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CSC-西班牙IMDEA材料研究所欢迎中国博士生
IMDEA材料研究所隶属于西班牙马德里高等研究中心IMDEA(TheMadridInstitutesforAdvancedStudies),由西班牙马德里地区政府成立,旨在推动材料科学和材料工程上的研
-
一、项目简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以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为宗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二、选派计划2015年计划选派8000人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00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及在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公开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达指导性计划的方式确定各单位选派计划。我校今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指导性计划为38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重点支持《人才规划纲要》、《科技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支持学科、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应结合我校重大科研项目、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确定具体选派专业和领域。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可通过我校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通过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建议充分利用留学基金委网站的最新消息及项目更新、项目查询-项目检索等功能搜索最适合的渠道和项目。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多数情况下要求申请人取得国外高校免学费的邀请信。但对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和部分国家急需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执行。三、申请条件1.选拔对象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一)国内高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二)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根据留学基金委选派会议精神,申报专业在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资助范围内的,只能申报该项目,不要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范围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违约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2.选拔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3.外语要求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二)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三)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四)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五)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六)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拟赴德语、法语、俄语、日语、意大利语及西班牙语国家的申请人,如被录取,派出前外语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在英语达到合格标准的同时,还须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留学对象国语言培训,并达到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第十四条(三)、(五)规定的考试达到合格标准。(二)如工作语言为俄语、日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达到培训部初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第十四条(三)、(五)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第十四条(三)、(五)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三)如工作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申请人需达到培训部中级班水平或自行参加第十四条(三)、(五)规定的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还需满足协议要求的其他条件。4.学费资助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资助学费的留学人员总额不超过“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计划的5%且需要参加留学基金委组织的面试。四、选拔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2015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1日--27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留学基金委留学专栏下载)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五、申报程序我校作为留学基金委的推选单位,负责我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推荐工作。校内申报程序为: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院系审核、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人事处联合审核、校内公示、校领导批示、上报留学基金委。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院系作为申请人的责任单位,务必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德修养、违纪违法情况、身心健康情况、遵守学术道德情况进行综合、严格的把关,推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国留学。对申请人存在问题包庇隐瞒、仍然推荐的相关人员将进行责任追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把关由学院党总支统一负责。申请人所在院系应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网上申请阶段填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留学基金委留学专栏下载)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准备同样的纸质材料提交所在院系及我校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需向我校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留存(留存期限为三年),提交前请自行扫描存档。我校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所有纸质材料提交时请按顺序排列。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由我校国际合作处统一上传。除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材料外,申请学生须填写《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594&c=4000000003),并签字盖章。(最后一栏“研究生院意见”空出)院系负责老师填写《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填写《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留学基金委留学专栏下载)的信息栏并提交专家评审。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评审及录取工作。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录取结果于2015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及时发放至各高校。六、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从2015年继续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实行校内专家评审环节,并经公示确定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供参考的《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留学基金委留学专栏下载),各院系教授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出具有针对性的评审意见,并填写《评审意见表》。《评审意见表》由我校国际合作处按要求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将作为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请各院系、各位研究生教师妥善组织、认真对待专家评审工作。每位申请人员应有3-4名校内专家填写评审意见,其中至少2名专家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一名专家担任校内专家评审组长,主要填写《评审意见表》。《评审意见表》最下方的《综合意见》由评审专家组长填写,意见不能千篇一律,要尽量具体、全面。所有评审专家应在每位申请人员的《评审意见表》下签名。打分请主要参照《评审意见表》上的相关细目,也可参看附件2(《2013年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联培评分标准-条件审核评分标准》。《评审意见表》填写完毕后,由各院系负责留学工作的老师汇总,单独装在一个信封中,和其它公派留学申请材料一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申报人员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校内主管部门(盖章)”处填写“研究生院”,暂不用盖章,由研究生院统一处理。评审的基本选拔标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申请人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包括教育背景,学习成绩,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工作业绩,国际交流能力等。-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和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包括拟留学专业是否属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或国家发展急需专业,与国内所学专业的关联程度及在国内外研究水平的差距,学习计划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留学单位及留学专业情况:包括拟留学单位的世界认可度,留学专业是否为该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国外导师情况:包括学术背景、影响力及相关工作经历。-国内单位推荐意见/专家的评审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也将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七、我校选派工作流程2015年3月2-4日校内初审学生个人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导师签署意见3月5-9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3月9日各院系对申报学生进行筛选、排序,填写《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将申请材料报研究生院3月10-16日研究生院审查申报材料3月17日人事处会同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组织遴选,确定推荐名单3月18-20日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推荐名单3月21日-3月27日网上申报被推荐学生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上进行网上申报、向国际合作处提交《出国留学申请表》经国际合作处认定材料符合要求的被推荐学生向国际合作处提交院系签署推荐意见的《单位推荐意见表》3月28-4月5日国际合作处进行网上申请审核,在线输入院系推荐意见,代签署学校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4月7-9日研究生院将推荐人选上报校领导、做校函等4月10日研究生院将推荐名单及校函上报留学基金委5月评审、录取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6-7月后续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组织行前培训,办理出国相关手续请申请人及各院系、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时间安排执行,逾期不予处理。八、派出与管理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擅自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人员即使经批准同意放弃资格,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通过相关留学服务机构办理派出手续。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我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九、补充事宜未尽事宜请参看留学基金委网站《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cn/Chuguo/08c2ac5a6ff74eb2b1039ed69bdeb447.shtml》相关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及留学基金委最新消息及项目更新、项目查询、其它管理规定请见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cn/我校相关规定、项目介绍《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出国管理补充规定》http://grs.muc.e.cn/pglistS.asp?c=8000000000&tp=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http://grs.muc.e.cn/pgdetail.asp?id=2821&c=4000000003通知发布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信息平台我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卢老师电话:68932359-801,qq群:民大公派出国小组2015:56522280国际合作处金老师电话:68933350特此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14年11月23日附件1: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院系用表).xls附件2:2013年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联培评分标准-条件审核评分标准.doc
-
法国技术大学-应用科学院集团(UT-INSA)由法国工程技术大学集团(UT)与由法国国立应用科学院集团(INSA)构成。其所属8所院校为UniversitedeTechnologiedeBelfort
-
法国五所中央理工大学校(EcolesCentrales)是由巴黎中央理工大学校、里昂中央理工大学校、南特工程师大学校、里尔中央理工大学校和马赛中央理工大学校法国五所著名的、历史悠久的工程师大学校组成,
-
关于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一、项目简介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旨在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
-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实施的“2015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九州大学制订了相应的国家公派留学生接收办法。衷心欢迎你们到九州大学来留学,凡被九
-
各位研究生同学:接国际合作处来函,根据我校与欧美高校签署的校际协议,我校可在2015-2016学年向项目学校选派学生进行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学习。现将相关第二批项目安排通知如下:一、项目要求:(一)各项目
-
一、项目简介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立并实施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根据2015年度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要求,通过研究生自愿报名、导师及院系推荐,研究生院联合国际合作处组织综合面试。按照择优选派的原则,拟定2015年度韩国及台湾地区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拟派出名单,公示如下
-
2015年研究生校际交换项目第二批名单公示如下:硕士马哲SX1405872014新闻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硕士朴美慧SX140876201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系韩国学中央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