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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正面宣传教育调研活动举办 助推市场规范发展媒人帮

直销正面宣传教育调研活动举办 助推市场规范发展

中新网6月13日电 6月12日,直销正面宣传教育调研活动在京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直销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联盟支持。调研期间,围绕如何推动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如何加强直销正面宣传教育工作,调研组成员与在京部分直销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参加本次调研活动的专家组成员包括中国消费者报社副总编辑杨力军;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孙选中教授;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王擎教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处主任科员李斌等。媒体代表包括法制日报、工人日报、北京青年报、国际商报、中国消费者报、北京日报等。在京四家直销企业北京罗麦科技有限公司、新时代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葆婴有限公司、宝健(中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参与了调研活动。调研组成员、中国消费者报社副总编辑杨力军表示,直销市场要想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社会和公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离不开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13部门联合开展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结束后,一方面,直销企业要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政府部门要求,依法经营,合规经营,践行承诺,加强自律;另一方面,要强化直销正面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媒体科学理性看待直销,认知直销,进一步厘清直销和传销的区别。直销市场只要存在一天,这些工作就要坚持一天。本次直销正面宣传教育调研活动只是一个开始,希望更多的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直销企业参与进来,大家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好。调研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创始院长、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孙选中教授表示,自《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颁行实施以来,我国直销市场即进入了法治化发展的轨道。目前,中国直销市场份额在世界直销市场份额中排名前列,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直销和传销确实有容易让人混淆的地方,但其本质界限还是很清晰的,即直销是以产品和服务为导向,是向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的;而传销则是以诈骗钱财为目的,是要坚决打击和清除的。百日行动期间,不少媒体喜欢把传销的帽子往直销企业头上扣。而实际上,从市场监管总局官网上公布的“百日行动”100个执法典型案例看,没有一起拿牌直销企业涉嫌传销的案例。这种强烈的反差,说明媒体对传销的理解并不准确,存在误读。直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夸大虚假宣传问题,如以股权激励、资本分红等形式诱人加入等问题,这些问题是要痛下杀手予以整治的。但动辄把直销说成是传销,这是不严肃不负责任的,对直销企业而言也是非常不公平的。媒体要慎重报道拿牌直销企业涉传问题,不要主动去当“裁判官”。希望直销正面宣传教育活动能在厘清直销和传销的区别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调研组成员、北京工商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王擎教授表示,任何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尤其在全媒体时代,舆论的力量正在倍速增长,任何轻视消费者声音、忽视舆论的做法,都会有损于行业的信誉。一旦行业产生信誉危机,行业中的企业不可能独善其身,信誉的修复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方面,希望媒体减少情绪化、片面式、非理性的报道,以达成社会共识、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为目的来行使舆论监督权,同时,直销企业作为直销市场主体,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的媒介环境,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树立引导和培育外部舆论环境的意识。在教育公众和媒体科学理性看待直销这个问题上,直销企业一定要主动行动,积极作为,勇于发声。参与调研的四家直销企业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企业的历史和发展情况,并对如何推动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这些企业在产品研发方面的投入、在强化自律意识、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诚信规范经营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回报社会所取得的成绩,给调研组一行留下了良好深刻的印象。据悉,直销正面宣传教育调研活动作为推动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将持续深入地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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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之下中国直销变局及对策》报告隆重发布

4月8日,由世界直销研究院、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直销研究专业委员会牵头,联合索益然咨询、候普传媒、上壹策划等机构共同发布了《新冠疫情之下中国直销变局及对策》的专题报告。此次会议通过腾讯会议在线上举行,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直销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帝瑞集团董事长蔡尚融、帝瑞集团副总裁、候普传媒董事长董玮、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直销研究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索益然咨询董事长孙海峰、帝瑞集团副总裁、世界直销研究院院长邓义以及新时代、三八妇乐等企业高管出席会议。自2020年1月份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突发事件,并随着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蔓延,对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在疫情影响下,我国消费环境、市场形势在短期内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对直销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多个层面、各个方向的综合影响。正是在此背景下,世界直销研界贸究院和中国世易组织研究会直销研究专业委员会联合索益然咨询、候普传媒、上壹策划等机构共同开展了疫情下中国直销的变局与突破的专题研究,希望通过系统性的调研分析,寻找疫情影响下直销行业的可行性应对之策,助力直销企业减少损失,甚至转危为机。报告分别从世界经济、我国直销行业、直销企业、经销商四个方面着手,全方位深入研究疫情下的直销现状和应对策略。经济方面在疫情的影响下,全球经济受到多维度的冲击,未来经济形势呈现衰退趋势的风险提高。我国经济由于宏观政策的频繁出台,经济基本面整体处于平稳态势;互联网行业发展良好,成为推进疫情期间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我国直销行业在疫情期间,我国的直销市场整体萎缩,市场规模出现下滑趋势,但是保健品行业逆势增长,人们的“爆品”意识增强,出现了诸如双黄连被连夜“抢空”的现象。虽然受到疫情的影响,导致直销行业会议举办难、门店流量低等一系列困难,但是疫情也催生了数字营销工具的进一步发展。只要积极做好调整、大力探索线上线下模式、全力做好数字化创新,我国直销行业仍然有着巨大的机遇。直销企业报告总结了直销企业优化战略的“4”字方针--“树、稳、变、赢”。树就是树信心,虽然疫情影响严重,但是政府企业出台大量举措帮扶企业发展;稳就是稳后方,直销企业要稳定军心,出台关怀员工的政策;变就是勇于创新,基于线上社交工具的日趋完善,勇于创造新的营销手段;赢就是赢先机,通过调整产品结构赢得客户需求。经销商报告从6个方面总结了经销商转危为机的方法。第一:坚定信念,相信直销行业的绝对优势;第二:从客户的需求出发,调整产品组合;第三:充分运用社交软件,开展社区运营;第四:打造个人品牌;第五:获取新生力量,创新管理手段;第六:打造团队文化。自1998年来,中国直销的发展经历了多次变革,每次变革之后带来的都是进一步的发展,中国直销的最大优势就在于多样性和适应性,相信经过这次疫情的磨砺,各类新工具、新思路的不断创新,中国的直销会迎来新面貌、新发展、新变革。据悉此次报告是世界直销研究院、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直销研究专业委员会牵头研究的系列报告中的一份,此外该系列报告中还有关于疫情期间线上展业的报告、疫情对中国经济影响的报告等,相关读者若想咨询相关报告,可以联系世界直销研究院进行深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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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报告 直销行业保就业社会价值凸显

“直销从业者就业系数直销员为0.32,经销商为1.41,目前直销从业者相当于为社会提供了170万个正规的就业机会”。12月15日,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展示了直销行业在后疫情时代对于保就业促创业的突出价值。据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魏炜教授介绍,《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是该中心今年在疫情期间,借助互联网发出的电子调查问卷+企业实地走访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报告,共回收9400余份有效问卷。报告首次依据数据计算出了直销从业者的就业系数,从理论上明确了灵活就业形式的直销从业者与正规就业的数量比较关系,客观评估直销行业对促进就业所做贡献。来自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监管部门的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安利等40余家企业代表对报告进行了研讨。在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叠加影响下,与会嘉宾肯定直销作为平台型就业的商业模式,创造了灵活多样的就业机会、乃至一些兼职机会,为纾解就业压力做出了直接贡献。政策利好支持灵活就业疫情背景下,我国经济正在稳步复苏,但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连续出台的政策利好正在为灵活就业开辟新空间。7月中旬,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委联合发文《关于支持新业态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8月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发改委、民政部等部门,也共同就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等方面作出部署。《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数据显示,70%的营销人员是全职从业,85%的人有意愿长期从事直销,印证了直销对于维持这一群体稳定收入的保障效果,凸显了直销行业保就业促创业的社会价值。安利扩圈促就业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安利25年来始终以支持就业、支持创业为己任,提供了众多就业机会,帮助很多人获得了稳定收入、或是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据安利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995年至今,安利总计为营销人员发放报酬1152亿元人民币。在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发放报酬等可量化指标外,安利希望通过释放企业核心资源、核心能力,即在企业本身的商业循环之外,从创业能力、创业平台、创业文化三个方面逐级扩大圈层,支持和提升灵活就业大众创业。据介绍,创业(就业)能力是为营销人员提供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法律法规、营养知识、美妆美容、销售技能、商德规范等方面的实用培训;创业平台是通过数字化技术,打造便捷高效的社交电商从业平台,让安利营销人员能够付出较小的时间成本,获得一份额外收入;创业文化主要通过发布《安利全球创业报告》、举办大众创业论坛等研究项目和研讨活动,倡导创业家精神,推动大众创业。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谦教授表示,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成为灵活就业新引擎,在此背景下,直销行业扩大了其就业吸纳能力,《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的发布,使社会可建立客观标准,评估直销行业对就业所做的贡献。

猎尸者

北京大学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报告直销行业保就业社会价值凸显

“直销从业者就业系数直销员为0.32,经销商为1.41,目前直销从业者相当于为社会提供了170万个正规的就业机会。”。今日,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展示了直销行业在后疫情时代对于保就业促创业方能做出的突出价值。据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魏炜教授介绍,此次发布的《报告》是由电子调查问卷及企业实地走访基础上形成的,共计回收9400余份有效问卷。是首次依据数据计算出直销从业者就业系数,从理论上明确了灵活就业形式的直销从业者与正规就业的数量比较关系,客观评估了直销行业对促进就业所做出的贡献。来自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监管部门的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安利等40余家企业代表对报告进行了研讨。在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叠加影响下,与会嘉宾肯定了直销作为平台型就业的商业模式,创造了灵活多样的就业机会、乃至一些兼职机会,为纾解就业压力做出了直接贡献。政策利好支持灵活就业疫情背景下,我国经济正在稳步复苏,但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连续出台的政策利好正在为灵活就业开辟新空间。7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联合发文《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8月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发改委、民政部等部门,也共同就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等方面作出部署。《报告》数据显示,在被调查者中超70%的营销人员是全职从事直销,有意愿长期从事直销的营销人员比例高达85.59%,印证了直销对从业人员获取稳定收入具有保障效果,凸显了直销行业保就业促创业的社会价值。安利扩圈促就业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安利25年来始终以支持就业、支持创业为己任,提供了众多就业机会,帮助很多人获得了稳定收入、或是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据安利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995年至今,安利总计为营销人员发放报酬1152亿元人民币。在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发放报酬等可量化指标外,安利希望通过释放企业核心资源、核心能力,即在企业本身的商业循环之外,从创业能力、创业平台、创业文化三个方面逐级扩大圈层,支持和提升灵活就业大众创业。据介绍,创业(就业)能力是指为营销人员提供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法律法规、营养知识、美妆美容、销售技能、商德规范等方面的实用培训;创业平台是指通过数字化技术,打造便捷高效的社交电商从业平台,让安利营销人员能够付出较小的时间成本,获得一份额外收入;创业文化主要通过发布《安利全球创业报告》、举办大众创业论坛等研究项目和研讨活动,倡导创业家精神,推动大众创业。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谦表示,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成为灵活就业新引擎,在此背景下,直销行业扩大了其就业吸纳能力,《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的发布,使社会可建立客观标准,评估直销行业对就业所做的贡献。 (文章来源:中国网财经)

颜钧

北京大学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报告 直销行业保就业社会价值凸显

来源:消费者报道“直销从业者就业系数直销员为0.32,经销商为1.41,目前直销从业者相当于为社会提供了170万个正规的就业机会”。12月15日,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展示了直销行业在后疫情时代对于保就业促创业的突出价值。据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魏炜教授介绍,《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是该中心今年在疫情期间,借助互联网发出的电子调查问卷+企业实地走访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报告,共回收9400余份有效问卷。报告首次依据数据计算出了直销从业者的就业系数,从理论上明确了灵活就业形式的直销从业者与正规就业的数量比较关系,客观评估直销行业对促进就业所做贡献。来自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监管部门的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的专家学者以及安利等40余家企业代表对报告进行了研讨。在疫情和经济下行等因素叠加影响下,与会嘉宾肯定直销作为平台型就业的商业模式,创造了灵活多样的就业机会、乃至一些兼职机会,为纾解就业压力做出了直接贡献。政策利好支持灵活就业疫情背景下,我国经济正在稳步复苏,但就业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连续出台的政策利好正在为灵活就业开辟新空间。7月中旬,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委联合发文《关于支持新业态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大力发展微经济,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8月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发改委、民政部等部门,也共同就拓宽灵活就业渠道、优化自主创业环境等方面作出部署。《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数据显示,70%的营销人员是全职从业,85%的人有意愿长期从事直销,印证了直销对于维持这一群体稳定收入的保障效果,凸显了直销行业保就业促创业的社会价值。安利扩圈促就业自1995年进入中国市场,安利25年来始终以支持就业、支持创业为己任,提供了众多就业机会,帮助很多人获得了稳定收入、或是拥有了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据安利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995年至今,安利总计为营销人员发放报酬1152亿元人民币。在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发放报酬等可量化指标外,安利希望通过释放企业核心资源、核心能力,即在企业本身的商业循环之外,从创业能力、创业平台、创业文化三个方面逐级扩大圈层,支持和提升灵活就业大众创业。据介绍,创业(就业)能力是为营销人员提供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法律法规、营养知识、美妆美容、销售技能、商德规范等方面的实用培训;创业平台是通过数字化技术,打造便捷高效的社交电商从业平台,让安利营销人员能够付出较小的时间成本,获得一份额外收入;创业文化主要通过发布《安利全球创业报告》、举办大众创业论坛等研究项目和研讨活动,倡导创业家精神,推动大众创业。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杨谦教授表示,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成为灵活就业新引擎,在此背景下,直销行业扩大了其就业吸纳能力,《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的发布,使社会可建立客观标准,评估直销行业对就业所做的贡献。

岔路沟

市市场监管局调研高青县直销、会销监管工作

11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科一行2人到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指导直销、会销监管工作。调研组首先实地查看了无限极等直销企业授权网点及会销经营场所,对其直销经营手续、退换货制度、商品宣传、疫情常态化防控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同时要求直销、会销经营单位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对产品进行弄虚作假、故意夸大、引人误解或有歧义的宣传,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直销、会销市场环境。随后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对高青县市场监管局的直销、会销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县局在规范直销工作、会销监管、执法工作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并就会议营销智慧监管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做法进行了探讨。下一步,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直销、会销经营行为监管力度,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经销商、会议营销监管,严厉查处对保健品夸大虚假宣传、欺骗误导行为,进一步规范直销市场秩序。(张慧)【来源:高青市场监管】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极物而已

一线调研|双节将至茅台直销渠道放量抑价 终端市场仍供求紧张

财联社(成都,记者 张海霞 熊嘉楠)讯,9月25日-28日,四家茅台直销渠道商宣布投放合计9万瓶1499元/瓶的飞天茅台,以维护茅台酒市场秩序,平抑价格。但据财联社记者前往麦德龙等终端门店调研反馈,飞天茅台价格仍呈坚挺态势。多位行业分析师认为此次放量或难改终端市场供求紧张。具体而言,此次投放平价飞天茅台的4家直销渠道商分别为河南大张、厦门夏商、麦德龙以及新华都,对应投放数量分别为2万瓶、2万瓶、3万瓶以及2万瓶。据悉,此次投放采取限购、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精准投放。一位茅台直销渠道商人士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飞天茅台)供求很紧张,1499元/瓶的需提前预定。”据财联社记者25日于成都麦德龙调研反馈,飞天茅台市场价3150元/瓶(500ml,53度),在华致酒行(300755.SZ)、伊藤等终端门店,销售人员表示飞天茅台均在3000元/瓶以上,其中伊藤销售人员特意强调没有现货,需提前预订。对于飞天茅台价格坚挺,茅台相关工作人员回应道:“(产品价格坚挺的原因)我这边不太好评论,价格的促成很复杂,不是某个方面能导致的,我们公司的指导价是1499元/瓶。” 据财联社记者近日走访多家白酒终端门店,在当前高端白酒市场格局中,茅台市场价是唯一高于终端指导价格的,第八代五粮液、国家1573、洋河M6等高端酒市场价均低于终端指导价。值得注意的是,在9月23日,中纪委对茅台等节前涨价现象点名,白酒行业分析师蔡学飞接受财联社采访时分析道:“茅台应对中纪委点名必然要表明企业稳价的态度,因此在节庆放量可以在热点销售关键节点缓解市场紧缺状态,同满足消费者节庆需求,并且表示茅台稳价的决心。”据蔡学飞分析,本质上茅台价格坚挺是因为茅台有限的产能与市场巨大需求间矛盾,此外黄牛等中间商惜售、囤货居奇进一步加剧了稀缺性,背后逻辑是茅台作为高端礼品的市场刚性需求,以及中间商对于厂家指导价与实际成交价之间价差的逐利性。对于茅台此次放量,蔡学飞认为放量会短期缓解市场供需矛盾,但是还是要取决于茅台的放量多少、放量渠道,以及放量价格,长期看,除非茅台消费受到舆论等打压,否则市场价格不会出现太大波动。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则认为:“这次放量应该有点作用,但效果可能不会太理想。”酒类营销专家肖竹青则表示:“茅台已成为面子载体,有奢侈品等属性,物以稀为贵,因为茅台的生产工艺需要放五年,现在释放的产能五年后才能形成供给量,所以五年之内茅台供不应求的局面很难改善,个人预测茅台的价格五年之内还会飙升,春节前应该会涨到3500元/瓶以上。”

直销业“百日整治”调查:美乐家称已取得一定成效

中国网财经3月4日讯(记者孙朋浩 见习记者 李晓红)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 笔谐÷蚁蟮陌偃招卸。美乐家是一家备受关注的企业之一。在网络上,不乏对该企业涉嫌传销、产品虚假宣传等方面的质疑。据了解,美乐家采取直销的形式售卖商品。根据网络公开信息,购买美乐家的产品需要成为该产品会员,同时,各地还建有美乐家健康生活馆供会员消费。会员要求每月需要进行消费。会员有不同等级,每一等级均需缴纳预存费以及服务费。美乐家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银卡会员、金卡会员、套装会员四级。会费从748元到1818元不等,其中,四个等级均需缴纳预存产品费340元,会员服务费68元,除此之外,每月需要维持会员的消费门槛,分为340元、500元、550元三档。而成为会员之后的计酬制度包括多种,其中就包括直接推荐奖,推荐人数越多,所得的奖金比例也就越高。同时,在美乐家整体的会员晋升体系里,需要会员发展自己的下线,并且要督促下线同样完成指标。对此,有网友提出质疑,为何要入会才能购买产品,是否相当于收取入门费?为何成为会员每月需要有固定的消费门槛?网友还质疑直销、发展下线等方式涉嫌传销。对于这些问题,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美乐家,该公司表示,“如果消费者喜欢美乐家的产品、自愿申请成为会员、满足相应的消费额,会提供更加优惠的价格和更多的会员权益。”“消费者可以选择以普通顾客的身份、以零售价购买公司产品。不会要求任何人必须成为美乐家的会员顾客,也不收取任何所谓的入门费,不会设置消费门槛。”对于直销的质疑,美乐家表示于2008年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在直销地区开展直销业务。此前网上有对于该公司生产的产品诺丽复合果汁夸大宣传的曝光,该公司会员在推销该产品的时候表示,该产品可以抗癌、预防身体重大疾 ⑸踔潦侵瘟撇辉胁挥的功效。针对这一问题,该公司予以否认,并表示该公司“没有宣称过复合果汁饮料具有任何预防或治疗疾病的功效,也禁止做任何其它夸大、不真实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多个部门,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 笔谐÷蚁蟮陌偃招卸。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记者针对这一活动,也询问了美乐家,该公司表示在产品宣传资料审查、互联网和自媒体突击检查、经营管理政策教育宣导、直销员管理及退换货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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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从业者有了“就业系数”了

“直销从业者超过70%是女性”。在12月15日召开的“直销在保就业中的作用评估”研讨会上,一份由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让公众了解到了直销行业从业者的很多特征。女性占大多数就是最直观的印象之一。会上,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直销行业促进就业作用的研究报告》。来自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行业监管部门的代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的专家学者以及部分行业协会的代表对报告进行了研讨。据了解,直销是一种由个人直接向消费者推介销售消费产品的无店铺零售方式。在我国,自2005年立法以来,商务部根据法规核准了91家企业获得直销许可。据估计,15年来,可能有超过1000万人成为这些直销企业的直销员。按照世界直销协会对中国直销市场的统计,每年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金额在2000亿人民币左右。不过,以往对直销市场规模的关注度比较高,而对于数以百万计直销从业者,缺少对其就业状态和就业贡献的研究。据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魏炜介绍,该中心是国内高校设立的极少数面向直销领域的科研机构。《直销行业就业研究报告》是该中心今年在疫情期间借助互联网发出的电子调查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报告,共回收了9400余份有效问卷。这个报告首次依据数据计算出了直销从业者的就业系数,从理论上明确了非正规就业形式的直销从业者与正规就业的数量比较关系,使得社会可以有一个标准来评估直销行业对就业所做的贡献。由于直销采取无店铺的销售方式,且大多数直销企业并不特别乐于大作广告,因此公众对直销以及直销人员的了解很有限。报告在调查数据的基础上,为社会大众呈现了一副直销人员的画像:女性占70%以上,40岁以上的占70%,三分之一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 80%以上已有3年直销经历,超过70的人认为自己是全职投入。直销从业者超过70%都是个人身份参与,他们大部分与当前那些与电子商务平台签约的独立参与者本质上是一样的,都属于非正规就业的群体,属于以个人身份从业的微小创业的性质。与正规就业相比,他们的职业保障程度更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弱。衡量非正规就业人员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存在一定的困难。报告在深度调研的基础上,力求找到一个恰当的方法对直销从业者群体进行评价。根据中心的计算,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工资收入为参照,直销从业者的就业系数分别为直销员为0.32,经销商为1.41。据了解,这是学术机构第一次做出这样的评价。按照报告的估计,目前直销从业者相当于为社会提供了170万个正规的就业机会。责任编辑: 沈美

款冬

直销领域虚假商业宣传特点及规制分析(下)

案件评析今年4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当前直销企业经营的特点与问题进行了阐述,其中重点强调加强对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产品推介会、业务沟通会、美容或者营养讲座等各类直销会议的监管,并强调会议的内容不应存在夸大产品功效、夸大奖励回报等欺骗、误导的宣传和推销行为。目前,激励会、表彰会、产品推介会、业务沟通会、美容或者营养讲座等会议活动较多。这类会议活动作为直销领域商业宣传的重要一部分,部分被贴上“欺骗”“洗脑”的标签,并且虚假商业宣传的手段随着直销企业等从业者对监督政策变化的了解而不断花样翻新。同时,执法者对于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查处的尺度不统一,深入查处难度大,执法监管面临不小的挑战。笔者作为一名基层执法者,深感规范监管此行业之艰辛,希望从基层执法监管的角度来分析直销领域虚假商业宣传行为的特点及法律规制,为规范直销行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查处直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要点通过对上述4个案件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准确适用法律查处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执法人员需要掌握两个要点。第一个要点是对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为目的进行判定。行政处罚讲究过罚相当,既可以简单理解为适用自由裁量的原则,也可以认为是要求行政执法调查全面完整准确。直销领域的销售模式,决定了实际销售行为的实施人未必是最终受益人,可能是最终受益人之一,而直销企业与直销人员一般不存在简单的劳动雇佣关系,不同于普通企业与其雇员的关系。直销人员的行为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不能简单判断,要从最终受益人的角度对经营行为进行客观整体的分析。一是应确定当事人在整个行为过程中的层级地位,是否为行为的最终受益人,行为本身是否为其他行为服务。如果以销售产品为目的,以销售所得或销售返佣为收益,则应从其他的角度判断属于直销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行为;而以推荐他人加入直销为目的,以推荐人数或被推荐人的业绩向企业索取奖励补贴的,则应从企业角度来判断。二是要对所调查的违法行为是否有前置行为和后续行为进行判断。前置行为包括直销企业是否主动要求经销商招募人员、是否设置了认购产品与转化身份的条件、是否设置了奖励条件引导从业人员招募人员等,后续行为则包括被发展人认购产品后是否发生身份转变、被发展人人数或销售业绩是否为当事人带来额外收益等。只有进行过判定,才能确保已经完全了解涉案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才能保证适用法律条文的准确性,并有效避免因此产生的监管追责问题。第二个要点是对直销与非直销行为进行判定。目前尚无明文规定直销企业不得从事传统零售批发业务,故直销企业与其经销商、代理商、合作伙伴等依据所签订的购销、供销、代销协议,可以从事一般的零售和批发业务;直销员在从事直销的同时,设立其他经营实体从事传统零售业务也未被禁止。因此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直销员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一定是直销活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说明,直销企业经销商不得从事直销经营,那么如何判断经销商从事的是否为直销经营呢?《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直销区别于传统零售批发的一个最显著特点是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进行推销,直销员可以依托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络,降低自身的运营成本和宣传成本。但随着微商以及其他新型营销模式的推广,互联网本身跨越地理界限和虚拟世界的特性,使直销与新型营销模式之间的区分已不再那么明显。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其他角度来区分直销与新型营销模式。一是当事人采取何种销售方式,在推销过程中是否宣称其行为为直销行为,并且符合直销的基本推销形式要件。二是当事人销售产品的价格体系是否为直销企业的直销产品价格体系,当事人的利润是否源于进销差价。《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即产品的价格是固定的,而不是目前习惯的讨价还价。三是对当事人是否按直销企业直销员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计酬。《直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直销员报酬由直销企业支付。执法人员重点查实当事人在直销企业如何获取利润和销售商品的报酬即可。总而言之,判定涉案主体作出的行为是否属于直销行为,是为了确定具体违法行为在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还是直销推销虚假宣传的外延范围内,从而准确适用法律条文。就目前而言,实施直销推销过程中虚假宣传的,主体身份符合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直销员的,适用《直销管理条例》进行规制;主体身份不属于前述3个的,适用《广告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直销企业授意实施的,还应考虑参照《直销管理条例》追究其虚假宣传、超范围超区域直销等法律责任;在非直销活动中虚假宣传的,不论主体身份,均适用《广告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规制。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从效力上说,《广告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效力均高于《直销管理条例》,但笔者认为在处理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直销员在直销活动中虚假宣传行为时,应首先考虑适用《直销管理条例》进行规制,原因有两点。一是《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虽然《直销管理条例》与《广告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均不存在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但直销企业不同于一般企业,从设立到消灭乃至对各项行为的规范都有其特殊性。直销活动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经营活动,《直销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是完全按照直销特点设置的,显然更贴近直销行业管理的需要。二是适应监管的需要。行政处罚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行业监管服务,《广告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虚假宣传的条款更倾向于市场秩序的管理,以恢复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为目标;《直销管理条例》更倾向于对行业准入制度的维护,对相关责任人有退出直销市场的规定。按照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多个法条规定择一重处的原则,取消从业资格的处罚,明显重于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行政罚款。基层执法机关查处难点与思考通过对相关案件进行分析不难看出,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往往很难作为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涉案当事人实施虚假宣传行为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执法人员在实际办案中经常遇到两个难点:一是责任主体难确定,二是与其他违法行为关联性强较难区分。因此,基层执法机关查处此类案件相对较少,往往是对涉及直销领域的相关主体其他违法行为查无实证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副产品”。另外,从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角度看,由于直销企业或者其他直销组织的本部(母公司)往往不在其管辖范围内,执法人员无法接触到企业的核心,取证手段受到制约,加上实际行为实施人流动性大、配合度低,导致结案难度大、“效益”低。如何解决这些难题?笔者认为对于缺少取证手段的问题,最理想的方式是加强不同地区的信息交换和执法联动。究其必要性,一是直销领域虚假宣传往往不是孤案。一个团队组织不仅在一个地区活动,其虚假宣传行为的危害性也不止局限于一个地区。不同地区的执法机关互相交换案件信息,全面分析团队的组织结构和经营模式,各自采集的证据可以互相印证,能有效解决孤证不立的问题。二是团队不管层级多少、规模如何,其产品供应渠道、销售体系和财务管理基本是一致的。加强多个地区的信息交换和合作,可以更清楚地了解违法所得总量和分配的情况,对确定的危害结果和自由裁量提供帮助。另外,加强信息交换也不应只局限于同级机构之间,基层执法机关可以通过向省、市级机关传递相关执法信息,获得上级执法机关的支持,超越地域的限制直接对涉案团队组织核心进行调查。除了加强执法协作外,基层执法机关还要从调查方法上取得突破。前文已述,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在行为特征上不同于普通的虚假宣传行为,对其调查时不能采取同样的方式。基层执法人员在开展调查时,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全面开展调查。基层执法机关在查处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案件过程中,往往采取自证方式,以当事人无法提供所宣传内容的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为主要证据,方法简单有效。在查处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过程中,基层执法机关应增强主动举证的意识,对宣传材料的制作者或提供者、被宣传商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性能状况和来源等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虚假宣传的目的是什么。二是对当事人发布虚假信息后实际的收益情况要仔细调查。除了看销售产品获利外,基层执法机关还要看涉案当事人有无通过补贴、奖金、提成等获取额外的收益,收益是作为利润还是进一步分解向下发放等。举个例子,不少直销企业目前采取所谓“俱乐部”“沙龙”等形式组织经销商团队,直接负责人按照公司规定为下级参与人提供指导、分享等服务,按照“服务质量”的好坏及“服务小时数”来获取公司给予的“服务费”。团队负责人实施虚假商业宣传行为时,对其定性处理完全可以依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查处。这些团队本身是松散的,负责人或者“服务人”本身是在以往的经销商中挑选的较有经验者。其对下级参与者的“服务”,是通过自身的成功经验来吸引他人成为经销商或者对成为经销商的参与者传授推销经验,与时下的各类推介会并无实际区别。团队负责人所获取的“服务费”,可能会含有少量企业支付的支持费用,相当于“底薪”,但主要部分仍然与其推广程度、被推广人的认购数量金额有直接关系,拿的还是“提成”。因此,基层执法机关在计算这种行为的违法所得时,不应按照负责人所获得的“服务费”来计算,而要按比例提出“服务费”的总销售额来计算。当然,手段的丰富只是一个方面,基层执法人员调查案件的思路也需要相应调整。在对直销案件进行查处时,基层执法机关应遵循整体调查的原则,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主体调查的整体性,不仅调查涉案主体的相关行为,对关联主体的行为以及关联关系本身也应进行调查。从以往查处的直销领域虚假宣传案件看,执法人员对直销员、经销商等实际行为人的虚假宣传行为本身要分目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调查,对关联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上层机构在具体行为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查。对上层机构是否采取纵容、默许的态度,是否提供产品、计酬方面的技术支持等可以解释上下级关系的内容,也是执法人员调查重点。二是违法行为调查的整体性,对不同违法行为之间的主从关系、包容关系要加以分析。虚假宣传与违规招募直销员、虚假宣传与超范围销售直销产品、虚假宣传与违规直销员培训、虚假宣传与违规推销、虚假宣传与组织策划传销这些常见的复合问题,时刻考验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基层执法机关查处注意问题及建议综合对上述4个案件的分析,笔者结合实际执法情况,对查处直销领域虚假宣传案件经常遇见的问题作一个归纳。一是对案件调查简单化。有些基层执法机关对涉及直销违法行为的调查较为简单,部分定性的排他过程几乎没有。究其原因,是基层执法机关在相关案件调查过程中预先设定了具体的违法行为导致的。不管是出于办案成本的考虑,还是由于办案人力不足的现实情况,基层执法人员有时会凭经验和初步调查结果设定一个违法行为的预设方案,然后按照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取证和制作案件材料。对于日常简单的案件而言,这种方式可以提高效率、减少办案出错的概率,对提高案件卷宗质量也有益处。但是,直销领域的虚假宣传是个复杂行为,预设方案排除的证据类型,可能会带来定性方面的变化。因此,基层执法机关在对直销案件进行调查时,应全面采集各种证据,根据证据链分析得出最终结论,排除其他定性的可能。二是孤立看待虚假宣传行为。有些基层执法机关将当事人在推销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行为人为地从整个经营活动中切割出来,导致最终定性时选择的违法行为种类无法涵盖整个案件本身。实践中,传销、经销商变相招募人员进行非法直销的行为较难调查,其组织结构中不同层级之间往往具有隔断机制,上层机构可以通过“断尾求生”,将自身排除在法律法规追究的违法行为之外,基层执法机关在查处时常常遇到是否“再进一步”的难题。作为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执法者,笔者认为出现不可查明的违法行为是可能的,但“片段式”的查处方式需要建立在经过全面调查、对采集的证据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要对调查中发现的不可查明的情况作充分说明,更要确认截取的“片段”是可以单独成案的,不然作出的行政处罚就难言准确了。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有观点认为《直销管理条例》与目前快速发展的直销行业相比较为滞后脱节,但笔者认为《直销管理条例》并不是脱离现实的,其立法时预留的应变空间仍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本质的描述是准确的,对直销基本原则、直销企业活动基本原则的规定是充分而严谨的。直销从业者纵然变化出多种经营模式,但其基本组织关系和管理体系并未完全跳出《直销管理条例》划定的范围。在《直销管理条例》修订之前,执法人员如何吃透法律法规精神,用足用好现有的法律法规,通过综合运用《直销管理条例》和《广告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其他法律法规,加强对直销从业者的监管,引导直销从业者诚信自律,有效规范直销行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是目前应首要考虑的问题。周正(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经检大队)大家都在看2018年深圳质量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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