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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与江东新区安置房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月出

关于邀请参与江东新区安置房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公告

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1、地块2、地块3、地块7、地块8)项目(暂定名)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项目情况如下:1、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1)项目用地面积约30.72亩,总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具体以政府批复为准);2、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2)项目用地面积约28.81亩,总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具体以政府批复为准);3、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3)项目用地面积约21.31亩,总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具体以政府批复为准);4、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7)项目用地面积约142.94亩,总建筑面积约23.4万平方米(具体以政府批复为准);5。江东新区安置房(地块8)项目用地面积约140.66亩,总建筑面积约23.8万平方米(具体以政府批复为准);现需向社会公开邀请参与以上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分别以密封报价函的形式报到我司项目部(含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具体金额、资质、业绩等)。截止7月15日下午17点30分停止报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9号中贤小区A幢二楼联系人:陈龙联系电话:65391902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0年7月13日(文章来源:海南日报)

崧高

雄安容西片区安置房二期将市场化开发 新建住房约31443套配套披露

人民网雄安5月17日电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日前发布《容西片区安置房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招标公告》。该项目为容西片区市场化开发类项目,计划新建住房约31443套,可容纳人口约34344人,其中安置人口约17172人。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71.9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29.9亿元。公告显示,项目位于容西片区内南三片,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75.7公顷,总建筑面积428.3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00.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7.8万平方米。周边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医疗、教育、社会福利、文体设施、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及商业、商务办公等。

若狐不偕

喜讯!江苏-张家港76万方安置房项目开工!近年来最大!

1.安置房项目开工仪式安置房项目的建设,是政府最重视、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最关注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事关群众切身的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近日-下午,保税区(金港镇)76万平方米安置房项目开工仪式暨中建三局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暨阳湖畔举行!中建三局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卫国,中建三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琦以及我市(保税区)领导潘国强、韩卫、邵军民、陆崇珉、季冬等出席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韩卫致辞——近年来,张家港坚定不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把安置房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全力以赴抢进度、抓质量、保安全,建设了一批高品质安置房项目,稳稳托举起了港城百姓的“安居梦”。中建三局与我市在市政交通、生态提升等领域广泛开展合作,希望中建三局以今天揭牌的科创发展(江苏)有限公司为纽带,充分发挥技术、资金、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高位助力港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将以“最舒心”的发展环境、“最贴心”的服务保障,全力支持中建三局在我市发展壮大,推动双方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上深化合作、互利共赢。市委常委、保税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金港镇党委书记陆崇珉主持活动。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季冬介绍项目概况。1月17日开工的76万平方米安置房项目,是保税区(金港镇)近年来体量最大的安置房项目,由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将充分考虑实用性、人文性、舒适性和经济性,规划设计致力于创造良好的居住空间环境,打造富有特色的生态型居住社区,创造人性化的大型社区邻里空间。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不断完善配套城市功能,不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让动迁群众早入住、早受益,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2.李巷花苑二期拆迁安置房厉害哥最近听到家里的老人在茶余饭后闲聊说要拆迁啦!这可把厉害哥高兴坏了!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李巷花苑二期5~9#拆迁安置房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具体内容大家一起来看其实早在去年11月份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就发布了李巷花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李巷花苑二期5~9#拆迁安置房工程。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李巷花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由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李巷花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张行审投[2020]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李巷花苑二期5~9#拆迁安置房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花苑路南侧,新沙河东侧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6.9亩,总建筑面积22500㎡。合同估算价:6100.0万元工期要求:38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5日竣工日期:2022年01月10日其他:招标范围:李巷花苑二期5~9#拆迁安置房工程建筑面积22502.6平方米(5#:4426.09m2,6#:4426.09 m2,7#:4728.41 m2,8#:4728.41 m2,9#:3989.76 m2,配电房:192.44 m2,门卫:11.4 m2)。框六,檐口高度:18.5米,包括桩基、土建、水电、消防、智能化、暖通、室外配套、绿化去年8月份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了李巷花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公示项目名称——李巷花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项目概况——本新建项目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花苑路北侧,新沙河东侧。东至农田,南至花苑路,西至路,北至农田。项目拟建5栋六层住宅楼建筑,共设计安置房150套。规划用地面积为11191.1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22507.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8200万元,建设资金由张家港市悦丰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2020年10月开始建设,建设周期1.5年。征求公众意——现对该项目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如有其他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1、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2、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您的工作、生活的影响;3、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影响;4、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管理;5、其他意见和建议。公示说明——1、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2、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项目建设单位、咨询实施单位联系;3、公示期间,咨询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城市的更新离不开拆迁规划只为了给大家创造更宜居环境期待早日建成

桃源镇

2795套!黄埔这3个安置房项目即将开建!周边规划地铁、城轨、学校

最近,在黄埔城市更新的好消息接连不断惊喜接踵而至根本停不下来!!这不今天又有猛料来敲门~3个安置房项目即将开建共计提供2795套房源这3个安置房项目建设规划巧妙配套设施齐全……01刘村新村安置房(二期)项目刘村新村安置房(二期)项目东侧靠近玉岩路,西侧靠近开创大道,南临开源大道。该项目距离地铁6号线2.7公里,可直达市中心。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0420㎡,地上建筑面积164424㎡,地下建筑面积73214㎡,共计1392套房源,分为60㎡、80㎡、100㎡、120㎡、140㎡五个面积段,共5种户型可供选择。该项目一期已建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室、星光老年之家、肉菜市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以及部分商业服务设施,幼儿园和小学项目正在施工。二期项目建成后,居民将共享公建商业配套。此外,项目拟配建机动车位2087个,非机动车位1985个,其中地下车库机动车位2000个,其余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位设置在地上。效果图项目设计充分考虑人车分流,车库出入口位于地块东西两侧,机动车辆由此进入地下车库,有效减少地面停车数量,提升小区品质。项目计划2020年12月开始施工,预计2023年12月竣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联和街、永和街、萝岗街、长岭街和云埔街的拆迁安置房源问题。02大涌湾安置房项目大涌湾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茅岗路以西,广园快速路以南,护林路以北。项目西临河涌,拥有良好的景观,东临区域内规划路。项目建设总规模达197102㎡,地上建筑面积为133889㎡,地下建筑面积63213㎡。其中住宅面积122910㎡,公建建筑6773㎡,设备房1507㎡,架空层2699㎡。项目规划建设住宅1204套,分为60㎡、80㎡、100㎡及130㎡4个面积段。项目配套有托儿所、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点、文化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此外,项目将配建机动车位1611个,非机动车位1397个。项目计划于2020年12月开始施工,预计2023年12月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安置鱼珠街、红山街、大沙街、文冲街及黄埔街等街道的搬迁居民。03挞洲围安置房建设项目挞洲围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长洲岛东南部,毗邻广州大学城,处于新化快速路等要道交汇处,规划有地铁线路及城轨,紧挨城市公交总站,具有良好的交通区位优势。项目总用地面积13154㎡,建设总规模为3139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485㎡,地下建筑面积为10911㎡。该项目将提供199套房源,有65㎡两房、80㎡三房、100㎡三房、120㎡四房4种户型可供选择。项目拟配建的246个机动车位、205个非机动车位将全部置于地下。此外,还拟建74个充电桩。该项目在用地东北角及东南角设置车行出入口,与两侧道路衔接,车辆直接进入地下车库,有效实现人车分流。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过审,计划于2021年1月开工,2022年竣工验收,主要用于长洲街村民的拆迁安置。出品丨黄埔区融媒体中心来源丨广州黄埔发布【购房资讯轻松享,快来关注乐居网】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巧转

十堰核心片区规划编制启动!北京路中学安置房等项目规划公示

5月8日,十堰多个项目规划方案出炉,并进行公示,包括“北京路中学拆迁居民安置房项目”、“110KV龙贺线N8#-N10#、李韩线N8#-N9#线路迁改工程”,同时刘家沟棚户区改造(成邦华夏公馆四期)1-2#楼物业使用性质被明确,航空路七里垭刘家沟片区政府储备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设计编制开始采购。1、十堰发布航空路七里垭刘家沟片区政府储备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设计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预示着该片区可研和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依据十采计备【2020】XM0934号文件要求,湖北子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国土储备中心的委托,拟就航空路七里垭刘家沟片区政府储备土地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规划设计编制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项目服务费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50%计取,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标准的50%,服务期30天。2、北京路中学拆迁居民安置房项目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十堰市京东路,土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000㎡,其中A地块1090平方米,B地块2910平方米,该项目规划建筑功能为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4294.96㎡,容积率1.06,建筑密度12.48%,绿化率52.18%。3、十堰市“110KV龙贺线N8#-N10#、李韩线N8#-N9#线路迁改工程”公示本项目为迁改龙贺110kV输电线路10#-8#线路,原址改建杆塔3基,新建1基,线路1.0km。迁改李韩110kV输电线路8#-9#线路,原址改建杆塔2基,新建1基,新建线路0.75km。4、十堰“刘家沟棚户区改造(成邦华夏公馆四期)1-2#楼”部分建筑使用性质终于明确按照要求,棚户区改造大寒日底层满窗日照不低于1小时。因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为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经十堰市政府专题研究,明确项目内部日照大于大寒日满窗1小时日照,小于大寒日满窗2小时日照标准的房屋使用性质为居住式公寓,其使用年限、转让、买卖(涉及各项税费)等情况与其他不动产登记要求相同。此类房源共有68套,包括1#楼1单元2号户型4层,1号户型5-14层;1#楼2单元2号户型4-6层,3号户型4-12层,4号户型4-10层;2#楼2号户型4-13层,3号户型4-14层,6号户型24层,7号户型4-20层。

梦游症

2795套!黄埔这3个安置房项目即将开建!

最近,在咱大黄埔城市更新的好消息接连不断惊喜接踵而至根本停不下来!!这不今天又有猛料来敲门~3个安置房项目即将开建共计提供2795套房源这3个安置房项目建设规划巧妙配套设施齐全……一大波惊艳效果图曝光快跟随小编的镜头一起去看看01刘村新村安置房(二期)项目知多D刘村新村安置房(二期)项目东侧靠近玉岩路,西侧靠近开创大道,南临开源大道。该项目距离地铁6号线2.7公里,可直达市中心。△项目位置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0420㎡,地上建筑面积164424㎡,地下建筑面积73214㎡,共计1392套房源,分为60㎡、80㎡、100㎡、120㎡、140㎡五个面积段,共5种户型可供选择。该项目一期已建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室、星光老年之家、肉菜市场、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站以及部分商业服务设施,幼儿园和小学项目正在施工。二期项目建成后,居民将共享公建商业配套。此外,项目拟配建机动车位2087个,非机动车位1985个,其中地下车库机动车位2000个,其余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位设置在地上。△效果图项目设计充分考虑人车分流,车库出入口位于地块东西两侧,机动车辆由此进入地下车库,有效减少地面停车数量,提升小区品质。△效果图项目计划2020年12月开始施工,预计2023年12月竣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联和街、永和街、萝岗街、长岭街和云埔街的拆迁安置房源问题。大涌湾安置房建设项目02知多D大涌湾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茅岗路以西,广园快速路以南,护林路以北。项目西临河涌,拥有良好的景观,东临区域内规划路。△项目位置项目建设总规模达197102㎡,地上建筑面积为133889㎡,地下建筑面积63213㎡。其中住宅面积122910㎡,公建建筑6773㎡,设备房1507㎡,架空层2699㎡。项目规划建设住宅1204套,分为60㎡、80㎡、100㎡及130㎡4个面积段。△户型图项目配套有托儿所、卫生服务中心、残疾人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点、文化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此外,项目将配建机动车位1611个,非机动车位1397个。△效果图项目计划于2020年12月开始施工,预计2023年12月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安置鱼珠街、红山街、大沙街、文冲街及黄埔街等街道的搬迁居民。03挞洲围安置房建设项目知多D挞洲围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长洲岛东南部,毗邻广州大学城,处于新化快速路等要道交汇处,规划有地铁线路及城轨,紧挨城市公交总站,具有良好的交通区位优势。△项目位置项目总用地面积13154㎡,建设总规模为3139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0485㎡,地下建筑面积为10911㎡。该项目将提供199套房源,有65㎡两房、80㎡三房、100㎡三房、120㎡四房4种户型可供选择。项目拟配建的246个机动车位、205个非机动车位将全部置于地下。此外,还拟建74个充电桩。该项目在用地东北角及东南角设置车行出入口,与两侧道路衔接,车辆直接进入地下车库,有效实现人车分流。△效果图目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过审,计划于2021年1月开工,2022年竣工验收,主要用于长洲街村民的拆迁安置。安置房建设跑起来街坊安居梦筑起来“全力冲刺”的大黄埔就是这么给劲儿【来源:广州黄埔发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去德之累

这两条路力争上半年开工!与怀柔科学城安置房有关

村庄联络道路“变身”城市次干道,除了路面拓宽,还会带来哪些变化?今天介绍的两个项目就将经历这样的变身↓↓↓为满足怀柔科学城配套住房外部交通出行及市政需求,北京市发改委日前批复怀柔新城雁栖镇四路(雁栖镇八路-中高路)、雁栖镇八路(怀丰公路-雁栖镇七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这两条道路均是怀柔科学城安置房配套工程,现状道路均为村庄联络道路,通行能力较低,工程将如何实施?这两条路将建成什么样?一起来看具体情况——雁栖镇四路南起雁栖镇八路,北至中高路,全长约0.6公里,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30米,与城市主干道中高路相交。这条道路虽然不长,却是连接雁栖居住区及产业区的一条重要通道。雁栖镇八路西起怀丰公路,东至雁栖镇七路,全长约1.6公里,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35米,与怀柔新城对外主通道怀丰公路相交。两条道路均同步实施交通、照明、绿化、雨水、给水等工程。发改君了解到,这两条道路力争今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建成后,将进一步改善怀柔科学城配套安置房交通出行条件,保障居民正常入住生活。此外,伴随道路建设雨水、给水等地下管网,有利于解决区域雨水、污水排放处理等问题,改善当地市政基础设施条件,美化城镇居住环境。值得一提的是,这两条道路位于怀柔科学城中心区。区域定位为集综合居住、旅游度假、商务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道路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优化交通组织,促进职住平衡,助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怀柔科学城科研人员and居民赶紧把这个好消息转发给自己的同伴吧~

黑骏马

总建面超50万方,泉州台商投资区又有两个安置房项目获批

近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公布《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玉泰新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泰新城由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张坂镇,项目用地面积83720㎡(约125.6亩),总建筑面积约339717.6㎡。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及商业、12班幼儿园、社区卫生所、居家养老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等配套用房。项目总投资约17亿元。同日,该局发布《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凤浦安置小区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泉州台商投资区凤浦安置小区二期工程位于东园镇凤浦村,用地北至规划30米的东纬二路,东至规划50米的东经二路,西侧为规划24米的东支二路,南侧为规划45米的东纬三路。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9231.8㎡(约73.8亩),总建筑面积173134.19㎡。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6栋高层安置住宅、1栋3层社区活动中心、1栋幼儿园、1栋9层公寓、地下停车场,以及广场、道路、室外水电管网、景观绿化工程等公建设施。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占地近200亩,总建筑面积约51.3万方,预计可提供住宅套数超过5000套。又是两个超级大盘。

黄金雀

雄安寨里组团将新建2.24万套安置房 还有小学、幼儿园等配套设施 可容纳6万人

人民网雄安6月14日电 (张娅喃)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寨里组团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显示,雄安新区寨里组团西北部将新建住房约2.24万套,可容纳居住人口(包括安置人口与导入人口)约6万人,项目占地面积约295公顷,总建面约41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93.1亿元。公告显示,除新建住房外,还将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中心、健身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幼儿园、小学等居住服务等配套设施。项目分A街区和B街区两个标段,A街区(标段1)位于雄安新区寨里组团,规划范围东至规划萍河湾路,西至规划生态林带、规划烟柳路、规划莲池北路,南至规划容固路、规划莲花路、规划蒲苇路、濡阳路,北至规划生态林带。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2.59万平方米,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小于94.20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1.7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2.06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89.54万平方米。B街区(标段2)位于雄安新区寨里组团,规划范围东至规划寨里大道、规划风荷路、规划烟柳路,西至规划生态林地,南至规划柳溪路、规划河湾北路、规划容固路,北至规划雁翎北路、规划生态林地。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65.49万平方米,安置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3.10万平方米,基础教育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3.2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52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121.69万平方米。《寨里组团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

适莽苍者

大理下关镇龙尾关片区棚改项目安置房建设地块房屋征收公告

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下关镇龙尾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地块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为加快实施城市发展战略,改善片区人居环境,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大理市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大理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利益的需要,大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大理市下关镇龙尾关片区安置房建设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房屋征收范围、规模、期限(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至人民北路、南至兴光巷、西至云南水电十四局大理管理处、北至云南白药集团大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围墙,具体范围详见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规模:共征收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约 1.5万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三)征收期限:自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2年内完成征收工作。二、房屋征收主体、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一)房屋征收主体:大理市人民政府(二)房屋征收部门: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龙尾关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四)被征收人:下关镇龙尾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内的98户被征收人。三、房屋征收实施时间:从2020年1月20日起至房屋征收工作结束为止。四、协议签订期限:补偿协议签订的期限为2年,从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2年1月19日止。五、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六、投诉、举报、监督部门为确保本棚改项目依法依规进行,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棚改政策法规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相关部门举报或投诉,接到举报或投诉的相关部门对举报、投诉予以核实、处理。七、房屋征收工作涉及有关问题的相关规定(一)房屋征收部门、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市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二)依照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三)被征收人对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四)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市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关镇龙尾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加快实施城市发展战略,改善片区人居环境,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大理市城市品位和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规范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下关镇龙尾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房屋征收目的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一)房屋征收部门: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龙尾关片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公室(三)被征收人:下关镇龙尾关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内的98户被征收人。三、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批准文件(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分解方案的批复》(大市政办批〔2017〕74号)(二)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理州2016-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大理市下关老城区2017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投资〔2017〕54号)(三)市规划局《关于大理州2016-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大理市下关老城区2017年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四)市国土局《关于大理州2016-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大理市下关老城区2017年项目不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况说明》(五)市环保局《关于大理州2016-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一期)—大理市下关老城区2017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市环审〔2017〕001号)四、房屋征收范围、规模、期限(三)征收期限:自大理市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2年内完成征收工作。五、被征收房屋用途、性质和面积的认定办法(一)被征收房屋用途、性质的认定按照大理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产管理(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用途为准。如“三证”认定的用途有差异,按照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用途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成的房屋,不能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国有土地使用证》载明的用途为准。(二)房地产权面积的认定被征收人(产权单位、私有产权户)房屋建筑面积由征收双方认可的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机构,分别对其房屋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进行实测。被征收房屋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为准。被征收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相符的,或者被征收人对面积认定有争议的,由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测绘,并由测绘机构、征收实施单位、被征收人三方签字认定。经三方认定的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作为房屋补偿的依据之一,实测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作为产权人产权调换的依据。被征收人国有土地使用面积以市人民政府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为准。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龙尾关片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对被征收人问卷(投票)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确定。七、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房屋产权调换。(一)私有住宅产权货币补偿安置按照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一次性领取被征房屋补偿款。1.对被征收人的住宅产权房屋按房地合一的市场评估价值进行货币补偿。2.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装饰装修、附属设施按评估价进行补偿。(二)私有住宅产权调换1.私有住宅产权户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套内建筑面积1:1置换,产权调换过程中超面积或面积不足的部分,按市场价进行互相找补,其它的相关费用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三)持商业产权证的产权户1.持商业产权证的产权户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人的商业产权房屋按房地合一的市场评估价值进行货币补偿。2.持商业产权证的产权户选择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1置换,产权调换过程中超面积或面积不足的部分,按市场开盘价找补。3.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装饰装修、附属设施等构筑物按评估价进行补偿。(四)单位产权户货币补偿1.被征收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的,对房屋产权证内生产、办公、仓库等房屋按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2.房屋的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按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3.产权单位因房屋征收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并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4.单位产权户的货物搬运、机器设备搬运等费用,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5.土地补偿(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对土地使用人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根据剩余年限以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五)被征收人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承租人的租房转让费一律不予补偿。未经审批的“住改非”房屋执行住宅产权房屋补偿安置政策。八、征收补助、奖励及优惠政策(一)补助1.电视、电话、网络等移机补助:电视200元/户;电话100元/户;宽带100元/户。2.被征收人属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烈属户、孤寡户的,持有效证件,每户给予困难救济补助4000元(不得重复享受)。3.对被征收人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给予补助。私有住宅及商铺产权户的搬迁费按1000元/户的标准计算;对产权单位的搬家补助费1500元/户。4.对被征收人因房屋征收造成的过渡期临时安置给予补助。私有住宅产权户临时安置费按征收房屋实测建筑面积12元/月·㎡计算(实测建筑面积达不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55㎡的按55㎡计算);商铺产权户停产停业补偿按被征收房屋实测建筑面积50-200元/月·㎡计算(具体按商铺区位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对选择货币补偿的:私有住宅户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临时安置费;商铺产权户一次性给予6个月停产停业补助。对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费计发从交房之日起至收到接房通知后次月止。(二)奖励标准1.私有住宅产权户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1)鼓励货币化安置。选择货币安置的,一次性给予40000元奖励。同时,按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20%的补偿费给予奖励。(2)选择产权调换的,按套内建筑面积1:1置换,同时给予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20%的奖励;产权调换后达不到55m2的,补足55m2(实测建筑面积达不到最低住房保障标准55㎡的按55㎡计算)。(3)签协联动奖励:为鼓励被征收人积极支持配合棚改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奖励4000元/户;在规定的时限内整幢(院)被征收人全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毕,再奖励6000元/户。(4)提前搬迁奖励:在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第一时段搬迁的奖励6000元/户;第二时段搬迁的奖励5000元/户;第三时段搬迁的奖励4000元/户;超过签约搬迁时段的不予奖励,各时段搬迁时间由征收办确定并提前公示。(5)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住宅产权一次性给予6000元/户物管补助。 (6)未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不得享受上述奖励。2. 持商业产权证的产权户(1)鼓励货币化安置。选择货币安置的,一次性给予40000元奖励。(2)提前搬迁奖励:在市政府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第一时段搬迁的奖励6000元/户;第二时段搬迁的奖励5000元/户;第三时段搬迁的奖励4000元/户;超过签约搬迁时段的不予奖励,各时段搬迁时间由征收办确定并提前公示。(3)未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不得享受上述奖励。3.单位产权户被征收人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办理交房手续的,给予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元/㎡的奖励。(三)落实国家现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九、产权调换安置地点、户型、选房方法安置房原址安置,户型、选房办法另行公布。十、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一)搬迁期限补偿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须在30日内完成房屋搬迁。房屋移交征收单位后,征收单位将各项补偿、补助、奖励等款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收人。(二)过渡方式补偿协议生效后,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由被征收人自行决定搬迁过渡方式。(三)过渡期限按本方案第八条第一款第4项规定执行。十一、其他(一)本项目片区内被征收人(户)与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安置意向协议书,签协户比例达到80%时,征收人在片区内发布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限通报,征收办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同时发布搬迁奖励具体时限。(二)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市自然资源、建设、工商、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停止办理该片区的一切行政许可手续。2.被征收的房屋或土地存在典当、抵押、产权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应当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争议房屋或土地的登记备案手续。3.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1)新建、扩建、改建或者装修房屋的;(2)改变房屋或者土地用途的;(3)房屋和土地权属的转让、分割、租赁或用于担保的;(4)户口迁入或者分户的;(5)在征收土地上种植林木、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6)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三)签订补偿协议时,被征收人需提交如下相关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原件)、身份证、婚姻及户口册等相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提交复印件)。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原件)由征收实施单位统一注销。(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生效后,移交旧房时经补偿过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由征收实施单位组织拆除,被征收人必须保持建筑物的完整,不得自行拆除或取走,否则按评估价从补偿款中扣除。(五)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征收的租赁房屋,由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自行解除租赁关系。(六)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征收政策宣传,严格执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规定,在被征收房屋征收补偿价值确定后,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做出的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七)征收产权不明晰的房屋,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大理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征收前,征收人就被征收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八)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要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征收补偿工作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九)房屋移交前,被征收人必须自行结清搬迁前所产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电话费(含网络使用费)等费用,如未交纳则从补偿款中扣除。(十)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大理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十二)征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三)对煽动群众抵制房屋征收、抢建、抢占或对征收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暴力攻击、阻碍依法征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二、本征收补偿方案,由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