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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继续教育可以抵扣个税了,你还不知道吗!漫画家

2020年继续教育可以抵扣个税了,你还不知道吗!

不少年轻人进入职场后,会选择继续教育的方式来提升自己。国家对此也给予了政策上的大力支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继续教育也列入了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队伍中。也就是说,我国境内参加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在读期间,可以通过申报的方式每月定额抵扣400元,申报月份最多不超过48个月,现在已经在读的纳税人也可以申报!细算下来,继续教育这一项可以抵扣不少个税呢。那么我们该如何申请到这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呢?一、区分自己的申报类型: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第二种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区分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其他”五种学历提升情形。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区分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两种类型。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号入座,两种情况也可以叠加申报。二、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标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Ps. 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采用的是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的方式,自考,成考,在职研究生等非全日制的继续教育学历在获得学籍后都可以享受该专项附加扣除。2)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三、准备好申报材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申报信息: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四、 具体申报流程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并登录,选择“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2、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之后选择“继续教育”3、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4、“电子信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5、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下一步”6、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Ps.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不用自行办理扣除,按月按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五、 热点问题解答1. 参加自学考试,纳税人应当如何享受扣除?答: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后,省考委即应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具有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 税人参加夜大、成人高考、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是否可以按照继续教育扣除?答:纳税人参加夜大、成人高考、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教育,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的,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3. 如果纳税人在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同时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如何享受继续教育扣除?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可以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全年共计4800元;在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且符合扣除条件的,可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是,只能同时享受一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一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对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同时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的,只需填报其中一个即可)。因此,对同时符合此类情形的纳税人,该年度可叠加享受两个扣除,当年其继续教育共计可扣除8400元(4800+3600)。4. 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答:纳税人终止学历继续教育的,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5.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6. 如果在国外进行的学历继续教育,或者是拿到了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能否享受每月400元或每年3600元的扣除?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可以扣除。由于您在国外接受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国外颁发的技能证书,不符合“中国境内”的规定,不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可以见得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在目前来说已经成为提升学历的一种重要途径,国家对此也大力支持。对学历提升还在观望的朋友们,赶紧行动起来吧,再犹豫将会错过更多的优惠政策和红利!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

剧场前

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2020〕11号)和《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益人社发〔2020〕29号)文件精神,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方便专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的原则,现将我市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和认定方式1、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0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2、认定。专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分)。二、培训方式和考试形式委托益阳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线上培训、线上考试,培训费用按照益阳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的收费标准进行线上缴费。培训单位及网址:益阳市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http://yiyang.ylxue.net/。三、培训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四、培训年度登记参培人员通过线上培训和考试后,自行打印《沅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由参培人员或各单位人事政工统一持《合格证》来市人社局专技股进行年度登记确认。五、其他要求(一)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分),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分),培训可以采用的形式及所需的确认材料详见附件3,学时折算细则及其他补充问题见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将作为聘任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二)2020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5~2019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18~2019年,硕士参评医学类副高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6~2019年)。参评中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6~2019年。附件:附件1.2020年沅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流程.doc附件2.沅江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学习操作指南.doc附件3.继续教育认定形式和确认材料.doc附件4.学时折算细则及其他补充问题.doc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8月6日【来源:人社局】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暗之中

一文读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财政部为什么发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涉及到哪些人?究竟什么是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注意事项有什么?以上以为,下面由中公会计为你解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出台的目的是什么?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涉及到哪些人员?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内容与形式有哪些?(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1.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2.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4.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会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怎样登记?(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你需要注意的还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

娓娓而谈

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27号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用人单位,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为深入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部长令)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环境大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20〕7号)以及《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三学、三补、两助力”工作方案》(青人社厅发〔2020〕29号),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创新创业能力,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三学、三补、两助力”工作方案》(青人社厅发〔2020〕29号),围绕专业技术人员“三学、三补、两助力”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组织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特点和实际需求,强化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学习培训,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精准性,着力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工作思路欠缺、知识更新速度不快、先进技术不掌握、新方法新办法不会用等突出问题,促使专业技术人员补齐知识短板、能力短板、工作短板。二、培训范围全省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含在职临聘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鼓励支持中央驻青单位、民办机构、驻军幼儿园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省继续教育培训。全省会计人员,按照《关于印发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会字〔2019〕1001号)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培训要求以及学时登记、审验、学习档案、证书管理等管理服务工作均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三、培训内容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一)公需科目培训。公需科目学习采取“互联网+”的形式进行,学习内容与“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内容全面接轨,着重突出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综合性基本知识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登陆“青海干部网络学院”,自主进行网上学习。(二)专业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学习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课堂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培训内容立足科技创新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升胜任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和行业部门、单位要求,参加由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或由本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的线上线下专业课程培训。四、学时要求(一)年内培训学时要求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须按时在年内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35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45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90学时)。(二)申报职称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1.评审类。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具备当年或上一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至少具备近3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人员,至少具备近4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取得博士学位,且已取得副高级职称人员,在申报正高级职称时,至少具备近2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2.认定类。取得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位,且符合我省现行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认定政策的人员,须具备认定当年或上一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3.转系列。各级别转换职称系列人员,须具备当年或上一年与拟转换专业相同相近的专业课培训学时。五、学时认定(一)公需科目学时认定公需科目学习按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络课程时长(学时)认定学时。(二)专业科目学时认定1.网络课程类。参加继续教育基地网上专业课程学习培训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络课程时长(学时)认定学时。2.培训进修类。包括各类脱产继续教育学习、培训、进修、研修、专题讲座等。⑴参加国家部委,省、州市、县(区)行业部门及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主办的本专业领域业务培训进修类等活动,学时按主办、承办单位文件中明确的学时认定。实际学时不明确的,每天按照7学时认定(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⑵参加国(境)外培训的,按实际培训天数或学时认定(每天按照7学时认定,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⑶参加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专业课程培训的,学时按继续教育基地报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培训学时确定。3.自学类。从2020年起,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在职参加高一级学历、第二学历、学位教育或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视为接受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培训。⑴取得高一级学历、第二学历或学位证书当年,一次性折算专业科目的全部学时(以毕业、学位证书为准)。⑵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类职业(执业)资格考试(以人社部公布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为准),取得合格证书当年,折算专业科目全部学时(以合格证书为准)。4.技术带教帮扶类。包括深入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活动。从2020年起,作为带教老师或帮扶导师,赴企事业单位、基层一线,开展项目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根据单位文件、邀请函、培训通知和实际天数按每天7学时认定(在途时间不计算在内)。全年开展技术带教帮扶活动,认定学时不超过30学时。5.创新成果类。包括任现职期间完成的重大课题、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专利、标准等。⑴任现职期间,参加国家级课题(项目)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结题的,课题(项目)组第一主持人每年认定为90学时,其他参与成员每年认定为60学时(以项目立项合同书、立项批复或成果证书为准)。⑵任现职期间,参加省部级课题(项目)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结题的,课题(项目)组第一主持人每年认定为60学时,其他参与成员认定为30学时(以项目立项合同书、立项批复或成果证书为准)。⑶任现职期间,参加市州、厅(局)级课题(项目)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结题的,课题(项目)组第一主持人每年认定为45学时,其他参与成员认定为25学时(以项目立项合同书、立项批复或成果证书为准)。⑷任现职期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折算为任职期间全部专业课程学时(以获奖证书为准)。⑸任现职期间,每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按照专利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60学时,4-6名认定5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40学时。每获得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按照专利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50学时,4-6名认定4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30学时。(以专利证书为准)。⑹任现职期间,制定1项国家标准并发布实施,按照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为90学时,4-6名认定为8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为60学时。制定行业标准1项并发布实施,按照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80学时,4-6名认定7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50学时。制定1项省级标准并发布实施,按照主持人排序,1-3名认定60学时,4-6名认定50学时,7名之后的认定40学时。⑺任现职期间,本人主持的专题调研报告得到省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每1篇认定60学时;被省委、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或各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认定30学时(提供批示材料及调研报告)。(三)其他形式学时认定。根据《关于引导激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0〕11号),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公需课和专业课全部学时。六、强化监管继续教育各阶段工作中,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和他人继续教育培训谋取利益,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执行申报诚信惩戒机制,对线上线下培训学时及培训进修类、自学类、技术带教帮扶类、创新实践类等活动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职称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列入全国、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七、有关事项说明(一)关于管理工作。继续依托“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网址:www.qhjjglpt.com,简称“管理服务平台”),对全省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管理,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管理服务平台”流程,开展账号注册、专业课程备案、提交学时申请、审核审验学时、学习档案生成等工作,各角色具体操作手册可登录“管理服务平台”首页下载。(二)关于备案工作。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级事业单位对年内计划组织的线上、线下专业课培训内容,通过“管理服务平台”提交上级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同级人社部门进行备案;各类企业(民办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企业注册地同级人社部门提交备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我省继续教育培训的中央驻青单位、驻军幼儿园,对年内计划组织的线上、线下专业课培训内容,通过“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省级人社部门进行备案。未经备案的培训计划,“管理服务平台”不支持学时审验。(三)关于学习活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培训进修类、自学类、技术带教帮扶类的学习活动,其所在单位无需备案,单位管理员通过“管理服务平台”中“活动管理”项上传相关资料,进行学时审验。创新实践类的学习活动,不提交“管理服务平台”,无须进行线上线下审验。职称申报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资料,按照本通知中第五条“学时认定”第5项关于“创新成果类”相关规定,对创新实践活动对应的专业课程学时进行计算、审核,并对整个审核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和严肃性负全部责任。符合规定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要求的,按程序推荐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四)关于学时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用人单位、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在进行专业课学时审验时,务必严格按照审核流程,准确填写学时登记相关内容,并根据“管理服务平台”中“培训管理”和“活动管理”项中对学时管理的流程,按要求上传相关培训资料,并逐级进行审验。审核通过的,计入个人学习档案。(五)关于自主审核。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广播电视大学、青海日报社、青海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自主开展本单位继续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并对整个审核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和严肃性负全部责任。(六)关于补学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学习需求,今年,对继续教育线上补学政策延续一年。公需科目由“青海干部网络学院”承担,专业科目由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承担。专业技术人员须自行登陆参加学习培训,按有关规定和时限要求完成。年内完成的线上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纳入2020年培训档案(证书)。审验时,多学部分学时可分散在2017、2018、2019年度使用。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青财会字〔2019〕1001号)第二十三条“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省财政厅对以往年度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提出限期改正要求和具体措施,面向社会公布,确保会计人员知晓信息。八、时间安排(一)备案时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各用人单位要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年内计划组织实施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的备案工作,因没有备案而造成的后果,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二)学习时间。申报职称的人员务必于职称申报前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其余人员务必于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未能按时完成并达到学时要求的,自行承担责任。(三)审验时限。各级人社部门和自审单位务必于2020年12月15日前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各类学习培训、活动的学时审验工作。九、工作要求(一)接此通知后,请各市、自治州人社局、省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培训内容、和完成时限,做好与专业技术人员大培训大练兵工作、人才培养培训规划计划的衔接,全方位、大规模、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实施。要强化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落实和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培训和各类活动,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管理员),各单位管理员要按照“管理服务平台”相关流程,及时提交本单位培训人员学时申请、开展审核审验工作,确保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学时审验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二)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进修类、技术带教帮扶类、创新实践类的学习活动,要与当年实施的人才培养、培训项目,正在实施的国家课题、省内课题、技术攻关和技术推广项目有效衔接,确保各类学习活动落地落实。要强化学习效果质量考核,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杜绝“走过场、装样子”的行为和现象。建立季报送、年统计制度,各市州人社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于每季度末月底将专业教育工作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工作信息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三)青海干部网络学院要面向社会征集应急管理培训需求,优化网络服务,定期发布和更新课程目录。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切实发挥作用,面向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社会征集有关专业课程培训需求,主动研究和拟定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模型,分类制定培训大纲,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开展培训需求调查预测和反馈工作;加强网络课程、专家师资等数据库建设。行业部门、继续教育基地要畅通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渠道,加强对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力度。(四)各继续教育基地网上学习平台与“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技术衔接,为培训数据回传至“管理服务平台”留好数据接口,做好培训信息及时对接,确保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线上培训学时能够与“管理服务平台”学时审验进行数据共享、避免培训数据滞后。“管理服务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致电4000—434—678咨询;各角色具体操作手册可登录“管理服务平台”首页下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继续教育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 系 人:马鸿荣 山成玲联系电话:0971—8258156 8258157邮 箱:qh8258152@163.com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5月22日来源:青海省人社厅官网编辑:雒婷 责编:马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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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工作启动

22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需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从下列选择一个或数个方向开展公需科目培训:(一)政治法律类: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二)重点战略类: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扶贫攻坚、科技创新等;(三)职业建设类: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政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诚信建设、创业就业等;(四)其他基本知识类: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医疗卫生、人文素养等。公需科目可采用远程教育、线下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规划和实际需要,提供适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特色公需科目,供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形成开放的、多样化的、体现山东特色的公需科目体系。鼓励模范人物、高层次专家等为专业技术人员讲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等知识。结合“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支持业务部门负责人带头讲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创业就业等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兜底服务”机制,对难以找到学习资源、学习渠道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各市组织的公需科目学习,或参加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相关线上课程学习。在此基础上,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的管理、服务和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应达到30学时,考核合格后要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登记,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此外,要加强公需科目与党员干部教育的贯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党员干部教育可折算一定学时,避免重复学习,切实减轻学习负担。要充分发挥继续教育基地、施教机构以及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提供服务。要突出公需科目的公益性、权威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相关培训经费管理规定,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的培训活动。企事业单位等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各市、各有关继续教育机构请于4月18日前将本年度开展的公需科目学习平台信息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并于12月10日前将本年度公需科目情况、培训人数统计后上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周国芳 王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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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想申报2020年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准备好了吗?

今年参加职称评审的各位参评者,你的资料准备齐了吗?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时深受参评者的重视。今天,我们就为大家讲解职称评审中有关继续教育的内容。近年来,由于职称证书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越来越多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始申请职称的评审。对于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来说,想申报职称,那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已参加工作和负有成人责任的人所接受的各种各样的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能力提高的一种高层次的追加教育。参加继续教育也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条件。大家都知道,湖南省职称评审工作是一年一次,具体在几月份这个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一般在每年的下半年进行。对于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而言,要注意材料的递交申报时间,提前整理好自己的申报材料,提前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按照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是需要提供继续教育的合格证明,如果申报人员没有参加继续教育,那就可能要延期才能参加评审了。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怎么获得继续教育学时?顺利修满继续教育学时是每位想要晋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同愿望。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除了要了解继续教育的相关内容外,还需要清楚继续教育的途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到有资质的继续教育基地去参加培训才记学时,并不是到哪里培训都是承认学时的,不然白花钱还耽误职称评定时间。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是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自正式上线以来,获得了学员的广泛好评。湖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为满足广大学员的需求,平台正在开展2020年度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可前来报名学习,自主安排学习时间,足不出户即可拿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真正做到省心省时又省力。虽然近几年来申报条件有所放宽,但也令申报人数剧增,且通过申报的人数并没有因此而变多,所以满足要求的还是越早申报越好。想要申报职称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不要再观望了,赶紧把继续教育学时修完吧!

夏目

您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在扣除范围内吗?

财立教育成立于2006年,您身边的学历提升专家,会计行业的领军机构。为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学历提升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会计专业培训等教育培训服务。2006年至今培训了3万余名自考毕业生,其中南京大学12000人,南京财经大学6000人,安徽师范大学12000人。会计技能培训32000人。安徽财立教育( Anhui Caili Ecation) - -直践行作为职业教育领跑者的使命和责任,通过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提升每一位学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技能。务实、拼搏、创新是我们的精神。我们立志为职业教育领域建立合理、有效的行业标准,努力成为中国职业教育诚信品牌。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除了原先允许扣除的“三险一金”等扣除,又增加了六项可以扣除的项目,即: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注意点?您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一是如果正在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最长不超过48 个月)按月扣除;二是如果接受的是资格类的继续教育,且在纳税年度内已经取得了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的,则可在取得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而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具体范围,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这些培训之外的兴趣培训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扣除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则每月可以扣除400 元;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年扣除3600 元。由于接受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一般都已经就业,因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一般由本人扣除。但有一个例外,如果您已经就业,并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您的父母扣除,也可以由您本人扣除。继续教育支出的扣除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您接受的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享受扣除的起止时间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 个月。如果您接受的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取得的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相关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需要提醒的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2019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您需要填报的是在此之后取得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需要留存哪些资料?如果您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查验。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在此范围外的继续教育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查一查您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在扣除范围内吗?

子来

教育部发布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严正声明!

截图来自教育部官网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严正声明,请广大成人教育考生提高警惕,谨防虚假招生。

见谒者曰

职称评审第一步|继续教育学时补完了吗?你要记住的五件事

职称学时,换种说法应该叫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对于要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人来说,这个学时是必须要在申报之前完成的。简单解释一下继续教育学时的必要性:在每年送材料的时候,里面需要有一张由单位注册地人社局打印出来并且盖章的学时审验单,它代表着你所评等级的职称阶段性继续教育圆满完成了。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18学时,专业科目42学时,选修科目12学时。)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和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即完成考核所需要的继续教育学时。而大多数人只是在打算进行职称申报的时候才接触到职称学时的概念,存在很多误区和困惑,下面就对大多数人的问题进行解答。一、哪些人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部属在粤单位中在我省申报职称晋升专业技术人员都应参加继续教育。二、学时可以一次性修完。很多人错以为继续教育学时是按规定:每年修72个,不能多修。这里应该重申一下,不是这样的,继续教育学时是可以一次性修满修完的,不需要每年修一点,这样一来可以节省很多不必要的精力和时间。三、修学时第一步该做什么?当你决定评职称时,第一步你需要注册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账号,这是官方修学时的必须要注册的系统。之后根据系统提示和后续操作按部就班修完自己所需的继续教育学时。如果你找空格教育的话,只需要你注册好这个系统账号密码就行,不用多花时间上课,自己也无需操心更多麻烦事,学时修好之后数量会显示在系统里面,在评职称之前我们帮忙送审学时,是直接在系统获取,单位审核通过后就生成电子版学时证书,然后直接打印出来就可以了。四、继续教育学时不够怎么办?这是大部分人会遇到的问题,可能是突然知道职称评审,可能是刚好决定要评,总之就是没有充分了解职称申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就打算申报。然后发现自己的继续教育学时还是零个小时,自己不懂去哪里完成学时,太忙没时间去补足学时,什么样的都有。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选择就是找代评机构,与其自己啥都不懂的去摸索,浪费这一年的机会和时间,还不如找专业的人轻轻松松完成学时。最后一点,继续教育学时,首选空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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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开始,这4种人员可以不用参加!

根据继续教育新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群和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群都要接受继续教育。最近有人咨询在校大学生取得初级职称后要不要继续教育的问题,今天小编就统一回复下哪些群体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一、会计相关专业的在读人员据继续教育新规第13条规定,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以折算90学分,也就可以抵免当年的继续教育。相关的会计类专业包含:参加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凡是上述专业的学生,在在读期间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仍需凭相关证书到主管会计工作的财政机关确认继续教育学时。考生可参考深圳市财政局对会计类考生免除继续教育的通知,判断是否具有免除继续教育的资格。二、参加会计职称考试,并至少通过一科的人员继续教育新规第十三条规定,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括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高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生当年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要通过一科,即可折算为90个学分,所以那些今年参加初级职称考试的同学,只要通过一科,也就可以免除当年的继续教育。三、独立完成或与他人合作完成会计类研究课题的人员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四、独立出版或与他人合作出版会计书籍的人员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后两种人员都是行业大咖,我们普通人不要寄希望于此!