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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需要缴纳多少学费?什么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状其过

研究生需要缴纳多少学费?什么是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冷丝自媒体原创,拒绝转载!文|刘冷丝栏目|丝说考研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现在的研究生必须缴纳学费,但在缴纳学费之后,又按照每位研究生的学业表现发放学业奖学金,这就是当前研究生的学费和奖学金问题。这么几个问题要说清楚:一是每个学校学费不一致,差异较大,越是名校,学费越高;研究生缴纳的学费大于国家按人头拨款的学业奖学金总数;每位研究生最终拿到的学业奖学金数量也完全不一样,个人之间差异也很大。南京工业大学校园落英缤纷首先,聊一下不同学校收费的不同,差异有多大。比如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所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要高很多,每人共计3万到30万元不等,金融类专业收费最高,部分专业甚至高达30万元以上。北京理工大学就与北大清华完全不一样,官网显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其中,博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1万元/年,硕士的基本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北京理工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另行制定。其次,再看看教育部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规定的具体内容。2013年7月29日,教育部发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明确提出“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研 、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北京工业大学的体育场馆教育部主要从宏观政策层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一是奖学金的覆盖范围。二是规定了经费来源。三是对奖励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作出宏观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即博士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1.8万元,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得超过1.2万元。四是对评审组织与程序做出了宏观规定。教育部《管理办法》还规定,“中央高校根据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实际上,中央财政对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所需资金 ,按照博士研究生招生数的70%、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生数的40%、每生每年 8千元的标准划拨。学校要达到资助研究生学费和吸引优质生源的目的,就必须在国家拨款的基础上统筹学校事业收入予以额外投入。第三,再来看看各个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发放过程中的问题。合肥工业大学斛兵塘一是学术成果的认定问题。教育部只对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做了宏观规定。各高校在制定学业奖学金评审条件时一般会重点考察学术型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或创新潜质。对人文社科类研究 生在CSCI期刊、理工科研究生在SCI、E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的,会给予分值较大的加分。这些规则能够获得普遍的认可。但在所有研究生都没有核心期刊论文的情况下,如何认定研生的一般科研成果加分则是一个难点。有的研究生为获得奖学金,会在一些级别、水平较低的刊物上花费大量版面费发表很多并无太大学术价值的论文,以获得更多加分。这些研究生因这类论文而获得奖学金将会很难获得同学的真正认同,且会引发模仿效应。天津工业大学校园盛开的菊花二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的认定问题。随着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研究生招生类型结构中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将逐渐达到 1:1的比例。专业学位研究生更加强调实践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但如何对实践能力和职业胜任能力进行量化评价是一个难题。特别是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化培养的情况下,能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的标志性成果更难显现。所以,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定中极容易出现学术化评价现象。如何对规模不断扩大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科学的评价,这确实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最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以后,该如何引导学生理性看待奖学金?古色古香的河北工业大学校园国家层面制定了多层、全覆盖、高强度的资助体系。从事奖学金管理和发放工作的教师和各学院的研究生秘书普遍反映,在奖学金金额更高、覆盖面更大的情况下,研究生更加“一切向钱看了”,更加计较和同学的比较,各类同学都会站在对自己有利的立场考虑问题,学生之间因为小小分值和名额分配产生了矛盾和积怨,影响了集体的团结。因此,加强奖助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感恩和规则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敬告|刘冷丝所有文章首发『』,如有错漏和最新信息,作者将在首发媒体评论版块及时更正和补充,也请各位网友批评指正,谢谢您!

上下有等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研究第二届高端研讨会召开

10月19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研究第二届高端研讨会在长春中医药大学召开。会议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中心、光明日报教育研究中心、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来自全国50多所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家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培养党的事业可靠接班人”为主题进行学术交流和探讨。在研讨会设置的院长论坛环节,来自吉林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长春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分别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养党的可靠接班人重要论述研究”“新中国70年与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理论与实践创新”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介绍了各学校的经验做法。(记者 任爽)

人含其德

没错!那些花几万发C刊的人,果然是为了评职称!

来源|学术志(ID:xueshu)作者|苏坦 摘要抓了乌东峰和他的情妇们,也改变不了他们不能及时评上职称的现实和他们被论文生意所偷走的学术青春。2018年,《中国裁判文书网》陆续发布了八份判决书,披露了《求索》杂志“论文生意”的更多细节,这些细节虽然不如《求索》前主编乌东峰“巨款+情妇”的新闻劲爆,但却揭开了学术界更加让人触目惊心的一面。那些花几万元发论文的大学老师,果然是为了评职称。2018年8月27日,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发布的《XX行贿案一审判决书》的证人证言部分第一次披露了12位花3-5万元在《求索》上发论文的大学老师们:编号(10)证人曹某1的证言,证实她是西安美术学院的老师,2013年3月,她当时想评副教授,需在C刊上发表一篇文某,通过赵常明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周公“制礼作乐”与西周青铜文化的转型》的文某,付给赵常明版面费现金37000元。编号(11)证人吴某2的证言,证实他是西安美术学院老师,2013年3月,为评副教授职称,需在C刊上发文,之后,通过赵长明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比德,畅神,见性》的文某,他给了赵长明4万元版面费。编号(12)证人史某的证言,证实她是西安美术学院老师,2013年3月,她当时要评副教授的职称,需在C刊上发表文某,通过赵长明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贪酷贾雨村与廉循贾政殊途同归之思》的文某,她给了赵长明版面费现金35000元。编号(13)证人步某的证言,证实她是广东白云学院会计系讲师,为评副教授职称,2012年,她通过一个QQ名为北京投稿的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能源危机与资源效率提升能力建设研究》的文某,给了中介发文费4.2万元。编号(14)证人杨某的证言,证实她是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师,为评教授职称,需在C刊上发表文某。2016年,她通过一个姓彭的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清代四川民间义渡的社会功能整合》的文某,并给了中介发文费39000元。编号(15)证人孙某的证言,证实她是珠海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为评副教授职称,需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文某。2014年,她通过QQ号认识了一个发文中介,之后通过该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片题目为《罗尔斯“重叠共识”理念的逻辑起点内涵与践行》的文某,给了发文中介发文费30000元。编号(16)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他是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2012年,他通过姓唐的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美国高等教育资金投资方案的调整与启示》的文某,给了中介发文费3万多元。编号(17)证人封某的证言,证实他是西华大学的教师,为评教授职称,于2015年通过姓蔡的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意识形态的层次性结构与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文某,给了中介5万多元版面费。编号(18)证人魏某的证言,证实她是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为评副教授职称,需发文某在C刊。2013年年初,她通过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教育不平等的身心机制与干预路径选择》的文某,并给了中介发文费38000元。编号(19)证人黄某的证言,证实她是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因她每年有科研任务,2012年,她通过发文中介朱晓伟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汽车产业发展与城市环境质量因果关系的实证》的文某,并给了朱晓伟版面费现金25000元。编号(20)证人肖某的证言,证实他是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2013年,他通过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礼义廉耻哲学思想及其当代论域》的文某,给了中介版面费28000元。编号(21)证人甘某的证言,证实她是长沙理工大学教师,为评副教授职称,2013年,她通过周小毛跟《求索》杂志主编乌某打招呼,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瓦西里耶夫对人类战争文学的引领与留存》的文某。在“花钱发核心期刊”的12人证言中,有9人明确表示为了“评副教授或教授”职称,有1人表示迫于“每年都有科研任务的压力”,其余两人未做表示,12人所花费用为2.8万至5万元不等。在学术界,核心期刊是硬通货,与学者的学术生命,学期考核、职称评定、奖金发放、课题申报等息息相关。因此,一些收入微薄的大学教师不惜花重金发表论文。12人中,花费最高的为西华大学的教师,为了评教授职称,辗转支付了中介5万元的版面费用,而在西部一些高校,5万元相当于一位高校教师近半年的工资收入。然而,5万元只是一篇论文的发表费用,不少高校评职称要求至少有3篇以上核心期刊的要求,而在实际的操作中,要求至少5-10篇的核心期刊论文的高校也不在少数。在高校教师圈子里,不时会听到某位老师花十几万发论文评职称的传闻甚至某些老师贷款发论文的消息。更为可怕的是,这些消息让一些新入职的青年教师丧失了对学术期刊的信任,并产生了“花一年工资发论文都值的想法”,虽然评上副教授每月只会多一千多块钱的工资,“花10万发论文的话10年才能回本”,但是更高的职称意味着更多的学术资源和更高的额外收入,而在一些“富裕起来”的高校教师的收入中,非工资的课题、讲座、咨询费用占了绝大多数。这些花重金发论文的大学老师,既是论文中介的受害者,也是论文经济产业链上的得利者,有些高校老师不仅不去投那些不收去版面费的期刊,反而专门找那些有中介代理的期刊投稿,因为“花钱消灾”,一些期刊审稿周期漫长,至少一年才能见稿,而这些有中介的核心期刊,“回复比较快”,“花上钱了,心里也就踏实了”。虽然收费贵点,但是对于一些原本家庭条件就好的大学老师来说,这确实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买卖。一些大学老师在尝到自己发论文的甜头以后,摇身一变自己成了中介。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的另一方判决书显示:《求索》案中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副教授周家文在QQ投放“代发论文”的广告,2013至2016年,周家文转给乌东峰情人覃某“版面费”共计至少346.5万元,帮他人在《求索》上发表论文至少144篇。被告人周家文发给覃某的论文除了发表在《求索》外,还通过乌某的社会关系大量发表在《江西社会科学》、《山东社会科学》、《华侨大学学报》等其他学术刊物。需要补充的是乌东峰卸任《求索》杂志主编后,于2014年7月担任《华侨大学学报》的主编,帮《华侨大学学报》进入C刊,并安排其情人想作者收取一定的赞助费,来弥补办刊经费的不足。覃建军最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六百万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二十六万九千五百元,上缴国库。其余违法所得一百八十八万元予以继续追缴(乌东峰案违法所得六百万元已扣除)。而2008年至2016年,通过帮他人代发论文赚取“中介费”非法获利共计30万元的周家文,最终被法院判决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追缴周家文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而更多“政治上无知、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的材料恐怕要等《求索》前主编乌东峰的判决书出来以后才能呈现。一些媒体爆料,用《新华文摘》一位早已离退休的老编审的话来说,乌东峰案等于“中国学术界的一次核爆炸……”其学术腐败案极大地影响了全国各种刊物主编及学术研究人员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使得“国家核心期刊”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荡然无存。清理学术腐败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最后关头”,只是对于那些没钱发论文或者不愿向论文经济低头的大学教师来讲,抓了乌东峰和他的情妇们,也改变不了他们不能及时评上职称的现实和他们被论文生意所偷走的学术青春。来源于:学术志(ID:xueshu001),部分信息综合自网络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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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花几万发C刊的人为了评职称,映照油腻大学老师学术生活现实

抓了乌东峰和他的情妇们,也改变不了他们不能及时评上职称的现实和他们被论文生意所偷走的学术青春。2018年,《中国裁判文书网》陆续发布了八份判决书,披露了《求索》杂志“论文生意”的更多细节,这些细节虽然不如《求索》前主编乌东峰“巨款+情妇”的新闻劲爆,但却揭开了学术界更加让人触目惊心的一面。那些花几万元发论文的大学老师,果然是为了评职称。2018年8月27日,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发布的《XX行贿案一审判决书》的证人证言部分第一次披露了12位花3-5万元在《求索》上发论文的大学老师们:编号(10)证人曹某1的证言,证实她是西安美术学院的老师,2013年3月,她当时想评副教授,需在C刊上发表一篇文某,通过赵常明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周公“制礼作乐”与西周青铜文化的转型》的文某,付给赵常明版面费现金37000元。编号(11)证人吴某2的证言,证实他是西安美术学院老师,2013年3月,为评副教授职称,需在C刊上发文,之后,通过赵长明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比德,畅神,见性》的文某,他给了赵长明4万元版面费。编号(12)证人史某的证言,证实她是西安美术学院老师,2013年3月,她当时要评副教授的职称,需在C刊上发表文某,通过赵长明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贪酷贾雨村与廉循贾政殊途同归之思》的文某,她给了赵长明版面费现金35000元。编号(13)证人步某的证言,证实她是广东白云学院会计系讲师,为评副教授职称,2012年,她通过一个QQ名为北京投稿的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能源危机与资源效率提升能力建设研究》的文某,给了中介发文费4.2万元。编号(14)证人杨某的证言,证实她是四川外国语大学教师,为评教授职称,需在C刊上发表文某。2016年,她通过一个姓彭的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清代四川民间义渡的社会功能整合》的文某,并给了中介发文费39000元。编号(15)证人孙某的证言,证实她是珠海市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为评副教授职称,需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文某。2014年,她通过QQ号认识了一个发文中介,之后通过该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片题目为《罗尔斯“重叠共识”理念的逻辑起点内涵与践行》的文某,给了发文中介发文费30000元。编号(16)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他是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2012年,他通过姓唐的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美国高等教育资金投资方案的调整与启示》的文某,给了中介发文费3万多元。编号(17)证人封某的证言,证实他是西华大学的教师,为评教授职称,于2015年通过姓蔡的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意识形态的层次性结构与我国意识形态建设》的文某,给了中介5万多元版面费。编号(18)证人魏某的证言,证实她是武汉理工大学副教授。为评副教授职称,需发文某在C刊。2013年年初,她通过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教育不平等的身心机制与干预路径选择》的文某,并给了中介发文费38000元。编号(19)证人黄某的证言,证实她是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因她每年有科研任务,2012年,她通过发文中介朱晓伟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汽车产业发展与城市环境质量因果关系的实证》的文某,并给了朱晓伟版面费现金25000元。编号(20)证人肖某的证言,证实他是湖北经济学院副教授。2013年,他通过发文中介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礼义廉耻哲学思想及其当代论域》的文某,给了中介版面费28000元。编号(21)证人甘某的证言,证实她是长沙理工大学教师,为评副教授职称,2013年,她通过周小毛跟《求索》杂志主编乌某打招呼,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目为《瓦西里耶夫对人类战争文学的引领与留存》的文某。在“花钱发核心期刊”的12人证言中,有9人明确表示为了“评副教授或教授”职称,有1人表示迫于“每年都有科研任务的压力”,其余两人未做表示,12人所花费用为2.8万至5万元不等。在学术界,核心期刊是硬通货,与学者的学术生命,学期考核、职称评定、奖金发放、课题申报等息息相关。因此,一些收入微薄的大学教师不惜花重金发表论文。这些油腻的大学老师已经不再关注学术前沿的最新进展,TA们熟练地讲着亘古不变的课件和偶尔应景的段子,并让自己的朋友圈看起来比谁都“爱家爱生活”。以上内容引自学术志发文《没错!那些花几万发C刊的人,果然是为了评职称!》。这篇推文引起了一些讨论,很多人把板子打到“非升即走”的学术制度上。诚然,“非升即走”造成了学术生产的“快餐化”,让青年学者无法“十年磨一剑”并“慢工出细活”。但是在一位博导看来,“非升即走”的这批青年学者并不是花钱发论文的主力军,那些因论文不能毕业的博士生,特别是非高校教师的在职博士生和久久不能评职称的普通院校的中年老师才是花钱发论文的核心群体。“非升即走”的青年学者大多都是名校毕业,他们读博士时就先人一步读懂了快速生产论文的规则,知道如何生产“短平快”的论文并深谙审稿老师的“G”点。他们是“论文发表竞赛”中的胜利者,以文科博士为例,不少博士就读期间发表了十几篇C刊,一些博士年入7篇甚至更多C刊的情况也有时有耳闻,这些博士所进高校都是名校,且都具有一股积极进取的科研精神。某些高校“3年10篇C,非升即走”的要求对一些每年发4-7篇C的博士来说并不算“不能完成的任务”(只是一些人,欢迎抬杠)。况且,即便完不成,有了在名校工作的经历和退而求其次的科研成果,跳槽的一般高校也会拿到一份不菲的安家费。只是, 一些不善于短平快的博士可能会感到彷徨,他们必须得从对研究对象的沉迷中清醒过来,及时写作阶段成果并发表出去。“非升即走”的青年教师们快速发表的成果仍有商榷,他们却真不是花钱发论文的主力军。花钱发论文有很多原因,只是很多人不愿承认的是:花钱发论文的背后,或是一些油腻大学老师不思进取的现实。这些油腻的大学老师已经不再关注学术前沿的最新进展,TA们熟练地讲着亘古不变的课件和偶尔应景的段子,并让自己的朋友圈看起来比谁都“爱家爱生活”。TA们深谙哪门课程的课时费最高,带哪个实习项目最划算,教哪个班级的课程评教最好,并牢牢地占据着一门叫做“XX赏析”的公选课。TA们满脸笑容,却能坚决推掉任何不能产生课时费和职称点工作,而TA们口才极佳,虽然年终并不能总是评优,却也能把一年的工作讲的天花乱坠。TA们的学术也是精心计算的。虽然疏于对学术前沿的关注,也不肯走出象牙塔去研究调查,但却一直打听哪位教授能够帮助推荐论文,哪些中介是“靠谱的中介”,请谁修改论文通过的概率最高。能够联系到收版面费的核心期刊和“中介”对TA们来说是一种福音,因为“能用钱解决的事似乎都不是事”,这些论文只关乎职称,而不关乎社会意义。而在另一面,TA们又是无奈的,远离学术中心的科研环境,并不能打动编辑和期刊的工作单位,学术资源的贫乏让这些老师最终油腻起来。而这些油腻的大学老师们,在评上职称之后,除非学校考核,TA们便再也不肯发表一篇论文,又重新回到了“爱家爱生活”的状态。也是这些油腻的大学老师们,终于把大学老师活成了社会上想象的模样。花钱发论文,究竟是“中年油腻”还是生计所迫呢?欢迎大家讨论。评论一:大学老师发论文更多的是迫于生存的焦虑和无奈吧,如果评价体系里不是非得规定按篇数评职称,谁会花几万块钱发论文呢?评论二:不思进取的人就不会发论文了吧。评论三:作者站在强者的位置指责弱者,却没有反思究竟是谁“逼良为娼”。

蒸蒸日上

一本期刊的“论文生意”:主编情妇从中介大量收稿,给钱再发

2017年5月16日,湖南省纪委发布的一则通报震动学术圈: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求索》杂志社原主编乌东峰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政治上无知、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官方如此概括对乌东峰的审查结论,并将其“双开”。通报同时提到,乌东峰违规经商办企业,直接参与投资多家企业;毫无道德底线,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育有多名子女,长期利用党的学术期刊阵地和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自大肆收取作者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18年4月23日,湖南省检察院通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求索》杂志社原主编、编辑、正处级干部乌东峰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乌东峰案是否已审理判决,目前尚无公开消息。但时隔一年后,中国裁判文书网至2018年8月底陆续公布了涉《求索》杂志案受贿、行贿的8份判决,经法院认定乌东峰收取的论文“版面费”共近千万元,其中,乌的情妇覃建军被认定伙同乌东峰收取至少814.95万元。判决显示,庞大的市场需求、资源垄断引发的权力寻租,催生一个关于“论文生意”的操作模式与完整利益链条,在《求索》杂志发表一篇论文被收取的“版面费”最高达到5万余元。由来已久的“版面费”在一篇发表于2012年关于乌东峰的人物报道中,称乌是“站在理论研究最前沿的著名学者”,并对乌的评价不惜笔黑,堆砌各种赞美之词:“浑身浸透了艺术细胞的学者,活跃的思维、儒雅的气质、翩翩的风度、谦和的谈吐”,“视野广阔,思想深邃,见解独特,敢于创新……”当时,乌东峰担任学术期刊《求索》杂志主编已十年。公开履历显示,乌东峰于2002年-2013年任《求索》杂志主编,2014年-2016年任编辑。除主编身份外,乌东峰的头衔还包括湖南省优秀专家,湖南省十大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浙江大学社会学博士后和两个大学的博士生导师等等。《求索》杂志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2003年被评为南大核心(CSSCI)期刊,简称C刊。相关专家介绍,目前南大核心来源期刊,从影响力来讲,其等级属同类划分中国内最权威的一种,在现行论文评价体系中,在C刊发表的论文数量成为评职称等硬性指标。与国内多数纯学术期刊的境况相近,《求索》杂志曾经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关于收“版面费”,14年前在湖南省社科院内部便有争议。瞭望东方周刊曾在2004年报道:当年年初,著名历史学家何光岳因反对乌东峰评优,遭乌东峰言语威胁,被传为“博士(乌东峰)扬言杀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而何光岳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对《求索》“卖版面”不满。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时任湖南省社科院院长的朱有志介绍称,社科院每年给院刊《求索》的经费为8万元,当时维持不下去了,于是他提出公开招聘总编,乌东峰便是在2002年进入湖南省社科院,成为《求索》的总编(主编)。当时湖南省社科院对乌东峰确定了学术和经济两个指标。学术指标包括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和观点摘要若干篇;经济指标则是社科院除了拨付8万元人头费外,盈亏全部由乌东峰承担,3年后每年上交社科院1万元。而乌东峰让《求索》摆脱困境的办法之一就是卖版面。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乌东峰称,他接手《求索》后,采取了“3个1/3”的办法实现效益:1/3版面免费刊登,还支付高出国内同类刊物3倍的稿费,以此吸引优秀稿件,保证刊物的学术质量;1/3是“国内交流”,这也是国内惯例,某学术单位赞助点钱,给他们一些版面;还有1/3是收费的,一个版收近1000元。乌东峰也在被查后交代,2008年底,湖南省社科院分管《求索》副院长提出来要他们思想放开一点,让他们自己去创收,可以收取版面费。湖南多名高校教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求索》杂志收取版面费,多年来一直“名声在外”,舆论反应强烈,早在2010年学者杨玉圣曾公开批评求索收版面费“臭名昭著”。一名副教授透露说,湖南有个别高校甚至规定本校教师在《求索》发论文,(考核、评职称)不算数。澎湃新闻从上述公开的判决书中发现,虽然乌东峰等人收取“版面费”的历史长达十数年,但认定属于受贿的时间从2013年开始。法院的依据是2000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禁止收费约稿编印图书和期刊的通知》及2012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前者明确规定:任何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手段向供稿个人和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后者也规定: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期刊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版面费。法院认为,根据上述规定,《求索》杂志自2013年1月1日起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后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版面费。情妇的“生意”:“一分钱也没有交给杂志社”自2014年起,乌东峰便不再是《求索》杂志主编,但仍留任编辑。而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这是一次非正常的职务调整,乌东峰系被免职。免职的原因有二:一是在上级部门纠“四风”巡视活动中被群众举报;二是《求索》杂志未能通过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的年度考核。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院规划办公室对《求索》2013年度考核情况的通报显示:认定《求索》存在收取版面费问题,决定对《求索》停拨资助经费,追回已拨剩余经费,限期整改。在乌东峰被免职之后,2014年2月,湖南社科院曾在官网刊登《关于求索杂志录用稿件严禁收取版面费的公告》,公开承诺“本刊对录用的稿件,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中介以求索杂志名义约稿并收取版面费,本刊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然而,随着乌东峰等人落马及相关案情披露显示,所谓严禁收“版面费”的公告,不过是掩耳盗铃,“潜规则”仍大行其道。据湖南桃江县人民法院对覃建军的判决,覃建军是一名中介,2007年左右与乌东峰发展成情人关系。从2008年起,乌东峰先后将周家文、朱志勇、肖某等《求索》发文中介介绍给覃建军,安排覃建军收取论文和“版面费”,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在幕后操纵论文发表,按此运作模式二人大肆收取“版面费”牟利。具体的操作模式是:由覃建军从《求索》发文中介手中大量收取论文交给乌东峰,乌东峰利用自己在审稿、定稿方面的职务之便,使论文顺利通过三审。论文通过三审后在发表之前,待发文中介从作者手中收取“版面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交给覃建军后,乌东峰再将论文顺利发表在《求索》上。若发文中介没有将“版面费”交给覃建军,乌东峰则不予发表。法院认定,从2013年起,《求索》杂志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并明令禁止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版面费,但乌东峰与覃建军仍然按照之前的运作模式,从周家文、朱志勇、肖某等发文中介手中收取“版面费”帮其在《求索》上发表论文。2013年至2016年,从肖某手中收取“版面费”至少453.75万元,帮其在《求索》上发表论文至少186篇;2013年至2016年,从周家文手中收取“版面费”至少346.5万元,帮其在《求索》上发表论文至少144篇;2013年,从朱志勇手中收取“版面费”至少14.7万元,帮其在《求索》上发表论文至少6篇。覃建军伙同乌东峰收取“版面费”共计至少814.95万元。2018年6月27日,桃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覃建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600万元。判决书显示,该600万元已从乌东峰案中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扣除。据覃建军交代,做论文生意以来,她收取中介的费用应该超过了一千万元,收取的这些版面费“一分钱也没有交给杂志社”,成为了她和乌东峰的共同财产。这笔钱她自己和乌东峰的生活开支用掉了一部分,乌东峰情人生活开支用掉了一部分,她炒股用掉了一部分,乌东峰家里的投资、房产按揭用掉了一部分。而让中介肖某惊讶的是,自从他于2013年在覃建军家见到乌东峰之后,直到被抓进看守所,他都以为两人是夫妻关系。澎湃新闻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2012年6月20日注册成立的湖南国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乌东峰、乌东峰的妻子王某及乌东峰的情妇覃建军同为该公司股东。不过,这家企业已于2016年2月注销。“版面费”8年涨十倍,至少两名副教授沦为发文中介判决显示,除了认定覃建军伙同乌东峰受贿之外,也有中介直接联络乌东峰,向乌东峰指定的账户打“版面费”。据公布的5份行贿案判决认定,向乌东峰行贿的金额达到988万余元,在《求索》发表论文至少403篇。以此推算,每发一篇论文,乌东峰收取的“版面费”为2.45万元。“实际上,资源的垄断和话语权,可以说对于版面费的价格予求予取,他们可以自我定价,更可以选择不同的作者收取不同的费用。” 一名要求匿名的高校教师向澎湃新闻介绍,据他了解,在《求索》发论文,每个人找的渠道可能不一样,也不是对每一个人都要收那么多钱,“一是凭经验,哪些人有钱,就收得多;二是看文章质量,质量越差,收费越高。有的交了钱,也得等上一年甚至好几年才能发表,因为实在收太多了,只能排队。”据判决显示,作为一名最接近发稿权力核心的中介,覃建军确定论文“版面费”的多少,有三个重要指标:作者身份、论文质量、是否加急。从2008年到2016年,每篇论文的“版面费”也从约3000元/篇逐年上涨至约30000元/篇。8年间,价格涨了十倍。事实上,这并不是作者要付出的发表论文的最终价格。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这个发表论文的利益链条上,发文中介亦形成上、下线的层级。以肖某行贿案为例,该案中,肖某有下线多人,其上线便是乌东峰及覃建军,在覃建军确定的“版面费”金额上,每一层级的发文中介都会加收几百到几千元的中介费用。判决显示,联系肖某发论文的另有12名高校教师,多为评教授或者副教授职称,发一篇论文交给肖某“版面费”最便宜的是2.5万元,最多的达到5万余元。其中,西华大学教师封某证言,为评教授职称,封某于2015年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一篇论文,给了中介5万多元版面费。实际上,这些中介的生意不止《求索》杂志。判决显示,众中介通过乌东峰的社会关系将论文大量发表在《江西社会科学》、《华侨大学学报》、《山东社会科学》等其他学术期刊上。其中,肖某供称,2012年至今,其下线中介共计向他转账1241.43万元,这远远超过他被认定的行贿覃建军及乌东峰的金额(453.75万元)。据乌东峰交代,他在卸任《求索》杂志主编后,于2014年7月担任《华侨大学学报》主编,帮《华侨大学学报》进入C刊,因当时经费缺口很大,在向华侨大学领导汇报后,他安排覃建军向作者收取了一定的“赞助费”,来弥补办刊经费的不足。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已经公布的5名行贿者中,有两名副教授:长沙学院计算机系副教授朱志勇、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副教授周家文。2013年以来,朱志勇转给覃建军“版面费”共计至少14.7万元,而周家文被认定的行贿金额达到惊人的346.5万元。2018年1月至6月,5名行贿者分别被桃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查处《求索》窝案在乌东峰被查之后,2017年6月、7月,《求索》杂志原副主编章克团、文学编辑室主任张群喜也先后被查。被查之时,两人均已退休。法院判决认定,现年62岁的章克团在担任《求索》杂志社哲学栏目编辑期间(2009年到2016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发文中介及发文作者在《求索》上发表文章,收受钱财共计75.24万元。现年63岁的张群喜则被法院认定于2009年至2015年7月,在担任《求索》杂志社文学编辑室主任期间,利用其帮助作者在《求索》杂志上发表文章的职权,以收取版面费的名义,向5名中介和12名投稿作者收取人民币共计117.12万元。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杂志社是是下了版面费任务的,其中,章克团将其中的15.6万元让中介直接转账给了杂志社财务人员,以冲抵其应上交的版面费任务。张群喜案中,法院认定,2009年至2012年期间,《求索》杂志社为弥补经费的不足,经集体研究,以承包版面的方式给编辑下达创收任务,张群喜按照《求索》杂志社下达的收费任务要求,将其以收取版面费名义所收受的贿赂,为完成版面费任务上交给《求索》杂志社的19万元,这19万元应从其个人受贿总金额中予以扣除。2018年4月4日,湖南安化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章克团、张群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称,对《求索》杂志社原主编乌东峰的查处得益于湖南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有力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要不是派驻纪检组‘拉长耳朵听、伸长脖子看’,乌东峰的‘狐狸尾巴’,可能会隐藏得更久一些。”上述报道称,乌东峰任职期间,肆无忌惮叫卖“版面费”。曾有人向乌东峰所在单位纪检机构举报,但被乌串供作伪证蒙混过关。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派驻到位后,立即对综合监督单位进行全面“体检”。接到有关举报后,执纪人员与乌斗智斗勇,最终查明其收取的“版面费”高达上千万元。澎湃新闻查阅湖南省社科院官网发现,自2014年以来,《求索》杂志已至少4次刊登公告,表明“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中介约稿”的立场。在窝案爆发之后,《求索》杂志从2018年起由月刊变更为双月刊。在最近的C刊名录中,《求索》仍然在列。“为什么很多老师评上了职称就不愿意发文章了?成本太高。作为一个教师,读了很多书、写了篇好文章,最痛心疾首的就是,还要挤出自己的工资来发文章。”前述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的一位高校老师说,他们希望能看到一些改变,不为挣工资发论文,能干干净净做学问。

画中人

我的师娘啊,学术还能这么搞

在2020年的开端,学术圈又被曝出新闻。事件的起源,是一篇2013年发表在学术期刊《冰川冻土》上的论文,作者徐中民在阐述以生态经济学为主题的论文里,用相当一部分篇幅列举了“导师”和“师娘”的事例。徐中民是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博导、冻土学家,但是论文里的用词和抒情的手法,让人对这篇论文的专业性产生了质疑。值得一提的是,官方资料显示,《冰川冻土》是“我国冰、雪、冻土和冰冻圈研究领域唯一的学报级期刊”,而它的主办单位分别是中国地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后者就是徐中民所供职的单位。事情最新的进展是,《冰川冻土》决定对该文作出撤稿处理,但人们的疑问还在。逻辑体系从何而来?此次新闻事件的源头,来自微博账号@PITD亚洲虐待博士组织发出的一篇匿名投稿,“今天看到一篇特别有意思的文献,看完我整个人惊呆了……除了引言稍微有点学术概念,其他部分都是其院士导师和师母的光辉事迹和恩爱故事,然后各种人生感悟和赞美……”引起争议的两篇文章,分别是徐中民以研究“生态经济学集成框架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论述,均发表在2013年10月15日。论文《生态经济学集成框架的理论与实践(I):集成思想的领悟之道》里作者简介一栏,显示徐中民“现主要从事生态经济方面的研究”,证明这是其主要的研究领域。那么在这个学科背景下,又是如何关联导师与师娘的人格的呢?文章引言部分建立了这种逻辑体系:“生态经济的研究还存在更大突破的契机,因为它对人这个要素关注不够。如果将哲学、心理学、社会学和宗教学中定义的意识形态与存在方式视为构成人的重要子要素,显然生态经济学的舞台会更大更宽广。”也就是说,作者认为对人的研究是在为生态经济学这门学科进行拓展和突破,接下来,他相当直白地开宗明义:“基于上面的考虑,将视角转到导师和师娘身上”。在这篇长度为25页的论文里,文章主题部分标题分为了“美与道”、“导师的崇高感”、“师娘的优美感”和“生活之美”。几乎有一半的篇幅重点阐述了导师和师娘的个人品质,以及他们的相处模式——其中还包括提炼两人相处理论的“和谐统一的天人之际图”。《生态经济学集成框架的理论与实践(I):集成思想的领悟之道》里的“导师和师娘和谐统一的天人之际”图以及部分段落截图有网友还指出,论文的参考文献同样值得商榷,包括了康德的《论优美感和崇高感》还有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就此而言,文章大部分内容与“生态经济学”不能体现直接关联。以上,就是争议的主要由来。愤怒的,嘲讽的,震惊的皆有之。他们指向了一个疑问:导师的崇高与否,对自然科学有多少影响?有媒体采访到徐中民本人,他的“潜伏说”再激起一轮热议:自然科学家需要情感注入,热议文章表面看起来有点问题,但实际潜伏得非常深刻,对目前地理学沉溺于科学的预测未来是很大的补充。可是,让我们来看看另一篇文章。在《生态经济学集成框架的理论与实践(II):理论框架与集成实践》里,徐中民的确建立起自己所研究的集成框架,但在文章里他仍然不断“旧事重提”,将导师的经历作为主体,进行多番描述。可以说,这两篇加起来达35页的论文是用学术框架搭建的个人叙事体系,很难将其与学术研究进行挂钩。《生态经济学集成框架的理论与实践(II):理论框架与集成实践》部分段落截图知网数据还显示,这两篇文章分别有7次和6次的被引次数。事实上在舆论发酵之前,徐中民在其个人公众号“书味香”早就有过对“导师”的阐述,他发表了一篇文章《科研之路的认识过程——感师恩》,发表时间就在两天前(1月11日)。“好文章!将拍马屁能力与科研实力天人合一”,有评论如此表态;徐中民回复说:“你有见地!将拍马屁理解成欣赏你就更上了一层楼。”特别在于,在争议不断发酵之时,徐中民仍然执着地坚持着自己的逻辑体系。根据新京报的报道,他坚持称自己的研究思路“巧妙地解决了依据过去的经验中预知未来时存在的推断预知什么的问题;其次,还巧妙地融合了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他还回应说:“我搞什么钱,拍什么马屁呢?”问题是,公众关心的也许不是拍马屁与否的问题,在个人公众号里谈及“师恩”不是什么问题,可是学术圈并非朋友圈,人们关心的是一篇有明显错漏的文章,如何堂而皇之地登上学术殿堂?学术圈:需要专业而不是嘲讽最新消息是,徐中民在文中所提及的导师程国栋,已经引咎辞去期刊《冰川冻土》的主编职务,“这两篇文章的发表我事先一无所知,但作为主编事后没做任何处理,应负重要责任。”他还承认,徐中民的文章的确与《冰川冻土》的学术定位不符。资料显示,程国栋是知名的冻土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今年1月7日,他还被甘肃省科技厅提名参评2020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认证为“中国科学院官方微博”的微博账号中科院之声也作出了回应,表示“尽快成立调查组”,“调查相关问题”。《冰川冻土》的工作人员还表示,对徐中民在《冰川冻土》发表的其他文章,也会再逐一进行审核处理。目前,在知网上还能搜索到上述两篇文章。各方的回应一出,公众的疑惑貌似没有消散,反而是加深了。譬如,原来作者与导师和期刊是相互牵连极深的三角关系。官网显示,《冰川冻土》的主办单位为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这也是徐程二人所供职的机构所在,根据程国栋所回应的讯息,他还是该期刊的主编。层层关系,都让人生疑。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评论道,“文章的主题是赞美导师,即期刊的主编,作者所在的单位又是期刊的主管单位,需要追查是否形成学术利益共同体,期刊是否存在靠版面费牟利的情形,以’及是否有‘人情稿’的情况。”徐中民所撰写的两篇论文,并非“小打小闹”的科研作品,而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91125019)资助”的科研项目,在包括中国科学院在内的多个部门主管的科学网内进行查询,可以发现《生态经济学的集成研究框架》是“黑河流域中游水-生态-经济模型综合研究”的成果质疑,该项目属于重大研究计划,科研经费达到20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2015年出台的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中有规定,第八条提到:项目负责人不得将下列研究成果作为项目成果列入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一)非本人或者参与者所取得的;(二)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那么,如今被曝出的文章明显与该重大研究项目关联程度低,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又是否存在制造“注水”论文、低质论文套取科研经费的情况?还有待调查。另外,熊丙奇在接受其它媒体采访时还提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项目成果审核机制应进行反思,“是不是只是看所刊登的期刊,而不看质量。”根据了解,核心期刊有完整的审核流程,包括编辑初审,专家外审和主编终审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各自的标准和要求,也就是说徐中民的文章至少经过了几位专业人士的手,但最后仍然安然无恙地通过一系列流程。核心期刊是珍贵的学术资源,事件最先引起了研究生群体的关注。有网友情绪激动地表示,“一群学生熬秃了头做实验找数据发表论文结果被据掉,这随便就能上期刊”。事件发酵至此,已经不只是导师崇高与否、师娘优美与否的挖苦和嘲讽,而是核心期刊的公信力问题,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资金用途和使用效率问题。将近两个月前,饶毅发布举报信事件后(点击可查看),《南风窗》发文提到这样一个观点:嘲笑学术丑闻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仅有嘲笑,挽回不了整个国家的惨重损失。可以说,学术研究是一切实践的基础,如果中国的学者沉迷于“操作”国家级基金和项目,那么失去的不仅是纳税人的血汗钱,还有科学和技术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作者 | 莫奈排版 | GINNY图片 | 部分来源于网络南风窗新媒体出品猜你还想看围观2020没有文学青年故事豆瓣8.1,网剧唐人街探案不简单

难于知无

一本期刊的“论文生意”:主编及情妇让中介大量收稿给钱再发

2017年5月16日,湖南省纪委发布的一则通报震动学术圈: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求索》杂志社原主编乌东峰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政治上无知、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官方如此概括对乌东峰的审查结论,并将其“双开”。通报同时提到,乌东峰违规经商办企业,直接参与投资多家企业;毫无道德底线,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育有多名子女,长期利用党的学术期刊阵地和职务便利,伙同他人私自大肆收取作者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2018年4月23日,湖南省检察院通报,桃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求索》杂志社原主编、编辑、正处级干部乌东峰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乌东峰案是否已审理判决,目前尚无公开消息。但时隔一年后,中国裁判文书网至2018年8月底陆续公布了涉《求索》杂志案受贿、行贿的8份判决,经法院认定乌东峰收取的论文“版面费”共近千万元,其中,乌的情妇覃建军被认定伙同乌东峰收取至少814.95万元。判决显示,庞大的市场需求、资源垄断引发的权力寻租,催生一个关于“论文生意”的操作模式与完整利益链条,在《求索》杂志发表一篇论文被收取的“版面费”最高达到5万余元。由来已久的“版面费”在一篇发表于2012年关于乌东峰的人物报道中,称乌是“站在理论研究最前沿的著名学者”,并对乌的评价不惜笔黑,堆砌各种赞美之词:“浑身浸透了艺术细胞的学者,活跃的思维、儒雅的气质、翩翩的风度、谦和的谈吐”,“视野广阔,思想深邃,见解独特,敢于创新……”当时,乌东峰担任学术期刊《求索》杂志主编已十年。公开履历显示,乌东峰于2002年-2013年任《求索》杂志主编,2014年-2016年任编辑。除主编身份外,乌东峰的头衔还包括湖南省优秀专家,湖南省十大优秀社会科学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浙江大学社会学博士后和两个大学的博士生导师等等。《求索》杂志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2003年被评为南大核心(CSSCI)期刊,简称C刊。相关专家介绍,目前南大核心来源期刊,从影响力来讲,其等级属同类划分中国内最权威的一种,在现行论文评价体系中,在C刊发表的论文数量成为评职称等硬性指标。与国内多数纯学术期刊的境况相近,《求索》杂志曾经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关于收“版面费”,14年前在湖南省社科院内部便有争议。瞭望东方周刊曾在2004年报道:当年年初,著名历史学家何光岳因反对乌东峰评优,遭乌东峰言语威胁,被传为“博士(乌东峰)扬言杀人事件”,闹得沸沸扬扬。而何光岳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对《求索》“卖版面”不满。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时任湖南省社科院院长的朱有志介绍称,社科院每年给院刊《求索》的经费为8万元,当时维持不下去了,于是他提出公开招聘总编,乌东峰便是在2002年进入湖南省社科院,成为《求索》的总编(主编)。当时湖南省社科院对乌东峰确定了学术和经济两个指标。学术指标包括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和观点摘要若干篇;经济指标则是社科院除了拨付8万元人头费外,盈亏全部由乌东峰承担,3年后每年上交社科院1万元。而乌东峰让《求索》摆脱困境的办法之一就是卖版面。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乌东峰称,他接手《求索》后,采取了“3个1/3”的办法实现效益:1/3版面免费刊登,还支付高出国内同类刊物3倍的稿费,以此吸引优秀稿件,保证刊物的学术质量;1/3是“国内交流”,这也是国内惯例,某学术单位赞助点钱,给他们一些版面;还有1/3是收费的,一个版收近1000元。乌东峰也在被查后交代,2008年底,湖南省社科院分管《求索》副院长提出来要他们思想放开一点,让他们自己去创收,可以收取版面费。湖南多名高校教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求索》杂志收取版面费,多年来一直“名声在外”,舆论反应强烈,早在2010年学者杨玉圣曾公开批评求索收版面费“臭名昭著”。一名副教授透露说,湖南有个别高校甚至规定本校教师在《求索》发论文,(考核、评职称)不算数。澎湃新闻从上述公开的判决书中发现,虽然乌东峰等人收取“版面费”的历史长达十数年,但认定属于受贿的时间从2013年开始。法院的依据是2000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禁止收费约稿编印图书和期刊的通知》及2012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国家社科基金学术期刊资助管理办法(暂行)》。前者明确规定:任何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手段向供稿个人和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后者也规定: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期刊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版面费。法院认为,根据上述规定,《求索》杂志自2013年1月1日起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后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版面费。情妇的“生意”:“一分钱也没有交给杂志社”自2014年起,乌东峰便不再是《求索》杂志主编,但仍留任编辑。而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这是一次非正常的职务调整,乌东峰系被免职。免职的原因有二:一是在上级部门纠“四风”巡视活动中被群众举报;二是《求索》杂志未能通过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的年度考核。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院规划办公室对《求索》2013年度考核情况的通报显示:认定《求索》存在收取版面费问题,决定对《求索》停拨资助经费,追回已拨剩余经费,限期整改。在乌东峰被免职之后,2014年2月,湖南社科院曾在官网刊登《关于求索杂志录用稿件严禁收取版面费的公告》,公开承诺“本刊对录用的稿件,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中介以求索杂志名义约稿并收取版面费,本刊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然而,随着乌东峰等人落马及相关案情披露显示,所谓严禁收“版面费”的公告,不过是掩耳盗铃,“潜规则”仍大行其道。据湖南桃江县人民法院对覃建军的判决,覃建军是一名中介,2007年左右与乌东峰发展成情人关系。从2008年起,乌东峰先后将周家文、朱志勇、肖某等《求索》发文中介介绍给覃建军,安排覃建军收取论文和“版面费”,自己利用职务之便在幕后操纵论文发表,按此运作模式二人大肆收取“版面费”牟利。具体的操作模式是:由覃建军从《求索》发文中介手中大量收取论文交给乌东峰,乌东峰利用自己在审稿、定稿方面的职务之便,使论文顺利通过三审。论文通过三审后在发表之前,待发文中介从作者手中收取“版面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交给覃建军后,乌东峰再将论文顺利发表在《求索》上。若发文中介没有将“版面费”交给覃建军,乌东峰则不予发表。法院认定,从2013年起,《求索》杂志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并明令禁止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版面费,但乌东峰与覃建军仍然按照之前的运作模式,从周家文、朱志勇、肖某等发文中介手中收取“版面费”帮其在《求索》上发表论文。2013年至2016年,从肖某手中收取“版面费”至少453.75万元,帮其在《求索》上发表论文至少186篇;2013年至2016年,从周家文手中收取“版面费”至少346.5万元,帮其在《求索》上发表论文至少144篇;2013年,从朱志勇手中收取“版面费”至少14.7万元,帮其在《求索》上发表论文至少6篇。覃建军伙同乌东峰收取“版面费”共计至少814.95万元。2018年6月27日,桃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覃建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600万元。判决书显示,该600万元已从乌东峰案中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扣除。据覃建军交代,做论文生意以来,她收取中介的费用应该超过了一千万元,收取的这些版面费“一分钱也没有交给杂志社”,成为了她和乌东峰的共同财产。这笔钱她自己和乌东峰的生活开支用掉了一部分,乌东峰情人生活开支用掉了一部分,她炒股用掉了一部分,乌东峰家里的投资、房产按揭用掉了一部分。而让中介肖某惊讶的是,自从他于2013年在覃建军家见到乌东峰之后,直到被抓进看守所,他都以为两人是夫妻关系。澎湃新闻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2012年6月20日注册成立的湖南国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乌东峰、乌东峰的妻子王某及乌东峰的情妇覃建军同为该公司股东。不过,这家企业已于2016年2月注销。“版面费”8年涨十倍,至少两名副教授沦为发文中介判决显示,除了认定覃建军伙同乌东峰受贿之外,也有中介直接联络乌东峰,向乌东峰指定的账户打“版面费”。据公布的5份行贿案判决认定,向乌东峰行贿的金额达到988万余元,在《求索》发表论文至少403篇。以此推算,每发一篇论文,乌东峰收取的“版面费”为2.45万元。“实际上,资源的垄断和话语权,可以说对于版面费的价格予求予取,他们可以自我定价,更可以选择不同的作者收取不同的费用。” 一名要求匿名的高校教师向澎湃新闻介绍,据他了解,在《求索》发论文,每个人找的渠道可能不一样,也不是对每一个人都要收那么多钱,“一是凭经验,哪些人有钱,就收得多;二是看文章质量,质量越差,收费越高。有的交了钱,也得等上一年甚至好几年才能发表,因为实在收太多了,只能排队。”据判决显示,作为一名最接近发稿权力核心的中介,覃建军确定论文“版面费”的多少,有三个重要指标:作者身份、论文质量、是否加急。从2008年到2016年,每篇论文的“版面费”也从约3000元/篇逐年上涨至约30000元/篇。8年间,价格涨了十倍。事实上,这并不是作者要付出的发表论文的最终价格。澎湃新闻梳理发现,在这个发表论文的利益链条上,发文中介亦形成上、下线的层级。以肖某行贿案为例,该案中,肖某有下线多人,其上线便是乌东峰及覃建军,在覃建军确定的“版面费”金额上,每一层级的发文中介都会加收几百到几千元的中介费用。判决显示,联系肖某发论文的另有12名高校教师,多为评教授或者副教授职称,发一篇论文交给肖某“版面费”最便宜的是2.5万元,最多的达到5万余元。其中,西华大学教师封某证言,为评教授职称,封某于2015年在《求索》杂志上发表一篇论文,给了中介5万多元版面费。实际上,这些中介的生意不止《求索》杂志。判决显示,众中介通过乌东峰的社会关系将论文大量发表在《江西社会科学》、《华侨大学学报》、《山东社会科学》等其他学术期刊上。其中,肖某供称,2012年至今,其下线中介共计向他转账1241.43万元,这远远超过他被认定的行贿覃建军及乌东峰的金额(453.75万元)。据乌东峰交代,他在卸任《求索》杂志主编后,于2014年7月担任《华侨大学学报》主编,帮《华侨大学学报》进入C刊,因当时经费缺口很大,在向华侨大学领导汇报后,他安排覃建军向作者收取了一定的“赞助费”,来弥补办刊经费的不足。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已经公布的5名行贿者中,有两名副教授:长沙学院计算机系副教授朱志勇、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副教授周家文。2013年以来,朱志勇转给覃建军“版面费”共计至少14.7万元,而周家文被认定的行贿金额达到惊人的346.5万元。2018年1月至6月,5名行贿者分别被桃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缓刑不等,并处相应罚金。纪检组发挥“探头”作用,查处《求索》窝案在乌东峰被查之后,2017年6月、7月,《求索》杂志原副主编章克团、文学编辑室主任张群喜也先后被查。被查之时,两人均已退休。法院判决认定,现年62岁的章克团在担任《求索》杂志社哲学栏目编辑期间(2009年到2016年),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发文中介及发文作者在《求索》上发表文章,收受钱财共计75.24万元。现年63岁的张群喜则被法院认定于2009年至2015年7月,在担任《求索》杂志社文学编辑室主任期间,利用其帮助作者在《求索》杂志上发表文章的职权,以收取版面费的名义,向5名中介和12名投稿作者收取人民币共计117.12万元。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杂志社是是下了版面费任务的,其中,章克团将其中的15.6万元让中介直接转账给了杂志社财务人员,以冲抵其应上交的版面费任务。张群喜案中,法院认定,2009年至2012年期间,《求索》杂志社为弥补经费的不足,经集体研究,以承包版面的方式给编辑下达创收任务,张群喜按照《求索》杂志社下达的收费任务要求,将其以收取版面费名义所收受的贿赂,为完成版面费任务上交给《求索》杂志社的19万元,这19万元应从其个人受贿总金额中予以扣除。2018年4月4日,湖南安化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分别判处章克团、张群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称,对《求索》杂志社原主编乌东峰的查处得益于湖南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有力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要不是派驻纪检组‘拉长耳朵听、伸长脖子看’,乌东峰的‘狐狸尾巴’,可能会隐藏得更久一些。”上述报道称,乌东峰任职期间,肆无忌惮叫卖“版面费”。曾有人向乌东峰所在单位纪检机构举报,但被乌串供作伪证蒙混过关。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派驻到位后,立即对综合监督单位进行全面“体检”。接到有关举报后,执纪人员与乌斗智斗勇,最终查明其收取的“版面费”高达上千万元。澎湃新闻查阅湖南省社科院官网发现,自2014年以来,《求索》杂志已至少4次刊登公告,表明“不向作者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中介约稿”的立场。在窝案爆发之后,《求索》杂志从2018年起由月刊变更为双月刊。在最近的C刊名录中,《求索》仍然在列。“为什么很多老师评上了职称就不愿意发文章了?成本太高。作为一个教师,读了很多书、写了篇好文章,最痛心疾首的就是,还要挤出自己的工资来发文章。”前述接受澎湃新闻采访的一位高校老师说,他们希望能看到一些改变,不为挣工资发论文,能干干净净做学问。

张耀铭:在某种意义上说,学术期刊得病了,而且还不轻!

随着市场经济中的不良现象向学术领域的不断渗透,随着以量化为主导的学术评价越来越强势,学术期刊受到了双重压力的夹击,由原先的边缘地带被推向风口浪尖,屡屡成为被质疑、被抨击的对象。早在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报》就发表《祛痈扶正,学术期刊治理势在必行》的报道,记者在文中指出:学术期刊乱象纷纭,存在买卖版面、违规增刊、页数增多、“假刊”、虚假引用等现象,“诸多乱象是期刊异化的产物,严重败坏期刊自身形象,玷污学术风气,令学者深感忧虑乃至愤怒。”把一切责任都推给期刊,显然不公平。不过,现状确实令人担忧,在某种意义上说学术期刊得病了,而且还病得不轻。在笔者看来,主要存在以下乱象。乱象之一:“假刊”牟利“假刊”现象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出现,据《法制日报》2001年报道,河北省承德医学院学报某些编辑人员为了捞钱,竟私自出版盗版学报,受到了新闻出版部门的查处。据《中国青年报》2013年报道,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早在2000年就已合并至北京交通大学,但《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仍在出版,每月出版3期,收取版面费。为骗取外界信任,该学报还伪造了《期刊出版许可证》和学报官方网站。《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科版)2013年第2期共刊载了259篇论文,涉及我国除港澳台外的31个省(区、市)的340名作者,其中既有副教授、教授,也有小学甚至幼儿园教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查明这是典型的“假刊”,根本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因此依法予以注销。乱象之二:增刊泛滥增刊是指由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后在正常刊期外增出的刊物,原本是为了解决刊物因刊期、篇幅所限,导致供过于求矛盾的一种变通办法。根据有关规定,每本合法期刊,一年可以出版1-2期增刊,并可适当收取一定数额的工本费用。由于增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刊号都与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完全一致,不能称之为非法出版物或违规出版物,所以具有一定的“官方”背景和市场需求。不少学术期刊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出版增刊。一时间,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增刊:有待价而沽、不计稿件质量,只要给钱即可发稿的增刊;有出让增刊编审权,由某组织或个人买断编审权的增刊;有由几个编辑分版承包组稿合成的增刊;有企业或单位赞助因而也主要刊发这些单位作者文章的增刊。学术期刊出版增刊,既有经济利益的驱动,也有“职称稿件”的压力,致使一些质量低劣的文章得以发表,并堂而皇之地以合法身份进入学术资源库中。2005年,教育部曾通报批评了《现代中小学教育》滥出增刊,以此作为创收手段,“严重损害了高校期刊界的形象,腐蚀了编辑队伍,破坏了出版工作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乱象之三:买卖版面据了解,国内自然科学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末,当时因纸张、出版及发行费用急剧增加,绝大多数科技期刊出现亏损,且数额日益增大。为解决这一棘手问题,1988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出台了《关于建议各学会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通知》。《通知》称,“各学会的学术期刊是各学科领域全国同行共有的论坛和财富。在经费问题上,除受托承办单位给予支持外,还应该争取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收取论文版面费是合理的,也是可能的。因此,建议各学会的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不过,《通知》还特别强调学术期刊“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出卖版面,使期刊质量受影响。”人文社科学术期刊买卖版面的始作俑者虽已无从查考,不过搭车跟风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跟风者之所以热衷于“跟”,归根结底都是利益驱动。其实,国内办得比较好的人文社科学术期刊都不收版面费,恰恰是一些经费短缺、学术水平差的期刊收取版面费,刊物越编越厚,论文越发越短,钱越收越黑。论文买卖,买了利益卖了学术,发表的多是粗制滥造的学术垃圾,从而陷入恶性循环。乱象之四:学术平庸有人以“井喷现象”形容学术论文近年的生产和发表。在这种虚假繁荣的背后,是数量与质量的不成正比,是学术质量不高、学术观点雷同、论证重复的平庸之作泛滥,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大量发生。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的基本科学指针统计显示,1997~2007年的10年间,在前145个国家中,我国论文总数排第13位,论文引用数排第6位,但单篇论文的平均引用数却位居第117位。学术平庸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低水平重复、肤浅分析和搞噱头吸引眼球,其本质特征是思想能力的缺失,阿伦特称之为“平庸之恶”。平庸之作表面上看具有某种吸引力,其实是无聊的伪学术,不可能长久。学术平庸对学术的蛀蚀,比学术不端更为普遍、更为严重,因此也更难揭露、更难治理。学术平庸与鸡肋期刊,互为因果,恶性循环,这是对学术生态的巨大伤害。所以,不少有识之士呼吁:拒绝平庸,超越平庸!乱象之五:虚假引用学术期刊作为学术成果的发布平台具有学术评价的功能,同时作为期刊主体又是被评价的对象。专业评价机构借助行政权力部门的青睐,高举“量化评价”的指挥棒,通过采集各种引文数据对学术期刊分等定级,并发布排行榜或排名表,一时间搅得周天寒彻,进入者弹冠相庆,落选者垂头丧气。有的期刊为挤进核心期刊的行列不惜造假,拉帮结盟互相引用对方的论文;有的期刊要求作者提交的论文必须引用本刊发表过的论文,以提高影响因子;有的期刊公开悬赏学者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引用该刊的论文;有的期刊为不跌出排行榜或排名表,甚至施加各种糖衣炮弹;有的期刊为了迎合核心、来源期刊评选的偏好,更在选稿、用稿和参考文献等方面投其所好,逐渐丧失了学术个性和活力。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买卖版面、违规增刊、页数增多、“假刊”、虚假引用等现象,看似乱象纷呈,各不相同,但从中都可以看到利益纠葛清晰的影子,这是诸种乱象的共同动因。近年来,学术期刊与学术乱象、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等不良风气越来越多地联系在一起,确有少数期刊人难辞其咎。他们丧失了道德底线,把学术期刊作为谋取私利的资源,暗箱操作越来越多。必须指出的是,与学术期刊乱象同时存在的是学术乱象和评价乱象,三者之间是有紧密关联的。事实上,学术功利主义笼罩着整个学术生产体制。当下的中国高校,可量化的学术研究被抬高到空前的、过度重要的位置。学校是否优秀,教师是否能够升等、研究生是否可以毕业,科研的成绩单成为最重要的衡量指标。老师的教学可以马虎、学生的毕业论文可以勉强通过,但只要有相当量的论文发表,便一俊遮百丑。多数高校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和升等要求,都有严格的论文发表量规定,而一个大学每年的论文发表篇数,都影响到官方和民间的各种大学排行榜的位置,是大学领导政绩工程的核心部分。于是千军万马写论文、拼数量,就像大跃进时期的全民大炼钢铁,产量是最重要的,而质量如何,倒是其次的。功利主义太重,学风浮躁,就会急功近利:急于发文章、急于拿学位、急于出专著、急于评职称、急于争课题、急于成名家。“当学术研究中的非学术因子成为一种主导时,不仅带来研究者的精神变异,更带来学术的社会性危机,最终使学者和学术都失去了社会的公信力。”一言以蔽之,我们在抨击学术期刊、学术评价乱象的时候,不能忽视或者遮蔽了体制所应承担的责任。(作者为《新华文摘》原总编辑)本文原载于北京日报2015年6月8日,原标题为《学术期刊乱象诊断》。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作者 张耀铭流程编辑: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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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观察杂志 省级期刊主管单位:广西师范大学主办单位: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ISSN:2095-3712CN:45-1388/G4《教育观察》杂志与学术前沿和读者保持同步。国内发行是45-1388 / G4。该杂志于2012年成立,秉承指导与实用相结合的原则,在全国同类期刊中名列前茅。《教育观察》杂志主要面向高校教师,教育研究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和学生。该手稿应具有理论性和前瞻性,并应能够指导教育观念的更新,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和促进学术进步。栏目设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广角教育,理论观察,大学教学方法,学前教师教育,学科教学探索探索,教学探索,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高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探索_数学课堂教学的新观察_新实践,学科教学的探索_中文,儿童游戏,教育改革计划,课堂教学新观察_新思维,教师发展,德育与心理学,信息化教学,幼儿园教师成长

爱与憎

比博士更难的,是博导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顶端,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博士生导师是博士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使命。决定博士生培养质量的主要环节有三:招生、培养以及答辩,这三个环节除了离不开学生的主观努力,导师的守责把关也是重中之重。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我国博士生导师已经达到11.5万人。但事实上,在担任博导职责这件事儿上,高校教师的“权利”实在是有限。就整体情况而言,在博士生培养环节中,导师的角色以“被动”为常态,在夹缝中求生存。博导,听起来光鲜亮丽,但其承受的压力,并不亚于博士生。经费不足,博导也是“打工人”在同样的评价体系内,一个科研成绩突出的老师相较于一个潜心教学的老师,前者无论是在职称晋升,还是在各种奖项的评定中,都占有明显的优势。作为科研项目的牵头人和直接参与者,身兼硕导、博导的教授们精力相对有限,权衡取舍下往往忽视了教学任务。这种情况其实也与教学活动的“效益”甚微不无关系。陕西师范大学公开的课时费等人员费用发放标准中,教授:不超过150元/课时;副教授:不超过100元/课时;其他人员:不超过80元/课时。图源:陕西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为了让导师回归课堂,只能从政策上动员。中南大学从2012起,严格执行“本科生教学工作一票否决制”,被称为史上最严“讲台令”。近年来,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南京大学、北京科技大学等高校,也纷纷出台政策,使“教”由传授变为传授+指导;使“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实现教学相长。然而制度的规定,不如从根源上解决教学的软肋——调整评价机制以及出台奖励措施。浙江大学2011年起设立“心平奖教金”,其中杰出教学贡献奖为获奖的一线教师每人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武汉大学也设立了“本科优秀教学业绩奖”,用于奖励在本科(含研究生基础课)教学一线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必须承认的是,课时标准、奖励措施在数量上仍是“杯水车薪”,与动辄百万级的科研项目经费相抗衡,无异于“以卵击石”。教学工作相较于科研、项目上的付出,不过是“雪上加霜”,毕竟申请项目经费本身就绝非易事。此前,我国博士招生数量相对较少,只有少数优秀教授才可担任博导,并且以国务院名义任命,给予一定数量的补贴。而现在,我国大学的博、硕士点不断增加,但课题经费的发放,无论从数量方面,还是分配的合理性和制度的完善方面都存在问题。据调查,大学中至少超过50%的在职博导没有申请到相关的课题经费。在有些学校,还实行博士津贴由博导提供的方案,加上外出开会、调研、发文章的版面费,基本都从博导的科研经费中开支。因此,很多博导的主要工作就是接项目、申请课题,因为只有这样才有经费保障博士出成果。为了申请到科研项目,让学生能顺利毕业,博导需要带领研究生不断地做实验、出结果、发论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世佑就曾呼吁:“导师有权向管理部门博士生的培养经费,要求公开其全部去向,以便大幅度地增加博士生培养经费的下拨比重,避免不合理的层层折扣。”学生不靠谱,导师要“背锅”这年头,博导招博士就像“拆盲盒”,多多少少有看走眼的时候。在知识分工极其细化的今天,一些博士只是把某一专业领域的知识当成了谋生的工具。导师对学生原本抱有学术上的期待,但学生则把读博当成一种人生经历或者跳板——这种思想上的距离并不能产生美。指导论文“死脑细胞”虽然现在很多高校中,论文发表不再作为博士生的硬性指标,但是论文是学术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博士就终究避免不了要与论文打交道。“90后梗王”袁隆平曾表示“不带博士生了”,并因此登上热搜榜。“论文修改起来麻烦得很”“死脑细胞的”,这些应该是大多博士生导师共同诟病的。图源:央视《面对面》当主持人问袁老:“在这个团队中,您就是个大家长,您下面都是精英,好不好管啊?”袁老的反应也给出了最直观的答案。博士论文是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的基本要件,选题、资料与论证则是决定论文质量的三大要素,其中资料是基础,选题是关键,论证是保障,三者都不能含糊。对于博士生论文选题的确定,资料的收集与论证的展开、导师都有义不容辞的指导之责。但导师,其主要工作在于“导”,而不在于“教”。能够进入博士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必不可少的前提性条件是,有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能够招收到得力的博士生,是博导的“小确幸”,反之则只能“哑巴吃黄连”了。导师在关键时刻给出指导、指明方向,能写出什么样的论文成果,主要就靠学生自身了。学生延毕,导师有苦难言《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对于导师岗位权责有非常明确的表述:要切实保障和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然而所谓评价权如何保障,也存在争议。2020年9月2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对《关于规范管理防止高校研究生导师与学生关系异化的提案》的答复,其中针对“制定法律界限明晰的导师权责规定”等建议,教育部表示“不得违规随意拖延研究生毕业时间”等。近年来,学界与社会舆论在讨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时,对导师的责任谈得较多,对相关权利却关注不够。导师在这方面其实很委屈,学生做得再差,也得让他毕业——大概率是,博士生培养在制度层面更偏向学生。学生被导师卡不毕业,可以向学术委员会申诉;但带的学生延毕太久,影响的反而是导师的招生资格。近几个月以来,国内高校掀起清退超期研究生的浪潮,其中个别高校清退超期在籍博士生人数达到上百名。这些未能在规定年限内毕业的博士生,过度占用的他人资源和时间,导师又向谁诉苦呢!最惨博导:“有实无名”2020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开展“博士生教育提质行动”,超前布局博士生教育,差异化扩大博士生规模,健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营造更好的支撑环境。博士生的数量决定了培养经费、导师口碑、甚至高校建设层次等,在博士生扩招的大趋势下,高校会通过指导博士生的工作量来界定博导的相关报酬。但博导数量和博士生数量的差异非常大,招收博士生并不与博导的“头衔”相对应。现在博士招生大多采用“申请-考核”制,如果一名学生得到了博导的确认,读博也不一定就板上钉钉了,还要通过学校的审核关。高校会确定每个导师的最高限额,博士生指标每年是有规定的,一层层分下来,招多少人导师说了不算——这就造成博导徒有其名。放眼国外,博导遴选一般要求符合三个条件: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研究课题以及科研经费;主导师需要有博士生指导经验。博导是一个流动的岗位而不是终身制,不带博士生就不能再称为博导。而在我国,一套严格的、较为完善的博导遴选制度已经形成,主要包括对职称、学位、科研能力以及教学能力的考核等。其中,博导与“职称”存在普遍的捆绑关系。2015年的一份统计研究中发现,在全国研究生导师中,具有高级职称者比例为96%,中级职称者占比为4%,在博导中,高级职称所占比例则会更高。在中国绝大多数高校,都需要博导有高级职称,严格一些的甚至是要有正高级职称——即教授。大多高校中,由学校进行评审认定博导基本资格,每年组织一次。图源:南京大学关于深化博士生导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图源: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图源: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与考核办法众所周知,职称晋升存在着名额限制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限定教授才能当博导,一些有真才实学但“级别”不够的年轻人或许要错过搞科研、忙教学的黄金期。而与职称息息相关的,就是一名高校教师的晋升之路。在部分高校,副教授甚至讲师已经实际承担了博导的岗位职责,而迫于职称的硬性要求,没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他们只能“挂靠”别的博导。这就造成了“有的博导不带博士生、而带博士生的又无教授之实”的怪圈,对于带博士生的实干者来说,似乎有些不公平了。80年代初,我国博导制度初形成,博士生导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审批。1995年,为扩大培养单位办学自主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放了博士生导师评审权,各单位根据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经验、培养条件等因素自行确定博士生导师遴选标准。而在博导遴选的制度上,清北早已走上了改革道路——取消博导评聘制度。也有不少高校效仿。但是,放开博导评聘制度,也存在一定风险。副教授、讲师也能当博导,有高校会挖教授不成,改打副教授的主意,能不能保证博士毕业生的质量,又如何提升博士生导师的竞争力,这其中的平衡非一般可把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的博士生规模和质量都有了显著提升,但与博士生教育强国相比,我国的博士生教育还存在着差距。要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建设博士生教育强国,导师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2020年9月29日,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明确,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同时指出,要求切实保障同时严格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权利,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强调博导的责任与义务,也应该保障博导的权利。数据来源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