿线国家的金融科技创新联盟和金融科技创新基地。组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人才和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金融科技相关业务和技术交流,吸引相关国家学生来华留学,为“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做好人才支撑。

儿女们

金融科技发展有四个机会 下沉市场和90后群体不可忽视

中国财富网讯(董和佳)据新华网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既回应市场需求,也符合监管需要,对金融科技发展意义重大。《规划》为“金融科技”下定义,称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无论是“科技+金融”,还是“金融+科技”,金融科技还是回归金融本质,让科技服务于金融。当前,金融科技新的产品、业务和模式层出不穷,金融科技未来的发展机会在哪里?重点将会应用于哪些领域?监管难点又是什么?金融科技的发展机会在哪里央行行长易纲曾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未来全球金融增长点在金融科技,国际金融中心竞争的焦点也在金融科技。在严监管的大背景下,中国依然是金融科技领域投资高地。据零壹财经数据,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投融资比数和金额最多的都在中国,第二位是美国。洪泰基金创始人、洪泰资本控股董事长盛希泰在日前举行的2019首届南开金融科技高峰论坛上表示,中国的金融科技市场太大,需求太大。他重点介绍了金融科技发展的四个机会。其一是市场下沉的机会。三四五线及以下城市总人口接近10亿,市场规模大,同时金融服务匮乏,金融科技到来恰逢其时,可以覆盖长尾客户,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其二是人群变化的机会。90/95后是互联网原始居民,消费能力超出想象,他们是金融科技的主流用户。其三是技术升级的机会。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底层技术形成融合生态,推动金融科技进入新阶段。其四,ESG(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投资已成为国际市场主流投资趋势,绿色金融将成为经济发展的风口。金融科技形成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的支持,将是很大的投资切入点。鼎诚人寿董事长万峰认为,养老、医疗保险是我国寿险业的发展方向,未来的寿险公司一定是保险服务与现代科技高度融合的企业。他建议,一方面,寿险公司加快IT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大型科技公司也应积极参与寿险行业科技建设,尤其是参与底层数据环节,这将会是一块大蛋糕。新网银行是继腾讯微众银行、阿里网商银行之后全国第三家互联网银行,其党委书记、董事长江海表示,银行是最容易标准化、最具数字基因的行业,在大数据浪潮下,首当其冲重塑的是银行业,未来银行的零售业务会出现急剧分化的马太效应,有两类银行具备通吃能力,一是国有大行,一是互联网银行。金融科技将重点应用于哪些领域海王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银行原副行长王永利表示,金融科技存在四大重点应用领域:网络支付、网络交易、网络资管和金融监管,其中,网络支付是基础,网络交易是核心,网络资管是方向。毕马威的研究数据也显示,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100强企业中,支付企业有34家,占比居首位;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领域前十大融资项目中,支付/交易类项目占一半,相关领域的投融资热度仍在持续。具体到行业层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党委书记、会长邢炜说,现在保险行业和科技行业的对接仍处于初步阶段,科技可以在保险的产品、营销、理赔、运营、服务等环节发挥巨大作用,可以提升保险产品的精准定价、精准销售,从而扩大销售。万峰表示,养老、医疗保险的业务特性需要高科技赋能支撑,当前寿险科技应用只是做到业务的前端、表面,而核心业务、数据资源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应用程度,将决定我国寿险业发展未来。金融科技监管难点是什么《规划》提出,金融科技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同时也提到,既需要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也要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长期以来,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以机构监管为主要形式,这或许越来越不符合发展趋势。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谢平表示,目前我国的金融科技监管,没有具体法规,只有监管部门的文件。由于文件监管内在的逻辑是机构监管的逻辑,而不是业务监管的逻辑;也即金融机构由谁监管,当金融机构用金融科技的时候也由此监管部门说了算。目前监管看的是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和应用属性,而不是科技属性和技术属性。王永利也表示,金融科技监管需要从机构监管转向业务和行为监管,从线下监管转向线上监管。谢平提到,《规划》专门指出增强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专门讲到要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的基本规则体系,加快规则的制定、分析、评估。这是文件第一次明确提出金融科技监管,但提得还比较抽象。他同时提醒关注国务院8月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涉及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平台,其金融业务的市场准入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提供金融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服务,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他说,这是目前关于中国金融科技监管最严格的一次提法。

爱在雨

《“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研究报告》出炉 中国居沿线国家前列

来源:北京商报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廖蒙)3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和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组织撰写的《“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于3月18日正式发布。根据《报告》介绍,“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包括金融科技产业、金融科技用户和金融科技生态等3个分项指数,由金融科技上市企业规模等23个指标组成。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和国家代表性,专项课题组选取6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研究样本。《报告》显示,“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已有一定基础,但不充分不平衡特征突出,中国金融科技发展位居“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前列。而金融科技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包括产业集聚、生态协同、政策监管、数字基础设施等。《报告》建议,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实际,分类分阶段推动金融科技发展。在我国“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中,建议一是将金融科技纳入“一带一路”倡议合作范围,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二是立足我国金融科技市场规模和创新发展优势,发挥金融科技中心城市的引领辐射效应;三是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科技标准互联互通,提升我国在金融科技标准规则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四是加强金融创新国际监管协调与合作,有效防范监管套利及金融科技跨境业务和技术应用风险;五是加强金融科技领域多层次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助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民心相通工程建设。

行露

重磅!《“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研究报告》正式发布(附主要观点和内容)

导语近日,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和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组织撰写的《“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研究报告》正式发布。金融科技作为科技驱动的金融创新,日益成为数字化时代世界各国金融发展与产业布局的焦点领域。为客观全面评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科技发展情况,助力发挥金融科技在推进沿线国家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金融科技发展与研究专委会联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组成专项课题组,历时半年撰写形成8万字的研究报告。该报告构建了“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并结合指数分析就如何推进“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一带一路”金融科技发展指数包括金融科技产业、金融科技用户和金融科技生态3个分项指数,由金融科技上市企业规模等23个指标组成。综合考虑数据可得性和国家代表性,专项课题组选取63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研究样本。考虑到相关数据更新时间、频率差异和疫情等原因,按照“就近就新”原则,数据截至2020年2月,部分数据为来源数据库的最近一次更新。指标权重计算采用“基于打分规则学习的层次分析法”,并同步使用变异系数法等研究方法对权重结果进行交叉验证。下面是报告的主要观点和内容:来源: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突发重磅!这家国有大行再添一名副行长:农行集齐三大政策银行高管!“老建行人”回归!他辞任中行,履新建行行长央行行长易纲谈2021年金融热点问题:继续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2021展望 | 银行系金融科技公司增至11家,中小银行如何发力金融科技120亿,“数字招行”的 AI 全布局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加快科技创新和应用,打造科技新优势建行金磐石:“十四五”期间金融科技如何更好地助力金融业提质增效工行首席经济学家周月秋:未来金融科技赋能商业银行需要思考的几个重要方向,值得深思!招行首席:4000多家中小银行何去何从?数字化转型需把握两大机遇!动真格了!北京市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政策接二连三发布,快来看看吧!重磅!2021值得关注的中国金融科技十大趋势第58期: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一周行业要闻速览(03.08-03.14)第57期: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一周行业要闻速览(03.01-03.07)第56期: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一周行业要闻速览(02.22-02.28)第55期: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一周行业要闻速览(02.15-02.21)第54期: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一周行业要闻速览(02.01-02.07)第53期: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一周行业要闻速览(01.25-01.31)第52期:金融科技行业周报|一周行业要闻速览(01.18-01.24)金融科技将走向何方?来听2021第八届中关村金融科技论坛年会专家这么说→重磅!2020中关村金融科技30强榜单揭晓,30强花落谁家?快来看!重磅!《中国金融科技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20)》发布!论坛速递|杨富玉:四方面加强金融科技标准建设论坛速递|陆书春:积极推进金融科技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论坛速递|庞魁霞:金融科技发展需要加强国际合作论坛速递|陈道富:数字经济时代需要警惕“大数据杀熟”等差别定价问题论坛速递|王汝芳:生态圈金融的构建路径论坛速递|司马红:数字经济发展的两大核心、三大特征和三大发展趋势论坛速递|贾康:科技金融创新的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论坛速递|陈钟:区块链技术助力监管科技创新的研究与实践论坛速递|杨涛:数字化时代,数字金融开放的关键点2020中关村论坛金融科技平行论坛,全球瞩目一图读懂 |《北京加快推进国家级金科新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解读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小云:密码技术与区块链小米洪峰:数字科技赋予产业发展新动能度小满金融朱光:金融科技是破解小微融资难的利器大咖精彩言论抢“鲜”看!2020第四届金融科技与金融安全国际云峰会成功举办竞争力百强|重磅!2020中国金融科技竞争力百强榜揭晓!北上深杭名列前茅专利百强|首发!2020中国金融科技专利技术百强榜出炉!区块链技术专利增速迅猛!杨富玉:争做企业标准“领跑者”杜宁:释放数据能的三个阶段一本书读懂金融科技!第一讲 | 杨涛:新形势下金融科技变革与转型一本书读懂金融科技!第二讲 | 陈钟:区块链技术场景应用与创新一本书读懂金融科技!第三讲 | 吴锋海:区块链的源起与信用机制重构一本书读懂金融科技!第四讲 | 陈云凯:人工智能发展与银行业数字化转型一本书读懂金融科技!第五讲 | 宋华:科技如何赋能供应链金融 四种模式大解析一本书读懂金融科技!第六讲&第九讲 | 董希淼:“非接触银行” 服务体系构建与数字人民币发展一本书读懂金融科技!第七讲|《金融科技十讲》第七讲 | 左春:保险科技的未来竞争之路一本书读懂金融科技!第八讲 | 刘勇: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及案例解析一本书读懂金融科技!第十讲 | 杜宁:监管科技的本质及实施路径【领导寄语】各指导单位领导寄语2020中关村“番钛客”金融科技国际创新大赛,值得期待!【大赛启动】2020中关村“番钛客”金融科技国际创新大赛正式启动|乘风破浪!一个国际范的金融科技大赛与您线上相约,全球招募开启【总决赛】2020中关村“番钛客”金融科技国际创新大赛总决赛圆满举行!图书推荐:

宙也

2020中国金融科技调研:技术、投融资、人才与监管

(报告出品方/作者:普华永道)一、技术驱动业及场景创新科技对于金融业的影响是全方位的。然而,有鉴于 金融各细分领域(银行、保险公司、大资管、金融 控股公司和金融科技公司)的发展现状、科技赋能 状况和生态圈构建过程各不相同,它们对金融科技 的诉求与期望,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也呈现出一定的 差异。1.银行:期待科技赋能获得第二增长曲线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对银行固有业务的冲击导致 “金融脱媒”愈演愈烈。大部分银行都已将金融科 技和数字化转型提升到战略高度,普遍进行积极尝 试和较大投入,以期获得增长的第二曲线。结合调 研结果,本报告将金融科技在银行业的应用归纳为 业务洞察、客户经营、运营、产品服务创新、渠道、 风控和生态等七方面。业务洞察:银行业单纯以规模驱动利润的业务模式遇到了极大 挑战,需通过更有效的战略视角,提升对实体经济 和行业客户的敏感度,透析旺盛金融需求背后的商 业逻辑和风险。本次调研中,大部分银行业受访者 认同业务战略管理和执行要更基于大数据的高级分 析,反映银行急切希望更清晰而精细地洞察业务表 现和行业趋势,获得全时、实时、随时的管理决策 支持。客户经营:在获客、活客、留客方面,金融科技的重要性同样 得到高度认可。本次调研中,大部分银行业受访者 高度认同“对接第三方平台,基于场景实现平台引 流获客”,以及“基于行内外大数据的精准客户画 像和洞察,实现客户旅程的触点识别”。银行依托 大数据平台及技术,在客户的营销、预警、账户管 理及成长路径规划等方面实现智能化,充分利用大 数据实现动态分群获客及智能分层经营,匹配适宜 的产品、权益及活动,实现贯穿全触点、全周期、 全旅程的客户经营。运营:银行业务的运营模式和运营效率,也凸显在成本端 的竞争力。金融科技深度应用,同时可助力银行推 进分支机构能力提升,支持跨部门、跨板块、跨层 级快速协调联动,不断增强合力,形成先进的数字 化运营体系。具体举措包括:为客户经理提供丰富 的数字化运营工具,包括客户服务需求识别、资产 配置、智能投顾等;通过自动化和人工智能,实现 运营产业化;通过大数据分析,减少审批环节提升 效率;通过扁平化敏捷组织的建立,提高员工的参 与度和积极性,从而提升作业效率等。产品服务创新:数字化产品创新能力的构建,一方面快速响应客户 洞察分析结果及满足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匹配。 另一方面,通过产品数字化的管理闭环,对产品进 行运营规划,通过客户洞察去匹配响应的客户。 在产品服务创新方面,银行亟需自我颠覆和革新。 本次调研中,大部分银行业受访者高度认同金融科 技在“以客户为中心的数字化客户旅程改造”和 “创造千人千面的个性化产品”的价值,并已经开 展或将在近期积极行动。这种产品创新,既有可能 是跨界的组合产品服务,也可能是场景化的金融服 务,甚至可能是对现有产品某个特定环节,通过技 术手段加以优化而实现。渠道:渠道建设方面,大部分银行都在“线下业务线上化 迁移”和“自助终端”方面进行了实践。与此同 时,也不可忽视跨渠道的一致性最佳客户体验。因 此,在渠道再造过程中,银行要深层次考虑客户渠 道偏好,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客户行为、通过业务 中台建设整合和优化跨渠道服务流程,实现客户最 佳服务体验;不仅要成立相应的部门,还要统筹各 渠道的产品开发、中台风控、全渠道体验和作业流 程设计,达成“全渠道”而非“多渠道”的目的。风控:银行业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建模及机器学习等金融 科技应用,识别业务中的各类风险,实现覆盖事 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风险控制,支持智能辅助 功能。数字化风控离不开大量的数据积累,目前业 界较为先进的方式为采用数据湖、数据集市、模型 实验室三层,分别提供内外部数据收集、风险数据 集市汇总及模型要素管理支持等功能;基于风险数 据基础,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手段构 建黑名单、反洗钱、智能合同、欺诈识别、舞弊识 别等风险预警或拦截模型,并将训练的模型内嵌至 各个业务环节应用。参与本次调研的银行业受访者 中,大部分非常关注和已经在开展金融科技在风控 领域的应用。生态:银行业多年以来一直在狭小的产品和服务的领域进 行着同质化竞争。在金融科技蓬勃发展的今天,企 业和个人对金融服务的形态有更广泛的需求,使得 银行有更多机会和可能打破传统边界,实现生态化 的立体业态。银行业数字化生态的趋势及实践可从 数字化渠道构建、生态圈获客及银行能力开放三方 面进行发力。参与本次调研的银行业受访者中,高 度认同通过产业互联网实现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从 而构建开放银行生态圈。通过大数据、5G、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技术,银行可 嵌入行业生态、提供更复杂的组合产品服务,甚至 可以突破边界,提供非金融服务。头部机构通过构 建开放银行体系和平台,借助SDK、H5和Open API 等方式,实现了“轻渠道”线上金融场景渗透、 “大中台”客户运营服务支撑、“闭环式”资金融 通平台、“产品化”金融产品中心,也实现了跟客 户更高频的交易、获得更大的中间业务收入空间。本次调研结果显示,银行业受访者认为他们与金融 科技公司合作的三个主要挑战依次为:数据的可获 性和合规性、信息科技系统的安全性与兼容性,监 管的不确定性。究其原因,首先,优质场景稀缺让 银行很难找到生态圈合作的切入点。其次,大型科 技公司通过数字技术构建高频场景,继而通过相关 场景(通常是非金融场景)形成C端或小B端的流量 垄断,可轻易“绑架”生态中的参与者,使银行在 切入生态时面临不可逾越的屏障;再次,在对信息 监管要求不断加强的环境下,数据共享的不确定性 也为共建生态圈带来风险。2. 保险:科技改变行业特性,或催生 新市场过去几年,保险科技已成为保险监管文件和各家保 险公司战略规划的高频关键词。大型保险公司纷纷 提出了科技与数字化战略。结合调研结果,本报告 将金融科技在保险行业的应用总结为八大领域,包 括:产品开发设计、营销渠道、核保承保、交易方 式、运营管理、客户服务、理赔管理和风险管理。产品开发设计在产品创新领域,保险科技主要体现在基于互联网 的场景险领域。由于经济与社会活动逐步从线下转 为线上,并基于线上模式产生了社交、娱乐、内容 交互以及商业活动,风险会伴随着这些新模式而产 生,场景险则是针对这些新模式中的风险提供相应 的风险保障。当然,线下的传统寿险、财产险和车 险等产品,是有不断尝试在定价因子和附加责任等 方面的创新。科技变革将对保险标的及其风险特性带来颠覆性变 化。在被问到对“科技变革使得保险标的风险状态 发生巨大变化,从而改变保险产品(如车险)”这 一判断的态度时,有四分之三的保险业受访者表示 很有可能或有可能。营销渠道在保险行业的八大数字化应用领域中,最普遍的是 营销渠道。这是因为数字化可以解决保险行业的营 销痛点,也源自于营销能力决定了保险公司的核心 能力。本次调研结果显示,在客户营销方面,大部 分保险业受访者相信,未来五年客户画像与数据挖 掘等技术将更有针对性的发现、获取、营销和服务 客户。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保险行业的传统业务模式 造成巨大冲击,尤其是贡献绝大部分价值的传统代 理人渠道和展业方式几乎停滞,“开门红”变成了 “开门黑”。普华永道此前曾总结了保险销售受疫情影响的六大 症结,分别为:对线下营销的路径依赖、网销渠道 开拓患得患失、电销渠道发展折戟沉沙、营销员技 能陈旧落后、各渠道间协调互补不足、数字化程度 制约远程复工2。后疫情时代,行业在寻求出路,首当其冲的就是利 用科技手段和远程展业平台工具进行获客和营销, 市场纷纷涌现出直播带货、私域流量经营、线上产 说会和业说会等突破创新。从这一点来看,行业加 速了保险科技与数字化的变革进程。运营管理本次调研中,大部分保险业受访者认同自动化和智 能化系统可有效提高内部运营效率和降低经营成 本。然而,据观察,自动化和智能化的运营平台建 设也遭遇到一定的困境。一方面,平台建设需要前 期的软硬件投入,且规模越大的公司,其投入产出 比才更显著,因此中小公司在科技运营方面的投入 不太明显;另一方面,大公司的运营大量依赖于人 工,且运营能力分布在分支机构而非总部。因此, 在运营数字化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分散的运营资源 做集中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在向数字化运营管理过渡时,不可 避免会引发人员精简、流程再造,以及权限和资源 重新分配。且在推动过程中,会受到来自于分支机 构和现有运营团队的阻力。两核与风险管理目前,在线上场景险的承保理赔、车险的理赔定 损、健康险的核保等领域,数字化技术应用已经非 常普遍,效果也很明显。但面向未来,如何进一步 防范网络的“黑产”或“灰产”,如何更动态、智 能地对交易对手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如何基于可 穿戴设备以及客户个体行为干预管理,从而更好地 达到健康险定价和健康风险管理目的,是保险科技 应用更广阔的空间。当然,这也意味着保险公司的风控模型和数据分析 能力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大部分保险业受访者认 为, 随着数据模型和分析复杂度增加,风险可以被 更好地识别和量化。核保和理赔既是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风险管 理能力的体现。保险的大数法则,可很好利用科技 来提升业务品质,降低逆向选择风险,并进而提升 公司的业绩和竞争力。客户服务近年来,智能保顾和客服机器人等应用日益广泛, 大幅降低了保险公司呼叫中心和客户坐席的成本。 同时,这些客户服务能力的提升,也可达到产品差 异化竞争和客户触点增加粘性提升的效果。尽管如 此,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仍需更有针对性地满足客 户个性化需求,才能真正实现差异化竞争。例如, 在5G技术日益成熟和商业应用逐渐丰富的趋势下, 利用远程诊疗技术,可以更加动态监测客户的健康 状况,并及时进行健康干预。重塑产业链及竞争格局科技还改变保险产业链的分工。随着保险科技公司 的发展以及能力的专业化趋势,很多新公司和小公 司会将部分功能外包,以降低固定成本。本次调研 中,相当一部分保险业受访者认同保险科技企业与 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发展,使得保险公司部分核心保 险功能(如理赔、核保和服务等)外包最近几年一些保险科技公司崛起,利用保险中介 (保险经纪和保险代理)牌照,从传统的销售和理赔等价值环节,延展到产品定制 、新客引流、核保、保单管理等环节,重塑保险价值链,并改变保 险行业的竞争格局。生态圈构建保险公司和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共赢是大势所趋。保 险公司加大在互联网的流量与场景方面的投资,以 期获得业务增量和运营成本降低。除了少数大型保 险公司或金融集团有自身的生态圈,大部分都倾向 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并引入养老、医疗及健康管理 机构来开拓机会。另一方面,监管机构对基于互联 网保险销售与服务的监管趋严,使得互联网平台需 要和保险公司建立更良性的合作模式,确保在合法 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合作也面临很多挑战。此次调研中,保险业受访者 认为他们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的挑战集中在三个领 域:数据的可获性和合规性、商业模式的差异,以 及信息科技系统的安全性与兼容性。其中,由于保 险业务(尤其是寿险)大多涉及到个人隐私信息, 如年龄、职业、家庭住址、资产与收入等,更受到 日趋完善的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法律约束的领域。开 展合作时,如何获得客户的许可、在法律允许的范 围内挖掘商业价值,以及如何确保网络安全,需要 进一步思考与探索。3. 大资管:科技有助提升投研和风险定 价能力2018年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标志着中 国正式迎来统一监管的“大资管时代”。当下正处 于转渡期的该领域,虽经历了疫情的影响,仍然保 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宏观经济和居民可投资资产 的持续增长,对资产和财富管理的需求非常强劲, 预计未来几年大资管行业仍将处于难得的机遇期。然而,投资者对资管产品的需求更加多元化,将使 得未来真正打破“刚兑”后,资管产品的市场竞争 更激烈。同质化产品比拼投资收益率的业务模式将 难以持续,资管机构需要发展多样化的投资策略, 才能匹配不同风险偏好资金的产品需求 。与此同 时,为严控风险提升投资收益,资管机构也将面临 较大的量化分析能力的挑战。另外,费率竞争进一 步加剧,还需要资管机构关注投资运营精细化,寻 求降本增效之道。科技赋能状况大资管行业过去以“通道业务”为主,对主动管理 能力要求较低,总体上金融科技发展及赋能的情况 有待提升。据观察,资管机构的科技应用集中在运营管理层 面,各系统之间分割较为严重,总体来讲科技力量 较弱。资管机构主要依赖于外部系统厂商,对数据 整合、产品创新、投资分析决策等赋能支持较少。 本次调研中,资管行业认为金融科技最核心的应 用,也是未来最愿意投资的科技赋能方向就是大数 据分析。然而,随着主动管理转型压力的逐步增大,以及疫 情带来的展业压力,资管机构开始深入思考和规划 中远期科技战略,加速对金融科技的投资。本次调 研结果显示,不少大资管行业受访者认为,金融科 技有助于提升其投研和风险定价能力。一些领先的 机构已通过金融科技手段直接提供智能投顾、智能 投研产品支持服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为进一步提升科技能力,有少数资管机构成立了金 融科技子公司,聚焦科技开发或产品运营,也取得 了积极的成果。从本次调研情况来看,在大数据分 析、人工智能、智能投研、智能风控、运营自动化 等应用方向,大部分受访者在未来五年有可能或很 有可能采取行动。资管机构在科技跨界合作构建生态圈上较为活跃。 一方面是这些机构对金融科技有巨大需求,另一方 面是它们在各类投资业务中,头部金融科技企业也 是重点投资对象。本次调研结果显示,大资管受访 者认为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最大的挑战包括:数据 的可获性和合规性、信息科技系统的安全性与兼容 性,商业模式及知识技能两方面的的差异。然而,资管机构在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过程中,对 合规性、安全性的担忧较多。这会较为限制生态圈 的构建。通过金融科技投资构建生态平台,并推动 满足自身金融科技应用需求,是资管机构相对能接 受的方式,也是未来较为可持续的趋势。4. 金控:聚焦科技和数据,促进管控、 协同与赋能近年来,金控公司在更好地实现产融协同、提高经 济运行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风 险不断累积的情况。2020年11月1日,《金融控股 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实行,标志着金控公司被 正式纳入监管范畴,该领域进入了规范发展的新时 期。与此同时,这些企业也面临诸多挑战。本次调 研结果显示,大部分金控公司受访者均期望依托科 技实现全面能力提升,尤其是“采用先进的方法, 工具和技术提高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以及“通过 数字化手段,打造金控集团的内外部生态,促进子 公司各业态的协同” 。着眼风险与财务,提升集团管控调研结果表明,大部分金控公司未来将采用先进方 法、工具和技术提供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作为集 多元业态于一体的金控公司,尚处于初步发展阶 段,虽然金控监管新规已正式实施,但和试行办法 相关配套的监管细则尚未出台,新规落地效果仍待 检验。目前多数金控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的能力和框架还 未完全建立,风险管理的数据积累和挖掘仍处于起 步阶段,如何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管控是金控公司 面临的一大挑战。其次,高速扩张的信贷投放使得 资本迅速消耗,对金控公司后续发展形成严重制 约。金控公司需要紧抓子公司财务管控,避免盲目 扩张,利用内部资本市场,满足集团内部成员的资 金供求,形成有限资源的合理分配,实现对子公司 的全面财务管控打造内外部生态,促进各业态协同本次调研结果同时显示,金控公司受访者未来将通 过数字化手段,打造集团的内外部生态,促进子公 司各业态的协同。为了实现协同,金控公司内部可 共享技术通讯设施,组建统一的数据库,创建共同 的技术运行平台,分摊信息系统的筹建成本,节约 技术开发费用和人力资源的投入 ,构建内部信息 生态。此外,金控公司还可创建统一的金融产品服务平 台,实现各个子公司的金融服务产品相互补充和供 给。不同子公司之间共同研发跨金融子行业的综合 方案,结合自己的资源优势共同研发创新性的边缘 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不仅可以拓展和延伸单一金 融产品品种,提高产品价值的附加值,还有利于构 建核心竞争力,实现与内部与外部市场的连接,打 造内外部生态,促进内外部业态协同。拥抱科技发展,实现集中赋能目前,数据赋能和云赋能是金控公司的主要科技建 设方向。本次调研结果显示,未来金控公司将研究 新的技术和工具,集中赋能各个业态。目前,金控公司主要通过与金融科技公司签订战略 合作的方式,推动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科技赋 能。然而,金控公司与金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仍处于 初步磨合与探索阶段。本次调研结果表明,在与金 融科技公司的合作中,金控公司认为数据的可获性 和合规性是亟待克服和解决的挑战。相较于其他传 统金融机构经历了较长的发展阶段,数据治理等方 面相对完善,金控公司大部分成立时间较短是主要 原因。其次,金控公司涉及业态多、范围广,构建 多元业态的信息化体系,必然需要多方的人力物力 投入,因此必要的财力也是双方合作中的挑战。此 外,金控公司通常规模较大,金融科技公司多为初 创企业,公司类型不同带来的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 差异,也是合作的挑战。5. 小结:大胆规划,果断尝试依托金融科技进行全方位创新与赋能,是传统金融 机构势在必行之举。银行希望借此获得新的增长轨 迹,保险公司期待诞生新市场,大资管机构憧憬能 力全面提升,金控公司则聚焦促进内部协同。普华永道认为,尽管目标与实现路径有所不同,在 推进业务变革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各类金融机构 仍有一些共通的原则可遵循。这些原则可归纳为三 个方面:丢掉历史包袱,突破思维局限。传统金融机构由 于多年以来的业务惯性,在数字文化方面很难做 到企业层面的一致和坚决。它们对金融科技的运 用,更多是后发思维、局部模仿和浅尝即止(例 如,在互联网贷款、大数据风控等局部领域简单 的模仿或整装引进)。它们的数字化变革,实质 上并未触动客户思维和经营模式的根基,没有获得全面业务赋能。这些机构未来亟需摆脱固有思 维,更大刀阔斧地拥抱创新。实现顶层战略和速赢举措的统一。全面且系统化 的科技赋能,要求传统金融机构在战略层面勾勒 出应用数字化的主要场景及可能实现的状态。换 言之,需要描绘出一幅数字化蓝图,然后沿着蓝 图逐步深入,小步快跑地获得收益。不同类型的 金融机构转型的难点有所不同,转型初期建立适 合的推进机制,比解决技术难点更重要。让科技部门从被动支撑变成主动赋能,甚至引领 业务。由于业务模式的区别,金融机构的科技部 门和科技人员很难像互联网行业的科技团队一样 引领和主导业务,长期陷入在需求洪水和投入黑 洞等被动地位。金融机构要赋予科技部门更多的 业务主导地位,用更切实的可衡量的关键指标来 评价数字化收益。数字化金融代表着未来,适当 的投入和试错,比犹豫不前更重要。二、投融资活动传统金融机构的科技建设,以及金融科技公司的发 展壮大,都离不开资金支持。从上述两条路径分析 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融资活动,可窥得资金流向背后 的趋势与逻辑。1. 融资规模:同比下降回望2020年,复杂的内外部环境,使得中国资本市 场趋于避险,信心不足。另一方面,我国对于金融 创新的监管也在摸索中不断完善。在此背景下,国 内金融科技公司的投融资规模呈现出下降趋势。在 2018年的峰值过后,2019年全年为656亿元,2020 年全年则为125亿元,同比跌81%3。市场总体融资放缓的情况下,金融科技公司首次公 开发售 (IPO) 的案例也相对往年减少。2020年前三 季度仅有七家金融科技公司成功IPO,第四季度陆金 所在美上市、蚂蚁集团与京东数科先后递交申请, 市场原本憧憬能掀起新一波融资热潮,但蚂蚁集团 A+H上市戛然而止,让这种期待落空。2. 融资取向:一级市场市场整体环境和趋势的变化,影响了金融科技公司 未来融资的选择。本次调研结果显示,金融科技公 司在未来一年重点考虑从传统金融机构和专业投资 基金寻求融资机会。前者在业务上紧密相关、后者 在专业化层面能够更好的了解金融科技行业与单个 金融科技企业,同时面向更为专业、风险承受能力 更强的投资者。与之相对的是,IPO由于面向更广投资群体、审查条 件与监管更严格、受市场环境制约更强等原因,并 不是多数金融科技公司首选的融资渠道。事实上,从近三年实际融资情况看,专业投资基金 的确是金融科技投资的主力。虽然金融科技公司同 样期望获得传统金融机构的垂青,但后者似乎并不 热衷于并购。反而大型科技企业对金融科技公司更 感兴趣。除了直接投资之外,科技企业并购金融科技公司也 是近期较为突出的趋势。2020年全年共发生21起并 购案例。3. 成功要素:苦练内功无论是哪种渠道,金融科技公司能否如愿获得投 资,都取决于某几项重要因素。本次调研结果显 示,业务模式仍是最重要的因素。关注点包括业务 模式是否明晰、是否可持续、是否能达成盈利。另 外,行业前景以及企业在该领域中是否具备技术优 势,也是决定性因素。4. 内部投入:持续加码技术是核心竞争力。无论是在谋求融资,还是经营 发展的道路上,金融科技公司都在不断加强研发和 迭代。本次调研结果表明,金融科技公司对于下一 年度增加科技投入的意愿较强,但根据各公司的实 际情况,扩大投入的幅度不尽相同。仍有部分公司 选择与本年度持平的投入水平,实施较为保守稳健 的科技发展策略。不仅是金融科技公司,传统金融机构也相继增加金 融科技的投入。尤其是头部金融机构,由于资金和 资源等综合实力雄厚,率先加快了投入步伐。根据 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头部金融机构的金融科技投入 普遍占上一年营收的2%以上,最高者超过了8%。从本次调研结果来看,传统金融机构的重点技术投 资领域,大数据分析仍最热门,其次是人工智能、 网络安全、云计算和移动科技。虽然金融机构多将区块链技术纳入未来战略发展的 重点,对该领域的投资和应用仍处于探索阶段。截 止目前,市场上尚未出现一款具有影响力、覆盖力 的现象级区块链产品,其技术的成熟完善仍需要一 定的过程。何时将区块链实际应用于业务、如何取 舍领跑的收益与风险,以及如何将区块链应用于业 务、如何最大化投入产出,是金融机构需要思考的 问题。5. 小结:专注核心,分清主次过去一年多,在市场融资规模放缓和监管加码的环 境下,金融科技公司获得投资变得越来越不容易。 靠讲故事的方式迎合资本市场短期偏好,忽视业务 模式设计和核心技术投入的公司,势必缺乏创造长 期股东价值的能力,最终将失去资本的支持。传统 金融机构虽然拥有相对较丰富的资金投资各类技 术,但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也让试错空间变得 有限。普华永道认为,金融科技公司与其随资本起舞、投 其所好,不如“撸起袖子加油干”,定期自我审视 业务模式并积极调整,沿着技术成熟曲线加大技术 投入,均衡布局前沿技术研究储备和推动成熟技术 应用落地。传统金融机构在审视科技投资,特别是 对金融科技企业的投资时,则应以“第一性原理” 为指导,即透过现象看本质,加大对核心技术的投 入,打造自主可控的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三、新技术发展趋势科技创新是促进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核心动力。大 数据、人工智能、 云计算、机器人流程自动化 (RPA)、区块链等新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和创新,为 普惠金融提供了更多解决方案,有助于建立安全可 信的金融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此外,数 字孪生、沉浸式体验、5G、多方安全计算等新兴技 术也正蓬勃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或将带来更多的 创新性变革。1. 大数据:助力跨界融合,关注标准 化与规范化本次调研结果显示,受访者认为大数据是未来三年 金融科技中最受关注的技术突破领域。金融业数据 资源丰富,大数据是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的底层支 撑,是“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的纽带,为金融机构 的服务质效提升、商业模式创新提供机遇。目前,大数据应用日渐成熟,在银行零售业务中, 基于行内外大数据对客户画像的精准描述,或通过 建立企业客户与集团客户的知识图谱助力银行对公 业务等。然而,受访者也表示,数据缺失或数据质量较低也 是目前数据应用中面临的主要挑战。随着数据使用 量增大,数据获取与使用的安全合规也引起更多关 注,数据标准与规范的制定和推广是未来大数据广 泛应用的基础2. 人工智能:加速发展,从感知智能 向智能认知演进人工智能 (AI) 已覆盖智能投顾、智能客服、智能支 付、智能理赔、智能风控等多种金融场景,目前正 逐渐从计算智能向感知智能、认知智能演进。感知智能技术,如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等在身份认 证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认知智能技术基于对知识经 验的积累,以及对海量信息关联的洞察,辅助决策 过程,逐渐应用在智能营销、信用风险防范、智能 反欺诈等领域。3. 云计算:关注安全稳定与风险防控云计算作为金融科技应用的基础设施,已进入发展 的成熟阶段。相较于部分功能或交易的“上云”, 金融机构更关键的核心系统功能也逐渐在金融云上 部署。有调研表明4,42.4%的企业在选择公有云服 务商时会考虑服务安全性,安全是影响企业选择的 重要因素。而随着云原生快速兴起及用云量上升, 安全、稳定的用云需求及风险防控成为业界关注的 重点。4.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人机协作,重 塑未来工作方式机器人流程自动化 (RPA) 通过自动化、智能化技术 辅助业务流程管理,降本增效。在业务运营管理中, 通过该技术实现自动化的指标监控分析和流程管理, 在解放人力的同时规避操作风险。同时,人工智能 与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相辅相成,可在客服、核 保、风控等场景中智能化自动化处理业务。如通过 智能交易机器人实现智能定价、交易识别、交易校 验和执行的全流程自动化5. 区块链:技术逐步成熟,应用仍处于 探索阶段区块链具有不可篡改、可溯源和去中心化的技术特 征。该技术将金融场景中的交易信用线上化,通过 联盟链建设降低信任成本,加强多方连接和协作, 构建更为开放可信的交易生态。应用区块链技术的 智能合约改善了跨境贸易、供应链金融等的金融服 务流程,保障了资产价值流转的效率和安全。6. 数字孪生:现实世界与信息世界双向 交互数字孪生在全面数字化的基础上,在虚拟空间构建 物理实体的数字化映射,增强现实世界与信息世界 的双向交互和深度融合。该技术基于多维、动态的 数据获取,构建“仿真”数字镜像,实现现实事物 与数字镜像的同步,对现实事物进行实时互动和监 控。并通过建模、分析提升洞察、改善决策,形成 “感知、分析、决策、执行”的智能优化闭环。数 字孪生为金融风险监控、数据驱动的客户经营等领 域提供了更多的突破可能。7. 沉浸式体验:多重感官、多重模式的 沉浸体验无感的场景切换与服务衔接是沉浸式体验的基础。 未来,虚拟现实 (VR) 、增强现实 (AR)、混合现实 (MR) 提供了感知和体验世界的新视角,为用户创造 更加身临其境的体验。人与数字世界的互动方式也 更加丰富,从键盘对话延伸至对表情、手势、语音 等多重感官的互动,通过更清晰的语意识别和更精 准的情绪分析,创造个性化服务体验。8. 5G:万物互联时代的新基建5G技术作为当前信息基础设施的核心引领技术,具 有高带宽、高可靠低时延、海量物联三大特征。该 技术并不直接运用于金融领域,而是融合其他新兴 技术共同优化现有金融服务模式,为客户带来创新 体验,如联合虚拟现实技术达到从平面到立体的客 户体验,并通过叠加人工智能技术打造智慧网点。9. 多方安全计算:着力隐私保护,提升 数据应用价值通过多方安全计算技术,未建立信任关系的参与方 可以在不暴露隐私数据的条件下进行协同计算,实 现数据的“不可见但可用”。多方安全计算在普惠 金融、智能风控及反洗钱等领域有较多应用场景, 未来,在金融监管愈发严格的情况下,多方安全计 算技术将能够为大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相关需求提 供强有 力的技术支持 ,从而提升大 数据的应用 价值。10. 创新趋势及案例随着金融科技的蓬勃发展,银行、保险公司、大资 管机构等传统金融机构纷纷制定科技战略,推动转 型。如今,新技术已经逐渐覆盖客户服务、产品、 运营、渠道、风控等金融行业核心业务领域。下文 将按细分行业,描述相关领域的创新趋势及案例。银行业本次调研结果显示,金融科技在银行对公业务的创 新性赋能,集中体现在推出特色的小微企业服务, 如构建开放式全场景的企业及政府服务平台,提高 对公业务办理的数字化移动化程度等。某大型国有银行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构建移 动智慧银行、电脑端、网点智慧柜员机 (STM)、“某行 裕农通”、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五位一体”的创新服务 模式,实现多渠道一体化协同服务。另一家国有大型银 行发力区块链技术,实现资产证券化、产业链金融等业 务办理流程可追溯,其智慧风控预警模型准确率高达 85%。某头部股份制银行针对小微企业客户,闪电贷线 上融资平台引进百项征信、工商等行内外数据,利用新 兴科技建立标准化、系统化的风控体系,创新打造小微 企业融资产品体系。银行零售业务方面,金融科技助力构建开放银行、 智慧网点,推进场景生态互联,帮助零售业务实现 基于大数据的精准客户画像与洞察、智能化风险管 控等创新实践。某股份制银行稳步推进开放银行项目,应用大数据 及人工智能建模加强风控力度,同时建立精准客户 画像与客户分层分类差异化定价体系,提高对个人 客户的经营能力和营销管理水平。另一家股份制银 行以AI Bank为内核构建开放银行生态,推出“社区 化、智能化、多元化”的零售新门店,并与旗下的 移动端APP互联实现多种服务场景的线上线下融 合,为客户提供无缝化、便捷化、一体化的极致体 验。某股份制银行也利用数字孪生技术,打造全周 期的客户互动,动态持续地发掘并响应客户需求, 推进客户体验的颠覆性升级。保险业为积极应对数字化浪潮,保险公司通过“金融+科 技”的探索和创新优化原有作业模式。本次调研结 果显示,保险公司目前以微信小程序和APP为主要 移动客户端,并将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于客户服务、 核保核赔、风险定 价、渠道销售、产品精算等 领域。某头部人身险集团设立七大科技创新实验室以加快 智能核保、智能理赔、智能风控等系统研发优化; 其智能定损平台利用图片识别技术实现小额车损案 件极速定损。基于智能核保,财险公司家用车自动 核保率超90%。另一家国有人身险集团引入人脸识 别、客户画像、科技理赔等应用创新工具,加强核 保核赔效率,提高客户使用体验。某人身险公司推 出“智能产品创新”解决产品同质化痛点,实现创 新产品快速上线,“智能运营平台”实现业务全流 程线上化操作,从运营端降本增效。另有汽车保险 公司的开放API平台实现了渠道对接由三个月减至三 天的高效率提升,极大地促进了渠道销售空间。大资管本次调研结果显示,资管机构较重视大数据收集与 分析、人工智能算法和配置模型等科技,用以提高 投研能力、优化客户服务、加强产品创新。某头部券商推出的系统,赋能客户服务体系建设, 提升客户经营能力 ,深化人工智能和知识图谱应用,推进智能投研建设。另一家头部券商基于投资 研究领域的长期沉淀,利用成熟的金融科技研发出 智能投顾服务,以大数据为驱动对全市场基金进行 评估,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资产配置建议。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科技公司的服务对象为个人和金融机构,业务 上逐渐覆盖金融服务的各个领域。互联网与实体经 济的深度融合,在“场景+金融”生态体系下推出定 制化金融产品,并依托互联网平台覆盖更多人群形 成普惠金融,“普惠”是金融科技公司未来发展的 趋势。金融科技公司在产品运营方面的优势,体现在利用 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实现客户画像与 客群分类,精准匹配金融产品。某短视频平台利用 其大量活跃用户构建用户分层,根据用户特征投放 金融消费产品广告实现精准获客。某生活服务平台 为解决小微企业尤其是平台餐饮商户融资难的问 题,推出了小微贷款产品,为小微商户提供定制化 金融服务。某出行服务平台针对性地为平台司机提 供了定制健康险、意外险等低门槛、多层次的保险 产品和服务。在渠道方面,头部科技公司得益于其互联网业务的 覆盖广度和传播性,通过衣食住行、文娱通讯等 APP和微信小程序平台批量获客,构建完整金融业 务生态闭环。电商平台先切入支付业务,后加入从 分期到信用贷等业务补充金融闭环;搜索引擎公司 通过与移动端搜索、地图、视频分享、旅行等系内 APP及外部伙伴合作,构建完整的支付生态闭环; 社交媒体依托即时通讯工具,提供移动支付与投资 理财服务。金融科技公司借助其在大数据、云计算方面的科技 优势,提升风控水平。对于贷款业务,基于大数据 核心能力,可构建用户画像用于贷前审查,在贷中 复查用户信用变动,及贷后监测异常指标等。11. 小结:双向驱动,有序创新随着新技术广泛应用,技术创新与业务场景深度融 合,为金融服务带来了新机遇。与此同时,融合的 挑战也不容小觑。普华永道认为,无论是银行、保 险公司或大资管公司等传统金融机构,还是金融科 技公司,在技术应用领域同样需要遵循一些共通的 原则。这些原则可归纳为三个方面:技术融合发展,创新双向驱动。大数据、云计 算、人工智能、机器人流程自动化、区块链等新 技术相互关联、共同促进,技术边界逐渐模糊。 如人工智能应用可渗透至其他技术领域,未来将 以融合技术生态驱动业务创新。此外,在新技术 创新赋能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业务领域的 突破和发展,也不断对技术应用提出新的需求, 实现技术创新和业务变革的双向驱动。应用成熟技术,降低创新风险。应用未被广泛验 证的新技术时,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创新风险。应 尽可能选择应用相对成熟可靠的技术,降低不确 定性。同时,应关注社区活跃的开源或可自主掌 控的技术,以获取良好的支持,实现对技术问题 的快速应对。发展监管科技,防范无序创新。金融科技公司依 托其互联网和技术能力对金融服务模式不断创 新。然而,技术创新也引起如信息不对称、数据 安全、经营合规等问题,传统监管方式已无法适 应数字化时代,发展监管科技成为应对金融风险 的必然之举。建立对金融机构创新风险、经营风 险和合规风险等全域动态监控体系,有助于高效 识别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四、人才、组织与激励科技不仅重构了金融业的商业模式和运行逻辑,也对 组织与人才带来挑战。如何设置组织架构以保障科技 战略的执行,并进行合理的评价?如何组建既熟悉技 术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并实施有效激励?数 字化时代,金融机构应在组织与人才方面积极探索, 在传统管理模式外进行更多的尝试。1.金融科技专职子公司或部门:量力而为金融科技子公司有助于加速推进科技研究和应用、科 技成果转化及落地应用;同时,也有利于拓宽合作联 盟,促进科技与行业的融合。本次调研结果显示,传 统金融机构受访者中已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机构约 占五分之一,另有近四分之一的传统金融机构受访者 虽然仍未设立子公司,但有此打算。梳理公开信息可见,目前已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的多 为大型金融机构。不难想象,传统金融机构越来越重 视金融科技,但有如此资源与条件成立相关子公司的 机构并不多。因此,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可能是头部 机构的选择。以独立部门形式发展金融科技,对中小 型金融机构而言是更现实可行的做法。根据公开信息整理,部分头部金融机构在董事会设立 金融科技委员会,从治理层面加强重视。本次调研结 果表明,约四分之一的传统金融机构受访者,已由一 把手直接挂帅金融科技,可见科技的战略关键地位正 日益凸显。2. 科技驱动与业务的关联日益密切本次调研中,超过半数的受访金融机构明确赋予其金融科技部门“科技驱动业务”的职责。可见对于科技的 定位已不再是以往的“科技服务业务”,而是强调科技对业务的驱动作用。这种转变也对科技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依据业务部门需求响应已不适应新形势,科技部门应更积极参与 业务讨论并实现业务赋能。金融机构科技部门需要新的治理模式,组织、岗位、流程等一系列管理都应调整。调研结果显示,有超过五分之一的受访金融机构,已将“科技驱动的业务盈利”作为金融科技部门的直接绩效评价指 标。非业务部门直接关联与盈利相关的指标并不是传统操作,但这也说明,金融机构已经深刻意识到,在数字化转型 过程中,科技对于业务的盈利性已产生可明确衡量的正向关系,应纳入考核指标。3. 明确人才标准,开展合作培养金融科技人才是数字化时代的稀缺资源。作为软实力的体现,金融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已成为传统金融机 构及金融科技企业关注的重点。目前,头部机构已将金融科技人才的数量和占比作为关键信息在公司年报中 进行披露,各机构占比的差异较大。虽然占比越高并未必越理想,但一定程度上至少反映了不同机构对金融 科技的重视程度。哪些技能和经验是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看 重的?调研结果显示,同时拥有技术开发和金融从 业经验的复合职业背景,仍是受访机构认为最重要 的。此外,将产品商业化并开拓目标市场的能力, 以及迅速开发最小产品 (minimal viable procts) 并 获取反馈、自我迭代的能力,也较为被看重。广泛的需求和复合的标准,使得可直接从市场获得 的金融科技人才有限,因此,人才培养成为金融科 技人才供给的重要出路。然而,由于金融科技是一 个跨领域、跨学科的新事物,无论是高等院校、金 融机构、科技公司或政府都难以独自培养出全面的 人才,需要多方携手开展。目前,市场上对于金融 科技人才的培养机制,主要可归纳为四种模式:高等院校学生培养,金融机构助力实践部分高校已设立金融科技相关专业或课程,从学生 阶段抓起,培养人才。同时,这些高校也探索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实践,提升金融科技专业毕业 生的市场适应性。金融机构专题培训,高校、互联网公司携手参与金融机构邀请高校教授,与头部科技公司携手,开 展内部专题培训与实地参观学习。培训内容包含金 融经济类典型课程,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科 技类课程,科技与业务创新发展、科技与风险防控、 科技与市场营销等应用类课程,以及管理转型方面 的课程。在培训过程中,通过更多的金融科技理念 传导以及科技与业务结合的加强,助推数字化转型。头部科技公司旗下金融机构牵头培训,高校教育 赋能头部科技公司旗下的金融机构积极与高校合作,建 立培养金融科技人才的培训资源,积极研究和开展 前瞻探索,并促进交流。多方共同打造金融科技联合组织由地方政府、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联 合打造,旨在推动跨界合作与协同创新、培养适应 金融科技发展需要的人才、提供服务金融科技行业 发展的各类智力资源及搭建开放交流平台的金融科 技联合组织,已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等多地 建立。政、产、学、研多方联手有助于在社会范围 内对金融科技人才实现更大的培训资源配置。除了以上培养机制,金融科技人才认证考试的标准 化培养体系也逐步建立 。例如,特许金融分析师 (CFA) 认证考试从2019年起增加了金融科技相关的 教材及考题,中国银行业协会也于2019年正式推出 金融科技师 (CFT) 资格认证。4. 灵活的人才吸引留存机制金融科技人才是数字化时代的稀缺资源,无论是传统金 融机构还是金融科技公司都求贤若渴。本次调研结果表 明,更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扁平化的组织平台和畅通 的职业晋升通道,以及明确且被认同的业务发展方向, 是招聘到和留住金融科技人才的三大关键因素。这表明 企业不仅需要与员工分享“钱途”,也要共担“前 途”,才更有利于在市场上获得金融科技人才。金融科技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具有更加灵活的操 作方式。比如,在人才激励方面,本次调研结果显 示,金融科技公司受访者使用最多的人才激励方式 除了广泛使用的现金奖金池,也在股票期权、业绩 单元、股权、虚拟股票等长期激励方式上有多种 尝试。传统金融机构中,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无疑在组 织机制上有更多优势,可以在子公司内参照科技行 业设立更有吸引力的职业发展通道和薪酬激励体 系,提升对科技人才的吸引与保留能力。5. 小结:敏捷转型,人尽其才随着科技对金融业影响加深,商业与运营模式将发 生深刻转变,市场上对金融科技复合型人才的争夺 也将更激烈。两种因素叠加,必将带来组织与人才 领域的重大变革和创新。 普华永道认为,除了金融科技部门的改变,整体的 数字化、敏捷组织转型也成为金融机构的必然方 向。这样的转型对庞大、流程导向的金融机构绝非 易事,需不断尝试、调整与创新,也是对管理者智 慧的考验。 从市场实践和创新尝试来看,平台型组织的构建, 前中后台赋能机制,可以在敏捷前端与稳定中台的 基础上,实现市场与风险监控的平衡。 对金融科技复合型人才的获取和培养进行的更多积 极尝试将逐渐显现出效果,比如,为专业科技复合 型人才进行的定制化的能力发展体系,基于心理学 的以特质为核心的研究和人才调配等,都将把人才 的潜能逐步发挥出来;更广泛的,让组织中的每一 位员工都能在数字化的时代中继续学习、工作和参 与,建立数字化意识和技能,参与到数字化时代的 金融机构转型之中。对此予以充分关注与实践的金 融机构,将在未来显现出竞争优势。五、监管与合规科技创新既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也成为了新的风险 来源。中国金融科技领域近年来的发展经验表明,不 加以约束和引导的创新,最终很有可能背离初衷。然 而,过度监管也会扼杀创意,不利于行业蓬勃发展。 可见创新与监管对于金融业而言,犹如天秤的两端, 缺一不可,但需要随时保持平衡。1. 监管趋势:防风险,更要防垄断治理行业乱象、补齐短板和防范系统性风险是近年来 金融监管的主要方向。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科技 (FinTech) 发 展规划( 2019—2021年 )》明确指 出,要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着力打造包 容审慎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近几年来,中央及地方监管机构肩负防范重大风险的 任务,一直在处理P2P领域的存量风险。2020年 末,伴随某大型金融科技公司上市暂缓、高管被约谈 且遭市场监督部门立案调查,标志着反垄断也将成为 未来中国数字经济和金融科技领域的监管重点。数字 化时代容易产生“赢家通吃”和“大数据杀熟”的现 象,掌握了尖端技术的平台企业需要公平竞争和保护 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金融业务经营与发展。本次调研梳理了主要金融监管机构过去一年多的发文 后发现,有多份均与金融科技有关,主题涉及网络安 全、金融科技创新风险、互联网贷款与互联网保险、 互联网平台与营销行为等。下表列举了部分对行业影 响较大的相关文件。2. 监管方式:任重道远,上下求索有鉴于中国金融监管仍遵循机构监管模式,即针对持牌 金融机构进行准入、产品、业务、人事、数据和行为等 方面的把控,通过约束持牌金融机构及其与科技公司的 合作,可部分达到金融科技监管的目的。这种间接监管金融科技的方式是否行之有效?或者 当局应在金融科技的监管方面做些什么?本次调研 的受访者普遍认为,政府应对金融科技进行适当监 管,避免野蛮生长和套利创新。其中,最需要做的 就是规范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另外,受访者也期 待政府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支持力度,包括在政策灵 活性、资金和税收支持等方面。3.传统金融机构:建立创新合规流程机制传统金融机构对监管合规相对较谨慎。在基于新兴 技术创新业务模式和产品前,一般都会仔细评估风 险;选择互联网合作伙伴和引入平台流量时,对其 合法合规性和流量质量也会开展尽调,内部需要经 过风控合规等部门的会签 ,并由新产品委员会审 批。相应的产品报备、收费标准和系统安全都需要 经过监管认可。不仅如此,金融机构对于声誉和品牌的重视,也会 驱使其及时关注合作平台的舆情信息,一旦发生风 险事件可能随时中止业务合作,确保自身合规经营 和业务品质可控。普华永道建议金融机构积极拥抱科技,以开放的姿 态与科技公司及互联网平台合作的同时,发挥自身 的风控与合规优势,并采用敏捷且严谨的风控合规 管理模式,既可以提升自身科技能力和竞争优势, 也能够确保创新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4. 金融科技公司:从颠覆到赋能的华丽 转身随着科技公司金融属性的业务及行为逐渐被纳入监 管,某些业务的专属性和准入门槛越来越多。与此 同时,政府也通过约束与科技公司合作的传统金融 机构,形成对金融科技的间接监管。在此环境下,过去几年大型科技公司一方面通过资 本手段获得金融牌照(尤其是保险、支付、保理、 小贷等牌照),以便实现新的金融科技模式;另一 方面,这些科技公司也纷纷重组金融业务板块,逐 步回归科技本身,并将相关实体由“XX金融”改为 “XX金科/数科”。总体上,金融科技公司的定位从 前几年的颠覆金融转变为现在的赋能金融。普华永道建议科技公司的金融板块或金融科技公司 应严守金融风险的底线,按照金融规律和遵循金融 监管要求来尝试金融科技的创新; 对于具有金融属性 的公众融资、杠杆经营、金融投资、现金流错配等 活动,必须按照金融监管的标准和方式来管理,放 弃监管套利的侥幸思维,主动和金融监管机构保持 沟通,确保在阳光下创新。5. 小结:适度容错,适时反思高度监管是金融业有别于其他行业的特征之一。合 规是科技创新的底线,也是长期健康发展的保障。 以P2P为例,该领域从野蛮生长到整顿清理再到如 今几乎全数退场,给金融业造成了极大的震荡,给 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监管机构提供了反 思空间。普华永道认为,未来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金融 科技公司,只要从事金融属性的业务活动,就应遵 循金融的合规要求和风控原则,不可本末倒置。而 平衡创新与管控,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法尺度的 把握,则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对此监管机构不 仅需要有一定的容忍度,更要适时复盘,总结经验 教训。六、疫情后再出发2020年爆发的新冠疫情对国内外经济造成巨大冲 击,也为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引入创新服务 模式、提升组织韧性提供了契机。越来越多的传统 金融机构开始思考在后危机时代支持客户和员工, 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适应远程工作、数字交互和新兴技术的“新常态”。金融科技公司也在开发新的 客户主张、 商业模式和协作平台 , 为金融服务 赋能。1. 头部金融机构:依托数字化拓展“无 接触服务”疫情使得人员流动和聚集受到极大地限制,金融机 构的网点无法接待大量客户。但从调研和汇总各方 信息来看,绝大多数客户未感受到金融服务不便, 各金融机构也维持平稳运营。这得益于过去几年中 国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及金融机构大力提升 数字化水平。本次调研的传统金融机构受访者认为,疫情期间金 融科技对客户触达、运营管理和渠道拓展的帮助 最大。银行主要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工具,将柜台基 础服务升级至线上。如零售客户的存取款、转账、 理财,企业客户的开户、采集信息、尽调审查等, 全面提升了服务效率。此外,银行也积极推进线上 社保、贷款线上展期等业务,拓展“无接触”服务 的范围。保险公司结合疫情形势,积极响应银保监会早前发 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广人身保险电子 化回访工作的通知》,推出线上理赔、回访工具。 有寿险公司通过科技赋能打造人工智能机器人回访 模式,支持7*24小时在线、客户身份核实、保单信 息可视化等服务,回访时效最低仅需三分钟,在保 障信息安全的同时大幅提升沟通效率。证券公司则引导客户选择线上开户、交易及业务办 理,通过官网、APP客户端、智能客服等方式,及 时向投资者推送交易资讯并提供智能服务。同时, 多家机构选择在疫情期间将线下路演活动搬至线 上,推出的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除了支持直播线 上路演、回放等基础功能,还能让投资者和上市公 司在线上互动交流。这些功能不仅在疫情期间为机 构带来更多的用户互动和大数据积累,日后更可通 过数据动态识别客户属性,针对使用行为了解其兴 趣特点,为后续服务提供支持。2. 金融科技公司:技术输出,赋能抗疫传统金融机构在服务线上化转型的经验与技术有 限,本次疫情促成了它们越来越多地与金融科技公 司合作,由后者提供技术输出,为金融业务赋能。 有头部金融科技公司协助中型农商行开发移动应用 和提供云计算能力,使其付费用户和合作查询的次 数大增,线上应用加载时间明显减少,大大提升了 该农商行疫情期间的服务效率与用户体验。另有金融科技公司为传统金融机构推出并优化相关 非日常金融服务工具,为社会提供了重要增值服 务。某金融集团联合旗下医疗服务品牌在同系银行 App推出24小时免费在线问诊服务,并开通抗击疫 情问诊专线,推送疫情动态;同时,消费金融领域 的生活缴费产品、无人支付收银机等便民服务也开 始涌现。3. 小结:顺势而为,加速升级疫情期间,传统金融机构在科技赋能下推出的线上 服务,不仅拓宽了金融服务的思路、降低了获客成 本,也大大提升了客户体验。实践证明这个方向是 可行且具有极大价值的。可以预见,金融机构在线 上触达、获客、远程服务方面,科技创新和能力提 升的进度将会加快,资源投入的力度也会加大。疫情期间高度依赖线上的办公方式,并未对各机构 的运营产生明显负面影响。这也让很多机构认识 到,远程会议工具、系统化公文流转与办公平台建 设,能够极大地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充分证明了完 善的数字化能力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次调研结果表明,后疫情时代,传统金融机构受 访者希望在移动客户端 、 机器人流程自动化 (RPA)、远程公文流传与办公平台、自然语言处理技术(NLP) 和机器人智能客服方面有所加强。普华永 道认为,未来金融机构应加强和金融科技公司合 作,以快速产出和率先使用领先的数字能力;同时 重新定位、思考、革新渠道组合和跨渠道管理;并 提升员工技能,促进新的、敏捷的工作方式并嵌入 灵活的工作安排;进而重构企业文化,促进创新与 协作。七、前景展望刚过去的2020年,中国金融科技持续快速发展,同 时也出现了许多意料之外的变化。展望未来,金融 改革推向纵深也对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科技将持续深入影响金融业的各个方面,金 融科技已经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服务实体经济的 “新途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1. 传统金融机构科技建设趋势:形神兼 备,刚柔并济据普华永道的观察,传统金融机构的科技建设主要 呈现出三大转变:由单点应用建设向平台化、中台化建设转变。所谓中台化,是指用中台化思维构建企业级业务和 技术架构,对流程共性、风控共性、数据共性、功 能共性的功能进行抽象,并进行集约化、全局化, 实现业务的高效作业、交叉精准营销、面向体验的 全客户经营、风险横向统一管控,赋能组合产品创 新。诸多头部金融机构已在数据中台、客户经营中 台、信贷中台等细分领域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并获得显著的业务收益。由科技赋能的“业务改良”向科技引领的“模式变 革”转变。互联网金融从试水到野蛮生长到规范的发展历程表 明,金融是可以以“科技”的形态独立存在的。金 融科技在头部机构的定位,逐渐从“支撑、改良” 变成了“ 引领、创造第二曲 线”。“金融科技 (FinTech)”某程度上成了“科技金融 (TechFin)”。 通过强大的科技力量打造金融服务开放平台,将产 品、功能与服务进行集中管理与共享,与金融体系 外的伙伴合作,结合各方资源优势,进行产品和服 务的快速创新,形成各种形式的跨界合作,打造以 金融服务为核心的生态圈,满足企业和个人的“金 融+”需求。由科技应用的“硬实力”向企业组织文化“软实 力”转变。金融科技不是孤立地由技术部门承载,传统金融机 构转向数字化业务模式转型,也需要整个企业组织 文化变革。数字化企业的特征是敏捷和创新,这意 味着更快的执行速度、完全市场驱动需求及客户体 验导向的快速迭代。通过构建金融科技软实力,能 改变业务与技术相互割裂的局面,建立产品制与部 落制模式,实现业务与技术的超融合、实现科技投 入的价值最大化。2. 金融科技发展趋势:百尺竿头,更进 一步普华永道认为,在未来几年,金融科技发展重点将 以科技为落脚点,以数字化为本质,通过技术手段 转变金融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金融科技 公司将更突出其科技优势,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 据、区块链等技术,与传统金融机构深度融合,使 其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国家发展。同时,金融科技近年来在服务小微企业、普惠金 融、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未来的 市场创新竞争中,把握政策规范并转化为机遇,将 成为金融科技发展的核心目标。人工智能技术实用化:人工智能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产品 设计、市场营销、风险控制、客户服务等环节已经 实现了不同程度的渗透。目前,人工智能在金融领 域的多数应用并不是将机器完全替代人工,而其更 多在金融领域起到的是辅助作用,使得技术更加应 用化、落地化,帮助一线业务人员解决业务问题。区块链将成为社会信用体系新基石:当前,区块链技术尚未成熟,其潜在价值只显露出 冰山一角。对于以信用为核心要素的行业而言,该 技术会成为创新性社会性金融信用和协作体系的基 石。通过区块链进一步加快物流、信息流、资金流 融合,将切实发挥出推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 发展的巨大作用。数字货币助推全面金融数字化:人民银行2020年推出的数字货币 (DC/EP) 试点,将 为金融科技公司带来创新基础设施。数字人民币从 发行、流通、存储、投资、跨境流动等所有环节都 可以变成数据,货币的流通具备空前的指向性和可 跟踪性。预计已经处于全球领先的中国金融科技领 域,在数字货币正式推出后必将迎来崭新的发展 机遇。网络安全不容忽视: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犯罪逐渐呈 现出网络化、高科技化和隐秘化的特征,各种匿名 网络攻击手段不断变化,使金融数据的安全受到了 严重的威胁。在金融科技的推动下,金融数据成为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产,是金融企业 的核心竞争力。金融数据安全带来的风险具有很强 的溢出和传染效应,一旦存在安全问题,将在机构 和市场构成的系统中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存在连 续损失的可能性。3. 监管趋势:持续严格,科技赋能强监管持续:近几年部分金融科技领域的无序发展,导致并积累 了一些区域性金融风险,相关部委和金融监管机构 在不断的治理和规范。普华永道预计,未来几年强监管的态势将会延续,监管对金融科技创新的态度 也会趋于谨慎,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科技技术标 准、行业规范和监管框架,加强市场准入管理,加 强事中事后监管。监管科技突破:金融科技作为创新型生产力,既可以用于改造金融 服务,也可以用于优化监管手段。未来需要充分运 用大数据、金融云、区块链等技术,建立完善覆盖 各类金融科技业态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金融 监管部门的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 别、预警和处置能力。除了传统金融机构,金融科 技公司也 应积极与监管机构 合作 ,以技术赋能 监管。规范数据生态:当数据成为第五生产要素之后,其也愈发成为金融 科技业态发展的重要基础。对于金融活动中数据的 获取、存储、确权、使用和相关权益的规范,将是 法制完善和监管关注的重点领域。某些处于灰色地 带的数字金融业务模式会出现颠覆性的变革。数据 生态链的规范,也为金融机构更好发展数字金融业 务模式提供了保障。(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精选报告来源:【未来智库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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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金融科技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互联网金融

文/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刘勇当前全球正迎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技术、新模式层出不穷,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信息化浪潮蓬勃兴起,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金融科技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已经成为全球金融创新的热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过程中,新经济模式不断涌现,金融需求更强调智能与便捷,金融供给更重视合规与结构优化。金融科技已成为国家金融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金融科技依托新技术支持,使得原有金融服务难点得到缓解,金融改革更加“脱虚向实”。金融科技行业发展现状金融科技强调的是金融和科技的结合,落脚点在科技,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分布式技术和安全技术等底层关键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日益深化。2018年,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在认真研究整个金融科技生态后,编制了金融科技产业链图,完整描绘了整个金融科技生态,从科技支撑到成果转化,再到产业主体,最后到场景应用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科技支撑主要包括人工智能、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互联技术和大数据;成果转化主要包括孵化器、加速器,研究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行业主体包括了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新技术企业、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场景应用主要涵盖金融服务、安全监管、生活服务、城市治理等。底层是基础设施,包括监管科技、大数据征信、支付清算、IT系统升级和交易市场。科技对于金融的促进不再局限于渠道等浅层次方面,而是开启了“金融+科技”的深层次融合。2017-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领域的融资持续升温,金融科技产业规模迅速增长,已经成为影响各国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传统金融中心和世界主要经济体纷纷制定政策,拥抱金融科技的发展,挖掘前沿技术中蕴藏的经济增长红利。从国际上来看,金融科技行业呈现北美洲和亚洲引领的态势,其中美国和中国成为全球金融科技领域的领导者。从国内金融科技发展情况来看,2018年中国金融科技领域总投资额约473.61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一。其中,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已成为中国金融科技发展重地,具有较好的金融科技发展前景与潜质,并相继出台金融科技支持政策与措施,支持金融科技发展。2019年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提出研究出台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具有现实性与必要性;2018年10月,北京发布《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提出努力把北京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金融科技创新与服务中心;2017年,深圳福田区发布《关于促进福田区金融科技快速健康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在金融科技方面推出若干创新举措,推动深圳福田区的金融科技发展;除此之外,上海、杭州等地都在金融科技领域出台具体政策,明确了发展愿景。2019年6月,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发布《2019中国金融科技竞争力100强》榜单指出,我国金融科技企业整体实力明显上升,“北上深杭”成为百强企业集中所在地;成立5-10年的企业最多,大数据服务和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普遍度最高,金融科技回归技术本源成趋势。金融科技在金融方面的应用金融科技技术主要包括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技术,以移动互联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为代表的互联技术,以云计算和区块链技术为代表的分布式技术,以密码技术、量子技术和生物识别技术为代表的安全技术。在金融领域,这些新兴技术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和促进的,一方面,银行、保险等传统金融业依靠这些技术推动自身转型发展,另一方面,技术创新催生了智能投顾、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第三方支付、监管科技等新兴领域。对于银行来说,在金融科技的推动下出现了新型银行模式,即开放银行。“开放银行”的建设离不开对前沿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就金融科技的底层重大技术来看,需关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分布式技术、安全技术,还有一些尚在发展的前沿技术。当然,不同技术的成熟度和可应用程度的差异性也影响到银行科技创新的技术路径选择。“开放银行”变革的驱动力,与金融科技创新一样,其供给侧驱动因素是不断演进的新技术和变化的金融监管,需求侧影响因素则是不断变化的企业与消费者偏好。金融科技在保险领域的应用——保险科技,既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普遍适用于金融服务诸多领域的基础技术,也包括和保险行业应用场景结合相对更加紧密的车联网、无人驾驶、基因诊疗、可穿戴设备等应用技术。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给保险行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挑战。一是冲击保险理论基础。大数法则、精算理论、统计理论是保险风险计量的核心技术基础,金融科技使得保险机构风险计量的数据来源由抽样、历史、静态的数据变为全量、实时、动态的数据。二是商业模式亟待革新。金融科技背景下,保险客户可以很方便地获得产品、费率、服务等信息,对个性化保险产品和服务需求强烈,更加注重消费体验,并且消费日趋场景化、高频化、碎片化,未来的保险商业模式将更加注重以客户为中心,对于以产品为中心运营的传统保险机构带来挑战。监管科技是指在金融与科技紧密结合的背景下,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为基础,以提高监管效率降低合规成本为目的,以标准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监管创新。目前中国的监管科技仍处于萌芽状态,对于监管科技的认识研究多以学术研究为主,实际应用监管科技的企业较少,是一片仍待开发的市场。金融科技在赋能传统金融业的同时,自身也超越了“工具”的范畴形成新业态、新模式。如,智能投顾(Robo-Advisor)和供应链金融。智能投顾又称机器人投顾,是一种结合人工智能,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兴技术,通过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等分析方法和机器学习,自动计算并提出组合配置建议的在线投资顾问服务模式。供应链金融是一种立足于产业供应链,根据供应链运营中的商流、物流和信息流,针对供应链参与者而展开的综合性金融活动。它既不同于传统的银行借贷,也有别于风险投资等其他形态的金融活动。2017-2018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黄金期已经到来。供应链金融的市场参与主体中,科技赋能方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以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进一步推动供应链金融向数字化、智能化的转型。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挑战金融科技发展前景广阔,但高速扩张下的安全风险和行业规范问题难以忽视。因此,金融科技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新技术带来了新型金融风险。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科技在推动金融创新发展的过程中,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新类型风险。比如说,普惠金融业务的风险相对较高,新技术可以提升风险评估和定价的精准性,缓解信息不对称,能够降低传统的金融风险。但是,因为新技术应用对数据可得性和质量的高度依赖,风险评估会存在一定偏差,甚至出现“算法歧视”问题,带来业务风险、技术风险、网络风险的叠加和外溢效应,甚至产生新的排斥形式。对待新技术的态度,既不能唯技术主义,过高估计金融科技带来的效益,也不能因噎废食,缺乏前瞻性、战略性布局,而是应当将其放在更长的经济发展周期中审慎考察,在严格管控传统金融风险的基础上,迅速建立起新风控险系统。二是新技术改变了传统金融市场运行方式。在交易层面,新技术推动了一般金融业务的表外化,也催生了新型金融业态,其法律关系不同于资产负债业务,风险很容易从金融机构扩散到公众。在市场层面,数据集中催生事实上的金融业跨行业、跨市场经营,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时,也增大了系统性风险。在跨境体系层面,金融科技也对监管的有效性构成挑战。比如,在全口径的跨境收支业务层面,现行的外汇指令银行系统是办理跨境收支业务的中间枢纽,是外汇管理数据采集的关键环节,对目前的监管体系构成了至关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三是新技术对现行监管体系提出挑战。对于监管而言,一个重要问题是如何在鼓励创新和控制金融风险之间取得平衡。新技术的发展不仅带来了新型金融风险,还带来了金融业务环节、商业模式的一系列变革。因此,从监管的角度来看,对有效的金融创新加以引导、对无效的金融创新加以限制便显得十分必要。监管沙盒对于金融创新要采取更加包容的监管态度,避免监管过严对金融创新所产生的阻碍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应当积极借鉴监管沙盒的理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快监管工具创新,探讨创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测试金融创新”的新型金融监管工具,以此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促进金融创新,从而不断提高消费者福利、提高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目前,我国实施监管沙盒仍处于理论探讨之际,一部分地区的“监管沙盒”已开始付诸实践。近日,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透露,央行会同相关部委,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十个省市开展金融科技应用的试点。这次试点,叫中国版的监管沙盒,一开始就设计了风险补偿和退出机制,可以推倒重来。金融科技行业发展趋势未来,金融科技会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为解决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供更多新手段。在整体发展趋势上,金融科技行业进入结构优化期,数字经济引擎功能将持续显现。2013年到2017年的金融科技营收规模实现了正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56.6%,预计到2020年会达到1.97万亿元。在这一阶段,过剩的产能会不断出清,发展质量持续上升,整个金融科技行业进入结构优化期。未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的时代特征不断显现。金融科技的发展会加速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数字经济引擎功能将持续显现。在商业模式方面,金融科技企业赋能B端、服务C端将成为未来主流商业模式。随着人口红利不断丧失、产品需求不断升级和竞争逐渐白热化,C端获客成本攀升,企业盈利能力和市场拓展空间不断下降,而以B端为目标客户的企业因为客源稳定等原因逐渐脱颖而出,金融科技赋能B端带来的收益和未来成长性高于C端。金融科技企业赋能B端将成为未来主流商业模式。在监管方面,金融科技“强监管”迈入常态化,监管科技等新型监管模式将成主流。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金融科技的监管将更加严格。在新的技术环境下,金融机构面临的七大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声誉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会以更具隐蔽性、波动性和挑战性的形式展现。因此,加强金融监管,促进金融脱虚向实是未来金融科技发展的主要方向。监管科技等作为新型监管方式有了更大的发挥空间和发挥余地。监管科技本身属于高科技产业,具有实时追踪、前后端呼应、技术调控等优点,不仅顺应科技和金融的发展趋势,而且落地性强,效果突出。在技术方面,核心技术“ABCD”(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将进一步引领金融科技纵深发展,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赋能属性将进一步增强。根据Gartner全球新兴技术成熟度曲线,以及对金融科技技术的系统分析,以人工智能(AI)、区块链(Blockchain)、云计算(Cloud)和大数据(Big Data)为核心的“ABCD”将进一步引领金融科技纵深发展,并在此基础上产生“ABCD+”技术生态圈,整个格局更加清晰。在行业发展方面,转型开放银行将成为银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经阶段。过去几年,银行、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公司一直在合作推出新的应用和服务。大型银行也在内部创建API,并与小型金融科技初创企业合作,整合创新技术。未来,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会使传统垂直整合的银行价值链不断碎片化,金融脱媒趋势越来越明显,转型开放银行将成为银行业应对金融科技冲击的重要策略。到2022年,开放银行有望在零售和中小企业市场创造至少72亿英镑的收入机会。在人才方面,金融科技人才紧缺,人才培养建设将走向专业化、体系化道路。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专业人才供给不足导致金融科技人才缺口巨大,人力资本成为金融科技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未来金融科技进入结构优化期,对人才的专业性、复合性、实战性要求会更高,市场对适应金融科技行业发展的专业人才需求更加旺盛。目前,我国金融科技发达城市政府和相关企业采用各类措施培养金融科技人才,例如北京市在《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中明确提出通过建立金融科技研究基地,组建金融科技院系或设立专业方向,培养一批金融科技拔尖人才。深圳市福田区于2018年3月为首批金融科技青年人才培训基地授牌。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对专业人才需求量的进一步扩大,人才培养建设将走向专业化、体系化道路。本文转自:金融电子化,经作者授权转发,本文编辑:杨慕铭我们期待您的来稿欢 迎 订 阅深刻|思想|前瞻|实践专注于经济金融政策解读与建言的智库型全媒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