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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央民族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励行杯”暑期社会调研入选团队名单的通知

经过函评、答辩,以下各团队(见附件1)获得中央民族大学第六届研究生“励行杯”暑期社会调研资格。请入选团队代表根据工作手册的相关要求,于6月28日14:00—18:00、19:00—22:00到文华楼西

  • 关于公布拟毕业生“学校2009年自主科研青年基金(研究生)项目”和2009、2010年“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课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各院系2011届拟毕业研究生:参加“学校2009年自主科研青年基金(研究生)项目”和2009、2010年“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课题的2011届拟毕业研究生,其项目结题报告

  • 关于公布拟毕业生“学校2009年自主科研青年基金(研究生)项目”和2009、2010年“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课题延期结题名单的通知

    各院系2011届拟毕业研究生:参加“学校2009年自主科研青年基金(研究生)项目”和2009、2010年“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学术创新”课题的2011届拟毕业研究生,经审核可延期结

  • 清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2015年8月31日前大专毕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和工程管理硕士125600(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大专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035101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包括: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6.申请参加我校单独入学考试(单考)的考生必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单位推荐报考定向培养回原单位工作就业。单考生只按定向就业类别招生。对以下两种情况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1)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的;(2)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的。我校工科各专业(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以及MBA、MPA、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金融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均不招收单考生(强军计划除外)。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8.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报名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3.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管理类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3),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参加初试。4.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必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6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yz.tsinghua.e.cn/。5.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6.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考试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不提供参考书目。6.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将在复试通知时说明)。 四、资格审查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清华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其他类别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信息查询、联系方式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yz.tsinghua.e.cn/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咨询电话:010-62782192传   真:010-62770325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cn3.清华大学查号台:010-62793001 八、其它说明1.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各院系招生人数除特别说明外均不包括推荐免试生。3.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4.2017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5.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6.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7.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8.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16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17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硕士生和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9.我校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等。校教材中心电话:010-62783559。10.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11.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自2016年起不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多次授予同一人同一学位。12.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我校招生院系联系方式: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招生咨询电话000建筑学院62782359003土木系62783093005环境学院62783196005水利系62783511012机械系62784558013精仪系62785712014热能系62782993015汽车系62783482016工业工程系62794038022电机系62782138023电子系62784883024计算机系62783054025自动化系62784871026微纳电子系IC招生6278890662787301031航院62789565032工物系62782677034化工系62788646035材料学院博士:62783564硕士:62772617042数学系62782620043物理系62773648044化学系62781685045生命学院62785829046地球科学中心62797419047交叉信息院计算机:62781643物 理:62794101051经管学院金融硕士MBA招生627953296278996762781848059公管学院MPA招生6279435062794348060金融学院金融MBA6278055562786114066法学院62781334067新闻学院62781114068马克思主义学院62772700069人文学院62794434070社科学院62798949080美术学院62798172097苏世民书院62796467101核研院62771089103教研院62792450400医学院临床医学6278249362797384402药学院62795073410软件学院62771436600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中法联合培养项目(0755)36881626/8(0755)26032272601清华大学全球创新学院62796157深圳研究生院(0755)26036120/6020  学费标准:专业名称代码学费标准所有学术型专业-0.8万元/生学年金融(北京)02510012.8万元/生金融(深圳)0251009万元/生应用统计0252005.6万元/生法律0351016.5万元/生社会工作0352004.8万元/生应用心理0454006.8万元/生新闻与传播0552009.0万元/生建筑学0851001.0万元/生学年工程(集成电路工程)0852093.9万元/生工程(软件工程)0852124万元/生工程(其它领域)08521.0万元/生学年城市规划0853001.0万元/生学年风景园林0953001.0万元/生学年临床医学1051000.8万元/生学年公共卫生1053004.8万元/生工商管理(清华MBA项目)12510027.8万元/生工商管理(清华—MIT全球MBA项目)12510019.8万元/生工商管理(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12510058.0万元/生公共管理1252005.9万元/生工程管理12560013.8万元/生艺术1351002.0万元/生学年  

  • 转发:瑞士弗里堡大学2011暑期学校及实习项目开始接收报名的通知

    瑞士弗里堡大学联邦学院(InstituteofFederalism,UniversityofFribourg)2011年度暑期学校及实习项目现开始接收报名。暑期学校SummerUniversity为期

  • 关于启动2011年秋季韩国韩国学中央研究院交换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根据我校与韩国韩国学中央研究院签署的合作协议,我校每年可派遣2名研究生到该校进行交换学习,为期12个月。现“韩国韩国学中央研究院交换研究生项目”于近日正式启动,派出时间为2011年9月—2012年8月

  • 转发: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2012级博士研究生政治理论课开课通知

    2012级博士研究生:本周日(9月23日)晚7-9点,2012级博士研究生在文华楼二层学术报告厅开始上课,请准时参加。本学期上课具体时间为(9月23日、10月7日、10月14日、10月21日、10月2

  • 转发:关于2012年下半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留学 留学人员考试

    有意申报200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同学: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最新通知《关于2012年下半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全国外语水平考试时间安排》(http://www.csc.e.cn

  • 关于2012级硕士研究生(英语语种)分班考试相关通知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公共外语教学部拟定于9月14日(星期五)下午2:00-4:00举行全校硕士研究生英语新生入学考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1、参加入学分级考试的学生对象:1)、2012级应试外语名为英语

  • 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英国班戈大学博士奖学金计划

    目前,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与英国班戈大学BangorUniversity展开合作,设立<CSC-BU博士生奖学金计划>,将为中国的优秀毕业生提供10个2013-2014学年度博士学位全额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