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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公告内省

西藏自治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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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兼于天

@考研的同学 今年西藏自治区设置6个报考点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一律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 https://yz.chsi. com.Cn)。此次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至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 chsi. com. 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据悉,今年我区共设置了6个报考点,分别是拉萨市招生办、昌都市招生办、山南市招生办、日喀则市招生办、林芝市招生办和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每个报考点均接受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援藏计划、农村师资计划等类别的考生报名。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区所有报考点试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期间一定要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本人图像照片、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网上确认时间为 2020年11月4日至8日(首次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11月7日18:00,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8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不得参加考试。部分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报考点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援藏计划”报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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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1000人、硕士4500人!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公布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通知指出,招生对象包括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据了解,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通知要求,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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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20年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招生简章

北京林业大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面向部分省(市、区)招收非西藏生源应届高中毕业生,为西藏定向培养急需专业人才,充实西藏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一、招生计划 北京林业大学二、招生对象上述省份参加普通高校全国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填报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志愿且能提供由考生及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的书面志愿申请。三、录取原则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其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2、考生到学校报到时,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未签订者,学校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并取消其录取资格。四、国家补助学生入学后享受国家补助,补助项目及标准为: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教材费每生每年240元,伙食补助每生每年2400元,新生入学军训服装费和体检费等一次性费用710元;如果国家调整补助标准,按新标准执行。五、定向就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学生本科毕业后,必须到西藏工作,充实西藏县以下基层干部队伍,在藏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户籍关系等按教育部和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有关规定集中寄送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京林业大学六、签订协议考生被录取后,北京林业大学、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学生本人三方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学生家长(监护人)为考生的担保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需亲笔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八、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bjfu.e.cn/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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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1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500人。现将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1. 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作为动态调整增量,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请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内做好统筹安排。未完成的骨干计划原则上不得挪用。2. 骨干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3. 各招生单位要结合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招生计划集中安排到学校优势学科专业特别是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加强民族地区急需紧缺应用型人才培养。二、招生对象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是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地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办法并严格审核考生资格。严禁擅自调整生源范围,严禁设置其他限制性报考条件,公平对待各民族考生。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要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疑义方可确认报考资格。三、考试录取1.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2. 继续实施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和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除该两个专项计划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应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3. 各招生单位应规范招生程序、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者责任。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四、其他事项1. 招生单位是骨干计划研究生培养、管理责任主体。各招生单位应对骨干计划研究生坚持“爱、严、细”原则,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不降低培养、管理标准。涉及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各招生单位规定执行。2. 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3. 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附件:1.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2.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教育部办公厅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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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公布了!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一种特殊的招生方式,目的是为培养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报考前需与省高教厅少数民族工作办公室咨询,符合标准的考生享受政策照顾。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少干计划,属于一种照顾政策,专项计划,分数线比其他考生低,统一划线,目的是加大民族地区急需紧缺人才、特别是理工农医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下图为历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少干计划分数线)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三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相应类别。不同类别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强军计划的验证码由有接收资格的招生单位负责发放;援藏计划的验证码由西藏考试院发放;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要与所选报考点所在省级管理部门联系,提供省级管理部门要求的相关材料后获取校验码。马上要报名了,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同学们赶快看看今年的新通知,下面附上了各高校的计划分配表。欢迎关注51考研,每天更新考研干货资料、资讯、学习方法、备考经验、报名全流程等等,想考研,关注51考研,助你成功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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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藏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将于9月3日起报名,10月24日开考,招生规定、专业目录看这里

关于做好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地(市)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为确保2020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平稳、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1号)精神,按照教育部整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确保考试组织安全平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面临的环境依然严峻,必须高度重视考试安全,全力保障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安全平稳。成人高考是国家选拔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和重大民生工程,涉及我区广大考生重要利益,关乎考生未来前途命运,关乎社会和谐、持续稳定,务必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行动,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加大整治考风考纪力度,加强考试组织和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我区成人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成人高考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并报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要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隔离通道,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加强考试招生场所的清洁消毒,制定完善防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考务人员防疫培训和应急演练,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逐级压实责任,确保考试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考试安全是考试招生的生命线,是事关考试成败的基础性工作,考试安全保密是考试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保密是前提。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的“一把手”对本辖区内的成考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市)、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强对成人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建立并完善考试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实施考试安全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环节落实,抓细节,抓关键点的衔接。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三、注重工作细节,确保考试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加强试卷管理,确保试题试卷安全。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和交接、备用卷的管理等相关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保密局颁布的《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教办〔2017〕3号)和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精神落实,所有环节的操作程序须严之又严,执行规范的操作办法须细之又细,进一步加强相互审验和监督。各地(市)要认真梳理、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并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改,要确保实现试卷运转全流程的无缝衔接。(二)加强人防技防,实施主动防御。确保所有标准化考点无条件地满足国家教育考试的使用,确保应急指挥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考试信息的安全防护,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保护好考生个人信息。继续保持对各类违纪舞弊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改进作风,确保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要慎重选人,须选聘素质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安全保密工作,与考试有利益相关的人员(如参与助学、补习的教职人员),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坚决不用。进一步狠抓工作人员培训,按要求完成全覆盖式的分级考务工作培训,加强对一线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关口前移,主动防范,切实做到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工作无死角,使安全保密这根高压线谁都不敢碰,“想违而不能为”。四、严格规范程序,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一)规范报名工作流程,严格报名资格审核。要明晰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定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函授(业务)学习为主的特点。要完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等工作办法,积极采取线上等非现场方式,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防范疫情传播。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报名条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进一步加强网上报名、缴费流程指导和信息审核工作,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防止考生重复缴费,审核时须认真进行“身份证信息对比”,确保基本信息无误,尤其是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2.进一步加强对报考医学类、体育类、招生范围属“直属”或“委培”考生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应告知其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要加强免试生以及符合其他政策加分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核和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相关材料统一由各地(市)分类保存。3.根据考生报名资格和基本信息,加强志愿信息的审查,并按层次、科类、科目组分类汇总、统计、保存。对二志愿信息、高起专脱产二志愿填报高起专函授(业余)、高起本二志愿填报高起专等情况要重点审核。4.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考生报名信息校对单》、照顾加分审核材料等均为报名考生档案信息,须按要求规范上传系统,由地(市)招生办审核。录取后,考生本人持通知书报到,档案信息由录取学校统一打印。(二)严密考务组织,强化招录管理。2020年我区成人高考安排在10月24日至26日。各地(市)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多种现代科技手段,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清理打击大规模组织异地考试、替考”五项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要严格按考务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十严禁”“30个不得”工作禁令,加强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花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严防冒名顶替上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严肃查处成人高等学校以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的行为。五、切实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各地(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政策,提醒广大考生充分了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和医学、艺术、体育、外语等相关专业招生政策,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中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在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不同的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切勿上当受骗。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1: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为做好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1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整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报名(一)报名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品德良好。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3.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具备同等学历者)。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或以上证书的人员,且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上学历注册验证信息。4.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5.旅游系统人员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相关旅游专业的考生,必须由基层旅游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方可报考。6.招生性质或范围属“直属”、“委培”的,必须由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开具证明方可报考。凡系统招生和委托培养的院校及专业,只允许该系统或委托单位的考生报考。7.身体健康、户籍在藏或在藏工作(居住)人员。8.在西藏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9.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也可报考。10.尚处于禁止参加成人高考的受处理者不得报名; 在其他省(市、区)报考的考生不得在区内重复报名。(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两个阶段。1.网上报名时间:9月3日至9月16日。报名网址:http://zsks.e.xizang.gov.cn(成考成招栏目)参加统一考试、二学历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须认真阅读招生规定、招生专业目录、招生性质或范围及相关招生政策,详细了解网上报名流程,严格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标准照片格式为:240×320像素,JPG格式,免冠蓝底,不得大于30KB)及有关报名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照顾加分审核材料等),完成网上缴费。填报信息时,考生须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填报志愿时,不得跨科类兼报;层次为高起本,第二志愿可兼报同科类高起专院校(参与高起专院校录取时重新计分);层次为高起专,第一志愿为脱产院校,第二志愿可兼报函授或业余院校。填报完毕后,考生自行打印《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的考生不能打印)。《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须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系统。非在职人员可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扫描上传系统。2.网上审核时间:9月17日至9月23日。由各地(市)教育局招生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办公室,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实行网上审核。2020年起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全面实行网上审核,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料上传后,由有关部门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须考生本人完成网上《考生报名信息校对单》的最终确认。考生最终的报考信息以《考生报名信息校对单》为准,未经审核部门和考生本人双方共同审核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因委托他人(包括单位)或考生本人网上校对失误出现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报名时按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规定交纳报名费56元,考务费每科36元(报名费、考务费采取网上缴费形式收取)。4.各地(市)招生办要认真组织好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工作,严把报名关,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按“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同时,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5.考生考场编排、考区试卷(答卷)需求申请时间:9月26日至9月30日。考生考场及座次按考区、报考层次、科类、科目组由计算机随机编排。二、考试与评卷(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藏语文科目试卷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答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作答。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史类、理工类分别设置统考科目。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数学(文科)或数学(理科)、英语。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1)文史类、外语(文)类: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数学(文科)、英语。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历史、地理综合科目(简称史地)。(2)理工类、外语(理)类: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数学(理科)、英语。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物理、化学综合科目(简称理化)。(3)成人高等学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等学校自行确定。成人高等学校专业加试必须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等学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必须于10月28日前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语文或汉语文。考语文试卷的考生,语文成绩100%计入总分;考汉语文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且汉语文成绩和藏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报考藏医学专业的考生必须考汉语文+藏语文。各科类总分具体计算如下:高中起点升本科总分=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英语+史地(理化)高中起点升专科总分=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英语2.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均为三门,即两门公共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2)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3)经济管理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4)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5)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6)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7)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专科起点升本科总分=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上述各科目实行全国统考。(二)考试组织1.考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各考区具体实施。考场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中。各考区必须强化考务管理,增强疫情防控,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考试。2.考生原则上在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需在非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凭居住证信息由居住地招生办审核。凡参加我区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区所设的考点参加考试,在其他省(市、区)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可。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有关考务规定,做到诚信报考、诚信应考,并按规定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只能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英语、藏语文学科除外),且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有特殊要求必须出现两种语言文字的除外),否则不予评卷。因不按考务规定和要求答卷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5.评卷、统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西藏微青年”、西藏自治区成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西藏政务服务平台、电信声讯台96833513、移动声讯台12580、联通短信平台进行公布。6.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可以到地(市)招生办申领成绩复查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递交到报名所在地招生办。招生办受理考生申请后,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复查只查分不查卷,仅限于漏评、误评及小题分汇总。(三)评卷工作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采取双评机制,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具体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地(市)教育局、西格办办公室、西藏民族大学招就处须给予全力支持。三、录取(一)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工作于11月下旬开始,12月下旬结束;录取工作结束后,不进行补录和改录。录取信息按批次时间节点,通过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成考招生管理系统、西藏政务服务平台、“西藏微青年”、电信声讯台96833513、移动声讯台12580、联通短信平台进行公布。(二)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各招生学校应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三)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招生计划数分考试科类划定各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如上线考生不足可适当降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四)录取时,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六)照顾政策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申请进入专升本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申请免试就读区内的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应具备报考专升本资格)。4.运动健将和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考生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1)获得市地级以上(含市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不含行业性的单项奖及某一项工作奖或称号);(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门巴族、珞巴族、夏尔巴人、人考生(夏尔巴人、人考生报名时民族选择“其他”);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即199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者,出生年月以考生本人身份证为准。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相应的资料信息(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上传省级部门出具的《自主就业证》),各招生办须认真审核,打印符合照顾条件考生所提交的资料信息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符合以上两项及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符合照顾条件的信息,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由各地(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10个工作日。(七)委托培养学生的单位,可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向招生学校提出调整生源分配的建议,但不参与录取工作。(八)所有院校均实行网上远程录取。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在藏代录。凡不能参加我区网上远程录取的院校,只允许委托本校在藏函授站或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代录。凡委托代录的院校,须提前将书面委托函发至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九)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学校提出,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按审核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十)招生院校不得擅自招收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录取的考生(或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通知书),一经查实取消该院校在藏招生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十一)招生院校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在藏设立违规教学点(班)。函授院校若需在藏开设函授站,须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部门审批;区外脱产院校一律不得在藏设立教学点(班),且不得委托其他单位、社会教育机构或个人代授教学。四、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正式录取且逾期未报到入学的新生,招生学校不得注册其学籍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注册学籍的,自行承担后果。五、加强领导,严明纪律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思想到位,技术到位,管理到位,防控到位”的要求。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纪舞弊案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违反相关考试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处理。六、其它1.考生在录取之前不统一进行体检,已录取的考生体检与否由录取院校确定。2.在职及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社会其他人员的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乡、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负责。3.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招生办联系电话:自治区0891-6361823、6335325拉 萨0891-6330164 昌 都0895-4822318山 南0893-7832061 日喀则0892-8832767那 曲0896-3924570 阿 里0897-2821232林 芝0894-5822294 西格办0979-8482912西藏民族大学029-337557994.本规定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2: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3:2020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4:关于做好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专升本层次“前置学历”认证事宜的说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2020年8月29日 作者/来源:西藏商报#选调生#

节葬

西藏大学2020年将实现在校研究生规模翻番 达到1200人

日前,《西藏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发布,标志着该校一流学科建设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按照建设目标,到2020年,西藏大学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将得到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力量等主要指标达到西部高校先进水平。西藏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藏大从2014年底开始筹划“双一流”建设申报事宜,2015年便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此事,同时启动方案编制工作,通过反复调研、修订正式发布。据介绍,西藏大学将以生态学作为世界一流学科进行建设,下设高原科学与技术和高原民族优秀文化两个研究领域,以生态学一级学科为核心建设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国语言文学等优势学科为辅助建设学科,解决青藏高原湿地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演变规律及其生态安全评价等重大科学、人文社科问题。该负责人介绍,西藏大学将整合现有条件,构建一个青藏高原野外科学工作站、一个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资源库、一个综合分析测试中心、一个高原重大基础设施与环境实时在线安全监测中心,一个高原大数据信息分析及仿真实验中心,形成“一站一库三中心”五位一体的高水平共性学科科研平台体系。同时,集中整合建立珠峰研究院、西藏大学科教博物馆、“民族优秀文化”数据库、国家级藏语言文学研究基地“一院一馆一库一基地”4个共性学科平台。该负责人介绍,学校将按照师资建设和本地人才培养两方面进行规划,将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教师脱颖而出提供支持,从政策、待遇、机制、环境等方面为拔尖人才的成长创造系统支撑。同时还将建立教师发展中心,推进系统性的职业能力培训。增加研究生招生规模,到2020年实现在校研究生规模翻番,达到1200人。

夜与雾

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发布:贵州328人

★日前,国家教育部印发《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省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28人。★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此外,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据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所有被录取考生应按规定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选择就业的,必须履行协议回我省、教育部规定的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来源:多彩贵州网

鼓腹而游

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出炉,贵州计划招录人数是……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0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计划招录328名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据了解,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