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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审核可适当延长时间时时处处

教育部: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审核可适当延长时间

大众网?海报新闻北京2月28日讯(记者 刘璐 张光 )今日,国新办就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相关政策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教育部副部长翁铁慧表示,将全面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身体残疾等特殊的大学毕业生的情况,实行分类帮扶和“一人一策”的动态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今年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审核适当可以延长时间,特别是对湖北籍、武汉籍的学生,过去学位委员会一般在夏季7月份左右审定一次,现要求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增加学位委员会开会的次数,分期分批认定学位授予。刘健 摄翁铁慧强调,要强化湖北地区高校毕业生帮扶。与其他地区高校毕业生相比,湖北籍的学生尤其是武汉籍的毕业生更加特殊,受疫情影响,他们可能返校复学的时间会更晚一些。这些学生不仅在湖北高校,也分布在全国各地,所以我们要求全国各高校更加人性化地做好工作,为这些学生特别是毕业生就业做好精准服务。毕业前,学生还有毕业论文要撰写,毕业实验有些数据还没有收集完,这都是非常现实的困难,所以我们一定要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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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开启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一、平稳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关,切实服务国家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认真排查本地区审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审核工作平稳实施;对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主动约谈其单位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二、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增强全局观念,统筹考虑全国和本区域发展需求,严格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将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单位和申请学位点作为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进行推荐;复审材料必须与初审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对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材料进行修改。三、严守审核工作纪律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要求参与审核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对于审核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应认真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严肃处理。同时,应要求本地区(系统)申请单位不得进行任何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相关的“公关活动”,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授权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省要高度重视,统筹好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将本通知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对审核中违反评审纪律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该单位本次学位授权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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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结果

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规定,经条件复核和专家审议,现对各省(区、市)推荐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审核单位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8日—1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署名向我办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不受理匿名反映。(看不清楚点大图)下图为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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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经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平稳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关,切实服务国家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认真排查本地区审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审核工作平稳实施;对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主动约谈其单位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二、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增强全局观念,统筹考虑全国和本区域发展需求,严格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将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单位和申请学位点作为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进行推荐;复审材料必须与初审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对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材料进行修改。三、严守审核工作纪律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要求参与审核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对于审核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应认真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严肃处理。同时,应要求本地区(系统)申请单位不得进行任何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相关的“公关活动”,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授权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省要高度重视,统筹好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将本通知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对审核中违反评审纪律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该单位本次学位授权申请资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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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已经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通知如下:一、平稳推进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把好政治关,切实服务国家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大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认真排查本地区审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审核工作平稳实施;对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的单位给予重点关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主要领导要主动约谈其单位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二、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增强全局观念,统筹考虑全国和本区域发展需求,严格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审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得违规降低申请基本条件;不得将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申请单位和申请学位点作为拟新增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点进行推荐;复审材料必须与初审材料保持一致,不得对报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材料进行修改。三、严守审核工作纪律各省级学位委员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工作;要求参与审核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评审纪律,保守评审秘密;对于审核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应认真核查,对确有问题的严肃处理。同时,应要求本地区(系统)申请单位不得进行任何与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相关的“公关活动”,不得“跑”“找”评审专家进行请托;申请材料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授权审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省要高度重视,统筹好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并将本通知的有关精神传达到本地区(系统)学位授予单位。对审核中违反评审纪律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该单位本次学位授权申请资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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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这一省份公示26所高校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材料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号)和《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学位〔2020〕2号)要求,经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省学位委员会形式审查,现将申报材料(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材料公示期间,如对申报材料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11月20日前向吉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予以反映,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提供清晰的问题线索(以单位名义进行反映的要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要写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对于反映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无举报单位或个人真实姓名的,不予核查。联系部门: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0431-82741626电子信箱: jlsjytkyc@126.com通讯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省政府综合楼 803室邮政编码: 130051吉林省学位委员会2020年11月18日新闻来源:吉林省教育厅回复下载关注“奈园”(ID:inaiyuan),回复关键词“学位授权”,即可下载“2020年度吉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申报材料198份文档”。订阅奈园(ID:inaiyuan),带给你更多新鲜的教育与科研资讯

书意

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意味着什么

4月27日,教育部公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自主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0所高校被确定为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这些高校将拥有哪些自主权?教育“放管服”放大招,对高校学科建设意味着什么?高校获得三大办学自主权我国的学位制度由国家制定统一的学位授予标准,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的评审制度,国家统一部署学位授权审核。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学位授予工作,必须首先取得国务院的授权。此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限下放,意味着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那么,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高校究竟可以获得哪些办学自主权?通知指出,一是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二是高校按本单位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核后,可直接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不再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三是高校有较大的学科设置权,既可自主设置学科目录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还可自主设置交叉学科,按一级学科管理。“这为高校立足科技和学术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培养创新人才,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此前,高校开设新的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基本过程是高校申请—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复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公布(1986年以前由国务院批准)。从1995年开始,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硕士点由地方、部门或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统一规定的办法组织审核、批准。硕士点审批权下放,扩大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学位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据悉,经过此次改革,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程序将更加简化,响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速度更快,开辟了设置交叉学科的新渠道,对学校内涵发展的驱动也更强。“双一流”建设的里程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化学位授权制度改革,促进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实际上,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改革此前已经迈出很大一步。国务院学位办2015年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并从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2016年,全国175所高校撤销了576个学位点,包括部分博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又撤销了340个学位点。自此,高校学位授权点“终身制”成为历史,有上有下,有增有撤成为常态。专家普遍认为,这是高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标志性改革举措,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步入深水区。而此次学位授权审核下发,则意味着高等教育改革又向前迈出关键性的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说,通过放权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由高校自主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可以进一步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加快“双一流”建设。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加快,科技产业快速迭代,不断产生对部分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脉冲式、阶段性的需求。通过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改革,自主设置发展交叉学科,探索人才供给的新模式,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能力,带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谁将成为下一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制度。下放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限是国务院学位办落实“放管服”要求,探索新时代学位授权审核改革的新路子。那么,如何加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质量监督,从而保证这一政策的效果和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从本次印发的名单产生过程可见一斑:7条申请要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对申请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的办学方向、综合实力、师资水平、培养经验、研究实力、国内国际合作、管理制度体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既有定性要求,也有定量指标。6个审批环节。包括有关高校组织申报、有关省学位委员会推荐、申请材料核查、专家复评、公示及异议处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对自主审核单位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提出了较高要求。比如,要求其必须制定本单位审核办法,明确校内工作流程,学位点审核标准必须高于国家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每年博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数量不能超过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5%,新增点6年内必须达到相应水平,不能突破质量底线,等等。目前,下一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工作已经展开,4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范围。根据这一通知,符合2017年印发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中“自主审核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均可提出申请。 (本报北京4月27日电 本报记者 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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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放管服”放大招 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意味什么

高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意味着什么4月27日,教育部公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印发自主审核单位名单的通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20所高校被确定为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这些高校将拥有哪些自主权?教育“放管服”放大招,对高校学科建设意味着什么?高校获得三大办学自主权我国的学位制度由国家制定统一的学位授予标准,国务院设立学位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国学位授予工作,实行国家集中统一的评审制度,国家统一部署学位授权审核。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学位授予工作,必须首先取得国务院的授权。此次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限下放,意味着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那么,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高校究竟可以获得哪些办学自主权?通知指出,一是每年都可自主增列和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二是高校按本单位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核后,可直接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不再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三是高校有较大的学科设置权,既可自主设置学科目录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还可自主设置交叉学科,按一级学科管理。“这为高校立足科技和学术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培养创新人才,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此前,高校开设新的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基本过程是高校申请—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复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公布(1986年以前由国务院批准)。从1995年开始,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审核和批准,硕士点由地方、部门或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统一规定的办法组织审核、批准。硕士点审批权下放,扩大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学位工作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据悉,经过此次改革,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程序将更加简化,响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速度更快,开辟了设置交叉学科的新渠道,对学校内涵发展的驱动也更强。“双一流”建设的里程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目的就是进一步深化学位授权制度改革,促进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介绍。实际上,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改革此前已经迈出很大一步。国务院学位办2015年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并从2016年起将调整工作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2016年,全国175所高校撤销了576个学位点,包括部分博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又撤销了340个学位点。自此,高校学位授权点“终身制”成为历史,有上有下,有增有撤成为常态。专家普遍认为,这是高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标志性改革举措,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步入深水区。而此次学位授权审核下发,则意味着高等教育改革又向前迈出关键性的一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说,通过放权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由高校自主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可以进一步激发高校办学活力,加快“双一流”建设。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加快,科技产业快速迭代,不断产生对部分领域高层次人才的脉冲式、阶段性的需求。通过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改革,自主设置发展交叉学科,探索人才供给的新模式,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能力,带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谁将成为下一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是研究生教育的基础性制度。下放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权限是国务院学位办落实“放管服”要求,探索新时代学位授权审核改革的新路子。那么,如何加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质量监督,从而保证这一政策的效果和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从本次印发的名单产生过程可见一斑:7条申请要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对申请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的办学方向、综合实力、师资水平、培养经验、研究实力、国内国际合作、管理制度体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既有定性要求,也有定量指标。6个审批环节。包括有关高校组织申报、有关省学位委员会推荐、申请材料核查、专家复评、公示及异议处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对自主审核单位增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提出了较高要求。比如,要求其必须制定本单位审核办法,明确校内工作流程,学位点审核标准必须高于国家规定的申请基本条件,每年博士学位授权点增列数量不能超过现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5%,新增点6年内必须达到相应水平,不能突破质量底线,等等。目前,下一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工作已经展开,4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扩大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范围。根据这一通知,符合2017年印发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中“自主审核单位申请基本条件”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均可提出申请。(本报北京4月27日电 本报记者 李玉兰)

无对

关于教育部撤销部分硕士学位点的情况,考研的学生一定要看看!

上一篇文章我们讲了教育部公布的新增硕士学位点的情况,现在咱们一起来看看关于撤销部分硕士学位点的具体情况。1、2019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只有三个,分别是北京大学一个,厦门大学两个。2、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共81个。3、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共89个。4、2019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11个。关于撤销的硕士学位,对目前有的考生来说很重要,如果你之前对这个学校该专业比较喜欢并且已经付出努力了,那么应该赶紧调整复习方向了。关于被撤销的原因很多,有的是近几年招生不理想,还有该专业的研究生培养质量不佳导致就业不乐观等等,那么就可能涉及被撤销了。上次跟大家介绍过很多研究生导师不喜欢被要调剂的考生当作“备胎”也是这个原因之一,毕竟大家都喜欢奋进的人。好了,关于教育部撤销部分硕士学位点的情况今天就介绍到这里,大家一定要对自己所要考的专业和学校做进一步了解哦,包括历年招生情况和研究生就业状况。只有对各方面尽可能地认知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并对未来发展做到科学规划。有什么想法大家积极在评论区留言吧,期待与你们一起探讨。

实论

在职研究生:什么时候能够拿到硕士学位证书?

在职研究生攻取硕士学位,是当下职场人士常见的选择。经济社会发展节奏不断加快,知识迭代更新周期缩短,在职人员只有保持不停学习,不停进步的状态,才能在职场获得一席之地。那么,在职研究生什么时候能够拿到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审核程序与在校硕士生一样,答辩通过后由院校统一汇报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一般硕士学位证书在每学期结束前颁发。1当前北京同等学力招生院校课程学习时间一般安排在1-1.5年,在职人员在这段时间内接受系统、理论的知识教育,夯实专业知识,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统一水平考试,毕业时可获得结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全日制专业硕士通过入学统考后,参加课程学习,通过所有课程考试,修满学分,论文答辩通过后,毕业时可以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在职研究生什么时候能够拿到硕士学位证书,也就是说同等学力申硕在职人员可以边上课边学习,边参加申硕考试,只要通过相关考试,就可以提交论文并答辩,按照审核程序授予硕士学位。具体何时拿到硕士学位证书,与在职人员通过考试和论文答辩时间密切相关,通过考试越早,越早拿到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