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重点解析: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二、犯罪中止特征犯罪预备行为~犯罪实施完毕前。1.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是在犯罪预备行为~犯罪实施完毕前放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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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指的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所呈现的犯罪停止形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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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二、犯罪预备特征犯罪预备形成在犯罪的预备阶段,而没有进入犯罪的实行阶段。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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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判断既遂未遂的标准是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二、犯罪既遂主要形态根据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犯罪既遂形态主要有以下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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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不作为应具备的条件1.作为,就是指行为人用积极的动作来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作为除了具备危害行为的一般特征之外,还应具备以下两个基本特征:(1)从表现形式上看,作为表现为积极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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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的概念和分类犯罪构成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这些要件的总和就形成某种犯罪的犯罪构成。1.基本犯罪构成、修正犯罪构成:依据“犯罪构成形态方面特点”基本犯罪构成:符合刑法分则关于某种犯罪的完成形态(既遂)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犯罪构成:刑法总则规定的:1)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等直接故意犯罪中的犯罪未完成形态2)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2.标准犯罪构成、派生犯罪构成:依据“犯罪行为社会危害程度的特点”标准犯罪构成(独立犯罪构成):符合“刑法分则”对具有标准的社会危害程度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它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形式。派生犯罪构成:在标准犯罪构成基础上,刑法分则对标准犯罪构成个别特别规定。派生犯罪构成种类:加重犯罪构成、减轻犯罪构成。二、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犯罪具有下列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的犯罪的本质特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只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客观危害,而且也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是行为的客观危害和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统一。影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的因素或变量很多,主要有:(1)行为侵犯的客体。(2)行为手段、方法以及时间、地点。(3)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4)行为人的个人情况。(5)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反映了犯罪与社会的关系,说明了国家将一定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加以刑罚惩罚的理由,揭示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基本法律特征。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违法性不仅是指违反《刑法》的规定,而且也包括违反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单行刑事法律的规定和行政、经济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责任条款。只有当一种行为既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同时也违反刑罚规范,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具有刑事违法性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这也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3.犯罪是应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我国刑罚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科学概括,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根本标准。犯罪的这三个特征是密不可分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则把犯罪与其他违法行为区别开来,应受刑罚惩罚性揭示了犯罪的法律后果。这三个特征是任何犯罪都必须具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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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法时间效力刑法什么时间生效、失效、对刑法生效前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①刑法溯及力: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审判尚未确立的行为是否适用。②溯及力原则: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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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重要考点: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
>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身权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都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不易区分,但两者在实施手段、侵犯对象、威胁内容、犯罪主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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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重要考点: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都是他人的人身权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都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不易区分,但两者在犯罪目的、实施手段、侵犯对象、威胁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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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考前冲刺复习计划之电影
2021考研倒计时2天。小编特地为我们参加2021年艺术类考研的同学们整理了“2021考前冲刺复习计划之电影”,希望在同学们的复习路上提供帮助!>距离考研时还有不到2天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