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这就是通辽考研公寓!煤气灯

这就是通辽考研公寓!

随着考研的不断崛起、不断发展,通辽也慢慢成为一个考研大城市,并且更多的考研人都选择到通辽考研公寓备考。但近几年考研竞争的激烈、考研人数的急增,使的通辽考研人在选择考研公寓上更加谨慎。因此,近几年更多的考研人选择到距离通辽较近的沈阳心专注考研公寓备考。今天就带大家了解这个学校。自制力在考研中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很强的自制力,考研成功是比较难的。所以为了帮助大家提高自制力,沈阳心专注考研公寓的老师对大家的管理是比较严格的。每个班都有一个班主任,全天坐班督导大家的学习,帮助大家解决各种问题。而且同学们在进入教室学习的时候,是不允许带手机进去的,同样的老师的手机也不允许带进教室,大家的手机可以关机放到手机袋中,下课再带走。而且每天早上,老师要比学生早到教室,不仅要了解同学们的出勤情况,还要为同学们起到表率的作用。而且根据不同的学习类型,设置了不同的教室,有考研自习室、网课教室、背书教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到不同的教室去学习。并且进入教室之后,大家不可以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校有24小时保安巡逻,不用担心会丢书;另外,自习室的都是小班制的,人数在50人左右。这样有利于老师对于大家的管理,也有利于营造一种安静的学习环境,让大家的学习更加专注。考研是一件很累的事情,这是毋庸置疑的;尤其近几年考研人数呈指数增长,使的考研人的压力更大。沈阳心专注考研公寓深知考研压力对同学们的影响,也清楚同学们的备考感受;所以在备考期间,老师会经常跟同学们聊天谈心,帮助大家缓解压力,也会定期组织团体活动,促进同学们的交流,帮助大家释放压力。放眼前方,只要我们继续,收获的季节就在前方!沈阳心专注考研公寓期待与大家一起走向考研收获的季节!考研加油!

天均

内蒙古党校在职研究生(通辽)班招生公告

内蒙古党校2020年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通辽)班招生已经开始,学制两年半。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1日-5月20日,详情请登录中共通辽市委党校官网(www.tlsdx.cn)查询。咨询电话:0475-8251311、8251314

四牡

机构改革后,通辽这七个新组建部门正式亮相!

按照通辽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统一安排部署,3月7日,通辽市自然资源局、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辽市蒙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辽市政务服务局、通辽市农牧局、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举行挂牌成立仪式。通辽市自然资源局挂牌成立将通辽市国土资源局、通辽市规划局的职责,以及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通辽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通辽市农牧业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通辽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测绘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通辽市自然资源局。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牌成立将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以及通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牌成立将通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通辽市民政局的老龄事业管理职责,通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辽市政务服务局挂牌成立组建通辽市政务服务局,作为通辽市政府工作部门,由通辽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通辽市农牧局挂牌成立将通辽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通辽市农牧业局的职责,以及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通辽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通辽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通辽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通辽市农牧局。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挂牌成立将通辽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通辽市农牧业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通辽市林业和草原局。通辽市蒙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挂牌成立为推进蒙中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培育蒙中药材基地建设,提高蒙中药的品质研发,将有关部门的蒙中药产业发展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通辽市蒙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通辽市机构改革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精神,结合实际而制定的。全市机构改革对于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改革整体效应具有重要作用。改革方案明确了通辽市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统筹推进自治区人大、政协、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通辽市县机构等各项改革。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49个。党委机构13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政府机构36个。根据方案安排,全市机构改革任务将在3月底前基本完成。来源:通辽日报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杨文娟校对:包小婷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三才

关于暂停全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的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防止因人员聚集增大传染风险,从1月25日起,全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全部暂停开展各类线下教学培训活动或集体活动,具体复课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再行通知。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要迅速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宣传引导和巡查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组织线下培训活动的要严肃追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并妥善处理好调课及退费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上来,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打赢我区疫情防控阻击战。来源|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综合整理|通辽发布

無花果

「权威发布」通辽市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共产党通辽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于2019年1月8日在通辽举行。全会传达学习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的《通辽市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了《通辽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通辽市机构改革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通辽市机构改革方案。一、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深化机构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深化机构改革,要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市、旗县(市、区)主要机构设置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与自治区有效衔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改革整体效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全面开展机构改革,奋力开创通辽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为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新通辽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深化机构改革,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由市委具体负责,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二、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 (一) 对应国家和自治区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1.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1)组建市监察委员会。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将市监察局的职责,以及市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不再保留市监察局。(2)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3)组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4)组建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公室。(5)将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为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6)组建市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将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8)组建市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9)组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10)组建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1)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改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优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2)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市公务员局牌子。(3)市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电影工作。将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市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4)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民族工作。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5)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将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市宗教事务局牌子。(6)市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市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市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1)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农牧业局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测绘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辖区相关部门职责相应划入市自然资源局。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2)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将市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市水务局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市农牧业局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按照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实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与市政府双重管理。旗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为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派出机构,由市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旗县(市、区)相关部门职责相应划入市生态环境局。不再保留市、旗县(市、区)环境保护局。(3)组建市农牧局。将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市农牧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国土资源局的农田整治项目、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农牧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不再保留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市农牧业局。(4)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的文化、广播电视职责整合,组建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5)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民政局的老龄事业管理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6)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等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整合,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改革部署实施。(7)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市农牧业局的草原防火、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市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等相关职责,以及市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等指挥部(委员会)的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改革部署实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重新组建市司法局。将市司法局的职责,以及市政府办公室的法制工作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9)优化市审计局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职责,市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相关机构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等划入市审计局。(10)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市科学技术局的专利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不再保留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组建市医疗保障局。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医疗保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4.其他不再设立的机构(1)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2)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二)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和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1.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党委工作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信访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1)重新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局的职责,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商务局等部门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储备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不再保留市粮食局。(2)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将市科学技术局的职责,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3)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职责,以及相关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4)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职责整合,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5)重新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运输局的职责,以及市水务局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交通运输局,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2、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市委老干部局、市委保密机要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蒙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中: (1)将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的机关调整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组织部管理。(2)组建市委保密机要局。将市委机要局、市国家保密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委保密机要局,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3)组建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市林业局的职责,以及市农牧业局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相关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管理和协调。市辖区相关部门职责相应划入市林业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市林业局。(4)组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将市政府办公室的金融工作相关职责,以及市财政局的融资担保管理职责,市商务局的典当行、融资租赁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5)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6)组建市能源局。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能源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有关电力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能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7)组建市区域经济合作局。将市政府办公室的对外开放、经济合作、投资促进等职责,以及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的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区域经济合作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牌子。(8)组建市政务服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协调。(9)组建市蒙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推进蒙中药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培育蒙中药材基地建设,提高蒙中药的品质研发,将有关部门的蒙中药产业发展相关职责等整合,组建市蒙中药产业发展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0)将市档案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市档案馆仍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49个。党委机构13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2个;政府机构36个(详见附件)。三、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一)深化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1.深化市人大机构改革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职能,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工作)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在整合相关专门(工作)委员会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2.深化市政协机构改革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在整合相关专门委员会职责的基础上,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3.深化群团组织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群团组织改革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群团组织改革创新。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解决“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问题,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促进党政机构同群团组织功能有机衔接,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承担适合其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增强群团组织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功能,更好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二)深化市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除行政执法机构外,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市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委和政府直属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并入相关党政机构。对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并入相关行政机构或调整为主管部门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为行政机构的,在规定的限额内设置;对主要或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划归主管部门或职能相近的党政机构,原有事业单位调整为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或并入相关事业单位。按照能转职能的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实行综合设置的原则,区分情况推进改革。改革后,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研究制定本地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牧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落实到位。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巩固改革成果,深化改革探索。从源头上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减少执法层级,积极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旗县(市、区)执法队伍原则上不超过8支。整合苏木乡镇各类站所力量资源,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规模较小的苏木乡镇可探索跨区域设置综合执法队伍。除环保监测监察等中央明确规定实施垂直管理的机构外,其他领域均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清理清退临时人员和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锁定执法人员编制底数,暂保持现状不变,待中央统一明确政策后逐步规范,按照统一规范管理方向,积极探索建立体现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和人员管理办法。加强执法队伍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逐步统一执法程序、档案、文书、服装、印章和标识。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队伍间协调配合、信息共享机制和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夯实基层基础,逐步下放市、旗县(市、区)两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苏木乡镇(街道),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整合优化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事业站所,归并相近职能,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统筹各类编制资源,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适应苏木乡镇(街道)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和职能,综合设置机构。理顺旗县(市、区)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关系,把条的管理和块的治理协同起来。除中央有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及公安派出所等外,旗县(市、区)部门派驻苏木乡镇(街道)的其他机构,原则上纳入苏木乡镇(街道),实行属地管理。旗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履职,强化专业性管理。个别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日常工作和人员调配要纳入苏木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工作考核以苏木乡镇(街道)为主,干部任免应当听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苏木乡镇(街道)工作重心要转到加强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来。按照中央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精神,苏木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与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分步实施。(五)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 “三级五同”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放宽中介市场准入,降低服务成本。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探索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推进供水、供电、供气等人民群众经常打交道的公共事业部门便民化改革,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1.实行党政机构限额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和自治区确定的党政机构限额,党政机构统一计算机构限额。机构限额范围包括党委工作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党委和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2.实行编制总额管理。在自治区核定编制总额内,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加大部门间、地区间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加快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同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管理共享的信息平台。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范各级领导职数职级管理,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进一步规范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擅自设立的机构和岗位、擅自配备的职务均要取消。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与干部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联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统一领导,市委具体负责。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总体设计、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相应建立领导和协调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抓好本部门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当好改革“施工队长”,及时研究解决改革遇到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二)细化工作进度。坚持蹄疾步稳、紧凑有序推进改革。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着力统一思想认识,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要密切关注干部思想动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提高政治站位,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考验,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市委和政府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结合实际,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全市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三)稳妥有序推进。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机构改革,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各项工作连续稳定,防止出现空档期。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提前谋划和统筹做好相关政策研究和保障工作,明确涉改部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人员转隶、富余人员安排、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心,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四)严明纪律规矩。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对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坚决落实到位,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严格执行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要求,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调整到位,不允许迟滞拖延,不允许搞变通,不允许突击提拔和调整干部。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重大决策部署督察任务和巡察范围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和“条条干预”问题。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委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报告。附:说明通辽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2个(设在相关部门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査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室挂市档案局牌子;组织部挂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市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对外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事业登记管理局牌子;保密机要局挂市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市国家密码管理局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说明通辽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6个。政府办公室挂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局挂大数据管理局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文化旅游广电局挂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区域经济合作局挂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来源:通辽日报)

老哨卡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全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

通辽市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月20日下午组织召开了全市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赵玉儒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旗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主任、分管主任,医政股、蒙中医股股长;市旗两级医院院长、分管院长及院感科、发热门诊、核酸实验室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市委书记冯玉臻对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通报了国务院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对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新乐市中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院感防控不力情况;通报了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涉嫌数据假报情况;通报了自治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021年1月19日对通辽市相关医疗机构专项督查情况。会上,赵玉儒副主任对全市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PCR实验室、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细化。为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内零感染,杜绝新冠肺炎在医院内传播和扩散,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是加大国标“一方案”、“两指南”培训执行力度,建立应急预警快速响应联动机制;二是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全员闭环责任清单和问题台账及奖惩机制,严防发生院内感染;三是市旗两级卫健部门、医疗机构要组建工作专班,强化行业督察暗访力度,建立完善疫情防控立行立改工作机制和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来源: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性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科尔沁区教体局发布最新通知

科区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社会培训机构: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北京市出现多个中高风险地区,为切实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健康和学校、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结合科区教体系统工作实际情况,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本学期内,师生员工禁止外出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遵照“非必要、不出行”的原则,非极特殊原因不得假请,不得离开通辽市范围,教职工确因公或因私到通辽市以外地区的,务必提前24小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请假,做好纸质登记并向科区教体局卫艺股报备。销假返通人员除履行销假手续外,需按疫情应急处置要求进行隔离、检测,同时向所居住社区(村、嘎查)报备。二、师生员工外出时,必需戴口罩,不接触陌生人,上下班、上学放学路上不逗留,生活圈简单干净,活动轨迹清楚。同时倡导家长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与市外、区外人员接触,不与自中高风险地区往来和返抵人员接触。三、各学校要召开专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引导和规范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在假日期间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交叉感染;如师生员工外出前往通辽市范围外,及时上报科区教体局卫艺股,家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向学校和所居住社区(村、嘎查)报备,并与学生隔离生活,否则学生不允许返校复课。四、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校园,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准确排查外来人员旅居史和密切接触史,精准测量体温并详实记录备案。五、各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三案十制”,强化常规防控工作,坚持联防联控,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学校主体责任、责任人责任以及学生、家长应尽之责要明确和压实。六、对假日及近期擅自外出、迟报、瞒报和漏报的师生员工,均严格按照疫情期间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0年6月22日

固不待师

看点|又增2家!通辽市22家核酸检测机构名单来啦

看 点关于发布通辽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名单的通告为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全面推动复工复产复学。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2家核酸检测机构,现对核酸检测机构名单进行公布,有检测需求的单位和个人,请提前电话咨询预约。具体名单如下: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2020年6月29日来源 | 健康通辽综合整理|通辽发布

兄曰

全网最齐!2020考研各个省份现场确认攻略汇总

11月初,全国各个省份的2020考研现场确认已经陆陆续续开始了,这里小编为大家归纳整理了一下不同省份的现场确认公告。注意,今年各个省份、学校需求都不相同,并且部分学校实行网上确认,各位研友要多关注报考地区和学校的公告。废话不多说,直接进入正题吧!一、首都北京北京北京市2020考研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除了实行网上确认的报考点外,其他考生均应按照所选择的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8日至10日。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所选择报考点网报公告中指定的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3.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4.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本人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二、天津天津天津市部分报考点试行网上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市高招办及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非试行网上确认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0日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参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网上报名且网上支付成功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本人图像采集。(3)确认程序: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存档)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核验。2020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集体户口)或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9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须从2019年6月之后连续缴纳3个月(即6-8月、7-9月、8-10月均可)、在区社保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4)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河北各位研友注意啦!河北在今年将以往的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改为试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河北1、网上确认时间安排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上传材料时间:2019年11月4日-9日,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点以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报考点集中网上审核材料时间:2019年11月5日-9日。2、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建议考生使用手机进入网上确认系统。3、考生上传材料(一)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③.报考点要求的其它材料。(二)证件照上传要求: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②.仅支持jp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③.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④.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⑤.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⑥.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⑦.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⑧.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4、查询审核结果报考点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说明:(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你选择的报考点咨询。5、注意事项(一)网上确认期间我省各报考点均设有现场咨询服务站,受理考生咨询,并为考生提供必要服务。咨询服务站地址及咨询电话请查阅你所选择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二)未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最终未被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其报名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前)退回原支付账户。四、山西sx1、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具体流程见各相关报考点公告。(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10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要求:①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选择考(学)籍所在地报考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自学考试)或学生证(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还须提供网上自行打印的成绩单。选择工作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2019年8、9、10三个月及以上社保凭证或单位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各报考点报名公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②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③考生核对由报考点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签字后的报名信息表上交报考点留存。④对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而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期间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现场确认。2、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五、内蒙古各位研友注意,内蒙古报考需要先网上预约,再现场报名!内蒙古一、现场确认有关安排要求根据报考人数等实际情况,内蒙古自治区将在20个报考点设置24个以上报名现场确认点(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届时在网上公布)。(一)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在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盟市报考点设置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原则上在就读高校报考点或就读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设置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正在实习的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在实习所在盟市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二)网上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3日-9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研究生报名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平台,预约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人数每半天设有上限。(三) 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4日-10日,每天8:30-17:30。已成功网上交费的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供成绩单)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考生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由相应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户口簿。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还应提交社保部门的社会保障卡。在实习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持实习单位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实习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四)现场确认时,考生接受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指静脉信息的采集。采集成功后,方可为考生现场照相(指定背景、“2020研考”前景),严禁以照片扫描代替现场照相。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丢失、损坏)的考生,若承诺于2019年12月9日前可以取得二代居民身份证,签订《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期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承诺书》(见附件2)后,可先行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各报名现场确认点将考生承诺书通过照拍系统照拍上传。12月9日前,为按承诺书要求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补刷二代居民身份证。(五)各现场确认点要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要求,认真核对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的证件、材料。(六)现场照相后,打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简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由考生本人在相应位置书写指定文字并签字。(七)现场确认结束后,各报名现场确认点于11月24日前将《报名表》按报考区内招生单位和区外招生单位分开整理、统计好后上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便自治区将对《报名表》进行数字化处理,作为考生笔迹鉴定的依据。二、报考点设置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在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8所高校和12个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共设置20个报考点。(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报考点的选择1.呼和浩特地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内蒙古大学报考点;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内蒙古师范大学或内蒙古农业大学报考点;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鸿德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内蒙古工业大学或内蒙古医科大学报考点;内蒙古财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内蒙古财经大学报考点。2.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内蒙古科技大学或包头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其中,内蒙古科技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本校报考点具有优先选择权。3.内蒙古民族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选择内蒙古民族大学报考点。4.呼和浩特、包头、通辽地区以外其他区内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大学入学前户籍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也可以选择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区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专业(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不可选择高校报考点,应选择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根据现有标准化考场规模数量,8所高校报考点设置报考人数上限。先前网上交费人数达到报考人数上限时将不再接收后续考生选择该高校报考点。已选择该高校报考点未网上交费的考生应重新选择就读高校所在盟市报考点或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并进行网上交费;应选择高校报考点的考生,在其应选高校报考点网上交费人数未达到报考人数上限时,除可选择大学入学前本人原户籍所在盟市报考点外,不得选择其它报考点。(二)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报考点选择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盟市报考点。六、辽宁注意!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和抚顺市招考办将试点网上确认!辽宁1.考生(不含推免生)在网上报名之后必须进行现场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报考点除外),时间为11月5日至10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区,考试学校将由各报考点确定。2.2020年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和抚顺市招考办将试点网上确认。考生须严格按照有关报考点规定上传考生照片、证件等相关材料并进行网上审核(具体要求及流程请详见有关报考点公告),审核通过则不需再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图像采集。未能按要求上传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确认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3.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非应届生在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或社保缴纳记录以证明其户口或工作情况(具体证明格式及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4.现役军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才能进行现场确认。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可持身份证或护照进行报名确认。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经考生现场确认或通过网上审核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或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七、吉林吉林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10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休息)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二、现场确认地点吉林市第二中学(东门,吉林大街西侧园艺路路口南),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36号,乘坐3路、19路、33路、51路、52路、56路、61路、63路、103路、130路公共汽车均可到达。三、接收生源范围报考全国统考(含法律硕士)、管理类联考的考生选择本报考点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就读学校地址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三)接收全国报考北华大学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学(130400)、艺术设计(135108)、美术(135107)、音乐(135101)和舞蹈(135106)专业的考生报名,报考北华大学上述专业(领域)的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无效。四、现场确认日程安排11月5日 东北电力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11月6日 北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11月7日 吉林化工学院、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11月8日—10日 非应届毕业生五、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就读学校地址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1.本人居民身份证;2.学生证。(二)户口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非应届毕业生:1.本人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三)户口未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但工作单位在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非应届毕业生:1.本人居民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3.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原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4.吉林市[含外五县(市)]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或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六、特别提示(一)考生务必如实、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和按规定选择报考点,对假报、错报、漏报报名信息和错选报考点而造成影响考试和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考生要牢记网上报名号2206XXXXX。(三)考生应按规定、相关说明、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未网上缴费的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五)今年我市研究生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继续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因此,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丢失、过期或消磁,请及时补办、更换。因身份证丢失、过期、消磁等原因造成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责任由考生自负。(六)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补办。八、黑龙江黑龙江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前。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报考点根据具体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应到网上报名且网上支付成功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和本人图像采集。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4.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7.考生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九、上海sh一、现场确认1.时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19年11月7日至10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逾期不予补办。2.所需证明材料(1)现场确认时,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2)非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2019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请参看报考点公告)(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二、注意事项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地铁8号线嫩江路站2号口出),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周二13:30—16:00。4.在本市参加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5.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委托的广州、北京、上海、香港和澳门等研究生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6.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7.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十、江苏js一、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于11月7日-10日到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现场确认后,招生单位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招生单位可拒绝考生准考。二、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有关公告,于12月14日-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时均需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十一、浙江注意!今年报考开始实施网上审核!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用去现场进行确认!zj一、现场确认(信息审核)现场确认(信息审核)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9日17:00,逾期将不予办理。我省今年开始实施网上审核,请考生仔细阅读网上确认公告,并在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上传”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信息所需上传的相关材料标准请详见各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不用去现场进行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及时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携带相关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各报考点现场审核地进行原始材料人工审核。审核未通过或网上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和录取。二、我省报考点设置情况我省硕士研究生13个报考点设置如下(单位名称前4位数字为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后为所受理报考的单位范围):1.3301杭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不含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2.3302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3.3303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4.3304嘉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5.3305湖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全国统考、联考;6.3306绍兴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7.3307金华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8.3308衢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9.3309丽水市招考中心:报考全国统考、联考;10.3310台州市教育考试院:报考全国统考、联考;11.3311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全国统考、联考;12.3312浙江大学:杭州市(含各县)报考本校统考、联考及各地报考本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美术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及“艺术硕士”专业的考生;13.3313中国美术学院:各地报考本校统考。各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工作(有相应期限社保缴纳记录)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本市范围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三、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23日,考试地点:报考点指定考点。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十二、安徽安徽一、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请考生及时关注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并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二、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十三、福建福建在福建省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且已缴费的考生,请于11月5日—11月9日到报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确认要求请详见各报考点网报公告、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公告,完成报名手续。一、网上报名期间,未报名的或未缴纳报考费的,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期间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名或补缴纳报考费。二、在网上报名期间,已报名成功但误选报考点的考生,若需要申请更改至我省报考点,应按以下规定办理重新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1.申请更改至我省报考点的考生,须于11月5日—11月8日上午11:00前,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点提出书面申请,经报考点审核同意后领取补报名校验码,逾期不受理。2.考生凭校验码于11月5日—8日每天9:00-22:00,在研招网重新报名和网上缴费。3.考生在研招网重新报名并成功缴费后,按所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完成报名手续。4.更改报考点进行重新报名的考生,须认真阅读研招网、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布的报名公告。十四、江西jx一、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具体流程见各相关报考点公告。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10日,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要求:(1)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选择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选择考(学)籍所在地报考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自学考试)或学生证(网络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还须提供网上自行打印的成绩单。选择工作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2019年8、9、10三个月及以上社保凭证或单位纳税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各报考点报名公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3)考生核对由报考点打印的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签字后的报名信息表上交报考点留存。(4)对在往年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而被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在暂停年限期间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和现场确认。二、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十五、山东注意!山东今年开始试行网上确认啦!山东报名及缴费成功后,所有考生均应持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未参加确认的,报名资格无效。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9日。网上确认(试行)时间:2019年11月5至9日2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12:00。2.信息确认要求:网上确认。我省部分报考点将采取网上确认方式,请考生在填报信息期间一定要认真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非网上确认的报考点,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教育部、山东省及报考点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确认、照相等工作。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十六、河南河南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2019年11月5日至10日到各报考点指定的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要求见“研招网→导航栏‘网报公告’→选择河南各报考点”)。考生一旦现场确认完成后,报考费不再退还。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选择工作所在地省辖市或有关省直管县(市)招办指定报考点的考生,应当提交当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河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4.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等)。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加盖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到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招办领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校验码后再进行网上报名。6.考生取消已缴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个报名号重复缴费的,以及现场确认信息未完成的,由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退费处理。退费款项一律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完成后7天内到帐,特殊情况会延至半个月左右到账,请考生实时关注账户的退费到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十七、湖北注意!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行网上确认,详细办法见考点公告!湖北一、现场确认。已经网报成功并缴费的考生于11月6日至10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考生凭报名号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报名,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所在地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我省注册,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1.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按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去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到报考点现场去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3.凭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试时须凭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4. 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部分市州已开通网上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并可进行真伪验证,详细信息可致电各地12333电话查询。5.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行网上确认,详细办法见考点公告。三、准考证打印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是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12月23日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十八、湖南湖南一、湖南省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4日-11月7日。所有在我省报名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作为报考的身份证明。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携带本人学生证(包括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未毕业的自考生还需携带本人考籍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另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其他类别考生按教育部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入学考试。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持其他证件不能参加考试。二、考生必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凡是网报系统提示无法核实学籍学历的考生,必须到有关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未毕业自考生除外),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认证表格提交报考的招生单位。否则,责任自负。四、高校报考点接受本校应届生报考和报考本校的社会考生报考。因学校考场容量限制,部分高校报考点只接受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独立学院)、以及必须来本校报考的艺术类考生报考。除特殊类别专业外,市州考试机构报考点接受报考全国所有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五、报考我省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艺术类有关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对应高校报考点报考,具体科目和信息请查看我省网报公告栏信息或者相关高校公告。在我省报考辖区内招生单位6小时以上考试科目的考生,请选择相应招生单位报考点。六、在我省参加初试的考生全部使用统一配备(除计算器、绘图工具)的作答工具,考试期间如携带和使用规定以外的自带作答工具,将按照考试违规处理。七、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生源所在地在我省,并且在我省进行资格确认、在我省报考此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的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生源所在地在外省,在外省进行了报考资格确认,准备在我省考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资格确认表原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和领取报考校验码。八、具体报考条件请考生详细查阅教育部相关文件和政策、报考点公告信息、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以及公告信息。十九、广东广东一、确认时间现场确认: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二、报考费除在暨南大学报考点报考暨南大学单独考试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54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 125601)专业学位,按每人300元缴交报考费外,所有院校专业均按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三、 报考点我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共设置35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容纳量,省招生办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考点或备用考点报名考试。二十、广西广西一、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7日至9日。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考生现场确认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外省户籍考生(不含我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的我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考生本人广西区内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二、其它事项(一)请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二)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网报有关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三)对于考生的有效报名信息,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凭广西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校验码网上报名。(五)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六)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和军队招生单位,按照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的相关规定办理。二十一、海南注意!所有报考点均实行网上确认方式!海南一、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8:30至11月9日17:30,逾期不再补办。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12:0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二、确认方式我省所有报考点均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确认期间各报考点将在网上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三、考生网上确认步骤及要求1.考生凭“研招网”网上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2.认真阅读网报公告。3.认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确认网报信息。(注:考生如发现网报基本信息有错误需要修改,请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到报考点进行修改)5.上传准考证相片6.上传身份证相片7.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8.上传资料以下选项考生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材料照片:(1)海南省省内普通高校的应(往)届毕业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上传学生证)。(2)海南省生源在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毕业的应(往)届生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只需学生证)、户口本中显示有本人姓名页面(公安部门盖章)或高中毕业证或高考报名表;(3)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是海南省的其它考生须上传:【海南省户籍】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中显示有本人姓名页面(公安部门盖章)。【非海南省户籍】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及在海南省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记录(需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原始凭证)。(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5)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的,还须上传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往届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还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8)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四、注意事项1.考生需对本人的网报信息进行认真仔细地核对,并确保上传的材料照片真实有效。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上传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网上提交确认材料后,请及时关注确认系统对审核结果的反馈提示。提示“审核通过”的考生,恭喜您,请认真准备参加考试吧。凡是提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根据提示内容及时补充材料或根据提示内容持报考资料到现场进行报考材料审核。二十二、重庆重庆(一)时间要求:2019年11月6日至8日(二)审核材料要求1.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往届生且户籍地在重庆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若户籍地不在重庆的考生,还需提供在重庆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在校研究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培养单位证明以及本人学生证。3.普通高校应届生、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4.未毕业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且户籍地在重庆的,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及成绩单,已毕业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若户籍地不在重庆的,还需提供在重庆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所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三)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现场确认步骤:1.考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号”和居民身份证,打印考生报考信息清单;2.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进行再次核对并签字确认,经确认后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3.采集指纹及电子照相。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要按照报考点要求全部完成现场确认流程。(五)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教育部将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准考考生务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因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为保证答题和评卷质量,重庆市各考点为所有在重庆参考的考生统一配发考试文具。除招生单位在准考证备注信息栏中特别说明可以携带的特殊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其它任何文具进入考场。二十三、贵州贵州一、现场确认(一)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二)现场确认程序考生应及时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及各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现场确认的,其报考信息无效。二、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二十四、四川四川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按教育部规定,现场确认时间统一于2019年11月10日截止;现场确认开始的具体时间及确认地点,请仔细查阅各报考点公告。二、现场确认对象符合以下要求且已完成网上缴费程序的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报考点完成现场确认。毕业院校在我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省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工作或户口在我省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考生。三、考生须携带的证件及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基本材料①本人以“51”开头的九位数网上报名编号(请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出本人的《报名信息表》备查);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注报名号及考生本人签名,下同);③本人有效学生证原件(注:非校园一卡通及类似卡片)及复印件一份;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基本材料①本人以“51”开头的九位数网上报名编号(请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出本人的《报名信息表》备查);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户口在四川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需复印盖有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户口专用章的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在四川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者须提供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工作证明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④本人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在校研究生报考还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4.需另行提供的材料①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和《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在2020年入学前(具体期限见招生单位相关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出具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④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学历认证报告。⑤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应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四、现场确认流程请仔细阅读各报考点公告五、注意事项1.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①“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都不允许修改。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②未交费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已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现场确认,或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③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2.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有涂改或其他记录。3.因部分报考点设有两个及以上学校考点,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4.凡是报考专业有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即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代码第一位为“5”),除报考四川大学和四川音乐学院外,其余均需到【5102】西南交通大学报考点报名现场确认。5.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确认阶段,报考点对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核对;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避开确认高峰。由于每年现场确认的第一天、第二天或周末人员非常集中,会出现长时间排队等候情况,为避免确认现场的过度拥挤、节约时间,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报考点具体确认时段安排,按照报考点要求,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7.对需要报考点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要求,在现场确认期间向报考点提交书面的“合理便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过时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8.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希望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报考点的相关公告,谨遵承诺,诚实守信,顺利确认。二十五、云南云南1.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2. 确认地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在报考的院校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州(市)、县(区)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按照云南省网报公告及报考点网报公告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3.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1)省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2)户口在云南省的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本(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3)工作单位在云南省但户口未随迁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能够说明在云南工作或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以下四种中的任一种):①云南省居住证;②近3个月在云南的社保缴费证明;③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④本人在云南省内房产证;(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并与网上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并确认本人网报信息。请勿伪造证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1)网上报名期间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现场确认时如考生仍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学历(学籍)核验承诺书》。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等情况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更改记录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现场确认前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准备相关证件及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缺失请尽快到相关部门补办。(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签订《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承诺书》后方可允许其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十六、西藏西藏一、报考点设置今年西藏自治区共设置6个报考点,分别是拉萨市招生办、昌都市招生办、山南市招生办、日喀则市招生办、林芝市招生办和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每个报考点均接受全国统考、推荐免试、单独考试、管理类联考、法硕联考、援藏计划、农村师资计划等类别的考生报名。二、现场确认1. 2019年11月5日-9日,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所在报考点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和采集照片后报名有效。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2.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3. 推荐免试考生不需现场确认。二十七、陕西sx一、现场确认2019年11月10日前,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照相并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在往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因作弊给予暂停参加考试处理、并在规定的暂停参加考试年限内的考生,2020年度不允许报考。报考点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进行检查,并与报名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有伪造证件的,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报考点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以“户口在陕”、“在陕工作”理由报名的往届考生,认真核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不予现场确认。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二、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14—23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二十八、甘肃甘肃一、报名现场确认11月5日-9日,考生携带网上报名编号、居民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应届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考生持《学生证》)到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各报考点要认真核对考生证件原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本人留存,一份由报考点备查)。考生须领取、核对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各报考点必须组织考生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二、报考点选择2020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设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办公室、平凉市招生办公室、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庆阳市招生办公室、武威市教育考试院、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白银市招生办公室、定西市招生办公室和酒泉市招考办公室共十九个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考生按下列规则执行:(一)西北民族大学(6201)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2.报考西北民族大学美术学院各专业的应、往届考生。(二)天水市招生办公室(620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陇南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三)平凉市招生办公室(6203)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凉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四)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张掖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五)兰州大学(6205)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方式的考生。3.报考兰州大学音乐专业(135101)的应、往届考生。(六)兰州交通大学(6206)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报考兰州交通大学艺术硕士(1351)的应、往届考生。(七)兰州财经大学(6207)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财经大学、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八)兰州理工大学(6208)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和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九)西北师范大学(6209)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夏州、甘南州和兰州市(安宁区、西固区)的往届考生。3.报考西北师范大学美术类专业的应、往届考生。(十)甘肃农业大学(6210)和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共同承担甘肃省内报考管理类联考方式的考生,报考点人数上限5500。(十一)兰州市教育考试院(621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市(不含安宁区、西固区)的往届考生。(十二)庆阳市招生办公室(621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庆阳、长庆油田管理局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十三)武威市教育考试院(6213)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威市、金昌市的往届考生。(十四)甘肃政法大学(6214)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中医药大学、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十五)兰州城市学院(6215)和甘肃农业大学共同承担甘肃省内报考管理类联考方式的考生,报考点人数上限4000。(十六)白银市招生办公室(6216)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市的往届考生。(十七)定西市教育考试院(6217)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定西市的往届考生。(十八)酒泉市招考办公室(6218)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酒泉、嘉峪关、东风、甘肃矿区的往届考生。(十九)兰州文理学院(6219)甘肃省内报考法硕联考方式的所有考生。(二十)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以上全国统考方式考生选择报考点的规定报名。(二十一)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市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含聘用人员)考生不得在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现场确认,可就近选择接收全国统考方式往届考生的报考点报名。(二十二)我省原则上不接受就读在外省(区、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二十九、青海青海一、地点: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田家炳楼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乘车路线:市内可乘坐6、9、16、24、37、38、58、69、72、82、104、303、802路公交车到师范大学站下车即到。二、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10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30(中午不休息)三、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事项包括:身份和学历验证、资格审核、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电子信息、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四、需提交的材料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考生本人网上报名号,同时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我省高校应届本科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2.户籍在我省的往届生: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3.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证明、个人社会保障卡原件或社保缴纳情况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注: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报考,在我省就业但未缴纳社保的非我省户籍的往届生也可以选择“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6301”报考点,就业证明(或工作证明)中需载明工作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保等情况。三十、宁夏宁夏一、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现场信息确认工作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二、现场信息确认点共设置六个信息确认点: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大武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原州区教育考试中心、宁夏教育考试院。考生根据确认考生范围要求,选择其中一处地点参加。三、现场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材料1.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携带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的考生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2.宁夏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3. 非宁夏户籍的往届生还需携带本人近三个月的在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考生可在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自行下载打印,或《宁夏回族自治区集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台账》用于证明在宁工作情况,考生本人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该考生在宁夏的报名并不予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网上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在线学历认证报告,认证报告有效期必须在2019年11月11日之后。考生需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及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现场信息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指纹采集、照相,否则报名无效。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均须通过研招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未网上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信息确认。四、现场信息确认流程信息核验—指纹采集—照相—考生确认签字—结束特别提醒: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审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因此,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单独考试、部分院校的艺术类等特殊专业须到本校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生院校公告,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选错报考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三十一、新疆注意!部分考点采用网上确认!新疆一、确认时间我区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至11月9日。二、确认要求(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二)我区原则上只为在新疆所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及户口或工作在新疆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详见“研招网”—“网报公告”—“报考点”—“选择省市”—“选择报考点”)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须如实提供材料,凡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确认时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四)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遇不清楚,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五)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确认方式我区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工作方式分为:现场确认和网上确认两种。(一)采取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有:石河子市教育局考试服务中心、巴州招生办公室、喀什地区招生办公室、克拉玛依市招生考试中心、乌鲁木齐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采取网上确认的报考点有:伊犁州教育考试中心、昌吉州教育考试中心、塔里木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石河子大学。网上确认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本人的“核对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手续,逾期不再补办。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点提交原始材料现场审核。建议考生尽量错峰确认,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扎堆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能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

疯马秀

疫情防控|通辽新增1家核酸检测机构

截至2020年8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新增21家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如下。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官网综合整理|通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