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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博士生(主校区)口试安排

本学期博士生口试于开学第2周周二开始,具体安排见附件。本稿为最终定稿,并作为外语学院向研究生院申报成绩的依据,请表中个人信息不全或不清的同学考试时现场向主考老师修改或补充完整个人信息。个别同学时间地点

  • 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招收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1、坚持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复试基本要求和复试办法的制定、特殊问题的处理及录取名单的审定。2、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并根据教育部、各教指委和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3、各招生院(系、所)的分管领导为院(系、所)复试工作的责任人,分管领导必须选派原则性强、工作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三、基本复试分数要求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及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11年在职攻读工程硕士、职业教师等专业复试录取分数要求如下:1、风景园林硕士GCT总分174分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公共卫生硕士联考总分流行病学基础英语社会医学136分30分37分30分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3、职业教师GCT总分162分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4、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外)GCT总分有学士学位178分无学士学位202分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5、工程硕士(项目管理)GCT总分有学士学位204分无学士学位230分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6、教育硕士联考总分英语14030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7、公共管理硕士联考总分英语15332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8、法律硕士联考总分190注:按文件要求,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有三年工作经验。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四、关于报考资格审查1.所有线上考生均须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没有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录取。2、报考资格审查要求招生院(系、所)要认真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报考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1)查验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考生须持全国联考的准考证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招生院(系、所)监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考生与准考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相貌、年龄等是否相符,杜绝复试中的代考等违规行为。(2)查验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考生获得证书年限要求(除个别专业领域外;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具有学士学位者: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没有学士学证者: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3)各招生院(系、所)须查验考生提供权威机构学历论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书论证报告(见相关通知)。(4)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3.院(系、所)工作人员须在审查合格考生《___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署名,分管领导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并加盖招生院(系、所)公章。报考资格审查工作遵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招生院(系、所)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能提供合格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五、复试相关要求2011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各招生院(系、所)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等)命题和阅卷工作,务必保证考试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保密性。专业课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并使用完毕之前属机密级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泄露。招生院(系、所)在组织复试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安全准确,避免发生失误。其余事项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办法》(研字[2007]10号)文执行。六、违规处理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含电子档案)等材料,均属违规行为。上述行为在录取前发现,学校不予录取;上述行为在录取后学位申请前发现,学校取消录取,其录取通知书无效并予以没收,同时,其所修课程学分无效、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上述行为在授予学位后发现,按照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予以撤销学位。学校将向其所在单位通报违规及处理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复试、录取时间安排1.2012年1月9日,公布复试分数线。2.2012年1月9日―10日,院(系、所)报送院(系、所)复试细则,发邮件ylzha#mail.hust.e.cn。3.2012年1月11日--2月12日,院(系、所)公布复试细则并组织复试和录取。4.复试成绩提交:2012年2月12日前填写复试考生《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成绩单》并交研招办。5.网上录取系统:2012年2月10日—12日,各院(系、所)网上提交录取名单。网上录取系统网址:http://202.114.15.170/zzlk/6.录取名单校对返回:2012年2月12日-13日,研招办打印录取名单,院(系、所)校对返回。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审核后,打印并发放到各院(系、所)核对无误,由院(系、所)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上报。同时,院(系、所)提交第二阶段复试试卷和录取考生《资格审查表》交研究生院备案。各院(系、所)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政策和规定,并按照学校要求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完成各项工作。所有从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招生政策的解释要严谨,对本职工作应切实负起责任。另:教育硕士、职业教师在外省报考的考生需交纳30元/人的专业基础课考试费,由院(系、所)集中收齐后交研究生院。附件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附件2: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2年1月9日附件下载:fujian20120117.doc 

  • 同济医学院招聘2012级博士英语强化训练助教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2012级博士生英语强化训练将于2012年9月进行,暑假期间仍需继续招聘助教协助外教工作。凡本院学生符合下列要求者均可报名(特别欢迎将参加强化训练的博士生兼任)。要求:1

  • 华中科技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录取通知

    各院(系、所)、各相关同学:华中科技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录取名单公布如下: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付茹控制科学与工程系:山黎电子科学与技术系:吴戈法学院

  • 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

    校研〔2012〕20号全校各单位:现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Ο一二年六月三十日主题词:研究生教学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20

  • “我与祖国共奋进”研究生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进行首次彩排

       3月31日晚6点“我与祖国共奋进”研究生学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知识竞赛进行首次彩排。参赛的六支队伍及演讲、合唱的同学都参加了本次彩排,团委书记孙贺老师出席并为本

  • 2011-2012学年第2学期硕士研究生《高等工程数学》考试安排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课程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考试科目:高等工程数学

  • 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教改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所):为不断推动研究生教育手段和管理方式创新,搭建更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平台,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实施办法》(校研【2012】19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2年研

  • 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大学

    校研〔2012〕19号全校各单位:现将《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Ο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主题词:研究生教学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201

  • 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

    校学位〔2012〕5号为使博士学位论文评定的学术标准客观化,保证学位论文的学术质量,学位申请人须将其博士学位论文的有关内容公开发表后,方能申请博士学位,具体规定如下:一、学位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