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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纲的基本结构非君臣也

论文提纲的基本结构

论文提纲是论文的基本框架结构。论文提纲中阐述了论文研究的论点、研究内容的组成和研究结论等。通过这个提纲,可了解论文的结构和论文要写些什么,一目了然。论文的基本框架结构的形式,一般是三段式,即“引论——本论——结论”式。这是遵循“总—分—总”或“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逻辑。“引论的职责是提出问题,以便下文展开讨论,同时还担负下面一些任务:或交持历史背景,说明写作原由、意图;或提示全文的内容,做扼要的介绍说明;或提出文章的中心论点等。本论是论文的重点,其职责是分析、论证、回答引论所提出的问题。结论是全文的总结,是对引论的呼应。”[ 尹才忠 等.毕业论文写作指南[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86-87]引论,或称绪论,或引言。它大致包括:一是研究这选题或课题的目的、缘由和意义。二是要提出论文所要研究的问题,表明作者的观点和见解。三是阐述论证选题或课题所采用的论证方法或新理论、新的思维方法。四是要概括性介绍本课题的内容、研究结论,甚至要给出研究的具体流程或计划。五是要对选题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研究成果进行回顾,了解前人研究到何种程度,还有哪些问题需要研究,这需要进一步说明。本论,或称正文,是学术论文的主体部分。这部分所表述的内容是作者详细地描述个人的研究成果,尤其是作者详细地阐述自己的新的、独创性的东西。论文撰写者根据选题的性质,或正面立论,或批驳不同的看法,或解决别人的疑难问题,细致论证论文中的全部思想和新的观点。本论部分文字量较多、篇幅校长,约占全文的三分之二。此部分是论文作者研究成果的具体描述,体现着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作者的研究能力,一定要全力把它写好。正因为如此,论文的安排和论证层次要有严密的逻辑性,尤其是论点和论据关联,阐述先后次序,文章层层结构及逻辑推理,都要符合论文的内在规律,要考虑论证效果。只有做到论文纲举目张,环环相扣,使观点和材料有机结合,促使论文内在结构及内容要富有逻辑统一起来。按照这些要求撰写而成的论文才是好论文。论文的常见结构形式有五种:一是“总—分—总”式。先提出中心论点或者引出问题,然后根据论证的需要或解决问题的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或方面对中心论点或问题进行分析或论证,最后进行总结,并得出研究结论。或者说,先提出问题,然后从不同角度或层面加以论证或分析或阐述,最后总结全文,提出研究的中心论点。例:《从教师到校长晋升之性别化历程》[ 陈仕仁 ,从教师到校长晋升之性别化历程[D]:[硕士学位论文],台北:佛光人文社会学院(中国台湾)]是一篇硕士论文,其结构符合“总分总”结构模式,具体如下。“第一章 绪论”可以看成是总论(引论)部分;“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可看成是总结(结论)部分。中间各章可看成是分述(分论)部分。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研究背景第二节 研究问题与目的第二章 文献探讨与理论架构第一节 影响晋升之因素探讨第二节 从国小教育系统探讨教师到校长之晋升制度第三节 从三种理论探讨教师到校长晋升之性别化历程第三章 研究架构与研究方法第一节 研究架构第二节 研究设计第三节 研究工具第四节 研究对象第五节 研究流程第六节 资料分析第四章 研究结果分析与讨论第一节 人力资源第二节 家庭文化资源第三节 社会网络资源第四节 升迁轨迹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第一节 结论第二节 建议二是层层递进式。论文开始就提出问题,然后以论证或分析或解决问题为中心进行层层推进,将全文引向结论。这种结构形式有点类似于警察侦查案件,要侦察一起入室盗窃案,警察就会根据盗窃留下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判断盗窃者的年龄、身高、体重,有可能给他画个像等,并分析他可能最有可能在哪个地方住,同时也会把类似盗窃案件放在一起进行分析,并可得出相关结论。见下图。三是并列式。就是指构成论文结构的各个部分之间是并列关系,而且各个部分意思也是并列关系。全文最终反映或者表达出一个中心思想。这也是说,这各个部分也是有关联的,关联的这些部分联结在一起,就形成了一篇论文,表达了一个中心思想。见下图:四是并列和递进的结合式。这种论文结构往往是以一种安排形式(或递进式或并列式)为主,中间杂以另一种安排形式。如下图:五是散述式。散述式就是边分析边作结论,没有总提也没有总论,只是散散的论述。如栾勋《谈中国古代文学的研究方法问题》的结构形式[ 资料来源:高瑞卿.学术论文写作[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115.]:关于论文结构的逻辑要求,尹才忠等人在《毕业论文写作指南》中进行近乎完美的阐述,他们认为要做到如下两点[ 尹才忠 等.毕业论文写作指南[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1991:87-88.]:一是纲举目张,完整和谐。首先确定好中心思想(论题),使之足以统帅各分论点,还要选择一个确定的角度,决定议论沿着什么方向、什么途径展开,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文章做在什么方面”,接着就要选用有说服力的材料或分论点论证既定的中心思想,并消楚地分出列的或从属的关系,分出亲疏远近,使之有秩序、有层次、有步骤地表达中心思想。只有做到了这几点,“纲”抓住了,“目”清楚了,议论展开的途径、方向和联系线索都找到了,才能连成一篇论文。重要的是要把岗抓准、抓住、抓牢。如果写论文抓不住“纲”,“目”就无所依附,但是仅仅抓住了纲出不行,在一篇论文中,纲与目要有机结合,高度统一,精心安排,使之完整和谐。如果结构中出现割裂、疏漏、顾此失彼或残缺破碎、甚至前后矛盾,就会影响论文的形式美降低甚至破坏论文的逻辑力量。二是层次合理,脉络清晰。一篇毕业论文是由大小论点组成的论证系统。写作论文一定要对大小论点分类排队,哪些论点相互并列,哪些论点从属于哪些论点;哪些处于一级,哪些处于二级,哪些处于三级;哪些应先写,哪些应后写,哪些是对此而言,哪些是对彼而言;哪些与哪些靠近,哪些与哪些隔了一层。把这些理顺了,层次就会合理,脉络就清楚了,写作的时候,才能合乎思维活动规律推进和展开自己的议论排出一个障碍,逼近一个目标;交代一层关系,引出一种议论;走完这一步阶梯,踏上那一步阶梯,不致造成几层意思写在一起,或思想任意跳跃,脉络不清,语无伦次,言不达意。

过家家

如何写好一篇法学论文?

法学院的学生是研究、学习法律的。无论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凡是学习法律和研究法律,都离不开写作论文。尤其是在毕业的时候,每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都要写作毕业论文,都存在一个怎样写作毕业论文的问题。我做这个题目的报告,就是用我在学习、研究民商法中怎样写作法学论文,以及在做法学院教授的工作中,怎样指导法学院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经验和体会。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首先,你得确定你要研究的方向,要写的题目,题目不要太宽泛,也不能太小,不然不太好些。至于研究方向,如果你们没有固定要求,你可以看一些最新的法学杂志,上面有很多研究的问题,你可以选择一个最为有兴趣或觉得好写的题目来写。在确定题目后,你要查这个题目相关的文献,看一些核心期刊的论文,或者一些好大学的博士、硕士论文,大概了解你研究的内容有哪些。然后形成一个提纲来写,我提供一种比较普通的写法,就是分成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写要研究问题的概念、特征之类的基础理论问题。第二部分,写要研究问题的现状,比如说违章建筑的问题,你就可以看看现行规定以及现在法院对于违章建筑是怎么判的,然后对判决作一些评析。第三部分,就可以写现行法律中出现的一些争议,以及围绕争议的理论问题进行研究第四部分,就可以根据第三部分的争议、漏洞提出相应的建议。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要求对某一个法律问题有全面的了解,有深入的分析,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并不指望本科生的论文能够创新,提出震惊世界的学术观点。对于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是要求有创新观点的。如果800个硕士研究生一年写作800篇硕士论文,提出了800个创新的观点,那么我国的法律就进步了800次,那我国的法律岂不是日新月异?其实也是做不到的。研究生都做不到的,当然也不能强迫本科生做到。因此,多数本科生的学位论文的选题,可以对一个题目进行综合性的研究,完整地表述这个制度,最好再有一点点新的见解,那就不错了。因此,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选题的时候可以更多地选择这种方法。选好了这样的题目,进行整体的研究,提出自己的意见,也就行了。

段子

收藏|法学论文写作规范引注操作指引(摘编)

第 1 条 引注应当必要和适度1.1 凡是涉及学术观点、法律文件、事件、案例、统计数据等,需要交代出处而又不便在正文中叙明的,应当予以注明。业内周知的知识无须引注,平常的意思无须引用他人的话。1.2 节制使用原文引用;除非必要,不大段引用原文。尽量避免一句多注或者连续一句一注。1.3 注意保持正文流畅,避免过度引注。第 2 条 文献来源真实、相关、权威2.1 未经查核的文献不得引用。引用他人观点应当准确,不得曲解。2.2 同一问题有多种相关文献的,优先引用与论证关系最密切的文献。对相关问题的专题论述优于简单论及该问题的文献。2.3 同一内容有多种文献来源的,应当选择权威文献。有纸质出版文献的,不引用网络、电视资料。同一文献有多个来源的,一般引用最初刊发的文献,不引用网络或者其他介质转载的文献;原初文献为外文或者古籍,能够找到并阅读的,应当查找并引用原初文献,不使用转引。2.4 文献有修订再版的,一般引用修订后的版本,先前版本与论证主题更为密切相关的除外。第 3 条 引注信息准确、完整、简洁3.1 已出版文献的引注信息,原则上从原文原著。图书的作者、名称和出版信息(如“修订版”“增订版”“第×版”),以版权页为准。3.2 引用文献信息应当完整,包含被引文献的基本要素,尽量方便读者查核。文献信息标注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引注体例并结合文章主题、写作对象和论述需要酌定。第 4 条 引注信息的排版4.1 注释内容采用页下注,另有规定的除外。4.2 引注符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可以带圆圈或者六角括号,也可以不带。对论文作者的介绍、翻译作品的译者注,可以使用其他符号,以示区别。4.3 引注序号,文章建议每篇连续编码,图书建议各章(篇)连续编码。第 5 条 引注符号的位置5.1 对全句的引用,引注符号置于句子末尾句号、问号等标点之后。5.2 对句子中部分内容的引用,引注符号置于该部分之后、标点之前;对句中字词的直接引用,引注符号应当紧接引号,置于其他标点之前。第 6 条 引文的编排处理6.1 作者在原文引用时可以删除部分内容,删除的地方使用省略号;为了强调,作者在原文引用时可以对部分文字加上着重号或者变换字体;为便于读者理解,作者对引用内容可以用夹注的方式作出解释。做删除、强调或者解释处理时,应当清晰区分被引原文和作者评注,避免读者对引文原意产生误解。6.2 大段引用,或者有其他情况作者需要特别强调的,引文可以独立成段,变换字体,整段缩进编排。如果引文只有一段,段首不再另行缩进。第 7 条 文中图表的注释7.1 对文中图表的来源或者内容的注释,可以采用页下注,也可以置于图表下面;置于图表下面的,不与其他注释连续编码。7.2 图表来自其他文献的,出处宜以“图形来源”“图片来源”或者“表格来源”引出;图表系作者自制但图表数据来自其他文献的,出处宜以“数据来源”引出。第 8 条 夹注的用法8.1 文中夹注古籍引用常见古籍经典中的语句,出处又相当简短的,可以在正文中使用夹注,以代替页下脚注。夹注一般只标书名和篇名,用中圆点连接,用圆括号括注,紧随引文之后。8.2 文中夹注外文正文中提及的外国人名、地名和重要术语,一般读者不熟悉或者容易误解的,第一次出现时,在正文中夹注外文。众所周知的外国人名、地名和术语,在论述中并不重要的术语,不夹注外文。人名、地名、术语涉及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在正文或者脚注中专门辨析、说明的,不使用夹注。较长句子不使用夹注。8.3 文中夹注页码不鼓励在一个篇章中频繁、密集引用同一文献。对特定书籍和文章的专门介绍、评论、商榷,确需多次引用的,可以在适当说明后,在正文相应位置用括号夹注页码。第 9 条 引领词的用法9.1 “见”和“参见”直接引用原文的,由于使用引号,足以识别是直接引用,一般省略引领词“见”。概括引用的,使用“参见”引领;在引用意图清楚的情况下,也可以省略“参见”。9.2 “又见”和“另见”同一文献有不同出处,需要互相印证的,可以用“又见”。正文中叙述一个观点,脚注援引该观点的出处,同时提及其他作者的相关文献,可以用“另见”。9.3 “转引自”作者没有找到原初文献并予以核实,只是转引他人的,用“转引自”;作者已经查找、核实原文的,直接引用原文,不用“转引自”。9.4 “载”文章来源于期刊、报纸、网络以及独立作品组成的文集,文献来源前标注“载”。第 10 条 多个文献的用法10.1 同一注释包含多个文献同一注释中包含多个同类文献的,一般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分号隔开。同一注释中包含中外文文献的,结尾句号使用最后文献的语种。10.2 同一文献多次出现对同一文献的引用应当适度;除对该文献的专门介绍和评论,一般不宜频繁、密集引用。同一文献在文中多次出现的,第一次出现时必须引用完整信息,再次引用时可以略写。略写文献时,一般应当写明前注序号、文献作者、文献名称,必要时标注页码。文献作者前不加国籍,标示文献性质的“编”“主编”等可以省略;作者为三人以上的可以只写第一作者,后加“等”;文献名称可以略写副标题。前后紧邻的两个引注,文献完全相同,而且没有其他文献干扰的,可以写“同上注”;所引文献是外文的,从该语种习惯,如“Ibid”。10.3 同一个文献多个来源同一文献有多个来源的,原则上只引用一个来源,即最早的出处。一些早期文献的最早出处一般读者不易查找,作者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同时引注该文献重印或者转载的信息。第 11 条 对文献的解释和评论除了纯粹的解释性脚注,引用文献的脚注也可以适当夹带解释或者评论。第 12 条 纸质文献的引用12.1 引用纸质出版文献,一般包括主要作者、文献名称、其他贡献者(翻译、整理、校对)、出版信息(出版机构和年份或者期刊期数)、页码或者章节。文献主要作者(包括文献的原创者及主编、汇编者等)写在文献名称之前,其他贡献者(包括文献的翻译者、整理者、勘校者等)写在文献名称之后。12.2 纸质出版文献的主要作者与作品之间,用冒号间隔;其他要素之间,用逗号间隔;同一要素的多个信息,用顿号间隔。12.3 引用文献的名称,包括文章标题,用书名号;栏目名称、丛书名,可视情况使用引号。引用文献应当用全称,不用简称。文献名称冗长的,第一次引用仍应写全称,再次引用时可以略称。12.4 图书的出版信息,包括出版社和出版时间。出版社名称应当完整,出版社之前不写所在城市。出版时间只写年、不写月。出版月份与讨论主题有关系的,可以写明月份。同一年不同月份出版有不同版本的,应写明月份。12.5 期刊名称用书名号。期刊的“社会科学版”“人文社会科学版”属于期刊名称的一部分,用括号注明,置于书名号内。12.6 期刊之外的其他连续出版物,一般标明主编或者编,书名后直接标注“第×卷”“第×辑”或者“第×卷第×辑”,并注明出版社和出版年份。12.7 引用会议文集、纪念文集或者其他专题文集中的文章,应当完整标注该文集的编者、书名和出版信息,以“载”字开头。12.8 报纸的出版信息,一般注明年、月、日;必要时,注明版面信息。新闻类杂志的出版信息,一般注明期次,必要时括注刊发时间。12.9 引用我国台湾地区文献必须遵守一个中国原则,不使用“国立”“中央”等表述,无法做变通处理的加上引号。台湾地区图书的出版年份写公元年。台湾学者自己出版发行的图书,没有出版机构的,可以只写“自版发行”。台湾地区期刊卷、期的标注方式从各期刊,年份用括号注明公元年。12.10 引用书籍或者论文特定部分的内容,应当标明页码;如果是概括提及书籍、论文,则不标页码。引用同一著作的几个内容不连续的页码,用“、”隔开;内容连续的页码(包括连续两页),用短横线-连接。页码数字置于“第”和“页”中间,“第”和“页”只写一次。第 13 条 引用非纸质文献13.1 引用非纸质文献的原则引用网络文献、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等非纸质文献,应当谨慎。除非绝对必要,不引用已经消失的网页。不得已而引用的,应当提供该网页曾经存在的证据,并如实说明该网页现已不存在。13.2 网络文献的引用引用互联网上的文献,引领词、作者、文章名参照前述做法。在作者和文章名之后,标明网站名称、上传日期和网页地址。13.3 博客、微信公众号的引用引用个人博客、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应当非常谨慎。没有特别需要,不宜引用;原则上,只限于引用原创文章。13.4 广播电视节目的引用引用广播电视节目,应当标明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广播电视栏目名称、播出时间;必要时,可以标明节目主持人姓名;可能的话,标明该广播电视节目在互联网上的链接。13.5 音像制品的引用引用CD、DVD等介质的音像制品,应当标明其名称、制作单位和发行时间。第 14 条 未发表文献的引用14.1 未发表文献的引用原则引用未发表文献应当特别谨慎。除了考虑论证的需要和文献本身的可信度,还要考虑文献的私密程度和当事人的处境,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伤害。14.2 访谈的引用引用访谈应当事先征得被访谈人同意并标明访谈的时间、地点或者方式。14.3 内部资料的引用引用未发表的工作报告、调研报告或者口头讲话,原则上应征得当事人同意,并适当注明文献产生、保管或者公开之时间、地点和方式。内部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得引用。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原则上不得引用;确需引用的,应当对敏感信息做相应处理。14.4 会议论文的引用引用未发表的会议论文,一般应当经作者同意。如果会议论文明确要求“请勿援引”,则不应援引,除非得到作者特别许可。引用会议论文,应当注明会议名称、举办单位、时间、地点等会议信息;学术团体持续举行的年会,时间、地点可以从略。14.5 学位论文的引用引用已公开的学位论文,无须经过作者同意。引用时,应当标明作者毕业的学术单位、年份和学位层级。第 15 条 法律文件的引用15.1 法律文件的名称法律文件名称应加书名号。法律文件名称中的“试行”“草案”,以及刑法修正案的序号,应当视为法律文件名称的一部分,括注于书名号内。15.2 法律文件名称的缩写法律文件名称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省略,并无须特别说明。但文件名称中引用的其他文件的名称,不略写。法律文件名称较长,文中需要反复提及的,可以使用业内通用的简称。使用简称的,必须在该文件名称第一次出现时予以说明。法律文件的简称仍用书名号。15.3 法律文件的版本引用经过修改的法律文件,应当注明所引法律文件的制定、修改年份,除非正文已经交代或者根据情境不难判断。引用已经失效的法律文件,应当予以注明,除非正文已经交代或者根据情境不难判断。15.4 法律文件的条款序号为使行文简洁,法律文件的条、款、项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序号中的括号省略。但法律文件名称中的条款序号不得改为阿拉伯数字。原文引用法律文件的,引文中条、款、项、目的序号一般从原文。15.5 法律、法规、规章的引用援引最高立法机关的法律条文,一般只需提及法律的名称和条文序号。引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性质的决定,应当标明决定机关、决定名称、决定时间和会议届次。援引法规、规章的条文,参照法律。必要时,可以进一步标明该法规、规章的制定机关和年份。15.5 规范性文件的引用引用规范性文件,应当标明该文件的制定机关和文件号;必要时,进一步标明发布日期。文件号中的年份加六角括号。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包括制定机关的,制定机关在书名号内;否则,制定机关放在书名号前。15.6 立法说明的引用引用官方的立法说明,应当标明报告人、报告名称、报告场合和报告日期;必要时,可以用括号标明报告人的身份。15.7 官方会议决议的引用引用官方会议决议,应写明决议名称、决议机关和作出决议的时间。15.8 外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引用引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公约的中文版本,视情况加国别(国际组织名称)和年份。外国法律或者国际公约加书名号,约定俗成的简称除外。国别或者国际组织名称一般置于书名号之前,但国别或者国际组织名称是法律文件名称一部分的除外。引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公约的中文版本,必要时可以括注外文。引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公约的特定译本,一般应当注明译者和出版信息;引用国际公约的官方文本,不需要注明译者和出版信息。引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公约,条文序号原则上用阿拉伯数字,款、项依习惯用数字或者字母。外国法律增订条文“之一”“之二”,不改为阿拉伯数字。15.9 我国台湾地区法律文件的引用引用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文件,应当根据情境注明“我国台湾地区”或者“台湾地区”。对于台湾当局及所属机构法律文件的制定机关和名称,应当根据情况做变通处理,无法做变通处理的加引号。第 16 条 司法案例的引用16.1 援引案例,优先考虑援引裁判文书。引用案例包括案例名称和案例来源;必要时,可以加上裁判时间。16.2 案例名称一般不加引号。在叙述过程中提及的广泛流传的非正式名称,加引号。16.3 裁判文书一般应注明审判法院、文书名称和案号。审判法院用全称,案号中的年份加圆括号。16.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一般只标注发布机关、指导性案例的序号,并用括号标注发布年份。第 17 条 外文文献的引用17.1 引用外文文献的原则引用外文文献应遵循该种文献的通行体例,并照顾中国读者的知识结构,慎用简称。17.2 中文文献优先引用相关外文文献有中文译本的,原则上引用中文译本,或者在引用外文文献时提示中文译本。中文译本已经过时、翻译质量不够理想或者有其他原因不适合引用的,可以不引用中文译本。17.3 外文文献的翻译引用外文文献,一般不做翻译,直接使用外文;必要时,可加以解释或者评注。翻译外文著作时,原文注释中的文献一般不做翻译;注释中的说明性、评论性文字,应当翻译。17.4 外文文献中的人名人名中姓和名的次序采用“名从主人”原则,即尊重作者自署的方式。外国人名,原则上写全名;特别冗长的姓名,在不引起误解的情况下,可以略写。17.5 异体汉字的写法中、日、韩、越文中的异体汉字,容易出现乱码的,可以使用中文简体字替换。第 18 条 与引注有关的论文部件18.1 论文标题标题应直观、贴切反映论文主题,力求简洁、通顺。原则上不用三重标题。标题内容不用脚注说明,需要说明的信息宜在正文中说明;作为题注的作者介绍、项目信息、致谢等内容除外。18.2 论文摘要摘要应客观反映文章核心内容,言之有物、连贯顺畅、独立成篇。摘要可以摘录文中字句,但不宜大段重复论文段落。摘要不使用第一人称(如“我认为”),忌带主观评价(如“具有开创意义”)。学术论文的摘要,以200~300字为宜,不分段;论文篇幅较长的,摘要字数可以稍多。硕士学位论文的摘要可以稍长,一般不超过800字(以一页A4纸为宜),建议分段;博士学位论文的摘要一般不超过1600字,分段。学位授予单位对学位论文摘要的字数有要求的,从其要求。摘要不用脚注。18.3 关键词学术论文摘要之后,附关键词3~5个。关键词部分以“关键词”字样引导,后加冒号。关键词应当标示论文的核心主题因素。不使用过分特别、其他研究者不会想到的语词,也不使用过分普通、没有识别度的语词,作为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不带引号、书名号。关键词之间留两个字符(一个汉字)的空格,或者用分号隔开。18.4 作者介绍论文作者介绍,应当标明作者的工作单位和学术头衔(职称、学历)。作者学历,一般只写最高学历,可以具体写上学位授予单位。合作作品,宜在作者介绍部分说明各自分工或者参与情况。作者介绍可以置于页下脚注位置,也可以置于论文摘要和关键词之后。采用页下脚注的,用星号*标明;有多位作者的,一一说明,但只标记一个星号。18.5 项目说明论文系课题项目成果的,可以注明课题项目的支持机构和项目名称;有项目号的,可以同时标明项目号。刊发的论文与课题项目应当有关联性。同一论文的项目支持机构原则上只写一家,最多不超过两家。18.6 作者致谢作者以外其他人的贡献,可以适当声明。致谢应当客观、诚恳、简约。18.7 参考文献如有需要,文后可以附上论文写作的主要参考文献。参考文献较多的,可以按文献类别、语种、作者姓名顺序、发表时间排列。法律专业图书可以分别做参考文献、案例索引、术语索引(或人名索引)、图表索引。———————— 本文来源于「法学引注手册」,该引注体例由35家法学期刊、出版社、法律数据库联合制定并由中国法学会期刊研究会推荐使用,以期推动法学论文和书籍引注体例的规范化。本文摘编了较为常见的引注规范,未尽事宜,请详见原书- 示例 - 1.引用图书的基本格式为:2.引用已刊发期刊文章的基本格式为:3.引用网络文献的基本格式:4. 引用学位论文的基本格式:5.引用法律文件的基本格式:6.引用司法案例的基本格式:7.引用英文报刊文章和图书的基本格式:- 完整的引注规范,请详见 - 法学引注手册法学引注手册编写组/编本引注手册由多家法学期刊、法律图书出版单位共同起草制定,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推荐使用,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执笔,内容包括引注的一般规范、中文引注体例、外文引注体例几个部分,本着遵循惯例、尊重作者和编者的方针,对文献的引用格式及常见的文献包括法律文件、司法案例、网络文章等的引用,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对于英文、法文、德文、日文文献的引用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本引注手册在行业标准化方面具有引领作用,是关于法学文献引注规范的一本重要工具用书。

出入无旁

「毕业论文干货」论文提纲写作注意要点

本文转微信自公众号:飞创时尚 一个专注写作与经验分享的公众号01一、周密思考,慎重落笔论文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正式动笔之前,要对文章进行通盘思考,检查一下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完全就绪。首先,要明确主题。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动笔之前必须想得到十分清楚。清人刘熙载说:“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艺概》)作者要想一想,自己文章的主题能否用一句话来概括。主题不明,是绝对不能动手写文的。其次,是理清思路。思路是人订]思想前进的脉络、轨道,是结构的内在依据。动笔之前,对怎样提出问题,怎样分析问题,怎样解决问题,以及使用哪些材料等,都要想清楚。第三,立定格局。所谓“格局”,就是全文的间架、大纲、轮廓。在动笔之前先把它想好“立定”,如全文分几部分,各有哪些层次,先说什么,后说什么,哪里该详,哪里该略,从头至尾都应有个大致的设想。第四,把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将各种事实、数据、引文等找来放在手头,以免到用时再去寻找,打断思路。第五,安排好写作时间、地点。02二、一气呵成,不重“小节”在动笔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旦下笔之后,则要坚持不懈地一口气写下去,务必在最短时间内拿出初稿。这是许多文章家的写作诀窍。有的人写文章喜欢咬文嚼字,边写边琢磨词句,遇到想不起的字也要停下来查半天字典。这样写法,很容易把思路打断。其实,初稿不妨粗一些,材料或文字方面存在某些缺陷,只要无关大局。暂时不必去改动它,等到全部初稿写成后,再来加工不迟。03三、行于所当行,止于所当止“行于所当行”,要求作者在写作时,该说的一定要说清楚,不惜笔墨。如一篇文章的有关背景,一段事情的来龙去脉,一种事物的性质特征等,如果是读者所不熟悉的,就应该在文章中讲清楚,交代明白,不能任意苟简,而使文意受到损害,以致出现不周密、不翔实的缺陷。“止于所不能不止”,就是说,不该写的,一字也不可多写,要“惜墨如金”。如果情之所至,任意挥洒,不加节制,也不肯割爱,势必造成枝蔓横生,冗长拖沓,甚至出现“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毛病。

燕燕

浅谈博士论文写作方法

一、关于博士论文的选题 选一个好的题目,是写好学位论文的第一步,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步。要选择自己特别关注、最感兴趣的问题,觉得有感悟、有体会,有新意,有话要说,有话可说,非说不可,围绕一个专题展开全面、系统的论述,才有可能写出一篇较好的博士论文。 博士论文的题目,一般可以叫做《××××论》或者《××××研究》,比如《刑事第二审程序研究》或《死刑程序控制论》等。 博士生撰写学位论文,一般说来我不主张由老师命题。因为老师给出的命题,也许并不是你们想写的问题,平时对它思考的不多,硬要去写不一定能写好。选题最好 是经过了自己的思考,有感而发,有话想说,才能写好。但不是绝对的,如果博士生自己实在找不到一个好的选题,请老师帮助,老师也可以根据该生的具体情况, 推荐一个较为合适的选题,但也要经过学生的仔细思考,认为适合自己,才可以确定。 博士论文的题目不宜过小。太小的题目无法展开,也不像一篇博士论文。二、关于收集资料 确定了选题后,就要立即着手去收集资料,收集资料是个逐渐积累的过程,要尽量多浏览有关的专著、论文和报刊文章。从中吸取营养,或者找到灵感。建议每人都 买一个扫描笔,携带方便且效率很高,非常有用。你所需要的资料,常常是散见于各种书籍中,一本书中也许只有一小段或者几句话是你将来要引用的,可以用扫描 笔把它输入电脑中,记下它的出处,以后可随时调用,那就很方便了。 资料的收集要随时留意,有时也许在偶然间会遇到很好的材料,就要留心把它记下来。比如,有一次我在太原市双塔寺烈士陵园看到一个倒塌的残旧石碑,上面刻有 明朝万历年间驻太原按察使写给后代子孙的遗训,题为《近溪隐君家训》,上面写有“干公道事,做老成人,说实在话”等内容,使我眼前一亮,惊叹:这不正是我 们宣传的“大庆精神”吗?这可是一个极其难得又极有价值的资料,遂赶紧把它记了下来。回京后,不久在《北京晚报》上看到介绍《近溪隐君家训》的报道,还刊 登了那块残旧石碑的照片。可见那位记者也很识货,他也认为这是一个极好的资料。后来,我在论述法律的社会性和继承性时,就引用了这个资料,说明即使是工人 阶级的道德观念,与某些正直清廉的封建官吏的道德观念也有某种相通之处。这个资料就派上了用场,而且极有说服力。撰写博士论文,还要特别要注重对外文资料 的收集。要收集最新的资料,新的立法、新的观点、新的见解、新的数据。 关于外文资料的收集,要注意区分是新的资料还是旧的。比如外国人要引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如果引用的是1979年的法条,那显然就是过时了的,已被修改过 的陈旧的法条,作为论据,其可靠性就大打折扣了。今年我审阅西南政法大学某学生的一篇博士论文,是论述陪审制的,他在这方面就做得非常好。作者在法国留 学,查阅了外国的许多最新资料,校正了国内一些学者的不准确解释,这篇论文就很有价值。收集外文资料,要尽可能看外文版的原文,因为翻译过来的资料总会或 多或少地失真。当然,一个人很难懂得许多国家的语言,因此,当遇到有些问题自己无法解决时,可借助其他专家的帮助。比如,前些年我在评述有关法的定义时, 发现《共产党宣言》中的一句译文不准确,造成对法的定义很48难理解。这句话的中译文是:“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在汉 语中,“法”与“法律”本来就是同义词,因而从语法或逻辑上来讲,这句中译文就成了同义反复,由此使我对这句话的翻译产生了疑问。但我不懂德文,便去请教 德语专家石立坚教授,请他查对一下《共产党宣言》的德文版和俄文版在此处是用的什么词语。查对的结果,发现在中文译为“法”和“法律”的两处,在俄文和德 文中都是对应地使用了两个不同的词语,前者表示权利、权力、法权等等,后者则表示规律、定律、法、法则、法律等等的意思,更为确切的表述是“写进了法律 中”。这样,问题便清楚了。这一句话,中文应该译为“正像你们的权利不过是被写进了法律中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或“正像你们的权利不过用法律形式 表现出来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这就使人们容易理解了。据此,我写了一篇《对〈共产党宣言〉中一段译文和法的定义的商榷》,发表在《中国法制报》 上,由此撼动了以往对“法”的定义。但必须说明,此文中涉及外语的内容,是请教了德语专家石立坚教授才弄通的。如果你们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也应向有关专 家请教。任何人都不可能全知全能,要不耻下问。 三、围绕学位论文的选题,要争取陆续撰写和发表几篇文章 确定好选题后,按照选题的内容,逐步展开研究,一部分一部分地搞明白。成熟一章,就可以把它写出来,先把它作为一篇论文送出去发表,力争在撰写学位论文的 过程中逐步形成几篇相对独立的小论文。学位论文的写作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思考不断成熟、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随着占有的资料越来越充分,自己的思路也渐渐 清晰,就要把已经梳理清楚,思考比较成熟的这部分形成书面的文字,进一步整理成可以发表的文章。这样既完成了博士论文的写作,又形成了在研期间的科研成 果。 特别应该提醒大家:切忌只是一味地堆积资料而不去梳理、运用。否则,资料收集了一大堆却迟迟不动手写作,到最后才去动手时,“灵感”早就消失了,那就很难写出一篇有灵性、有创见又能引人入胜的好文章。 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一篇好的博士论文,一定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反过来说,切忌搞成华而不实、“空对空”的抽象概念演绎。为此,需要强调几点:1.博士论文中一定要有一些实际的案例引用的案例必须是真实的,不能自己杜撰或编造案例。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具有极强的实用性,因此,撰写博士 论文,不应脱离现实只凭“想当然”去任意发挥,而要针对现实,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比如,最近在2007年第3期《中国法学》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是北京 大学法学院陈永生副教授,他的文章提到50个冤假错案,都是他多年来留意收集的实际案例,他从中抽取出20个典型案例,分析冤案形成的原因,就很有说服 力。对于引用的案例,可以是已经判决生效的,也可以是一审已经判决但尚未生效的,也可以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尚未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收集案例有多 种渠道,但不管是从哪里得到的,都应是真实的,不得虚构或增减任何情节。分析真实的案例,才能对健全诉讼法制起到有益的作用。 近几年我评阅了不少博士论文,发现有一些论文竟没有引用一个案例,尽是说一些想当然的空泛的议论,这样的论文就不大好,至少可以说它对立法、司法都没有多大益处。这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2.博士论文中,应当引用一些必要的数据,作为对重要观点的支撑 引用的数据可以是综合的,也可以是局部的。比如,《中国法律年鉴》每年都刊登公检法机关发布的比较全面的数据,政府某些部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也会发布若干 数据;某些学者或课题组的调查报告也可能提供许多重要数据。你们到基层单位实习或者搞专题调研,更要留心收集各种数据,或许会很有用处。总之,数据的来源 是广泛的,问题是自己要多留心收集这些数据。 在引用数据时还应注意:必须对若干数据进行比对,有时可能会发现几个数据彼此有冲突,或者有较大的差异,甚至有的部门在不同时间发布的若干数据也许对不上茬口。遇到此类情况就要认真核对,去伪存真,不可再引用的几个数据之间发生明显的矛盾。3.论文中要注意选择恰当的量化词 论文在涉及对某些问题的判断时,往往需要使用一些相对模糊的量化词,例如“许多”、“很多”、“绝大部分”、“大部分”、“多数”、“少数”、“个别”、“极少”等等,要注意选择恰当的量化词,尽可能把握好分寸,避免用词不当而造成一些不应有的失误。 五、关于对引文、脚注的要求 我在评阅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时,经常发现在引文和脚注中出现种种不应该发生的问题。为此,有必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 1.引文务必准确,不能有错漏,并且应当尽量引用原著和第一手资料 比如论文中引用马克思、毛泽东、邓小平领袖人物或权威学者的话,就一定要从原著中摘引。引用其他文章中的论点也要尽量来自第一手资料。有时发现某篇论文引 用毛主席的话,下面的脚注却注明是转引自某刊物发表的一篇论文,读者一看就知道他根本没有看过原著,表明其治学态度不严谨。如果别人所引的话不准确甚至断 章取义,他也只会是以讹传讹,那就很不严肃了。2.引文要忠实于原著,不能断章取义 如果引述的内容文字太长,中间可以用省略号删节,但不能更改原文,更不能断章取义。曾发现有的论文引述他人的论述很不准确,与原文核对,人家根本没有讲过他所引述的话,这叫做“强加于人”。假如人家知道了这种情况,甚至可以把他告上法庭。 3.引用外国法律的条文,必须与原文核对准确无误 我曾发现有的论文引用外国法律很不准确,拿原文一对照,在他标注引用的某一条中,根本找不到他所引述的文字,有的引文竟与原文的意思大相径庭,这岂不闹出了笑话!这些都是文章的“硬伤”。4.论文中涉及的外国人名,要参照统一的规范化译名。例如,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里亚,很容易误写为“贝卡利亚”,但正确的译名是“贝卡里亚”。此类错误所在多有,要注意校正过来。 5.论文写好后要认真校对(包括正文和引注)。谁也不可能保证在一篇论文中一个错别字也没有,但错漏不可太多。可以让同学帮助互相校对,校改几遍再交给老 师。还要注意引文与文章主体的契合程度,即引文是否能够恰当地、有力地支撑你的观点,增强论文的说服力。如果引文与论文所要论述的内容关系不大,宁可删除 引文,不必画蛇添足。六、关于论文的开篇和结尾 论文的开头非常重要,古人就将文章的开头称为“凤头”,可见开头在文章结构中所占的份量。一篇博士论文,一般不宜开头就直接写第一章,通常要有绪论,写明 选题的意义、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有什么创见,还存在哪些疑难问题等等。论文的开篇应开门见山,言简意赅,亮明自己的观点,并且要争取能够吸引读者愿意看 下去。 一篇博士论文,自然要分为若干章节,全面、系统地逐层阐述作者的观点。但是在最后一章写完之后,一般不宜直接打住。要注意首尾呼应,通常在最后一章之后, 应有一段结束语与开篇呼应,对前面提出的问题,在文尾要有个交代,用总结性的文字将全文收场。也就是说,话不能只说一半。一篇论文不仅要提出问题、分析问 题,还要最终解决问题。 如同文章的开头一样,结尾在全文结构中所起的作用也不可小觑。结尾要言尽意止,不要拖泥带水。七、关于对博士论文中语言文字的要求 写文章不同于口头的陈述,它是以书面语言来表达作者想要说明的问题。书面语言一般要比口语化的表述更为洗练,因而书面语言运用的好坏,是评价论文优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形式要素。在此强调以下几点: 1.博士论文文字应清爽、通畅,切忌病句连篇,并且要善于运用各种不同的表达方式 例如,《红楼梦》中塑造了无数光辉鲜亮的人物形象,就是从正面、反面、侧面等多种角度去写,有时是直接写某件事、有时就写得隐晦曲折,有时又一语双关。同 样的话,从不同人的口里说出来,所用的语言就完全不同。这样,文字的表述就显得灵活多变而不死板。文字功夫是一种硬功夫,需要长期的磨炼,但博士生的书面 语言一定要能够基本上过关,否则很难写出一篇好论文来。 2.要尽量避免使用长句子 我所带过的学生中,有人习惯于使用长句子,一句话往往长达数十个字,中间的意思又转了好几道湾,读起来让人颇感费力,想半天也很难理解作者究竟想要表达什 么意思。我曾多次指出这个毛病,硬是把它校正了过来。须知,汉语的优势就在书面语言极为洗练,通常是使用短句子。像《史记》一类的古书就不用说了,你们看 鲁迅、毛泽东和邓小平等人的著作,很少使用长句子。短句子生动活泼,读起来铿锵有力。学会使用短句子,这也是一种硬功夫,值得我们去体会和磨炼。3.在表达某些问题时,还要注意选择恰当的词汇 比如,今年我评阅了十多篇博士论文,其中有三篇涉及秘密侦查或技术侦查手段,作者强调“秘密侦查手段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欺骗性”。我就给他们提出,这样的提 法似有不妥,应当避开“欺骗性”这种提法。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 据。”为了对付严重的刑事犯罪,各国都在运用秘密侦查或技术侦查手段。如果你把这些手段都说成具有“欺骗性”,那还怎能允许使用?在倡导依法治国的今天, 要使秘密侦查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就不宜把这种手段界定为具有“欺骗性”。可以改用“隐蔽性”、“隐秘性”或者改用其他的表述方式。所以,在撰写博士论 文时,对于书面语言要反复斟酌,选择适当的词语来表述。 八、关于博士论文的写作方法 一般来说,论文有两种写法:一为“立论式”,二为“驳论式”。博士论文通常应采用立论式,即以我为主,全面、系统地论述某一专题。但是,要想讲透一些问 题,还要注意在立中有驳,既要对某些不同的观点展开有理有据的辩驳。论文中要有一些争议的东西,而不能只是平铺直叙。从学术发展的客观规律看,真理只有在 不同观点的争鸣中才能愈辩愈明。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即“费尔巴哈论”)中强调指出: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去探索真理,只有在“同和 他才智相当的人们的友好或敌对的接触中”才能得出自己的思想。因此,在论文写作中要勇于争论,有争论才能使文章生动活泼。当然,争论必须遵守论战的规则,关键是要尊重对方的人格,不可搞成人身攻击。要准确地引用别人 的观点,绝对不可歪曲人家的原意,更不能随意扣帽子、打棍子,那样只会反过来损伤自己。一定要充分地摆事实,讲道理。所谓“有理不在言高,言高未必有 理”,重在以理服人。其实,“立”和“驳”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结合起来使用,会起到殊途同归的效果。反驳对立的观点,目的是为了将自己的观点更鲜明地树立起来。这样才能使问题越说越透,道理越说越明,文章才更有看头。九、关于博士论文的文体 博士论文,是就一个专门问题进行的议论、评论,其重点在于议论。要求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充分地讲清道理,切忌写成文学性或者艺 术性的文章。比如,曾有个硕士研究生想以《刑事诉讼美》作为学位论文题目,我就说这个题目不好,它似乎成了一篇美学论文,而不是法学论文。有的论文开头就 写“镜头一”、“镜头二”好像是写电视剧本,看起来相当怪异。这样的文体也不行。总之,对待博士论文的写作,必须要抱有严谨的态度,还要有严谨的文风。一 定要以严肃、洗练、平实的笔触来阐释法律问题。十、博士论文的字数 一篇博士论文,要严格控制论文的字数。最少要有15万字,一般不宜超过20万字。今年我评阅的几篇博士论文,有的写到40多万字,还有一篇长达60万字, 这就太长了,老师批阅的难度也大大增加。最好是将博士论文精炼到15万至20万字,如果还有许多话要说,可在学位论文通过之后,再适当增加内容,或可成为 一部专著出版。 当然,博士论文的字数也不能太少,我曾见到一篇博士论文只写了8万字,内容甚是单薄,好比只是开列了一个简单的提纲,可见作者没有用心去深入钻研,在预答辩时就被老师们给否定了。这个教训也应该记取。 十一、关于论文的写作进度 如同对待任何事情一样,一旦接受了任务,就要提前动手,赶前不赶后,免得以后突然遇到什么特殊情况,冲击了既定的计划。博士论文选好题目后,就要及时进入 “临战状态”,早思考,早动手,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的进度,一步一步地安排好论文的写作,切忌到了火烧眉毛的时候才开始动笔。 对于刚入学的一年级博士生来说,一进校就应当开始规划三年的学习,以学位论文作为三年学习的主线。早作规划更主动,要围绕自己的兴奋点,选择一个专题作为 主攻方向,在三年学习中不断扩充知识,围绕这个专题,一篇一篇地写若干文章,作为在研期间的科研成果。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还可检验这个题目有没有写成毕 业论文的意义。当然,在研期间发表的文章,不限于学位论文的选题,作为练笔,可以撰写无数的小论文,但作为主线,还是要围绕学位论文的选题来深入钻研。所 以,一入学就要有个规划,先开始考虑,用一年的时间反复掂量,第二学年开学后敲定。 据我这些年接触到的许多博士生反映,撰写学位论文是一件苦差事,写好一篇博士论文很不容易。但是正如古人所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的体会是: 做学问,一方面要靠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还要看他的悟性高低和学习是否得法。至于评价一篇文章的好坏,则是要看它能不能达到五个“度”———要有广度、 深度、高度、厚度和力度。这是我多年治学的经验总结,也是对博士学位论文提出的目标,希望你们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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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过来人:手把手帮你打造完美论文写作模板

大家好,我是毕业之家小毕同学。后续会持续为大家更新毕业论文写作、修改、降重,记得关注哟。论文提纲是整个论文的关键。它做起来比较难。Not doing well就会直接影响整个论文的进度。Doing well可以助你快速完成一篇思路清晰、观点明确的High Quality Papers。一、提纲是什么?提纲就是论文的思路架构,具体操作起来就是完成论文的目录。为了避免论文direction上的错误,学校和老师都会让童鞋们先写出提纲。它是整个论文的蓝图,列好正确的提纲再来做毕设就会轻松很多。二、列提纲的重要性。为什么完成论文必须得先列提纲呢?这就好比:画画得先想好是画猫还是虎;盖房子得先画好图纸;吃饭得先做好饭...提纲的作用很重要:1. 先苦后甜,以逸待劳。构建好论文提纲之后,就一步步执行就可以了。自己不用在一步步思考,可以轻松完成论文的整个工作。2. 依葫芦画瓢,完美。提纲就是一张蓝图。做好提纲之后,不会因为思路不清晰而多做无用功,也不会因为疏忽大意而遗漏。三、毕业论文提纲怎么写?写好论文提纲,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下载优秀硕博论文。注意,完成毕业论文首先要做的不是漫天找文献,而是下载优秀硕博论文。自己的课题肯定不是独一无二的,在学术网站上找到研究题目极为相近的优秀毕业论文。下载下来,仔细地研读。通过研读相似的毕业论文,你可以得到3个收获:(1)毕业论文的构成框架、组成,包含哪些内容。(2)研究的背景、现状、该如何实验,实验设计如何设计。(3)实验结果该做哪些表征、表征结果该如何分析。2. 熟知论文的格式。认真阅读学院给出的论文指导文件。熟知论文的字数要求、每章节的字号要求、段落要求、参考文献格式要求等。根据优秀硕博论文的目录构建自己的论文目录。Follow suit,初步做出自己论文的目录。可能论文的设计主体自己还没有想明白,不要紧。不影响目录的搭建。先把能写出来的目录写出来。3. 精选、设计论文创新点,继续完善论文目录。下载相关的期刊文献,可以是综述可以是单篇研究成果。随时做笔记,捕捉灵感。添加书签、添加注释。遇到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同学、学哥学姐或者导师求援。最后根据自己的理解,精选出几篇作为自己论文设计的出处。将自己设计方案纳入论文目录中,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论文目录。最终通过论文目录的形式确定论文的结构,使论文形成一个unified theoretical system。4. 找导师优化论文提纲。将写好的提纲交给tutor修改,让tutor把关、修改。在论文提纲正确的基础上再填充内容,这是完成论文的best plan。总之,写一个高质量的提纲,你的论文就成功了一半,大家觉得呢?欢迎留言讨论。毕业之家一站式毕业生服务平台,记得关注我哦。(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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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提纲写作要求和参考模板

论文提纲是论文写作前的必要准备,是论文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是写作思路到成文之间的一个过渡,在论文写作中至关重要。本文介绍下论文提纲写作要求和参考模板。首先,论文提纲写作要点提纲包括:论题观点来源,论文基本观点,论文结构。1、论题观点来源要说清楚自己论文的观点是如何得到的。论题观点来源一般有以下两种:(1)阅读某些著作(包括教科书)、文章的时候有感而得。要写清楚著作的名称,作者,出版时间,以及著作的哪些方面给了自己什么样的感受。(2)与老师讨论的时候得到的灵感。写清楚老师的指导给了自己什么样的启示。2、论文基本观点要求写清楚整个论文的基本观点都有哪些,这些观点必须逻辑清楚,合理。3、论文结构结合自己的基本观点写清楚整个论文的结构。例如学生要写清楚正篇文章包含那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写什么,其中包括几个小部分,每个小部分写什么等,以此类推。提纲没有字数的要求,只要包含以上三部分内容就行。文字方面要求语言流畅,思路清晰,说清楚自己的观点。其次,论文提纲写作模板1 问题提出1.1现象与问题:1.2背景:1.3文献综述:(界定相关概念,亦可称为国内外研究现状)1.4研究方法:文献、问卷、访谈、音像2发展现状(是什么)2.1............................2.2............................2.3............................(一般二级提纲,至少安排三个或其以上,为好)3相关理论分析3.1............................3.2............................3.3............................(介绍主要涉及的理论即可,一般专科或小本科不会这些内容)4影响或问题(为什么)4.1............................4.2............................4.3............................(一般情况是需要与第二章的现状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为好。)5发展或措施(如何)5.1............................5.2............................5.3............................(一般情况是需要与第四章的问题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为好。)6 结论与建议6.1结论6.2建议论文写作和发表,有太多的细节要了解,这是做好论文事宜的前提。关注知实学术,为您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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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两篇博士论文被指雷同 校方:已展开调查

新京报讯(记者 潘闻博 张熙廷)昨日,中国政法大学两篇博士学位论文被指雷同引发关注。12月21日,中国政法大学官微声明称,已对此事展开调查。12月20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政法大学2005届、2006届两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嫌雷同。新京报记者21日下午检索发现,在国内一知名学术网站,两篇论文仍可搜索到并下载。发表于2005年的论文名为《国家豁免专论》,作者为张露藜;发表于2006年的论文名为《国家豁免问题研究》,作者为王海虹。二人专业都为国际法学,指导教师皆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周忠海。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两篇论文关键词存在重合。张露藜论文关键词为“国家豁免、限制豁免论、国家豁免的主体、国家豁免的例外、执行豁免”,王海虹论文关键词与之相比,仅少了“执行豁免”一词。论文目录亦有相同之处。两篇论文第三章标题都为“国家豁免的主体问题”,其下四个小节标题亦完全一致。王海虹的论文。 论文截图张露藜的论文。 论文截图记者还发现,张露藜论文第15页最后一自然段,与王海虹论文第13页第3自然段的文句表述、标点符号完全一致。针对此事,中国政法大学官方微博今日发布声明称,学校已责成相关部门对该情况展开调查。若相关情况查明属实,学校将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处理。中国政法大学官网显示,周忠海为该校法学教授,亦是国际法学专业、军事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其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WTO法、国际海洋法、国际航空法、军事法、国际人道法等。新京报记者今日多次拨打周忠海手机号码,电话处于无人接听状态。对于短信问询,其亦未予回复。 新京报记者 潘闻博 张熙廷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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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发多少论文才有毕业资格?从40所大学的法学博士学位来看

读硕士和博士都需要发表论文来获得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这种论文被称为“资格论文”,但是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学科对于资格论文的要求也各不相同。硕士和博士对于资格论文的要求也不相同,硕士资格论文许多学校要求公开发表省级以上刊物就行,最严格的基本上也只要求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而博士则要求非常严格,大多数博士都被要求至少发表两篇核心期刊才能达到毕业要求,核心期刊是最低的,还要看发表的是SCI/EI还是国内的CSSSCI期刊,另外CSSCI中又分为来源期刊和扩展版期刊之分。资格论文这一规定在大学惯行了几十年的制度,尽管反对声不断,却愈演愈烈。从十几年前大学一般要求发表1~2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即有资格可能获得学位,到近几年大学普遍要求发表2~3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才有资格可能获得博士学位。发表资格论文作为学位授予的前置程序制度涉及学生、教师、大学、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四方主体,尽管学生、教师群体反对强烈,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沉默中立态度下,大学作为这一制度的获益者理所当然地大力推行。毕竟从学术系统来说,衡量博士是否有毕业的资格就要其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虽然这逐渐变成一个僵化的指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最新的一期中发表了一篇《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论文要求的法理分析 ——以40所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为例》的文章,这篇文章统计了40所大学法学博士的资格论文要求,具体如下:(注:表中C刊指CSSCI来源期刊,C集指CSSCI集刊,C扩指CSSCI扩展版。权威刊物、重要核心期刊、A级、B级,等等,均由学校具体规定。)从表中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大学对论文篇数要求超过2篇,半数以上学校以CSSCI来源期刊等级作为资格论文考核的中心评价因子,40所大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差距巨大,排名第一的、发表资格论文难度最高的东南大学与排名末尾的、发表资格论文难度最低的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有很大差距。通过对比各院校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难易程度排行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8年公布的第四轮法学学科评估结果,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难度排名倒数的5所院校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南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山大学,但这4所学校在2018年的法学学科评估结果分别为B+、A、A、B+,表现十分突出。可以得出结论: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要求难度高低与学校法学学科实力的强弱、教育质量好坏并不必然存在直接联系。从理性的角度来看,法学学科评估结果应当与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难易程度成正相关性,而目前部分院校法学博士生发表资格论文难度畸高,与其大学排名、学位含金量不成正比,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数据来源,部分选自:张颂昀 龚向和,博士学位授予资格论文要求的法理分析 ——以40所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院校为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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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一博士论文被指涉嫌抄袭多篇他人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李仕春学位论文被指涉嫌抄袭多篇他人论文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近日有网友在网上举报,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毕业的博士生李仕春博士学位论文《民事保全程序研究》多处抄袭他人论文成果。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知网下载了李仕春的博士学位论文《民事保全程序研究》。该论文显示,李仕春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其2002年5月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民事保全程序研究》 共有十二章。网友反映,李仕春的博士学位论文分别抄袭了发表于1995年第4期《法学评论》上的论文《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兼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作者为笪恺;发表于1995年6月《中国海商法年刊》上的论文《简论对物诉讼》,作者为张鸿午;发表于1997年第2期《青岛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的文章《简论对物诉讼——兼与我国海事诉前保全制度相比较》,作者为程宗璋。经澎湃新闻记者仔细比对发现,李仕春博士学位论文第十一章“仲裁中的保全”里的第七节“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这一部分,几乎完整涉嫌抄袭了笪恺《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兼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一文;而李仕春博士学位论文中的第十二章“海事请求保全”的“海事请求保全与对物诉讼”这一部分内容,多处涉嫌抄袭了《简论对物诉讼》一文。除此之外,有网友指出李仕春的博士学位论文还抄袭了程宗璋《简论对物诉讼——兼与我国海事诉前保全制度相比较》一文。但经澎湃新闻记者比对发现,程宗璋这篇论文涉嫌全文抄袭张鸿午的论文《简论对物诉讼》。澎湃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质量监督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一定会认真对待李仕春博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这一问题。博士学位论文中有一节几乎完整涉嫌抄袭他人论文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知网上找到了笪恺发表于1995年第4期《法学评论》上的《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兼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一文。经过比对发现,李仕春博士学位论文《民事保全程序研究》中第十一章“仲裁中的保全”里的第七节“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几乎完整涉嫌抄袭了笪凯的论文。例如,李仕春论文第十一章“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一节中共有两部分论述内容,分别为“外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我国涉外商事仲裁财产保全的立法与司法实践”。笪凯的论文《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兼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也分为“外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和“我国涉外商事仲裁财产保全的立法与司法实践”两个部分。李仕春博士学位论文中涉嫌抄袭笪凯论文的部分,左为笪凯论文此外,李仕春论文“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一节中写道,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最后裁决作出之前,法院或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就有关当事人的财产作出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以保全申请人的权益,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决能够得到执行。由于国际商事仲裁具有自愿性,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也只是民间性组织,因此,在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性的保全措施时,常需要求助于法院的支持和协助。这关系到如何处理法院和仲裁的关系,主要涉及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问题和作出保全决定的机关问题。这一段内容和笪恺《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兼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一文开篇第一段完全一致: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最后裁决作出之前,法院或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根据仲裁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就有关当事人的财产作出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以保全申请人的权益,保证将来作出的裁决能够得到执行。由于国际商事仲裁具有自愿性,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也只是民间性组织,因此,在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性的保全措施时,常需要求助于法院的支持和协助。这关系到如何处理法院和仲裁的关系,主要涉及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问题和作出保全决定的机关问题。再往下看,李仕春论文“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这一节写道,关于先行裁决在财产保全中的运用。两个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提出经仲裁庭同意时,可以在仲裁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者部分裁决”。《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而笪凯论文中这一部分为:关于先行裁决在财产保全中的运用。两个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提出经仲裁庭同意时,可以在仲裁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者部分裁决”。新颁布的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上述两段仅有一处不同,李仕春在2002年撰写其博士学位论文时,对《仲裁法》发布时间的相关表述做了修改,将“新颁布的”几个字删去。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在2002年时的确已不适用于“新颁布”这一表述。李仕春博士学位论文中多处涉嫌抄袭《简论对物诉讼》一文澎湃新闻记者从中国知网找到了张鸿午的《简论对物诉讼》一文。比对后发现,李仕春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第十二章“海事请求保全”中的第四节“海事请求保全与对物诉讼”这一部分中,涉嫌抄袭了张鸿午于1995年6月发表在《中国海商法年刊》上的论文《简论对物诉讼》中的多处内容。《简论对物诉讼》一文开篇第一段写道,对物诉讼作为一种诉讼类型已存在多年。罗马法即曾按起诉书的内容,将诉讼分成对人诉讼( aciton in personam)和对物诉讼(action in rem ), 以及补充性的“ 混合诉讼” (action mixta )。对物诉讼为涉及所有权的诉讼,对人诉讼为涉及合同的诉讼,而介于两者之间,兼有对人诉讼与对物诉讼性质的则为混合诉讼……尽管大陆法与英国法皆有对物诉讼制度,对物诉讼并非为英国法所独享,但却以英国法的对物诉讼制度发展最为完善,影响最为广泛,而这其中又以英国海事案件的对物诉讼最为经常普遍,英国海事对物诉讼则又大多是针对船舶的诉讼。正因为如此,在当今,对物诉讼这一概念的外延已十分有限,一般来说,它特指英国“ 针对” 船舶的海事诉讼。李仕春在其论文“海事请求保全与对物诉讼”这一部分的“对物诉讼制度概述”中写道:对物诉讼作为一种诉讼类型已有很长的历史。罗马法曾按起诉书的内容,将诉讼分成对人诉讼(action in personam)、对物诉讼和补充性的混合诉讼。对人诉讼为涉及合同的诉讼,对物诉讼为涉及所有权的诉讼,介乎两者之间的是兼有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性质的混合诉讼。尽管大陆法系和英美法都有对物诉讼,但以英美法的对物诉讼制度发展得最为完善,影响最为广泛,其中又以海事案件的对物诉讼最为普遍。英国海事案件的对物诉讼大多是针对船舶的诉讼。正因为如此,当今对物诉讼的外延已很有限。一般说来,它特指针对船舶的对物诉讼。上述两段内容几乎完全一致。李仕春论文中设计抄袭张鸿午论文的部分,左为张鸿午论文再比如,张鸿午在《简论对物诉讼》的第一部分“对物诉讼的真正目标及其本质属性 ”中的倒数第二段写道:综合上述,对物诉讼的真正目标是人而不是船。抛开形式、称谓,就其内容和本质而言,对物诉讼实际上是对人诉讼,一种特殊形式的对人诉讼。其特殊之处在于,与普通对人诉讼相比,这种诉讼程序总是同船舶扣押联系在一起。而船舶扣押,正如英国著名海商法学者马斯登 (Marsden) 和罗斯可 ( Roscoe) 在论及对物诉讼时所言, 是说服被告到案的武器,也如马斯登 (Marsden) 和罗斯可( Roscoe)所说,船舶扣押亦是取得担保的一种手段。而李仕春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的“对物诉讼制度概述”中的最后一段写道:综合上述,在一定的意义上讲,对物诉讼也是对人诉讼,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对人诉讼。与普通对人诉讼相比,这种诉讼程序总是同船舶扣押联系在一起。正如英国著名海商法学者马斯登和罗斯可在论及对物诉讼时所言,扣押船舶是说服被告到案的武器。也如马斯登和罗斯可所说,船舶扣押亦是取得担保的一种手段。上述两段论文内容,李仕春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仅稍作改动、大体一致。而经过完整比对,澎湃新闻记者发现张鸿午论文中的多处段落被李仕春完整涉嫌抄袭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另一篇网友指出被抄袭的论文,实为涉嫌抄袭他人论文除此之外,有网友指出李仕春的博士学位论文还抄袭了程宗璋发表于1997年第2期《青岛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的文章《简论对物诉讼——兼与我国海事诉前保全制度相比较》。但经过仔细比对,澎湃新闻记者发现《简论对物诉讼——兼与我国海事诉前保全制度相比较》全文涉嫌抄袭张鸿午的论文《简论对物诉讼》。程宗璋论文抄袭张鸿午论文截图。左为程宗璋论文。例如,程宗璋在其论文的开篇便写道:当今,对物诉讼这一概念的外延已十分有限 , 特指英国“针对”船舶的海事对物诉讼。本文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对物诉讼”这一概念的。因此除本段的特别说明外,本文的对物诉讼仅指英国以船舶为“对象”的海事对物诉讼。对于对物诉讼,无论所“对”何物,我国理论界向来持一种排斥态度,认为它有悖学理、不合逻辑。本文试图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英国以船舶为“对象”的海事对物诉讼作进一步探讨。这段内容正是张鸿午在其《简论对物诉讼》一文中开篇第一段的其中一部分,原文为:正因为如此,在当今,对物诉讼这一概念的外延已十分有限,一般来说,它特指英国“针对”船舶的海事诉讼。本文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对物诉讼”这一概念的。因此除本段的特别说明外,文中的对物诉讼仅指英国以船舶为“对象”的海事对物诉讼。对于对物诉讼,无论所“对”何物,我国理论界向来持一种排斥态度,认为它有悖学理、不合逻辑。本文试图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英国以船舶为“对象”的海事对物诉讼作进一步探讨。此外,程宗璋这篇论文的结构与张鸿午的论文结构也完全一致。如程宗璋论文共有三部分,分别为对物诉讼的真正目标及其本质属性、对物诉讼产生的客观根据及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对物诉讼与海事诉前保全。而张鸿午的论文也分为:对物诉讼的真正目标及其本质属性、对物诉讼产生的客观根据及其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对物诉讼与海事诉前保全三部分。程宗璋论文的主要参考书目也与张鸿午论文的参考文献篇目完全一致,连排列顺序都没有变。张鸿午论文发表时间为1995年6月,比程宗璋1997年发表的这一论文早近2年。此外,程宗璋的上述论文还涉嫌一稿多投,标题完全一致、论文和结构高度雷同的论文还发表于1997年12月份的《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