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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待录取考生体检要求众目睽睽

云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待录取考生体检要求

我校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待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和《云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各学院复试结果公布后,拟录取考生需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体检报告交给学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现将体检要求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一)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待录取考生。(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待录取考生。二、体检时间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或知道待录取结果后2周之内,需要将体检报告原件通过快递方式邮寄到我校,各学院体检报告接受人信息见《各学院体检报告接收人一览表》(附件1)。若超过时间未提交体检报告者,我校将取消该生的待录取资格。体检内容(一)体检内容必须包含以下项目:1.常规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总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甲肝抗体。3.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带片)、彩超B超(腹部):肝、胆、胰、脾、双肾彩超及图文报告。(二)体检内容咨询电话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71-66268112,0871-66268055四、体检须知(一)体检医院必须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二)我校将在考生入学报到后,再次组织考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若入学体检结果不符合我校录取要求,则取消考生录取资格。(三)考生邮寄体检报告时,需同时邮寄已签署姓名的《云南中医药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承诺书》(见附件2)。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5月29日

贾晋蜀

昆明医科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考生体检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和《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现将拟录取考生体检要求通知如下:一、参检人员通过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二、体检方式及时间(一)体检方式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到所在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体检时间体检报告有效期为2020年5月20日—6月25日。 三、体检报告邮寄时间及地址(一)邮寄时间考生须于2020年6月30日前以“EMS”形式将体检报告及本人已签署姓名的《昆明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承诺书》(见附件1)寄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若选择其它快递方式寄发,邮件丢失或无法寄达,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二)邮寄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街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 编:650500收件人: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933616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体检报告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四、体检项目体检内容必须包含以下项目:1.常规检查:内科、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耳鼻喉科、口腔科。2.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总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3.辅助检查: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五、体检要求(一)出具体检报告的医院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二)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再次组织新生参加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则按有关规定处理。昆明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蒙哥湖

中国疾控中心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中国疾控中心是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有八个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并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中国疾控中心2020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86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9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7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54名(招生情况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01招生类别02报考条件1报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自2016年后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已修完本科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2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招生简章请点击http://www.chinacdc.cn/tzgg/zp_10957/201909/t20190909_205394.html查看。没有招到推免生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03报名及确认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报名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报名须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要求报名,详见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cn)或研招网。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中心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04初试1考试1.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3.考试日期及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4.考试科目:报考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5.考试科目设置(1)基础医学专业考试科目:①(611)生物综合(300分):包括病原生物学(150分)、免疫学(100分)、分子生物学(50分);②(612)放射综合(300分):包括卫生统计(必选,150分)、放射卫生学(150分)或辐射防护学基础(150分)(放射卫生学和辐射防护学基础任选一门);③(613)卫生综合(一)(300分):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科目设置:(353)卫生综合(300分):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6.有关参考书目说明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试题及相关复习材料。2初试成绩查询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2月份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05复试1考生资格审查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2复试要求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于2020年3、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3.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06调剂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中心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中心内部调剂或外校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20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07体检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须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08录取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招收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中心、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09有关学费和奖助学金1学费收取标准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学制3年。2助学金发放标准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助学金,非定向每生每学年12000元,定向每生每学年10000元。3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4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我中心将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发放津贴。10转档与就业派遣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心,自愿办理迁移本人户口手续;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不转入中心,按三方定向协议就业,中心不接受户口转入。11住宿情况中心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12有关说明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时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2.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如有更改,请随时关注教育部有关网站及中国疾控中心http://www.chinacdc.cn或http://e.chinacdc.cn。温馨提示点击http://www.chinacdc.cn/tzgg/zp_10957/201909/P020190917513924869424.pdf下载《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心 2020 年硕士生招目录》;点击http://www.chinacdc.cn/tzgg/zp_10957/201909/t20190909_205393.html获取详细《中国疾控中心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来源:教育培训处)觉得不错就点个赞呗↓↓↓

振振有词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总体要求我校(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安全的基础上,严格管理,严密组织,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前提下,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一)招生名额根据《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校(院)2020年推免硕士生拟录取情况,我校(院)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统一考试招生计划调整如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招生名额不涉及调整。(二)复试名单确定复试名单确定遵循以下原则: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2.按各教研部门的招生专业(学科)分别进行排名,依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3.各教研部门按各招生专业(学科)招生计划的120%-150%确定复试名单;4.研招办对各招生专业(学科)的复试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复试名单确定后在我校(院)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二、具体复试安排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结合我校(院)实际,定于2020年5月19日至5月22日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一)复试方式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律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复试的方式进行。远程网络视频复试拟采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有关系统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二)资格审查2020年5月14日24点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1.初试准考证;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6.盖章有效的考生政审调查表(附件1);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就业考生提交);8.填写完整的复试资格审查单(附件2);9.本人手写签名的复试考生知情承诺书(附件3)。考虑到部分高校学生尚未返校,为便利考生,以上材料采用清晰的电子版文件、照片、扫描件等形式均可。材料使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提交面试材料”功能进行提交,同时使用电子邮件以“专业+准考证号+姓名”命名,于规定时间发送至邮箱:yzb@ccps.gov.cn。请考生以诚信为原则,实事求是提交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材料原件及需存档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统一进行查验、收取。(三)复试内容我校(院)复试采取面试形式,包括外语复试(满分30分)和专业复试(满分70分)两部分,二者相加为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总分低于60分或专业复试成绩低于42分)不予录取。外语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复试着重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在专业复试中还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复试考官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和考生提供的个人材料,独立打分,最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作为考生复试成绩。复试情况需记录规范、翔实,全程录音录像,当场计算成绩、写出评语。复试结束后将记录、录音录像材料交由研招办存档。(四)录取排名成绩计算考生录取排名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综合决定,其中,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排名成绩计算公式为:录取排名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三、体格检查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我校(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卫生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考生可下载打印附件4体检表格,就近选择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电子版(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发送至邮箱yzb@ccps.gov.cn。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考生入学前,需到我校(院)指定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按《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相应条款执行。四、录取办法对复试合格(专业复试成绩不低于42分且复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根据录取排名成绩,结合体检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我校(院)将提前调阅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审档通过者,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对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我校(院)将同考生、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协议按规定签署并提交者,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五、注意事项1.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院)各项复试纪律,如实提供各类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在网上公布。2.我校(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院)不承担责任。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我校(院)复试实行全程网上公布制度。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都将进行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监督。6.复试录取期间,我校(院)招生办设监督举报电话受理考生投诉,电话为:010-62804348。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六、其他本方案由校(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附件:1.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2.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复试资格审查单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知情承诺书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5月9日

天下无之

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有纪

湘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1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44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44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3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第一条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湘潭大学关于接收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jsc.xtu.e.cn/home02/90148.jhtml)。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预计为12个,面向工商管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第六条 思政专项计划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的“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以下简称“思政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凡报考(调剂)该专业的考生视为同意报考“思政专项计划”。第七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2021年共有9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28人)、公共管理(6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5人)、旅游管理(7人)、机械(2人)、材料与化工(2人,化工学院)、土木水利(1人)、社会工作(3人)。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第八条 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和网站提示进行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考生请按照各省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2020年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登录网报系统缴纳报考费。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cn),否则将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等证件,根据各报考点确认公告的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九条 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需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至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3-历史学基础、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特殊考试科目注意事项:我校机械(085500)专业的自命题科目产品快题设计(599)、美术(135107)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一)(59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自命题科目命题创作(二)(598)需要作图,考生需携带画板等作图工具参加考试,并在我校随自命题试卷邮寄的专用作图画纸上作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复试阶段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5)以国外学历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6)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考籍卡(证)。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3. 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第十条 体检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一条 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十二条 学习年限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第十三条 住宿及收费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五条其他注意事项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的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监督电话:监察专员办公室0731-58298628学校基本信息单位代码:10530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传真:(0731)58292695网址:http://yjsc.xtu.e.cn/E-Mail:yzb@xtu.e.cn联系 人 :黄老师、吴老师

孔子推琴

东华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

日前,东华大学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一起来看看吧: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持续蔓延,我国防范疫情输入压力不断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校始终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决策部署,按照上海市教委要求,结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0〕7号)制订本办法。第一条 组织领导(一)落实招生主体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全校复试与录取工作。学校成立复试工作保障小组,由研究生部统筹,监察处、宣传部、学生处、基建后勤处、信息化办公室、保卫处等部门共同落实有关复试的各项工作,确保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复试工作巡视组。成员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门、研究生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各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学院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招生工作小组由5—7人组成,一般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要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根据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考场、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协调组建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级专技职务以上人员担任,组长由学术带头人担任,复试专家小组的秘书应由专职教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专家小组可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导师参与。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或学科面较宽的学科(领域),可组织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面试工作,须现场集中,独立评分。要发挥和规范复试专家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复试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二)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复试工作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要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院、不同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复试。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佩戴口罩。第二条 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要加强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根据教育部“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各学院分别确定两类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一)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在上海市教委、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各学院由专人负责管理复试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二)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全校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学科特点及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差额比例,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精准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名单。(三)科学设计复试内容1.考核内容:各学院在复试时,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由学院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1)专业素质和潜力通过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同时加强对专业外语能力的考核。对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的考查。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情商、性格、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3.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22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四)严格复试组织管理1.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要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复试前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网报时学历或学籍验证未通过者,须提供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2.加强复试监管各学院需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各学院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学院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记录完备。3. 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五)及时公布复试结果复试结束后,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复试结果。第三条 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拟调入专业的成绩要求;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学校根据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情况,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各学院调剂时间、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应提前公布。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调剂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第四条 录取各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开展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下达的招生计划。分别确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各专业(领域)按照总成绩排序,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后的,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在分数线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我校前一年暑期学校或夏令营并符合条件的本科应届生,继续享受学校的优惠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可在复试时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报考、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拟录取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当由本人与学校、定向单位分别签署协议书。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则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学籍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考生需依据文件标准自行评估身体状况,如有不合格情况应如实申报,凡因未诚信申报、新生入学复查体检不合格影响入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第五条 监督与复议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本学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工作巡视组对招生进行全过程巡查和抽查,加强监管,以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第六条 信息公开学校和学院应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招生计划公开。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招生计划,并结合教育部下达学校的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及时公布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和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安排、复试招生人数等信息。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教育部有新文件精神,按教育部新文件精神执行。本方案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来源: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量论

考研究生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研究生报考条件大汇总!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Unified National Gra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2021考研的小伙伴们,在所有考研工作开展之前大家一定要多了解一下考研常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尤其是要清楚报考条件,千万不要到报名的时候才知道自己不具备备考条件,那样就杯具了。考研校小编今天和大家说说不同学历报考研究生的条件。一、考研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大学本科毕业生本专业考研:1、考研是因为兴趣,想要继续深造。那么选择本专业科研教育水平比较高的院校。2、考研是为了一纸文凭,可以选择本校或者是二区的院校,都是难度相对较小的。3、考研是为了名声,当然,名校不是那么好考的,你需要权衡利弊。跨专业考研:跨专业不同于本专业,考研难度相对较大,所以,首先,需要了解跨专业考研难度;其次,需要明白,你跨专业是为了更好的就业,还是因为对本科专业没有兴趣,想要选择一个感兴趣的继续深造,明白自己为什么考研。根据上面的报考条件可以知道本科生满足研究生报考条件,但是本科生是否符合专业硕士报考条件呢?下面一起看一下。本科生是否符合专业硕士报考条件,与考生所报专业有关。专业硕士报考专业一般分为管理类与非管理类专业,专业不同,本科报考专硕的条件是不一样的。管理类专业要求本科生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非管理类专业没有工作年限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生便可申请学习。三、大学专科毕业生本专业考研:专科生不可以直接考研,要毕业两年后才可以或是达到同等学力(本科)也可以报考。可以选择专升本或自考专升本,以本科身份报考,会容易些,同时,院校对于专科生报考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例如:有些学校对专科生考研有自己的要求,如本科主干课程通过的门数,英语达到本科水平,或者提交1-2篇论文等。所以,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专科生考研可报考的院校都有哪些?其次,专科考研复试需要加试。最后,很多名校是不接受专科调剂的,所以需要大家酌情考虑目标院校。跨专业考研:很多院校是不接受专科跨专业报考的,譬如,首都医科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等,在报考前,需要对院校政策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下面看一下大专生考研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毕业两年达到同等学力专科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力两年或者两年以上,并且达到与本科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才能报考研。国家承认的专科生学历包括电大、夜大、职大、函大和自学考试,这些都属于国家承认的专科生学历。专科生需要达到的同等学力的情况不同,具体的需要根据你报考的院校情况而定。一般需要满足的同等学力的条件包括:英语四级、学术论文等之类的。也就是说,专科生在毕业工作两年之后通过各种途径重新补上了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水平的程度,达到同等学力身份,才能考研。(2)专升本之后再考研觉得获得同等学力太麻烦?那就专升本吧,专科生考研比较好的报考方法就是取得本科学历之后再去考研。专科生可以通过成人高考或自考等形式继续攻读本科,拿到本科的学历之后再去考研,这样就不用作为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了。现在很多人在专科生毕业之后继续攻读本科,也就是专升本,然后再考研,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也很励志。小贴士:何为同等学力?(1)什么是同等学力?学力是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简称,指一个人的知识水平以及在接受知识、理解知识和运用知识方面的能力。同等学力指学习经历不同,但在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方面达到同等程度的人员。①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一般学校规定自毕业时至录取年的9月1日,即:如果你是2018年毕业,到2020年9月1日毕业满两年,那么你就可以参加2019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②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由于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报考时,即每年的11月中旬,并没有取得本科学历,所以只能以同等学力的资格报考)。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④党校学历的考生。⑤高职高专毕业生(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2)同等学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考研?①完成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每个招生单位的情况都不同,因此有打算考研的就多考几门,一般是6到8门)成绩需要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证明,视招生单位情况而定。)③要求英语四级成绩证明。④不许跨专业,有的甚至不允许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⑤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科目,有的院校甚至要求五门,理工类考生一般要求有实验性科目。注意:以上条件并不是所有的都要满足,具体情况视招生单位而定。四、自考本科生1、自考本科生考研的报考条件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都可以报名考研。一般自考本科毕业生每年分上半年6月份和下半年12月份两期毕业。原则上来说,上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不受报考条件影响,下半年毕业的本科毕业生因为要到次年1月底2月初才能拿到本科毕业证,所以报考要受到影响。毕竟考研报名在10月份就启动了。因此后者应在报名之前,到当地自考办办理证明,以本科在读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研究生,待第二年4月份研究生录取复审时,再出具正式的本科毕业证,确认考试资格以及是否录取。2、自考本科会不会受歧视其实自考本科生完全没必要担心参加研究生考试会被歧视。自考是国民教育系列的一种模式,本科学历也是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学信网上也是可以被查到的,成人自考本科学历是与普通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学历具有同样的使用效力。因此自考本科学历在考研这方面与普通全日制本科的学历是有同等效力的,所以自考的小伙伴不用担心在考研时会被歧视。3、自考本科考研学历和正常研究生一样吗?虽然说自学考试的学历是低于统招学历的,但是自考本科后考研跟正常研究生是一样的。无论何种学历起点,在考生进入高校就读研究生,顺利毕业即可享受全日制统招学历效力。因此各位自考的小伙伴只要考上了研究生,毕业后是与正常研究生是一样的,再没有含金量的高低之分。五、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的学习与考试都是在职进行的,招生对象也以在职人员为主。在职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考条件与课程招生条件完全不同,要求学员满足以下两点要求中的一项:1、修到同等学力的学员同时具有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并且获得证书的时间已满3年;2、无本科学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前提下也可以在线报名。对于报考在职研究生,有多所院校可以选择,各院校也开展了很多类型的专业面向在职人员进行招生,无论是招生院校还是专业,都在国内具有很好的口碑,通过培养,在职人员可以比较快地达到研究生同等学力。在不同的报考阶段中,学员需要满足的条件都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各报考阶段中,学员都要事先了解详细的报考条件,若能符合就可以到指定网站报名,成功报名的人员才能按照要求开始学习或者参加考试。六、党校函授毕业生党校函授实际上是党为了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而进行的一种内部培训。有关文件规定:“党校函授毕业生不得享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同等待遇”。具体考研规定请与所要报考单位进行确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对于这类考生,既然已经决定再考一个,那就选择一个专业领域内比较权 威,或者名气比较大的院校。或者是导师在业界比较有权威的院校。否则,再学一个硕士学位是没有多大的必要的。注意:在校研究生报考前需要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要符合什么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八、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国防生和现役军人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更多详细报考条件建议同学们查看目标院校最新的招生简章,以便获取更准确的招生信息。

储泳

欢迎报考!东北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正式发布!

我校欢迎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东北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东北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修完报考相关专业10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且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及格线或通过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学科与领域2021年,我校拟在63个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4个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 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2021年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的报名相关事宜详见我校的网报公告。(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21年8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并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按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研究生,应事先与所在单位及我校联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发布,请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报公告。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资格审查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考 试(一)初试请考生于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7日(超过3小时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单独考试考生各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二)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前后,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初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我校各类享受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网报公告)按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复试期间,学校将审查考生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学位证、准考证以及盖有原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录取及调剂(一)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将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二)未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考生,可以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的程序及要求届时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其 他(一)考生(单独考试除外)在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二)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科专业只招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四)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基本情况详见《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五)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七)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八)关于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关于单独考试相关规定和要求详见《2021年单独组织考试招收四年以上工龄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九)关于秦皇岛分校有关事宜详见《关于秦皇岛分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十)关于我校将同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软件工程专业(085212)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详见《东北大学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合作举办电子信息(软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介绍》。(十一)关于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详见《东北大学对口支援宁夏理工学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报考须知》。(十二)关于佛山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情况详见《关于东北大学佛山研究生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及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十三)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来源:东北大学

自卖自夸

华南理工大学2020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发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予以公布。一、工作原则1.科学有效,全面考查。全面考查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着重对考生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科研创新潜质和平时表现等进行考核。2.公平公正,成绩量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政策透明,信息公开,程序公平,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3.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尊重考生,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4.分类复试,各有侧重。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目标的不同分类复试。二、组织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本学院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受理考生申诉。三、确定复试名单学院在学校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差额比例,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复试的分数要求及考生名单。合格生源(达到学校基本线者)充足的学科(专业、方向)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如低于120%,则合格生源均进入复试。2019年10月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需参加复试。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复试分数线一致,不得对非全日制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符合教育部“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及经教育部备案的“西部计划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加分后达到学院线列入复试名单,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加分后分数计算。四、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在收到复试通知后5天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上传以下资料(JPG或PDF文件):应届生需上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大学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往届生需上传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大学成绩单原件扫描件(从档案中复印的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考生报考时,教育部已对考生学籍(学历)信息进行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境内应届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境内往届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考生上传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新生入学后提交原件至学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五、复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试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或学院要求的其它考核内容,具体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参加网络远程视频复试采取“双机位”两套设备同时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其中一套设备用于网络视频复试,另一套设备用于远程视频监考。考生需提前做好以下准备:01、安静无干扰、光线充足的复试场所,网络连接良好,需配备有线网络、无线wifi、4G移动网络,网速能充分满足视频传输要求。02、视频复试设备推荐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设备运行流畅,摄像头、麦克风、音频能正常工作(使用台式机的,硬件配置需满足上述要求)。03、考生务必提前熟悉学院复试方案中公布的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具体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04、确有困难无法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考生,请收到复试通知后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或招生工作办公室。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由学院自定考核方式单独组织,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管理类联考考生(含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6工程管理)还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由学院自定考核方式,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六、调剂考生报考学校、报考学院、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任意一项在录取时发生变更,均属于调剂。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必须在完成第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录取后方可进行调剂。01、调剂规则和办法(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剂接收专业(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即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优先从本学院或学校的相近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学位类别)的国家线和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同时还须满足调入专业的学院线。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中,英语一可调英语二、数学一可调数学二和数学三、数学二可调数学三,反之则不可。(2)我校生源调剂信息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和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考生报名后,接收调剂生的学院将及时审核考生报考信息并通知相关考生复试。02、特殊专业调剂要求管理类联考专业(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只能从参加管理类联考各专业的考生中调剂,且必须符合调剂接收专业的报考条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能从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中调剂;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可以从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或报考0301法学一级学科的考生中调剂,且必须符合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条件;单独考试考生不得调剂复试;未达到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要求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普通计划复试录取。七、录取1、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5(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3)(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复试结束后,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查询时间见各学院网站通知。2、录取原则(1)总成绩是确定拟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复试中的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依据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生源不足情况下,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2)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但须有明确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即拟录取。(4)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5)凡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协议书。未签订协议书的,不发放录取通知书。(6)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录取,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复试要求进行,不得直接录取到调剂专业。3、确定导师学院组织拟录取考生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4.考生身体状况检查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拟录取全日制考生需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报告寄送拟录取学院,学院汇总后送校医院审核。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八、监督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查制度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监办的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本学院及学校指定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规章、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2、实行复试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生源调剂需求、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3、实行申诉制度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按申诉办法提出申诉。学院对考生申诉问题及时受理并予以反馈。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4、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九、其他我校各学院复试方案将于5月10日左右陆续公布,复试工作将在5月18日开始分批次组织,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发布的各学院复试方案等信息。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既往表现等材料。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本办法由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来源:华南理工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