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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在职研究生学费有多贵?麻丘

2020青岛在职研究生学费有多贵?

对于想要报考在职研究生的同学来说,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学费。下面,我们来看看2020青岛在职研究生学费有多贵?其实,青岛在职研究生学费有高有低,这主要是和报考方式相关。目前,青岛在职研究生主要是有两种报考方式:同等学力申硕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下面,我们分别来看看:同等学力申硕通过同等学力申硕方式报考青岛在职研究生,无论选择什么专业学费都是比较低的。例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职研究生青岛班的民商法学学费为2.2万;而企业管理学费为3.2万。综上,虽然同一专业,学费有所差异,但是学费都不是太高,一般在2-5万之间。非全日制研究生通过非全日制研究生方式报考青岛在职研究生,学费比较高一些。如果选择一般专业,学费在2-8万之间;如果选择管理类专业,例如MBA等等,学费就比较高,在十几万到几十万不等。以上就是小编为同学们整理的2020青岛在职研究生学费情况。目前,青岛在职研究生正在招生中,同学们可以点击下方小程序查看招生详细信息或者预约报名!另外,同学们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查看更多文章!双证在职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含金量怎么样?2020在职研究生网络班有何优势?什么人适合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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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否申领房补、安家费?青岛官方:还未纳入

青岛市将非全日制研究生排除在了住房补贴、安家费补贴范围之外。青岛政务网信息显示,8月21日,有网友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致信称,想问一下为什么不将2016年教育部改革后实行相同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青岛市人才引进政策的范围呢?非全日制是在相同的培养标准下进行培养后达到和全日制同样的毕业标准才毕业的。很多同学都是和全日制一同学习,一同生活,在毕业的时候希望能够在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和人生价值,希望人才引进政策能够取消对改革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歧视,将改革后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列入政策范围。8月26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根据五部门下发的文件,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政策。我市出台的住房补贴、安家费政策,属于人才引进政策,资金渠道为人才专项资金,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还未纳入住房补贴、安家费补贴范围。”有不少网友通过青岛政务网咨询非全日制研究生住房补贴、安家费补贴政策 青岛政务网截图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有不少网友通过青岛政务网咨询非全日制研究生住房补贴、安家费补贴政策,有的还附上了毕业学校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说明。其中,7月5日,一位毕业自太原理工大学的网友称,“我在校期间的学习方式选择了全日制全脱产学习,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是一样的,无外部收入来源。毕业为非定向就业,因此刚步入工作经济压力确实较大。”这位毕业自太原理工大学的网友还附上了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出具的“关于非全日制录取研究生全日制培养模式的说明”。该说明称,太原理工大学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2017年9月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以下规定:入学录取标准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在读期间全脱产学习,在课程学习、过程培养、论文答辩及毕业要求等方面的标准均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不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给予了这位毕业自太原理工大学的网友,与上述8月26日同样的回复。根据青岛市现行的政策规定,住房补贴的补贴标准是,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安家费的发放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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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的研究生,这笔补贴可以领了

中秋、国庆小长假马上来临,还有后面的双十一、双十二....假期、剁手节一个都躲不过,拿什么应对?还好,青岛的这一部分人,你将有一笔额外收入进账了!中秋、国庆小长假马上来临,还有后面的双十一、双十二....假期、剁手节一个都躲不过,拿什么应对?还好,办了青岛户口的研究生们,这里有笔补贴可以领取了。9月18日,市人社局发布了一则通知:2017年1~12月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发放工作即将开始,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补贴的单位,可通知本单位申报人员于9月25日之后(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国银行五四广场支行(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一楼)办理领卡手续。此前已办理过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毕业生,补贴将直接存入指定的中国银行卡。要问这领取补贴是什么条件?青岛落户代理小编再好好跟你说一遍:1.青岛户口;2.派遣期内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就业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或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研究生。至于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要知道,这次领取的可是一年的补贴啊,就按800元/月算,这一次可领800*12=9600元。小一万块钱呢,这事,搁谁身上谁能不乐翻天呢?

水中有火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选择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的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相关文件、要求及本须知,对照自身情况逐项明确准许报考考生类别、区域限制、证件、范围、时间等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造成的不能网上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在此,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要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法违纪。一、选择“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报名序号首四位为3702)”条件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只接受在青岛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市的其他考生报名(含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且须符合以下条件:1.仅限于报考全国统考(含联合考试)。2.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就读学校应为驻青高校的青岛校区;全日制成人教育(成人高校或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正规“脱产”学习形式,高校驻地及学习地点均为青岛,学生证须注明“脱产”;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应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工作及户籍均不在青岛的应到工作或户籍所在地报考。3.社会考生:须为本人工作或户籍在青岛。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及户籍均不在青岛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4.符合部、省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5.以下情形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亦不接受报名:报考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的考生(含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报考上述高校的考生(含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须选择报考高校作为报考点,所涉及报名、信息确认、考试问题亦请咨询报考高校的研究生招生机构,并根据报考高校的要求进行信息确认;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含外省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从今年开始,考生所选择的考试科目中,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与普通类专业选择报考点的要求一样,不再单独集中在山东建筑大学和青岛理工大学2个报考点。二、网上报名、缴费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信息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三、网上信息确认安排及材料标准为方便考生,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继续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网上确认时间:2020年11月5至9日16: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请考生务必及时上传所需材料,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4:00。考生须上传的材料及格式要求拟于11月初公告,请关注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QDZK2014)或官方网站(http://e.qing.gov.cn/n32563465/)。四、其他注意事项1.请考生及时查阅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发布网站,了解最新考试信息。已报名考生最迟须于10月31日22:00前在研招网完成网上缴费,否则报名无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前一周可通过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QDZK2014)查询考点考场。2.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往年考生在毕业日期、毕业证书编号方面错误较多,填写时请认真检查,确保与证件完全一致。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尽早按系统提示,办理相关学信网的学历认证手续。报名信息错误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修改,确认时一律不作修改。根据要求,网报时间结束后任何考生信息不能修改。3.考生要凭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身份证丢失须及时补办。4.2021年青岛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点安排,将根据考生报名数量,将考生随机安排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范围内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参加考试。任何考生或个人不得要求或指定考点、考场。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报名校验码的领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请于2020年10月10日至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扫描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和手机号码(便于联系)发至邮箱:yjs@sdzk.cn,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周末除外)。符合条件的考生,将通过邮箱把校验码发给考生,考生一定要妥善保管。如超过1个工作日(周末除外),考生没有收到校验码,请拨打0531-81916027咨询。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请与报考单位联系,领取报名校验码。6.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业务课二不可在超过3小时和3小时之间修改(即业务课二代码首位是5的不能改为非5,或首位非5不能改为5)。错报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7.关于退费。已参加网上(现场)确认、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8.自学考试考生报考校验提示。由于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没有学籍,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按照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未尽事宜,请联系青岛市招生考试院高招处,咨询电话:0532-85786212。青岛市招生考试院2020年9月22日【来源:青岛教育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赵同

一位双一流高校硕士对青岛人才引进政策的评价

本文出自一位江苏高校硕士!这些主要写了其对其对企业校招,企业校招的一些看法!2021届秋招结束,这里以一个江苏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应届生身份,在找工作期间,通过实际洽谈、考察和签约。了解到的主要就业方向(山东青岛、江苏(苏北)、安徽(合肥)等省市),有关基层就业、企业校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等政策,总体看来,基层就业竞争都差不多,不做赘述。一、企业校招(1)招聘宣传方面:青岛像样民营企业非常匮乏,招聘网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就业群里,很少见到青岛企业的身影,除了海尔海信,其他国企的招聘力度又不够。(2)薪酬方面:民企同岗同责,公司行业、规模差不多的待遇,江苏、合肥企业税后12000左右,青企起薪5000-6000,相差近一半;国企方面,海尔海信这类职能硕士研究生能给到6000-8000左右,其他国企竟然3000-4000起,再看江苏(苏北盐城)国企,招聘简章硕士研究生年薪20万起,这种薪资水平何谈有竞争力。虽然目前硕士遍地都是,但相对来说算优质人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状态如此,对真实的人才市场也是一定反映。对比南方各城,机会确实太少,待遇也确实太低。二、人才引进(1)人才引进政策:目前青岛的人才引进政策,从官方发布和各个渠道了解到,对于广大普通人就业来说,真金白银的只有租房补贴和买房补贴,硕士购房10万(青岛房价2w+),租房800/月;还是以苏北盐城市为代表,购房补贴20万(盐城房价才1w+),还有一些5年免费住房(租房补贴)等政策。(2)招聘政策:青岛市在青岛人才网办了几场线上招聘会,有幸看了几场招聘会,给的岗位是参差不齐,企业的招聘意图也不是很明确,像是被拉来“凑人数”的。以其他城市(前面提到的)来对比,人才引进、招聘会,抢人大战忙的热火朝天,宣传信息漫天,实实在在拿出好岗位,开出高薪资。总结:(1)青岛招聘、人才引进诚意不够,政策和引导性都不强。一方面,政府确实是在努力牵头办各种会,一次又一次人才峰会,推介青岛,传递青岛对人才的态度。另一方面,拿出来的岗位薪资低,补贴少,企业也参差不齐。更特别的是,一些在全国布局的大企业、地产企业,在其他城市薪资高,到了青岛,自动就低了一档。(2)姿态太高,只在市内省内比,高于本地平均水平就算是高薪资;未和兄弟城市比较,导致人才流失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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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研究生落户青岛可领住房补贴

归国留学生来青岛就业,除了享受门槛超低的青岛落户政策,研究生学历的留学生还可以在青岛申请住房补贴。申报条件:1.上一年度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2.申请人须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有接收单位且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3.申报人员须有青岛户口申报材料包括以下:①《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身份证;④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⑤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增人计划卡;⑥用人单位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在青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不需提交);⑦《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⑧《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⑨《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流程包括:网上申报——材料审核——补贴审核审核通过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全市补贴申报人员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等政策性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补贴账户情况进行确认。青岛留学生落户政策可以说是非常低了,几乎就是零门槛落户。况且,研究生学历在青岛落户、就业还有住房补贴领取,怎么听怎么心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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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才新政:硕博毕业生可领安家费 最高15万/人

(原标题:青岛人才新政:硕博毕业生可领一次性安家费,最高15万/人)今后在青岛就业创业,本科生可领住房补贴,硕博人才可领一次性安家费!3月4日上午,青岛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消息,为吸引青年人才来青创新创业,青岛出台两项新政:①为硕士学历及以上青年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发放;②住房补贴对象首次扩大到本科生,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的标准予以补贴。两项补贴预计5月上旬启动申报。硕博毕业生可领一次性安家费,最高15万/人根据青岛下发的《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需满足条件如下: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在青岛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申报人员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安家费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报人员未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须为申报人且产权为申报人单独所有;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安家费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费。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将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住房补贴对象首次增加本科生3月4日,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对《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住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根据《通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2018年及以后毕业且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本科学历毕业生,均在发放范围。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补贴申领最长36个月申报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申报补贴时需具有本市户籍。申报人员就业单位应按规定在青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一次性安家费的研究生,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上学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自申领补贴月份起36个月内可享受住房补贴。对已领取补贴但未申领满36个月且要提高学历层次的人员,须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交暂停补贴申请,待取得新学历再次来青就业后,仍符合现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按新的学历补贴标准在毕业三年内提交申请,继续申领剩余月份补贴。网上自主申报申报时间常态化补贴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除目前暂时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可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外,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享受购房优惠政策等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书面材料。补贴申报时间不再采取每年固定时间段集中申报一次的办法。首次补贴申报工作大概在5月上旬启动后,此后申报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受理申报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核实申报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个人学历、户籍、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市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由以上三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购房情况、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补贴账户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各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住房补贴人员名单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将住房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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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政|博士硕士来青就业创业,可领一次性安家费

吸引高层次青年人才,青岛再出新政。3月4日,青岛市人社局宣布,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具有青岛户籍的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费。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引才新政瞄准高层次人才 硕士10万,博士15万3月4日,青岛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按照《细则》,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安家费发放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一次性发放。申报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 不可与购房优惠同时享受根据政策,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在青岛市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申报人员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报人员未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须为申报人且产权为申报人单独所有;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安家费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费。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将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5月上旬启动首次申报 此后网上随时申报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家费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除目前暂时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可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外,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书面材料。“申报时间打破以往每年固定时间段集中申报的限制,升级为网上随时申报。预计5月上旬我们将启动首次申报。”负责人说,申报工作启动后,申报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受理申报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核实申报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个人学历、户籍、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市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住房保障部门,并由以上两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购房情况、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各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将安家费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

九条命

青岛新政|博士硕士来青就业创业,可领一次性安家费

吸引高层次青年人才,青岛再出新政。3月4日,青岛市人社局宣布,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具有青岛户籍的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费。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引才新政瞄准高层次人才 硕士10万,博士15万3月4日,青岛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对《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解读。按照《细则》,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安家费发放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一次性发放。申报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 不可与购房优惠同时享受根据政策,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在青岛市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申报人员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报人员未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须为申报人且产权为申报人单独所有;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安家费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费。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将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5月上旬启动首次申报 此后网上随时申报青岛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安家费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除目前暂时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可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外,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书面材料。“申报时间打破以往每年固定时间段集中申报的限制,升级为网上随时申报。预计5月上旬我们将启动首次申报。”负责人说,申报工作启动后,申报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受理申报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核实申报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个人学历、户籍、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市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住房保障部门,并由以上两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购房情况、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各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将安家费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珍梅

说失屠羊

青岛出台“新政”硕博研究生可领一次性安家费啦!

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3月4日讯(记者 蒋甜)今天上午,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根据《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要求青岛市正式下发《关于印发<青岛市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审核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安家费。另据了解,该项补贴5月上旬启动申报。硕博研究生可领一次性安家费 申报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 一次性安家费发放对象为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申报人员应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申报人员应在我市就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初次自主创业的,须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创业实体须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申报人员须按规定由就业单位或创业实体在青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申报人员须于2018年6月6日以后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申报人员未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须为申报人且产权为申报人单独所有;申报人员已婚的,所购商品房产权人可为申报人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夫妻双方同时具备申报安家费条件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只可其中一人享受安家费。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将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 网上申报“信息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安家费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及审核过程中,除目前暂时无法通过信息资源平台进行信息比对的,可要求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外,对可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获取的个人学历、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不再要求现场提供书面材料。 申报时间打破以往补贴申报办法,不再采取每年固定时间段集中申报。申报工作启动后,申报人员可随时进行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日常受理申报申请,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体化信息平台核实申报人员就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通过国家或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个人学历、户籍、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实。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市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市住房保障部门,并由以上两个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对申报人员的购房情况、享受各类住房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核查确认,并将核查结果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各级人社部门将拟发放安家费人员名单对外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社部门将安家费发放至符合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