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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科研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分析:基础学科和传统工学招生多无待

2020年科研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分析:基础学科和传统工学招生多

本文根据研招网和中国教育在线研究生招生报名查询系统的数据来分析2020年科研院所的硕士生招生情况。1.科研院所学硕计划近70%2020年科研院所计划招收约400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招收的工学类硕士生占科研院所总招生的37%,招收的医学类硕士生占科研院所总招生的15%。招收军事学类、文学类、艺术学类硕士生的科研院所较少。科研院所不在教育学类专业招生。科研院所以学硕招生为主,2020年科研院所的招生计划中约67%为学硕计划。科研院所招生专业中,哲学类、理学类仅招收学术硕士,工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等专业的学硕招生计划远超专硕。图 1 科研院所硕士招生情况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研招网注:1.以上按照学科门类进行统计;2.部分单位未公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情况以官网为准。 2.科研院所多在基础学科和传统工学招生下图为2020年科研院所招生计划前20的学硕专业,化学类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最多,7个科研院所计划招收超200名化学类学硕生。其次为政治学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等学术硕士专业,近年热门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在科研院所招生中排名第10。图 2 科研院所学硕招生专业Top20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研招网注:1.部分单位未公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情况以官网为准;2.以上按照一级学科进行统计。下图为2020年科研院所招生计划前20的专硕专业,其中材料与化工类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最多,其次为公共管理、会计等。招收公共管理专硕专业的科研院所较多,共有9个科研院所在公共管理类专业招生。图 3 科研院所专硕招生专业TOP20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研招网注:1.部分单位未公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情况以官网为准;2.以上按照一级学科进行统计。3.中共各省委/市委党校多在管理学类专业招生下表选择了招生计划较多的20个科研院所,其中有6个科研院所多在管理学类专业招生,3个科研院所多在工学类专业招生,3个科研院所多在法学类专业招生。除湖北省社会科学院和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的重点招生学科占比低于50%外,其他科研院所的重点招生学科占比均在50%以上,最高达到100%。中共各省委/市委党校的重点招生学科有所不同,上海市委党校、浙江省委党校、重庆市委党校、北京市委党校的管理学学科计划招生占比较高,而湖南省委党校和四川省委党校多在法学类专业招生。表 1 招生计划前20的科研院所重点招生学科数据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研招网注:1.部分单位未公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情况以官网为准;2.以上重点招生学科为该单位招生计划最多的学科门类;3.学科计划占比=招生最多的学科门类计划数/该单位总招生计划数。特别声明:本文为优志愿原创作品。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禁止转载和使用,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填志愿时在大厚本上翻找资料,很容易遗漏掉一些不错的院校,优志愿分享高考资讯、填报志愿、大学、专业等相关的信息,帮助您轻松获取历年分数线等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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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出炉:关于住宿和学费情况的介绍

清华大学是我国最高学府之一,通过高考来到这所学校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很多有梦想的同学选择考取清华大学的研究生,而且研究生的考试没有地域的歧视,让很多同学看到了希望。最近清华大学官网公布了《清华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地方。清华大学的研究生院有两个地方,一个是北京市清华大学校本部,另一个就是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其中大部分专业是在北京校区培养,部分专业在深圳研究生院培养。同时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很多人关心清华大学的住宿问题,会不会出现不安排宿舍的情况?其实招生简章已经明确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院系计划外名额招收的硕士生和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当然基本上大多数同学是不必为宿舍担忧的,但是由于学院扩招而进去的同学,可能就需要自己解决住宿问题了。通过招生简章可以了解到学校的学费是蛮高的,当然清华大学的奖学金可能也比较多,而且就是既然选择报考这所学校肯定是已经有心理准备的。还有就是清华大学在其招生简章中介绍,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其要求是极为严格的,希望考生能够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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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

想来清华大学读硕士吗?想成为清华大学的一员吗?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啦!快来看看!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清华大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有关信息请浏览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简称“清华研招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我校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其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和单独考试两种。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1 推荐免试(一)免试推荐生申请条件外校推免生需具备以下条件:1. 在目前就读学校取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 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本校推免生申请条件以校内推免通知为准。(二)免试推荐生申请与报名1. 清华研招网推免申请程序外校推免生应按《清华大学2021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要求》登录清华研招网完成推免生网上申请,并按要求向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寄送书面申请材料。本校推免生按校内通知要求完成校内申请。部分院系、专业或项目组办夏令营活动,请关注院系通知。2.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经我校考核获得初步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按我校通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三)免试推荐生入围复试程序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四)免试推荐生资格复审拟录取推免生(外校本科生)应在2021年6月本科最后一学期结束前将本人最后一学年正式成绩单(含毕业设计成绩,加盖教务处公章)交(寄)到我校拟录取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便于及时审查。资格复审要求另行公布。2 普通招考(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清华MBA项目、清华全球MBA项目、清华-康奈尔双学位金融MBA项目)、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1工程管理硕士(MEM)、所有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计算机技术除外)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以上项目中设置单独考试方式的,按照单独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2)报考125100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八年或八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或者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十年或十年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五年或五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层管理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仅以下项目接收单考生报考:◆ 工物系(032)—能源动力(085800)—核能与核技术工程(02方向)◆ 五道口金融学院(060)—金融(025100)—技术转移(02方向)◆ 法学院(066)—法学(030100)—刑法学(12方向)和诉讼法学(13方向)◆ 美术学院(080)—机械(085500)—工业设计工程领域(01方向)◆ 医学院(400)—公共卫生(105300)◆ 深圳国际研究生院(599)—公共管理(120400)—医院管理(03方向)(四)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五)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包括学校和报考院系、专业、项目发布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普通招考生报名及确认程序考生须严格按照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cn)公布的“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统考)”(包括目录里的备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考。以下报名环节和确认环节都必须按要求完成,缺一不可。1.报名环节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信息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05J1)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的考生、所有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所有报考建筑学院业务课二为6小时科目的考生、以及北京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管理类联考考生均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3),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具体请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清华大学报考点公告”。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报考点参加初试。2. 确认环节(1)清华大学考点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节假日顺延)后,必须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singhua.e.cn/)上传电子照片并通过照片审核方可参加初试,上传照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2)其他考点在其他考点报名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考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和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七)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八)考生应在报名前主动了解报名程序、确认程序和报考点要求,未按照要求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资格审查与考试、考核、录取(一)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二)考试考核1.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 复试为专业综合考核。满足我校各院系、专业(项目)入围复试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3.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入围复试要求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安排待复试时通知。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三)录取符合我校申请或报考条件的考生,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招生院系规定的入围复试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我校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硕士生经资格复审确认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还需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资格复审包括学历学业复审及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复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 其他事项(一)其他说明1. 港澳台学生及国际学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2. 除招生专业目录上特殊说明的项目外,一般在北京校本部培养。部分专业招收在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含清华伯克利深圳学院,后同)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招生人数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是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其录取标准、培养要求、学位授予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完全一致。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学生全程在深圳培养,不安排校本部住宿。另有工物系安全工程硕士,经管学院部分金融硕士,美术学院艺术硕士,全程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微纳电子系集成电路工程硕士,第一学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培养和住宿。自动化系大数据工程项目的学生,在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和贵州培养和住宿,全程不安排本部住宿。3. 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附后),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政策法规”栏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4. 请申请人或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报名、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复试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核者,已支付费用不退。5.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6. 2021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其中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仅面向全日制专业招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研究生入学时不迁户口。7. 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8. 清华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9. 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或学习资格。10. 在我校住宿的研究生应缴纳住宿费,2020年录取的硕士生学校住宿收费标准上限为600元/学期·人,2021年住宿费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说明。因学校学生宿舍资源紧张,定向就业类别(不转档案)硕士生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11. 清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决定,自2016年起不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多次授予同一人同一学位。12.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13. 我校及相关招生院系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信息查询、申诉及联系方式1. 信息查询:申请或报考、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及各院系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tsinghua.e.cn。2. 申诉:申请人对院系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东侧通信地址:北京市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4电 话:010-62782192传 真:010-62770325咨询电子邮件:yjszb@mail.tsinghua.e.cn申诉电子邮件:yanzhaoban@mail.tsinghua.e.cn4. 清华大学查号台:62793001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欢迎报考清华大学!我们在这里等你来!来源 | 研招办图片 | 何康 李派封面图设计 | 贺茂藤排版 | 潘雯菲编辑 | 赵姝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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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

伴雨行

中国疾控中心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中国疾控中心是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有八个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并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中国疾控中心2020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86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9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7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54名(招生情况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01招生类别02报考条件1报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自2016年后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已修完本科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2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招生简章请点击http://www.chinacdc.cn/tzgg/zp_10957/201909/t20190909_205394.html查看。没有招到推免生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03报名及确认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报名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报名须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要求报名,详见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cn)或研招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中心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04初试1考试1.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3.考试日期及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4.考试科目:报考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5.考试科目设置(1)基础医学专业考试科目:①(611)生物综合(300分):包括病原生物学(150分)、免疫学(100分)、分子生物学(50分);②(612)放射综合(300分):包括卫生统计(必选,150分)、放射卫生学(150分)或辐射防护学基础(150分)(放射卫生学和辐射防护学基础任选一门);③(613)卫生综合(一)(300分):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科目设置:(353)卫生综合(300分):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6.有关参考书目说明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试题及相关复习材料。2初试成绩查询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2月份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05复试1考生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2复试要求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于2020年3、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3.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06调剂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中心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中心内部调剂或外校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20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07体检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须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08录取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招收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中心、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09有关学费和奖助学金1学费收取标准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学制3年。2助学金发放标准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助学金,非定向每生每学年12000元,定向每生每学年10000元。3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4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我中心将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发放津贴。10转档与就业派遣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心,自愿办理迁移本人户口手续;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不转入中心,按三方定向协议就业,中心不接受户口转入。11住宿情况中心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12有关说明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时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2.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如有更改,请随时关注教育部有关网站及中国疾控中心http://www.chinacdc.cn或http://e.chinacdc.cn。温馨提示点击http://www.chinacdc.cn/tzgg/zp_10957/201909/P020190917513924869424.pdf下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心 2020 年硕士生招目录》;点击http://www.chinacdc.cn/tzgg/zp_10957/201909/t20190909_205393.html获取详细《中国疾控中心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来源:教育培训处)觉得不错就点个赞呗↓↓↓

埃伦娜

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

2018年硕士招生简章一、简介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以下简称西北研究院)是由原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兰州文献情报中心以及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盐湖研究所于2016年6月整合而成。西北研究院是我国专门从事高寒干旱地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重大工程研究的国家级研究机构,其主要研究领域(如冰川、冻土、沙漠、高原生态、盐湖、油气地质和资源环境信息等)均处于国内引领地位。我院瞄准21世纪国家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学科发展的国际前沿,以占国土面积三分之一的西北地区为重点,针对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任务,开展高寒干旱自然条件下和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础上的生态系统、环境变化、资源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为国家解决西北地区在生态、环境、资源、农业等领域的重大问题提供科学依据、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等。西北研究院结构为一院两地五个单元。兰州的三个单元,原寒区旱区环境与工程研究所、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兰州油气资源研究中心、兰州文献情报中心合称为西北研究院兰州本部;西宁两个单元,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和青海盐湖研究所为二级法人单位,单独招收和培养研究生。西北研究院兰州本部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4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4个工程或研发中心,16个野外观测研究实验站(其中有5个国家野外站,3个院野外站),并设有地理学、大气科学和地质学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院士4人,研究生指导教师23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6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5人,中科院“百人计划”46人,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9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万人计划)3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5人,已承担国家973项目7项。50多年来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已承担国家、部门和地方科研项目4000项,取得的科研成果1500多项,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励200多项。我院兰州本部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兰州本部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品学兼优的人才,他们中有的已成为院士、教授、研究员和博士生导师。现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91名,硕士研究生86名。我院兰州本部培养的研究生已有5人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8人获得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论文奖。热诚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二、报考条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执行教育部统一的报考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8年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主要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二)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三)报考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下的所有二级学科专业(岩土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寒区工程与环境)考生必须是理学或工学的本科毕业生。三、推免生和直博生我院各招生专业均可接收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所有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均需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不再参加硕士生全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2018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均可招收直博生,考生可查阅我院博士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直博生是在通过推免复试后,根据自愿原则,从获得我院2018年拟录取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四、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五、学制硕士研究生(包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5年,最长不超过8年。六、收费及待遇我院2018年招收的非定向研究生,须按中国科学院大学规定收取学费。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同时,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及我院设立的各类奖学金。目前,我院招收的非定向研究生可申请获得的各项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等六类奖助学金。我院硕士研究生人均可获得各类奖助学金合计29600元/人年,博士55600元/人年。此外,公费办理医疗保险,优秀推免生源第一学年实行特别奖励。七、报名及考试时间(一)网上报名报名考生持有效证件到各省区、市招办报名点报名和参加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过期不再进行补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考我院的考生,“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 “076 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三)初试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日期为准。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八、复试及录取我院对符合条件的免试推荐生及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分数线的考生组织体检并复试。复试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复试前通过我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复试规程。体检由研究部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复试以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外语能力为主。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最后招生工作小组综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合计分,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察,最终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论最终成绩高低一律不予录取。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录取为定向生的,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九、其他1.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修订后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4.本院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与研究生部联系咨询报考事宜。5.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6.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我院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我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7.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十、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前往学校查看联 系 人:陈茹 蔡英 电子邮箱:前往学校查看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320号中科院西北研究院研究生部

年齿长矣

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药学、生物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学校总面积近1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富有亚热带风情的沿海开放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位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制3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报考要求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2.基础医学专业除了接受本科为基础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护理学、生物信息学、医学技术等相关学科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3.临床医学类专业报考要求(1)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为“1002**”)要求:临床医学只接受本科为医学门类和理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报考;(2)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要求:临床医学(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和麻醉学以外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放射影像学(105123)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超声医学(105124)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妇产科学(105115)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医学学位,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的考生报考;眼科学(105116)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麻醉学(105118)只接受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其本科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方可报考专业学位。(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5)被录取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4.药学(学术型、专业型)除了接受本科为药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化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药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5.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除了接受本科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卫生事业管理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6.生物学接受植物学、动物学、发育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7.医学技术除了接受本科为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病理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接受临床医学、临床营养学、听力学、眼视光学、康复治疗学、生物学、动物实验学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报考。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4.注意事项:(1)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被取消学籍。(3)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时,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点公布的确认方式,如所在报考点为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应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打印准考证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逾期不再补办。2.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注意事项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五、考试(一)初试1. 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6日上午 101 思想政治理论12月26日下午 201 英语一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考试地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2.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理学门类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1细胞生物学(自命题)和801生物化学(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一般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2西医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学术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中卫生事业管理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6卫管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医学技术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4医学技术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公共卫生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53卫生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药学(专业学位)初试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自命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余科目为我校自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二)复试1.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含调剂生)必须符合国家确定的一区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提前在研招网或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3.复试内容包括(1)笔试:包括专业课和专业外语。(2)面试与实践操作: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临床实践技能或科研创新能力考查。(3)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体格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者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考生调剂到其它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注意事项: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无法录取。七、录取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录取类别与就业。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两种。定向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1.学费: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类型)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全日制非临床医学类相关学科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型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学年。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左右(4人间)。3.教材费:自理。(二)奖助学金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相关文件发放。九、信息公开公示1.“研招网”查询方式:院校信息广东广东医科大学2. 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十、招生咨询广东医科大学代码:10571研究生院官网: 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附近1: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349、353、701、704、706、707、801)附件3:广东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 )广东医科大2021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702]考试科目名称:西医综合Ⅰ.考核目标西医综合考试范围为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和外科学。要求考生系统掌握上述医学学科中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Ⅱ.试卷结构一、考试时间:180 分钟,满分:300 分二、题型结构A 型题 第 1~9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135 分第 91~12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60 分B 型题 第 121~150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 45 分X 型题 第 151~180 小题,每小题 2分,共 60 分Ⅲ.考试内容基础医学 约 60%其中 生理学 约 15%生物化学 约 25%病理学 约 20%临床医学 约 40%其中 内科学(含诊断学)约 30%外10%Ⅳ.考试内容与要求一、生理学(一)绪论1.体液、细胞内液和细胞外液。机体的内环境和稳态。2.生理功能的神经调节、体液调节和自身调节。3.体内反馈控制系统。(二)细胞的基本功能1.细胞的跨膜物质转运:单纯扩散、经载体和经通道易化扩散、原发性和继发性主动转运、出胞和入胞。2.细胞的跨膜信号转导:由 G 蛋白偶联受体、离子通道受体和酶偶联受体介导的信号转导。3.神经和骨骼肌细胞的静息电位和动作电位及其简要的产生机制。4.刺激和阈刺激,可兴奋细胞(或组织),组织的兴奋,兴奋性及兴奋后兴奋性的变化。电紧张电位和局部电位。5.动作电位(或兴奋)的引起和它在同一细胞上的传导。6.神经-骨骼肌接头处的兴奋传递。7.横纹肌的收缩机制、兴奋-收缩偶联和影响收缩效能的因素。(三)血液1.血液的组成、血量和理化特性。2.血细胞(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数量、生理特性和功能。3.红细胞的生成与破坏。4.生理性止血,血液凝固与体内抗凝系统、纤维蛋白的溶解。5.ABO 和 Rh 血型系统及其临床意义。输血原则。(四)血液循环1.心肌细胞(主要是心室肌和窦房结细胞)的跨膜电位及其简要的形成机制。2.心肌的生理特性:兴奋性、自律性、传导性和收缩性。3.心脏的泵血功能:心动周期,心脏泵血的过程和机制,心音,心脏泵血功能的评定,影响心输出量的因素。4.动脉血压的正常值,动脉血压的形成和影响因素。5.静脉血压、中心静脉压及影响静脉回流的因素。6.微循环、组织液和淋巴液的生成与回流。7.心交感神经、心迷走神经和交感缩血管神经及其功能。8.颈动脉突和主动脉弓压力感受性反射、心肺感受器反射和化学感受性反射。9.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血管升压素、血管内皮生成的血管活性物质。10.局部血液调节(自身调节)。11.动脉血压的短期调节和长期调节。12.冠脉循环和脑循环的特点和调节。(五)呼吸1.肺通气的动力和阻力,胸膜腔内压,肺表面活性物质。2.肺容积和肺容量,肺通气量和肺泡通气量。3.肺换气的基本原理、过程和影响因素。气体扩散速率,通气/血流比值及其意义。4.氧和二氧化碳在血液中存在的形式和运输,氧解离曲线及其影响因素。5.外周和中枢化学感受器。二氧化碳、H+和低氧对呼吸的调节。肺牵张反射。(六)消化和吸收1.消化道平滑肌的一般生理特性和电生理特性。消化道的神经支配和胃肠激素。2.唾液的成分、作用和分泌调节。蠕动和食管下括约肌的概念。3.胃液的性质、成分和作用。胃液分泌的调节,胃的容受性舒张和蠕动。胃的排空及其调节。4.胰液和胆汁的成分、作用及其分泌和排出的调节。小肠的分节运动。5.大肠液的分泌和大肠内细菌的活动。排便反射。6.主要营养物质(糖类、蛋白质、脂类、水、无机盐和维生素)在小肠内的吸收部位及机制。(七)能量代谢和体温1.食物的能量转化。食物的热价、氧热价和呼吸商。能量代谢的测定原理和临床的简化测定法。影响能量代谢的因素,基础代谢和基础代谢率及其意义。2.体温及其正常变动。机体的产热和散热。体温调节。(八)尿的生成和排出1.肾的功能解剖特点,肾血流量及其调节。2.肾小球的滤过功能及其影响因素。3.各段肾小管和集合管对 Na+、C1-、水、HCO-3、葡萄糖和氨基酸的重吸收,以及对 H+、NH3/NH4+、K+的分泌。肾糖阈的概念和意义。4.尿液的浓缩与稀释机制。5.渗透性利尿和球-管平衡。肾交感神经、血管升压素、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和心房钠尿肽对尿生成的调节。6.肾清除率的概念及其测定的意义。7.排尿反射。(九)感觉器官1.感受器的定义和分类,感受器和传入通路的一般生理特征。2.眼的视觉功能:眼内光的折射与简化眼,眼的调节。视网膜的两种感光换能系统及其依据,视紫红质的光化学反应及视杆细胞的感光换能作用,视锥细胞和色觉的关系。视力(或视敏度)、暗适应和视野。3.耳的听觉功能:人耳的听阈和听域,外耳和中耳的传音作用,声波传入内耳的途径,耳蜗的感音换能作用,人耳对声音频率的分析。4.前庭器官的适宜刺激和平衡感觉功能。前庭反应。(十)神经系统1.神经元的一般结构和功能,神经纤维传导兴奋的特征,神经纤维的轴浆运输,神经的营养性作用。2.神经胶质细胞的特征和功能。3.经典突触传递的过程和影响因素,兴奋性和抑制性突触后电位,突触后神经元动作电位的产生。4.非定向突触传递(或非突触性化学传递)和电突触传递。5.神经递质的鉴定,神经调质的概念和调制作用,递质共存及其意义。受体的概念、分类和调节,突触前受体。周围神经系统中的乙酰胆碱、去甲肾上腺素及其相应的受体。6.反射的分类和中枢控制,中枢神经元的联系方式,中枢兴奋传播的特征,中枢抑制和中枢易化。7.神经系统的感觉分析功能:感觉的特异和非特异投射系统及其在感觉形成中的作用。大脑皮质的感觉(躯体感觉和特殊感觉)代表区。体表痛、内脏痛和牵涉痛。8.神经系统对姿势和躯体运动的调节:运动传出通路的最后公路和运动单位,牵张反射(腱反射和肌紧张)及其机制,各级中枢对肌紧张的调节。随意运动的产生调。大脑皮质运动区,运动传出通路及其损伤后的表现。基底神经节和小脑的运动调节功能。9.自主神经系统的功能和功能特征。脊髓、低位脑干和下丘脑对内脏活动的调节。10.本能行为和情绪的神经调节,情绪生理反应。11.自发脑电活动和脑电图,皮层诱发电位。觉醒和睡眠。12.学习和记忆的形式,条件反射的基本规律,学习和记忆的机制。大脑皮质功能的一侧优势和优势半球的语言功能。(十一)内分泌1.激素的概念和作用方式,激素的化学本质与分类,激素作用的一般特性,激素的作用机制,激素分泌的调节。2.下丘脑与腺垂体的功能联系,下丘脑调节肽和腺垂体激素,生长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3.下丘脑与神经垂体的功能联系和神经垂体激素。4.甲状腺激素的合成与代谢,甲状腺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5.调节钙和磷代谢的激素:甲状旁腺激素、降钙素和 1,25-二羟维生素 D3的生理作用及它们的分泌或生成调节。6.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和髓质激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7.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的生理作用和分泌调节。(十二)生殖1.睾丸的生精作用和内分泌功能,睾酮的生理作用,睾丸功能的调节。2.卵巢的生卵作用和内分泌功能,卵巢周期和子宫周期(或月经周期),雌激素及孕激素的生理作用,卵巢功能的调节,月经周期中下丘脑-腺垂体-卵巢-子宫内膜变化间的关系。胎盘的内分泌功能。二、生物化学(一)生物大分子的结构和功能1.组成蛋白质的 20种氨基酸的化学结构和分类。2.氨基酸的理化性质。3.肽键和肽。4.蛋白质的一级结构及高级结构。5.蛋白质结构和功能的关系。6.蛋白质的理化性质(两性解离、沉淀、变性、凝固及呈色反应等)。7.分离、纯化蛋白质的一般原理和方法。8.核酸分子的组成,5 种主要嘌呤、嘧啶碱的化学结构,核苷酸。9.核酸的一级结构。核酸的空间结构与功能。10.核酸的变性、复性、杂交及应用。11.酶的基本概念,全酶、辅酶和辅基,参与组成辅酶的维生素,酶的活性中心。12.酶的作用机制,酶反应动力学,酶抑制的类型和特点。13.酶的调节。14.酶在医学上的应用。(二)物质代谢及其调节1.糖酵解过程、意义及调节。2.糖有氧氧化过程、意义及调节,能量的产生。3.磷酸戊糖旁路的意义。4.糖原合成和分解过程及其调节机制。5.糖异生过程、意义及调节。乳酸循环。6.血糖的来源和去路,维持血糖恒定的机制。7.脂肪酸分解代谢过程及能量的生成。8.酮体的生成、利用和意义。9.脂肪酸的合成过程,不饱和脂肪酸的生成。10.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意义。11.磷脂的合成和分解。12.胆固醇的主要合成途径及调控。胆固醇的转化。胆固醇酯的生成。13.血浆脂蛋白的分类、组成、生理功用及代谢。高脂血症的类型和特点。14.生物氧化的特点。15.呼吸链的组成,氧化磷酸化及影响氧化磷酸化的因素,底物水平磷酸化,高能磷酸化合物的储存和利用。16.胞浆中 NADH 的氧化。17.过氧化物酶体和微粒体中的酶类。18.蛋白质的营养作用。19.氨基酸的一般代谢(体内蛋白质的降解,氧化脱氨基,转氨基及联合脱氨基)。20.氨基酸的脱羧基作用。21.体内氨的来源和转运。22.尿素的生成——鸟氨酸循环。23.一碳单位的定义、来源、载体和功能。24.甲硫氨酸、苯丙氨酸与酪氨酸的代谢。25.嘌呤、嘧啶核苷酸的合成原料和分解产物,脱氧核苷酸的生成。嘌呤、嘧啶核苷酸的抗代谢物的作用及其机制。26.物质代谢的特点和相互联系,组织器官的代谢特点和联系。27.代谢调节(细胞水平、激素水平及整体水平调节)。(三)基因信息的传递1.DNA 的半保留复制及复制的酶。2.DNA 复制的基本过程。3.逆转录的概念、逆转录酶、逆转录的过程、逆转录的意义。4.DNA 的损伤(突变)及修复。5.RNA 的生物合成(转录的模板、酶及基本过程)。6.RNA 生物合成后的加工修饰。7.核酶的概念和意义。8.蛋白质生物合成体系。遗传密码。9.蛋白质生物合成过程,翻译后加工。10.蛋白质生物合成的干扰和抑制。11.基因表达调控的概念及原理。12.原核和真核基因表达的调控。13.基因重组的概念、基本过程及其在医学中的应用。14.基因组学的概念,基因组学与医学的关系。(四)生化专题1.细胞信息传递的概念。信息分子和受体。膜受体和胞内受体介导的信息传递。2.血浆蛋白的分类、性质及功能。3.成熟红细胞的代谢特点。4.血红素的合成。5.肝在物质代谢中的主要作用。6.胆汁酸盐的合成原料和代谢产物。7.胆色素的代谢,黄疸产生的生化基础。8.生物转化的类型和意义。9.维生素的分类、作用和意义。10. 原癌基因的基本概念及活化的机制。抑癌基因和生长因子的基本概念及作用机制。11.常用的分子生物学技术原理和应用。12.基因诊断的基本概念、技术及应用。基因治疗的基本概念及基本程序。三、病理学(一)细胞与组织损伤1.细胞损伤和死亡的原因、发病机制。2.的概念、常见的类型、形态特点及意义。3.坏死的概念、类型、病理变化及结局。4.凋亡的概念、病理变化、发病机制及在疾病中的作用。(二)修复、代偿与适应1.肥大、增生、萎缩和化生的概念及分类。2.再生的概念、类型和调控,各种组织的再生能力及再生过程。3.肉芽组织的结构、功能和结局。4.伤口愈合的过程、类型及影响因素。(三)局部血液及体液循环障碍1.充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2.出血的概念、分类、病理变化和后果。3.血栓形成的概念、条件以及血栓的形态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概念、病因和结局。5.栓塞的概念、栓子的类型和运行途径及其对机体的影响。6.梗死的概念、病因、类型、病理特点、结局及其对机体的影响。(四)炎症1.炎症的概念、病因、基本病理变化及其机制(包括炎性介质的来源及其作用,炎细胞的种类和功能)。2.炎症的临床表现、全身反应,炎症经过和炎症的结局。3.炎症的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炎性肉芽肿、炎性息肉、炎性假瘤的概念及病变特点。(五)肿瘤1.肿瘤的概念、肉眼形态、异型性及生长方式,转移的概念、途径及对机体的影响。肿瘤生长的生物学、侵袭和转移的机制。2.肿瘤的命名和分类,良性肿瘤和恶性肿瘤的区别,癌和肉瘤的区别。3.肿瘤的病因学、发病机制、分级、分期。4.常见的癌前病变,癌前病变、原位癌及交界性肿瘤的概念。常见肿瘤的特点。(六)免疫病理1.变态反应的概念、类型、发病机制及结局。2.移植排斥反应的概念、发病机制、分型及病理变化(心、肺、肝、肾和骨髓移植)。3.移植物抗宿主的概念。4.自身免疫病的概念、发病机制及影响因素。5.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6.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7.免疫缺陷病的概念、分类及其主要特点。(七)心血管系统疾病1.风湿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基本病理改变及各器官的病理变化。2.心内膜炎的分类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改变、合并症和结局。3.心瓣膜病的类型、病理改变、血流动力学改变和临床病理联系。4.高血压病的概念、发病机制,良性高血压的分期及其病理变化,恶性高血压的病理特点。5.动脉粥样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各器官的动脉粥样硬化所引起的各脏器的病理改变和后果。6.心肌病的概念,克山病、充血性心肌病、肥厚阻塞性心肌病及闭塞性心肌病的病理学特点。7.心肌炎的概念、病理学类型及其病理特点。(八)呼吸系统疾病1.慢性支气管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2.肺气肿的概念、分类。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临床病理联系。4.各种细菌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5.支原体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6.病毒性肺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特点。7.支气管扩张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并发症。8.硅沉着病的病因、常见类型、各期病变特点及并发症。9.肺泡性损伤及肺间质性疾病的概念、病因、发病机制和病理变化。10.鼻咽癌和肺癌的病因和常见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及它们的特点、转移途径及合并症。(九)消化系统疾病1.慢性胃炎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2.溃疡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及其并发症。3.阑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其并发症。4.病毒性肝炎的病因、发病机制及基本病理变化,肝炎的临床病理类型及其病理学特点。5.肝硬化的类型及其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特点和临床病理联系。6.早期食管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食管癌各型的形态特点、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7.早期胃癌的概念及各型的形态特点,中晚期胃癌的肉眼类型和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8.大肠癌的病因、发病机制、癌前病变、肉眼类型及组织学类型,分期与预后的关系,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9.原发性肝癌的肉眼类型、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及扩散途径。10.胰腺炎症及肿瘤性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及病理特点。(十)造血系统疾病1.霍奇金病的病理特点、组织类型及其与预后的关系。2.非霍奇金淋巴瘤的病理学类型、病理变化及其与预后的关系。3.白血病的病因分类及各型白血病的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十一)泌尿系统疾病1.急性弥漫性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新月体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3.膜性肾小球肾炎、微小病变性肾小球肾病、局灶型节段性肾小球硬化、膜增生性肾小球肾炎、系膜增生新肾小球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4.IgA 肾病及慢性肾小球肾炎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5.肾盂肾炎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6.肾细胞癌、肾母细胞瘤、膀胱癌的病因、病理变化、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十二)生殖系统疾病1.子宫颈癌的病因、癌前病变(子宫颈上皮内肿瘤)、病理变化、扩散途径和临床分期。2.子宫内膜异位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3.子宫内膜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4.子宫体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5.子宫平滑肌瘤的病理变化、子宫平滑肌肉瘤的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6.葡萄胎、侵袭性葡萄胎、绒毛膜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及临床表现。7.卵巢浆液性肿瘤、黏液性肿瘤的病理变化,性索间质性肿瘤、生殖细胞肿瘤的常见类型及其病理变化。8.前列腺增生症的病因和病理变化。9.前列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10.乳腺癌的病因、病理变化和扩散途径。(十三)传染病及寄生虫病1.结核病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基本病理变化及转化规律。2.原发性肺结核病的病变特点、发展和结局。3.继发性肺结核病的类型及其病理特点。4.肺外器官结核病的病理特点。5.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病因、传播途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和结局。6.流行性乙型脑炎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7.伤寒的病因、传染途径、发病机制、各器官的病理变化、临床病理联系、并发症和结局。8.细菌性痢疾的病因、传染途径,急性、中毒性及慢性痢疾的病理特点及与临床病理的联系。9.阿米巴病的病因、传染途径,肠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及肠外阿米巴病的病理变化。10.血吸虫病的病因、传染途径、病理变化及发病机制,肠道、肝、脾的病理变化。11.梅毒的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12.艾滋病的概念、病因、传播途径、发病机制、病理变化及分期。(十四)其他1.甲亢、甲减、甲状腺炎症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2.甲状腺肿瘤的肉眼特点、组织学类型、临床表现和扩散途径。3.糖尿病及胰岛细胞瘤的病因、病理变化和临床病理联系。四、内 科 学(一)诊断学1.常见症状学:包括发热、水肿、呼吸困难、胸痛、腹痛、呕血及黑便、咯血、昏迷。2.体格检查:包括一般检查、头颈部检查、胸部检查、腹部检查、四肢脊柱检查、常用神经系统检查。3.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尿便常规检查,常规体液检查,骨髓检查,常用肝、肾功能检查,血气分析,肺功能检查。4.器械检查:包括心电图检查、X 线胸片、超声波检查(常用腹部 B 超及超声心动图检查)、内镜检查(支气管镜及消化内镜检查)。5.常用临床操作:胸膜腔穿刺术、腹膜腔穿刺术、骨髓穿刺术、腰椎穿刺术、导尿术、心肺复苏。(二)呼吸系统疾病1.肺炎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分类、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临床分型、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治疗、出院标准及出院后注意事项及预防。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与病情严重程度评估、鉴别诊断、并发症、治疗和预防。3.支气管哮喘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分期和分级、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4.支气管扩张症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肺脓肿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肺结核的病因、发病机制,结核菌感染和肺结核的发生与发展(包括结核病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和分期、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间质性肺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9.肺血栓栓塞症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分型、鉴别诊断和治疗。10.肺动脉高压与肺源性心脏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原则。11.胸腔积液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气胸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类型、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1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的概念、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包括无创及有创机械通气)。14.呼吸衰竭的发病机制、病理生理(包括酸碱平衡失调及电解质紊乱)、临床表现及分型、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三)循环系统疾病1.慢性心力衰竭的病因及诱因、病理生理、类型,心功能分级、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2.急性左心衰竭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心律失常的分类及发病机制。期前收缩、阵发性心动过速、扑动、颤动、房室传导阻滞及预激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包括心电图诊断)和治疗(包括电复律、射频消融及人工起搏器的临床应用)。4.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和急救处理。5.动脉粥样硬化的流行病学、危险因素、发病机制和防治措施。6.心绞痛的分型、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防治(包括介入性治疗及外科治疗原则)。重点为稳定型心绞痛、急性冠脉综合征(不稳定型心绞痛及非 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7.急性 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包括介入性治疗原则)。8.原发性高血压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及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临床类型、危险度分层、诊断标准、鉴别诊断和防治措施。9.继发性高血压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10.原发性心肌病的分类、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心肌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急性心包炎及缩窄性心包炎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3.心脏瓣膜病的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并发症和防治措施。14.感染性心内膜炎(自体瓣膜及人工瓣膜心内膜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四)消化系统疾病和中毒1.胃食管反流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2.慢性胃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胃镜及组织学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3.消化性溃疡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并发症及治疗。4.肠结核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结核性腹膜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的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肠易激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8.肝硬化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并发症和治疗。9.原发性肝癌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10.肝性脑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1.胰腺炎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12.上消化道出血的病因、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13.急性中毒的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抢救原则。14.有机磷中毒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治疗。(五)泌尿系统疾病1.泌尿系统疾病总论:包括肾脏的解剖与组织结构,肾脏的生理功能,常见肾脏疾病检查及临床意义,肾脏疾病常见综合征、肾脏疾病的诊断和防治原则。2.肾小球肾炎(急性、急进性、慢性)的病因和发病机制、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肾病综合征的病因、病理生理、病理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并发症、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IgA 肾病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尿路感染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肾损伤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慢性肾衰竭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六)血液系统疾病1.贫血的分类、临床表现、诊断和治疗。2.缺铁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溶血性贫血的分类。常见溶血性贫血(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血红蛋白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的发病机制、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的分型、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急性白血病和慢性髓系白血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淋巴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临床分期和治疗。8.多发性骨髓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及其他检查、诊断及分型和分期、鉴别诊断和治疗。9.出血性疾病概述:正常止血机制、凝血机制、抗凝与纤维蛋白溶解机制及出血性疾病分类、诊断和防治。10.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七)内分泌系统和营养代谢性疾病1.内分泌系统疾病总论:包括内分泌疾病的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诊断方法和防治原则。2.Graves 病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包括特殊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包括甲状腺危象的防治)。3.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分类、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库欣综合征的病因、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病因分类、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6.嗜铬细胞瘤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7.糖尿病的分型、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并发症、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综合治疗。8.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高血糖综合征的发病诱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和治疗。(八)风湿性疾病1.风湿性疾病总论:疾病分类、主要症状及体征、主要实验室和其他检查、治疗。2.类风湿关节炎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4.干燥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5.原发性血管炎概论。贝赫切特病和显微镜下多血管炎的临床表现、实验室和其他检查、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五、外 科 学 (一)外科总论1.无菌术的基本概念、常用方法及无菌操作的原则。2.外科患者体液代谢失调与酸碱平衡失调的概念、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临床处理的基本原则。3.输血的适应证、注意事项和并发症的防治,自体输血及血液制品。4.外科休克的基本概念、病因、病理生理、临床表现、诊断要点及治疗原则。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概念、病因、临床表现与防治。6.疼痛的分类、评估、对生理的影响及治疗。术后镇痛的药物与方法。7.围手术期处理:术前准备、术后处理的目的与内容,以及术后并发症的防治。8.外科患者营养代谢的概念,肠内、肠外营养的选择及并发症的防治。9.外科感染(1)外科感染的概念、病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防治原则。(2)浅部组织及手部化脓性感染的病因、临床表现及治疗原则。(3)全身性外科感染的病因、致病菌、临床表现及诊治。(4)有芽胞厌氧菌感染的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要点及防治原则。(5)外科应用抗菌药物的原则。10.创伤的概念和分类。创伤的病理、诊断与治疗。11.烧伤的伤情判断、病理生理、临床分期和各期的治疗原则。烧伤并发症的临床表现与诊断、防治要点。12.肿瘤(1)肿瘤的分类、病因、病理及分子事件、临床表现、诊断与防治。(2)常见体表肿瘤的表现特点与诊治原则。13.移植的概念、分类与免疫学基础。器官移植。排斥反应及其防治。14.麻醉、重症监测治疗与复苏(1)麻醉前准备内容及麻醉前用药的选择。(2)常用麻醉的方法、药物、操作要点、临床应用及并发症的防治。(3)重症监测的内容、应用与治疗原则。(4)心、肺、脑复苏的概念、操作要领和治疗。

允師

研究生考试报考条件

2.2.1 政策解读 下面详细看一下《2015 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对考生学历要求的部分在 2.1.2 节中进行过政策的解读,在这里将会对各种学历进行分类。(1)对于上面的参加考试的条件,有几点需要注意的:1)如果你是自考本科生或者网络教育本科生,你必须在去进行报名现场确认之前获得国 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比如,2015 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报名确认截止时间是 2014 年 11 月 14 日,林某是自考本科生,他的本科毕业证是 2012 年 11 月 10 日拿到的,那么 他就可以顺利完成报考,参加考试。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或 2 年以上”指的是从你毕业那年到参加 考试的那年的 9 月 1 日满两年或超过两年。比如,肖某要参加 2015 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他 的高职或高专毕业证是 2011 年 6 月颁发的,那么从颁发毕业证的日期到 2014 年的 9 月 1 日已 经超过了两年,所以他可以参加考试。 其中,各种学历考生对应的报考条件见表 注:除具备直接参加考试的学历的考生,其他学历的考生请在决定考试之前先确定该校该专业是否招收此学历的考生。① 指取得毕业证书。下同。② 即该校有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计划。③ 即因为在读期间没有完成指定的学业,并没有拿到毕业证,只有结业证的学生。④ 即拿到肄业证的考生。(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报考条件(1)中第 1),3),4)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 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 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 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3)符合上述(1)或(2)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 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为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2015 年 4 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审核批准,决定将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扩展到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有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 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 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西北师范大学、等。(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 律硕士联考” 。1)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 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 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有安徽大学、吉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延边大 学、安徽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清 华大学、苏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北京理工大 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扬州大学、北方工业大学等。(5)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符合(1)中第 1,3,4 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 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 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等。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 业组织统考或单考。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初试并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来制订。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 再参加统考。在规定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2.2.2 报考类别 研究生招生的报考类别,一共有以下四种。1.非定向 报考这类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他 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工作安排或实行双向选 择。大部分的考生属于此类报考类别。2.定向培养 这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 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3.自筹经费 即指通常意义上的自费生,除个人缴纳培养费外,其他待遇与公费生一样。从 2014 年 起,国家将取消公费生。4.委托培养 指由现工作单位推荐到学校,并且不脱离现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研究生的特有类别。

怪兽狼

教育部:鼓励高校、研究所招收这类研究生

12月24日,教育部召开第七场教育2020收官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期间教材建设工作有关情况,会上提到,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招收教材建设方向的研究生,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予以安排。健全激励措施,将教材编审作为工作量计算、业绩考核、职务评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将优秀教材作为参评国家重大人才项目的重要成果,彰显把优秀教材作为重要成果、把参与教材建设作为重要优先事项的评价导向。教材保障体系方面还有哪些具体内容?一起来看:教育部教材局局长田慧生表示,教材建设在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有效扭转了教材建设经费不足、人才匮乏、基础薄弱的局面。一是教材建设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建立国家、地方、学校、出版单位等多方投入的教材建设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设立教材建设专项,持续增加经费投入,重点支持统编教材、紧缺教材建设和教材基础研究。地方和学校按规定将教材建设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予以专门保障。积极引导各类教材编写出版单位加大教材研发、编写、使用培训、跟踪监测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二是教材队伍建设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坚持培养和培训并举,加强教材队伍建设。依托重大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高水平学科专业等,培养造就高水平教材编审研团队和骨干力量。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招收教材建设方向的研究生,加强紧缺人才培养,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予以安排。健全激励措施,将教材编审作为工作量计算、业绩考核、职务评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将优秀教材作为参评国家重大人才项目的重要成果,彰显把优秀教材作为重要成果、把参与教材建设作为重要优先事项的评价导向。三是教材建设的基础支撑持续加强。分学科专业建立国家课程教材编审专家库,已入库编写专家5000多名、审核专家3000多名,为国家重点教材建设提供了稳定人才支撑。建设教材理论研究、文献资料、编写资源、统计分析等数据库,为教材建设提供有效的资源保障和科学依据。推进教材管理信息化建设,陆续建成教材网络审核系统、教材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教材质量监测平台、教材信息服务平台,教材管理信息化向全域化、全过程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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