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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CSC-西班牙IMDEA材料研究所欢迎中国博士生

中国博士 中国博士生

IMDEA材料研究所隶属于西班牙马德里高等研究中心IMDEA(TheMadridInstitutesforAdvancedStudies),由西班牙马德里地区政府成立,旨在推动材料科学和材料工程上的研

  • 关于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简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

  • 转发(急):2015年CSC-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UT-INSA)合作项目遴选工作启动

    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UT-INSA)由法国工程技术大学集团(UT)与由法国国立应用科学院集团(INSA)构成。其所属8所院校为UniversitedeTechnologiedeBelfort

  • 转发:CSC-2015年度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合作项目遴选工作启动

    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EcolesCentrales)是由巴黎中央理工大学校、里昂中央理工大学校、南特工程师大学校、里尔中央理工大学校和马赛中央理工大学校法国五所著名的、历史悠久的工程师大学校组成,

  • 关于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简介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旨在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二、选派计划面向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文化部综合机构和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同时面向在外留学人员。2015年计划选派300人。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艺术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重点支持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或交叉空白学科。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我校的国外合作渠道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我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对部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三、申请条件1.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2.类别要求A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B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C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D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3.学费资助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专业应为世界一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4.外语条件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①参加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⑥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四、选拔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1日--27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留学基金委留学专栏下载)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五、申报程序我校作为留学基金委的推选单位,负责我校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推荐工作。校内申报程序为: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院系审核、学生处、教务处审核(本科生)、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人事处联合审核、校内公示、校领导批示、上报留学基金委。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院系作为申请人的责任单位,务必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德修养、违纪违法情况、身心健康情况、遵守学术道德情况进行综合、严格的把关,推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国留学。对申请人存在问题包庇隐瞒、仍然推荐的相关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申请人所在院系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请阶段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留学基金委留学专栏下载)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准备同样的纸质材料提交所在院系及我校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需向我校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三年),提交前请自行扫描存档。我校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所有纸质材料提交时请按顺序排列。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我校国际合作处统一上传。除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材料外,申请学生须填写《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594&c=4000000003),或《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本科生)》(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80&c=4000000003)并签字盖章。(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空出)院系负责老师填写《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留学基金委留学专栏下载)的信息栏并提交专家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录取结果于2015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发放至各高校。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从2015年继续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实行校内专家评审环节,并经公示确定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供参考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留学基金委留学专栏下载),相关院系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出具有针对性的评审意见,并填写《评审意见表》。《评审意见表》由我校国际合作处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将作为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请各相关院系、各位研究生教师妥善组织、认真对待专家评审工作。每位申请人员应有3-4名校内专家填写评审意见,其中至少2名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一名专家担任校内专家评审组长,主要填写《评审意见表》。《评审意见表》最下方的《综合意见》由评审专家组长填写,意见不能千篇一律,要尽量具体、全面。所有评审专家应在每位申请人员的《评审意见表》下签名。打分请主要参照《评审意见表》上的相关细目,也可参看附件2(《2013年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联培评分标准-条件审核评分标准》。《评审意见表》填写完毕后,由院系负责留学工作的老师汇总,单独装在一个信封中,和其它公派留学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申报人员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校内主管部门(盖章)”处填写“研究生院”,暂不用盖章,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七、我校选派工作流程2015年3月2-4日校内初审学生个人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导师签署意见3月5-6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3月9日各院系对申报学生进行筛选、排序学生处、教务处签署意见(本科生)各院系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将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3月10-16日研究生院审查申报材料3月17日人事处会同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组织遴选,确定推荐名单3月18-20日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推荐名单3月21日-3月27日网上申报被推荐学生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向国际合作处提交《出国留学申请表》经国际合作处认定材料符合要求的被推荐学生向国际合作处提交院系签署推荐意见的《单位推荐意见表》3月28-4月5日国际合作处进行网上申请审核,在线输入院系推荐意见,代签署学校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4月7-9日研究生院将推荐人选上报校领导、做校函等4月10日研究生院将推荐名单及校函上报留学基金委5月评审、录取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6-7月后续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组织行前培训,办理出国相关手续请申请人及各院系、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执行,逾期不予处理。八、派出与管理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5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按相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的公派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审核范围为正在国外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享受外方资助学费和生活费及政府互换奖学金的博士生暂不纳入年度审核范围),审核形式为网上在线审核。审核对象及其国外导师分别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报告表及导师评价意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审核。通过审核的博士研究生,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未通过审核的博士研究生,将停发奖学金,终止国家公派留学资格。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至国内学校及国内导师,同时报有关驻外使(领)馆。留学人员应按协议约定完成所制定的研修/学习计划,按期回国。留学人员回国后须以适当形式向推荐单位汇报留学情况,并提交国外留学单位的评价意见。本项目录取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再次出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备案,回国服务期顺延;以上人员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亦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九、补充事宜未尽事宜请参看留学基金委网站《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www.csc.e.cn/Chuguo/08c2ac5a6ff74eb2b1039ed69bdeb447.shtml》相关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留学基金委其它管理规定请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cn/建议充分利用留学基金委网站的最新消息及项目更新、项目查询-项目检索功能搜索最适合的渠道和项目。我校相关规定、项目介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补充规定》http://grs.muc.e.cn/pglistS.asp?c=8000000000&tp=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21&c=4000000003通知发布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信息平台我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卢老师电话:68932359-801,qq群:民大公派出国小组2015:56522280国际合作处金老师电话:68933350特此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14年11月23日附件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院系用表).xls附件2:2013年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联培评分标准-条件审核评分标准.doc 

  • 转发:日本九州大学2015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2015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九州大学制订了相应的国家公派留学生接收办法。衷心欢迎你们到九州大学来留学,凡被九

  • 关于启动2015年度欧美国家研究生交换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国家研究生研究 研究生

    各位研究生同学:接国际合作处来函,根据我校与欧美高校签署的校际协议,我校可在2015-2016学年向项目学校选派学生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习。现将相关第二批项目安排通知如下:一、项目要求:(一)各项目

  • 关于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简介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2015年韩国及台湾地区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拟派出名单公示

    根据2015年度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要求,通过研究生自愿报名、导师及院系推荐,研究生院联合国际合作处组织综合面试。按照择优选派的原则,拟定2015年度韩国及台湾地区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拟派出名单,公示如下

  • 2015年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第二批名单公示

    2015年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第二批名单公示如下:硕士马哲SX1405872014新闻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硕士朴美慧SX140876201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系韩国学中央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