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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和领导小组意见怎么写?七法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中指导教师意见和领导小组意见怎么写?

现在同学们应该开始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了吧?开题报告里最后两项是指导教师意见和领导小组意见,这个本来是老师的工作,但是很多老师为了省事都会要求学生自己填写,而且还要求不能简单的只填写同意开题,那具体应该怎么写呢?下面给你一些参考:指导教师意见一: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目标,本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对于学生能力提高有利,实验设计合理,能够在规定时间完成,故同意开题。指导教师意见二:该生对本课题相关的知识与理论研究比较透彻,参考了许多的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本课题结构合理,内容完整,主要观点突出,是学生学习方向的延续,对于提高学生的能力有利。同意该课题开题。指导教师意见三:该生对XX方面的研究比较透彻,参考了许多的文献资料,论文选题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本课题是学生学习方向的延续,对于提高学生的能力有利,实验设计合理,工作量较大,注意时间安排,同意开题。指导教师意见四:该生论文选题,紧扣专业方向、紧扣现实,做到理论与生产实践结合,有现实意义,有完成选题的能力和条件,对于提高学生的研究能力有益。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基本合理,难度合适,学生能够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该课题。同意该课题开题。领导小组意见一:该生课题较新颖,能收集比较详实的中外参考文献,进行实验设计和准备,实验计划安排合理。希望继续收集资料,完善实验方案,早日开展实验研究和论文撰写。同意开题。领导小组意见二:该论文选题教好,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前期准备较充分,研究内容较为充实,研究方法较合理,研究重点较明确,符合论文开题计划的要求,经过评审和表决,评审小组一致通过论文开题,同意该论文进入下一步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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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不管论文和开题,读研仅靠自己?别慌,这篇告诉你解决办法

对于硕士研究生来说,如果导师完全不管,而是靠学生自己去单打独斗,确实有难度。毕竟这些学生刚刚大学毕业,而且研一基本上都在上课,一些理工科的学生可能还有实验课,但都还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科研训练,甚至说还没有入门,这学期我也刚好在给研究生上课,让学生做了一次关于自己课题展示,结果发现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学生对课题有所了解。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对学生放手不管,恐怕靠学生自己很难进入角色,对学生也不负责任。对于学生来说,如何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出现了,学生又该如何处理?对导师来说,又该尽到哪些责任,我们一一为大家解答。01导师方面不论硕士还是博士,目前实行的还是导师负责制,虽然有的学校或科研院所实行所谓的“双导师制”,但责任都是相同的。在2018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意见》中第三项导师职责一项,进一步明确了导师的职责。首先,在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培养方面,要求导师积极参与制定执行研究生培养计划,强化学术指导,定期与研究生沟通交流,指导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因此,导师有责任在研究方向上对学生进行指导。而开题报告就是初步确定研究方向的重要一步,导师有责任也有义务给予学生指导,毕竟学生在相关研究领域还是“小白”。其次,在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方面,《意见》要求导师要指导研究生发表各类研究成果,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这一点上来看,指导学生发表论文也是导师的职责之一,带过研究生的老师都知道,其实学生最难的就是在第一次写论文的时候,经过第一次的磨练,掌握了论文撰写和投稿的基本技巧,在写其它论文的时候导师也会省很多力气,所以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实际是双赢。但话说回来,导师负责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导师极大的权力,如果与导师讨价还价,恐怕胜算不大,那么如何解决导师疏于指导的问题,除了自身不努力这种特殊情况外,个人认为自己要主动出击。02学生方面首先,主动与导师沟通。很多研究生认为第一年是上理论课,然后就没什么其它事了,到了研究生阶段,如果你还是在等着别人催你工作,那证明你还是没有进步。其实你想想,如果是学硕三年时间,如果按照上一年课,做一年实验,半年写论文,半年找工作,时间太紧张了。况且实话实说,研究生的课程难度并不大,第一年一定要多看文献,定期找导师汇报学习成果,尤其是对于课题来说,越早确定越好,凡事宜早不宜迟。其次,向小导师请教。我们不排除有些比较牛的导师确实比较忙,拉项目、作报告,国内国外经常飞来飞去,这种情况下一般组里都会有小导师,年龄差别不大,沟通起来也相对容易,并且从时间上和能力上来说也绝对没问题,保持谦虚的态度,积极寻求小导师的帮助,也可能得到意外的收获。最后,要多向组里其他同学学习。我们常说三人行,必有我师,尤其是组里高年级的同学,对于课题组的研究方向比较熟悉,经验也相对丰富一些,对一些理工类实验科学研究来说,尤为重要,因此,和组里的师兄师姐建立一个良好的关系,也会让你的白头发少一些,只要不秃,我们还是要继续努力。如果你真的碰到了导师连一面也不愿意见,也不是自身问题,那么劝你还是另寻良师吧,至少目前我还没有碰到这种特别极品的导师。读研不易,加油吧!奥利给!如果我的文章帮到了你,欢迎点击关注,点赞和转发,和更多的朋友分享!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教研〔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我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二、认真做好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三、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我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教育部2020年10月30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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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开题报告之前的你需要做什么准备

#硕士开题报告你认真撰写了吗#六月临近,研一的你即将结束,一般院校会在今年的秋季学期中为步入研二的同学进行研究生开题。在开题前还剩余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同学们的研一课程也即将结束,如何把握好这几个月的时间,去撰写一份高分值的开题报告,显得尤为重要。毕竟很多院校将开题报告的分数作为奖学金参考指标之一,因此一份好的开题报告,可以让同学们增加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同时也会为同学们的学位论文撰写奠定非常好的基础。下面笔者为撰写开题报告之前需要做的一些准备为同学们分享一些意见,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海涵。图片为作者原创转载请说明出处01确定方向要及时刚入学之后相信有很多导师已经给同学们几个方向,进行去阅读相关文献,并且导师会给一些指导意见,建议同学们去大致研究什么方向。相信同学们在阅读了大量的文献之后,对自己的方向产生了一些想法,并且逐渐建立了自己所要研究的目标。这样就要和导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导师会将利弊说明,并且会为你确定一下自己所要研究的题目,也就是开题报告的题目。这个题目尤为重要,尽量定了,就不要做大的修改了,否则毕业可能会出现问题。02整理文献重中重同学们在阅读了很多文献以后,导师为自己明确了方向,就需要对自己阅读过的本领域的参考文献进行整理。一般需要整理文献中所提出方法的优缺点,尽量形成笔记,做到无遗漏。并且参考文献一定要追随最前沿的方向,对国际上对此课题的研究进行精确的把握,知道自己要什么,要做什么,才最重要,方向拿准,文献整理清晰,相信你会比别人早先一步,开题开好了,对同学们的科研生涯会有非常大的帮助。03师兄师姐资源要握紧自己的的导师会带过很多届的同学,抓紧找到自己同方向或者相近方向的师兄师姐,将他们手中的科研资源进行参考,比如他们当年的开题报告,他们的笔记,进行参考。即使没有跟自己一个方向师兄师姐也不要紧,也需要对他们的开题报告进行参考,毕竟很多东西是相通的。看过别人怎么做,才知道自己的东西要怎么做。因此把握好自己师兄师姐的资源显得尤为重要,多一些沟通,多一份高分开题报告的机会。04提前写好多修改当你做完上面全部的事情以后,就需要开始对开题报告的撰写了,第一件事儿就是用心。不要盲目抄袭,因为你的开题报告做好了,大论文的前两章已经写完了,在学位论文撰写的时候同学们可以省下一部分时间去撰写自己的科研成果部分,一定要好好修改,修改到极致,按照学位论文的要求去写。细心,用心很重要,开题报告如果掉以轻心,后续早晚一天你会更闹心。所以用心去写超级重要,给自己一份最好的开题报告!05总结对于开题报告这一项科研任务,有很多同学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为此浪费了很多的宝贵时光,如果将来改题,将事倍功半。甚至更惨的话可能被延期,刚开始的时候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后期将会事半功倍,迟早都要写,认真的去写,让自己的科研质量进行提升,又何乐而不为呢?最后预祝各位同学科研顺利,开题报告获得一份较好的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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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导师再也不能对研究生做这些事!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同时还明确了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包括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等。具体内容一起来看全文——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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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根据研究生教育特点,针对导师指导行为,从坚持正确思想引领、科学公正参与招生、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正确履行指导职责、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把关学位论文质量、严格经费使用管理、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等八个方面,对导师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基本规范。《准则》全文如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 教育部官网编辑:杨萌流程编辑 邰绍峰

隐隐约约

因与导师意见不合,毕业论文不过审,她自杀了

01小赖说社会#中国传媒大学#今天(5月10日)中国传媒大学突然上了热搜,原因是因为一名硕士毕业生的论文不过轻生了。在5月9日晚上8点59的时候黄静怡的妈妈发表微博并艾特北京传媒大学、人民日报、新华网、新京报等媒体。发文宣称自己的女儿是中国传媒大学17级的硕士研究生。在毕业论文的问题上,因与导师的观点不和,于是黄静怡的毕业论文几经波折都无法达到合格的要求。于是黄静怡被逼到精神崩溃,精神崩溃的静怡选择了自杀!黄静怡本人也多次跟导生道歉。但是都没有得到回复。静怡从26楼跳下的时候被他的爸爸拉住一只手,但是奈何体力不支,眼睁睁看着静怡跳下去了。这是黄静怡妈妈和一些知道实情的网友说的。而截止到目前为止,静怡的导生没有发布任何回应。如果说真的是因为论文的原因导致静怡自杀,那么真的太遗憾了。02小赖说社会虽说死者为大,但是我们看待事物也不能仅仅只看到其中一个方面,现有的说法也仅仅只是静怡一方的单方面说法。接下来我们来看看静怡和老师的截图以及静怡的道歉信。从静怡的聊天记录我们可以看出,静怡给他的导师发了很多“老师,老师可不可以救救我”并带着哭泣的表情。以及导师对他的回复是“你捋捋思路,想和我说什么,过今天通个电话,提前一天预约即可”等。接下来我们从静怡的导师角度来看,现阶段他的导师虽然没有任何回应,但是很多网友扒出他的导师薛燕平老师平常的学生评价。有之前他的学生说薛燕平曾经给考勤全勤,并且作业认真但不符合其个人口味的学生打不及格,而且拒绝沟通。学生的成绩由掷骰子打平时成绩,对学生不满,在微博实名挂人。虽然在这件事情上,薛燕平老师目前看来没有一点问题。但从网友的披露中我们可以看出薛燕平老师平时的风评确实一言难尽。在17年薛燕平还公开侮辱北京服装学院是“大便样”,公开诋毁学生的作品。始终坚持自己是对的,别人的道歉也无法挽回他的原谅。从这可以看出他对学生确实没有任何尊重。所以即使现阶段他没有任何错,我个人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查一下。03小赖说社会我真的真的非常同情黄静怡的遭遇,但是目前只有一方的证明,难免显得有些偏颇。而且在开题的时候与导师意见不合,然后找其他导师开题,又回来找这个老师审核,确实有点怪。希望能够将这件事的全貌复原。给予死者一个公道。而现在中国传媒大学最需要做的就是调查事件的真相,这样舆论自会不攻自破,如果查明薛燕平老师真的德不配位,希望追责当事老师并向学生家长道歉,如果存在一方引导舆论的情况也希望及时辟谣。中传一直都是很多学子心中向往的高校,希望不要背上骂名,让很多学子失望。

双瞳

教育部发文!研究生导师不得做这些事

11日,教育部网站公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导师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导师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资料图全文如下: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我部研究制定了《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准则是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的基本规范。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广大研究生导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国家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个别导师存在指导精力投入不足、质量把关不严、师德失范等问题。制定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划定基本底线,是进一步完善导师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导师岗位职责,建设一流研究生导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二、认真做好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际,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做好宣传解读,帮助导师全面了解准则内容,做到全员知晓。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准则真正贯彻落实到研究生招生培养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环节的审核把关。三、强化监督指导,依法处置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落实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准则要求,依法依规建立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违规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强化监督问责。对确认违反准则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对违反准则的导师,培养单位要依规采取约谈、限招、停招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一经查实,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作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我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指标体系中,对导师违反准则造成不良影响的高校,将视情核减招生计划、限制申请新增学位授权,情节严重的,将按程序取消相关学科的学位授权。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准则情况,请及时报告我部。我部将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教育部2020年10月30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教育部官网、央视网

谆谆告诫

导师该如何决定研究生能否毕业?

近日,针对有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今年下半年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因为关系到学生权益,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在研究生教育中,导师扮演的角色不仅是一般的授课教师,同时也是学生学术道路上的“领路人”与“监护人”。因此,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是否融洽和谐,不仅会直接影响学生的个人前途,也对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推动科研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现行的研究生毕业考核体制中,学术论文的写作与发表情况是决定性标准之一。这一通行标准固然易于量化,但“唯论文”导向也催生了论文注水剽窃、期刊版面买卖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学术乱象。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才有人大代表提出“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的建议,以图通过强化师生关系的方式破题,化解相关弊端。在大多数情况下,论文的写作与发表情况,或许确实足以代表学生的研学成果与个人水平,但凡事总有例外——一些学术领域存在“成果难出”“论文难发”的情况。一些学术水平扎实的学生,可能因为得不到理想实验数据等客观原因无法毕业;某些急于毕业的学生,也可能利用“灰色手段”发表不合格论文,造成对学术环境的污染。导师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学生研究进度直接负责,在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上赋予导师更大的自主权,无疑值得期待。不过,在研究生毕业的问题上,赋予导师更大自主权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灵药”。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克服研究生评价的“唯论文”倾向,但并不是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术研究能力不做任何要求。就像清华大学等高校在研究生学位评定标准改革中所做的那样,在不以学术期刊论文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门槛的同时,强化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学位评定中的作用,切实发挥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各大高校在细化强化导师权责的同时,也要防止改革滑向“唯导师”的极端。相关新闻发出之后,不少在校学生与青年学者,都在网上提出了“导师不想放人”“恶意卡人怎么办”的担忧。对于这些担忧,有关部门还应高度重视,提前制定防范对策,确保这项交到导师手中的权力得到正确使用,而不至于遭到滥用。值得注意的是,日前,教育部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培养单位要严格导师选聘标准,加强导师团队建设,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支持导师严格学业管理。”“严格导师选聘标准”“明确导师权责”“规范导师指导行为”等表述,明显指向了对导师的限制与规范。有关部门为了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进一步压实导师责任,导师自然有义务审慎用权,严守职业操守与教学规范。只有赋权与压实责任同步配套进行,才能打消广大研究生和公众的疑虑,让改革更为顺畅地进行。明确权责,一方面可以让导师在学生成长过程中发挥更多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能防止师德败坏侵犯学生权益,最终将会促成导师、学生与社会的“三方共赢”。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巴斯德

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教育部网站11月11日发布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肩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崇高使命。长期以来,广大导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为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指导行为,努力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新时代优秀导师,在《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基础上,制定以下准则。一、坚持正确思想引领。强化对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既做学业导师又做人生导师。不得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党和国家形象、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言行。二、科学公正参与招生。在参与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复试录取等工作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选才。认真完成研究生考试命题、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研究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有可能损害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活动。三、精心尽力投入指导。根据社会需求、培养条件和指导能力,合理调整自身指导研究生数量,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提供指导,及时督促指导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科学研究、专业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写作等任务;采用多种培养方式,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不得对研究生的学业进程及面临的学业问题疏于监督和指导。四、正确履行指导职责。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因材施教;合理指导研究生学习、科研与实习实践活动;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提出研究生分流退出建议。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秉持科学精神,坚持严谨治学,带头维护学术尊严和科研诚信;以身作则,强化研究生学术规范训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与研究生联合署名的科研成果承担相应责任。不得有违反学术规范、损害研究生学术科研权益等行为。六、把关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培养过程管理,按照培养方案和时间节点要求,指导研究生做好论文选题、开题、研究及撰写等工作;严格执行学位授予要求,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不得将不符合学术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学位论文提交评审和答辩。七、严格经费使用管理。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学术交流,按规定为研究生提供相应经费支持,确保研究生正当权益。不得以研究生名义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科研经费或其他费用。八、构建和谐师生关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人文关怀,关注研究生学业、就业压力和心理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互动机制。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来源:教育部网站、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