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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研究生招生简章(已更新)而口阚然

2019研究生招生简章(已更新)

2019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已更新)请记住,一定要去官网,该校的研究生招生网去看,不要看什么所谓的XX网什么的,万一不准确就糟糕了。开学了,时间也不一样了,不仅仅有功课,有些人还有工作,怎么复习呢?给大家一点复习建议吧一、复习时间的调整按习惯分配。你有什么学习习惯?早上喜欢早起?上午喜欢看书?那就把记忆的东西留在上午吧!做做英语题。下午要打瞌睡?复习效率低?那就看看政治呗。晚上是高度紧张,效率极高?那就专业课吧!按难度分配。小编的政治超级差,不得不一个个知识点去记、去背、去理解,因此花费的时间是最长的。英语最拿手,最不需要费力气。显然,政治复习花了我大量的时间。按学科分配。之前提过的,不要一个时间段只看一门功课,分开——上午英语,下午政治,晚上专业课。这样的复习效率是最高的。或者复习2个小时英语,再3个小时专业课等等。二、学科复习建议英语学科建议练习真题的时候要掐时间,所有题目都做,然后打分,算算自己得几分。长难句一定要弄懂,看看解析,看看英语语法,这样一句一句积累。阅读理解的解析很有用,每一篇都要看懂,首先是看一下为什么自己做错了,再看一下全篇的意思,把英文多读几遍,尝试自己翻译一下,如果你能坚持10份试卷,英语一定突飞猛进。政治学科大多数同学都觉得政治无所谓,肯定没问题,但是小编还是觉得政治挺恐怖的。第一遍看书是知识点的熟悉,把关键的字和词画出来,就是一、二、三的,这些都是单选题、多选题的考点。尤其要记清楚有些东西是几个点的,比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国家,这里有五个点,考试的时候可能写其中四个,漏一个。或者写六个,多一个。这些你都要会判断。马哲、毛中特、史纲、思修等都要看一遍,这些条条框框都要划出来,关键是整理笔记,你把这些几个点几个点的都摘出来,我的话,就喜欢用打字的,打在电脑里,下一次打印出来就可以背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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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考研报名结束,人数再创新高,考研学子需要注意什么?

截至10月31日24点,2019考研报名结束,接下来是由各省安排现场确认阶段。据统计,2018年考研报考人数达到238万,比2017年增加37万人,增长18.4%。其中,应届考生131万人,比去年增加18万人,往届考生107万人,比去年增加19万人,考研人数和增长率是近几年来最高的一年。小编带大家通过数据看一下近几年考研的走势。从以上图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近几年考研人数连年增高,增长率屡创新高,考研竞争激烈程度也是连年增加。那么本科生究竟为什么纷纷加入到考研大军中来呢?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提升就业竞争力随着大学扩招,本科生越来越多,本科学历已经不能满足部分用人单位的需求,用人单位提高了招聘门槛,很多招聘单位对学历的要求都是硕士起步。因此面对巨大的就业压力很多同学选择加入考研大军中以提升自己将来的社会竞争力,暂时逃避当前就业压力。二、名校情结很多考生由于高考成绩的不理想,没能进入到自己理想的大学,很多同学由于各种原因进入了一些普通本科院校,但心中一直怀揣着一颗名牌大学的心。同时很多企业在招聘网站上注明的都是211、985院校优先考虑,面对这样的局面很多普通高校的学生感觉自己连简历关都过不了,这更加剧了学生们追求名校的心理,想通过考验这条道路给自己一个去名校继续深造的机会,更为了将来在找工作的时候选择性更大一些。三、专业更换一些同学在高考完选择填报志愿的时候是随便填的,还有一部分同学可能因为分数原因是服从调剂的,进入大学学习了一段时间才发现自己并不喜欢所选的专业,但是一般学校都有规定不能随便更换专业,因此很多同学就想通过考研给自己一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四、在职研究生纳入统考自从2017年在职研究生首次纳入统考,让更多在职人员可以获得深造的机会,很多在职人员也加入到了考研大军中,在职考生有一部分是为了升职加薪选择考研深造,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不满意现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所以想通过考研更换一个平台。种种原因使得近几年的考研人数大增,不管怎样很多人认为学历与职业发展是成正比的。最后小编提醒大家2019年研究生招生相对于2018年的政策也有一些变化,需要大家记住。一、准考证非常重要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复试的时候考生也需要带准考证入场,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一定要保存好电子版的准考证。二、明确加分政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三、调剂细则申请调剂前,需要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大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四、奖助、培养、就业大家要充分了解所报考院校的培养方式,因为不同的报考方式,培养方式不同,简单的说就是学硕和专硕不同。以及奖助学金的申请细则,最最重要的是就业问题,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考生可以通过加院校的微信群、百度贴吧和往届的学长、学姐互动,了解更多细则问题。考研将至,剩余不到两个的月的时间,小编提醒大家现在是冲刺阶段,对于各科重点要反复记忆、理解、掌握,最重要的要给专业课安排大块时间。调整好心态,寒冬即将来临,保重身体,坚持住最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最后小编预祝大家2019考研顺利,都能考上自己的理想学校。下面附上一张考研时间表希望能帮助到考研学子们。感谢阅读,如果喜欢请加关注或转发,小编会持续输送优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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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研究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即将在10月10日~31日开启网上报名;9月24日~27日,是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提前预报名时间。2019年浙江省共有26个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22所,科研院(所)3所,党校1所。又到考研季,据教育部数据统计,2018年考研报考人数达到238万人,比2017年增加37万人,增长18.4%。其中,应届考生131万人,比去年增加18万人,往届考生107万人,比去年增加19万人,考研增加人数和增长率均为近年来最高。2019年的考研报名刚开始,预计这个记录将会被再次打破。时下,无论是企事业招聘还是公务员招考,对学历的要求都越来越高。如果是非名校本科生,想要谋求一个好职位并不容易。这是近年考研热逐年升温的一个重要因素。有人将考研当成人生的第二次高考,并不为过。研究生持续扩招考研人数水涨船高从上世纪末开始,研究生和本科生招生数量一样在逐步增多。本科扩招的同时,研究生也在扩招。1999年,全国报考研究生人数31.9万,录取人数7.3万,录取率22.8%。2008年,报考人数翻了四倍,达到120万人,录取人数44.6万,录取率37.1%。2017年,研究生扩招了13.8万,为历年之最,当年录取率已经达到40%。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持续扩大,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难度有所减小。但是,相比如今高考的录取率来说,考研难度依然很高,相当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高考难度。与此同时,考研正在像高考一样,逐渐成为“全民”运动。10年前,高考人数超过1000万,考研人数只有120万。2018年,全国高考人数975万,考研人数已经达到238万。浙江工商大学金融专业的杨贺童告诉钱报记者,他所在专业全年级共有75名同学,“不打算考研的只占个位数”。“3位同学保研,大部分同学现在都在准备考研。”杨贺童本人已经保送西南财大金融学硕士。在浙商大,图书馆特地为考研学生准备了折叠小板凳,以供那些占不到座位的学生使用。于是,图书馆经常可以看到这样奇特的一幕:角落里,一名学生坐在小板凳上,面朝墙壁,脚边堆着复习资料。类似情景在全国各大高校都有出现,学生自带桌椅进自习室,被网友调侃“除了床都齐活了”。今年一月,《浙江大学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出炉,这是浙大基于毕业的11428名学生就业情况分析得出的报告。该届学生的升学率为61.97%,其中6成考上了境内的高校研究生,4成出国(境)深造。越是好大学好专业考研竞争越激烈虽然目前全国的考研录取率已超过40%,但热门院校和热门专业竞争依然相当激烈。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的数据来看,2017年,报考浙江大学的人数约为1.4万,最终录取人数3000人左右,报录比约为5:1。在一些比较热门的专业中,考研的竞争更为激烈,比如2017年考研中,一共有384人报考浙江大学心理学的研究生,但最后只有9人被录取,报录比高达40:1。浙江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胡可先教授透露,浙大中文系各学科都是比较热门的专业,比如今年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录取最低分数比浙大统一划定的分数线高了近40分,原因还是因为报考该专业的学生特别多。“其实不光‘考研热’,还有‘名校热’。”胡可先说,浙江大学文科各学科的排名在国内也是比较靠前的,所以竞争才会如此激烈。经济类、管理类等专业一直以来都是竞争最激烈的专业。2017年的金融学硕士专业报录比,浙江大学为28:1,复旦大学为24:1,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报录比为57.5:1。在浙江省属院校中,浙江工业大学最近三年报考该校研究生的人数持续增多,2016年有约6000人报考,到2018年增加到9000多人,与此同时,录取人数从2121人增加到2410人,平均报录比也接近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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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到货

日前,省招考院下发公布《2019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安排及注意事项》(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可查看)。 网报地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此期间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详情如下:一、报考点情况说明 (一)报考点接受报名的考生范围和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请一定要参阅《2019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报考点约束规则》。  (二)共有七种考试方式接受网上报名:全国统考(21)、单独考试(23)、管理类联考(25)、法律硕士联考(26)、强军计划(27)、援藏计划(28)和农村教育硕士(29)。  (三)山东省共设34个报考点,分别是: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17个)和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和济南大学等17个招生单位。联系方式如下:山东省所有报考点只接受在山东省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工作或户籍在山东省的其他考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及强军计划的考生不受上述限制)。2019年山东省硕士研究生报考点约束规则二、报名注意事项 (一)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及规定考生应认真学习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符合报考条件才能报考。  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前须提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或报考点网站了解山东省各报考点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以免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由于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无法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熟知报考点选择要求  1.报考全国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就读院校所在地的招生单位,且该单位为报考点的,须选择该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报考就读院校所在地的招生单位,但该单位为非报考点的,或报考非就读院校所在地的招生单位须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的市招办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其他考生,报考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单位且该单位为报考点的,须选择该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如工作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可就近选择所报招生单位或市招办为报考点进行报名;报考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单位但该单位为非报考点的,或报考非工作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招生单位,须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的市招办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报考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的考生:所有考生按上述要求,只能就近选择所报招生单位或市招办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上述考生就读高校所在地、户籍或工作所在地都是以地级市为单位。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3.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单位为报考点进行报名。  4.报考专业中,考试科目中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所有考生只能就近选择山东建筑大学或青岛理工大学为报考点进行报名。(三)熟练掌握网上报名流程1.网报地址及填报报考信息  网报地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登录网报地址后按照报名操作要求先进行账号注册(已经注册的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注册成功后,在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信息填报一定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及报名号后,报名成功。此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本人信息、特别是所选报考点是否有误,如有误须在10月31日网报结束之前予以更正。  2.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此期间报名成功后,报名有效。  3.网上缴费  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不含选择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选择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由济宁市财政代为缴费)缴纳报考费。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收费标准:考生报考的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以“5”开头(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220元,其余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  (四)现场确认   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持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的,报名资格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9日。  2.现场确认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教育部、山东省及报考点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照相等工作。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其他提示(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强军计划报名校验码的领取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请于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00)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306室(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领取报名校验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1份(原件)。  2.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考生请与报考单位联系,领取报名校验码。 (二)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动生成考生报考信息,但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业务课二不可在超过3小时和3小时之间修改(即业务课二代码首位是5的不能改为非5,或首位非5不能改为5)错报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三)关于退费   已参加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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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正式报名已开始,这些报名须知你搞清楚了吗

又到一年考研报名季,根据教育部今年8月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下称《公告》),2020年考研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考生需留意的是,根据规定,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实际上,正式报名开启之前,在9月24日至27日,不少考生已进行了考研网上预报名,专家解释,考研的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均有效,考生报名时择其一即可。“考研预报名并不具有强制性,若考生预报名信息无修改,则无需再进行正式报名;但若预报名所填信息有变动,考生也可在正式报名时修改;若未参加预报名,正式报名同样有效。”海天教育考试研究中心专家吴睿介绍。同时,吴睿提醒,即便完成了预报名,考生也应在正式报名时,核查填报信息,确定自身条件符合填报院校的要求,同时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根据《公告》内容,今年考研初试时间为12月21日至12月22日。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2020考研报名具体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及“研招网”报考须知。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正式报名期间会遇到的问题1.往届生二战的考生来源填什么?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没有工作的在家复习可以选择其他。2.报名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多注册几个号,每个号选分数线不同的学校,等现场确认的时候再选其中一个?答:登录账户即学信网账户,实名注册只能注册一个。《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可以同时报考多个招生单位。3.预报名已经缴费了,现在还可以改专业嘛?或者换学校?答:统网报如果缴费成功,就算已经报名成功了。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4.学籍检验是什么时候开始的?需要我们自己弄吗?答:提交了报名信息之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就会自动进行学籍检验,不需要自己操作。5.户口本的地址和身份证上的地址不一样,应该按照那个来填啊?答:按照实际户口所在地填写,如不清楚,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查看户口转移记录。6.准备报考的专业是学校自主命题,应该填全国统考还是单独考试?答:全国统考。单独考生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特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命题的考试。7.通讯地址填家里还是填学校啊?答:填可以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地址就行,一般写学校就行,有的也可以自取。8.通讯地址下面的邮编填哪个啊?是收通知书地址的邮编还是填本科学校所在地的邮编?答:收通知书的邮编,与上面通讯地址相对应的邮编。9.毕业时为应付学校就业协议乱写了一个公司、其实没有工作在家复习考研、报名是有影响吗?添其他人员可以吗?答:没有影响,填写其他即可。在户籍所在地报名。10.请问我十二月份转成正式党员了,那么现在报名政治面貌是写预备党员还是党员?答:预备党员。11.要是第一次注册的密码找不回,那个可以换个手机号,再注册一次么?答:注册是跟身份证关联的,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12.毕业四年,档案一直自己拿着,这样会影响考研吗?如果影响有补救措施吗?答:档案是一般随户籍放在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建议去放一下。不会对考试有影响,但是会对录取时候调档有影响。13.我是应届毕业生,最后学位填什么?答:本科,应届毕业生不用特别填写,一般是自动生成,如果是选择的话,选择最后获取的学位就可以了。14.预报名的时候已经成功了,报名号也生成了,网上缴费也成功了,是不是正式报名就不用再报了?答:是的,不用在正式报名期间重复报名了,接下来记得去现场确认就可以啦!15.二战考研需要填一个毕业证书编号,这个是填毕业证书还是学位证书的编号?答:毕业证的编号。16.必须要有学信网账号登陆吗?密码忘记了,之前的手机号也不用了,怎么办?找回的密保也不记得了答:报名必须要学信网账号,如果找不回来,可以去看一下学信网的注意事项,通过身份证及当时注册邮箱找回。17.二战考生重新注册账号?答:不需要,用学信网账号即可。18.户口暂时迁到我所在的大学了,报名填户口所在地是填我迁到的地址,还是填以前的地址?答:现在户籍所在地。19.考生来源、取得最后学历形式如何填写?答:“考生来源”选择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须是普通全日制。“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则“取得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须是成人教育。20.我预报名缴费了,但是发现自己报考科目选错了,可以进行更改吗?答:不可以,只能重新缴费报名。21.考研正式报名会不会因为报名晚而报不上啊?答:今年部分报考点出现满人的情况,所以建议确认好目标学校的同学尽快完成报名缴费。22.往届生的可以选择在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吗?需要什么材料?往届生可以选择户籍所在地和工作地来进行研究生报名。户籍地报考不需要证明材料。工作所在地报考时,要提供工作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要查询各省网报公告。23.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应该填2020-7-1还是?(并不确定毕业证书上会印哪天)?答:毕业时间,应届生以实际毕业年月为准。不过写大概的就可以,要在9月1号之前。24.自考科目完成,但毕业证没发(或者延发的情况),报名是怎么写?答:现场确认的时候需要验证证书原件的。报名的时候,好像也要求填证书编号的。如果没有证书原件,现场确认可能不会通过。25.2019年毕业的算应届生吗?答:应届生是指20年6月份毕业的考生,包括19届延迟毕业的学生。其余2019年6月份及以前毕业的算往届生,包括二战、辞职考研、19暂缓就业等情况。26.往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也是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吗?答:获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可以按照本科学历报考。27.毕业院校已更名,下拉菜单里面显示的是更名后的院校名称,要怎么写院校名称?答:毕业学校中没有自己的学校或学校名称与实际不同,则选择“其他”,并在输入框中填写学校名称(以毕业证书为准),最多输入100个字节的字符。28.校对填报信息时发现有错误,需要修改怎么办?答:可以直接填写页面底部的验证码信息,点击“确认无误”按钮,完成报名操作,然后再修改相关信息即可。但招生单位.考试方式和报考点等几项关键信息不允许修改,若填写错误,只能取消报名信息后,再新增一份新的报名信息。考研正式报名即将到来,20考研的学子们请打起精神,努力冲刺!同时,注意仙贝发的消息哦~11月初就开始现场确认啦,且考且珍惜,加油!

一两

山西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要求

山西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要求:报考点2019年山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设24个报考点,分别是山西大学(1401)、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1402)、山西医科大学(1403)、山西农业大学(1404)、中北大学(1405)、山西师范大学(1406)、太原科技大学(1407)、山西财经大学(1408)、山西大同大学(1409)、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0)、运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1)、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2)、晋中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3)、吕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5)、阳泉市招生考试中心(1416)、山西中医药大学(1417)、太原工业学院(1418)、太原师范学院(1419)、忻州市高考招生办公室(1420)、朔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21)、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22)、大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23)、临汾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1424)、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1425)。报考点选择规定山西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山西大学(含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报考点:接受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虎峪校区)以及太原理工大学现代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接受报考建筑设计、园林设计专业等(科目代码第一位为5且考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报名。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1425):只接受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山西医科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山西医科大学(含山西医科大学晋祠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山西农业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山西农业大学(含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北大学报考点:只接受中北大学(含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山西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山西师范大学(含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太原科技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太原科技大学(含太原科技大学华科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山西财经大学报考点:只接受山西财经大学(含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山西大同大学报考点:接受大同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接受全省报考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未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考生报考。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接受太原市范围内未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太原市范围内的其他考生报考;接受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和审计硕士等考试科目为两科的全省范围内未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运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运城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长治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晋中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接受晋中市范围内除晋中学院、山西传媒学院外未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接受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两科的考生报考;接受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和图书情报硕士等考试科目为两科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报考;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在晋中市范围内的其他考生报考。吕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吕梁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阳泉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阳泉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山西中医药大学报考点:接受山西中医药大学、晋中学院、山西传媒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太原工业学院报考点:只接受太原工业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报考点:只接受太原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忻州市高考招生办公室: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忻州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朔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朔州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接受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晋城市范围内的考生报考。大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接受除大同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外的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大同市范围内的其他考生报考。临汾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接受除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现代文理学院以外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临汾市范围内的其他考生报考。单考生必须在招生单位报考点报名。山西省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高校是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我省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在本校报考点报名;非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按照公告要求选择考点;除以上两种情况外,如所在学校是报考点,考生只能选择本校报考点报名。非设考点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所有报考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非应届生可选择大同大学考点,也可选择学习或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市地的报考点。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省不接收省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户籍和工作单位均不在我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我省不接收报名。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确认、考试资格。来源/山西招生考试网

变而有气

2019年在职研究生报名时间详情提要!

随着在职研究生的火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通过这种方式来提升自己的知识与技能,以便可以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竞争中脱颖而出,2019年已过半,对于想要报考在职研究生的人来说非常犹豫,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析。同等学力申硕报名时间同等学力申硕是在职研究生的招生方式之一,这种方式由于其特殊的入学模式,即免试入学,因此没有固定的报名时间。只要大家符合招生单位的要求,然后将自己的资料提交给学校,学校经过审核无误后,就可以进入课程班学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是大家取得硕士学位时需要参加的一项考试,大家参加该项考试时需要需要在固定的时间报名,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有着固定的考试时间,通常在5月底的某个周末,通过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就可以取得硕士学位证书。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间要读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班需要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因此有着固定的报名时间段,而报名时间段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其中预报名在每年的9月下旬,而正式报名在每年的10月份。虽然分为预报名与正式报名,但是在这两个时间段报名都是受认可的。完成报名后,需要在之后的11月初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确认时需要带好相应的材料,例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经过审核无误并采集图像信息后,可等待在12月底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及之后院校组织的复试。而时间来到8月份,非全日制研究生统考的序幕即将拉开,之后不久各个院校会陆续公布自己的招生计划,届时大家可以等各个院校的官网上查看,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然后进行选择。而如果没有把握通过统考的人员,可以通过同等学力申硕的方式读研,而这种方式现在就可以报考。

德合一君

2019在职研究生,符合这些条件才可以报名!

在职研究生共有三种报考方式可以选择,分别是:同等学力申硕、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一、同等学力申硕:入学报名条件:统招本科、函授本科、自考本科、网络教育本科、专升本等本科且有学位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入学。申硕条件:满足本科有学士学位三年及以上学历的条件,可以参加申硕考试,考试通过获得学位证书。点击小程序查看各院校招生简章: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专业:本科有无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都可以报考。管理类联考专业: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硕士毕业2年可报考。 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依据院校而定,院校、专业不同,报考条件不同。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职研究生秋季招生报考条件。

钢琴手

教育部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考试题。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四)监督、指导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七)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八)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九)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十)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二)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六)参照教育、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第四章 报 名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第五章 命 题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考务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题库命题。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考试题。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第六章 初 试 第三十一条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第七章 评 卷第四十条 全国统考、全国联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统考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考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统考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第八章 复 试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第九章 调 剂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领域等相对应的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十一章 录 取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五条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第十四章 附 则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倒霉蛋

2019教育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学在职研究生受到了很多同学们的关注。那么,2019教育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是什么?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主要通过同等学力申硕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种方式进行招生。招生方式不同,报考条件不同。一、同等学力申硕报考条件满足大专学历即可参加在职研究生研修班学习,在规定时间内,修满学分就可以获得结业证书。满足本科有学士学位三年及以上的条件,就可以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考试通过,获得学位证书。点击下方小程序查看各院校招生简章等详细信息: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条件大专学历,要求学员具有5年的工作经验;本科学历,学员需要3年的工作经验。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