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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法律研究到底?

那道门
近仁
正如犹太商人本身就是从放债和经商中悄然崛起那样,犹太律师能够体会法律本质、酷爱公平正义、谙熟财产分布,同样从他们为倒霉蛋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同胞们运用法律武器来改变其倒霉命运的同时增强了自身的能力,彻底改变了自己的悲惨处境。犹太律师跃身而为律师王国的幸运儿!犹太商人成为守法商人举世闻名。“股东诉讼”和“人身伤害诉讼”两种法律事务,由犹太律师开创并发展起来。从法律上来讲,股东诉讼就是要求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向每一个拥有公司产权而又互不联系的人形成布公地汇报公司的经营情况;至于说具体要求,则是受到损害的中、小股东向公司或其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人身伤害诉讼”也就是今天我们说的“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的一部分和前身。从法律上来讲,人身伤害诉讼的核心是要求物品的生产者和服务的提供者对产品和服务负责,承担由产品和服务所引起的对消费者的一切恶果:而从具体要求上说,就是个体因受产品或服务的损害而向产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索赔的法律交涉。股东诉讼和人身伤害诉讼的一个突出的共同点,就是它们都是由弱小而受到损害的个体公民针对造成损害的法人和机构提出的起诉。这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法庭决斗,法人和机构不但财大气粗,而且还可以雇用上百人的大律师团来“围歼”一个“倒霉蛋”。在普通人看来,提起诉讼的小人物纯粹是面对一场无望的决斗,纯粹是以卵击石。但是犹太律师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清楚地认识到,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发展进步,民主、公正、人权这些概念将不断增加新的涵义和内容,并在经济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并且,保护消费者和中、小股东不仅是保障个体权利的法律要求,也是维护经济秩序和经济生活正常运行的需要。因此,无论法人和机构在法律人才、金钱和时间方面占有多大的优势,也不可怕。反过来,就经济效益而论,必输无疑的法人和机构不仅不可怕,而且还十分的可爱,还十分的受欢迎。因为犹太律师的商业头脑早就清楚,只有穷光蛋同穷光蛋的诉讼,才是真正的“瓦砾堆”,因为不管哪一方输赢,谁都拿不出钱来。而受损害的穷光蛋与财大气粗的法人或机构打官司,只要损害的事实得到法庭确认,原告索赔的要求得到法庭的支持,穷光蛋便会立刻由法人的赔款而“富裕”起来,损害越是严重,胜诉之后,得到的赔款也就越多。鉴于这种情况,犹太律师创造了一种极为“合理”的收费方式,通常称为“成功酬金”或“胜诉酬金”。这种方式同其他法律服务的计时收费方式不同,接受人身伤害诉讼或股东诉讼委托的律师只在原告胜诉的情况下才收费,败诉则一文不取。然而,一经胜诉,律师酬金将高达损害赔偿费的20%—30%。举一个例子,股东诉讼的老前辈、犹太律师波梅兰次曾接受一些股东的委托,同美国整个投资行业做过一番较量。他向法庭证明所有证券投资公司把管理费用打高了,并迫使他们将其降到应有水平,从而使公众少支出近4500万美元,反过来,他的事务所获得酬金为230万美元。事实表明,犹太律师的利益同委托人的利益是牢牢捆在一块的。败诉,律师等于白忙了一回,做了一次义务劳动,免费服务;胜诉,则共享法入财主败计的赔款,且回报率高。说得简单一些,犹太律师最终是赚“有钱人”的钱。从这里,我们又一次领略到了犹太人赚钱时的精明和高明。犹太人看问题有一种内在的辩证眼光,非常善于从事物变化发展的动态中把握事物。犹太律师也是这样,他们在接受穷人的委托时,眼睛并没有只停留在委托人的那只干瘪的口袋上,而是从开始就由诉讼材料中看到被告的那只胀鼓的口袋,在审理结束时,结局会造成口袋的何种变化。说得浅显一点,他们一开始时就估计出了没钱人所受损害的法律意义具有多大的经济价值。从根本上讲,犹太律师起到的无非就是这一“法律意义”向“经济价值”转化过程中的“中介”作用,就好像一般商人将物的作用价值转换;商品的交换价值一样。对于犹太律师的这本法律生意经,英国的一位经济学观察家估计得非常准确,虽然表达得有点夸张意味:贪婪就像饮食,同为人的本性,而为真实的或想像的伤害索取赔偿如苹果馅饼,同为美国的特色,这不是偶然,美国的律师行业获取巨额营业收入,发明了一种巧妙的推销手段,也就是成功酬金,这就是用来答谢律师一块大肥肉——一般占委托人争取到的赔偿费的30%,如果败诉,就什么也得不到了。美国实业传统就这样。还有什么比无销售无佣金更公平的呢?如果你一旦对一条表示接受,法律就不只意味着最高法院崇高的尊严,而且也成为爆米花或女子发型一样可以用来出售的商品了;那么,你还能因为法律从业人员四处叫卖而抱怨吗……对稳妥的欧洲人来说,似乎难以接受这种观念,但确实具有积极意义。当然,即使以法律或正义为商品,只要是在维护法律、伸张正义的前提下赚的钱,那也是无可厚非的。详情官方电话

关于法律研究

伐头岭
夫得者困
法律研究怎么了

法学论文研究方法有哪些?

狂狷
法学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一)搜集材料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著、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一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二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三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四是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五是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法学毕业论文的初稿(一)运用逻辑思维写学术论文,逻辑上有两种科学方法,一个是演绎,一个是归纳。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个别)到一般。依靠逻辑思维所产生的分析能力,对他人的观点作出补充、发挥、纠正、批驳,就自然会形成自已的新观点,写出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就不会只是停留于抄录他人现成的观点和材料。(二)主题突出,论点鲜明(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简练流畅法学毕业论文格式和规范要求(一)法学毕业论文格式打印使用B5纸,便于存档,装订线在左面。法学毕业论文打印一般用宋体。文章题目用3号黑体,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当,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内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一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小3黑体。二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4号黑体。三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和小4黑体。四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不用黑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这样,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条。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要遵循分题的规则。此外,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法学毕业论文格式为: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封面的作用在于使别人知道这是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摘要是指摘录下来的要点,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观点,一般为100—200字。摘要的写作方法,我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论题的意义,二是将法学毕业论文几部分内容表述为阐述论文观点的一段话。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二)法学毕业论文注释现代学术视注释为学术规范与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论著和文章中,注释不是装饰品,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引用他人成说,注示出处,既表示相关论说非作者独造,并对他人成果给予应有之尊重,又可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的文献信息,以便利后来之研究。二是反映了作者观点与其他学者观点的联系与区别,或者是对作者自己观点的进一步说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着作者的研究的确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积累的资料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凭空捏造的。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文集类、译作类、报纸类、古籍类、辞书类、港台著作、外文类等九个类别,并有注释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等等。详细的内容请看《法学研究》上的注释体例和文章的注释方法。为提高刊物质量和文献信息计量、评价与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条件下的交流与传播,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其中注释主要用于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本,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列举了其格式,详情请看《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学术期刊。写法学毕业论文,上述两种注释方法,可选择一种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法学毕业论文的修改定稿、答辩法学毕业论文初稿完成以后,应再三修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问题是否提得鲜明中肯,论点和论据有无说服力,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有无废话,语言表述是否简洁准确,通顺流畅,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等。自己修改后,再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然后定稿。为了使法学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毕业论文的全面检查。答辩首先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观点,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问,让作者略作准备做出回答,从而进一步考查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的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答辩提出的问题,不管作者当场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对于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如何学习法律?

一丘一壑
第四区
高效听课方法:1、有准备的去听,也就是说听课前要先预习,找出不懂的知识、发现问题,带着知识点和问题去听课会有解惑的快乐,也更听得进去,容易掌握;2、参与交流和互动,不要只是把自己摆在“听”的旁观者,而是“听”的参与者,积极思考老师讲的或提出的问题,能回答的时候积极回答(回答问题的好处不仅仅是表现,的是可以让你注意力更集中)。3、听要结合写和思考。纯粹的听很容易懈怠,能记住的点也很少,所以一定要学会快速的整理记忆。4、如果你因为种种原因,出现了那些似懂非懂、不懂的知识,课上或者课后一定要花时间去弄懂。不然问题只会越积越多,最后就只能等着拥抱那“不三不四”的考试分数了。高效记忆方法:1、要学会整合知识点。把需要学习的信息、掌握的知识分类,做成思维导图或知识点卡片,会让你的大脑、思维条理清醒,方便记忆、温习、掌握。同时,要学会把新知识和已学知识联系起来,不断糅合、完善你的知识体系。这样能够促进理解,加深记忆。2、合理用脑。所谓合理,一是要交替复习不同性质的课程,如文理交叉,历史与地理交叉,这可使大脑皮层的不同部位轮流兴奋与抑制,有利于记忆能力的增强与开发;二是在最佳时间识记,一般应安排在早晨、晚上临睡前,具体根据自己的记忆高峰期来选择。3、借助高效工具。速读记忆是一种高效的阅读学习方法,其训练原理就在于激活“脑、眼”潜能,培养形成眼脑直映式的阅读学习方式,主要练习提升阅读速度、注意力、记忆力、理解力、思维力等方面。掌握之后,在阅读文章、材料的时候可以快速的提取重点,促进整理归纳分析,提高理解和记忆效率;同时很快的阅读速度,还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游刃有余的做其它事情。具体学习可以参考《精英特全脑速读记忆训练软件》。学习思维导图,思维导图是一种将放射性思考具体化的方法,也是高效整理,促进理解和记忆的方法。不仅在记忆上可以让你大脑里的资料系统化、图像化,还可以帮助你思维分析问题,统筹规划。不过,要学好思维导图,做到灵活运用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花费很多时间的。前面说的“精英特全脑速读记忆训练软件”中也有关于思维导图的练习和方法讲解,可以参考。总结提升方法:一是要总结考试成绩,通过总结学会正确地看待分数。只有正确看待分数,才不会被分数蒙住你的双眼,而专注于学习的过程,专注于蕴藏在分数背后的秘密。二是要总结考试得失,从中找出成败原因,这是考后总结的中心任务。学习当然贵在努力过程,但分数毕竟是知识和技能水平的象征之一,努力过程是否合理也常常会在分数上体现出来。三是要总结、整理错题,收集错题,做出对应的一些解题思路(不解要知道这题怎么解,还有知道这一类型的题要怎么解)。四是要通过总结,确定下阶段的努力方向。

如何坚持学好法律

嗟夫
猛犸象
一、学习法学,应当遵循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法学有精深的研究。他们曾经以相当大的精力深入研究和探讨了诸如法律的理论和历史,当时英、法等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学等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科学地阐明了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他们的科学法律观,是法学思想史上的伟大的革命性飞跃,是我们学习法学和法制建设的指南。 例如,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决定于经济基础,反映经济基础的特点和要求。民法是比较直接地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民法中的所有权关系,就是反映了所有制关系;债权关系,就是反映了商品交换、流通的关系。学习民法学,要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观点,研究我国民事立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揭示我国民法的本质与特征,阐明民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所固有的规律和作用。学习民法学是这样,学习其他课程也是这样。 二、学习法学,应当重点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具有严密的科学体系和丰富的知识内容。自学法学首先对法学的体系和基本内容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法学专业开考的课程中,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大学语文是公共课,法学基础理论是关于法律最基本、最一般的原理,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学好这门课程对于学习其他部门法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婚姻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是属于部门法学(或称应用法学),公证律师业务是学习公证律师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中国法制史是属于法史学。 准确地掌握法学各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即"三基本")是学好法学的关键。法学中有不少基本概念,记住它们是必要的。但是不能死记硬背,重要的是理解概念,明确这一概念对于阐述基本理论的意义,弄清概念之间的区别。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深刻地认识它,也才能记得牢、用得活。例如,刑法学中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记住这个定义之后,还须进一步掌握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形态,它和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等知识。学习理论,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真正把道理弄懂、弄通。 法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名词、术语专业性比较强,比较严谨,决不可望文生义,不求甚解,必须经过深入思考,准确理解。同时,也要注意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掌握重点。例如民法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来实现其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职能的。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学中占有核心地位。学习民法学,就必须注意研究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的基本理论。民法中的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继承权关系、著作权关系以及发明权关系,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表现,抓住了这一关键,也就把握住了民法的概要。这对于理解和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是十分重要的。 三、学习法学,应当把法律作为主要学习材料,明确法律规定。 法学是以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为对象的社会科学。法学的产生是以法律的产生和发展为前提的。学习法学,必须以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为依据,在法学理论的指导下,深入地分析、研究立法规定,理解、掌握立法精神。如果学习仅限于教材,忽略法律的规定,就不能达到学习目的。 以刑事诉讼法为例。我国目前既有独立的、体系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又有立法机关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相继制定的单行的决定、规定,如《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等等。这些法律规定科学地总结了刑事诉讼的实践经验,把党和国家成熟的政策法律化、制度化,是司法机关和各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刑事诉讼法教材的学习、研究必须以这些法律规定为依据。学习法学一定要在牢固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的同时,谙熟有关的法律规定,随时注意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文件,更新和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 四、注意知识的系统性、连贯性,做到融会贯通。 例如,宪法具有国家其他法律完全不同的特征。它在所规定的内容、法律效力、制订和修改的程序方面都与普通法律不同,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在学习宪法学的其他内容时,要注意把这一特征与有关问题联系起来加以理解。这样,我们就能从理论上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为什么在宪法中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为什么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宪法的一项原则而加以强调,在宪法中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什么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所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对于保证宪法的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又如,经济法的税法部分具体地阐述了税收法律制度的特征,刑法中规定了偷税、抗税罪,联系到我国现行宪法中把依法纳税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就会进一步理解这样规定的必要性,以及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对搞活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意义。 在学习中还要注意对学科之间的知识有机地联系起来学习,这对于加深理解,掌握有关的知识是十分有益的。例如,国际法中的司法管辖与刑法中的空间效力,刑法中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与民法中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刑法中的刑罚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刑法中的缓刑与刑事诉讼中的监外执行等。 五、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学科。许多法律规定和法学原理都是从实践中得出来的,同实践的联系十分密切。因此学习法学一定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意联系我国的社会实际、立法与司法实际。这样才能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学得生动活泼。联系实际的方法很多,如收集报刊上发表的材料,旁听对案件的审理,有条件的可以办理一些案件,比较简便而有效的方法就是结合实际案例来学习。例如经济法中的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购销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民法中的对所有权的保护、知识产权、名誉权、财产继承权;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正当防卫、共同犯罪、数罪并罚等等。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需要考虑的因素相当多。想要学好法律,首先是要有一颗淳朴和公正的心,法律就是公正的科学么。其次,多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刚开始的时候可以看看《法学阶梯》等入门级别的专著,以及《西窗法语》等法律评论、散文等等。最后,多思考一下热点的法律问题中所包含的法律理念。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1

如何界定法学研究对象

名止于实
横行天下
  法学研究对象的界定:  法学的研究对象首先是法。  这里的“法”包括通常所说各种意义的法。  从法的形式角度说,包括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从法的体系角度说,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以及其他各种部门法;  从时间角度说,包括古代法、近代法、现代法和当代法;  从空间角度说,包括本国法、外国法、本地法、外地法;  从历史类型角度说,包括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从一般分类角度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实体法和程序法;  从表现形态角度说,包括动态法和静态法、具体法和抽象法、纸面法和生活中的法、理想法(如自然法)和现实法(如实际生效的法)等等。  法学只有将所有这些不同意义上的法尽收眼底,加以研究,才算是名副其实的法学。  法学还要研究各种“法的现象”。  即基于法产生的各种现象,如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的起源、发展、移植、继承、现代化;法律秩序、利益、正义;法律观念、思想、制度、事实、规律等等。  法学还要研究“与法相关的问题”。  法和法的现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发展同其他事物特别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研究这些相关问题可以更好地研究法学的主要问题。  法律的研究对象:由于不同时期、不同阶级、不同学派的法学家,对法有不同认识,因而对法学研究的对象和范围,也往往有不同的看法。仅就近现代资产阶级法学而言,有的从抽象的理性、正义或某种精神出发,认为法学在于研究亘古不变的理想法,使之成为现行立法的依据。有的从法律形式出发,认为法学应着重研究法律规范本身,而摈弃对法律规范作任何政治的或道德的评价。也有的从法的实际效用出发,主张法学的任务在于考察法与社会事实的相互关系。但是,法是一种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如果只是孤立地“就法论法”,或者主观抽象地研究法的问题,都不可能弄清法的实质;只有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把法与社会经济和其他社会现象联系起来进行分析、比较、综合,才能对法作出科学的回答。  法是阶级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从本质上看,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从形式上看,法是以国家意志出现,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法学既应研究法律规范本身的内容和结构,又应研究法与经济、政治、社会、道德、历史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相互关系。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是研究法学的根本方法。  你问的应该是如何区分法律部门: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人们对法律本质的认识是怎样演进的?

色恶
公例
最开始的时候人们是不知道怎么样来约束人的,只不过是用武力的方式来让人幸福,后来我们的世界已经不需要无力了,只不过是需要一种和平的方式,所以在有一个领导人通知你的时候,你就要按照一个法律的这样的一个标准来执行,如果你犯了错误也就要受到制裁,慢慢的人们就把这个法律制裁的一个标准有了更多的一个改进,至今到现在为了适应我们现在当今科技发展特别快的一个世界,就继续的改进。

怎样才能学好法律?

夺命屋
弗拉德
如何学好法律 一、学习法学,应当遵循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观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法学有精深的研究。他们曾经以相当大的精力深入研究和探讨了诸如法律的理论和历史,当时英、法等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法学等重要问题,在此基础上,科学地阐明了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他们的科学法律观,是法学思想史上的伟大的革命性飞跃,是我们学习法学和法制建设的指南。 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学是一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门政治性很强的科学。要学好法学,必须遵循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观点,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在学习中掌握社会主义法学的真谛。例如,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决定于经济基础,反映经济基础的特点和要求。民法是比较直接地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民法中的所有权关系,就是反映了所有制关系;债权关系,就是反映了商品交换、流通的关系。学习民法学,要注意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基本观点,研究我国民事立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揭示我国民法的本质与特征,阐明民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所固有的规律和作用。学习民法学是这样,学习其他课程也是这样。 二、学习法学,应当重点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具有严密的科学体系和丰富的知识内容。自学法学首先对法学的体系和基本内容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法学专业开考的课程中,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大学语文是公共课,法学基础理论是关于法律最基本、最一般的原理,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学好这门课程对于学习其他部门法学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婚姻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是属于部门法学(或称应用法学),公证律师业务是学习公证律师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中国法制史是属于法史学。 准确地掌握法学各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即"三基本")是学好法学的关键。法学中有不少基本概念,记住它们是必要的。但是不能死记硬背,重要的是理解概念,明确这一概念对于阐述基本理论的意义,弄清概念之间的区别。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深刻地认识它,也才能记得牢、用得活。例如,刑法学中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记住这个定义之后,还须进一步掌握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形态,它和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有什么区别等知识。学习理论,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真正把道理弄懂、弄通。 法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名词、术语专业性比较强,比较严谨,决不可望文生义,不求甚解,必须经过深入思考,准确理解。同时,也要注意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掌握重点。例如民法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来实现其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职能的。因此,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学中占有核心地位。学习民法学,就必须注意研究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内容和客体的基本理论。民法中的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继承权关系、著作权关系以及发明权关系,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表现,抓住了这一关键,也就把握住了民法的概要。这对于理解和掌握民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是十分重要的。 三、学习法学,应当把法律作为主要学习材料,明确法律规定。 法学是以研究法律和法律现象为对象的社会科学。法学的产生是以法律的产生和发展为前提的。学习法学,必须以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为依据,在法学理论的指导下,深入地分析、研究立法规定,理解、掌握立法精神。如果学习仅限于教材,忽略法律的规定,就不能达到学习目的。 以刑事诉讼法为例。我国目前既有独立的、体系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又有立法机关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相继制定的单行的决定、规定,如《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等等。这些法律规定科学地总结了刑事诉讼的实践经验,把党和国家成熟的政策法律化、制度化,是司法机关和各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的准则。刑事诉讼法教材的学习、研究必须以这些法律规定为依据。学习法学一定要在牢固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的同时,谙熟有关的法律规定,随时注意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文件,更新和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 四、注意知识的系统性、连贯性,做到融会贯通。 例如,宪法具有国家其他法律完全不同的特征。它在所规定的内容、法律效力、制订和修改的程序方面都与普通法律不同,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在学习宪法学的其他内容时,要注意把这一特征与有关问题联系起来加以理解。这样,我们就能从理论上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为什么在宪法中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为什么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宪法的一项原则而加以强调,在宪法中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什么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所规定的“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对于保证宪法的实施有什么重要意义。又如,经济法的税法部分具体地阐述了税收法律制度的特征,刑法中规定了偷税、抗税罪,联系到我国现行宪法中把依法纳税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就会进一步理解这样规定的必要性,以及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对搞活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意义。 在学习中还要注意对学科之间的知识有机地联系起来学习,这对于加深理解,掌握有关的知识是十分有益的。例如,国际法中的司法管辖与刑法中的空间效力,刑法中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与民法中的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刑法中的刑罚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刑法中的缓刑与刑事诉讼中的监外执行等。 五、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比较强的学科。许多法律规定和法学原理都是从实践中得出来的,同实践的联系十分密切。因此学习法学一定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注意联系我国的社会实际、立法与司法实际。这样才能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学得生动活泼。联系实际的方法很多,如收集报刊上发表的材料,旁听对案件的审理,有条件的可以办理一些案件,比较简便而有效的方法就是结合实际案例来学习。例如经济法中的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购销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民法中的对所有权的保护、知识产权、名誉权、财产继承权;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正当防卫、共同犯罪、数罪并罚等等。 参考资料:http://www.hongen.com/proe/zxks/kcfd/html/cc032305.htm

不同的法学流派对法的本质是如何理解的?

撒米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一)法的正式性1、法的本质最初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又称法的官方性、国家性2、法的正式性总是依靠正式的权力机制保证实现3、法的正式性总是借助于正式的表现形式予以公布4、法的正式性表明法律是国家一=意志的体现(二)法的阶级性(法的国家意志性和阶级意志性)1、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有整体性2、法体现统治阶级意志,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三)法的社会性(法的物质制约性)1、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是指统治阶级赖以建立其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2、从根本上说,法决定于一定的经济关系(经济基础)3、法不是统治阶级任性、专横的表现,它不违背客观规律4、法的社会性是法的本质的最终体现其他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一、神意说 托马斯阿奎那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又是智慧的化身。神的智慧本身具有法律性质。二、理性说 古罗马思想家西塞罗指出:法是最高的理性;理性在人类智慧中稳定而充分发展之时,就是法律。五大法学家之一的盖尤斯更明确的说:在所有的人中确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就是万国适用的法。三、主权命令说 英国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说:国法对每一个臣民来讲,是那些由国家通过口头、文字或其他足以表示意志的方式下达给他的规则,离开主权权利的命令,便不可能有是与非、正义与非正义四、意志说 法国思想家让卢梭指出:法律是人民自己的意志。人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五、自由说 德国哲学家康德认为:法就是那些使任何人的有意识的行为按照普遍的自由法则确实能与别人有意识的行为相协调的全部条件的综合。黑格尔指出: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是法;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六、事物性质说 法国学者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事物的性质”就是法的精神七、民族精神说 德国历史法学派学说,其创立人卡尔冯萨维尼指出:法是民族的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八、利益说 德国法学家鲁道夫冯耶林强调法的目的,认为:法是以强制作为保障的社会目的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