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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答辩要求及合格标准反殉而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答辩要求及合格标准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后强制修改工作的通知》,现对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检测与双盲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原则上应至少在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前两个月完成,各培养单位应当做好预答辩记录,填写《预答辩记录本》和《预答辩记录表》。2020年3月16日前将《预答辩记录本》、《预答辩记录表》和《申请学位名单》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所有博士、硕士在通过预答辩后,方可提交论文检测和双盲评审。各培养单位通过预答辩来诊断论文可能存在的问题,以期进一步修改与完善。预答辩程序与正式答辩相同,可以由校内外3-5位同行专家组成(不含参加答辩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且选自校内本导师组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预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已取得硕导资格的讲师可以作为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在预答辩环节,导师列席旁听,但不能担任专家组成员。预答辩委员会应开展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与实习报告有关联性审查。鼓励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实习中寻找学位论文选题,根据实习报告撰写学位论文。如无公开发表的前期科研成果作支撑,原则上不应接受专业硕士研究生选择理论导向型选题,以体现其培养特色、方向与学术学位硕士的区别。预答辩委员会应全面审查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点,经充分讨论后对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预答辩“通过”或“未通过”的结论。对预答辩未通过的学位论文,申请人应根据参加预答辩的专家和导师意见对论文做相应修改,半年后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未通过的论文不能进入正式的学位申请程序。二、学位论文检测、双盲评审工作(一)学位论文检测自2019年起,中国知网将向我校所有博士、硕士毕业生免费提供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机会。学位办将为各学院(中心)分配账号,并按照预计毕业生人数向各学院账号配备对应的检测次数。各学院应在2020年3月16日前完成答辩前论文的自检工作。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检测账号的管理工作,严禁检测非我校学位论文。对违规检测校外论文,引起学校账号被封禁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为避免资源浪费,本次答辩前检测以学院自检为基础,学位办仅对学院自检超标的论文进行复查。学院自检超标的,论文修改完成申请复查之前,可在学术圈查重官网对论文查重把关,确保论文复制比达标以后再提交学位办进行复查,以免延误答辩。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其中,答辩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若仍超过15%,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结果下发的3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导师、导师组和学院审核后,报学位办申请复检。(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双盲评审,通过检测的硕士学位论文,以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为单位,由各培养单位选派1名学生代表前往研究生院,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取参加盲评。抽盲评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抽盲评的学生代表名单请于2020年3月16日前提交学位办。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中南大学位字〔2018〕8号)第十条规定,在当次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的导师,在下一轮申请学位时所指导的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须无条件参加双盲评审。出现以下情形的导师,所指导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参加2020年上半年双盲评审:(1)在2019年下半年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的;(2)在2019年上半年双盲评审中存在指导学位论文未通过,且指导的研究生未参加2019年下半年双盲评审的。(三)学位论文及盲审材料的提交各类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检测时直接提交学位论文盲审版本,学位办将直接对学位论文盲审版本进行检测。学位论文及盲审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逾期提交产生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所需提交的材料包含:1.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PDF文件格式)学历教育博士、硕士研究生(双证)检测和盲审论文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不需重命名;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单证)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各学院汇总后提交学位办,论文命名规则为“10520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学校代码与学科代码学号之间用下划线“_”号连接;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如10520_081202_100012013120001_LW)。学位论文中,所有涉及到的作者信息和导师信息的内容均不得出现在提交的学位论文材料中,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致谢、已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2.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由各申请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填写,各学院审查汇总后提交学位办,数据表字段说明请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三、其他情况说明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检测、双盲评审程序及工作日程安排》、《申请学位名单》、《学位论文汇总数据表》和《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命名格式要求》、《预答辩记录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模块操作手册》等材料可自行下载。2.参加双盲评审的博士论文、硕士论文可不再参加同行专家通讯评阅。对于未抽中双盲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确保论文质量。3.请各学院(中心)通知全体研究生,并提请全体导师注意:所有学位论文作者在认真学习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基本精神的前提下,按学校《研究生论文撰写规范》(中南大学位字〔2017〕18号)要求(含格式与注释要求)撰写与完善论文。4.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5〕21号)的相关文件精神,鼓励硕士生导师主动推荐所指导的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参加双盲评审,以免在申报博导资格时因缺乏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成绩而丧失申报博导资格。对于缺乏近两年学术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成绩的硕导,校学位办将其指导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成绩加入申报博导资格专业所在一级学科学术硕士盲评成绩中计算排名。--END--“声明:本文来源京知网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由笔者排版编辑,重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吾郎

2020年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2020年在职人员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学科,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9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拥有金融学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一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一个,湖北金融研究中心等4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现有9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应用经济学等6个博士后流动站。统计与数学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经济统计、应用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数量经济学5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以及经济统计、应用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数量经济学和管理科学与系统工程(运筹学方向)6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及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学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学科点之一,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是省级特色学科和(一级)重点学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南地区乃至全国统计学、金融学领域高级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的高校,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数据分析和金融管理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开设统计学(金融统计方向)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来源 贵州招生考试网编辑 陆维刚编审 范觉文

人之所舍

湖北省高院副院长张忠斌,在办公室自缢身亡

据平安武昌官博20日消息:10月19日下午15时许,分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死者张某斌(男,53岁)系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另据湖北省高院通报:湖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于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他身患疾病,长期服药。据“湖北高院”官方微信公众号10月16日报道,16日下午,省法院召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主持会议,通报了被约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及排位情况。官方履历显示,张忠斌1967年1月出生,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1987年本科毕业于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199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后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张忠斌任荆州市中院副院长。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他在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在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他短暂担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后重返荆州市中院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2007年9月,张忠斌调任湖北省高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他调任十堰市中院院长,为副厅级。2014年后任宜昌中院代院长、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张忠斌简历张忠斌,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0年7月至1995年8月,历任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业大分部副主任,助理审判员。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先后任业大分部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宝

秦光荣判了,七年!

2021年1月1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光荣受贿案,对被告人秦光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秦光荣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秦光荣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秦光荣利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股权转让、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8年期间,秦光荣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89万余元。2019年4月6日,秦光荣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秦光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秦光荣具有自首情节,受贿款物已全部追缴,认罪悔罪,依法对其予以减轻处罚。秦光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级一把手。国家监委对秦光荣提出了从宽处罚的建议,检察机关对秦光荣构成自首、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予以认可。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秦光荣简历秦光荣,男,汉族,1950年12月生,湖南永州人,1972年1月入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工学硕士。1973.09 湖南衡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学习1975.08 湖南师范学院零陵分院政工科、团委工作1976.11 湖南省零陵地委宣传部干事1983.06 湖南省零陵地委委员、共青团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1984.12 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省青联主席1987.02 湖南省零陵地区行署副专员1988.08 湖南省零陵地委副书记兼冷水滩市委书记1990.03 湖南省零陵地委书记(其间:1992.03-1992.07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1993.06 湖南省长沙市委书记1994.12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1993.03-1995.12中南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1998.02 湖南省委常委(其间:1998.03-1998.07中央党校学习)1999.01 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1.03 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3.01 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2003.02 云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2003.04 云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其间:2004.09-2004.11中央党校学习)2006.11 云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07.01 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11.08 云南省委书记,省第十一届人大党组书记2012.02 云南省委书记,省第十一届人大主任、党组书记2013.01 云南省委书记,省第十二届人大主任2014.10 云南省人大主任2014.11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人大主任中共十四大代表,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委员。(简历摘自人民网,截至2014年11月)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编辑:朱文秀二审:于光林 三审:唐小莽●●●●觉得不错,请点赞和在看↓↓↓【来源:永州发布】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林与夕

在职研究生近两年成被清退大军?教育部官宣:不合格的研究生淘汰

最近,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动作频出不断,一度承包了微博的热搜榜。前些天,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同时还提出要建立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校际馆际共享机制,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等机制。该话题由人民日报主持,一经发出就在微博上引发广泛关注。而9月22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正式发布。也是一连承包好几条微博热搜……意见提出,要严把出口关:合理制定与学位授予相关的科研成果要求,加大分流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敢于让不合格的学生毕不了业,倒逼学生潜心治学。种种政策可以看出,国家开始对研究生质量把控下狠手了,以后想“躺着毕业”基本不可能了……No.1超1300名研究生被清退大学严出,势不可挡其实去年2月份,教育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中就提到了 “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通知》还要求,要狠抓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自此之后,大规模清退研究生的新闻便逐渐开始屡见不鲜。清华大学清退2名博士生。四川大学一次性清退200名研究生。复旦大学一次性清退136名研究生。南方医科大学拟清退11名博士生和5名研究生。北京交通大学清退超过全日制博士最长年限的59名博士生。上海师范大学清退125名超过学校规定学习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年末到今年年初期间,共有超过30所高校公布了研究生退学名单,涉及学生数量超过1300人,其中还包括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双一流”高校。今年4月以来,江苏大学、吉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多所高校也都着手对部分研究生正式做出退学处理,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是清退的主要原因。更让大家震惊的是,在被“清退”的博士生中,某西部高校一名博士研究生最久的就读时间竟长达十五年!成了不折不扣的“过期博士”。近十年来,我国博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率都维持在55%以上,在2010年甚至达到60.86%。对42所研究生院博士生的调查结果也显示,68.3%的博士生未能在三年学制内完成学业,其中,6年及以上超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高达10.74%。数据表明我国博士生延期毕业的现象普遍存在,并有日益严重的趋势。——论文《我国博士研究生延期完成学业问题研究》能读到研究生、博士的人,智商肯定没问题,怎么毕业就这么难?No.2学生吐槽:我们也很苦事实上,在校的硕士生,特别是博士生们并不轻松。武汉大学被清退的网红博士乔丽娅曾称,“读博很多年了,但写不出博士论文,最终被清退。”毕业论文让很多博士生表示压力山大,随着科研门槛水涨船高,对博士生的学术能力、数据分析及处理能力、创新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更有不少博士生在网上诉苦“在校期间SCI和核心期刊论文是有指标要求的,一边上课修学分,一边到处找数据争取在期限内论文,说真的,熬到博士,头发稀疏”。此外,部分学生也吐槽,由于遇到了“甩手掌柜”的导师,导致论文和研究没有得到有力的指导。No.3被清退者大多为在职研究生在职求学需慎重深究这些研究生被退学的原因会发现,因为成绩/论文不达标被退学的,其实只占一小部分。拿深圳大学去年“大放血”被清退的317名研究生来说,在这317名被退学的研究生中,有218人未注册,89人学习年限超额,10人成绩不合格。未注册退学是指超过学校注册时间未来注册报到,学习年限超期退学则是深大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深大是5年)未完成学业。简单来说:未注册就是学生本人不想读了,超期限也是学生自己放弃了。而学业退学/成绩不合格退学,按照深圳大学的规定,是一学期内挂两门学位课/必修课的人。也就是说,深大两年来退学的317人中,2年全校只有10人是真正被动退学的,而且还是自己作死一学期就挂两门学位课或必修课(非公共课或选修课)。其他学校被清退的研究生也基本是这种情况。不少人奇怪了,除了少数达不到要求的人被退学,为什么相当一部分人都未注册,主动选择不读了呢?!其实这里面有相当一部分都是之前招收的在职研究生(现在改叫非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在校学习和科研的时间本来就很有限,大部分需要兼顾学业、工作和家庭,当初报考的时候头脑一热,完全没意识到之后在职读研的辛苦。很多同学都是因为实在坚持不下来所以放弃了。另外也有一部分同学,当初报考的时候是为了升职加薪或者评职称,但是在学习期间,自己的职场之路有了很大发展,已经不需要研究生文凭了,所以干脆放弃。现在国家对研究生毕业要求越来越高,以后毕业难度肯定会越来越大,想读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同学,一定要考虑好时间平衡的问题,不要盲目报考,避免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如果觉得自己时间精力有限,其实也可以考虑同等学力申硕的方式,同等学力申硕可以免试入学,学习方式一般为面授+网络班,时间更灵活,更适合在职人员,而且最后国考是合格制,只要满60分就通过,相比非全日制研究生而言,难度低很多。总之,研究生“严进严出”必定是今后的大趋势,大家报考之前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不要盲目随大流报考,对自己的决定负责才是最重要的。

不可为象

湖北高院副院长张忠斌在办公室自缢身亡,曾审判“河南第一贪”

10月20日,@平安武昌发布消息:10月19日下午15时许,分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死者张某斌(男,53岁)系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随后,湖北高院发布通报:副院长张忠斌于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身患疾病,长期服药,排除刑事案件。截至记者发稿时,张忠斌简历尚未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下。简历显示,张忠斌,现年53岁,1990年从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毕业后,长期在法院系统工作。先是进入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七年后调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副院长。在任荆州市中院副院长期间,张忠斌先后完成在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和在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他短暂担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后重返荆州市中院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2007年9月,张忠斌调任湖北省高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他调任十堰市中院院长,为副厅级。2014年后任宜昌中院代院长、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四天前在主持会议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报道,2020年10月16日下午,湖北省法院召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主持会议。会议对9月底以前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存量较多和“黑财”执行到位率较低的7个中院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通报了被约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及排位情况。这是张忠斌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曾审判“河南第一贪”张忠斌在任职荆州期间,曾审判“河南第一贪”王有杰。2006年12月20日,原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受审。当时的审判长正是张忠斌。张当时在荆州中院任是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王有杰是荆州中院建院以来主审的第一位省部级高官,也是当时河南省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公诉人指控有王有杰1994年至2005年,利用担任河南省漯河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承揽工程、收购国有资产、征用土地、工程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634万元,另有75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在舆论因此称王有杰为“河南第一贪”,其最终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张忠斌简历张忠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张忠斌,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主要经历是: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0年7月至1995年8月,历任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业大分部副主任,助理审判员。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先后任业大分部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潇湘晨报记者 柴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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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副院长自缢身亡:当天曾被领导找谈话,同事称其豪爽仗义

10月20日上午,据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官方账号平安武昌通报,10月19日下午15时许,该局接到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高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警察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10月19日下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张忠斌在办公室内自缢身亡。10月20日上午,湖北高院对此事做出回应,称张忠斌身患疾病,长期服药。半生与法张忠斌是谁?在湖北法院网上,是这样介绍他的:张忠斌,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张忠斌放弃自己本科阶段学习了四年的英语专业,投身法律,开始了他在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1990年毕业后,他来到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助理审判员做起。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他又前往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2004年2月至2007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他不断进修,先后赴武汉大学进行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赴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张忠斌来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曾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14年6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自2018年1月,张忠斌重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直到2020年10月19日,他在办公室内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死前曾有领导找其谈话据财新网报道,多位知情人士透露称,19日上午曾有湖北省相关领导找到张忠斌谈话;而据其同事回忆,中午时有同事约张忠斌一起吃饭,当时张忠斌一反常态,支支吾吾没有接受邀约;下午16时许,有工作人员要将文件送到其办公室,但发现办公室内无人应答,张的电话也无法接通,于是工作人员取了钥匙打开门,发现张已自杀,并在办公桌上留下了遗书。张忠斌的死亡显然有些突然,就连湖北省高院的许多内部人士也称"令人想不到",在他们看来,张忠斌为人豪侠仗义,"他的性格不至于这样"。就在不久前,10月16日,张忠斌还主持了省法院的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在会上,张忠斌通报了被约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及排位情况,照片里的张忠斌衣着整洁,精神不错。就在10月19日,张忠斌自杀的那个下午,湖北法院刚刚发布了这一新闻,而这也成了张忠斌的最后一次公开露面。2013年4月,还是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张忠斌曾在一次采访中谈到司法队伍道德建设问题,他说:"作为人民法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他还曾撰写《良心是最好的法律》一文,认为当道德审判与司法审判发生冲突时,司法应当发挥对正确社会价值取向的引导作用,以实现'情理法'的统一。7年后,他坐在办公室里,结束了自己的一生。据《湖北日报》10月14日报道,十一届湖北省委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在武汉召开。其中湖北省法院也是被巡视的对象之一。另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根据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湖北省工作动员会召开。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湖北省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而早在2016年,湖北省郧西县城关镇民联社区的郑某曾写过一封实名举报信,举报信中,郑某称时任十堰市中级法院院长的张忠斌未能在郧西县县长、县委书记卢某贪腐违纪、非法剥夺郑某人身自由一案上纠正错案,反而在《十堰审判》刊物上对郑某进行人身攻击和诬陷。然而这封举报信并未有更多实质性进展,不久后,张忠斌调任宜昌市中级法院院长。目前,针对张忠斌自杀一事,湖北省多部门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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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副院长张某斌办公室内自杀身亡,警方:排除刑事案件

据平安武昌官博消息,10月19日下午15时许,分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死者张某斌(男,53岁)系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相关张忠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张忠斌,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主要经历是: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本科学习。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1990年7月至1995年8月,历任沙市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业大分部副主任,助理审判员。1995年8月至1997年9月,先后任业大分部副主任、正科级审判员。1997年9月至2004年2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副庭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刑一庭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其间: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武汉大学刑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习;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美国芝加哥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6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洪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06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07年5月明确为正处级。2007年9月至2011年1月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副厅级)。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平安武昌 湖北法院网)找记者、求报道、求帮助,各大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壹点情报站”,全省600多位主流媒体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我要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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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副院长张忠斌在办公室自缢身亡,官方刚刚通报

网传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忠斌在办公室内自杀身亡。今天(10月20日)上午8时许,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出警情通报确认,10月19日下午15时许,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经核查,死者张某斌(男,53岁)系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另据湖北省高院通报,张忠斌身患疾病,长期服药。图据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据通报,10月19日下午15时许,分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楼一办公室死亡。民警及时到达现场,经120确认,该男子已无生命体征。经核查,死者张某斌(男,53岁)系湖北省高法工作人员。公安机关通过侦查、调查,排除刑事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今早9时许,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同志于2020年10月19日中午在办公室自缢身亡。据了解,张忠斌同志身患疾病,长期服药。公安机关通过现场侦察、调查,排除刑事案件。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介绍称,张忠斌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资料显示,张忠斌,男,1967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松滋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从中南政法学院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进入湖北沙市中院担任助理审判员,2004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荆州中院副院长。2007年9月,张忠斌调至湖北高院,历任刑一庭副庭长、庭长。2011年1月至2014年6月,任湖北十堰市中院院长(副厅级);2015年1月,任宜昌市中院院长;2018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记者留意到,10月16日,湖北省高院微信公号曾发文,10月16日下午,省法院召开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约谈会,对9月底以前受理涉黑涉恶案件存量较多和“黑财”执行到位率较低的7个中院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张忠斌主持会议,通报了被约谈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统计指标及排位情况。扫码进入长沙晚报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健康卡”按提示操作,获取电子健康卡来源丨南方都市报编辑丨刘天乐值班主任丨罗敏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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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举文任湖北省司法厅厅长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胡新桥刘志月7月24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龚举文为湖北省司法厅厅长。此前,龚举文已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公开资料显示,龚举文,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郧西人,1995年1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他曾任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图为龚举文同志。附:龚举文同志情况简介龚举文,男,1965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郧西人,1995年1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现任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1984.09-1988.07湖北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1988.07-1993.09郧西县第一中学教研室主任1993.09-1996.06中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诉讼法学专业学习1996.06-1997.03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干部1997.03-1999.05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科级助理检察员1999.05-2000.12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正科级助理检察员(1999.03-2000.09下派神农架林区检察院任副检察长)2000.12-2002.03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处级检察员(2000.11-2001.01省委省直工委党校培训)2002.03-2003.05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指导处处长、检察员(其间:2002.03-2002.12省委党校中青班培训)2003.05-2005.12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兼指导处处长2005.12-2012.05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其间:2007.09-2011.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0.05-2010.07省委党校春季厅干班学习)2012.05-2013.04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2013.04-2017.06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2017.06-2017.07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2017.07-2018.01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2018.01-2020.06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2020.06-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