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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浙大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及招生目录出炉!想考浙大的看这里!顺之则成

19年浙大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及招生目录出炉!想考浙大的看这里!

心心念念浙大求是园?想圆自己一个博士梦?小编有一个好消息告诉大家!浙江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已经开始啦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并转发给身边需要的小伙伴们吧~2019年浙江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技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得学位须在2019年3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9月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专家推荐信直接寄送给报考学院(系));5.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前四位代码为1051及1052)报考者,除满足(1)-(4)的条件外,还应有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6.教育博士(代码前四位0451)报考者,具体报考录取要求请查阅教育学院发布的“教育博士招生简章”;7.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报考者,具体报考录取要求请查阅《浙江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招生简章》;8.“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者,具体报考录取要求请查阅《浙江大学2019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9.“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代码前四位:0305),报考者除满足(1)-(4)的条件外,必须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报名时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递交一份《2019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到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录取的考生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单位至少保证考生有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考生毕业后保证回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者,除满足(1)-(4)的条件外,需递交生源所在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报考条件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点击查看通知)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1809/20180930/1726266557.html;通过报考学院(系)审核的“少民骨干”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三、学制普通招考博士生的基本学制3-4 年,具体请咨询报考学院(系)。四、申请报名(一)报名时间安排注册报名: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5日,务必填报完成基本报考信息。修改信息、缴纳报名费: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下午17:30,12月15日以后不能注册报名,只能进行报考信息修改和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2019年3月4日至3月9日,登录后在网上完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在以上时间安排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各个环节的内容,逾期恕不再受理。(二)报名程序进入报名程序前请先用手机号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每位考生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再登录报名。1.阅读学校公告和进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2.考生信息填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最好请事先浏览一下有关“报名采集数据”,对需要的数据做好准备,填表时可逐条对照。填写内容有以下几个页面,每页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以免信息丢失。(1)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考生按照各类别下面的注释,选择全日制或非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2)基本情况:每项下拉框内容都必须填写,填写的出生年月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填写完成后上传身份证含照片页的电子版。(3)本科学历和学位:以下拉框方式选择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正确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毕业专业应先正确选择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再选择一级学科名称,最后才能选择毕业专业(其余类似)。(4)硕士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请在第一栏打勾;请正确填写已获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如果硕士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请选择相应的一级学科作为硕士专业。填写完成再上传硕士学位(学历)证书。(5)报考信息:每位考生限申请一个专业,限选报3名导师。(6)学习或工作单位信息:按照目前所在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如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不要填写成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所在单位可以是人才交流中心)。(7)联系方式:正确填写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和及时接收,以防贻误考试和录取。(8)学习工作情况: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9)家庭情况: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10)根据报考学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细则)要求递交材料的清单打包上传所有材料(zip格式)。(11)上传报名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近照(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若无近期证件照片,请到照相馆去拍照,然后让照相馆帮忙处理成150×200的jpg格式文件后上传。该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由于照片模糊、年限较长以及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3.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建议用支付宝缴费或中国建设银行在线支付,缴费后等页面自动跳回,否则会导致缴费不成功(提示:缴费前请仔细考虑,考生缴纳报名费后,不能退费。未交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浙江大学博士报名系统(点击进入)https://grs.zju.e.cn/bssso/login?service=http%3A%2F%2Fgrs.zju.e.cn%2Fbsbm%2F浙江大学导师介绍(点击进入)http://yjsds.zju.e.cn/shiInfoList.jsp?cid=525(三)联系和咨询方式1.各类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务必用EMS邮寄,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研究生招生处411室,邮寄联系电话:0571-87951349,邮编310058;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2.网络报名过程中咨询方式为邮件联系,邮箱地址:yjsy-zsb2@zju.e.cn。3.报考导师的联系方式请咨询相关学院(系)。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联系方式见下表。4.报名前请务必登录报考学院(系)网站查阅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五、考核方式各学院(系)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具体实施办法请关注报考学院(系)网上公布的招生信息(11 月份将陆续发布)。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和选考小语种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考试,其他考生(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考生除外)的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考核方式由招生学院(系)根据实施办法审核后确定,审核结果由报考学院(系)于2019年1月陆续在学院(系)的招生网页公布,考生也可于2019年1月底在报名系统中查询。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初审结果公布时间以及具体招生简章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另行公布。六、外语考试地点和时间学校初定于2019年3月9日(周六)组织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人员:经学院(系)审核后要求参加学校外国语水平测试的考生。七、报考资格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在复试前由报考学院(系)按照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需于2019年3月底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八、学费与奖助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研究生奖助方案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 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此外,我校设立了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1 万元/人,获奖比例不少于录取人数的15%(包括各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九、录取录取通知发放时间:2019年6月底。

爱在雨

浙江大学2021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第一次招生报名通知

本次报名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人,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人。各位申请人请在报名前先认真阅读学校和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本人报考资格后再行报名。本次报名的具体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时间学校总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各学院(系)可根据工作安排在本时间期限内设置报名时间,请申请人尽早报名并关注各学院(系)通知的截止时间):【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0日上午12:00,务必填报完成基本报考信息。【修改信息、缴纳报名费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2020年11月29日下午17:30,11月20日上午12:00以后不能新增报名操作,只允许已报名考生进行报考信息修改和缴纳报名费。二报名程序点击通知下方的链接进入报名系统(见文末阅读原文),首次登录点击“立即注册”,每位申请人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登录报名。1.登录后选择“报名”按钮新增报考信息,选择报考类型:普博或硕转博(硕转博只适用于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2.阅读学校公告和进行考生诚信承诺。3.考生信息填写:所填写的內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请事先浏览“报名采集数据”,对需要的数据做好准备,填表时可逐条对照。填写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页面,每页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以免信息丢失。(1)专项计划、学习方式等选择:普通考生专项计划选“无”,再选择非定向。专项计划考生选择所报考的专项计划,再选择定向。(2)基本情况:每项下拉框内容都必须认真填写,尤其注意身份证号不能填写错误!!填写的出生年月务必与身份证上一致。填写完成后上传身份证的正反面电子照片。(3)本科学历和学位:下拉框选择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正确填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毕业专业应先正确选择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再选择一级学科名称,最后才能选择毕业专业(其余类似),如果系统中没有则选择相近专业。(4)硕士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请在第一栏打勾,然后毕业时间和学位时间按预计毕业时间填写;往届生请正确填写各项信息,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必须填写正确,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如果硕士专业是学校自主设置的,请选择相应的一级学科作为硕士专业。填写完成再上传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学位的申请人须上传学位证书和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5)学习或工作单位等档案信息:按照目前所在的学习或工作单位如实填写。如无工作单位请填写无,不要填写人才交流中心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可以是人才交流中心)。正确填写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并保持畅通和及时接收。(6)家庭情况:填写家庭主要成员情况。(7)学习工作情况: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8)奖惩和论文情况:如实填写。(9)报考信息:每位考生限申请一个专业。如学院(系)要求报考时选择导师的,一志愿导师必填,二志愿导师和三志愿导师选填。(10)根据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招生简章的要求将需递交的材料打包(zip格式且小于15兆,专家推荐信不用上传),然后点击“浏览”按钮选择,最后“点击上传”按钮提交。(11)上传报名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近照(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100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若无近期证件照片,请到照相馆拍照并处理成150×200的jpg格式文件后上传。该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录取通知书、校园卡以及其它在校证件等,请认真准备。4.缴纳报名费:(1)报名费150元,请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建议支付时使用支付宝。(2)缴费后等页面自动跳回或者点击“返回”按钮返回至报名页面。注意:支付成功后不能直接点击窗口右上角的叉号关闭支付页面,否则会导致显示异常:缴费已成功但是缴费状态显示为未缴费。(3)若缴费完成后页面下方未及时提示缴费成功信息,可能是由于与银行同步的问题。若确认银行已扣款成功,请勿重复缴费。请隔一天再登陆系统查看是否有缴费成功信息,如无请联系研招办老师。【因银行结算,每天22-24点时间内不能进行缴费操作】(4)特别提示:缴费前再次确认报考资格,报名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不纳入学院(系)初审名单。三初审结果公布时间和其他考核环节的时间安排请查阅各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四联系和咨询方式(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与其他申请材料按照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方式递交。(2)网络报名过程中咨询方式为邮件咨询,邮箱地址:yjsy-zsb2@zju.e.cn。(3)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请查阅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联系方式请咨询相关学院(系)或通过以下“浙江大学导师介绍”查询,招生学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请在学校或报考学院(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查阅(见文末阅读原文)。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2020年10月23日

落经山

想来浙大读博士?你要知道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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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记之

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2020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学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志愿。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http://bgpt.zdzsc.zju.e.cn/zsxt/web/xsLogin/login.zf)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注册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每位学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请按要求填写、提交、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学生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注册证件)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扫描或拍照件。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24:00。2.初审:我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预计于2020年7月22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3.面试:初审通过的学生须参加分专业在线远程面试,面试时间:7月25日。4.录取办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同专业同分同录)及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四、培养及管理办法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五、其他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六、监督机制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电子邮箱:zsc@zju.e.cn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cn浙大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14日(原标题《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编辑 洪慧敏)

独行客

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工商大学;招生代码:10353;办学地点及校址: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教工路校区(杭州市教工路149号)。第五条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学校创建于1911年,在百年办学历程中,始终坚持“诚、毅、勤、朴”校训。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学科为主,法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一所商科特色明显,全国一流的财经类大学。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历史学、哲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学位硕士门类,设有4个博士后流动站。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统计学进入A类学科,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外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法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学科进入B类,评估结果位列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前列。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第六条我校所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培养方式,录取类别上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允许考生从定向就业生转为非定向就业生;不允许考生从非定向就业生转为定向就业生。第七条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第八条我校2021年拟招生人数(参照2020年实际招生数)为82人(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如下:应用经济学14人,统计学17人(含数量经济学1人),工商管理22人,法学8人,外国语言文学6人,食品科学与工程15人)。各学科招生人数待国家正式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后,由学校最终确定公布。拟招收的直接攻博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第四章 报考条件、程序第九条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方式。直接攻博于接收推免硕士、博士阶段完成,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仅作为进入复试资格,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同时进行复试,复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一起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第十条报考基本条件及要求(一)申请考核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4.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以硕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1)(2)两个条件:(1)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2)具有高级职称,且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或以上荣誉(排名前3名);或具有高级职称,且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5篇以上(含5篇)。5.外语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外语条件。6.科研须符合各一级学科《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所要求的科研条件。7.硕士专业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8. 2021年我校原则上仅招收非定向(全脱产,转档案)博士生,与中国人民大学、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联合培养,或与重点企业、行业和部门的战略合作培养等专项计划可适当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除专项计划外,申请我校定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学校规定的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2篇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必须发表在学校规定的一级期刊或“科研分值”不低于一级期刊的期刊上。注:(1)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视为学生第一作者;(2)所发论文是否与申请学科相关,由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书面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3)是否同意接受定向博士研究生需学科(学院)书面报请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9.申请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各一级学科制定的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二)硕博连读我校2021年硕博连读考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后续《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三)直接攻博我校2021年直博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网址:http://yjszs.zjgsu.e.cn/View-1741.html)第十一条报名手续和方式(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网址:http://yjszs.zjgsu.e.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2.缴费:研究生招生考试费150元。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2021年1月1日至1月7日(因学校财务系统年终结算临时关闭,故中间2020年12月15日-31日暂停缴费)。缴费方式为支付宝缴费:在《报考登记表》打印界面点击“缴费”按钮→待网页跳转到支付宝交易平台→核对缴费信息→扫码付款→缴费成功。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网上报名无效;已缴费但未参加复试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二)提交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附目录,于2020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递交(顺丰或EMS邮寄)至各学科(招生学院):1.《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应届硕士生需所在学校院系所签字盖章,往届考生须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及人事部门盖章);2.《浙江工商大学报考申请考核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3.英语水平相关复印件1份;4.科研成果清单1份,含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国际学术榜论文收录证明(高校图书馆开具)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5.《浙江工商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请熟悉工作学习情况的两位正高职称专家分别填写;6.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7.硕士学历学位材料:(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2)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3)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1份;8.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9.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10.同等学力身份申请者还须按本章程第十条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注:以上相关表格可由研招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yjszs.zjgsu.e.cn/List-24.html)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作主动放弃处理。(三)材料审核材料审核时间在2021年1月中上旬。各学科(招生学院)组成资格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基本条件、英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等进行评价,并将确定进入复试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评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3月中上旬在学校研招网公布。注:材料审核内容与评分依据详见后续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和各一级学科《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第十二条 复试(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统一参加复试,复试一般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含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政治理论及两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复试时间、地点等详见后续通知。(二)复试阶段须提交的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1份(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两个月以内的体格检查表(参照高考体检标准,其中乙肝项目检测取消);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证明(说明在校类别、具体毕业时间);5.往届毕业生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调档、进入脱产学习的证明;6.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7.浙江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政治审查表;8.各一级学科(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注:“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考核内容和要求参见我校研招网后续发布的《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和各一级学科《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第十三条 录取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详见《浙江工商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意见》。第十四条 入学报到2021年9月入学(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入学报到时须核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第十五条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第十六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其他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并设有“绿色通道”制度,具体如下:(一)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均为15000元/生·学年,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二)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学年。学年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发放标准:一等为18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20%),二等为14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30%),三等为10000元/生·学年(奖励比例50%)。(三)国家奖学金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生·学年。(四)其他奖学金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校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各学科/招生学院设有博士助研津贴政策。(五)“三助一辅”岗位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设立“三助一辅”岗位,在校研究生可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六)“绿色通道”制度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上述奖助政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第七章咨询联系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第十七条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招址: http://yjszs.zjgsu.e.cn电子邮件:yjszs@zjsu.e.cn招生咨询电话:0571-28877235、28877234、28877233(传真)研招办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310018第八章 附 则第十八条 相关学术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认定标准严格以我校科研部最新认定的标准为准,详见网址:http://yjs.zjgsu.e.cn/show.asp?cid=3090,其中浙江工商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以最新版为准。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1-28877069,举报投诉邮箱:zjgsujw@126.com。第二十一条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不亦知乎

西湖大学发布博士招生简章,与2所985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即可报名

西湖大学,是我国近年来新办的一所非常有实力的民办大学,西湖大学按照小而精、高起点、研究型的办学定位,在自然科学、生命与健康、前沿技术方向等有限的学科领域范围内,打造一所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高精尖的研究型民办大学。目前西湖大学建有生命科学学院(含生物学和基础医学)、理学院、工学院,办学前期优先建设医学、理学、工学3个学科门类。而自从西湖大学成立以来,一举一动备受社会关注。一是它拥有超豪华的师资队伍,由诺贝尔奖获得者杨振宁担任名誉董事,拥有施一公、饶毅、陈十一、潘建伟等一系列著名科学家,海归博士等。二是西湖大学目前只招博士,建校至今,已经招生了2届博士生,第一批博士生19人,第二批120人,目前正在招生的是第三批学生。能够入学西湖大学的博士生,都是万里挑一的高材生,通过与其它大学采取联合办学的方式,西湖大学每月发放补贴就多达5000块,让其它很多学校的博士生羡慕不已。近日,西湖大学发布了2019年博士生招生简章,这次是联合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这2所著名的985大学,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一、申请方式西湖大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的是“申请-考核”制度,主要考察申请学生的专业素质、学科背景、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外语水平、道德品质和创新能力等。面试的时候,会根据学生的学习以及科研经历,申请专业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增加笔试内容。二、申请条件西湖大学不同于国内其它大学,它的博士生招生要求没有太多条条框框的硬性规定,招生的范围非常广,对现有学位的要求只要本科及以上即可,不管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往届毕业生,均可申请,而且还不限制毕业年限,不限学生年龄大小等,只要你足够优秀,西湖大学都欢迎。三、培养方式此次招生的博士生是与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入学后,在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注册学籍,由两校联合培养,完成规定的学习培养要求并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即发给复旦大学或浙江大学博士毕业证书,授予复旦大学或浙江大学的博士学位。四、招生专业及人数浙江大学与西湖大学这次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计划招生40人,主要专业包括: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831)、基础医学(1001)、药学(1007),按一级学科招生。理学院:物理学、数学,化学,按一级学科招生。工学院: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按一级学科招生。复旦大学与西湖大学这次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计划招生20人,主要专业包括: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0710)、基础医学(1001),按一级学科招生。理学院:数学(0701)、物理学(0702)、化学(0703),按一级学科招生。工学院:光学工程(0803)、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按一级学科招生。喜欢西湖大学的学生,可以在4月20日前报名,具体条件可以察看西湖大学的官方网站。最后,想跟大家讨论一下,同等情况下,你们愿意报考西湖大学这种高水平的民办大学还是会选择其它公办大学呢?欢迎交流。

弗莉卡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现在已进入博士研究生考试报名期

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考生要注意,在报考方式和报考时间上,各校各学院略有不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六所高校的招生信息。考生要关注目标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各学院的《招生细则》,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北京大学(校本部):有三种招生方式北京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其中“申请—考核制”考生要在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要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材料。材料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个人陈述、两封专家推荐信、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和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清华大学:四院系申请11月30日结束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工程物理系、金融学院、网络研究院公开招考博士生。申请人要在11月30日前完成报名申请。综合考核时间为2020年3月。申请的基本流程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博士生报名登记表,在相应栏目内签字;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按各院系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院系招生简章所需材料交至所申请院系研究生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学校将考核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生要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共131个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共131个,拟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000人。2020年人大博士生报名在学信网全国博士生统一网报系统进行。原则上学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其他类别的博士生。2020年,除经国家下达和学校设立的个别专项计划外,各专业原则上不招收以不脱产方式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即要求学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报考哲学院、劳动人事学院、新闻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日10时至12月10日17时。人大研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报考上述学院的考生逾期无法补报名。这5个学院的复试录取时间均比其他学院提前。考生要仔细查看简章和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的要求。报考其他学院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10时至2020年2月15日17时。北京师范大学:网上报名后要邮寄书面材料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生选拔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本科直博四种方式。硕博连读仅限本校在读的二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生申请,一般在每年12月进行。本科直博生主要接收全国重点大学理工科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在每年9月至10月进行。北师大2020年在哲学学院、教育学部、法学院、文学院、外文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系、核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天文系、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系统科学学院、全球变化与地球系统科学研究院、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新闻传播学院、心理学部、地理学部针对招收普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开展“申请—考核”制改革工作。公开招考考生网上报名12月12日截止。报名者还需在12月26日前按要求向报考学部(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以寄出日期为准)。选拔包括初试和复试。初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及两门业务课,初试时间是2020年3月21日、22日。北京交通大学:同等学力考生注意招生专业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四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各学院2020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略有不同。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考生登录学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页中的博士招生系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11月14日至12月12日,报名考试费200元,缴费方式为网上支付。学校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种。报名结束后,考生报考类别不能更改。学校统筹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工作,拟招收人数为学校录取规模的10%左右。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如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按同等学力人员对待,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考生要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或相关权威认证机构对相应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认证,并获取认证报告。国(境)外所获得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获得认证报告。认证报告复印件按照要求进行寄送。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要仔细阅读《2020年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不按要求选择报考专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在考核阶段加试自然辩证法及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名结束后,考生的招生方式、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考类别等报考信息不能任意调整与修改。考生在报名阶段要慎重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报名12月2日开始首都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将于12月2日9时至12月16日16时30分进行,物理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将于12月2日9时至12月27日16时30分进行,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参加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均要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账号,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及提示上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成功支付报名费,方为网上报名成功。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要及时下载专家推荐书和报名信息表。申请物理系“申请—考核”制考试方式的考生还要下载《2020年物理学学科“申请—考核”科学研究计划书》。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负责人提醒,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考生不能兼报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的考生,报考类别要选择定向就业。来源:北京考试报

浙江大学2020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权威发布!等你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报名条件我校2020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根据考生实际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25日。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要求上传图片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a.申请表(须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四、选拔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五、录取办法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六、监督制约机制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七、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cn电子信箱: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文字来源: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今日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孔祥思责任编辑:周亦颖

根除者

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资料图)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原标题《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编辑陆斯超)

化醇

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