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欢迎关注阿飞学长,获得更多考研、读研资讯】即将进入4月,距离4月中旬考研国家线公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今天,教育部明确了高考推迟一个月的消息。这从侧面印证了在高校,近期开学的可能性不大,因此考研复试采取网络形式是大概率事件。网络复试的话,无疑会提升初试成绩在最后总成绩中的权重。这必然导致分数低的考生面临的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大。那么,今天,学长推荐的这个学校,对于求稳上学的考生而言,应该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个学校就是温州大学。01温州大学情况介绍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前身是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已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良的办学传统。温州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于2004年设立研究生处负责学位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工作,2004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温州大学现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最新的排名中,温州大学在全国排名处于200名左右的位置,在浙江省省内排名处于10名左右的位置,综合实力不算太差。02温州大学考研调剂情况分析近3年调剂名额充足,可预测今年仍旧会有调剂名额从温州大学研究生官网,我们可以看到近3年,也就是12/18/19三年都有比较充足的调剂名额。尽管20年考研国家线还没有公布出来,但是该校也已经在《致温州大学2020年研究生考生的信》一文中,提到了调剂的相关事宜,因此可以确定的是该校今年肯定也有调剂名额。(图片来自网页截图)调剂专业分布全面,基本涵盖全校所有院系从近3年的调剂公告中的招生专业来看,我们可以看到该校的调剂专业分布比较全面,涵盖了几乎全校所有院系。(图片来自网页截图)该校调剂招生范围覆盖了商学院、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等15个学院,文、工、理、艺等基本全覆盖了。奖助学金政策该校有着种类多、奖金丰厚的奖助学金体系。明确写到:新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6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8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6000元。此外,还丰厚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各类社会奖学金、助学津贴、科研补贴等奖学金体系。另外,对于研究生海内外交流与社会实践也从资金上给出了扶持,可谓是非常“大气”了。0320年考生如何参与调剂参考往年的调剂工作。该校的调剂工作分为两个步骤:第一阶段:调剂预登记(成绩发布-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前)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按照要求填写《调剂申请表》发送到招生学院信箱,待分数线下达后由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尽快主动与招生学院联系。第二阶段:正式调剂(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调剂结束) 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符合调剂条件的话,第一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该校将优先调剂符合要求的预登记考生。考生记得一定要及时关注、回复,尤其是网上确认很重要,不缺人的话,就会被学校,默认为自动放弃。因此,感兴趣的同学一定要随时关注该校的研究生官网,现在赶紧去提交调剂预登记信息。(图片来自网页截图)最后,对于这个学校,不知道各位考生是怎么看待的?欢迎大家留下自己的看法哦!
6月16日,温州市教育局公布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温州市区共计划招录13676名新生,比去年新增招生计划1133名。招生计划2020年,市教育局继续安排温州中学、温州二高、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一中等5所普高面向本行政区外的市区统筹招生252名。在此基础上,温州二外、温州八高、温州二十二中、永强中学、瓯海一高等5所学校新增招生计划400名,面向鹿城区、龙湾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区统筹招收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学生。今年高中怎么招生?怎么填报志愿?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了市局直属(鹿城片区)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普通高中是指市区普通高中体制调整前原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即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以及实行统筹招生的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招生办法普通高中类招生1.普通高中录取条件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4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2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5B及以上;参加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温州市外户籍考生,可参加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若参加温州市教育局直属(鹿城片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已取得市教育局或鹿城区教育局统一注册初中电子学籍,并具有在市局直属中学或鹿城区属中学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及以上的居住登记(从2019年7月起至今),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从2019年7月起至今);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19年7月起连续缴纳至今),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在温州市外就读、未回温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温州户籍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确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提供就读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经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核准后参加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2.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自主招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将50%以上的招生计划以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50%以上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初中毕业人数比例分配到市局直属中学、鹿城区属中学。定向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少于50%。定向生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具体分配名额和招生办法(另行公文)。非市直、鹿城区属中学应届毕业的考生不享受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录取资格。自主招生方案及录取结果须报温州市教育局审核。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3.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课程实施能力及条件,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足球项目招生计划数单列)。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普高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4.市区统筹招生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面向所在行政区外的市区统筹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面向市直和鹿城片区、龙湾片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片区统筹招生。5.特色普通高中招生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可申请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招生方案及录取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不含科学成绩,含政策和特长加分;科学成绩必须达到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科学基础分150分)择优录取。6.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立足于鹿城区招生,鹿城区招生数不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若平行志愿录取不足,则由招生学校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40%。7.市外普通高中招生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温州市外公办普通高中若擅自在我市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须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市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被录取考生的电子学籍迁移手续。温州市域外民办学校来温招生必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招生广告审批手续,在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1.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技、成人中专普通班等。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另行公布。2.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签发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由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加分政策政策加分规定和特长加分规定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20年高中招生特长加分项目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22号)规定执行。从2021年起,高中招生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类获奖加分政策,初中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方面获奖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体现。政策加分和特长加分考生报送材料要求。政策加分考生参考中考优待一件事办理方案。特长加分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录取办法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法治(按卷面分50%计入)五科总分,以及政策加分和特长加分,下同),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1.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即“知分填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3天。报考普通高中统招生的考生通过“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http://zk.wzer.net/wzzk/login/ggtz.jsp)填报志愿。本年度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共19所,设置29个平行志愿。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共设19个志愿,分别是:温州中学统招、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统招、三校联合统招(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3所学校统招生实行联合招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统招、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龙湾中学统筹招生、瓯海中学统筹招生、洞头区第一中学统筹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龙湾区永强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特色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公办)统招。民办普通高中设9个志愿,分别是: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统招、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统招、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统招、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北大少年”特色实验班、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统招、温州市英才学校统招、温州东瓯中学统招。2.录取原则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在报考时可有多种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只要被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含公民办)录取,考生信息即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3.录取顺序和办法自主招生录取:2020年温州中学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60名(其中面向市直和鹿城区40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面向市直和鹿城区自主招生120名,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50名,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60名,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80名,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面向全市自主招生80名,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特色班和国际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60名。被上述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其他录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定向招生录取办法、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或县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统招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特色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90人(2个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45人(1个班);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北大少年”实验班招生90人(2个班)。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新增招生计划设置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面向市直、鹿城片区、龙湾片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片区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招生。计划招生60人(2个班,其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30名)。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面向鹿城片区的招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开始。考生直接到学校进行预报名,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统招。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不含科学成绩,含政策和特长加分;科学成绩必须达到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科学基础分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上述分数相同,则按考生科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上述分数和科学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确定考生顺序位。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①按文化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②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③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 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④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⑤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在平行志愿统招录取前完成。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对达到招生学校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序予以提前录取。对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体育特长生,根据实际情况,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在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100分内照顾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志愿录取及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和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补录取。要求报考的考生,于中考成绩发布后直接到学校进行预报名,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招生录取分为志愿统招与跨县自主招生2种方式。鹿城区与市直生源考生(即录取地在鹿城区)要求报考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的,通过中招系统志愿填报后统招录取。民办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可向直属中招办提出设定最低录取分数要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而放弃报到和缴费的考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不再予以补录。其它县(市、区)生源考生要求跨县报考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民办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期间可在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根据招生学校随后的反馈通知,于志愿填报截止当日到学校确认和缴费。在此之后,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学校按核定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不含县级政策或特长加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域招生,须与考生家长签署同意录取承诺书。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所有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得录取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凡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要求报考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考生,可在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期间到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前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大专班需结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凡被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本一体化”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龙湾片区2020年龙湾片区(含龙湾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高中招生实行在中考成绩公布后通过“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根据各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按平行志愿录取。志愿填报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志愿填报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共设一个批次15个平行志愿,考生必须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zk.wzer.net)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最多可填报15个。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代码如下:龙湾中学(含定向生)代码101、龙湾区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代码102、龙湾区永强中学(普通班)代码103、温州中学代码104、温州第二高级中学代码105、瓯海中学代码106、洞头区第一中学代码107、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08、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09、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0、龙湾区永强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1、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2、温州市越秀学校(民办)代码413、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4、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5。二、报读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由学校(职高)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一经录入,即完成录取手续,不再参与所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录取,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录取。三、报考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本一体化”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开始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分别对报考“中本一体化”和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具体时间以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四、民办普通高中龙湾片区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各民办普通高中可于考生志愿填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设定录取分数要求。跨县域(龙湾片区外)招生人数要控制在总招生计划数的40%之内。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由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通高中龙湾片区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由招生学校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自主择优补招,额满为止。五、龙湾中学定向生、龙湾中学特长生、龙湾区永强中学特长生志愿必须优先考虑填报所对应的报考学校。龙湾区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不招收特长生。招生办法普通高中龙湾中学计划招生560名,已完成保送生招生148名,面向市直(鹿城)、瓯海、洞头招生56名,本次面向区内实际招生356名(其中统招生154名和定向生186名、特长生16名)。1.特长生:市教育局对达到龙湾中学特长生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予以提前录取,若特长生录取不足16名,不再补录特长生。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文件执行。2.首次统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154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的通知》(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 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3.定向生:在统招生分数线降15分内,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市局直属(龙湾片区)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定向分配生招生方案的通知》(另行发文),按龙湾片区各初中名额分配录取186名,录取定向生时,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若定向生录取不足186名,不再补录定向生,空余名额予以龙湾片区内统筹招生。4.二次统招生:在首次统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完成后,招生名额未满340名时,将剩余的指标再次进行全区统招,在统招生分数线降15分内且具备龙湾中学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若二次统招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时,则录取分数线再降5分,采用上述相同办法录取,若仍无法完成剩余招生计划时,则不再降分录取。龙湾区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计划招生160名,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160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龙湾区永强中学(普通班)计划招生560名(其中特长生17名)。1.特长生:市教育局对达到龙湾区永强中学特长生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予以提前录取,若特长生录取不足17名,不再补录特长生。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执行。2.统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543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温州中学等十所公办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直〔2020〕39号),按平行志愿分别录取温州中学27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20名、瓯海中学14名、洞头区第一中学8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面向市直和鹿城、龙湾、瓯海招收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温州中学等十所公办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直〔2020〕39号),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面向龙湾片区各招收17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民办普高1.面向龙湾片区外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在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临时关闭招录系统前,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凭考生录取码直接录取。2.龙湾片区内平行志愿招生录取:按考生成绩和志愿录取,额满为止,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3.在上述招生时未完成招生任务的,由招生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自主择优补招,额满为止。瓯海片区招生办法普通高中招生办法1.普通高中录取条件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4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2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5B及以上,参加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者,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参加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含面向瓯海片区统筹招生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瓯海区初中电子学籍且有瓯海区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及以上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在瓯海区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截至2020年3月满一年及以上);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市区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19年7月起连续缴纳至今),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2. 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瓯海片区民办普通高中立足于瓯海区招生,本区内招生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若平行志愿录取不足,则由招生学校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录取工作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瓯海中学新增招生计划纳入定向生计划核定,今年定向生招生人数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44人。瓯海一高将55%的招生计划以定向招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在瓯海区报考且具有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其中一年为九年级)学籍的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瓯海区外就读的瓯海区户籍考生不享受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资格。自主、定向招生方案另行公布。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5人。市区统筹招生。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一中面向市区统筹招生,其中面向瓯海片区招生82人。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温州市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面向鹿城、龙湾(含经开区)、瓯海统筹招生,其中面向瓯海区招生115人。同分录取原则。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特长加分,下同)相同的情况下,采用考生位次确定录取顺序。考生位次依据如下规则确定: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确定;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按上述第(2)项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同位次者并列录取。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办法内容同上述市局直属(鹿城片区)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办法。其他规定瓯海区户籍在区外学校就读的考生,回原籍(瓯海片区高中)录取的规定1.在温州市外就读未回温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者,我市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确需回原籍(瓯海片区高中)就读的学生,可根据其在外地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原则上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2.在温州市内瓯海区外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教育局。3.瓯海区户籍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考生,报考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的,不能再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只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温州市域外普通高中来温招生规定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温州市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如擅自在我市招生,将不予办理被录取的考生电子学籍迁移手续。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须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被录取考生的电子学籍迁移手续。温州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来温招生必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招生广告审批手续,在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洞头片区招生办法普通高中类招生1.招生对象洞头区户籍初中毕业生:2020年洞头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在洞头区外就读要求回洞头区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洞头区外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洞头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洞头片区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的初中毕业生。2.志愿填报考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3天,每位考生可填7个志愿(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一中择优生、洞头一中定向生、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其中,填报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必须是洞头区户籍,且在洞头区初中具有连续三年实际学习经历和连续三年洞头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填报洞头一中定向生,必须是在洞头区具有连续三年实际学习经历和连续完整三年初中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民办普通高中须在6月10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4.定向生招生洞头一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0%将以定向招生的形式分配到洞头区各初中学校(其中36个统筹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定向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上按洞头区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方案另行发文)。5.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洞头一中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 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内容同上述市局直属(鹿城片区)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办法。其他事项洞头区外学校来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招生的规定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洞头区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洞头区招生(除市区统筹招生、中外合作高中和艺术高中自主招生外),擅自报名洞头区外公办普通高中就读者,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洞头区外民办高中在洞头区零星或规模招生,须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其招生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平台上择优录取。来源:温州发布资料:市教育局编辑/版式:周弧 陈迪
今天下午,市教育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公布今年“小升初”招生政策。小布了解到,今年温州城区“小升初”报名录取将首次启用初中招生便民服务系统。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有何亮点?(滑动下框,查看内容)一、入学政策“一清单”。过去招生政策主要通过新闻媒体、温州教育网、学校向社会和家长公布。由于适龄儿童家长的房产信息、户籍情况错综复杂,家长咨询多但是途径单一,只能电话咨询。网络问政与市长热线针对招生问题的咨询居高不下,相关答复工作也占用了大量的人力精力。改革后,温州城区初中招生服务系统设置了“辖区生政策”、“新居民政策”、“常见招生问题”三个板块,结合近三年来群众提问频率最高的问题,将招生政策整理成45个常见问题,以案例形式呈现。市民只要轻按手机屏幕,即可获得有关政策的详细解答。二、辖区查询“一键通”。以往,家长大多通过电话或者报纸等媒体仔细查看施教区四至的范围和文字说明,费时又费力。市教育局通过在各初中学校施教区的东南西北四至范围基础上,绘制各校施教区范围图,由原来的文字描述升级成图文并茂式;利用大数据首次将近二十年招生实践中积累的温州城区全域房屋地点几千条信息,一一建立起与学校的对应关系,通过查询房产即可知道辖区学校,查询学校即可知道施教区范围。比如市民A想查询自家房产所在辖区,只需要在输入框输入住宅区名称比如“马鞍池大厦”,系统即可反馈该住宅区辖区为“温州市第三中学”。同理,要查询某个学校辖区范围,只要在输入框输入学校名称,比如“温州市第八中学”,即可获得该学校对应的辖区范围示意图和相关文字说明。三、报名、录取、互动“一平台”。打破地域和设备限制,入学报名和录取结果方式在原有文件传达,招生咨询电话、媒体网站公示的基础上,拓展为可以在手机端报名、查询录取结果。开启“互动咨询”微信互动交流平台,参照网络问政形式,为群众提供手机端互动咨询和回复功能并安排专人在收到咨询后8天内进行专业解答,为网民和家长提供多样化的咨询方式和途径。截至目前,在线共为群众答疑解惑1759人次。同步收集网民咨询的热点问题,将典型案例答复总结提升并纳入“常见问题”专栏。此外,制作招生视频,通过动画和文字相结合形式手把手教会你如何在线报名,并通过微信发布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百姓的知晓率。四、信息审核“一网享”。优化招生报名流程,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运用大数据平台,通过与公安、住建局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家长和学生在平台填报信息后,将自动完成户籍、房产等信息的数据比对,比对成功将自动完成报名,无须再提供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住房抵押信息,由班主任签字确认即可。数据比对不成功的学生,提供原始材料由教育部门进行审核。此项举措覆盖95%申请入学对象并在鹿城区实验小学选取2个班级先行试点。具体来说,对于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只要学籍比对成功,不需要提交学籍证明,覆盖99%申请入学对象。城区户籍而父母无房产对象,户籍和学籍比对成功,无需提交任何材料,涉及人数约400,真正实现无纸化。特别是对于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家长来说,之前需要由抵押单位派人持证送审或房产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分别签字,单位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送审。改革后,通过网上数据共享,相关材料真伪可以通过大数据平台给予鉴定,无须家长反复跑路,让8173名学生受益,并向义务教育阶段无纸化报名迈出坚定的一步。五、新居民入学“一库办”。在市直学校报名中为新居民子女开辟绿色通道,取消“租房证明”和“户籍地无监护人证明材料”两项材料,通过自动调取新居民积分及身份、居住证、社保年限等信息,自动生成报名表,彻底改变了往年家长连夜排队“取号”现象。线下同步发放温馨提醒1000余份,通过图表形式实现新居民就学政策一次性告知。去年,通过在温州市城区初中便民服务系统上实现新居民子女入学政策解读、积分查询、网上报名、录取查询等在线“一网通办”,800名小升初新居民顺利入学。六、回温就读服务“一站式”。对于初中想回鹿城城区就读的在外温籍学生,提供预约报名、容缺受理等“一站式”服务。回温就读学生可以通过网络预约报名而后根据约定时间来现场审核原始材料。对于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并进行容缺受理。通过先受理后补齐的方式为家长和学生提供暖心服务,增强其回家读书的幸福感。今年,市教育局还将延长现场服务时限,根据回温就读人数,将原先3天现场审核时间延长至半个月,给群众提供充足的报名时间。审核现场将安排学生志愿者服务,通过一对一引导、接待、解答,提升服务质量。温州城区初中招生便民服务系统的正式启用标志着2019年温州教育“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扩面迈出了坚定的第一步。不只是城区,今年我市全面启用“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全市共计377所初中学校通过“温州市初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招生。在确保有关县(市、区)原有系统、原有录取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全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时间统一、报名统一和录取统一。报名对象(一)隶属鹿城城区〔包括滨江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南郊街道、大南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部分)等9个街道,下同〕,并持有当地户口的居民。鹿城城区户口须于2019年6月5日前登记,否则视为今年初中招生的非鹿城城区户口学生。(二)鹿城城区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办有人才居住证引进人才、温商回归人员的子女。(三)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居民。(四)七都街道、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丰门街道、仰义街道、藤桥镇、山福镇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五)非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无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居民: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鹿城城区已取得居(暂)住证并居住1年(含)以上,同时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并在温州市区缴纳社会保险1年(含)以上,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招生办法免试1.小学升初中的学生不进行升学考试。2.各小学向初中学校提供小学毕业生素质报告单和健康档案。素质报告单由鉴定性评语、文化课质量检测成绩、技能测试结果、体质状况四部分组成。相对就近入学1.鹿城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和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就近入学是指市教育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学校,在招生时将学生(报名对象)按其父母居住地(拥有产权,房屋产权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分配到其附近的初中入学。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起始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6年8月31日)。上述三所学校和温州市实验小学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从2015年4月起,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实施)。2019年开始,上述三所学校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具体规定如下:(1)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按产权证件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2)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学生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产权人在一起,学生父母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凭上述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入学。(3)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就地安置的,在就地安置地安排入学;属外迁、且没有其他房屋产权的,2020年7月底前入住的,在外迁安置地就近入学。(4)华侨子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回国读书的华侨子女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的同等待遇,在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也可到监护人户籍所在地集中接受华侨华人子女的学校入学。(5)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凭房开公司的购房合同、发票及房管局收件收据为依据。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初中招生的房产依据。(6)家长填写的产权信息在“温州城区初中招生系统”上比对成功的,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7)其他不属上述情况的,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统筹安排。2.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有鹿城城区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仰义街道、丰门街道、七都街道、藤桥镇、山福镇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根据父母产权所在位置,由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按片区指定学校统一调配入学。3.符合条件的非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无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招收符合条件的非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无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居民。根据《温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实施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的意见》(温委办发〔2012〕94号)精神,结合鹿城区府办《关于印发鹿城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温鹿政办〔2014〕2号)文件,父母一方参加积分管理并符合入学要求,由市教育局直属中学招生办公室按“积分高者优先”原则,对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新居民随迁子女统一调配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就学。辖区确定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各小学毕业生生源分布情况与各中学招生计划,按就近入学原则进行调整平衡,确定分配辖区。民办学校和特色学校的招生1.温州市绣山中学招生对象为鹿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或在鹿城区(市局直属小学)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温州外国语学校招生对象以温州市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浙南产业集聚区)为主,同时可以面向各县(市)招收部分学生。具体招生方案由各校制定后发布。2.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3.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继续招生6个班级。4.尝试在市局直属初中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特色项目培育,符合条件学校招生数控制在2%以内(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发文)。上述民办学校和特色学校的具体招生办法见各校招生简章。照顾规定(一)国家和省规定的烈军属等人员子女确保优先照顾公办学校(初中、小学)分配入学。(二)下列人员子女可享受照顾公办学校(初中、小学)分配入学:1.见义勇为者子女;2.市级及以上劳模、省绿叶奖获得者子女;3.市引进高级人才、市拔尖人才、市551工程人才(第一层次)子女;4.市委、市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5.市级优秀骨干教师(第二层次以上)子女;6.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明文规定的其他需要优先安排对象子女。报名办法鹿城城区户籍且在鹿城城区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现役军人、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引进人才、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有鹿城城区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双屿街道(原双屿镇部分)、仰义街道、丰门街道、七都街道、藤桥镇、山福镇户籍,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一)凡报名对象属鹿城城区户籍且在鹿城城区就读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非鹿城城区户籍、在鹿城城区就读且父母拥有鹿城城区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温州城区初中招生系统”或“温州城区初中招生网上便民服务系统”(手机端)上报名。报名时,家长要认真登记户口、产权证所在地和学生及父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报名后,家长要将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属六类照顾对象子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送就读小学审核并在“温州城区初中招生材料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产权信息在系统上比对成功的,报名时不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班主任、学校审核后签章,汇总造册,录成电子文档。现就读鹿城区小学的,报鹿城区教育局学籍审查后,由学校于5月20日至5月31日送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集体报名。(二)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且产权办理时间不足三年的学生家长,应向学校提交居住满3年的说明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电费收据、电话费收据、电视费收据、水费收据等原始凭据),在报名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上交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三)现役军人的子女要有其父母现役军官证和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归侨华侨子女、香港澳门同胞子女须提交本人或父母所在国(地)居留证和市侨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台胞子女、台籍学生需提交市台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办有《温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我市引进高级人才子女要有父母工作单位与批准其父母调入部门的证明;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须提交市经济合作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由学校上交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四)小学不在鹿城城区就读、户籍在鹿城城区(含原双屿镇、仰义街道、丰门街道、七都街道、藤桥镇、山福镇部分),且父母有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持户口册、产权证(产权信息在“温州城区初中招生系统”上比对成功的,不需提供产权证材料)、本人学籍证明(小学在温州市域内就读对象,不需要提供学籍证明)、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一张,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3日至24日。(五)小学在鹿城城区就读,非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无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在“温州城区初中招生系统”或“温州城区初中招生网上便民服务系统”(手机端)上报名。报名时,家长要认真登记暂(居)住证、社会保险和学生及父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根据《市局直属和部分鹿城区属初中新居民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办法》(温教直〔2015〕33号)填写积分情况。报名后,家长要将有关原始材料及复印件送就读小学审核并在“温州城区初中招生材料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具体材料包括: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2.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3.在温州市区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班主任、学校审核后签章,汇总造册,录成电子文档,现就读鹿城区小学的,报鹿城区教育局学籍审查后,由学校于5月20日至24日送温州市第三十九中学集体报名。学生学籍信息在系统比对成功的学校,不再报市区教育局进行学籍审核。小学不在鹿城城区就读,非鹿城城区户籍,且父母无鹿城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持上述材料,本人学籍证明(小学在温州市域内就读的对象,不需提供学籍证明)、近期免冠单寸照片一张,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13日至24日。(六)集体报名时,各校要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提交初中招生报名花名册一份、招生报名数据录入光盘一张。房产信息集体报名后不得更改,未填写报名花名册栏目的一律按无材料处理。(七)家长和班主任填好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于7月5日前由各小学统一送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2019年市局直属和鹿城区属初中招生工作安排表新闻链接本月起温州“小升初”报名有变化,首次启用初中招生管理系统来源:温州发布资料:市教育局编辑/版式:周斌杰
5月12日上午,温州市教育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通知明确,今年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在全市统一的平台上进行报名。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在平台以外组织招生。各县市区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将于5月19日前公布。今年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哪些变化?一起来了解~《招生通知》具体有哪些内容一起来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今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力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坚决遏制掐尖招生行为,坚决克服唯升学的功利化导向。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面实行“审批地招生”“公民同招”“电脑随机录取”。各县(市、区)制定的县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将于5月19日前公布。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7月,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这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调整,要在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中全面落地;各地必须不折不扣加以贯彻落实。今年3月11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就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招生行为、调整招生政策等方面作统一规定,要求今年秋季起各设区市所有县(市、区)和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都必须按新的政策进行招生录取。2020年的《招生通知》,是我市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年度文件。《招生通知》按照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结合温州民办教育发展实际,最大化保障民办学校的权益,兼顾家长对孩子入读优质民办学校的需求,牢牢把握招生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坚决遏制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防止任何形式的测评考试招生入学行为,促进公办民办健康协调发展,引导学校关注内涵与质量提升,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根据《招生通知》,我市公办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并公布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公办学校按就近入学的要求在确定的学区范围内招生,保持基本稳定。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生。县(市、区)批设的,按省有关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县(市)管辖的,在学校所在地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并管辖的,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区管辖的,在学校所在地和鹿城区范围内招生。招不足的民办学校,可跨县域补招一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即三个同步),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招生通知》明确,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经认定的九年一贯制学校,自今年招录小学新生起,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应实施直升。之前已招录在校的学生,如果当年学校招生时承诺直升的,按承诺实施直升;如果没有承诺的,学校可申请实施直升或不直升。报名和录取工作遵守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纳入招生管理系统,在5月下旬完成。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为优化招生服务,并确保公平公正,今年公办民办招生的报名、录取等环节设置实行“四统一”:统一报名时间。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报名。各地各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统一入学条件。按是否满足户籍、产权、居住证、学籍等条件作为报名资格,并明确公办民办学校的报名条件一致。具体办法根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招生细则执行。统一招生平台。家长或监护人登录市级招生管理系统平台报名。招生报名、入学信息核验、录取、注册学籍等流程和环节纳入招生管理系统,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录取规则。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其中民办学校最多填报2所。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邀请公证机构参加,按照“三个全部”(全部学校、全部对象、全部计划)的要求,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限报1所),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方式录取。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为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和要求,《招生通知》强调,各地各学校要通过网络平台、招生管理系统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全面接受社会、媒体、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涉及学区范围重大调整的,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对于公办学校出现学位供给紧张情况的,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入学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对于违规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罔顾招生计划超计划招生,无视招生办法和程序私下通过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或者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掐尖选生源,以及通过培训机构变相考试招生等扰乱招生秩序的,将坚决予以查处和纠正。全面实施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考试或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和特色班,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严禁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管。畅通违纪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机制。对于公办学校违规的,视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民办学校违规的,按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核减下年度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星级降档、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不作为或治理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问责处理。1.为什么要实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这次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的,目的是推进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保障入学机会公平,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规范招生秩序,扭转依赖掐尖的办学观和片面的评价导向,促进公办和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引导学校注重内涵发展,加快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2.今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今年我市出台的《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简称《招生通知》)分7个部分,共24条。涉及公办学校的招生政策基本没变,变化较大的是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总体而言,主要变化有三: 一是全面落实民办学校招生新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即审批地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 二是全面实行统一平台招生。公办民办学校所有招生流程和环节,包括招生报名、录取操作、结果公布等,全部纳入“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简称“招生管理系统”)。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三是全面取消普通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艺术、体育类专门学校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3.艺术、体育类专门学校如何招生?目前,我市艺术或体育类专门学校有四所,分别是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温州市少年美术学校和温州体育运动学校。这几所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具体招生办法详见有关学校招生方案(方案须报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4.民办学校可以自行组织或通过培训机构组织招生报名吗?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任何私下预录取的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前阶段,有群众举报少数民办学校早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缴费等方式提前掐尖招生,现已全面叫停,并将在今年招生录取前清理到位。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家长们,所有提前或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私下录取也都是无效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学校承担。5.适龄儿童在各类考试、竞赛、机构培训中取得的成绩或证书,可以作为招生依据吗?不可以。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6.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部吗?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办学资质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章程和有关法规认定。经认定为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自今年招收小学部一年级新生起,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应实施直升。之前已招录在校的学生,如果当年民办学校招生时有承诺直升的,按承诺实施直升;没有承诺的,可申请直升或不直升。7.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如何确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在学校所在地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并管辖的,按照一体化发展要求,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市教育局批设、区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本着区域均衡的原则,在学校所在地和鹿城区范围内招生。民办学校在核准范围内招不足的,可跨县域补招一次。8.填报民办学校需要什么条件?填报民办学校至少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具备当地户籍;适龄少年入读初中前已在当地小学建立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持有当地不动产权(住宅性质);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当地办有浙江省居住证(未办理居住证的,须在当地办理临时居住证并在当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9.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吗?如果有意就读民办学校,可以填报几所?公办民办学校可以兼报。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最多可以填报2所民办学校。10.民办学校录取严格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吗?如何确保公平?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工作邀请公证机构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11.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后,如何录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将为所有报名对象生成顺序号。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同放弃。被两所民办学校同时预录取的,以缴费确认为准。被任意一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不再具有其它民办学校递补机会。因放弃或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顺序号在未被其它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中依次递补。12.填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没有被录取,还有机会就读民办学校吗?民办学校第一轮招录严格执行核准范围内招生。符合报名条件,在第一轮招录环节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报名对象,可报名参加招生不足民办学校补录。补录环节可跨县域报名,不受区域限制,每人限报1所。补录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13.如果填报民办学校,是否会影响公办学校的录取?符合公办入学条件的报名对象,填报民办学校但未被预录取的,按照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的,按当地公办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特别提醒家长们,要慎重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14.随迁子女入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浙江省居住证如何办理?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规定: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申报登记后,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可以通过“浙里办”“温警在线”等程序进行自主申报,或者到流动人口居住地派出所窗口、当地政府办事窗口进行申报。15.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中残障对象如何报名入学?我市户籍适龄儿童中有视力障碍、听力障碍,以及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洞头区和永嘉县等地户籍适龄儿童中高度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智力障碍类联系电话:0577-57677901,听力、视力障碍类联系电话:0577-57761176)。其他县(市)户籍适龄儿童中高度智力障碍的对象到各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各地轻度智障适龄儿童及其他残疾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实行随班就读。生活不能自理,但有学习能力的重度残疾龄儿童实行送教上门。16.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要怎么入学?政策性优待对象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根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实施细则要求提出申请。17.如何进行网上报名?我市将于6月初启动全市统一招生报名工作,具体启用时间将在温州市教育局官微“温州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方法二: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按区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意向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指南”。
今天下午,温州市教育局发布《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初中2019-2021年秋季入学预警公告》,温州市第二中学、温州市实验中学和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2019-2021年秋季入学将实施招生预警机制。根据《公告》,近年来,温州市第二中学、温州市实验中学和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学区内适龄少年持续增多,超出学校既定办学规模及实际办学承受能力,影响学校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做好初中招生工作,有效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提出的“达到招生规模人数100%及以上比例的学校,应发布入学红色预警”的要求,现对温州市第二中学、温州市实验中学和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2019-2021年秋季入学发布红色预警。2019年3月31日以前取得该校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全额保障入学;如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面向2019年3月31日之后购置房产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按照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其余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周边学校。其他入学条件不变。学区内适龄儿童家庭的户籍情况和入学需求受多种因素影响,数据是动态变化的,具有不确定性。以上信息仅供家长参考,请勿作为家庭购房的依据。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温州市教育局于2018年5月23日发布的《关于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招生预警公告》取消。若有疑问,市民可拨打温州市第二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577-88192009温州市实验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577-88291116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招生咨询电话:0577-8839984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来源:温州发布资料:市教育局编辑/版式:周弧
6月16日,温州市教育局公布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今年,温州市区(鹿城、龙湾、瓯海和洞头)共计划招录13676名新生,比去年新增招生计划1133名。为进一步推进市区普高融合发展,扩大普高优质资源覆盖面,2020年,市教育局继续安排温州中学、温州二高、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一中等5所普高面向本行政区外的市区统筹招生252名。在此基础上,温州二外、温州八高、温州二十二中、永强中学、瓯海一高等5所学校新增招生计划400名,面向鹿城区、龙湾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区统筹招生,为市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优质学校的机会,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今年高中怎么招生?怎么填报志愿?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了2020年市局直属(鹿城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精神,结合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学、鹿城区属中学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中涉及的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普通高中是指市区普通高中体制调整前原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即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以及实行统筹招生的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市局直属(鹿城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招生办法(一)招生原则1.择优录取原则。高中段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毕业升学,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个性特长。2.普职协调原则。按照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努力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3.信息公开原则。鹿城片区各高中学校要提前将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加分政策、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告知考生和家长,方便考生及家长选择。4.同城待遇原则。我市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在温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享受我市市民同城待遇。5.规范招生原则。普通高中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县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考试。(二)普通高中类招生1.普通高中录取条件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4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2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5B及以上;参加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温州市外户籍考生,可参加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若参加温州市教育局直属(鹿城片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已取得市教育局或鹿城区教育局统一注册初中电子学籍,并具有在市局直属中学或鹿城区属中学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及以上的居住登记(从2019年7月起至今),并在我市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从2019年7月起至今);(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19年7月起连续缴纳至今),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在温州市外就读、未回温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温州户籍学生,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确需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可提供就读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中考成绩证明,经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核准后参加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2.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自主招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将50%以上的招生计划以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50%以上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初中毕业人数比例分配到市局直属中学、鹿城区属中学。定向生、自主招生计划合计不少于50%。定向生招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具体分配名额和招生办法(另行公文)。非市直、鹿城区属中学应届毕业的考生不享受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录取资格。自主招生方案及录取结果须报温州市教育局审核。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3.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课程实施能力及条件,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足球项目招生计划数单列)。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普高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4.市区统筹招生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面向所在行政区外的市区统筹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面向市直和鹿城片区、龙湾片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片区统筹招生。具体招生办法与计划见《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温州中学等十所公办普高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直〔2020〕39号)。5.特色普通高中招生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可申请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招生方案及录取结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公布。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不含科学成绩,含政策和特长加分;科学成绩必须达到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科学基础分150分)择优录取。6.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温州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立足于鹿城区招生,鹿城区招生数不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若平行志愿录取不足,则由招生学校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40%。招生学校须根据本校招生情况,提前制订本校招生报名和录取方案,在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备案核定后,主动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民办普通高中须提前向社会公布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7.市外普通高中招生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温州市外公办普通高中若擅自在我市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将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市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须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市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被录取考生的电子学籍迁移手续。温州市域外民办学校来温招生必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招生广告审批手续,在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三)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1.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技、成人中专普通班等。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另行公布。2.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签发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由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生源地县(市、区)教育局。二、加分政策(一)政策加分规定和特长加分规定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20年高中招生特长加分项目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22号)规定执行。(二)从2021年起,高中招生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竞赛类获奖加分政策,初中学生体育、艺术、科技方面获奖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体现。(三)政策加分和特长加分考生报送材料要求。政策加分考生参考中考优待一件事办理方案。特长加分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录取办法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法治(按卷面分50%计入)五科总分,以及政策加分和特长加分,下同),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一)志愿填报考生填报志愿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即“知分填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3天。报考普通高中统招生的考生通过“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http://zk.wzer.net/wzzk/login/ggtz.jsp)填报志愿。本年度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共19所,设置29个平行志愿。其中公办普通高中共设19个志愿,分别是:温州中学统招、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统招、三校联合统招(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3所学校统招生实行联合招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分数线)、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统招、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龙湾中学统筹招生、瓯海中学统筹招生、洞头区第一中学统筹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龙湾区永强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特色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公办)统招。民办普通高中设9个志愿,分别是: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统招、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统招、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统招、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北大少年”特色实验班、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统招、温州市英才学校统招、温州东瓯中学统招。(二)录取原则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在报考时可有多种选择,但录取机会只有一次,考生只要被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含公民办)录取,考生信息即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三)录取顺序和办法1.自主招生录取2020年温州中学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60名(其中面向市直和鹿城区40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面向市直和鹿城区自主招生120名,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50名,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60名,温州市艺术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80名,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面向全市自主招生80名,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特色班和国际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60名。被上述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其他录取。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市直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对达到相应录取条件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1)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定向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定向招生录取办法、分配名额数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2)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或县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3)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统招实行联合招生。录取后根据各校招生计划,由电脑随机均衡派位,分配到3所学校就读,考生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4)特色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90人(2个班);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特色实验班各招生45人(1个班);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北大少年”实验班招生90人(2个班)。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5)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招生。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新增招生计划设置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面向市直、鹿城片区、龙湾片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海片区统筹招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6)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中韩国际班招生。计划招生60人(2个班,其中面向全市自主招生30名)。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面向鹿城片区的招生录取成绩不低于温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面向全市自主招生在中考成绩公布之后开始。考生直接到学校进行预报名,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7)温州人文高级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分校)统招。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根据普通高中的录取条件,严格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数(不含科学成绩,含政策和特长加分;科学成绩必须达到温州人文高级中学科学基础分150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若上述分数相同,则按考生科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上述分数和科学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照考生顺序位依次录取。(8)确定考生顺序位。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和特长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考生,按以下条件的顺序依次确定先后位次:①按文化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②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③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 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④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⑤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9)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在平行志愿统招录取前完成。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对达到招生学校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序予以提前录取。对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体育特长生,根据实际情况,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同意后,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可在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100分内照顾录取。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志愿录取及其他学校的各类招生录取。(10)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澳大利亚高中、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加拿大高中和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补录取。要求报考的考生,于中考成绩发布后直接到学校进行预报名,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3.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招生录取分为志愿统招与跨县自主招生2种方式。鹿城区与市直生源考生(即录取地在鹿城区)要求报考温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温州市第五十八中学、温州外国语学校(温州中学国际部)、北大新世纪附属学校、温州市英才学校、温州东瓯中学的,通过中招系统志愿填报后统招录取。民办学校在考生志愿填报前可向直属中招办提出设定最低录取分数要求。被民办学校志愿录取而放弃报到和缴费的考生,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不再予以补录。其它县(市、区)生源考生要求跨县报考市局直属(鹿城片区)民办普通高中的,志愿填报期间可在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并根据招生学校随后的反馈通知,于志愿填报截止当日到学校确认和缴费。在此之后,考生直接到学校报名。学校按核定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不含县级政策或特长加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域招生,须与考生家长签署同意录取承诺书。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审核。所有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不得录取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凡被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4.职业类学校招生录取要求报考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考生,可在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期间到中招系统进行预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前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大专班需结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凡被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本一体化”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录取。四、招生纪律市教育局成立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2020年龙湾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精神,2020年龙湾片区(含龙湾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高中招生实行在中考成绩公布后通过“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根据各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按平行志愿录取。龙湾片区高中招生录取和志愿填报办法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和志愿填报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共设一个批次15个平行志愿,考生必须登录“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zk.wzer.net)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最多可填报15个。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代码如下:龙湾中学(含定向生)代码101、龙湾区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代码102、龙湾区永强中学(普通班)代码103、温州中学代码104、温州第二高级中学代码105、瓯海中学代码106、洞头区第一中学代码107、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08、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09、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0、龙湾区永强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1、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代码112、温州市越秀学校(民办)代码413、温州市滨海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4、温州市沙城高级中学(民办)代码415。二、报读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由学校(职高)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一经录入,即完成录取手续,不再参与所填普通高中志愿的录取,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再录取。三、报考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本一体化”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开始填报志愿,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分别对报考“中本一体化”和学前教育大专班的考生进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具体时间以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四、民办普通高中龙湾片区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各民办普通高中可于考生志愿填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设定录取分数要求。跨县域(龙湾片区外)招生人数要控制在总招生计划数的40%之内。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由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通高中龙湾片区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由招生学校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自主择优补招,额满为止。五、龙湾中学定向生、龙湾中学特长生、龙湾区永强中学特长生志愿必须优先考虑填报所对应的报考学校。龙湾区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不招收特长生。六、普通高中具体录取办法如下(一)龙湾中学录取办法。计划招生560名,已完成保送生招生148名,面向市直(鹿城)、瓯海、洞头招生56名,本次面向区内实际招生356名(其中统招生154名和定向生186名、特长生16名)。1.特长生:市教育局对达到龙湾中学特长生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予以提前录取,若特长生录取不足16名,不再补录特长生。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文件执行。2.首次统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154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的通知》(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1)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从高到低排序录取;(2)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3)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 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4)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5)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3.定向生:在统招生分数线降15分内,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市局直属(龙湾片区)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定向分配生招生方案的通知》(另行发文),按龙湾片区各初中名额分配录取186名,录取定向生时,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若定向生录取不足186名,不再补录定向生,空余名额予以龙湾片区内统筹招生。4.二次统招生:在首次统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完成后,招生名额未满340名时,将剩余的指标再次进行全区统招,在统招生分数线降15分内且具备龙湾中学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文件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若二次统招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时,则录取分数线再降5分,采用上述相同办法录取,若仍无法完成剩余招生计划时,则不再降分录取。(二)龙湾区永强中学创新实验班录取办法。计划招生160名,按平行志愿原则录取160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三)龙湾区永强中学(普通班)录取办法。计划招生560名(其中特长生17名)。1.特长生:市教育局对达到龙湾区永强中学特长生项目录取条件的预录取和备录取考生,按招生计划依次予以提前录取,若特长生录取不足17名,不再补录特长生。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执行。2.统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543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四)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洞头区第一中学录取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温州中学等十所公办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直〔2020〕39号),按平行志愿分别录取温州中学27名、温州第二高级中学20名、瓯海中学14名、洞头区第一中学8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五)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面向市直和鹿城、龙湾、瓯海招收市区普高融通实验班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温州中学等十所公办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通知》(温教直〔2020〕39号),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面向龙湾片区各招收17名,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六)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1.面向龙湾片区外自主招生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报名,志愿填报截止当日在公办普通高中统招录取临时关闭招录系统前,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凭考生录取码直接录取。2.龙湾片区内平行志愿招生录取:按考生成绩和志愿录取,额满为止,若最后一名总分(含市、县级加分)相同,则根据温教基函〔2017〕31号规定的排序录取办法予以录取。3.在上述招生时未完成招生任务的,由招生学校(民办普通高中)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自主择优补招,额满为止。七、志愿填报时间和考生到初中报名学校确认志愿时间,以市教育局通知为准。2020年瓯海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瓯海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招生录取原则(一)择优录取原则。高中段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毕业升学,又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个性特长。(二)普职协调原则。按照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招生计划,努力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三)信息公开原则。要提前将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加分政策、民办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告知考生和家长,以便考生及家长在选择高中学校时做出正确选择。(四)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普通高中不得录取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4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2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5B及以上,参加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温州市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者,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参加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含面向瓯海片区统筹招生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瓯海区初中电子学籍且有瓯海区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瓯海区范围内已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及以上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并在瓯海区范围内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截至2020年3月满一年及以上);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市区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从2019年7月起连续缴纳至今),且有相对固定居所(含租赁)。(五)同城待遇原则。瓯海区引进人才子女、温商瓯商回归人员子女参加瓯海片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享受瓯海区市民同城待遇。二、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二)考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报考瓯海片区公、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均应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填报平行志愿,填报志愿时间3天。(三)瓯海片区民办普通高中立足于瓯海区招生,本区内招生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若平行志愿录取不足,则由招生学校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录取工作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择优录取。民办普高招生工作方案需提前向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报备,经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和家长公布。(四)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瓯海中学新增招生计划纳入定向生计划核定,今年定向生招生人数在2019年的基础上增加44人。瓯海一高将55%的招生计划以定向招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招生的对象必须是在瓯海区报考且具有所在初中学校两年以上(含两年,其中一年为九年级)学籍的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在瓯海区外就读的瓯海区户籍考生不享受瓯海片区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资格。自主、定向招生方案另行公布。(五)特长生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 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每个项目招生人数不超过 5 人。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普高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文件执行。(六)市区统筹招生。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龙湾中学、瓯海中学、洞头一中面向市区统筹招生,其中面向瓯海片区招生82人。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温州市第二十二中学、龙湾区永强中学、温州市瓯海区第一高级中学等五所学校面向鹿城、龙湾(含经开区)、瓯海统筹招生,其中面向瓯海区招生115人。(七)同分录取原则。在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含政策、特长加分,下同)相同的情况下,采用考生位次确定录取顺序。考生位次依据如下规则确定:(1)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确定;(2)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科目总分(不含体育科目)、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按上述第(2)项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同位次者并列录取。三、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办法(一)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中本一体化教育、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二)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中本一体化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前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大专班需结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另行发文公布。(三)本温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招生,考生须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四)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签发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由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生源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四、其他事项(一)瓯海区户籍在区外学校就读的考生,回原籍(瓯海片区高中)录取的规定。1.在温州市外就读未回温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者,我市普通高中原则上不予录取。如确需回原籍(瓯海片区高中)就读的学生,可根据其在外地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原则上参加民办普通高中录取。2.在温州市内瓯海区外就读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有效,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自动将上述成绩和结果反馈至录取地教育局。3.瓯海区户籍在温州市内区外就读的考生,报考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的,不能再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不回瓯海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只参加就读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二)温州市域外普通高中来温招生规定。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温州市域外公办普通高中如擅自在我市招生,将不予办理被录取的考生电子学籍迁移手续。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须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办理被录取考生的电子学籍迁移手续。温州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来温招生必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办理招生广告审批手续,在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布招生广告进行招生。(三)严肃招生纪律。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其考生信息马上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能再录取。普通高中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高不能跨县域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招生考试。五、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要通过制度创新体现公开、公正、公平,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杜绝招生舞弊现象。(一)公示制度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和定向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获得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特长招生预录取名单和备取名单、民办普高学校收费标准等要向社会公示。(二)诚信制度逐步建立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高中招生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三)培训制度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命题、审题、网上阅卷、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四)监督制度市教育局成立学业水平考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保证这项工作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六、本文件由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中招办负责解释。2020年洞头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温教基〔2020〕20号)、《温州市区普通高中办学体制调整后各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温教直〔2019〕1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洞头片区高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招生原则(一)择优录取原则。高中段招生坚持全面均衡、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察学生全面发展情况,既关注毕业升学,又要关注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共同基础,又关注个性特长。(二)普职协调原则。按照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安排招生计划,努力促进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三)信息公开原则。要提前将高中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加分政策、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通过多种途径告知考生和家长,以便考生及家长在选择高中学校时做出正确选择。(四)普通高中录取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的考生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4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未达2A2P或综合表现评定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录取。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5B及以上;参加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和县(区)中学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二、普通高中类招生对象(一)洞头区户籍初中毕业生:2020年洞头区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和在洞头区外就读要求回洞头区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就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二)洞头区外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在洞头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在洞头片区范围内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初中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三)面向市区统筹招生的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的初中毕业生。三、普通高中类招生办法(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录取。(二)考生志愿填报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时间 3 天,每位考生可填7个志愿(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洞头一中择优生、洞头一中定向生、洞头区乐成寄宿中学)。其中,填报温州中学、温州第二高级中学、瓯海中学、龙湾中学,必须是洞头区户籍,且在洞头区初中具有连续三年实际学习经历和连续三年洞头区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填报洞头一中定向生,必须是在洞头区具有连续三年实际学习经历和连续完整三年初中学籍(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民办普通高中须在6月10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 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三)普通高中录取在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经温州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四)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要立足于洞头区招生,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可于考生志愿填报前向市、区教育局提出设定录取分数要求。跨县域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在学业水平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额满为止。民办普通高中需提前将由市、区教育局审定的招生方案向社会和家长广泛宣传,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五)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原则上由招生学校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自主补招,额满为止。(六)定向生招生。洞头一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0%将以定向招生的形式分配到洞头区各初中学校(其中36个统筹招生名额定向分配到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定向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上按洞头区初中学校毕业班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方案另行发文)。(七)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洞头一中可根据自己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申请招收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 5%(足球项目计划单列)。具体按《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局直属普高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直〔2020〕34号)执行。四、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一)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等。(二)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中本一体化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通高中平行志愿录取前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大专班需结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另行公布。(三)温州市域内中等职业教育类学校招生,考生须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从成绩公布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四)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市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签发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由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洞头区教育局。五、加强配套制度建设高中招生严格实行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培训制度、监督制度等。(一)公示制度洞头片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和定向生招生办法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定向生录取名单、特长生预录取名单以及民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要向社会公示。(二)诚信制度参与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三)培训制度要保证每位参与招生录取等有关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可信度。(四)监督制度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根据有关法规追究责任。欢迎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违法违规招生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六、其他事项(一)洞头区外学校来洞头片区普通高中招生的规定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洞头区外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在洞头区招生(除市区统筹招生、中外合作高中和艺术高中自主招生外),擅自报名洞头区外公办普通高中就读者,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迁移手续。洞头区外民办高中在洞头区零星或规模招生,须按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其招生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中招管理平台上择优录取。(二)严肃招生纪律高中段招生录取实行“多种选择、一次录取”的原则,即每位考生可有多个志愿选择,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一旦被某所学校录取,其考生信息马上被自动锁定,其他学校不能再录取。本文件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来源:温州教育发布编辑:大眼袋子责编:彭永棠主编:钱中彪审核:陈泰涨监制:陈亦全 陈希瑜总监制:陈振仕
近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温州肯恩大学变更办学事项的批复》函,同意温州肯恩大学办学层次和类别变更为本科学历教育、外国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博士研究生教育,增设8个硕士3个博士专业。这意味着,温州肯恩大学成为继温州医科大学后,第二所在温州本土培养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院校。温州肯恩大学 杨冰杰 摄开设8个硕士3个博士专业 毕业授予美国肯恩大学学位从2020年起,温州肯恩大学将逐步开设8个硕士专业以及3个博士专业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理学硕士)、国际英语教学(文学硕士)、国际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硕士)、生物技术科学(理学硕士)、心理学(文学硕士)、教育管理(文学硕士)、建筑学(建筑学硕士)、国际会计(理学硕士)8个硕士专业,以及教育领导学(教育学专业博士)、教育心理咨询与督导(哲学博士)、教育与临床心理学(心理学专业博士)3个博士专业。与本科教育相同,温肯的研究生教育同样打通了与美国肯恩大学的交流渠道。据介绍,针对现有的硕博研究生专业,温肯将实行自主招生,教学质量接受国家教育部和美国中州高等教育委员会的监督。毕业生在完成美国肯恩大学规定的研究生课程并通过论文答辩后获得美国肯恩大学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授予美国肯恩大学学位。按照计划,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1-3年,在职2-4年,博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3-5年,在职4-7年。目前,温州肯恩大学设有商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人文学院和理工学院等四个学院,开设17个本科专业。专业课程从美国肯恩大学引进,专业教师从全球招聘,使用国际原版教材,实施全英文小班化教学。学校已经形成了一支国际化、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对外科研合作等发展迅速,逐渐具备开展硕博研究生教育的条件与优势。温州肯恩大学 杨冰杰 摄集中两国两校优势 推动温州教育国际化下一个五年,温州肯恩大学将结合学校发展规划设定,快速扩大招生规模、加大建设投入、开设美国肯恩大学有优势且在中国具有区域需求的硕博研究生专业、大力开展科研活动。到2025年,学生规模将达7000人,专业数(含本硕博)将达31个。获批开展硕博研究生教育,除了对温肯办学水平将产生显著的推动和促进外,也有助于推动温州教育国际化,提升温州市的国际化水平,拓展中美高等教育合作空间。来源:温州发布资料:温州肯恩大学编辑/版式:周弧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来源:中国政府网编辑:夜太郎责编:谷璋彤主编:钱中彪审核:陈泰涨监制:陈亦全 陈希瑜总监制:陈振仕
教育部昨日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同时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根据统一安排,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时至22时。初试时间安排在12月26日至27日,考试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则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按照《规定》,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规定》强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来源:央视新闻编辑:走X先生责编:肖波主编:周勤审核:陈泰涨监制:陈亦全 陈希瑜总监制:陈振仕
目前温州肯恩大学已开放2021硕士、博士招生申请,并可在职就读,满足在职人员要求。在内地就读还可获得肯恩大学的学位证,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温州肯恩大学——2021硕博招生温州肯恩大学是一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美合作大学。2014年3月31日,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温州肯恩大学。同年7月,作为浙江省唯一的教育项目列入第五轮中美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成果。2018年6月,教育部、浙江省第一次部省会商会议明确“将温州肯恩大学列入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重点建设对象,支持建设国际化、高水平大学”。2019年11月学校获批开展外国硕士、博士学位教育。学校致力于“为不同的学生找到不同的发展方向”,引进借鉴美国优质大学的办学资源、理念和模式,紧密结合中国国情与区域经济文化的发展需求,建设国际化、高水平大学。学校选址风景秀丽的著名侨乡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现有在校生约2800人,校园规划用地3000亩。● 研究生优势 ●1.学历认可学校颁发美国肯恩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证书。该证书可以在中国教育部得到认证。2.学制灵活学校采用国际通行的申请制入学。教学安排灵活,有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两种选择,非全日制学生可于工作日晚上或周末上课。3.国际化师资及课程体系国际化的师资队伍,以高标准在全球范围吸引和组建优秀科研和教学团队。采用美国肯恩大学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英文授课以及国际化的教学环境,帮助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和事务,具备创新、创造和开拓能力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4.丰厚奖学金大学为2021年硕博研究生申请者提供丰厚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申请者均有机会获得奖学金和助学金。●专业●●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将采取滚动招生。申请截止日期分别为:2021年4月15日、6月1日。入学时间为:2021年秋季学期。●申请条件●英语要求(满足其一):托福机考79分或纸考550分雅思6.5分多邻国100分免语言要求的相关情况:免英语要求(满足其一即可):在全英文授课的学校完成了学士或硕士学位(需提供学校官方出具的英语教学证明)在认可的美国院校完成了学士或硕士学位(需提供学校官方成绩单)免GRE、GMAT、MAT要求:考虑到全球疫情,温州肯恩大学与美国肯恩大学保持统一,免除申请2021年研究生专业有关GRE、GMAT、MAT的入学要求。●奖学金/助学金●温州肯恩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分为全奖和半奖,助学金分为全助和半助。全奖:需结合相应的助学岗位,减免全部学费和住宿费(如符合研究生住宿资格的条件)。半奖:结合相应的助学岗位,减免一半学费和一半住宿费(如符合研究生住宿资格的条件)。全助: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按照2000元/月计,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按照4000元/月计。半助: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按照1000元/月计,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按照2000元/月计。学校将根据申请者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科研及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来确定奖助学金获得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