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大学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14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院拟招生人数根据我校2018年招生计划数(含推免生和专项计划)暂列,仅供参考。我校2019年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后续的拟录取推免生公示名单为准。各学院分专业统考(含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将在复试阶段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19年招生计划数等情况确定后由招生学院公布。一、招生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生、自考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参加过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考试,取得合格证或新标准成绩达 430 分以上; ②已修完本科主干课程 5 门以上(由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MTA)、公共管理(MPA)、教育(Ed.M)中的教育管理等 4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 2018 年 10 月 10-31 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1.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凡不按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成功后,考生要牢记本人在“研招网”注册的用户名、登录密码和网报编号,便于后期打印准考证。2. 报考点(现场确认和初试的地点)的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艺术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湖北大学”考点。 3. 学历(学籍)审核。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及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 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二)现场确认 2018 年 11 月上旬(具体时间以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缴费(部分考点是网上缴费,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和采集本人电子图像信息。现场确认、入学考试初试均需要采集二代身份证照片,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二代身份证。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湖北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工作的具体安排以“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为准。三、初试1. 初试科目设置初试科目一般设置四个单元: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各 150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2 个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外国语(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 分)2 个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体育学、医学、体育设置政治理论(100 分)、外国语(100 分)、专业基础综合(300 分)3 个考试科目。2. 准考证2018 年 12 月 14-24 日,考生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和复试阶段均需要出示准考证,考生务必存档准考证的电子文档。3.初试时间 2018 年 12 月 22-23 日(8:30-11:30 14:00-17:00)12 月 22 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2 日 下午 外国语12 月 23 日 上 午 业 务 课 一 12 月 23 日 下 午 业 务 课 二12 月 24 日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四、复试1. 预计 2019 年 3 月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方案以“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的通知为准。2.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笔试、外国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查三个部分组成,同等学力考生须另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学制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工程、应用统计、体育、农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艺术、新闻与传播、会计、图书情报、教育(物理、化学、地理、美术、语文、体育、教育管理)13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金融、国际商务、翻译、教育(历史、政治、生物、数学、英语)4 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研究生学制2 年。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 3 年。因故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按湖北大学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六、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会计 15000 元/生/学年,艺术 10000 元/生/学年,其他专业 8000 元/生/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暂定为工商管理(MBA)和旅游管理(MTA)20000 元/生/学年,公共管理(MPA)和艺术 18000 元/生/学年,会计 30000 元/生/学年,其他专业 10000 元/生/ 学年,学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七、联合培养湖北大学与湖北经济学院联合培养金融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经济法学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用统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0 人左右。湖北大学与湖北工程学院联合培养农业(农艺与种业、农村发展)、工程(材料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5 人左右。联合培养的学生分别在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工程学院学习和住宿, 顺利完成学业者,由湖北大学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联合培养的学生除享受湖北大学规定的奖助学金外,在湖北经济学院学习的学生享受每生每月 300 元左右(每年 10 个月)的生活与交通补贴; 在湖北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减免、资助政策按照湖北工程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八、其他1. 我校现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企业、学院、校友设立的奖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相关奖助学金。2. 报考我校 2019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要求、报名程序等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 我校将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阶段应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法定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天津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组;(七)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18年天津大学计划招收本科生495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学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第二学士学位、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招生。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第九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第十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水平,择优选拔人才。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也相同时,则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含附加分)总分高的考生优先录取,再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含附加分)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对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上海、浙江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职教师资班、第二学士学位、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相关部门领导下进行。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 附 则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高职(专科)招生按我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本章程第四章,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第十九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第二十条 各专业校区安排: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固体电子与微电子)、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物流工程(供应链与运营管理)、金融学、药学、生物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法学、智能医学工程等专业的学生安排在卫津路校区。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分子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生大一、大二年级安排在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大三、大四年级安排在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其他专业的学生均安排在北洋园校区。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tju.e.cn招办网址:http://zs.tju.e.cn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5486传真电话:022-27401800高职招生咨询电话:022-27406900监督电话:022-27403794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天津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第二十三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央广网北京3月15日消息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今日,教育部公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面展开。教育部此前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有关文件明确,招生单位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招生单位应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接受调剂申请的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所有拟录取名单须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要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为方便考生申请调剂,3月20日至4月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开通“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教育部提醒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计划余额,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养、奖助等方面的政策区别,并提前了解调剂系统的使用方法,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Hi考研党们,说好的帮你们盯着招生简章的事儿,小编可没有食言~看看上面的考研流程到哪了,时间过得真是飞快,又有好多好多院校所学校的招生简章更新了,配合之前整理的学校食用效果愈佳(这75所学校的招生简章已发布!!!)然而,事情总不会一帆风顺,小编发现很多同学不知道怎么使用招生简章。小编来给你划下重点:首先要看报考专业的招生人数、学费、学制等。这个一般在招生专业目录里。根据这些信息我们可以对目标院校有一个基本的了解,有助于评估院校难度以及经济压力。其次是关注考该院校、专业的条件要求。尤其是对于同等学力,以及跨考的同学来说,报考条件非常重要。比如,武汉工程大学就明确表示了,会计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一定要注意,因为不符合条件报考导致无法录取,后果可是自负的。最后是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复试参考书目,以及专业课的参考书目等。这个不用多说,有了参考书目,复试就有了明确的方向性,能提高我们的学习效率。如果还没公布,可以参考18考研的,一般不会出现太大变化。(老规矩:根据发布了的官方信息去找到对应的院校官网,记住一定是官网,找到对应的院校招生简章信息,当然,也有大量的有用的信息可以找到,比如考试大纲,历年的考试题目,具体还是要看院校那边工作人员勤不勤快)招生简章意味着已经正式进入考研的流程了,之后的考试大纲、考研预报名、缴费等等超重要的考研流程,好了,记得有问题直接问我!
陕西理工大学院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汉中市。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近60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高等学校,也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是汉中周边陕甘川鄂渝毗邻地区唯一一所具有硕士授予权的高校。目前全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7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拥有法律硕士、教育硕士、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汉语国际教育、会计6个专业学位硕士点,硕士生导师350余名,各类硕士研究生1100余名。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总面积136.13万平方米,设有16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实训中心,65个本科专业, 6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中心、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拥有14个省级研究中心和服务平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85亿元。学校馆藏图书214万余册。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75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31人,其中教授129人。现有双聘院士3人,国家高端外国专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双聘),陕西省“百人计划”人才9人、“三五人才工程”入选者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曾宪梓教育基金、教学名师、青年科技新星等40余人。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始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坚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主战场,建成了门类较完备的学科体系。目前已逐渐形成了以秦巴山区自然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为特色的理学学科群、以工业应用技术开发研究为特色的工学学科群、以汉水流域文化史及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为特色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群及其研究方向,建成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及研究与服务平台。近五年,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00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50项,发表学术论文6969篇,其中被SCI等四大索引收录514篇,出版著作和教材500部,获得授权国家专利1600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43项;年均科研经费4650万元;获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我校自然科学版学报为全国优秀期刊。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及支持力度。同时学校先后与美国、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国家的20余所高校建立并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并举办高层次导师论坛和学术讲座。学校为鼓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支持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同时每年均有相当数量的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当前,学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学科建设与科技创新工程、教学质量提升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大学文化建设工程、党的建设工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全面开展创建以工程教育和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努力实现学校事业发展的新突破。★报考须知一、招生计划我校2019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50人,均为全日制(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我校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和汉语国际教育为2年,其余学科学制均为3年。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正式录取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5.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6.按照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对报考教育硕士的生源限制为:(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其中报考教育管理专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生源,不得为大专(及以上)各类高校教师及工作人员。(3)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跨专业报考,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三、网上报名考生报考我校时,陕西省内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所在学校或我校考点报名,陕西省内的社会考生原则上应在我校报名;陕西省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在当地报名并参加初试。所有参加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指纹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预计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二)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预计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或者“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符合我考点接受条件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按要求携带以下证件:陕西理工大学2019届毕业生需携带1.二代身份证;2.已注册学生证(已完成注册);3.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陕西理工大学的社会考生需携带1.二代身份证;2.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汉中的社会考生生需携带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3.汉中户籍的户口本(户口迁出迁入的有户籍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审核材料要求按我考点和报考单位现场确认公告规定执行。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指纹等相关信息。(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考试安排等事项按教育部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四、初试(一)初试时间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预计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具体实际考试时间以教育部2019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二)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五、复试(一)我校复试分数线按国家A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比例可以适度扩大。(三)复试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四)复试地点: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详见复试通知。(五)复试内容1.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2.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4.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须达到及格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5.复试其他事项按教育部、省招办和我校相关文件执行。6.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七、调剂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八、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中旬。九、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学费和奖助体系(一)、学费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均为7000元/年。(二)、奖助学金类别及覆盖面具体见下表:注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以上奖助学金。
热门专业:MBA工商管理,MPA公共管理,MEM工程管理,社会工作(颁发法学学位),行政管理,农业推广。平均录取率97%以上~~1、统招研究生考试介绍2、统招研究生考试时间安排
9月17日,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了该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今年浙大要招多少研究生?具体怎么考?有哪些招生政策?详情请往下看:《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5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15个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2018年9月1日前取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工作单位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办法招收学生,重点向学校优势学科专业倾斜,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其中面向西藏自治区只招收定向西藏公共管理硕士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文字可跳转至查询页面)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英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3.法律硕士(JM)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三、报考方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和软件学院的“机械”专业学位类别的“工业设计工程”方向的所有考生,“设计学”专业且选考736专业基础的考生,“艺术”专业学位类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考点参加考试。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2.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在“中国研招网”现场确认系统办理现场确认环节,具体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同意报考”的证明。请在11月10日前寄达我校研招处。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初试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和书写。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3日进行)。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五、资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六、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学院(系)、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七、体检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八、录取与调剂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九、学费与奖助政策(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二)奖助学金: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cn/-奖学金和各类资助)。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学院各专业。“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6.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工程学院和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重管理模式。7. 2020年部分学院(系)实施硕博贯通培养试点,其中基础医学系、物理学系仅招收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8.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奖助学金的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十、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大楼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cn目录查询:http://grs.zju.e.cn/yjszs/ (二)各学院(系)联系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十一、其他1.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335,浙江大学报考点代码:3312。2.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cn/yjszs/
Party School of Guangdong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CPC招生代码: 89644一、学校简介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创办于 1950年3月,当时校名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党校,1955年改名为中共中央第六中级党校,1972年改名为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 2001年8月广东行政学院与省委党校合并。我校是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干部、宣传理论干部培训的主要基地。1993年,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 予 单位,当年获得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3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经过 2 0多 年的发展,目前,在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 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是: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 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方面,拥有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共70多人,每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MPA 研究生 ) 20人。学校本着 “坚持国家标准,突出党校 、行政学院 特色 ”的学位研究生教育方针,坚持走“少而精、少而特、少而优”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取得 了良好成果 。 25 年来,累计招生 758 人,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 610 人,毕业生大部分在广东省珠三角的党政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单位就业,受到广泛好评。 近年来, 我校硕士 研究 生 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有多人次 获得 “南粤优秀研究生” 和 “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 称号 ,并有硕士论文被评为 “广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我校设有 1 0 个教研部和 2 个研究所,教学科研人员 172 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 6 人, 其中二级教授 6人; 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5 人,博士 64 人 ; 还有客座教授 67人。有1 7 名 教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5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和省劳动模范、省 “五一劳动奖章” , 4人获“广东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家”和“广东省有突出贡献专家”称 号 。我校位于 “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广州市越秀区,校园环境幽雅,人文历史厚重, 毛泽东同志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 广州起义纪念碑、 中山纪念 堂、越秀公园、花园酒店 和珠江 呈一个大圆圈,在不远处环绕着校园。 目前有两个校区,主校区在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3号,面积100亩,建筑总面积18万多平方米。第二个校区在广州市花都区,面积200亩,建筑总面积8万多平方米 。 学校 办学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 , 30层的党校学员大厦、27层的公务员培训综合大楼、11层教学大楼在绿茵环抱 中 矗立校园。各种规格的多媒体教室、讨论室、会议室、 实训室、 学术报告厅、大礼堂一应俱全。 目前馆藏纸质图书 40万册,电子图书100万册。 完美的硬件与优质的管理服务,不仅保证了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也保证了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2 、 国家承认学历 的 应届本科毕业生 ( 录取当年 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 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 )和 具有国家承认的 大学 本科毕业 学历的人员 。3 、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当年 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和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 学校面向全国接收应届免试直升研究生。6、 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三 、 报名办法1、普通考生报名办法。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 20 1 8 年 10月10日—31日每日9:00至22:00)上网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 ; http://yz.chsi.cn/ )。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携带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原件 、 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 , 在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照相时间( 20 1 8 年 11月 8 日 —1 2 日)到网报时自己选定的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2、 推免生 报名办法。 经本科毕业学校 (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 我校 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四、 资格审查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五、 考试方式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2、初试日期 ( 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为准 ) : 12月22日至23日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两门业务课。4、复试内容包括业务课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及专业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见复试通知书。六、 录取办法我校研招办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政审的综合情况,统一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完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七、 生源调剂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当年的全国上线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调剂 生为 中共党员 、 报考名校、名校毕业 和 外语等级考试分数高的优先。八、学习形式、就业方式、 学费 、住宿费和学制学术型硕士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每生每年学费 4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学制3年。九、报考优惠和 奖助学 体系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超过 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30分以上(含30分)并被录取同时排名前25%(按学科门类划分)的考生,减免1年学费。2、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可获9600元助学金。3、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4、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困难补助和住宿费减免。5、根据与合作方协议每年推荐3位优秀硕士研究生赴国外大学进行为期3周的学习交流,被推荐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可获得8000元的国际交流项目奖学金。6、每年评选和奖励优秀硕士研究生、优秀硕士研究生干部;推荐评选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和广东省优秀硕士论文,对入选者奖励2000元。7、对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被评为优秀的科研成果和调研报告给予表彰及奖励。十、 毕业待遇被我校正式录取的 硕士 研究生,完成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及我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即可获得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 招生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招生代码: 89644联系部门: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3号 学三楼( 研究 生楼 ) 邮政编码: 510053研究生部网址 : http://www.gddx.gov.cn/bxwz/yjsb/ 电子邮箱: 2693937153@qq.com联系电话: 020-83122642 83122631 联系人:陈老师 、秦老师
记者7日从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了解到,2019年军队院校和科研单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已于日前下达,拟招收军人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负责人介绍,2019年的招生政策具备4个方面的鲜明特点:突出分类指导,适当下放招生计划权限,首次按照学科门类下达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在所属大单位主管业务部门指导下拟制学科专业招生分计划,增强各级主动服务部队、服务打仗的意识,提高招生计划针对性有效性;突出作战指挥人才培养,将军事硕士与指挥军官任职培训融合式培养进一步拓展到各军种指挥学院,实行招生计划单列,进一步拓宽生源渠道,扩大招生规模;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继续加快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占比达到64%,比2018年提高5%;突出科教联合培养,军队院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比2018年提高55%,大力促进军队院校与科研机构协同创新。按照相关政策,军队院校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研究生,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研究生,但不能报考军事硕士、军事学硕士研究生;拟自主选择向社会分流的国防生,可以报考地方研究生,报考前应当与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解除国防生培养协议;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须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且不得报考硕博连读研究生。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招收相应军衔的指挥参谋军官;委任制文职人员按在职干部同等对待,纳入军人研究生招生范围;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考博士研究生,但不得报考军事学学科专业。记者了解到,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研究生,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审批;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由驻校选培办审查、大单位训练部门审批;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军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核准;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生长类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由所在单位教务部门审批。
根据《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现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初试时间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二、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三、报名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四、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e.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五、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六、打印准考证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七、其他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研招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单位网上公告。为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广大考生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