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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闲聊·约束研究生导师权力阿拉亚

热点闲聊·约束研究生导师权力

热点闲聊,微观天下。大家好,本期话题是:研究生导师的行为准则。01:01明明读研是为了求学做研究,却成了导师做项目的免费员工,帮导师干私活、做家务,甚至经常遭到经济剥夺和人格侮辱……这样的研究生,你还想读吗?这样的研究生导师,你还敢选吗?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日前,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了“十不得”要求,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要我说,约束导师权力,是准则也是红线,明确遏制导师越界行为,让师生都能专注于学术研究和心理成长,既是学生之幸,也是导师之幸,更是国家之幸。看视频,聊热点。热点话题多,咱们下期接着说。策划:陈玉文文字:李振南播报:刘金鹏制作:怀特乌勒斯监制:孙一帆往期回顾:热点闲聊·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热点闲聊宴席浪费热点闲聊网红当选青联委员热点闲聊好好吃饭它不香吗热点闲聊有梦想谁都了不起热点闲聊得了“蜗牛奖”冤不冤?热点闲聊乡村旅游又添好去处热点闲聊传统技艺焕发时代魅力热点闲聊给正当防卫撑腰热点闲聊·给狗狗办个“身份证”热点闲聊·“金招牌”不应成为“挡箭牌”热点闲聊·丰收节里说丰收热点闲聊·土味儿月饼受欢迎热点闲聊文明是最美的风景 热点闲聊·给“灵魂砍价”点赞热点闲聊透过“双十一”看消费编辑:包小婷校对:刘玉涵声明: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原创稿件【来源:内蒙古日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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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约束导师权力,才更有师道尊严

楚天都市报评论员 屈旌近日,教育部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了“十不得”要求,为导师指导行为划定底线。(据11月12日本报报道)导师究竟有多大的权力?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陆续出现了高校学生因学业或导师压力不堪重负的极端事件,让这一疑问突破了高校圈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由于导师掌握着研究生毕业的“放行权”,而学生要更换导师却十分困难,导致双方地位严重不对等,关系变得异化,权利义务界限模糊。部分学生对导师以“老板”相称,明明读研是为了求学做研究,却成了为导师做项目的免费员工,帮导师干私活、做家务,甚至遭到经济剥夺和人格侮辱。情况严重的虽是少数,但非正常压力的存在相当普遍。“十不得”要求正是为了对这种不良现象进行纠偏,《准则》有针对性地对导师权力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不少条款都直指导师权力泛滥的痛点。比如,“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一条,制约了导师的“绝对权力”,有望改变现在导师“一言堂”的局面;不得对研究生学业疏于监督和指导,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则明晰了导师的培养责任和行为界限;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不得与研究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更是提出警示,要求导师们恪守师德底线,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按照《准则》要求,违反规定的导师,最严重的会被清除出教师队伍,可见教育部对遏制不良风气,强化师德建设,保障学生权益是认真的。值得呼吁的是,教育部将导师履行准则的情况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双一流”监测体系中,对于高校等培养单位也是一种敲打。事实上,部分导师权力的泛滥和放纵,与培养单位长期缺乏有效的导师监督考核机制有很大关系。研究生求学,是为了提高研究能力,发挥创造才干,成为有用的学术人才。如果沦为导师个人的“家徒”,不仅学业会受到干扰,而且极易滋生腐败和不端行为,甚至影响身心健康。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单位也要对学生切实尽到保护和关爱的责任,落实相关要求,强化对导师监督管理,维护公平正义和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十不得”动中肯綮,看上去是驳了许多“学术大牛”的面子,也有人觉得,说得这么直白,会不会引起师生关系的紧张和僵化。这种担心,显然是出于对师生关系的误读和曲解。恰恰是要建立相应的规范和机制,去改变师生之间不平等的现状,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界限,这样才更有助于师生和睦相处。否则,学生对老师只有表面上的恭敬和顺从,内心充满了怨愤,这样的师生关系,必然形成沉重的积弊。真正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是亦师亦友,互为促进。唯有消弭极端的不平等,明确遏制导师的越界行为,让师生都能关注于学术研究和心灵成长,让导师真正以学术修养和育人之心,赢得学生的尊重,才能实现“言传身教,躬亲共学”的理想,使师道尊严得到更广泛的社会认同。【来源:楚天都市报】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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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到底是啥?谁来约束导师的权利?

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到底是老师与学生还是老板与员工?有人说研究生就是学生,导师是老师自然是师生关系。但是也有人讲,现在导师都被称为老板,导师把持着研究生的毕业和补助,更像是老板!从老板的称谓中也能看出研究生导师的权力之大。而前不久发生的华科研究生跳楼事件,其导师的处罚仅仅是停招两年。既没有看到导师对这件事情的反思也没有看到足够力度的惩戒。但是随着一个年轻生命的逝去,我们也应该反思在这场事件中的各方!谁来约束导师的权利呢?研究生是为了学位而来,取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对一位普通的学生来说是一件大事,毕竟多少年的努力只为换取一个博士或者硕士的帽子。而对于导师来说,这只不过是家常便饭,身边的学生少的几个,多的也有几十个,自己无法面面俱到,更希望自己的研究生能够为自己的课题或者学术生涯贡献力量。因此,矛盾的激发点就出现在这里。导师希望研究生马儿吃的是草挤出来奶,而研究生则希望自己喝的是奶,挤出来的也是奶!但是对于研究生和导师的地位中来说,导师牢牢地把握住了研究生的毕业命脉,从开题到答辩,都需要导师的签字和点头。但是研究生对导师的影响甚微,甚至更换导师都需要导师的同意。而学校和国家也没有相关的制度来约束导师一些越界的问题,而导师就凭借着毕业这一件事情就将研究生抓在了手里!其实,研究生与导师本身就是纯洁的师生关系,而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所谓老板的称谓,出现了一些师生矛盾,其实多是制度的缺陷的问题。而老师的师德也是有高有低,大部分老师都是高风亮节,但是难免一小部分老师师德缺失,而这一部分老师正是破坏教师形象的害群之马!前车之鉴,后事之师。这样的悲剧可能所有人都不愿意再次看到!学生的跳楼固然有其自身的原因,但是学校和导师也是逃不开任何责任的。而如果一味地逃避问题,不直接面对问题,就很难避免此类悲剧的再次发生。中国每年录取的研究生数量与日俱增,导师数量也越来越多。高等人才数量的增多也从侧面反映了中国国力的昌盛。但是随之而来的研究生与导师的矛盾也不可避免地发生。这就要求学校,院系,导师都能很好地参与到研究生的培养体系中来。院系与学校负责管,导师负责教学,而研究生负责自己的本职工作。导师负责制并不代表研究生就是导师的跟班,就是导师的员工,更贴切的来说,导师更应该承担师傅的角色,言传身教才是老师的本职工作!而不是供自己呼来唤去的小二。希望每一个付出努力的研究生都能得到回报,希望每一个付出辛苦的导师也都能得到应有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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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终结“研究室悲剧” 约束导师权力是关键

据媒体报道,昨日,武汉理工大学坠亡研究生陶崇园家属与其导师王攀签订和解协议,王攀道歉并赔偿65万元。陶崇园坠亡案此前曾引起多方热议。事发前,他曾向家人抱怨研究生导师王攀对他各种控制,令他困扰,这或许是导致他自杀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样在昨天,一则“交大博导被曝辱骂学生”的新闻刷爆网络。有学生爆料上海交大一名博士生导师在学术交流群里要求学生无休止工作,并辱骂学生“垃圾、白痴”、“有什么资格休息”,随后相关院系给出回应,要求涉事教师对学生书面道歉并立即停止教学工作。两则消息在引起人们议论纷纷的同时,也将一直以来存在的研究生与导师如何相处的问题再次暴露出来,值得各方重视。导师,顾名思义,就是在学生的科研、学习中给予指导的老师,学习指导是导师的本职工作。但事实上,在一些高校,导师与学生之间已经远远超出“学习”和“指导”的范围。有些导师依凭师生之间天然高一级的地位,以及拥有“指导”权力的无限权威,不仅对学生的私人生活多加干涉,动辄还对学生施加言语暴力,并差遣学生办理私人琐事。个别导师的一些不良行为,在一些学生心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学术圈内的“潜规则”。然而,由于缺乏外部制度约束,加之这些行为多发生于封闭的研究室等环境,难以监督,导致这种不正常的师生关系长期存在,且不断酿成悲剧。某些导师能如此毫无顾忌地对学生进行支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导师在被赋予了一定的话语权后,监管却没有到位。在一些学生心中,导师的签字评判,某种程度上决定一个学生能否顺利毕业,能否进入自己心仪的学校进行深造。可以说,学生们的前途掌握在导师手中。师生关系的不对等,让一些学生为了自身利益只能接受个别师德不佳导师的任意压榨,对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反抗。另外,学校内部针对导师权责的制度和相应的监督体系并不完善,也让学生对导师的合理申诉得不到及时回应,只能隐忍到毕业。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地,保证高校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正常进行,改变不平等的师生关系、促进师生良性互动尤为重要。高校在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同时,也应出台相关制度对导师权力进行约束,把导师对学生的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厘清师生交际边界。另外,也要完善学生的申诉、维权机制,及时回应学生诉求,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唯有让导师与学生交往的“研究室”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打破不正常的师生关系,让“陶崇园”式悲剧不再重演。(评论作者::郝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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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给导师权责和行为上“紧箍咒”,研究生:希望约束能落实

开学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很多学子已经踏上了新的学习征程,朝着自己梦想的地方前进,也有些大学生和研究生马上要面临毕业,但是毕业之际除了高兴之外也有一些烦恼。现在网上频繁出现大学中的丑闻,导师潜规则学生,把学生当免费劳动力,并任意推迟学生毕业等事情时有发生。小编以为一些大学的歪风真的是时候要整治一下了,前段时间教育部传来了好消息,再次明确了关于导师和学生的关系,研究生纷纷点赞。9月2日,教育部下发通知表示,针对“制定法律界限明晰的导师权责规定”的建议,主要围绕3个方面加强对导师工作的管理:1、高校严格导师选聘标准;2、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3、明确博士生导师是岗位而不是职称或荣誉称号。这三条规定对于研究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再也不用担心导师可能会限制学生,出现不让学生毕业或者不给学位论文签字的事情了。第一,不得要求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这意味着导师不能安排自己的研究生参加很多与学业无关的事,比如叫研究生到家里打扫卫生、准时接送导师的孩子上学和放学、帮导师去医院拿体检报告单、给导师外出预定酒店和飞机票、帮导师快递寄送各种评审材料、客人来访帮忙到超市购买茶叶等。那到底什么是与研究生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呢?这个教育部并没有详细规定和界定。比如,帮导师快递寄送各种评审材料,帮导师接送小孩上下学算不算?这个可以说锻炼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也能帮导师节约很多时间用来辅导学生。第二,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每逢毕业季,对于所有的研究生而言肯定是希望自己的学位论文能够通过审核,希望自己顺利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这个过程中导师也起到很大的作用,所以才会有新闻报道极个别导师刻意拖延学生的毕业时间,造成学生延期毕业的结果。因为对于导师而言,学生还是弱势的,他们内心深处还是非常害怕在毕业的时候,很容易被导师找个理由,例如论文不够完善,还要多发表几篇高质量论文等的理由,卡住不放人,这样就很难毕业了。所以这一规定对于研究生而言是一个好消息,能够保证自己顺利合理的毕业。不过有网友却表示不要高兴得太早,规则虽然已经定下了,落实起来不一定那么快。毕竟教育部要改进的建议刚刚下发,而且现在也有一些导师让学生做他们本不应该做的事情,想要完全实现还得需要一段时间。所以很多学生面对导师交代的事情还是默默地去做了,如果举报,指望外人公平公正、从中调停恐怕很难。即便一时能得到帮助,事后导师继续压榨、报复自己,又当如何?但是这种导师毕竟是少数,还是希望所有研究生都能静下心来好好学习,早日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成功毕业,也祝愿所有学子都能遇到一个好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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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研究室悲剧”,约束导师权力是关键

据媒体报道,25日,武汉理工大学坠亡研究生陶崇园家属与其导师王攀签订和解协议,王攀道歉并赔偿65万元。陶崇园坠亡案此前曾引起多方热议。事发前,他曾向家人抱怨研究生导师王攀对他各种控制,令他困扰,这或许是导致他自杀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样在昨天,一则“交大博导被曝辱骂学生”的新闻刷爆网络。有学生爆料上海交大一名博士生导师在学术交流群里要求学生无休止工作,并辱骂学生“垃圾、白痴”、“有什么资格休息”,随后相关院系给出回应,要求涉事教师对学生书面道歉并立即停止教学工作。两则消息在引起人们议论纷纷的同时,也将一直以来存在的研究生与导师关系问题暴露出来,值得重视。导师,顾名思义,就是在学生的科研、学习中给予指导的老师,学习指导是导师的本职工作。但事实上,在一些高校,导师与学生之间已经远远超出“学习”和“指导”的范围。有些导师依凭师生之间天然高一级的地位,以及披着“指导”外衣的无限权威,不仅对学生的私人生活多加干涉,动辄还对学生施加言语暴力和日常私人琐事的差遣。这些行为,在一些学生心中,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学术圈内的“潜规则”。然而,由于缺乏外部制度约束,加之这些行为多发生于封闭的研究室等环境,难以监督,导致这种不正常的师生关系长期存在,且不断酿成悲剧。导师们能如此肆无忌惮对学生进行支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导师被赋予了太多话语权。在一些学生心中,导师的签字评判某种程度上能决定一个学生能否顺利毕业,能否进入自己心仪的学校进行深造。可以说,学生们的前途都掌握在导师手中。师生关系的不对等,让一些学生为了自身利益只能接受导师的任意压榨,对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敢反抗。另外,学校内部针对导师权责的制度和相应的监督体系并不完善,也让学生对导师的合理申诉得不到及时回应,只能隐忍到毕业。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地,保证高校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正常进行,改变不平等的师生关系、促进师生良性互动尤为重要。高校在规范教师队伍管理的同时,也应出台相关制度对导师权力进行约束,把导师对学生的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厘清师生交际边界。另外,需完善学生的申诉、维权机制,及时回应学生诉求,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唯有让导师与学生交往的“研究室”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打破不正常的师生关系,让“陶崇园”式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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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出手!教育部发文加强研究生管理,行为失范导师一票否决!

终于出手!教育部发文加强研究生管理,行为失范导师一票否决!近日,教育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及培养管理工作。针对目前个别招生单位和人员招生违规、学术不端、论文作假等现象,教育部发文提出以下这4点:01、强化自命题规范管理。考研时山东师范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就曾在考研时将答案直接发给了考生,更有学校出现考题泄题,错发试卷等问题。教育部指出,必须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防止出现命题制卷错误和失泄密情况。02、要切实规范招生工作。之前考研学子爆料,学校压低他们的专业分数线,只为能招收985的调剂生,导致这群学生连调剂也没有办法。此次,教育部规定要统一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如果再有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03、加强导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这些年来,对于导师压榨学生的报导屡见不鲜,因为没有约束,又因为把住了学生的命门,所以导师把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科研经费吃吃喝喝,而现在这种情况在教育部和全民的监督下将得到遏制。教育部规定对违反师德、行为失范的导师,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坚决给予相应处理。04、完善督查督导机制。好的制度自然离不开监督,此次,加强研究生管理的工作不再是一纸空谈。教育部会在各地各单位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分层分级开展专项检查督查,营造良好研究生教育生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此次教育部通知一出,网友们举手称赞。要知道,这段时间发生的翟天临学术造假,科大博士失联后身死,某学校压低学生专业分数,可以说是研究生乱象的一个爆发。之前我们把权利回归给各院校,让他们自主招生,给予莫大的权利,是希望学术圈没有那么多制约,能更好的发展。没想到,仅仅这一年,便乱象频发,通过网络越传越广,也引起了全民对博士、研究生、导师这一群体的关注。放任自流的权利如果得不到有效监管,一定会腐坏,如今教育部终于出手,相信未来学术圈会越来越清明。

义存

教育部:研究生导师被“一票否决”?研究生的春天来了!

“关注迷途e,随时获取教育资讯”现在的社会,学历当头,面试的时候企业都会问学历是什么,这怎么能说是不重要?但是很多人都觉得上学没有用,可能是因为现在的大学水分比较大,学生质量值得怀疑,所以毕业之后难以胜任自己的工作,还有就是少数低学历高成就的人造成的错觉。所以现在很多的大学毕业生都选择考研,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现在2019考研初试已经结束,不少同学都放松了一些,很多同学都已经对考取研究生十拿九稳了,那么迷途在这里提醒大家,还是要多了解一下研究生生活,尤其是自己的直接“老板”——导师。最近几年,研究生被导师压榨的新闻层出不穷,因为研究生的生活圈子比较小,基本都是和导师单独交流,所以很多问题出现了,比如有的导师让学生接送自己的孩子、让学生辅导自己的孩子做作业、让学生给自己交违章罚款、甚至还有的导师非礼学生,有的学生甚至受不了导师的压迫选择自杀。这些现象时有发生,关键的问题还是缺乏对导师的监督。近日,教育部有了大动作,从今年2019年开始,研究生将对导师有“一票否决”的权利,如果导师有骚扰、辱骂、压榨学生的行为,或者凭借自己的身份谋私利,都可以上报学校,学校查清楚之后,可以立即处理导师,轻则约谈,重则取消导师资格甚至是开除导师。这项新举措出台后,相信能减少可怕的事情的发生,也能让各位研究生导师好好的约束自己,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研究生是国家高等教育的人才,虽然研究生的年龄都不小,但是在导师面前都矮了一头,毕竟导师掌握着自己的毕业,没有导师的指点,自己在论文的发表上会遇到不少的坎坷,和导师的关系不和谐可以说直接影响自己的毕业。这是每一位研究生都深有体会的。迷途建议大家,虽然说有了行政措施约束老师,但是毕竟还是你实实在在的和导师相处,谁都想和导师愉快的度过研究生生活,所以选导师要慎重,多多了解!

反于大通

明确了!导师再也不能让研究生干这种事!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一共29条的意见中,“严”字是最突出的特征。坚决给学位“挤水”,学位论文作假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事务,研究生招生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招录——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招生单位要切实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将招生纪律约束贯穿于命题、初试、评卷、复试、调剂、录取全过程,牢牢守住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纪律红线。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坚持择优录取,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专项计划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规范透明。所有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培养——开论文写作必修课 签学术诚信承诺书把学术道德、学术伦理和学术规范作为必修内容纳入研究生培养环节计划,开设论文写作必修课,持续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研究生应签署学术诚信承诺书,导师要主动讲授学术规范,引导学生将坚守学术诚信作为自觉行为。——对不适合继续攻读的研究生及早分流退出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论文——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针对文件,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广大导师要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管理部门要把抓督查、抓执行贯穿管理全过程,坚决给学位“挤水”,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学位论文作假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对学术不端行为,坚持“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进行彻查。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和学术惩戒;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学术不端查处不力的单位予以问责。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连续或多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位授予单位,加大约谈力度,严控招生规模。导师——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无关的事务导师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师德失范或取消导师资格健全导师分类评价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闫欢支持我们请点赞或使用评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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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约束“导师让学生干私活”?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疑遭导师欺压后意外身亡事件,这两天引发广泛关注。据该校的回应,经调查,死亡学生的导师张某某存在让学生干私活以及辱骂学生的行为,学校据此已经取消了张某某研究生导师资格,但是该研究生的死亡是否与被骂有关,仍在调查中。这两年高校研究生轻生事件时有发生,许多事件从调查结果看,都与学生与导师发生矛盾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应该看到,研究生在校期间,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这种培养模式,注定意味着研究生与导师接触频密、接触方式与本科阶段有相当大的不同。师生矛盾的产生,有一些问题是非界限比较明显,比如导师对学生进行性骚扰,还有比如一些老师把自己的家务劳动强行摊派给学生,凡此种种,其本质都是老师利用师生权利的不对等对学生身体侵犯及劳动剥削。学校现有的一些制度,都对这些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但还有一些现象,其性质存在模糊地带,最常见的就是一些导师经常安排学生参加自己的课题,按说这也是一种正常的培养方式,但问题是眼下一些导师通过关系从社会上拉来的一些横向课题其实并没有什么学术含量,学生参与这样的课题,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学术收获非常有限。还有就是一些导师在校外开设商业公司,而根据现在国家一些相关政策法规,这样的行为并不禁止,甚至与当下倡导的“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思想非常契合。应该承认,很多高校老师在外办公司,的确有力推动了智力劳动、科研成果的转化,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但其中有个重要的问题在于,导师安排自己学生“干私活”,或许会给学生一定报酬。但双方既不是雇佣关系,也没有合同保障,学生其实处在很弱势的位置,甚至是权利真空状态。一些导师想当然地认为,这是给学生提供实习机会,而且还给学生增加了生活补贴。但这些活动毕竟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活动,安排学生“干私活”是否符合学生的意愿,学生有没有拒绝的权利,而工作期间的合法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很长时间以来,这些问题都处在一个灰色地带。更不用说,很多时候这些所谓的“社会实践”对于学术研究来说无甚益处,而对立志走研究路线的学生来说,更是一种负担。在这一过程中,导师、老板还会混作一谈。在利益刺激下,个别导师就可能因急功近利而产生行为扭曲,比如想方设法延缓学生毕业、强迫学生加班等。在社会上,企业员工尚有劳动法的保护,而在学校里,学生基本上处于“裸奔”状态。此次事件中,导师张某某就在校外开设商业公司。而且从目前多个途径披露的资讯看,她校内的的实验室与自己校外的商业公司之间缺少明确界限,有消息反映,她在实验室大量存放易燃溶剂,经常要求学生为自己公司的商业客户运送溶剂。如今,涉事校方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承认张某某除辱骂学生外,还存在让学生干私活的问题。那张某某具体让学生做了什么,这些网友和学生披露的细节是否属实,也亟待校方在深入调查后做出及时回应。高校对研究生实行导师制培养,老师与学生学术上相互砥砺、生活上互相关照,老师除学业之外,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学生有时帮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这是人之常情。但在这中间,老师往往居于强势的一方,像我们前面提到的种种问题,在有纠纷发生时,事实及性质未必容易界定;更大的问题是,当前的高校普遍在这方面缺少细致的规定,导致师生间公私边界非常模糊。学生居于弱势地位,有苦难言,这种委屈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所以,高校在制定出台反性骚扰、反学术不端等一系列规范教师行为的制度的同时,针对教师安排学生参加业务实习、社会实践等工作的相关规范,也是非常迫切的事情。□王天定(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编辑 孟然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