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2019年808服装艺术设计考研试题(回忆版)
12月已至,2021年研究生考研也慢慢的走近。艺术学小编特地为我们参加2021年艺术类考研的同学们整理了“北京师范大学2004年801中外音乐史考研试题汇总”,希望在同学们的复
-
>2021考生已经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了,基础知识点是最先入手的知识,考生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今天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2021考研法硕:民法学精选案例分析(23)”,一起来看
-
>对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广大考生而言,除了政治、英语、两门公共课之外,对最终成绩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就是专业课中基础课和综合课的考查,因此专业课的复习要“先下手为强”。一、
-
>考研复习既是一场恒心、毅力的比拼,也是一场学习技巧的比拼。法硕考研作为一个大的考研方面,每年都受到许多考生的青睐,竞争不可不谓之激烈。是否良好地完成复习在决定考研成败上面显得至关重要。为了让大家
-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基本法、母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加之宪法条文本身晦涩难懂,更增添了这门学科的神秘性。不过依据2014年法律硕士大纲分析,中国宪法学的考试内容其实仍然比较简单
-
>专业基础课考查目标:专业基础课考试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考生
-
>考研总的来说可以说是专业课的较量,公共课过线很容易,但是得分很难。专业课得分很容易,只要你自己肯下个功夫,便可以在专业课上面获得进步。简单一句话,学校指定了书,你就应该按照学校指定的书看,而且不
-
>2014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考试说明中关于综合课考查目标中明确写道:综合课主要考查相关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从理论法学的角度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所要求的知识
-
刑法学处罚类知识点记忆诀窍
>刑法当中有各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和从重处罚的情形,情形很多,不太好记,而且有的情形是“可以”,有的又是“应该”,一不留神就能搞混。那么在有限的考
-
>一、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来源或法之栖身之所,也有著述称法的渊源主要指法之产生的原因或途径,故法的渊源亦可简称法源。法渊源的范围:立法。国家机关的决策,决定或阐释。司法机关的判例和法律解释。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习惯,民约,社团规章以及其他民间合约性规则。外国法。国际法。当代中国正式法的渊源:1.立法。2.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决定。这种法的渊源主要有行政机关的行政命令、行政措施、重要文告等。3.司法机关的司法判例和法律解释。4.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5.国际法。当代中国非正式的法的渊源:1.习惯。在中国法的渊源中,习惯有重要地位,并将继续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2.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3.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4.外国法。5.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二、法的形式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态。主要是由何种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具有何种表现形式或效力等级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其中成文法是主要形式。规范性法律系统化方法:法的清理:有权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以一方式,对一不定期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或存或废或改动的专门活动。法的请理方法,通常分为集中清理,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三种。法的汇编:是在法的清蝗基础上,按一顺序将各种法或有关法集中起来,加以系统编排,汇编成册。法的编纂(法律编纂。法典编纂)指立法主体在法的清昨汇编的基础上将面存同类法或同一部门法加以研究审查,从统一原则出发,决定它们的存废,对它们加以修改,补充,最终形成集中统一的。系统的法。三、法的分类变是以一定的标准,将法与法之门的界限廓清。以法的创制和适用范围分:国内法与国际法以法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以法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与普通法以法适用范围分:一般法与特别法以法所规定的内容不同分:实体法与程序法法的特殊分类: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四、法的效力各种法的约束力的通称。凡具有法的约束力的事物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法的效力,即在适用对象、空间、时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不同于法的实效。具有法的效力。法的对象效力:法适用对象有哪些,对什么样的人和组织有效。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综合或折衷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第一,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即在一国主权所及全部领域有效。第二,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第三,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第四,国际法一般适用于缔结国和参加国,但缔结国和参加国声明持有保留态度的除外法的时间效力:法的效力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的时间效力,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指法从何时起开始发生约束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通常有三种形式:第一,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第二,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第三,以到达期限为生效时间。现时期中国没有采用这种法的生效形式。法的终止生效,指法从何时起不再具有约束力,又称法的废止。终止生效的时间通常有明示终止(废止)和默示终止(废止)两种形式。中国法的终止生效有四种情况:第一,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第二,有的法完成了历史任务后自然失效。第三,由有关机关发布专门文件如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第四,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时间,如期限届满又无延期规定,便自行终止生效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