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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日取其半

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不精不诚

速看!浙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公布!

盼望着,盼望着,在期待与忐忑中,浙江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终于揭开神秘的面纱。想知道自己有没有上线?进入复试之后需要注意什么?话不多说,快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一、分数线(一)基本要求注: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和工程管理[1256]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温馨提示上线并不意味着进入复试哦~生源特别丰富的院系可能会在此基本要求之上再次划定复试分数线或设定复试差额比例~(二)上表所列分数线(管理类联考除外)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该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三)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凡在2018年参加提前批面试并评定为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2019年联考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且政治考试合格者,可免复试直接获得预录取资格。(四)强军计划考生、工程师学院单独考试考生,外语不低于40分、政治不低于40分,业务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280分,可参加复试。(五)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1.总分成绩要求:依据所报考专业在表中基本分数线的总分降低15%。2.单科成绩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45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35分。(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成绩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1.总分成绩要求:依据所报考专业在表中基本分数线的总分降低10%。2.单科成绩要求:满分为1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75分,满分为2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成绩不低于150分。(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考生总分不低于250分可参加复试。(八)西藏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115分可参加复试。(九)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9日前持相关证明和证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出申请。二、后续工作安排三、资格审查及体检(一)体检:要 求:复试前先体检。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完毕由校医院在准考证上加盖已体检证明章。体检开放时间:3月9日至3月17日之间(详见具体通知)体检对象:参加复试的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包括统考、联考、单独考试考生等)、推荐免试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关于推免生体检:推免生可以到所在学校校医院或其他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19年3月20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浙江大学录取您的院系研究生科。(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我校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在2019年3月11日-19日(具体复试安排见报考院系网上通知)。为方便考生,考生资格审查全部由所报考学院(系)进行,时间与地点由各学院(系)通知。注意事项:1、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应届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2)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3)单独考试考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5年9月1日前毕业)、专家推荐书(二位副高职以上专家)。(4)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考生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2014年9月1日前毕业)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16年9月1日前毕业)。(5)考生请在复试时带上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6)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7)军队在职干部需提供《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原件。2、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未通过名单会再通知里挂附件),除了第1条要求的材料外,还要求如下:(1)因“有研究生学籍”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2)大学本科三年级学生需提供:本科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所在省教育厅批准该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教务处盖章和分管校长签字的能提前毕业证明。(3)其他原因不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为学籍认证报告);3、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须审核考生前置学历须为非法学专业;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前置学历须为法学专业。4、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上事项愿你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愿你所有的付出都有回报。祝各位考生圆梦浙大!我们在求是园等你,如约而至!内容来源于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图片来源:王磊今日编辑:芷凌责任编辑:李灵

香澄

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复合型创新人才,我校研究决定2020年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主要招收2020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18年-2019年浙江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学生报考专业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不符合者视为无效志愿。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http://bgpt.zdzsc.zju.e.cn/zsxt/web/xsLogin/login.zf)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序号,凭报名序号和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注册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每位学生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请按要求填写、提交、打印申请表,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同时上传学生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注册证件)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扫描或拍照件。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读,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9日24:00。2.初审:我校将根据学籍、学位、报考专业等信息对考生报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审核结果预计于2020年7月22日在报名系统内公布。3.面试:初审通过的学生须参加分专业在线远程面试,面试时间:7月25日。4.录取办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同专业同分同录)及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四、培养及管理办法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5.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五、其他1.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六、监督机制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均报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七、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电子邮箱:zsc@zju.e.cn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电子邮箱:jjjc@zju.e.cn浙大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14日(原标题《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编辑 洪慧敏)

匡坐而弦

浙江大学2020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权威发布!等你来!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浙江大学2020年继续实施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一、报名条件我校2020年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0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根据考生实际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将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中学生踊跃报名。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5月25日。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件,要求上传图片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a.申请表(须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考生必须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四、选拔程序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0年6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五、录取办法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5.对于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2B。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六、监督制约机制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3.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七、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八、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纪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监督举报邮箱:jjjc@zju.e.cn电子信箱: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文字来源: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今日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孔祥思责任编辑:周亦颖

对生

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资料图)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原标题《重磅!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编辑陆斯超)

无迹

浙江大学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学校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学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学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学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学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学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学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学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学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学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学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 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

风回路

重磅!浙江大学发布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杭州网讯 记者从浙江大学获悉,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浙江大学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浙江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基础扎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浙江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入围校考办法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四)学校考核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专业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专业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专家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五)录取办法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15%2.确定录取名单全程参加学校所有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四、培养方案我校将积极探索“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国家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国家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一流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五、其他说明(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专业,本科阶段转专业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之内。(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浙江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浙江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七、咨询方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招生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jjjc@zju.e.cn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八、本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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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完整名单,必看!

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完整名单转载自:法硕联盟论坛截止目前,全国招收法律硕士的大学一共有201所,依次是分10批获得法律硕士招生资格,一般而言,批次越靠前的学校,法学实力越强,比如第一批法律硕士招生院校,几乎囊括了中国最好的几所法学名牌大学。但是,批次也不是一个学校法学实力绝对的标志,有的批次靠后的学校,其法学实力也很强,甚至比前面批次的个别学校还要强。第一批法硕院校: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对外经贸大学, 吉林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 武汉大学第二批法硕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山大学, 西北政法大学, 南京大学, 厦门大学第三批法硕院校:山东大学, 四川大学, 黑龙江大学, 湘潭大学, 浙江大学, 郑州大学, 苏州大学, 复旦大学, 安徽大学第四批法硕院校:清华大学, 南开大学, 辽宁大学, 山西大学, 云南大学, 兰州大学第五批法硕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上海交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 河南大学, 湖南大学, 海南大学, 西南财经大学, 贵州大学第六批法硕院校:上海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福州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 河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内蒙古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第七批法硕院校: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华侨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重庆大学, 深圳大学, 同济大学, 南昌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上海大学, 东南大学, 宁波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 新疆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青岛大学, 青海民族大学, 中南大学, 暨南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北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第八批法硕院校: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 广西大学, 西南民族大学, 云南财经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中共中央党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贵州民族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 延边大学, 扬州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云南民族大学, 西南科技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甘肃政法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2017年被暂停招生), 山东政法学院, 河海大学(被撤销资格),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第九批法硕院校:北京联合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 华北理工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石家庄铁道大学, 燕山大学, 太原科技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大连海洋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渤海大学, 吉林师范大学, 哈尔滨理工大学, 东北农业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哈尔滨商业大学, 上海政法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东华理工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长江大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商学院, 广州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广西师范学院, 西南石油大学, 西南医科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 兰州理工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石河子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西南大学, 中国民航大学, 外交学院, 河北科技大学, 江苏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南华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第十批法硕院校:安徽工业大学, 汕头大学, 辽宁科技大学, 长春理工大学, 长春工业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河南工业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武汉工程大学, 吉首大学, 湖南科技大学,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四川理工学院, 西华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

海芋

考生注意!浙江大学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来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外语类人才培养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外语类保送生招生工作。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经中学公示确认取得推荐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外语学科特长突出、品学兼优、素质全面、主修外语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我校高起点小语种要求考生有一定的英语基础。二、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我校2021年外语类保送生计划招生不超过110人,其中英语语种101人, 高起点小语种0-9人(德语0-5人、法语0-4人),各语种间计划不做调整。英语语种按外国语言文学类招生录取,高起点小语种按报考小语种专业招生录取。三、报名程序1.网上报名: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bssbm/),注册后登录,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确认志愿后打印申请表。申请表须经所在中学核实后签字、加盖中学公章、扫描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6日24:00。2.专业志愿填报:中学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填报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学语种为德语、法语的考生填报对应小语种专业。3.纸质申请材料递交:用标准A4纸按申请表(中学签字、盖章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纸质申请材料由考生本人在面试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也不接收邮寄材料。四、选拔程序1.审核:经学校审核,通过者将获得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测试资格。2.测试:通过审核考生须全程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考试科目具体如下:五、录取办法1.经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集体决定,对英语语种考生划定英语单科笔试合格线,对高起点小语种考生划定英语单科笔试合格线和小语种单科笔试合格线。单科成绩未达到上述合格线或有缺考科目的考生均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序。2.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语种择优确定入选保送生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各科目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英语语种考生综合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笔试成绩*25%+英语(英语语种卷)笔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50%。高起点小语种考生综合测试成绩=(语文和数学)笔试成绩*25%+英语(小语种卷)笔试成绩*10%+小语种笔试成绩*15%+综合面试成绩*30%+小语种面试成绩*20%。3.公示:拟录取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审核、公示合格后办理录取手续。六、专业确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语种保送生进校后仅限在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所有专业(英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俄语、翻译)内自主确认主修专业,高起点小语种考生按报考专业录取,进校后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七、工作时间表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6日24:00。2.初审结果查询:2020年12月31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9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4.测试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4日。5.测试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地点为紫金港校区东六教学楼。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八、监督保障机制1.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选拔录取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2.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测试全程摄像。选拔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3.考生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九、咨询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006传真号码:0571-88981979电子邮件:zsc@zju.e.cn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cn浙江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571-88981497 ,邮箱 jjjc@zju.e.cn十、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20年12月18日图片来源于头条正版图库以及浙江大学官方微信号本文编辑:浙江大学微讯社 童嘉桢责任编辑:周亦颖

毁绝钩绳

700个名额等你来报考!浙大“三位一体”招生简章重磅出炉!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结合浙江大学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18年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浙江省继续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探索与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衔接、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一、招生对象符合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等第为“优秀(A)”或者“好(B)”,学科特长突出,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二、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8年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700名。按专业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及笔试科目详见下表。注: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入学后进入海宁国际校区学习(四年),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学位)要求者,将获得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学士学位证书或英国爱丁堡大学的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12万元/人·学年,住宿费8千元/人·学年。三、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dzsc.zju.e.cn),点击“在线报名”,进行网上注册,获取报名号。凭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按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完成报名。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5月24日。3.志愿填报要求:考生可根据专业意向及选考科目最多可填报不超过66个专业志愿,所填专业志愿必须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志愿。4.申请材料提交及准备:①《浙江大学2018年“三位一体”申请表》: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纸质申请表须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名且所填内容必须经中学审核认定、加盖中学公章。纸质申请表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②考生须登录“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点击“信息查询”—“学业考试最终成绩”,将学业考试最终成绩、高考英语成绩、选考最终成绩打印或相关页面截屏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M)。③《个人陈述》要求考生本人亲笔手写。个人陈述主要阐述考生报考浙江大学理由,对报考专业认识度和个人未来发展规划,高中阶段考生的学科特长表现,获省级(含)以上个人荣誉、获奖情况,字数不超过800字。④高中阶段获省级(含)以上获奖、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但面试时务必携带上述纸质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依次装订,无需另加封面)。申请材料②必须在报名系统上传。四、选拔程序(一)初审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结合考生品德表现、学科基础要求、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招生计划1:6左右的比例,于5月26日前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及面试专业,并在报名系统公布。初审通过考生须于5月27日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gzy.zjzs.net:8011/),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测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测试和录取资格。(二)综合测试: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包括笔试、面试。1.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18:30-21:30。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具体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在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2.面试时间:2018年6月中旬。地点:浙江大学(具体时间、地点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后续通知为准)。考生必须携带纸质申请材料、有效身份证、考生告知书(在打印笔试准考证时会同时打印告知书,考生和监护人务必同时在告知书上签名)参加面试,现场递交申请材料及考生告知书。我校综合测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2:1的比例折合,综合测试满分100分。(三)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公布6月21日前我校将根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五、时间安排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至24日。2.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8年5月26日。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时间:2018年5月27日。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5日-10日。5.笔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18:30-21:30。6.面试时间:2018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最新公告栏目公告。7.入围资格考生名单公布:2018年6月21日前。六、录取办法1.“三位一体”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必须位于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成绩的前10%(含)以上。2.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6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10%计算形成考生综合总分,满分100分。综合总分=(高考投档成绩÷750×100)×6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如下:10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技术等各科成绩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满分为100分。3.按专业、考生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2018年6月25日前完成录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若考生综合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投档成绩、我校综合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被我校“三位一体”正式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七、其他1.浙江大学2018年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小组审定。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三位一体”入选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相关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测试过程全程录像。3.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学生进校后前半年不再参加主修专业确认。半年以后如申请转专业,高考分数必须高于转入专业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提档分,且选考科目符合转入专业要求。中外办学专业与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不能互相转专业。4.按“三位一体”专业录取的考生,被选拔进入竺可桢学院学习的,享受竺可桢学院相关培养平台的政策。5.考生申请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即视为对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我校各项相关规则的认可。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6.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于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cn浙大主页:http://www.zju.e.cn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内容来源: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本文编辑:袁月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